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测量试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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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工程技术管理
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施工企业的技术管理,是对企业中各项技术活动过程和技术工作各种要素进行科学管理的总称,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施工技术管理的依据:国家的各项技术政策、法规和有关经济政策;国家、行业及地方颁发的各种现行《规范》、《规则》、《标准》、《指南》、《办法》;建设项目、建设文件、总公司、集团公司颁发执行的有关技术管理文件,特别是总公司的《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集团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第三条施工技术管理原则:坚持“技术入手、经济结束“,优化设计,工程数量足量进蓝图;优化施工方案,适量投入,不走弯路,是保证项目效益最重要的途径。

第四条施工技术管理的指导思想:一是实现“方案预控”,要求各种优化、变更方案在正式提出前要超前周到安排,提出的方案须系统全面,且有可选择性;施工方案经济合理、先进可行、易施易控;二是建立良好的工作联系,树立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位一体”思想,以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和质量联合创优;三是方案执行须严肃有力,不得轻易变动。

第五条技术管理工作在工程管理中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证施工过程符合技术要求,保证施工按正常秩序进行。

(二)通过技术管理,充分发挥企业的潜力,完善各种劳动组织,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营效果。

(三)通过技术管理,不断更新和开发新技术,促进技术现代化,提高企业竞争力。

(四)通过技术管理,使施工建立在先进的技术基础之上,从而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控制工程造价。

第六条本项目部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有:
(一)进行施工调查;
(二)审核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参与施工图现场核对工作;
(三)施工方案优化;
(四)设计变更;
(五)交接桩及施工测量;
(六)原材料、土工等检测及圬工配合比试配等试验工作;
(七)技术交底及培训;
(八)审核大型临时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
(九)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十)技术资料管理;
(十一)制定和实施施工技术管理责任制及技术工作的奖励办法等;
(十二)编写施工总结,开展技术革新和科学研究,组织科技成果申报;
(十三)编制竣工文件。

通过施工技术管理,不断更新新技术,提高工程质量,增加经济效益。

达到“干一项工程,留一番美名,培养一批人才”的目的。

第七条工程技术人员在执行本办法时,应严肃认真,身体力行,精心设计,精心施工。

努力学习、精通业务,一丝不苟,勇于承担责任,为长吉城际铁路建设多做贡献。

第二章施工技术管理机构设置
第一条工程技术部在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项目部设工程技术部及中心试验室,副总工程师1名、工程技术部设部长1名、中心试验室设主任1名、专业工程师兼工程调度1名,资料管理员1名。

第三条项目部下设4个工区,工区设工程技术科、试验室、施工队设技术室。

每个工区设总工1名,技术科长1名,测量队长1名,试验室主任1名,并根据工程任务量配备足够的专业工程师/技术员和测试人员;每个施工队设技术负责人1名,技术人员根据任务量确定。

第四条施工技术管理机构设置见《中铁十九局长吉城际铁路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管理机构图》。

中铁十九局长吉城际铁路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管理机构图
第三章相关部门及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工程技术部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种规章制度、命令和措施,严格执行规范、规程、标准。

(二)做好施工前的施工技术准备工作。

进行实地调查,审核工程设计图纸,组织项目测量队进行工程复测工作,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做好施工方案优化、技术优化、工程量优化。

(三)严格执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

(四)制定编制项目科技发展规划,应用推广“四新”技术。

(五)制定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六)组织项目施工技术问题的讨论和研究,召开施工方面的专题会议。

(七)掌握施工技术中的各种数据,及时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八)组织管理长吉城际铁路的检测试验工作。

(九)做好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

(十)积极配合其他部室工作。

第二条项目部中心试验室
(一)负责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法规和制度;领会业主、监理意图,密切配合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二)执行有关试验规程、规范、标准及技术要求,视工作需要制定实施细则。

(三)针对长吉城际铁路的工程特点,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

(四)组织管理、协调、指导长吉城际铁路的检测试验工作。

(五)定期收集、整理、汇总有关试验资料和报表,及时报送监理和业主。

(六)按长吉公司的要求,负责组织试验资料的归档工作。

(七)定期考核和评价下属试验单位和个人的工作业绩,提出奖惩建议。

(八)完成项目部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条工区试验室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法规和制度,按照有关试验检验规程、实施细则和长吉城际铁路的各项规定、规范进行工作。

(二)进行钢材、水泥、粗骨料、细骨料、石材、水、外加剂、砌体材料、路基填料和各种试件的试验检验。

(三)进行各种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选择,路基填料标准击实,及时出具标准数据,发出试验报告。

