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工作规范
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模版(四篇)
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包括内部审计部门的全部工作人员以及与内部审计工作相关的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内部审计工作的目标是提供独立、客观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帮助公司提高管理水平和增强风险管控能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公正、保密和谨慎的原则,严守职业道德准则,维护内部审计工作的专业地位和形象。
第二章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与职责第五条公司应当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直接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汇报,并在公司内部建立独立议事机构,以独立行使审计职权。
第七条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方法和程序;(二)开展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评估控制效果,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三)开展公司重要业务环节的审计,发现经营风险,并提出风险防控建议;(四)审计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与披露情况,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五)参与公司对外审计的组织与执行,协助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工作;(六)接受公司高级管理层的指派,开展特定审计项目;(七)监督公司各部门执行审计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三章内部审计工作的程序与方法第八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按照科学、规范的方法进行,程序应当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具体的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一)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搜集相关资料和证据;(二)制定审计计划,明确审计目标和范围;(三)进行现场审计,开展审计调查和检查;(四)分析审计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五)编制审计报告,正式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意见;(六)监督和评估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建议的整改情况。
内部审计规范
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经营效率、经济效益的提高,确保内部控制持续有效实施,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实现内部审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内部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
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本规范所称“审计人员”,是指在公司和下属单位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包括监察审计部专职审计人员、派驻下属单位审计专员以及从非监察审计部抽调、借用短期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
本规范所称“下属单位”,是指公司各职能部门和下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及设立的其他机构。
第三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在董事长和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公司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作及行使内部监督权,发挥监督、评价和服务功能。
第四条内部审计为公司管理层提供系统的分析、评价、建议、咨询和信息。
其目标包括努力确保进行成本效益的监控,促进内部程序的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效率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保证内部管理报告和外部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可适用标准等得到遵守,进而保证经营的效果和效率。
内部审计提供的保证服务,是一种合理保证,即在合理的程度上开展检查和核证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不应承担公司具体经济业务的经办和管理责任,不直接参与各部门和下属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以确保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五条监察审计部是公司专职内部审计机构,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的执行机构。
内部审计具体规范及附件
目录内部审计具体规范第1 号.............. 2 内部审计具体规范第2 号.............. 4 内部审计具体规范第3 号.............................. 5 内部审计具体规范第4 号.............. 7 内部审计具体规范第5 号 (9)内部审计具体规范第6 号............. 11 内部审计具体规范第7 号............. 13 内部审计具体规范第8 号............................. 15 内部审计具体规范第9 号............. 17 附件一........................................... 20 附件二.................... 21 附件三........................................... 23 附件四.................... 24 附件五........................................... 25 附件六.................... 26 附件七. (27)内部审计具体规范第1 号——审计方案编制规范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方案的编制,及时、有序、高效地执行审计业务,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审计方案,是指审计部为了使审计组能够顺利完成项目审计业务,达到预期审计目的,在执行审计程序之前编制的具体审计项目工作计划。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审计方案编制,是指审计方案的编写、修订、审核、批准和调整。
第四条审计部实施审计时,应当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或者指令和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及估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决定是否编制审计方案。
估计审计时间短、审计目标单一、情况简单的审计项目,可以不编制审计方案。
第五条审计方案由审计组编写,实行审计组组长负责制。
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
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对组织运行情况进行独立、客观的评估,以提供有效的管理咨询和改进建议。
为规范和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制定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
本文从内部审计目标、职责与权限、程序与方法、报告与跟踪等多个方面进行规范,旨在做到内部审计的全面、专业和有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程序,提高审计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外部审计除外。
第三条内部审计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保证审计的全面性、专业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内部审计目标第四条内部审计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评估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发现、遏制和管理风险。
