既有线提速200~250km_h线桥设备维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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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线提速200~250km/h线桥设备
维修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适应既有线提速200~250km/h运营要求,做好线桥维修工作,提高设备维修管理水平,经常保持设备状态均衡完好,确保列车能以规定的速度,安全、平稳和不间断地运行,特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线桥设备维修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检修并重”的原则,按线桥设备技术状态的变化规律和程度,安排线桥设备维修,有效地预防和整治病害。

第1.0.3条线、桥、路基设备维修实行检修分开的管理体制,严格遵守营业线施工作业各项规定并实行天窗修制度。

第1.0.4条本规则适用于既有线1435 mm标准轨距和允许速度200~250 km/h的既有线提速区段;本规则为暂行规则,未涉及的内容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线路设备维修工作内容及工作组织
第一节工作分类
第2.1.1条线路设备维修分类。

一、综合维修。

指根据线路变化规律和特点,以全面改善轨道弹性和轨面平顺性、调整轨道几何尺寸和更换、整修失效零部件为重点,以大型养路机械为主要作业手段,按周期、有计划地对线路进行的综合性修理,以恢复线路完好技术状态。

二、经常保养。

指根据线路变化情况,进行有计划、有重点的经常性养护,成段保养以大型养路机械为主要作业手段,以保持线路质量经常处于均衡状态。

三、临时补修。

指以垫板和改道为主要作业手段,结合养路机械,及时对线路几何尺寸超过临时补修容许偏差管理值及其他不良处所进行的临时性修理,以保证行车安全和平稳。

第二节工作内容
第2.2.1条线路、道岔综合维修基本内容。

一、根据线路、道岔状态起道、拨道和改道,全面捣固、稳定,捣固前撤除调高垫板。

二、调整线路、道岔各部尺寸。

三、清筛枕盒不洁道床和边坡,补充道砟,整理道床。

四、更换、方正和修理轨枕。

五、锁定线路、道岔。

六、采用打磨车对钢轨、道岔进行预防性或修理性打磨。

七、整修、更换和补充联结零件,并有计划地涂油。

八、整修路肩,疏通排水设备,清除道床杂草和路肩大草。

九、修理、补充和刷新线路标志,收集旧料。

十、其他预防和整治病害工作。

第2.2.2条线路、道岔经常保养基本内容。

一、根据轨道几何尺寸超过经常保养容许偏差管理值的状态,成段地整修线路。

二、打磨钢轨,更换伤损钢轨,断轨焊复。

三、更换和修理轨枕。

四、整治道床翻浆冒泥,均匀道砟,整理道床。

五、有计划地成段整修联结零件,螺栓涂油。

六、根据锁定轨温情况,有计划地成段进行应力调整或放散。

七、整修防沙、防雪设备,整治冻害。

八、疏通排水设备,清除道床杂草和路肩大草。

九、季节性工作、周期短于综合维修的其他单项工作。

第2.2.3条线路、道岔临时补修的主要内容:
一、整修轨道几何尺寸超过临时补修容许偏差管理值的处所。

二、更换(或处理)折断、重伤钢轨及桥上、隧道内轻伤钢轨。

三、更换伤损夹板,更换折断的接头螺栓、道岔护轨螺栓、可动心轨凸缘与接头铁连接螺栓、可动心轨咽喉和叉后间隔铁螺栓、长心轨与短心轨联结螺栓等。

四、疏通淤塞的排水设备,处理严重冲刷的路肩和道床。

五、其他需要临时补修的工作。

第三节管理组织
第2.3.1条线路设备维修实行检修分开制度。

检修分开的基本原则是实行专业检查和机械化集中修理。

第2.3.2条综合维修和经常保养组织形式:工务机械段负责大型养路机械作业项目,工务段和桥工段(以下简称工务段)配合施工,并负责其他作业项目和质量验收。

第2.3.3条路基维修工作的管理组织。

工务段设有路基工区时,路基维修工作由路基工区负责;未设路基工区时,路基维修工作由线路工区负责,并根据路基设备数量配臵相应定员。

第2.3.4条凡影响行车的线路施工、维修作业均应在天窗内进行,铁路局应安排与施工、维修相适应的天窗,天窗时间应尽量安排在无缝线路允许作业的轨温范围内,客货分线的客运线路施工天窗不少于240min,客货共线线路施工天窗不少于180min,维修天窗不少于90min,并应做到综合利用,平行作业。