(四)进行桥涵、路基基底承载力检测,为基底处理提供依据。

(五)根据工程情况,制订试验检验抽样计划,严格按抽样计划进行取样。

定期、及时抽取各种有代表性的试样送试验室。

(六)严格按抽检频率检查路基密实度、孔隙率、地基系数以及动态弹性模量情况。

发现不合格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施工人员,以便采取相应对策。

(七)根据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派员测定砂、石料含水率,及时换算施工配合
比,并随时监督检查施工配合比的计量实施过程。

定期测定混凝土坍落度、含气量等有关性能指标。

按照检查频率精心制作混凝土、砂浆检查试件,及时送达标准养护室进行养护。

(八)收集保存所有试验资料、出厂合格证件,按单位工程分门别类立卷管理,作为竣工移交归档的依据。

(九)接受驻地监理监督,密切配合监理工作,向监理报送有关试验资料。

(十)所有试验资料归档保存。

整理、汇总有关试验资料,定期向项目部检测试验中心报送。

(十一)完成项目部检测试验中心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条项目总工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及上级技术管理制度,对项目施工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二)组织技术人员熟悉合同文件和施工图纸。

(三)组织并参加本项目的图纸会审,主持编制本工程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证措施。

(四)针对工程质量的薄弱环节,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技术质量攻关活动,切实解决好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

(五)负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及特殊工程施工的技术措施。

组织贯彻技术规范、施工工艺及质量标准。

(六)指导施工技术人员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并进行质量、进度把关控制。

(七)负责审核签发变更设计报告、索赔意向报告及检查索赔资料的完整性。

(八)负责施工过程中试验、测量等重大技术问题的决策及报告。

(九)主持交、竣工技术文件资料的编制,参加交竣工验收,组织施工技术总结和学术论文的撰写并负责审核和向上级报告。

(十)认真完成上级相关部门交给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工程部长
(一)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种文件,规范、规程标准。

(二)熟悉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掌握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规定。

(三)主持工程部日常管理、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工程部人员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审核各种有关技术类公文、电报。

(五)参加各项施工技术问题的讨论和研究。

(六)参加施工方面的专题会议。

(七)完成项目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中心试验室主任
(一)负责主持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实施细则,检查落实情况;负责上传下达工作。

(二)负责检查、指导试验室工作,解答技术难题,督促试验室按期完成各项试验检测工作。

(三)负责安排部署试验检验计划。

(四)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有关试验资料和报表,及时报送监理。

(五)负责部署、组织、协调、指导做好试验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六)负责做好阶段性总结,向项目部领导报告。

第七条专业工程师
(一)熟悉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掌握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规定。

(二)编制施工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

(三)负责对项目施工中的重难点工程重要及隐蔽工程进行检查。

(四)协助项目的总工程师、工程部长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五)督促和指导各队技术员及时填写项目的施工原始资料、办理与监理工程师的签认手续,为工程计量、变更设计提供准确的原始资料。

(六)负责对项目各工区传达施工技术文件,督促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检查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并在施工中进行指导。

第八条试验人员
(一)按照试验检验计划和有关试验规程、实施细则以及试验室主任的指令开展工作。

(二)熟悉试验规程,了解仪器工作原理,熟练掌握仪器操作方法。

(三)严格按规程要求的方法、步骤进行试验。

如实填写试验记录,计算试验结果,换手复核试验记录,根据试验记录打印试验报告,确认无误后,提交技术负责人审签。

对试验结果的正确性负责。

(四)按规定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检校,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及时记录有关操作室温湿度,保护好各种试件、样品。

(五)参与试验资料的分析,使用符合要求的纸笔墨填写,编制试验资料(含报表),做好归档资料的积累、立卷工作;提出各种报表交主任审批。

(六)完成试验室主任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九条测量队长
(一)严格执行测量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

(二)负责项目施工控制网的布设、导线点的引测。

(三)负责施工放样的技术交底、检查施工记录及放样记录的核算。

(四)负责测量仪器的管理。

建立测量仪器、设备台帐、精密测量仪器卡、仪器档案,定期对仪器进行检查,并按规定进行检查、确保仪器精度符合要求。

(五)做好测量资料的计算、复核和对原始资料的整理、保管工作。

(六)协助技术人员做好施工图纸的审核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测量人员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测量工作的法规、法令,严格按规范、规程操作,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公正性。

(二)协助测量队长做好施工复测、控制点的引测及竣工验收工作。

(三)熟悉各种测量仪器的操作规程及使用,负责仪器的维护工作。

(四)掌握测量员施工手册、测量规范的内容,填写施工记录手簿。

(五)每次测量前,在地面均应检查仪器的精度,符合要求时,方可在施工现场使用。

(六)如实记录和计算测量结果。

做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

(七)严格测量中的换手复测、复算制度。

所有测量资料须经测量队长、工区工程技术科长及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使用于现场施工。