2. 确保公司资源合理配置、以及运作效率和效果的最大化。
3. 提供管理咨询和改进建议,支持公司决策。
4. 推进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道德的要求。
5. 保护和维护公司股东、投资者和合作伙伴的利益。
第三章内部审计职责与权限第五条内部审计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监督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2. 发现和评估潜在的风险,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改进情况。
3. 审核公司经营过程和决策的合法合规性。
4. 协助公司解决重大纠纷和争议,保障公司利益。
5. 对公司的关键业务、重大项目和风险进行特殊审计。
第六条内部审计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获取公司和相关部门的所有文件、记录和信息。
2. 要求公司员工协助内部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合作。
3. 要求公司管理层提供必要的解释和说明,解决审计发现的问题。
第四章内部审计程序与方法第七条内部审计应遵循以下程序和方法:1. 确立审计计划,根据风险评估和重点关注领域定期开展内部审计。
2. 进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评估,识别潜在的风险点和问题。
3. 采用适当的方法和工具,收集、分析和整理审计证据,确保审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酒店内部审计工作规程
酒店内部审计工作规程一、概述酒店内部审计是酒店管理控制的重要手段。
内部审计是指由酒店内部的专业人员对其经营管理实施之有效性和合规性进行持续监督,分析和评估,并向董事会及管理层提供独立的审计意见和建议的过程。
内部审计制度完善有助于加强酒店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对酒店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为公司的决策及风险管理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帮助管理层更好地了解酒店经营状况,及时发现问题与风险,避免损失,提升酒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
二、工作目标1.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通过对酒店各项业务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审核,及时发现问题和漏洞,加强对酒店日常管理的监管和控制,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加强风险管理分析和评估酒店的经营风险,提出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改进建议,加强风险管理。
3.提高经营效率对酒店的内部流程进行审计,寻找提高效率的方法和措施,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提高酒店的经营效率。
4.提高服务水平通过内部审计,及时发现酒店服务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酒店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工作职责1.制定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和工作规程,确保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定期或不定期对酒店的某项或某几项业务进行审计,包括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方面的审核。
3.对酒店的各个部门进行现场检查,了解并掌握各部门的日常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情况。
4.对酒店的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核,发现存在问题时提出改进意见。
5.对酒店的风险进行评估,制定并实施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6.编制内部审计报告,向总经理进行汇报,在酒店董事会会议上提交内部审计报告。
7.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并推动改进工作落实。
四、工作流程1. 预备工作设立定期内部审计计划,明确审计内容和范围。
对酒店的财务报表、状况和相关资料进行全面了解,并了解酒店的业务流程、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体系。
2. 审计准备编制审计工作计划,并向相关业务经理或部门负责人发出通知,明确审计的时间、范围和要点。
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一、总则。
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专门机构或部门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的独立性、客观性、全面性的审计活动。
内部审计工作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公司健康发展和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二、审计范围。
内部审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财务、运营、风险管理、合规性等方面。
审计人员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全面深入地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三、审计程序。
1. 审计计划的制定,审计人员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审计计划,明确审计的目标和范围,确定审计的重点和难点,合理安排审计资源。
2. 调查取证,审计人员应当采取各种方法,获取审计所需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查阅文件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现场检查等。
3. 风险评估,审计人员应当对审计对象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和风险程度,为后续审计工作提供依据。
4. 数据分析,审计人员应当对审计对象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和潜在问题,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
5. 结论形成,审计人员应当根据调查取证、风险评估和数据分析的结果,形成审计结论,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
四、审计报告。
审计人员应当及时编制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客观、准确、清晰。
报告应当包括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审计结论和整改建议等内容,报告形式应当规范,语言简练,逻辑清晰。
五、保密责任。
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审计中获取的公司机密信息和个人隐私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擅自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六、监督检查。
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应当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七、附则。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公司领导批准。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据公司规章制度进行相应处理。
八、结束语。
内部审计工作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环节,是保障公司健康发展和风险控制的有效手段。
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3篇)
