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尔维亚对建筑工程市场准入的有关规定
市场准入法律法规
市场准入法律法规市场准入是指企业、产品或服务进入市场的过程。
为了保障市场秩序,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做出了规定。
本文将围绕市场准入法律法规展开探讨。
一、法规概述市场准入法规是指政府制定的用以规范市场进入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规旨在保护市场主体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竞争,推动经济发展。
市场准入法规通常包括准入条件、审批程序、市场监管等内容。
1. 准入条件准入条件是指企业、产品或服务在进入市场前需要满足的一系列标准。
这些标准可以是技术要求、资质条件、环保要求等,旨在确保市场主体的质量和信誉,提高市场竞争力。
2. 审批程序市场准入通常需要经过审批程序,政府机构会对企业、产品或服务的申请进行评估和审查。
审批程序的透明度和效率直接影响市场准入的公平性和便捷性。
3. 市场监管市场准入后,政府机构会对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和检查。
违反市场准入法规的企业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二、国际比较不同国家的市场准入法规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些发达国家注重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对技术含量高的产品和服务设置更高的准入门槛;而一些发展中国家则更加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和消费品市场的发展,准入条件相对较低。
在国际贸易中,市场准入法规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各国之间存在着不同的贸易壁垒,市场准入法规成为了调整国际贸易关系的重要工具。
通过谈判和协商,各国之间逐渐建立了一套相对稳定的市场准入规则,促进了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
三、发展趋势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市场准入法规也在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
一方面,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市场准入条件也需要不断调整,以适应新的市场需求。
另一方面,随着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和秩序化,市场准入法规也需要逐步向国际标准看齐,促进国际贸易的便利化和公平竞争。
总之,市场准入法规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
各国应当加强合作,不断完善市场准入法规,促进公平竞争和经济繁荣。
建筑施工许可及建筑市场准入制的法律规定
合条件的工程发给施工许可证,允许建设单 位开工建设的制度。
▪ 2、内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
从事建筑活动单位资质制度;
▪
从事建筑活动的个人资格制度。
2
2.1 建筑许可法律制度概述
2.1.2 实行建筑许可的意义
▪ (1)有利于国家对基本建设进行宏观调控,既可 以监督建设单位尽快建成拟建项目,防止闲置土地, 影响公众利益,又能保证建设项目开工后能够顺利 进行,避免由于不具备条件盲目上马,给参与建设 的各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也有助于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对在建项目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
▪ 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 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 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4
2.2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 2.2.3 施工许可证的申领程序及审批权限 ▪ 1.申领程序 ▪ (1)建设单位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
专业技术人员。 ▪ (3)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按照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
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类别和等级,经资质 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 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 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经委托监理 ▪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一年以内的,50%;超过一年的,
30%) ▪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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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 2.2.5 施工许可证的时间效力 ▪ (1)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
关于外国企业在我国从事建筑设计活动之法律分析
关于外国企业在我国从事建筑设计、投标活动之法律分析一、外国企业在我国从事设计活动1. 外国企业在我国提供编制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基础设计)、施工图设计(详细设计)文件等建设工程设计服务的,应当遵守我国法律法规。
