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昏迷就诊者医疗护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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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昏迷就诊者医疗护理规程
1.目的
为充分尊重就诊者的生命尊严,尊重就诊者及其家属的权利,特制订昏迷就诊者的救治规范的医疗服务程序,以提供高效、有序、周到的医疗服务,提高就诊者抢救成功率。
2.标准
2.1 按照《危重就诊者转运规程》和《危重就诊者抢救规程》执行,值班或主管医护人员按照《就诊者评估管理规程》和诊疗常规进行评估和诊疗。
2.2 值班或主管医生按照《知情告知和签字同意制度》,向昏迷就诊者家属或法定委托代理人详细解释就诊者的病情、诊断、主要检查项目、治疗方案、估计的预后和医疗费用等,征得家属对治疗的理解和同意。
就诊者主要家属或法定委托代理人在《危重就诊者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对家属的意见要予以充分尊重并及时记录在病历上。
如家属放弃抢救,要告知其不良后果和承担的责任,主管医生要详细记录原因,并请家属(是其所有直系家属的代表)签署《拒绝或放弃治疗知情告知书》,专科主任同意签字,报告医务部,涉及伦理问题要报告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
医护人员要交接班,直至就诊者生命终结。
2.3 急诊科、门诊遇到昏迷就诊者时,均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
首诊医生要及时向科主任汇报,按照《危重就诊者抢救规程》进行抢
救。
当涉及其他专科情况时,按照《会诊制度》申请会诊。
对没有家属陪同或交通事故的无名氏,涉及公安、司法、医疗纠纷的昏迷就诊者,要即时通知医务部,节假日通知医院行政总值班指导抢救治疗。
就诊者身上携带的证件、财物按照《就诊者财产管理规程》执行。
2.4 医护人员按《昏迷护理常规》为昏迷就诊者提供服务。
当就诊者病情稳定允许搬动时,执行《ICU就诊者转入转出制度》和《ICU 医疗护理规程》为昏迷就诊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2.5 住院部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和《会诊制度》,按照诊疗常规治疗,按照《营养评估管理规程》请营养师进行营养评估和指导。
主管医师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和记录,有重大病情变化或者对处理有疑问时,要马上向上级医生汇报。
护士长负责监督落实各项医疗护理措施的执行。
尽量减少对就诊者的探视。
医护人员进入病房要戴口罩,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
2.6 严格遵守《医务人员医德规范》,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和《维护就诊者及家属权利工作规划》,充分尊重和维护就诊者家属的价值观、宗教信仰、文化、生活习惯、隐私等权利,注意对就诊者个人隐私的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