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的工作原则、方法、程序和标准,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具备合法的设立与运营条件,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三条内部审计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选择合适的对象和范围进行审计,并在审计过程中充分依据证据展开工作,确保审计结论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应保护所审计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严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透露和非法使用相关信息。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及时向被审计对象反馈审计结果和业务建议,帮助其改进管理和提高运营效益,并在必要时提供相关培训和辅导。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及时、准确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内部审计工作的情况和结果,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和信息安全制度,确保审计档案的完整性、可查性和安全性。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和行为。
第九条对于违反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行为,内部审计机构应及时进行纠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正式施行。
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2)为了加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工作的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审计工作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____贯彻执行审计规范____》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实际,对审计工作规范作如下规定:一、审计部门工作程序(一)审计部门要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和公司领导的指示,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总经理室批准后执行。
内部审计工作规范
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审计监督、评价、建议职能,切实维护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发展目标,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目的是建立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统一标准,规范各项审计业务流程,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更好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促进煤田地质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本工作规范对象为各分公司、子公司。
第二章审计计划第四条本规范所称审计计划,是指审计部门为了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目标,达到预期审计目的,对下一个年度审计工作作出的事先安排。
第五条审计计划的制定应发挥好审计工作为局党委、行政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局系统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的监督保障作用。
围绕单位工作重心,突出审计工作重点,合理安排审计资源,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审计计划管理主要包括计划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检查等,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制。
- 1 -审计处负责管理全局统一组织的审计计划和本级审计计划,指导全集团审计计划管理工作。
各分公司审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审计计划管理工作。
第六条审计计划的编制与审批步骤:(一)审计部门根据单位经营管理风险、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单位基建项目、组织部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等,初步选择审计项目;(二)审计部门从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重点三方面初步选择审计项目进行分析,确定备选审计项目,并于每年11月30日之前编制审计计划;(三)审计计划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并报上级审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在确定年度审计计划前,应当重点了解下列情况,以评价所要审计项目的风险程度:(一)本单位的发展目标及年度工作重点;(二)严重影响经营活动的法律、法规、政策、计划和合同;(三)内控制度是否有效执行;(四)相关人员的任职能力及近期岗位变动;(五)其他与项目有关的重要情况。
第八条审计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一)年度审计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二)审计项目名称和时间安排;(三)审计范围,即审计项目涉及的具体单位、事项和所属期间;(四)审计重点和审计方式,审计方式通常包括就地审计、报送审计、委托审计、授权审计等方式;第九条年度审计计划一经确定,审计部门应确保完成,不得擅自变更。
内部审计流程、规范及注意事项说明
03 内部审计部门应与其他部门保持协作,共同推动 企业内部控制的完善和改进。
关注风险和控制
内部审计部门应关注企业的风 险点和薄弱环节,评估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
审计人员应关注企业的经营风 险、财务风险和合规风险等方 面,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 。
内部审计的目标
是帮助组织改善运营、降低风险、提高效益,从而增加组织的价值和实 现组织目标。
03
内部审计的原则
独立性、客观性、系统性、规范性。
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
对组织的运营、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环节进 行检查、评价和反馈。
01
对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其合规 、合法。
03
02
对组织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确保其真实、 完整、合法。
对已实施的改进措施进行评估,了解其效果 和影响。
跟踪整改情况
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整改措施进行跟踪和监 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总结经验教训
对审计过程进行总结,提炼经验教训,为今 后的审计工作提供借鉴。
03 内部审计规范
审计程序规范
01
审计计划
明确审计目标、范围和资源分配, 制定审计计划。
现场审计
收集证据、核实问题,保持与被审 计单位的沟通。
根据审计目标,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包括审 计时间、人员、资源等安排。
确定审计重点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审计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审计实施
收集审计证据
通过访谈、调查、检查等多种方式,收集与 审计目标相关的证据。
评估风险和控制
对企业的风险和控制进行评估,了解企业管 理和运营状况。
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
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一、概述本暂行规定旨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效率,保护企业利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内部审计工作职责1. 负责审核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情况,确保企业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2. 审计企业内部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改进建议;3. 进行审核企业经济业务活动的合规性,保障企业合法经营;4. 对企业运营状况、财务报表进行审核,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以供决策参考;5. 协助内部管理部门建立健全的预算管理体系,提高企业预算执行水平;6. 参与重要决策过程,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评估和风险控制。