2. 外国企业在我国承担建设工程设计,必须选择至少一家具有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中方设计企业,进行中外合作设计,所选择业务须在中方企业资质许可范围内。
3. 合作设计项目合同应当由中方设计企业或中外双方设计企业与建设工程单位签订。
4. 外国企业须通过建设单位针对其设计能力的资格预审,方可参与合作设计项目。
建设单位可以要求外国企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二)所在国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和企业保险证明;(三)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公证机构出具的企业工程设计业绩证明;(四)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五)国际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认证证书;(六)参与中国项目设计的全部技术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最高学历证明和执业注册证明;(七)与中方设计企业合作设计的意向书;(八)其他有关材料。
5. 外国企业应当与合作的中方设计企业签订合作设计协议,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合作设计各方的企业名称、注册登记所在地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国籍、身份证明登记号码、住所、联系方式;(二)建设工程项目的名称、所在地、规模;(三)合作设计的范围、期限和方式,对设计内容、深度、质量和工作进度的要求;(四)合作设计各方对设计任务、权利和义务的划分;(五)合作设计的收费构成、分配方法和纳税责任;(六)违反协议的责任及对协议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七)协议生效的条件及协议签定的日期、地点;(八)各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6. 外国企业在我国进行设计,必须符合我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
若无相应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应按照《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五条执行。
市场准入的法律规定
市场准入的法律规定市场准入是指企业进入某一特定市场,并开始经营的过程。
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市场准入都受到法律规定的限制和监管。
这些法律规定旨在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在许多国家,市场准入的法律规定主要通过准入许可制度来实施。
准入许可制度要求企业在进入市场之前必须取得相关的许可证书或批准文件。
这些文件通常由政府或专门的准入机构颁发,要求企业满足一系列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例如技术要求、资质要求和财务要求等。
准入许可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只有那些能够满足市场需求并具备一定实力的企业才能进入市场。
准入许可制度虽然可以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但同时也可能对市场的创新和竞争造成一定程度的限制。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一些国家逐渐采取放宽准入许可制度的措施。
比如,取消一些不必要的准入许可证书,简化准入手续,缩短准入审批时间等。
这样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促进市场的竞争和创新。
除了准入许可制度,市场准入的法律规定还包括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这些法律规定旨在打击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在很多国家,政府还设立了反垄断机构或监管机构,负责执行这些法律规定。
这些机构拥有调查、处罚和制定规则的权力,以确保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公平竞争。
另外,市场准入的法律规定还包括知识产权法和商标法等。
知识产权法主要保护创新和创造性劳动的成果,例如专利、版权和商业秘密等。
商标法则保护商标的独立性和独特性,以防止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这些法律规定有助于保护企业的创新和品牌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
总之,市场准入的法律规定对于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至关重要。
通过准入许可制度、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法和商标法等,国家可以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然而,为了推动市场的创新和竞争,政府也需要适时放宽市场准入的限制,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自由空间。
只有通过合理的法律规定和灵活的政策措施,才能实现市场准入的良性循环,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工程市场准入制度
工程市场准入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市场的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准入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希望进入工程市场的企业,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类工程服务提供者。