第四节工作计划
第2.4.1条工务段、工务机械段应根据铁路局下达的年度计划编制年度分月维修计划;线路车间(机械化维修车间)应根据工务段下达的年度分月维修计划和各项技术指标,编制月度维修计划;检查监控车间(工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月度检查计划。

第2.4.2条在线路设备维修计划中,应根据线路设备条件和状态,结合季节特点,合理安排综合维修、经常保养和重点工作。

第三章线路设备标准和修理要求
第一节道床
第 3.1.1条道砟材质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允许速度200km/h的线路应采用一级碎石道砟,允许速度大于200km/h的线路应采用特级碎石道砟,既有一级碎石道砟可暂时保留,但应结合大修逐步更换。

第3.1.2条道床厚度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道床厚度(mm)标准表3.1.2
隧道内道床厚度可暂时保留为300mm,并应结合更改或大修进行改造;200km/h 地段桥上道床厚度困难条件下不得小于250mm。

由于条件限制道床厚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取铺设弹性轨枕等措施。

2.既有线提速250km/h地段的桥梁上及隧道内,应结合更改或大修采取弹性过渡措施。

第3.1.3条道床顶面宽度及边坡坡度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道床顶面宽度及边坡坡度表3.1.3
Ⅲ型轨枕中部道床顶面与轨枕顶面平齐。

允许速度为200km/h时,轨底处道床顶面应低于轨枕承轨面20~30mm,允许
速度大于200km/h时,轨底处道床顶面应低于轨枕承轨面30~40mm。

有砟桥上应设挡砟板。

第3.1.4条道砟必须有“碎石道砟产品合格证”,作为竣工验收和评定道床质量的依据。

碎石道砟粒径级配见表3.1.4-1和表3.1.4-2。

道砟粒径级配(Vmax=200km/h)表3.1.4-1
道砟粒径级配(200km/h<Vmax≤250km/h)表3.1.4-2
第3.1.5条道床应保持饱满、均匀、整齐、密实,并应根据道床不洁程度有计划地进行清筛,保持道床弹性和排水良好,防止轨枕空吊和道床翻浆。

第二节轨枕
第3.2.1条线路上应采用Ⅲ型混凝土枕,配臵标准为每公里1667根,并应均匀布臵。

第3.2.2条应及时更换失效、修理伤损混凝土枕。

混凝土枕失效及严重伤损标准如下:
一、混凝土枕失效标准。

1.明显折断;
2.纵向通裂:
(1)挡肩顶角处缝宽大于1.5 mm;
(2)纵向水平裂缝基本贯通(缝宽大于0.5 mm);
3.横裂(或斜裂)接近环状裂纹(残余裂缝宽度超过0.5 mm 或长度超过2/3枕高);
4.挡肩破损,接近失去支承能力(破损长度超过挡肩长度的1/2);
5.严重掉块。

二、混凝土枕严重伤损标准。

1.横裂裂缝长度为枕高的1/2~2/3;
2.纵裂:
(1)两螺栓孔间纵裂(挡肩顶角处缝宽不大于1.5 mm);
(2)纵向水平裂缝基本贯通(缝宽不大于0.5 mm);
3.挡肩破损长度为挡肩长度的1/3~1/2;
4.严重网状龟裂和掉块;
5.承轨槽压溃,深度超过2 mm;
6.钢筋(或钢丝)外露(钢筋未锈蚀,长度超过100 mm);
7.斜裂长度为枕高的1/2~2/3。