三、内部审计工作准则1. 独立性原则: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应保持独立性,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影响;2. 审计全面性原则:内部审计工作应全面覆盖企业各项经济业务活动,不遗漏任何环节;3. 审计准确性原则:内部审计报告应准确反映企业实际情况,确保信息真实可靠;4. 保密原则: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应对审计过程和结果保守秘密,不得泄露内部信息;5. 专业性原则: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应具备专业的审计知识和技能,保持学习和进修,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四、内部审计工作流程1. 审计计划制定: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企业需求和风险评估制定审计计划;2. 审计实施: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计划对企业进行实地审核;3. 审计发现整理:内部审计人员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和分类;4. 审计报告编写:内部审计人员根据整理的结果,撰写审计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5. 审计报告审核:内部审计报告应由内部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6. 审计结果反馈:内部审计部门应及时将审计结果反馈给企业管理层,并跟踪问题改进情况;7. 监督审计整改: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跟踪和监督;8. 审计总结和报告: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汇总审计结果,撰写审计总结和报告,向企业管理层提供参考。
五、内部审计工作风险控制1. 确定风险评估指标:内部审计部门应确定风险评估的指标体系,确保评估准确性;2. 风险识别和分析:内部审计人员应对企业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和分析;3. 风险应对措施:内部审计部门应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减轻风险影响;4. 风险监控和反馈: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跟踪风险状况,并对企业管理层进行风险反馈。
最新内部审计规范化工作手册
最新内部审计规范化工作手册一、背景公司为了推进内部审计标准化工作,特制定此规范化工作手册。
二、目的本手册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确保内部审计的全面、客观、公正和独立。
三、适用范围本手册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和关联企业,适用于内部审计部门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时使用。
四、基本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内部审计应当客观、公正地审计公司的各项业务活动,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
(二)独立性原则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有完全独立性,不受任何非审计部门和个人的干扰或约束。
(三)保密原则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涉密信息,不得泄露或利用该等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职业行为准则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业规范,保持职业操守。
五、内部审计的程序内部审计部门按照VMOSA(宏观分析、目标制定、战略制定、方案制定和实施、评价与监督)模型进行工作,具体程序如下:(一)宏观分析内部审计部门通过全面审查公司的业务活动和相关现象,对公司的风险、机遇进行宏观分析。
(二)目标制定内部审计部门对宏观分析的结果进行优先排序,根据公司的需求和实际情况,为内部审计的工作制定目标。
(三)战略制定内部审计部门编制内部审计计划,明确内部审计任务的范围、对象、标准和方法。
(四)方案制定与实施内部审计部门按照内部审计计划进行实施,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五)评价与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评价,确保工作高效、有效和规范。
六、其他本手册的解释权归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所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有解释、修改、补充和最终解释的权利。
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文
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益,保护保险机构利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保险机构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保险机构应建立内部审计机构或委托合格的专业机构进行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应坚持公正、独立、客观、准确原则,确保审计工作的专业性、客观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保险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和流程,明确内部审计的权限、职责和程序。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第六条保险机构应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专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保障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定期向保险机构的高级管理层报告审计结果和问题整改情况。
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应与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部门保持密切合作,共同提高保险机构的管理水平。
第三章内部审计工作流程第十一条保险机构应制定内部审计计划,明确审计范围、目标和时间计划。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应进行项目立项、审计准备、实施审核、问题整改、报告编制等工作阶段。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应采取合理的方法和技术工具,收集、分析和评估相关的信息和数据。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应充分听取被审计部门和人员的意见和解释,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应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提出合理的整改建议和风险防控措施。
第四章内部审计报告第十六条内部审计报告应准确、完整、清晰地反映审计结果,包括问题发现、整改建议和风险防控意见。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报告应及时提交给被审计部门和保险机构的高级管理层。
第十八条内部审计报告应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公开。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报告应归档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以备将来的审计和监督。
第五章监督和整改第二十条保险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程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程
1. 目的
本规程旨在规范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确保企业运营的合规
性和高效性,维护企业利益和股东权益。
2. 审计职责
2.1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进行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包括制
定审计计划、开展审计调查、评估风险和提出改进建议。
2.2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独立于被审计部门,行使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责。
3. 审计程序
3.1 内部审计部门应制定审计流程和程序,确保审计工作的顺
利进行。
3.2 审计工作应按照计划进行,并及时进行审计报告和审计结
论的撰写和汇报。
3.3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监管规定,保障审计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4. 审计报告和结论
