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房C2户型及高层B1、B2、B3户型示范单位装修设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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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XXXX项目洋房C2户型及高层B1、B2、B3户型示范单
位装修设计合同
委托单位:XXXXXXXX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XXXXXXXX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XXXX项目洋房C2户型及高层B1、B2、B3户型示范单位装修提供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设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1.合同书。
2.设计任务书。
第二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XXXX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地址:。
第三条:设计依据及标准
1.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2017年版)。
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年修订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物料安全规定。
5.甲方提供的原始平面及结构图、设计任务书、相关资料以及其它设计要求。
6.本项目的设计,原则上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各类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及标准条例的要求。
第四条:设计范围
1.洋房C2户型示范单位装修概念方案及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施工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
2.高层B1、B2及B3户型示范单位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施工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
第五条:设计内容
1.依据甲方的设计任务书及其它相关设计基础资料,“XXXX项目”洋房C2户型及高层B1、B2、B3户型示范单位装修提供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具体内容为室内天、地、墙、门、隔断、家具、软装概念、灯光(合理思考强光源、漫光源的布置)、强弱电(含广播音响)点位等;自动感应门(如有)等;装修配套所包含的洁具选型、灯具选型、装饰材料样板、门五金选型、卫生间五金选型等。
2.本次设计不包含钢结构、消防、空调系统、专业弱电系统、幕墙设计等专业设计,但包括轻质墙体轻钢龙骨。
第六条:合同价格
1.本合同预估总金额为:元(人民币大写:);最终实际结算金额以“甲方书面确认的设计面积X合同单价”为准。
2.预估面积及设计单价见下表:
注:以上该设计费包含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设计工作所需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设计费用、人员工资、保险、差旅费(交通及食宿费)、出图及晒图费、税金等;若甲方需要的图纸或资料的数量多于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相关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七条:付款方式
1.洋房C2户型示范单元:
1.1概念设计: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成果递交时间内,向甲方递交C2户型示范单元的概念设计成果,并经甲方书面认可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开具的付款申请及等额、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洋房C2户型示范单元预估设计总金额的25%。
1.2概念方案深化设计: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成果递交时间内,向甲方递交C2户型示范单元的概念方案深化设计成果,并经甲方书面认可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开具的付款申请及等额、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洋房C2户型示范
单元预估设计总金额的55%。
1.3施工图设计: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成果递交时间内,向甲方递交C2户型示范单元的施工图设计成果,并经甲方书面认可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开具的付款申请及等额、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洋房C2户型示范单元预估设计总金额的90%。
1.4施工阶段配合:在装修施工过程中,乙方顺利完成施工图配合工作,且经甲方设计部门、工程部门出具合格意见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开具的付款申请及等额、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洋房C2户型示范单元“实际设计面积X合同单价”总金额的100%。
2.高层B1、B2及B3户型示范单位
2.1方案深化设计: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成果递交时间内,向甲方递交高层B1、B2及B3户型示范单元的方案深化设计成果,并经甲方书面认可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开具的付款申请及等额、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洋房高层B1、B2及B3户型示范单元预估设计总金额的55%。
2.2施工图设计: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成果递交时间内,向甲方递交高层B1、B2及B3户型示范单元的施工图设计成果,并经甲方书面认可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开具的付款申请及等额、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洋房高层B1、B2及B3户型示范单元预估设计总金额的90%。
2.3施工阶段配合:在装修施工过程中,乙方顺利完成施工图配合工作,且经甲方设计部门、工程部门出具合格意见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开具的付款申请及等额、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洋房B1、B2及B3户型示范单元“实际设计面积X合同单价”总金额的100%。
3.超付条款:乙方与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办理结算过程中或结算办理完毕后,根据审计初审结果或甲方初审结果确认实际付款比例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乙方同意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10个自然日内退还超付款项,乙方逾期退还,应向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
以上付款阶段,甲方付款前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否则甲方有权顺延支付期限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不得因此停止履行其协议义务。
5.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安全、准确。
如需变更,乙方需在甲方支付款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书面账户信息变更通知。
因乙方提供的账户信息不准确、不安全导致甲方所付款项流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进行重复付款。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XXXXXXXX责任公司
开户行:
账号:
第八条:本项目乙方主要人员
第九条:甲方需提交的设计基础资料
第十条: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
1.设计工作阶段及提交成果
1.1方案设计阶段
1.1.1概念阶段:提交成果CAD平面图、手绘主立面方案、材料描诉、立面简要尺寸、示范图例
1.1.2方案扩初阶段:提交成果CAD平面图、顶面图、地面铺装图、主立面图、或手绘主要立面效果图、主材简要描述
1.2施工图设计阶段
1.2.1施工图(CAD比例1:30/1:50)提交成果:图纸目录、施工说明、材料表、原始平面图、平面布置图、墙体定位图、地面材质图、天花造型布置图、天花灯具、立面图、剖面图、节点大样图、开关插座控制图、强弱电点位图、给排水点位图.