3. 企业在进入工程市场前,必须满足本制度规定的资质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条件等标准。
二、资质要求1. 企业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设计资质等。
2. 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
3. 企业应当具备与所承担工程项目相匹配的机械设备和技术水平。
三、质量管理体系1. 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2. 企业应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持续改进质量管理工作。
3. 对于关键工程材料和重要施工节点,企业应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
四、安全生产条件1. 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 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个人防护装备,并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 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风险评估和预防。
五、监督检查1. 行业主管部门应定期对企业的市场准入资格进行审查,确保企业持续符合准入条件。
2.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行业主管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理,并可视情况暂停或取消其市场准入资格。
3. 鼓励社会公众和行业协会参与监督,共同维护工程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的修改权属于原制定机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3. 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住建部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外国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登记的、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外国企业以跨境交付的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编制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基础设计)、施工图设计(详细设计)文件等建设工程设计服务的,应遵守本规定。
提供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基础设计)之前的方案设计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外国企业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工程设计,必须选择至少一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中方设计企业(以下简称中方设计企业)进行中外合作设计(以下简称合作设计),且在所选择的中方设计企业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接设计业务。
第五条合作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合同,应当由合作设计的中方设计企业或者中外双方设计企业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应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工程设计合同应为中文文本。
第六条建设单位负责对合作设计的外国企业是否具备设计能力进行资格预审,符合资格预审条件的外国企业方可参与合作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对外国企业进行设计资格预审时,可以要求外国企业提供以下能满足建设工程项目需要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要求有外国企业所在国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
(一)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二)所在国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和企业保险证明;(三)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公证机构出具的企业工程设计业绩证明;(四)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五)国际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认证证书;(六)参与中国项目设计的全部技术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最高学历证明和执业注册证明;(七)与中方设计企业合作设计的意向书;(八)其他有关材料。
市场行业市场准入规定
市场行业市场准入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开放,各行业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
为了保证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公平竞争,各行业纷纷制定了相应的市场准入规定。
市场准入规定是指在进入某个行业从事经营活动之前,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和规定。
这些规定可能涉及从行业资质、技术要求到市场行为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以市场行业的市场准入规定为主题,就不同行业各自的规定进行介绍和分析。