4.1 审计报告应当详细记录审计工作的过程、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改进建议。
4.2 审计结论应明确指出被审计部门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方面。
4.3 审计报告和结论应及时向企业领导和股东进行汇报,并确保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改进问题。
5. 保密责任
内部审计部门及工作人员应当对审计过程中获取的企业机密信息和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并遵守相关保密制度和规定。
6. 违纪处分
6.1 内部审计部门及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有企业纪律规定和管理规定,完成审计工作,不得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
6.2 对于违反纪律规定和管理规定的行为,内部审计部门应及时报告企业领导并参与违纪处分程序。
7. 规程修订
本规程的修订应经企业领导批准,并及时向内部审计部门进行通知和培训。
结束。
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范文(3篇)
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其科学、严密、高效地进行,提高公司内部控制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内部审计工作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进行,严格遵循职业道德,保护企业机密。
第三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具备与其职能任务相适应的人员、设备和经费保障,并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
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体制,实行内部审计的计划、组织、实施、总结、反馈和监督管理等工作环节。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内外部信息交流,提高对企业风险的识别和分析能力,及时提供内部审计报告。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和业务指导,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第二章内部审计职责第七条内部审计工作必须以企业整体利益为前提,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和规范;(二)开展内部审计评价和风险管理等工作;(三)提出改进内部控制的建议,并跟踪整改情况;(四)检查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经济效益;(五)发现并防范公司内部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损害企业利益的活动;(六)开展重大事件调查和经济责任审计;(七)编制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审计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
第三章内部审计程序第八条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包括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报告等环节。
第九条内部审计计划应当明确审计对象、审计周期、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和审计人员等。
第十条内部审计实施应当根据审计计划,采取采集证据、核实证据和评价证据的方法,全面深入地开展审计工作。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审计结果,提出明确建议,并及时提交给有关部门。
第四章内部审计监督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督机制,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包括内部审计自评、外部审计、监事会监督和外部机构评估等方式。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自评应当定期开展,并对审计工作进行评价、总结和改进。
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
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
一、审计工作总体安排
1、省级保险机构(包括审计机构)实施我国保险业审计监督体系的顶层设计,在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中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分管各部门审计工作的实施,加强对审计结果的检查确认。
2、省级保险机构(包括审计机构)要将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纳入保险机构的管理决策框架内,组织编制保险机构内部审计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审计程序,建立和实施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建立保险机构内部审计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控制。
三、内部审计的业务范围
1、保险业务:对各类保险业项目的审计,确保各项业务的真实、合理。
2、保险财务:审计财务报告等会计报表,核实账目一致性,进行财务管理评价,识别财务欺诈行为。
3、其他管理:检查机构运行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如业务管理政策细则、技术及管理制度和规定,审计保证实施各类管理措施的结果正确、适当。
四、内部审计的主要技术要求
1、技术方法。
内部审计应该采取适当的技术方法和审计方法,制定审计条件,确定审计对象和审计内容,审计结果反映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2、依据准则。
采用符合有关财务报告、审计准则和法律法规等有关核算准则,据此确定流程规定和审计方法,确认审计内容的重点,进行审计工作。
3、安全性诊断。
结合保险机构实际,按照策略诊断原则,通过检查系统的安全性和内部控制的充分性,以及采取的措施的灵活性达到审查的目的。
4、信息技术。
建立和完善保险机构本部及各分支机构的审计信息系统,加强信息技术在审计工作中的应用,努力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
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
是指保险机构内部审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制定的内部审计程序和规范,以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独立性和准确性。
以下是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主要内容:
1. 内部审计组织与管理:明确内部审计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确定内部审计部门的权威性和独立性,保证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
2. 内部审计计划与程序:制定合理的内部审计计划,根据风险评估和优先级设置审计项目,明确审计程序和方法,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3. 风险评估与控制:对保险机构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确定审计重点和控制方向,加大对高风险领域的审计力度,提出改进风险管理的建议。
4. 内部控制评价:对保险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检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合规性,发现问题并提供改进建议,确保内部控制的健康运行。
5. 审计工作文件与报告编制:完善审计工作文件的管理和保存,编制准确、完整、明确的审计报告,明确问题整改措施和责任人。
6. 跟踪审计问题整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确保问题的整改和解决,监督和评估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7. 审计结果的沟通与报告:及时向保险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报告审计结果,提供有效建议,促进问题的解决和改进。
8. 外部合作与配合:与监管机构、审计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互相配合,共同推进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提高。
以上是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一般内容,具体还需根据保险机构的特点和需求进行调整和补充。