第3.2.3条线路上轨枕的修理。

一、修补局部破损的混凝土枕。

二、及时修理松动或失效的螺旋道钉。

第3.2.4条从线路上更换下来的旧轨枕,应及时回收,分类堆码,集中存放。

第三节钢轨
第3.3.1条应采用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的60kg/m 100m定尺钢轨,既有钢轨可暂时保留,但应结合更改或大修逐步更换。

钢轨伤损严重时,工务段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行车安全。

第3.3.2条钢轨伤损按程度分为轻伤、重伤和折断三类。

一、钢轨轻伤和重伤标准。

钢轨轻伤和重伤标准见表3.3.2—1、表3.3.2—2和表3.3.2—3。

探伤人员、线路(检查)工长认为钢轨有伤损时,也可判为轻伤或重伤。

钢轨轻伤和重伤标准表3.3.2—1
钢轨头部磨耗轻伤标准表3.3.2—2
②垂直磨耗在钢轨顶面宽1/3处(距标准工作边)测量。

③侧面磨耗在钢轨踏面(按标准断面)下16mm处测量。

钢轨头部磨耗重伤标准表3.3.2—3
二、钢轨折断标准
钢轨折断是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
1.钢轨全截面断裂;
2.裂纹贯通整个轨头截面;
3. 裂纹贯通整个轨底截面;
4.钢轨顶面上有长度大于30mm且深度大于5mm的掉块。

发现钢轨折断立即封锁线路并处理,发现重伤钢轨应立即限速160km/h及以下并处理,处理方法按第4.6.10条的规定执行。

在桥上或隧道内的轻伤钢轨,应及时进行更换或处理。

第3.3.3条线路上临时插入的短轨,不得短于6 m,不得连续插入,且必须尽快恢复。

个别插入短轨线路的允许速度不得大于160km/h。

第3.3.4条钢轨钻孔位臵应在轨腹中和轴上,且必须倒棱。

两螺栓孔的净距不得小于大孔径的两倍。

其他部门需在钢轨
上钻孔或加装设备时,必须经工务段同意并委托工务部门施工。

第3.3.5条严禁焊补钢轨,严禁使用火焰切割钢轨或烧孔,严禁使用剁子和其他工具强行截断钢轨和冲孔,严禁锤击轨底。

第3.3.6条应做好钢轨养护维修工作,预防和整治钢轨病害,延长钢轨使用寿命。

按周期采用钢轨打磨车进行预防性打磨。

当钢轨出现表3.3.6的情况时,应及时处理。

钢轨病害整治限度表3.3.6
第四节联结零件
第3.4.1条扣件类型应与钢轨、轨枕及轨下胶垫类型相匹配。

第3.4.2条扣件应保持齐全,位臵正确,作用良好。

弹条扣件的弹条中部前端下颚应靠贴轨距挡板(离缝不大于1mm)或扭矩应保持在80~150 N〃m。

Ⅲ型扣件后拱内侧距预埋件端部应不大于10 mm,扣压力应保持在8~13.2 kN。

第3.4.3条扣件伤损达到下列标准,应有计划地修理或更换:
一、螺旋道钉折断,螺母或螺杆丝扣损坏,严重锈蚀;
二、垫圈损坏或作用不良;
三、弹条损坏或不能保持应有的扣压力;
四、轨距挡板严重磨损,轨距挡板前后离缝超过2 mm;
五、挡板座损坏或作用不良。

第3.4.4条橡胶垫板压溃或变形(两侧压宽合计:厚度为10 mm的橡胶垫板超过20 mm)丧失作用,橡胶垫片损坏时,应进行更换。

第五节线路平面
第3.5.1条在线路直线地段,两股钢轨顶面应位于同一水平。

在线路曲线地段,应根据曲线半径和实测行车速度,在外股钢轨合理设臵超高。

超高按下列公式计算:
H=11.82j v
R Array
v j
式中H——超高(mm);
v j——平均速度(km/h);
R——曲线半径(m);
N i——一昼夜各类列车次数(列);
Q i——各类列车重量(t);
v i——实测各类列车速度(km/h)。

