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关于授予北京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等20个单位“协会建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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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关于授予北京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等20个单位“协
会建设成就奖”的决定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中青发[2005]35号
【发布部门】共青团中央
【发布日期】2005.12.08
【实施日期】2005.12.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共青团中央关于授予北京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等20个单位“协会建设成就奖”的决定
(中青发[2005]35号2005年12月8日)
青年企业家协会是共青团联系广大青年企业家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协会成立20年来,全国各级青年企业家协会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坚持服务党政工作大局、服务青年企业家成长发展,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加强自身建设,为加快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企业青年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各级青企协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实现协会事业的新发展,共青团中央决定授予北京市青年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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