1.2.2施工图设计(安装图册):工程灯具选型表、开关面板表、洁具及卫浴五金选型表。
1.3软装概念设计:概念图、家具尺寸数量、提示图片等,如需软装设计及采购,则需另行签定采购合同。
1.4施工配合(后期服务):施工交底、样板工程指导、设计变更、设计补图、家具及软装饰现场布置。
2.设计成果内容及数量
说明:A.各阶段设计成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表中的内容,具体内容见各阶段的设计任务书。
B.各阶段提交的设计文件盖章需求根据当地报建的要求执行。
3.设计成果的交付方式:设计工作由甲、乙双方的负责人和联络人进行衔接,设计
成果由甲方项目主管和乙方总负责人共同书面确认。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和设计任务书要求,按时向合同中约定的甲方项目主管或相关工作人员交付各阶段设计成果,并履行签收手续。
具体要求如下:
3.1乙方派员或通过快递将设计成果交付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甲方无特殊要求,则交付地点为甲方住所地:。
3.2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所有设计成果,乙方均需向甲方交付,并以甲方指定的负责人或联络人签收为准。
3.3正式提交设计成果时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一次性供足套数,如发生不能一次提交足够数量的情况,分开提交次数累计最多不超过两次。
3.4 如乙方项目负责人到甲方所在地进行汇报的,可不需要按本条(第9.2条)要求交付设计成果,只需由甲方提供书面的方案确认函或会议纪要即可。
3.5图纸类电子文档提交标准为:①采用AUTOCAD软件绘制,版本统一为2007版、天正T9、T3版本;②电子文档与图纸一一对应。
4.对设计成果的要求:设计成果除须满足各阶段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外,还应满足本合同、设计过程中由甲乙双方书面认可并确认的会议纪要及邮件函件的要求。
5.对设计成果的认可:某阶段设计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视为获得甲方认可,同时该阶段设计结束:该阶段设计成果获得甲方书面确认,获得甲方设计成果确认函。
第十一条:乙方过程服务
1.参加政府报批: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须配合甲方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设计审查。
2.参加设计交底与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提供施工现场服务,配合相关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
3.设计汇报与施工现场服务
3.1乙方每次派员参加设计汇报时,满足以下条件:
3.1.1主设计师、联络人、相关专业人员同时到场;
3.2.2乙方工作成果满足该阶段设计任务书要求,并得到甲方认可。
4.乙方指定一名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联系电话:)作为工程现场的总代表,负责合同范围内的总的技术指导,并与甲方代表一起解决与合同有关的技术和其它问题;但是双方总代表均无权修改合同。
对于乙方派驻现场的人员,除甲方认为其工作作风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现场工作而要求乙方更换人员外,乙方不得随意更换。
乙方各专业负责人及专业代表在现场工作时,应积极主动地发现图纸上或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沟通,并及时解决问题。
乙方的技术人员在现场工作中发现施工单位工作失误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进行相应的修改。
若乙方为外地公司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沟通现场技术问题,如遇重大问题,乙方应派相关人员到现场协调解决。
5.乙方各专业负责人有责任按照甲方时间进度要求到本项目所在地配合现场施工,各专业负责人应在甲方项目部提出现场配合的要求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
对于不能现场解决的重大技术问题,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并尽可能短时间内给予解决,以最终不影响施工进度为基本原则。
6.根据现场需要发生的工程设计变更,自甲方变更通知发出之日起,乙方必须在2个日历天内完成变更设计相关文件编制并提交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乙方成果递交时间及进度安排
1.设计成果递交时间:
1.1洋房C2户型设计成果全部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8日前。
1.2高层B1、B2及B3户型设计成果全部递交截止时间:自甲方正式通知乙方开始工作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
2.乙方进度安排
第十三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乙方提交设计成果,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甲方
已同意,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1.3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赶工费。
1.4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1.5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2.乙方责任:
2.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2乙方按本合同第九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2.3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2.4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2.5乙方在方案规划阶段中若甲方要求颠覆性调整时,乙方应按实际工作量单独计
算费用。
3.乙方设计成果或服务质量不合要求:由于乙方设计深度、设计质量、设计配合等达不到本合同及各阶段合同、任务书的要求,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修改设计。
由于乙方沟通、理解及其它原因,造成设计方向和设计质量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设计阶段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以多退少补的原则结算设计费用。
乙方设计成果或服务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时,按下述方式支付违约金:
3.1在工程初验、工程竣工验收等关键结点出现配合问题,耽误甲方进度时,乙方按照50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2施工现场服务费的支付取决于乙方派驻现场的设计代表的工作作风、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如乙方派去现场服务人员工作作风、工作进度、工作质量等不能令甲方满意,甲方提出后,乙方应以最快速度恢复对甲方的优质服务,如达到甲方要求标准,且没有造成重大影响,可以不扣除相应服务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服务费用。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将向甲方发出书面催告函。
经乙方催告甲方仍未履行付款义务时,视为甲方付款逾期,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当阶段逾期未付款万分之五/天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违约责任
2.1乙方提交设计资料有误: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并应在协商日期内提交补充或变更资料。
拒不更改或已造成甲方实质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归还甲方已支付的设计费用,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专项违约金2万元。
2.2乙方延迟交付设计资料:乙方逾期提交任一阶段设计成果的(包括设计成果未
达到本合同要求而返工),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设计费用总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逾期30日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设计费总额20%的违约金。