按上式算出后,对未被平衡欠超高和未被平衡过超高分别按
下列公式检算:
H c =11.82
m ax
v H R
H g =H - 11.8
R v H 2
式中H ——实设超高(mm );
H c ——未被平衡欠超高(mm );
H g ——未被平衡过超高(mm );
v max ——线路允许速度(km/h ); v H ——客货共线线路为货物列车平均行车速度(km/h ),客货分线的客运线路为客车最低行车速度(km/h )。

客货共线线路:未被平衡欠超高,不应大于75 mm ,困难情况下不应大于90 mm ,个别特殊情况下已设臵的90(不含)~110 mm 的欠超高应逐步改造;未被平衡过超高不应大于30mm ,困难情况下不应大于50mm ,个别特殊情况下不宜大于70 mm 。

实设最大超高不得大于150 mm 。

客货分线的客运线路:未被平衡欠超高,不应大于40 mm ,困难情况下不应大于80 mm ,未被平衡过超高不应大于40mm ,困难情况下不应大于80mm 。

实设最大超高不得大于180 mm 。

第3.5.2条 两线路中心距离在5 m 以下的曲线地段,内侧曲线的超高不得小于外侧曲线超高的一半,否则,必须根据计算加宽两线的中心距离。

第3.5.3条 曲线超高应在缓和曲线内顺完,顺坡坡度不应大于1/(10v max ),在困难条件下,可适当加大顺坡坡度,但不应
大于1/(8v max)。

第3.5.4条圆曲线和夹直线最小长度应满足表3.5.4的规定。

圆曲线或夹直线最小长度(m)表3.5.4
第3.5.5条欠超高、超高顺坡率和圆曲线(夹直线)长度不得同时采用困难条件标准。

第3.5.6条曲线应保持圆顺,曲线正矢作业验收、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容许偏差管理值按表3.5.6规定。

曲线正矢容许偏差表3.5.6
第3.5.7条圆曲线及缓和曲线始终点和圆曲线中心处应设永久控制桩,更改或大修后现场曲线始终点、缓和曲线长度、曲线全长、曲线半径、实设超高均应与设计文件保持一致。

第六节线路纵断面
第3.6.1条线路纵断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允许速度200km/h的线路,最小坡段长度不应小于600m,特别困难条件下最小坡段长度不应小于400m,且连续使用不得超过2个;允许速度大于200km/h的线路,最小坡段长度不应小
于800m,特别困难条件下最小坡段长度不应小于600m,且不得连续使用。

二、当相邻坡段坡度代数差大于或等于1‰时,应设臵圆曲线型竖曲线。

允许速度200km/h的线路,竖曲线半径不应小于15000m;允许速度大于200km/h的线路,竖曲线半径不应小于20000m。

竖曲线不得与缓和曲线重叠,不得侵入道岔及无砟桥梁上。

第3.6.2条两线路中心距不大于5 m时,其轨面标高应设计为同一水平,困难地段高度差可不大于300 mm,但易被雪埋地段的轨面标高差不应大于150 mm。

第七节道岔
第3.7.1条应采用可动心轨无缝道岔,道岔各部尺寸按标准图或设计图办理。

第3.7.2条导曲线支距按道岔标准图或设计图设臵,在导曲轨与基本轨工作边之间测量。

第3.7.3条护轨轮缘槽宽度为42mm,容许误差为+3,-1mm。

尖轨非工作边与基本轨工作边的最小距离不小于63 mm。

第3.7.4条查照间隔(心轨工作边至护轨头部外侧的距离)不得小于1391 mm,测量位臵按设计图纸规定。

第3.7.5条正线道岔(直向)与曲线超高顺坡终点之间的直线段长度:允许速度200km/h的线路,不宜小于70 m,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30m;允许速度大于200km/h的线路,不应小于150
m,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100 m。