同时,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还需与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保持一致,以确保审计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三篇)
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部门对公司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方位的审计和监督,从而提供独立、客观和有力的建议和意见的一种管理活动。
第三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独立、保密的原则,依法开展审计工作。
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明确公司内部审计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水平。
第五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合理划分责任范围,形成协调工作机制。
第六条内部审计应当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需要,建立适当的内部控制框架,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效果。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不泄露企业机密和商业秘密。
第二章内部审计工作机构第八条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内部审计规程和制度;(二)组织实施内部审计任务;(三)监督并评价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四)提供内部审计报告,并向公司高层管理层提供咨询意见;(五)开展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工作。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有一名专职的内部审计责任人,负责组织内部审计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提供内部审计部门必要的人员、经费和设备,满足内部审计部门履行职责的需要。
第十二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与公司各业务部门形成有效沟通机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形成合力。
第三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第十三条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包括:确定审计目标,制定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撰写审计报告,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根据公司风险管理需求、内部控制制度、法律法规等制定审计目标,并在年度审计计划中确定。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选派经验丰富、资质合格的内部审计人员,按照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进行审计工作。
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3篇)
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为规范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保险机构风险防范能力,中国保监会制定了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下面是详细内容。
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二)为规范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保险机构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我会制定了《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保险机构风险防范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保险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再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等。
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其他保险机构可参照执行本规范。
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有IT审计专门规范和要求的,保险机构IT审计工作应从其规范。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的保险机构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审查、评价并改善保险机构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保险机构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四条保险机构应健全内部审计体系,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
第五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定以及本规范的规定,依法对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指导、监督和评价。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六条保险机构应建立与公司目标、治理结构、管控模式、业务性质和规模相适应,预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作业管理等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体系。
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不受其他部门的干预或者影响。
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被审计对象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有关的决策和执行。
第七条保险机构内部审计的范围应包括所属保险机构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境内、外保险分支机构和非保险子公司。
第八条保险机构应逐步建立完善非现场内部审计监测、操作及管理功能在内的内部审计信息系统。
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管理
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中,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企业的健康运营和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则是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和效率的关键所在。
一、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1、提高审计质量规范化的管理能够确保审计工作遵循统一的标准和流程,从而减少审计过程中的随意性和主观性,提高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增强审计效率明确的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可以避免重复劳动和无效工作,使审计资源得到合理配置,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3、降低审计风险通过规范审计程序和方法,能够有效地识别和评估审计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控制,降低审计失败的可能性。
4、提升企业治理水平内部审计作为企业治理的重要监督机制,其规范化管理有助于发现企业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为企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企业治理水平的提升。
二、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内容1、审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审计的目标、范围、职责、权限、程序和方法等,使审计工作有章可循。
2、审计流程规范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流程,包括审计计划的制定、审计项目的实施、审计报告的撰写和审计意见的落实等环节,确保审计工作的有序进行。
3、审计标准统一确立统一的审计标准和评价指标,使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判断时有据可依,保证审计结果的可比性和公正性。
