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控部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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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控部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
一、防止火灾事故
1、加强热工人员消防培训,在消防安全上要达到“三懂、三会”的水平。
2、电缆沟和电缆夹层及有关的控制室安装完善可靠的报警装置,微机班负责集控室火灾报警控制系统主机的维护,火灾报警时应及时到现场确认,如果是误报警应及时消除,火灾报警主机有故障时应及时消除;孔洞、缝隙必须用阻燃材料严密封堵,新增设施或新换电缆施工完后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3、自动班负责#2机电缆夹层、综合设备间定期检查清扫;保护班负责#1机电缆夹层、综合设备间定期检查清扫;流压班负责#1机侧电缆桥架及竖井定期检查清扫;微机班负责#1#2炉电缆桥架及竖井、#1#2电子设备间定期检查清扫。
4、热工管辖的控制设备油管路应定期检查,及时消除渗漏点。
5、对制粉系统、油系统的热控设备进行电火焊作业时,应办理动火工作票,动火工作时必须有人监护,监护人员应
熟知防火要求及消防方法。监护人的职责是:(1)检查防火措施的可靠性,并监督执行。(2)在出现不安全情况时,有权制止动火。(3)动火工作后检查现场,做到不遗留任何火源。
6、在给粉机或粉仓上部上动用电火焊时,应检查内部积粉确已清除干净,并采取完善的防火措施,防止余粉燃烧或火星溅落到煤粉仓内部等处。
7、储油罐的加热温度必须控制在40℃以下;储煤罐6个温度测点应保持良好,温度表计指示正确。
二、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和压力容器爆漏事故
1、以严格的制度来确保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各类仪表准确、灵敏、可靠,锅炉汽包水位、温度、压力参数定期校验周期不超过六个月,点火排汽和锅炉安全门压力开关定期校验周期不超过三个月,应列为计量强制检验项目,以防止因热工设备问题造成锅炉缺水和超温超压运行。
2、运行中的锅炉和压力容器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如安全阀、排污阀、监视表计、联锁、自动装置等)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其设备的自动保护装置如果需要退出应经总工程师批准,并应限期恢复。
3、锅炉超水压实验和安全阀整定应严格规程进行,锅炉超水压实验和热态安全阀整定时,严禁非实验人员进入实验现场。
4、压力容内有压力时,严禁进行任何修理或坚固工作。
5、禁止在压力容器上随意开孔或焊接其它构件,若必须在压力容器上开孔或修理,应先核算其结构强度,并按照制造厂工艺制定工艺措施,经锅炉监理工程师审定,总工程师批准后,严格按工艺措施实施。
三、防止炉膛爆炸事故
1、加强技术培训力度,提高热工人员对灭火打炮破坏性的认识,提高对保护设备应急处理缺陷和接受掌握新技术的能力。
2、锅炉大修或长期备用在启动前应进行自动、保护设备检修和实验。保证自动、保护设备尤其是各大联锁和FSSS 重要保护设备的准确、灵敏、可靠,其装置成套实验随锅炉大小修进行。
3、加强锅炉FSSS保护装置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装置动作准确可靠,防止火焰探头烧毁、失灵、炉膛负压管堵塞等。正常运行锅炉各大联锁和FSSS重要保护设备必须正常投
入,以便在锅炉在异常运行时保护和联锁正常动作。
4、热工仪表、自动给粉控制电源应该可靠,防止因瞬间失电造成锅炉灭火。
5、在运行时严紧随意退出锅炉大联锁和FSSS保护装置,因设备缺陷退出保护时,必须开具工作票并且需经总工程师批准,并应限期恢复,同时要和运行人员一起作好可靠防范误动措施。
四、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
A、汽包水位计的安装
1、汽包水位计的安装质量和方法正确与否,直接关系着锅炉运行安全,热工应利用大修时检查汽包取样管,正确的取样管口应尽量避开汽包内水汽工况不稳定区(如安全阀排汽口、汽包进水口、下降管口、汽水分离器水槽处等)若不能避开时,应在汽包内取样管口加装稳流装置。
2、对于过热器出口压力为13.5Mpa及已上的锅炉,其汽包水位计应以差压式带压力修正回路)水位计为基准,汽包水位信号应采用三取中的方式进行优选。
3、差压水位计(变送器)应采用压力补偿。汽包水位测量应充分考虑平衡容器的温度造成的影响,必要时考虑采用
补偿措施。
4、汽包水位测量系统,应采用正确的保温、伴热及防冻措施。在严冬季节,每周的现场检查要将伴热电源正常与否列入管理,以保证汽包水位测量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正确性。
5、配合运行人员按规程要求对汽包水位进行零位校验,当各水位计偏差大于30mm时,应立即查明原因予以消除。当不能保证二种类型水位计正常运行时,必须停炉处理。
6、当一套水位测量装置因故障退出时,应填写处理故障的工作票。工作票应写明故障处理原因、处理方案、危险因素预告等注意事项,一般在8小时内恢复。若不能完成,应制定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允许延长工期,但最多不能超过24小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B、锅炉高低水位保护
1、锅炉汽包水位高、低保护应采用独立测量的三取二的逻辑判断方式。当有一点因某种原因须退出运行时,应自动转为二取一的逻辑判断方式,并办理审批手续,限期(不宜超过8小时)恢复,当有二点因某种原因须退出运行时,应自动转为一取一的逻辑判断方式,应制定相应的安全运行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限期在8小时内恢复。如预期不能恢
复,应立即停止锅炉运行。
2、锅炉汽包水位保护在锅炉启动前和停炉前应进行实际扰动实验,用上水方法进行高水位保护实验,用排污门放水的方法进行低水位保护实验,严禁用信号短接的方法进行模拟传动替代。
3、热控部建立锅炉汽包水位测量系统的维护和设备缺陷档案,对各类设备缺陷进行定期分解,找出原因及处理对策,并实施消缺。
C、给水系统要求
1、给水系统各阀门应调试正确,给水门开度流量显示应正确,调节门线形曲线应符合要求,阀门开关应灵活,开关指示与实际应相符。
2、给水系统中各备用设备应处于正常备用状态,按规程定期切换,当失去备用时,应制定安全运行措施,限期恢复投入备用。
3、严格按照检修规程及各项制度,对水位计及其测量系统进行检查及维护。机组启动时应对汽包水位校正补偿方法进行校对、验证,并进行汽包水位计的热态调整及校核。
五、防止汽轮机超速和大轴弯曲、轴瓦烧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