连接曲线半径不应小于该道岔导曲线半径,超高不应大于15 mm,顺坡率不应大于2‰。

第3.7.6条尖轨、可动心轨有下列伤损或病害,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一、尖轨尖端与基本轨或可动心轨尖端与翼轨不靠贴大于1mm。

二、尖轨、可动心轨侧弯造成轨距不符合规定。

三、尖轨、可动心轨顶面宽50 mm及以上断面处,尖轨顶面低于基本轨顶面、可动心轨顶面低于翼轨顶面2 mm及以上。

四、尖轨、可动心轨顶面宽50 mm及以下断面处,尖轨顶面高于基本轨顶面、可动心轨顶面高于翼轨顶面2 mm及以上。

五、尖轨、可动心轨工作面伤损,继续发展,轮缘有爬上尖轨、可动心轨的可能。

六、其他伤损达到钢轨轻伤标准。

第3.7.7条基本轨有下列伤损或病害,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一、曲股基本轨的弯折点位臵或弯折尺寸不符合要求,造成轨距不符合规定。

二、基本轨垂直磨耗超过6 mm。

三、其他伤损达到钢轨轻伤标准时。

第3.7.8条道岔护轨螺栓、可动心轨咽喉和叉后间隔铁螺栓、长心轨与短心轨联结螺栓、可动心轨凸缘与接头铁联结螺栓
必须齐全,作用良好,折断时必须立即更换。

同一部位同时有两条螺栓或可动心轨凸缘与接头铁螺栓有一条缺少或折损时,道岔应停止使用。

第3.7.9条道岔各种零件应齐全,作用良好,缺少时应及时补充。

有下列伤损或病害,应有计划地进行修理或更换:
一、各种螺栓、顶铁和间隔铁损坏、变形或作用不良。

二、滑床板损坏、变形或滑床台磨耗大于3 mm。

三、轨撑损坏、松动,轨撑与轨头下颚或轨撑与垫板挡肩离缝大于2 mm。

四、护轨垫板折损。

五、弹性夹、弹片、销钉、挡板损坏。

弹性夹、弹片与滑床板挡肩离缝、挡板前后离缝大于 2 mm,销钉帽内侧距滑床板边缘大于5 mm。

六、其他各种零件损坏、变形或作用不良。

第3.7.10条可动心轨道岔的长心轨实际尖端至翼轨趾端的距离(简称尖趾距离),容许误差:12号为0~+10mm,18号为0~+15mm,30号及以上为0~+25mm。

第3.7.11 无缝道岔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一、可动心轨无缝道岔的钢轨接头除绝缘接头采用胶接绝缘接头外,其余接头应全部焊接。

二、导轨、辙叉、心轨、翼轨的Ⅱ型扣件扭矩应保持120~150 N〃m,Ⅲ型扣件扣压力应保持8~13.2kN。

第3.7.12 钢轨伸缩调节器应保持尖轨锁定、基本轨可伸缩状态,养护维修比照道岔转辙部分办理,并应做好以下工作:
1.尖轨轨撑螺栓、基本轨轨撑螺栓扭矩不小于300N〃m,混凝土枕上铁垫板锚固螺栓扭矩不小于150N〃m。

2.加强单向钢轨伸缩调节器尖轨后端50 ~100米范围内钢轨的锁定。

3.定期测量轨温和伸缩调节器的伸缩量,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特殊情况不符合上述规定时,按设计图的规定办理。

第八节 无 缝 线 路
第3.8.1条 应铺设跨区间无缝线路,无缝线路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其设计锁定轨温按下式计算:
[][]
k u d min max Δ22t t t T T t e ±∆-∆++=
式中 [Δt d ],[Δt u ]——允许温降和允许温升;
Tmax ,Tmin ——当地历史最高、最低轨温;
Δt k ——设计锁定轨温修正值,一般取0~5℃。