一、制造业市场准入规定制造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因此其市场准入规定非常严格。
首先,进入制造业需要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和技术实力,包括拥有足够的生产设备和资金实力,还需要满足相关的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
同时,还需要确保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此外,对于一些资源密集型和环境敏感型的制造业,还需要符合国家的能源消耗和排放标准。
二、服务业市场准入规定服务业是经济增长的新动力,但由于其特殊性,市场准入规定也较为复杂。
不同的服务行业对准入条件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例如,金融服务行业需要具备相应的资本实力和风险管理能力,而教育培训行业则需要具备师资力量和教学设施等条件。
另外,医疗卫生、旅游服务等行业还需要满足相关的资质认证和安全健康要求。
三、电子商务市场准入规定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兴起,电子商务行业成为了一个热门的投资领域。
然而,在涉足电子商务领域之前,需要满足一系列的市场准入规定。
这些规定主要包括商家资质、产品质量、网络安全和消费者权益等方面。
此外,对于一些涉及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还需要符合国际贸易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四、能源行业市场准入规定能源行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撑,因此对其市场准入规定也较为严格。
进入能源行业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包括拥有相应的资源开采权、工程设计和建设能力,也需要满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要求。
此外,国家还会对能源企业的产能规模和市场份额进行限制,以保持市场的平衡和竞争。
五、农业与农村市场准入规定农业是国家的基础产业,对农业市场的准入也有一定的规定。
重点工程市场准入介绍(国别)
• 招标方式:
• 采用英国投标承包制,政府各部门在其公告栏刊 登招标公告,并同时在每周的政府公报上刊登。 承包企业可以向有关部门索取或购买招标文件, 大项目还要进行资格审查。
金砖五国(印度)
• 招标方式: • 印度:除了国际组织贷款项目必须采用公开 招标外,没有强制招标要求,不公开招标的 项目也不需要陈述理由,尤其是私营项目。 具体实践中,为了扶持印度本地制造业,政 府项目通常采用议标方式。
东盟十国(马来西亚)
• 禁止领域:
• 马来西亚政府项目一般交由当地土著承包商负责, 不允许外国工程公司单独担任总承包商,外国公 司只能从当地公司中分包工程。
• 招标方式:
• 马来西亚政府项目和私营项目一般都实行招标制 度,但在融资支持或满足业主其他特别要求的情 况下,部分工程项目也可以由承包商和业主议标。
金砖五国(印度)
• 值得我企业注意的是:
• 印度:印度政府对工作签证掌极严,外国人在 印度工作必须获得印度政府颁发的工作签证或者 是项目签证(近期针对电力和冶金项目新设立 的)。
西亚非洲
• 重点介绍国家和地区为: • 西亚发展速度较快的沙特阿拉伯、以色列; • 金砖五国之一的南非 • 非洲经济增长速度较快的国家——尼日利亚
东盟十国(文莱)
级别
一级 二级 私人有限公司缴 费(万文元) —— —— 允许承包合同额 (万文元) 2.5万以内 2.5-15万 当地马来人 注册公司种类 最低股份 100% 100%
独资、合伙、私 人、合资公司 独资、合伙、私 人、合资公司 私人有限公司或 合资公司 私人有限公司或 合资公司
三级
东盟十国(泰国)
• 许可制度:
• 根据泰国《外商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建筑 业和工程服务业为限制外籍人士从事的行业,外 籍人只有与泰籍人组成合资公司或联营体才能承 揽泰国的工程项目,且合资公司或联营体必须由 泰籍人控股,外籍人投资所占比例不得超过49%。
世界各国对于进入本国市场产品的法规和技术要求
设备、工业缝纫机、工业洗衣机、工业烫衣机、工业干衣机、绣花 机、切纸机、沥青回收机、印刷机等。
园艺工具:
EN 60335 、EN50144等标准和机械指令98/37/EC,
涉及的产品:割草机、碎枝机、修枝剪、松土机、扫雪机、吸叶机等
标准和指令
机械产品:
手工工具(钳、锤、斧、螺丝刀、搬手等) 手工机械(打钉枪、打孔机、磁砖切割机等) 搬运设备(手推车、货仓车、搬家器、液压叉车等) 家用产品(梯子、椅子、家具、电视机架子、圣诞树架子等
1500VDC,电流<63A进入阿根廷的电气产品(工业和家用)和电气材料 强制执行IRAM Safety Mark标志。
EMC暂无要求
墨西哥
IRAM-ITS-IMQ ( I3 )
认证制度和标志
亚洲
日本的 JET认证及PSE标志认证
CCC中国
新加坡 SPRING 泰国TISI SASO/PAI 沙特/科威特,是一项包含安全
ISO14001:1996
OHS 18001:1999 SA 8000
性能测试
能效要求 环保限制
差别化的产品
快速反应机制 强劲的售后服务支持
ISO/TS 16949:2002
HACCP
认证制度和标志
GS 和S标志是德国和欧洲最常见的第三方产品质量和安全认证标志。 它已成为引导顾客购买行为的有效工具。
EN 6033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产品:
主要包括电动器具、 电热器具、组合性器具等 电动器具: 洗衣机、干衣机、电冰箱、冷柜、空调器、电风扇、吸尘器、厨房用具等 电热器具:取暖器、电热水杯、热风枪、电熨斗等 组合性器具:既有电动机又有电加热元件的器具, 如带有烘干和加热洗的洗衣机等。
塞内加尔投资准入规定
外国投资市场准入规定
(一)投资主管部门
塞内加尔投资主管部门是塞内加尔投资促进和大型工程局(APIX),成立于2000年7月,旨在促进私营部门参与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和投资。
该部门负责办理外国公司来塞投资手续,设立受理各种投资手续申请的一站式窗口。
塞内加尔投资促进和大型工程局(APIX)
(二)投资行业的规定
塞内加尔2004年颁布的《投资法》对外资可以进入的领域没有明确的限制规定,政府只对一些重点领域的外资限制其持股比例。
【鼓励投资领域】塞内加尔投资法鼓励投资的领域包括农业、渔业、养殖业、仓储、包装及其本地蔬菜、肉食品、农产品的加工,生产制造业、矿产开采加工业、旅游业、酒店业、机械设备组装和维修、港口、航空、铁路基础设施、文化产业等。
