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监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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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大会堂
地下公共停车库工程
见证取样和监理
送检计划
编制:
审核:
浙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
三、见证取样送检依据
四、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
五、见证取样人员名单
六、取样的基本要求
七、取样方法及数量
浙江省人民大会堂公共地下停车库工程
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省人民大会堂地下公共停车库工程
2 省人民大会堂地下公共停车库项目位于杭州市省人民大会堂前的绿地及广场下,北侧为浙江
省人民政府,地方行政中心,行政公众办公繁忙;南面为杭州市少年宫,每天学生家长往来骆绎不绝,其四周道路停车捉襟见肘;西侧西湖景区之宝石山、北山路、断桥、孤山、湖滨近在咫尺,游客众多,湖滨、保淑路等游客停车场设置已明显不足,东侧为凤起路商业金融、居住文化城市核心区,停车压力更是老大难;该区域为杭州主城区最最核心区域,是杭州政治、文化、金融、医疗、旅游的中心,聚集了行政办公、商业、旅游、大型居住区等大量人流和车流。

3工程地点:该工程位于杭州市环城西路和省府路交叉口的西南侧,省人民大会堂广场内。

4工程概况:总用地面积约244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852.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6.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485.6平方米,设置停车泊位约800个。

概算工程费用为25644.44万元。

本项目基坑围护采用钻孔咬合桩,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

5建设依据:计划批文(杭发投资核准【2014】4号);设计批复(杭建设发【2014】47号)6建设单位(业主):杭州市交通置业有限公司
7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8设计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9施工总承包单位: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监理单位:浙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11地质勘探单位:浙江省地矿勘察院
12质量监督机构:杭州市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13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
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为浙江建设科技研发中心工程中规范要求取样的商品砼试块、钢筋原材料及钢筋焊接件、钢构件钢材、预拌砂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小型砌块、防水材料及其他相关要求必须进行见证取样的项目。

三、见证取样送检依据
1、建设部令第141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2、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文《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
送检的规定〉的通知》;
3、浙建法[2006]47号《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
4、浙江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
5、浙建建[2006]27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6、杭建监总[2011]7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混凝土试块管理的通知》。

7、杭建工发[2006]6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里有关事项的通知》;
8、杭建监总[2003]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意见》;
9、杭建监总[2003]13号《关于实施〈杭州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暂行办法〉的通知》;
10、《杭州市建设工程常用建材见证取样与送检手册》
11、相关见证取样法律、法规、文件以及工程合同、检测依据等;
12、若有最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

四、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
1、本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以书面形式授权见证人员,交建设单位报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和工程检测单位,以便质监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2、见证单位应根据见证取样的内容、部位和数量在施工前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3、施工单位必须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在见证人员的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钢筋原材料、钢筋焊接接头取样和砼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承担检测的单位应设置收样室,收样时应按授权书检查委托单位及试样的标识、标志,确认无误后方能交付检测。

6、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7、检测单位必须按标准、规范进行检测;单独建立见证取样台帐;及时出具公证、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并加盖见证取样和送检专用章。

8、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和见证单位,对影响结构安全的,应在24小时内报送。

五、见证取样人员名单
1、确定见证人员:项目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协商确定有一定施工试验知识的监理人员担任见证人;见证人员的数量视工作规模大小一般宜为1~3人。

2、人员名单:吴韬
六、取样的基本要求
取样要求具有真实性、代表性,保证试样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

1、取样的组批基数、取样数量:按照相关的技术规范确定
2、取样方法:按照技术规范、试验方法中的相应规定,正确取样。

3、取样后对样品的管理:封样、样品标识,对试样原始状态的保护、对试样的监护。

七、取样方法及数量
浙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省人民大会堂地下公共停车库工程项目监理部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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