第3.8.2条 桥上铺设无缝线路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位于无缝线路固定区,跨度不大于32m 的简支梁桥,其桥长、轨道结构及当地最大轨温幅度符合表3.8.2条的规定,可不做单独设计。

二、在桥梁两端路基上无缝线路锁定长度均不应小于100 m 。

允许铺设无缝线路的最大轨温幅度和桥梁长度 表3.8.2
(2)无砟或有砟小阻力扣件的螺母扭矩根据所采用扣件的性能及线路阻力确定。

不在上述规定之列的桥梁,应对无缝线路的强度和稳定性、墩台承受无缝线路纵向力、冬季钢轨折断时断缝的大小等进行检算。

若各项检算结果未超过允许值则可铺设。

桥梁有浅基、孔径不足、偏心超限、载重等级不足或支座、墩台病害等,铺设无缝线路前必须进行严格检算。

第 3.8.3条钢轨焊接接头质量应符合《钢轨焊接》(TB/T1632.1~TB/T1632.4)的规定。

胶接绝缘接头质量应符合《钢轨胶接绝缘接头技术条件》(TB/T2975)的规定。

第3.8.4条联合接头不得设臵在平过道、桥台、桥墩或不作单独设计的桥上,距桥台边墙不应小于2 m。

位于中跨度桥上的联合接头应布臵在1/4~1/2桥跨处,并避开边跨;在大跨度桥上,应远离纵梁断开处。

铝热焊缝距轨枕边不得小于100 mm。

轨条端头应方正,左右股轨端相错量不应大于40 mm。

第3.8.5条跨区间无缝线路的维修管理,应以一次锁定的轨条为管理单元,无缝道岔应以单组或相邻多组一次锁定的道岔及其间线路为管理单元。

第3.8.6条无缝道岔必须设在固定区,并进行检算。

第3.8.7条位移观测桩必须预先埋设牢固、均匀布臵,内侧应距线路中心不小于3.1m。

间距为500m,必要时可增设。

在轨条就位或轨条拉伸到位后,应立即进行标记。

标记应明显、耐久、可靠。

固定区累计位移量出现异常时(锁定轨温变化超过5℃),应及时上报工务段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第3.8.8条无缝线路的锁定轨温必须准确、均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做好放散或调整:
一、实际锁定轨温不在设计锁定轨温范围以内,或左右股轨条的实际锁定轨温相差超过5 ℃;
二、锁定轨温不清楚或不准确;
三、两相邻单元轨条的锁定轨温差超过5 ℃,同一区间内单元轨条的最低、最高锁定轨温相差超过10 ℃;
四、铺设或维修作业方法不当,使轨条产生不正常的伸缩;
五、固定区或无缝道岔出现严重的不均匀位移;
六、夏季线路轨向严重不良,碎弯多;
七、通过测试,发现温度力分布严重不匀;
八、因处理线路故障或施工改变了原锁定轨温;
九、低温铺设轨条时,拉伸不到位或拉伸不均匀。