4、审计文档管理加强审计文档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确保审计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5、审计人员管理加强审计人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和激励,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三、实现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企业管理层要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为规范化管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成立专门的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2、完善制度体系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现有的审计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同时,要加强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审计人员熟悉并严格执行制度。
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
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
是指在保险机构内部进行审计工作时,所需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以下是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的一般规范:
1. 审计职责:明确审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独立、客观和无干扰的审计工作进行。
2. 审计计划: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根据风险评估和业务重要性确定审计重点和范围。
3. 审计程序:制定具体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包括采样、测试、数据分析等,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4. 文件记录:建立完善的审计文档管理制度,记录审计过程和结果,确保审计结论有据可依。
5. 内部合规:审计工作要关注内部合规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发现并纠正违反合规规定的行为。
6. 风险管理:审计工作要关注风险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风险。
7. 报告与追踪:撰写审计报告,准确记录审计结论和建议,确保审计结果的及时传达和跟踪落实。
8. 机构合作:审计工作要积极与其他部门合作,共同解决问题,提高风险管理和内部合规的水平。
9. 保密与保护:审计工作要严格遵守保密和数据保护的规定,确保审计信息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10. 专业发展:审计人员要持续学习和提升专业能力,通过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以上是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的一般规范,不同的保险机构可能会根据自身情况作出一些调整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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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审计监督、评价、建议职能,切实维护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发展目标,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目的是建立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统一标准,规范各项审计业务流程,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更好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促进煤田地质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本工作规范对象为各分公司、子公司。
》第二章审计计划第四条本规范所称审计计划,是指审计部门为了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目标,达到预期审计目的,对下一个年度审计工作作出的事先安排。
第五条审计计划的制定应发挥好审计工作为局党委、行政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局系统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的监督保障作用。
围绕单位工作重心,突出审计工作重点,合理安排审计资源,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审计计划管理主要包括计划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检查等,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制。
审计处负责管理全局统一组织的审计计划和本级审计计划,指导全集团审计计划管理工作。
各分公司审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审计计划管理工作。
第六条审计计划的编制与审批步骤:(一)审计部门根据单位经营管理风险、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单位基建项目、组织部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等,初步选择审计项目;(二)审计部门从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重点三方面初步选择审计项目进行分析,确定备选审计项目,并于每年11月30日之前编制审计计划;((三)审计计划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并报上级审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在确定年度审计计划前,应当重点了解下列情况,以评价所要审计项目的风险程度:(一)本单位的发展目标及年度工作重点;(二)严重影响经营活动的法律、法规、政策、计划和合同;(三)内控制度是否有效执行;(四)相关人员的任职能力及近期岗位变动;(五)其他与项目有关的重要情况。
第八条审计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一)年度审计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二)审计项目名称和时间安排;(三)审计范围,即审计项目涉及的具体单位、事项和所属期间;(四)审计重点和审计方式,审计方式通常包括就地审计、报送审计、委托审计、授权审计等方式;第九条年度审计计划一经确定,审计部门应确保完成,不得擅自变更。
遇到下列情形,应当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调整:(一)领导和上级审计部门临时交办审计项目;(二)原定审计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计划无法实施;(三)审计目标、审计范围等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的;"(四)需要调整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单位内审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
第十一条审计处定期对局属单位开展审计检查工作,各单位审计部门按季度以表格形式向总部审计处报送审计计划执行情况。
第三章审计组和审计通知书第十二条审计部门应当在实施审计前组成审计组,审计组实行审计组组长负责制。
审计组组长由审计部门负责人提出人选,报请分管领导审定。
审计组组长可根据需要在审计组成员中确定主审。
第十三条成立审计组应考虑的事项:(一)确定所需的审计人员数量及知识结构;((二)保持审计人员的连续性;(三)严格遵守回避制度。
第十四条审计组组长的工作职责包括:(一)编制或者审定审计实施方案;(二)组织实施审计工作;(三)督导审计组成员的工作;(四)审核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五)组织编制并审核审计组起草的审计报告、审计移送处理书、专题报告、审计信息;^(六)配置和管理审计组的资源;(七)与审计项目有关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主审根据审计分工和审计组组长的委托,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起草审计实施方案、审计文书和审计信息;(二)对主要审计事项进行审计查证;(三)协助组织实施审计;(四)督导审计组成员的工作;(五)审核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六)组织审计项目归档工作;(七)完成审计组组长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审计组成员的工作职责包括:(一)遵守审计制度,保持审计独立性;(二)按照分工完成审计任务,获取审计证据;(三)如实记录实施的审计工作并报告工作结果;(四)完成分配的其他工作。