此外政府积极鼓励对电信等高新技术领域的投资。
(三)投资方式的规定
塞内加尔政府同意电力、通信、供水、采矿以及与安全相关的服务领域允许外资占多数股份,但不允许100%的独资。
外商可直接在塞内加尔成立独资和合资公司开展业务,投资方式包括现金、设备入股、技术合作等。
(四)BOT方式
BOT方式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Built-Operate-Transfer)的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政府对该私人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证私人资本具有获取利润的机会。
整个过程中的风险由政府和私人机构分担。
当特许期限结束时,私人机构按约定将该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转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
市场准入法律法规
市场准入法律法规市场准入是指个体、企业或者组织进入市场参与经济活动的过程。
为了确保市场的正常运转和公平竞争,各国和地区都制定了一系列市场准入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市场准入法律法规进行介绍,包括其背景、目的和实施情况。
一、市场准入法律法规的背景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和经济交流的加深,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
为了吸引外商投资、促进企业竞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各国对市场准入进行了管理和规范。
市场准入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能够提供一个公平、透明和可预测的市场环境,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更好的发展机遇。
二、市场准入法律法规的目的1. 保护消费者权益市场准入法律法规的首要目标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制定消费者保护法律,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禁止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 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市场准入法律法规能够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保障。
通过准入门槛的设定和市场秩序的监管,可以防止不法企业的涌入,促进合法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3. 提升企业竞争力市场准入法律法规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通过公平竞争的原则,减少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为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三、市场准入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各国和地区在市场准入方面的法律法规存在差异,但都有一些基本的核心要素,如准入门槛、准入程序、准入限制等。
1. 准入门槛市场准入的第一道关口是准入门槛,即企业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进入市场。
这些条件可以是技术能力、资金实力、市场需求等方面的要求。
准入门槛的设定可以防止不具备一定实力和能力的企业投机取巧,保证市场的健康发展。
2. 准入程序市场准入的程序通常包括申请、审核、审批和注册等环节。
企业在进入市场之前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获得相应的批准后方可正式进入市场。
准入程序的设立可以确保市场的监管和管理,减少不良企业的存在。
3. 准入限制市场准入也存在一定的限制措施。
这些限制可以是对特定行业、特定领域或者特定产品的限制。
塞尔维亚工程施工规范
塞尔维亚工程施工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行为,保障工程质量,保障施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塞尔维亚建筑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工程施工规范适用于在塞尔维亚境内进行的全部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工程施工各方当事人应遵守本规范的规定,保证工程施工过程遵循安全、科学、合理、节约、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施工规范应当与相关的建筑设计规范、工程管理规范、建筑材料质量标准相衔接,确保各方协同作业,建设高质量的工程项目。
第五条工程施工规范的具体实施由塞尔维亚建筑局主导,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面应当共同推动。
第六条工程施工规范应当不断更新,及时调整,以适应工程施工技术、行业标准的发展变化。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制定符合工程施工规范的施工方案,落实相关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工程施工规范的要求,绘制详细、准确的施工图纸和说明,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制定合理施工方案。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程施工规范的相关要求,严禁违规操作,确保工程施工过程安全、高效、质量可控。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工程施工规范的相关要求,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规范中的术语定义应当符合建筑行业的统一标准,避免术语混淆,提高规范适用性和操作性。