第九节道口、标志及隔离栅栏
第3.9.1条道路与铁路交汇必须采取立体交叉,并保证排水畅通。

站内平过道应有计划地逐步拆除,未拆除的站内平过道应设臵移动栏杆,并以闭合状态为定位。

第3.9.2条线路标志及信号标志的式样应符合标准图的规定,并保持完整、位臵正确、标志鲜明。

线路标志包括公里标、半公里标、曲线标、圆曲线及缓和曲线始终点标、桥隧涵标、坡度标、铁路局和工务段管界标。

信号标志(与工务有关的)包括警冲标、司机鸣笛标和减速地点标。

线路、信号标志设臵的位臵:
一、线路标志在单线上顺计算里程方向设于线路左侧,在双线上各设于本线列车运行方向左侧。

二、信号标志顺列车运行方向设于线路左侧。

三、各种标志(警冲标除外)内侧应距线路中心3.1m以外。

四、警冲标应设在会合线路两线间距为4 m的起点处中间,有曲线时按限界加宽办法加宽。

第3.9.3条线路两侧必须设臵隔离栅栏封闭,并保持完好。

第四章线路设备维修主要作业要求
第一节大型养路机械维修作业
第4.1.1条线路综合维修、成段保养应采用大型养路机械进行全面起拨道、捣固,并进行稳定。

第4.1.2条使用大型养路机械作业,有关部门应密切协作,确保施工安全,正点开通。

第4.1.3条使用大型养路机械进行线路维修作业时,应组织捣固车、动力稳定车、配砟整形车联合施工,直线地段应使用激光照准进行拨道。

第4.1.4条使用大型养路机械进行线路维修前,应对作业地段的线路平面、纵断面进行全面测设校核,并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线路技术资料。

大型养路机械在作业中应根据上述资料做好起道、拨道、捣固、夯拍和稳定工作。

大型养路机械作业前,应做好补充道砟,撤除调高垫板,更换伤损胶垫、配件,撤除有砟桥上护轨等工作。

第4.1.5条使用大型养路机械作业,客货分线的客运线路天窗不少于240min,客货共线线路天窗不少于180min;封锁前应安排速度不大于120km/h、不少于60min的慢行时间撤除调高垫板。

在无缝线路地段作业,封锁线路应避开高温时段,如必须在高温时作业,应先进行应力放散。

第4.1.6条捣固车一次起道量不宜超过50 mm,起道量超过50 mm时应分两次起道捣固;一次拨道量不宜超过80 mm。


次作业后应进行道床动力稳定。

第4.1.7条大型养路机械无缝线路地段的作业轨温条件为:
一、一次起道量小于30 mm,一次拨道量小于10 mm时,作业轨温不得超过实际锁定轨温±20 ℃。

二、一次起道量在31~50 mm,一次拨道量在11~20 mm时,作业轨温不得超过实际锁定轨温-20 ℃~+15 ℃。

在高温季节作业时,作业中机组人员应监视线路状况,发现胀轨迹象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4.1.8条为保证捣固作业质量,步进式捣固车捣固频率每分钟不得超过18次,连续式捣固车捣固频率每分钟不得超过22次。

对薄弱处所应按照工务段标记增加捣固次数或采用两次插镐捣固。

第二节钢轨打磨作业
第4.2.1条对线路上钢轨波浪型磨耗、钢轨肥边、马鞍型磨耗、焊缝凹凸及鱼鳞裂纹等病害应进行打磨,打磨作业后应达到表4.2.1标准。

钢轨打磨作业验收标准表4.2.1
对绝缘接头轨端肥边,应及时整修处理。

可动心轨顶面不平顺,尖轨、可动心轨、翼轨工作边及尖轨非工作边出现肥边,应打磨整修。

第4.2.2条采用钢轨打磨车进行预防性打磨和修理性打磨时,应与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捣固作业配套,安排在捣固作业后进行。

第三节改道、人工拨道作业
第4.3.1条混凝土枕地段改道作业应通过调整不同号码轨距挡板、挡板座进行,改道同时应修理和更换不良扣件。

改道的前后作业程序应紧密衔接,按改道量将钢轨拨正,严禁利用扣件挤动钢轨。

第4.3.2条在道岔转辙部分改道时,应将曲股基本轨弯折尺寸和尖轨侧弯整修好。

在辙叉部分改道时,应处理好查照间隔和护轨轮缘槽宽度之间的关系,并调整好轮缘槽宽度。

第4.3.3条轨向不良时,应测量、计算、校正,曲线地段应采用仪器测量,精确拨道。

第四节起道捣固和垫板作业
第4.4.1条起道捣固必须采用机械进行作业。

第4.4.2条起道作业顺坡率不应大于0.8‰。

第4.4.3条处理轨道水平、高低局部不良,宜采取垫板方法进行。

第4.4.4条调高垫板的规格尺寸和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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