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度南宁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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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度南宁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6.12.22
•【字号】南安委〔2016〕19号
•【施行日期】2016.12.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度南宁市安全生产
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南安委〔2016〕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南宁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南宁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度南宁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今年考核细则实行百分制评分,在考核细则中,涉及到隐患信息系统、联网事故直报系统和事故情况的内容由市安委办按照统计数据进行评分,其他由考核组现场按照考核评分表逐项进行量化评分。
加分项,由被考单位提供佐证材料清单给南宁市安委办审核评分。
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级(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得分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得分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分达到100分以上,绩效考核分按满分计算。
考核分未达到100分,折算后计入绩效考核分。
附件:《2016年度南宁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
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12月22日附件
3.2016年度南宁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细则(支持部门)
4.2016年度南宁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