第十二条对工程施工规范中的争议问题,应当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采取协商解决的方式,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第二章施工前准备第十三条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编制施工方案,包括工程施工的计划、进度、质量、安全等内容,保证全面考虑各方面因素。
第十四条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与相关部门获取必要的审批手续和许可文件,符合施工要求。
第十五条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测量,确定施工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面开展协调,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制定配合方案。
建筑市场政策
建筑市场政策一、市场准入政策市场准入政策是建筑市场管理的重要环节,旨在保证建筑市场的有序和健康发展。
以下是一些关键的市场准入政策:1、严格的企业资质管理:对建筑企业实行资质管理,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术、经济实力和人力资源,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建设活动。
2、规范的市场准入条件:设定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条件,包括企业资质、技术能力、资金实力、管理素质等方面,确保具备优良素质的企业进入建筑市场。
3、透明的信息公示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公示制度,公示建筑企业的资质、业绩、工程项目、合同等信息,方便社会监督和查询。
二、招标投标政策招标投标是建筑市场交易的重要方式,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招标投标政策:1、公开招标:要求招标人公开招标文件,明确招标条件、要求和程序,确保公平竞争。
2、投标保证金制度:要求投标人提交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以增加投标人的责任感和诚信度。
3、评标制度:建立科学的评标制度,遵循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对投标进行评审,确保中标结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4、合同备案制度:中标合同签订后,要求双方进行合同备案,以便监管部门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质量管理政策质量管理是建筑市场的核心,以下是一些关键的质量管理政策:1、质量责任制:明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的质量责任,强化质量意识。
2、施工图审查制度: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规范。
3、质量保修制度:要求建筑产品实行质量保修制度,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
4、质量监督制度:对建筑产品的施工过程进行质量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四、劳动保障政策劳动保障政策是维护建筑市场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以下是一些关键的劳动保障政策:1、劳动合同制度: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工资保障制度: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塞尔维亚房建类项目安全管理实践
塞尔维亚房建类项目安全管理实践摘要:为落实央企使命担当,践行“一带一路”倡议建设,落实“稳健、聚焦、深耕”战略,构建公司海外事业安全管理体系,保障海外全体员工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海外事业发展,维护企业和国家的海外形象,论述安全管理实践,力争为后续项目提供借鉴。
关键词:差异化,属地合规文件,地缘安全,出入境1.引言中建一局在2019至2022年履行了9个完整项目,从该9个项目集安全管理中施工安全管理差异性、安全文件合法合规性、公共安全不确定性、人员出入境事项等进行具体论述,确保属地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项目的合法合规性2.施工安全管理差异性管理论述(1)声明安全政策声明既体现领导层对健康和安全的一系列安全承诺,又通过为组织设定目标来为安全文化指明方向,这是塞尔维亚项目特别看重的一项声明。
公众,来访者,分包商的雇员的安全和对其保护非常重要,为保障人员及财产安全,应时刻采取预防措施。
同时为我们的承诺提供书面保证和定义。
(2)安全生产职责在塞尔维亚项目安全职责强调管理层向总承包商和分包全员作出承诺后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来展现出对全员健康和安全的重视程度,带动作业人员士气,形成好的项目安全文化。
安全职责一般分为高级管理层和主管人员两个层面。
(3)健康安全培训管理①塞尔维亚项目先执行健康安全培训需求分析。
培训需求由以下方面评定:工作本质/工作场所风险总承包商的项目要求塞尔维亚法律法规要求需求分析由总承包商、分包商的管理人员、工人和培训协调员共同进行评估。
②制定培训计划。
③入职培训。
④职位要求: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的健康安全培训的职位(比如:特种作业人员等)。
我们应该识别到这些要求,将特殊岗位罗列记载下来并确保他们满足法律中规定的培训要求。
⑤安全评估:项目要通过安全经理或者培训员评估安全培训课程的有效性。
注:有效性的证明,是塞尔维亚项目经常做的一个事情,不仅仅在教育培训上,还比如在沟通方面有效性证明等等。
厘清国际工程承包市场进入条件