第十七条审计通知书,是指审计部门在实施审计前,通知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接受审计的书面文件。
`第十八条审计组应当在实施审计3日前(不含送达日、进点日和法定节假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采取突击审计时,由审计人员到现场向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出示审计通知书。
第十九条审计通知书的内容主要包括:(一)被审计单位名称;(二)审计依据、范围、起始时间、实施方式;审计通知书中审计起始日期无法确定到日的,可以采取明确到某月上、中、下旬的方式。
实施方式包括就地审计、送达审计、跟踪审计等方式。
(三)审计组组长及成员名单;审计组成员较多或者调查了解后可能需要调整审计组成员的,审计通知书可以只列明审计组组长、主审及主要成员,并以“等”字结尾。
(四)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要求;]及时提供审计人员所要求的的全部资料,为审计提供必要的要件,审计费用承担方式(委托外审时),其他要求。
需要被审计单位自查的,应当在审计通知书中写明自查的内容、要求和期限。
(五)附件。
附件一般包括被审计单位审计承诺、审计资料清单、需要填制的调查表格等。
第二十条审计部门应当根据本单位年度审计计划,起草审计通知书,由审计工作分管领导审定签发。
第二十一条送达对象应当为年度审计计划确定的被审计单位或者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原任职单位)。
第二十二条审计通知书可以采取电子邮件、传真、邮寄、自送、自取等方式送达,收文单位必须办理签收手续。
第二十三条审计通知书发出后,审计过程中因审计条件发生变化等,需要停止审计行为的,应当按照审计计划调整程序审批后,向被审计单位发送终止审计行为的函。
`第四章审前调查了解和审计实施方案第二十四条审计组制发审计通知书后,应当根据审计计划确定的审计目标进行审前调查了解,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一)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二)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三)信息系统控制情况;(四)其它相关情况。
第二十五条审计组可以采取下列方法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一)书面或者口头询问被审计单位内部和外部相关人员;:(二)检查有关文件、报告、内部管理手册、信息系统的技术文档和操作手册;(三)观察有关业务活动及其场所、设施和有关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四)追踪有关业务的处理过程;(五)分析相关数据。
第二十六条对于定期审计项目,审计组可以利用以往审计中获得的信息,重点调查了解已经发生变化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前,审计人员应当对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作出记录,编制调查了解记录,并将收集取得的相关资料附在调查了解记录之后。
审计人员应当及时评估调查了解的充分性,以保证调查了解可以充分支持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
第二十八条审计组组长应当审核审计人员的调查了解记录,汇总、分析调查了解情况,形成包括被审计对象基本情况、调查发现的疑点和确定的审计重点、以往接受审计及整改等情况的审计调查汇总情况,在此基础上确定审计思路和审计应对措施,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第二十九条审计实施方案,是指审计组为了顺利完成审计任务,达到预期审计目的,在执行审计程序之前编制的具体审计工作计划。
第三十条审计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审计目标;(二)审计范围;(三)审计内容、重点及审计应对措施;(四)审计工作要求,包括项目审计进度安排、审计组内部重要管理事项及职责分工等;(五)其他有关内容。
第三十一条审计组实施审计时,应当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及预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决定是否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预计审计时间短、审计目标单一、情况简单的审计项目,可以不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第三十二条审计实施方案原则上应当在审计组进点(见面)会召开前编制完成,并下达至审计小组的全体成员。
特殊情况下,经分管审计领导批准,可以在审计组进点后10日内编制完成。
第三十三条审计组编制的审计实施方案,经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分管领导或者主要负责人审定。
重要审计项目的实施方案,应当经主要负责人审定,必要时可以提交审计业务会议审定。
第三十四条审计组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应当持续关注和评估审计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并根据需要及时调整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实施方案中审计目标、审计重点、审计范围、审计组组长以及审计过程中的其他重要事项的调整,应当报请分管领导批准。
审计实施方案中审计应对措施、审计组成员的调整,报审计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五章审计证据第三十五条审计证据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中,通过实施审计程序所获取的,用以证实审计事项,支持审计结论、意见和建议的各种事实依据。
;第三十六条审计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书面证据;(二)实物证据;(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资料;(五)口头证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八)其他证据。
第三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相关性、可靠性和充分性。
相关性,即审计证据与审计事项及其具体审计目标之间具有实质性联系。
可靠性,即审计证据真实、可信。
充分性,即审计证据在数量上足以支持审计结论、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在获取审计证据时,应当考虑下列基本因素:(一)具体审计事项的重要性。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从数量和性质两个方面判断审计事项的重要性,以做出获取审计证据的决策。
(二)可以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
证据的充分性与审计风险水平密切相关,可以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越低,所需证据的数量越多。
|(三)成本与效益的合理程度。
获取审计证据应当考虑成本与效益的对比,但对于重要审计事项,不应当将审计成本的高低作为减少必要审计程序的理由。
(四)适当的抽样方法。
第三十九条审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审计取证方法,并满足下列要求:(一)通过检查文件、资料方式获取审计证据的,应当取得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的原件或者复制件;(二)通过检查视听资料或者电子数据资料方式获取审计证据的,应当将视听资料或者电子数据转换为书面资料,并注明制作方式、制作时间和电子数据资料的运行环境、系统以及存放地点、存放方式等情况;(三)通过检查有形资产方式获取审计证据的,应当编制检查记录(文字或者表格),注明有形资产的所有权人、数量、存放地点、存放方式和有形资产提供者情况;(四)通过观察方式获取审计证据的,应当编制观察记录,注明观察的事项、内容和结果等情况;(五)通过询问方式获取审计证据的,应当取得被询问的单位或者个人的书面答复材料或者口头答复记录;《(六)通过外部调查方式获取审计证据的,应当编制外部调查记录,取得第三方关于被调查事项的书面说明、相关文件和资料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等证据;(七)通过委托鉴定方式获取审计证据的,应当编制委托鉴定记录,注明委托鉴定的部门、鉴定的内容、鉴定的结论,并取得委托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书;(八)通过重新计算方式获取审计证据的,应当编制计算表或者计算工作记录,注明计算的事项,所依据的相关数据,计算方法和结果等;(九)通过重新操作方式获取审计证据的,应当编制重新操作过程记录,并注明与原业务程序或者控制存在的差异;(十)通过分析方式获取审计证据的,应当编制对比分析表或者关联分析表,注明财务数据之间、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应当存在的合理关系,以及异常波动和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