(八)作好施工中各种预埋件的测量定位工作。

第十一条资料档案员
(一)熟悉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规定,提高技术资料的管理水平。

(二)负责项目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设计文件、标准图、通用图等的控制、保管、发放和回收工作,保证所使用技术资料的有效性。

(三)负责项目技术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等工作,参与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

(四)负责检查指导各施工队的施工资料积累、整理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工程例会及项目召开的其它会议的记录,负责通知、施工通报等的发放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二条技术员
(一)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铁路建设的方针、政策和上级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二)熟悉标书文件,弄懂设计图纸,参加现场调查核对,提出完善设计的建议,绘制施工必要的细部大样图和施工辅助图纸,并进行有关小型施工设计的计算工作,做
好自己工作范围内施工项目的详细安排,其中包括所需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配套计划和各种所需的施工原始记录、工程检查证等表格的技术准备工作。

(三)按照工区下达的任务和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本队具体的施工方法和施工组织措施,补充必要的施工规定和操作规程。

(四)负责对班组进行现场技术交底(施工技术标准、质量控制、施工操作规程、施工工艺、施工安全、质量检验及否决办法、经济责任制),指导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分项工程竣工后验收,领导和协助班组做好核算工作。

(五)深入工地,坚持技术工作贯彻于施工全过程,检查工程质量和技术安全措施,核对图纸,核实工程数量,掌握了解工程进度,搜集资料,记好施工日记,及时填写施工原始记录,做到工程竣工一切资料齐全,签证完善。

(六)根据变更设计的原则和审定审批权限,对所属施工范围内的各项工程进行仔细认真的调查研究,经多方比较后提出需要修改设计的意见。

(七)按照工区下达的施工计划,编制本队的短期作业计划,安排各班组的施工任务,签发审核结算任务单和限额领料单。

(八)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正确采用国内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热情支持群众的创造和合理化建议。

在有关领导的支持下,协助进行试验、鉴定和推广工作。

(九)负责按月度、年度定期及时地向计划部门提供经外部监理、建设单位签证的已完工程量(工作量)报表,提供已完工程预算成本分析表和有关统计基础资料。

(十)根据实测和竣工原始记录资料填写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表格,并绘制竣工图纸,参加施工技术总结工作。

(十一)正确使用和爱护测绘仪器,认真保管施工图表及各种技术资料。

第四章各项管理制度
第一节施工调查制度
第一条施工调查是施工准备工作的重要内容,其目的是了解工程项目的全面情况和技术特点,为审查施工设计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预算、进行施工布置提供第一手资料。

第二条施工调查就是根据施工设计,进行现场核对,重点是调查各项工程设计与实际是否相符,以及地亩拆迁、施工干扰和改造的工程量、既有条件的利用程度。

根据现场实际,提出改善设计的建议,确定合理的施工布置和施工措施,落实各项附属、辅助工程,达到审查施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计划、施工预算和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需要。

第三条调查的依据和步骤
调查的依据是:(1)施工设计文件;(2)工程合同文件及招标文件。

调查的步骤:阅读设计文件及标书,对工程情况和有关问题基本了解后,再根据调查目的编写调查提纲,按业务部门职责划分调查任务,并拟定具体项目的调查计划。

第四条调查内容
(一)设计概况:了解设计经过、主要技术条件和设计原则、施工组织安排意见,设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二)工程概况:主要工程数量及分布情况,重点部位结构类型、施工方案、技术特点、推广新技术项目等。

(三)水文气象资料:河流分布、流量、流速、洪水期、水位变化、气温、雨量、风向、风速、大风季节、积雪厚度、冻土深度等。

(四)地形、地质情况: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特征、土壤类别、岩层分布、风化程度、不良地质现象和工程地质问题,地下水的水质、水量、埋藏分布,地震烈度等。

(五)砂、石料和地方建材情况:地材类别、产地、产量、质量、价格、运距、开采及供应方式等到。

(六)地方可资利用的电力、燃料情况:地方电网等级、容量、变电站位置、可供电量、供应要求,煤炭、油料的供应能力、价格等。

(七)交通、通讯、地方公路、大车道的等级标准情况:路面宽度、长度、交通量,可利用的交通工具各类、数量、运输及装卸能力、货运运价等;通讯系统的覆盖范围等。

(八)用地与拆迁情况:了解当地人口、土地数量、农田水利、征(租)土地、拆迁的政策和规定等。

(九)当地水源和生活供应情况:生产、生活用水水源的水量、水质、环境污染情况,生活供应条件、商业网点情况等。

(十)当地人民群众生活的风俗习惯、社会治安、医疗卫生等情况。

(十一)可资利用的民房、劳力和附属辅助设施情况等。

(十二)工程的结构式样、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分析设计是否合理、资料是否齐全、有无改善设计的必要。