厘清国际工程承包市场进入条件-企业管理论文厘清国际工程承包市场进入条件我国工程承包企业选择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开拓海外工程承包业务,需要了解国际主要建筑市场有关国家和地区现行政策和法律法规,分析和比较国际工程承包市场进入条件,选择最佳的目标市场。
文/赵振宇吴攀昊为了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市场资源,我国越来越多的工程承包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2013年,我国55家内地企业入选ENR 国际承包商250强,共完成海外工程营业额671亿美元,入围企业数量创历年之最。
但国际工程承包市场较之国内市场更为复杂,不同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设置了不同的市场进入条件,为中国工程承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带来了挑战。
因此,需要分析把握主要目标国家针对外国承包商所设置的各类市场进入条件,帮助我国工程承包企业根据这些条件做好相应的准备,以选择开拓适合的国际市场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工程承包企业设立条件企业要进入国际市场承揽工程,首先要确定是否需要在目标国设立自己的分支机构,这将直接影响承包商是否有资格在目标国参与相关工程的投标。
是否要求外国承包商必须在当地注册反映了该国工程市场对外开放的程度。
不同国家的法律对工程承包企业业务领域及参与招投标的资格规定均有差异。
通过对多国工程承包市场相关法律比较,可以发现多数国家和地区均要求外国承包商在承揽工程前必须到当地政府进行注册,以利于当地政府的管理;少数开放程度较高的国家对此并未做强制要求。
对比不同国际市场工程承包企业设立要求如表1。
除了要求必须设立公司的国家和地区,在目标国设立海外分支机构有利于中国承包企业融入当地社会,有利于开展经营业务;同时中国工程承包企业应深入了解目标市场的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以保护中国企业在当地的正当权益。
承包工程许可制度我国承包商开展对外承包业务,必须取得目标市场国家和地区的许可。
东道国的许可制度对于我国承包商有重要影响。
各国政府一般通过许可制度来限制外国企业进入本国工程承包市场:大部分国家通过设立相应的资质等级管理制度对承揽的业务进行限制,根据资质等级的不同限定外国承包商从事的业务领域和规模,如新加坡、沙特等。
塞尔维亚建筑设计规则
塞尔维亚建筑设计规则一、前言塞尔维亚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国家,拥有丰富多样的建筑文化和传统。
为了保护和传承这些文化遗产,塞尔维亚制定了一系列建筑设计规则,旨在规范建筑设计行业的发展,并保障公众利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塞尔维亚建筑设计规则。
二、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塞尔维亚国内所有建筑设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公共设施等各类建筑。
三、基本原则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注重环保节能,推广绿色建筑;3.注重人性化设计,提高居住舒适度;4.注重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
四、设计要求1. 建筑风格: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建筑风格,并在设计中注重体现当地文化特色。
2. 建筑结构:应根据使用功能和技术条件选择合适的结构形式,并考虑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因素。
3. 建筑布局:应根据使用功能和空间需求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设计,并注重通风采光。
4. 建筑材料: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环保材料,并考虑其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5. 建筑色彩:应注重色彩搭配和协调,体现建筑整体美感。
6. 建筑细节:应注重建筑细节设计,提高建筑品质和美观度。
五、审批程序1. 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包括项目名称、用途、位置、规模等基本信息,并提交相关资料。
2. 初步审查:主管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是否需要进一步评估。
3. 评估审查:对需要评估的项目进行详细评估,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估等内容。
4. 审批决定:主管部门根据评估结果作出审批决定,包括是否批准建设、批准条件等内容,并签发相关证书或文件。
六、监督管理1. 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设计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2. 建设单位应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3. 公众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向主管部门反映建筑设计项目存在的问题,主管部门应及时处理。
七、处罚措施1. 对违反本规则的建筑设计项目,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停止施工或使用,并可以对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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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尔维亚对建筑工程市场准入的有关规定
一、招标方式
根据塞尔维亚《公共采购法》(包括供货、服务和工程建设项目)规定,项目招标采取三种方式:
1、公开竞争性招标;
2、限定性有限邀请招标;
3、谈判议标。
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在依据塞法律和规定取得投标资格并符合投标规定的必备条件后均有权参加项目投标。
