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本质安全供电安全管(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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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本质安全供电安全管
随着用电负荷持续攀升,安全可靠供电压力增大,为保障大电网安全、防范大面积停电风险,国网莱芜供电公司强化本质安全管理,坚持把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从源头消除隐患,让客户用上安全电放心电。

公司始终坚持三个凡是控风险理念,全面推广四有现场七步开工法等管控措施,管理人员到位监督1157人次,圆满完成332项电网检修任务。

坚持开展零违章现场创建,严格落实331处罚措施,实现连续安全生产8000天。

今年以来,公司严格落实执行国家电网公司三查三强化安全专项行动,从查责任落实、查基础管理、查风险隐患,强化制度执行、强化反措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六个方面32项重点工作内容入手,彻查问题隐患。

严格一患一档管理,对排查到的问题隐患,分专业、分轻重、分类别列入整改计划,实行挂牌督办,治理一个,销号一个;对一时难以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落实当前风险管控措施,确保过程可追溯、结果可核查、责任可追究。

截至目前,消除14项在档隐患。

发现并处置了220千伏方下变电站GIS漏气重大隐患,受到上级表扬,整改缺陷隐患10处,八级设备事件同比下降38%。

今年莱芜地区夏季用电负荷创历史最高纪录,公司为全力做好防汛和应急保电工作,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原则,部署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

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及时掌握汛情,做好汛情灾情预警,深入开展电力设施防汛检查,组织各单位开展防汛演习、电网迎峰度夏联合反事故演习,确保电网安全度汛。

2024年本质安全供电安全管(二)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能源是人类社会生产生活的重要支撑。

然而,能源供应的安全问题一直是制约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而本质安全供电安全管理是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的重要举措,其目的是通过加强能源供应链的管理,确保能源的安全生产和供应,确保人民的生产和生活需要得到有效满足。

本质安全供电安全管理主要强调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加强能源供应链管理。

能源供应链是能源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包括能源的生产、储存、运输、配送等环节。

加强能源供应链管理,可以做到从源头到终端的全程管理,提高供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健全能源供应链的监管机制,加强对能源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其安全生产;加强能源运输和配送环节的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加强对能源供应商和终端用户的监管,保障供电环节的安全。

二、推进能源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能源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是提高能源供应安全的关键。

通过推进能源技术的创新,可以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具体措施包括加大对新能源技术研发的投入,推动新能源技术的应用,例如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减少对传统能源的需求;加强对能源技术的培训和推广,提高能源技术水平。

三、完善本质安全供电安全体系。

本质安全供电安全体系是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的基础。

完善本质安全供电安全体系,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能源监管机构的职责和能力建设,形成健全的能源监管体系;加强能源统计和信息化建设,提高对能源供应和消费情况的监测和掌握能力;加强能源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机制,应对突发事件和能源供应中断等紧急情况。

四、加强能源供应安全意识的普及。

能源供应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能源供应链的各个环节。

加强能源供应安全意识的普及,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能源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能源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加强能源供应安全宣传,提高公众对能源供应安全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加强与国际能源合作交流,借鉴和吸收国际先进经验,提升我国能源供应安全水平。

综上所述,本质安全供电安全管理是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的重要举措。

通过加强能源供应链管理、推进能源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完善本质安全供电安全体系以及加强能源供应安全意识的普及,可以有效提高能源供应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能源消费的增加,本质安全供电安全管理将更加重要,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确保能源供应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2024年本质安全供电安全管(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质安全供电工作,确保电力系统的正常、稳定、可靠运行,以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电力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质安全供电工作的各方面,包括供电设施设计、建设、运维、巡检、维修、改造、升级等环节。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本质安全供电是指在供电设施设计、建设、运维等环节,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供电设施的安全性。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涉及的供电设施包括输变电设施、配电设施、线路设施、电力设备等。

第五条本管理办法所涉及的本质安全供电工作目标是确保供电设施运行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从而维护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本管理办法的实施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准化建设、责任明确的原则。

第七条本管理办法由供电企业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责任人员应当履行本管理办法规定的职责。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八条供电设施的设计、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设置。

第九条供电设施的运维应定期进行巡检、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供电设施的维修、改造、升级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格控制施工质量,确保设施的安全性。

第十一条针对重要设施和设备,应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测和评估,确保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

第十二条供电企业应制定本质安全供电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供电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本质安全供电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四条供电企业应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做好本质安全供电工作。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供电企业应设立本质安全供电工作管理机构,负责本质安全供电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十六条本质安全供电工作管理机构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本质安全供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七条本质安全供电工作管理机构应及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质安全供电工作的计划和任务。

第十八条供电企业应制定本质安全供电工作的考核和评估办法,对各级责任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估。

第十九条供电企业应建立本质安全供电工作的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本质安全供电工作的进展情况。

第四章职责分工
第二十条供电企业总经理负有本质安全供电工作的最终责任,对本质安全供电工作负总体管理责任。

第二十一条供电企业本质安全供电工作管理机构负责本质安全供电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各级责任人员应按照本管理办法规定的职责,履行本质安全供电工作的任务。

第二十三条供电设施设计和建设单位应确保设计和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供电设施的安全性。

第二十四条供电设施运维单位应定期进行巡检、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五条供电设施维修、改造、升级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格控制施工质量,确保设施的安全性。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供电企业应建立本质安全供电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对本质安全供电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监督检查机构应及时发现和纠正本质安全供电工作中的问题,并对其进行整改。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未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本质安全供电的,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对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可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对故意泄露、篡改、销毁本质安全供电工作文件和资料的,依法给予相应的法律惩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供电企业所有。

第三十三条本管理办法中涉及的相关术语,如无特别定义,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定义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管理办法由供电企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五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其他单位,包括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

第三十六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废止以前制定的本质安全供电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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