2.3 乙方发生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损失,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直接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乙方发生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依法赔偿第三方直接损失,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索赔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五条:联络沟通
1.双方负责人、联络人及联络方式
注:甲乙双方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
2.双方地址、邮编、传真
注:本合同规定由一方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或者书面通讯,以书面形式直接递交或邮递、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须以该方式发送至本条约定的甲乙双方的地址或传真号码(或收件人在7日前以书面通知对方的
其他地址或传真号码)。
3.送达认定
任何通知书、要求或通讯在下列情况下均被视为已被送达:
3.1如以邮递形式(应以快递形式)送达的,于投寄该文件3日内;
3.2如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于传真机打印的发送报告(或电信公司通讯记录)确定文件已经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之时;
3.3如以直接送达方式送达,于双方指定的负责人或联络人签收时。
第十六条:著作权保护
甲、乙双方应对本项目相关的设计合同、设计任务书及相关附件、设计成果及相关技术经济资料(以下简称“本项目资料”)的著作权进行保护。
本项目资料的设计著作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泄露或转让本项目资料。
但乙方在制作对外宣传资料的业绩展示时拥有展示权和署名权。
甲方在商业或项目宣传时,可选择将乙方公司LOGO及针对本次项目服务内容展示在本项目宣传资料上。
第十七条:合同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和终止合同,并停止支付乙方后续相关的设计费和要求乙方退还已经支付的设计费和赔偿损失,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1乙方提交的方案等设计成果不满足本合同的要求或甲方要求其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合理修改仍然不能满足要求的;
1.2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设计任务全部转包或部分分包给其他设计机构或个人完成的;
1.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交付的时间,经甲
方书面催促未果的。
2.在合同履行期间,非乙方原因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设计费总额20%的违约金。
双方签订关于本合同终止的补充协议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反商业贿赂条款
1.甲方、乙方双方的义务
1.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2. 严格执行本合同。
1.3. 甲方、乙方双方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采用任何方式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1.4. 任何一方发现对方业务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违反本反商业贿赂条款行为的,有义务即时向对方监督部门举报。
2.甲方的义务
2.1. 应与乙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
2.2. 在商务活动中应当依法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有任何涉及商业贿赂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2.2.1. 向乙方单位及乙方工作人员索要或接受乙方单位以及乙方工作人员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好处费、感谢费等;
2.2.2. 在业务活动中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态度粗鲁、刁难乙方;
2.2.
3. 在乙方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2.2.4. 要求或接受乙方单位或乙方工作人员为甲方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或为其配偶及亲戚朋友安排工作提供方便;
2.2.5. 参加乙方单位或乙方工作人员安排的宴请、健身、娱乐、桑拿按摩等活动;
2.2.6. 向乙方单位或乙方工作人员要求为甲方工作人员或其配偶及亲戚朋友介绍经营业务等活动。
3.乙方的义务
3.1.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
3.2. 在与甲方的商务活动中应当依法办事、廉洁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涉及商业贿赂或损害甲方企业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3.2.1. 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2. 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支付的费用;
3.2.3. 为甲方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安排婚丧嫁娶活动及为其配偶或亲戚朋友安排工作或牵线搭桥、提供方便;
3.2.
4. 以任何理由宴请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与其组织的健身、娱乐、桑拿按摩等活动;
3.2.5. 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亲戚朋友介绍经营业务、提供经营业务的便利条件,进行经营业务合作等活动。
4.反商业贿赂违约责任条款:乙方单位或工作人员违反上述反商业贿赂条款的,乙方应赔偿甲方验收合格总工程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甲方有权据此解除本合同,同时永久性地取消双方再次合作的资格。
构成犯罪的,甲方将向司法机关报案,追究乙方及
相关人员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其他
1.除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自己承接的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3.本项目获得任何奖项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及义务告知对方,并报送对方单位名称。
4.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5.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所包含的任何条款在被认为无效或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情况下,该条款的无效性或不可执行性不得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各阶段设计任务书及双方一致书面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电子邮件、会议纪要及本合同附录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产生的所有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之。
8.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1.乙方的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2.乙方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日期:2019年月日日期:2019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