第五条调查报告
现场调查完毕,由总工程师组织调查人员,按专业进行调查资料分析整理工作,结合施工任务计划、工期要求、我单位的施工能力、技术水平、特点等写出综合书面报告。

第二节图纸会审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施工技术准备工作,充分发挥图纸会审在施工中的指导作用,特制定本办法及细则。

第二条施工图纸会审是一项重要的技术工作,必须在施工前进行。

会审前对所有设计图纸进行认真熟悉,并经内部会审,各专业提出的问题要集中、明确,做到有准备地进行会审。

第三条施工图纸会审是为了更深入地了解设计意图,熟悉施工设计图纸,以便准确地完成施工任务。

第四条图纸会审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由工程技术部召集相关专业工程师及测试人员参加。

图纸会审过程中参加人员应签到,会审结果形成会审记录,并归档。

第五条图纸会审时各相关专业工程师应将图纸审核结果以文字形式汇总,并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对审核出的问题处理意见及图纸差错的修改方法。

第六条会审过程中对会审决定的问题,指定技术人员一一做好记录并填写好图纸会审记录。

将会审记录逐级上报,得到明确解答后,将施工图会审过程封闭。

第七条图纸审核工作结束后,要形成如下记录:设计文件收发登记;工程所需标准图、定型图、通用图一览表;核对工程数量与设计数量对比表;工程所需材料数量汇总表。

第八条建立施工图审核责任制。

所有施工图纸在使用前必须经过审核,经项目总工程师签署意见并加以标识后方可使用。

审核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设计和相关单位,得到澄清或修改后方准使用。

第九条存档的会审记录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归档,分送计划合同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

并按工程技术资料要求,竣工时移交有关单位。

第三节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
第一条施工单位从自我保护和为工程质量负责的角度,都应当及时对施工图进行核对。

根据铁道部的相关规定,施工图核对是消除设计文件差、错、碰、漏等问题,提高设计文件质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定程序。

第二条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工区工程技术科应高度重视施工图核对工作,根据国家和铁道部相关规程、规范(指南)、标准和有关规定,对施工图进行现场核对和确认,提高施工图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符合性,发现施工图与现场实际、地质等情况不符时,必须及时向建设、监理和设计单位书面报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三条因施工图明显差错、施工图与现场实际不符,未向建设、监理和设计单位报告,或未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纠正、完善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相关的技术主管必须
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对施工图设计与现场情况有一些不相符的地方,专业工程师应积极与设计人员联系,取得认同后及时办理设计变更,否则应维持原设计内容并遵照原图施工。

第五条在工程施工期间,通过地质的揭示等原因经常产生与现场实际不符的设计,应按照业主明文规定的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施工图现场核对工作主要由工区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和工程技术部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共同负责,各部门领导负领导责任,实行责任到人和经济奖罚。

第四节优化设计、工程数量复核制度
第一条项目进场后,各工区要加强对设计进行优化,据此及时提出变更设计(种类与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并对工程数量进行复核。

第二条优化设计的重点
路基加固处理,路堑边坡的加固防护,填料的运距、调配和改良,土石比例调整;桥涵基础的形式,承台埋深,桥墩(台)和梁的结构尺寸与模具的协调统一;隧道的施工组织方式,隧道洞门位置与进洞方法,不良地质的处理,围岩分级与初期支护和二次衬砌;临时道路和便桥(涵)的位置和等级选择。

第三条优化后的方案要确保结构安全和工期质量。

施工图的工程量必须是经过复核、符合计量支付的有效数量。

第四条优化设计和工程数量复核工作由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

各工区在总工的指导下由技术科汇总编制优化方案,提供支持性文件和工程量汇总表,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审核后报项目部总工程师,经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批后发至安质、计划、物资等部门。

第五节技术数据的复核制度
第一条建立技术数据复核制度,并纳入工作程序。

经复核签字的数据作为技术档案保存,以实现其可追溯性和可借鉴性。

第二条技术数据复核由工区总工程师组织,工区技术科组织工程技术及相关人员具体实施。

技术数据经工区总工程师审核后报项目部工程技术部。

第三条技术数据复核内容
(一)工程数量复核
(1)施工图设计工程数量的验算复核。

(2)现场复测工程数量与施工图的复核。

(二)施工方案数据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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