对塞政府和外国政府贷款出资的承包工程项目,塞项目招标委员会一般采取有限邀请招标方式。
投标商首先要注册成为当地公司,然后才有资格根据塞《公共采购法》参与投标。
对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项目,如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及其所属机构贷款的项目,塞根据国际金融机构《公共项目采购与招标规则》手册的细则规定,进行公开的国际竞争性招标。
此类招标不要求投标商在当地注册公司,可以直接参加投标,但要经过严格的资格预审程序。
对投资和规模较大的项目,如高速公路建设,塞一般采取谈判议标方式,以BOT(建设、经营、转让)租赁方式授予承建合同。
无论采取哪种形式招标,投标商中标后,所承包项目的工程施工和劳务须由当地公司承担(对外国公司来讲,除主要管理干部、专家和专业工程师外,包括一般技术人员和工人在内的大部分施工人员须用当地人)。
二、塞关于承包工程的规定、条件和要求
1、塞对企业参加承包工程项目投标的基本条件和规定:(1)企业须在塞法院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和机构申办成立公司注册登记、经营业务注册登记,申办成立的公司须在塞有合法经营地点;(2)公司5年内无违法、犯罪及经济违规行为;(3)无法院或工商、行政执法机构的强制勒令破产、清算或停业整顿等处罚记录;(4)企业须遵照塞法律规定及时纳税;(5)企业须有塞工商行政主管机构颁发的从事公共采购业务有效许可,该许可要依据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特别规定颁发(外国企业受到限制);(6)企业具有足够的经营业务资金和融资能力;(7)企业拥有一定的经营能力和符合法律规定的技术实力(外国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受到限制)。
2、塞对投标商参加承包工程项目投标的基本资质要求:(1)塞法院和工商行政等机构的注册登记证明;(2)企业在塞纳税证明;(3)在塞尔维亚营业许可证明;(4)财务年度审计证明;(5)近3年在塞经营业绩(新成立公司受到限制);(6)提供企业质量保证说明,设计和工程质量标准和规范要符合前南斯拉夫联盟有关规定(外国公司受到限制);(7)企业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和专家,负责质检人员的执业资格和声明(中国公司人员受到限制);(8)投标商已承揽和实施的主要项目图片及资料;(9)提供标书要求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格及质检认证证明;(10)对工程、生产、服务的保质、能力调查报告;(11)外国投标商还须提供塞当地机构对其投标资质的认证和公证(中国公司受到限制);(12)投标商须特别确认接受塞尔维亚〈公共采购法〉第45章第1、2条关于在塞注册公司和及时纳税的规定,并注明总承包还是选项承包;(13)承包工程施工单位务必在投标时出具由塞尔维亚工商会颁发的“施工企业登记证明”;(14)投标商在建筑、水利、能源、交通及通信项目上应用的设计标准、技术标准要取得塞各权威机构一致的技术认定(协调一致和达标较难)。
塞招标委员会根据《塞尔维亚共和国公共采购法》,按照上述资质要求,对投标商进行严格的资格预审。
3、塞对企业申办“承包工程项目设计许可”和“承包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要求的基本条件和规定:(1)提供企业基本情况资料;(2)企业在塞注册行政批文(要公证),法院和工商注册登记证明;(3)企业主要领导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名单、人员业绩和简历,附:主要设计师和主要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许可,企业工程施工许可;(4)施工单位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证明;(5)企业专业人员执业资格证明,包括:注册设计师、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及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6)已完成的工程项目证明;(7)企业“从业资质证书”。
4、《塞尔维亚规划与建设法》关于承包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的主要规定:(1)设计分:总体设计、意向设计、主设计、施工设计、施工图设计;(2)设计许可和施工许可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大小分别由国家部、地方市、区建设部或城建部门颁发;(3)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在是在塞尔维亚境内注册登记的公司;(4)设计和施工单位设计人员、工程和技术人员的学历和资质必须是塞尔维亚认可、承认的学历和资质;(5)工程监理必须由塞《规划与建设法》规定的合格人员进行;(6)设计标准应用前南斯拉夫联盟的技术规范、工程质量和安全规则(JUSENISI9000,JUSEN45000,JUSISO/IEC17025),并符合欧盟的基本要求;(7)企业须持塞工商会建筑行业协会的推荐信和该会颁发的“施工企业名录登记证明”申办设计和施工许可。
塞工商会是审核、认定、公布关于企业设计许可和施工许可申请资格和条件达标的国家法定部门。
5、塞工商会关于认定承包工程施工单位资格和确定施工单位名录的规则条例:(1)审核、认定企业参加承包工程项目招标、公共采购招标应具备的资格和条件;(2)根据塞《公共采购法》、项目招标公告或政府部门决定,确定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名单(即:“商会施工单位名录”)。
塞国家工商会可授权地方商会确定施工单位名单(优先确定本国公司,基本排除外国公司
的重要因素之一);(3)商会向通过资格认定、列入名录的施工单位颁发“招标项目施工企业名录登记证明”;(4)申请登记进入“商会施工单位名录”的基本条件是:国内外法人、自然人作为施工单位须符合《塞尔维亚公共采购法》第45条和塞关于建筑工程的有关规定、资质标准、基本条件和要求;(5)公司注册地址在塞尔维亚境内的施工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登记“施工企业名录”。
注册地址在塞境外的施工单位,除要满足上述规定和要求的条件外,还须具备的额外条件是:该施工单位所在国政府与前南斯拉夫联盟(或现塞尔维亚)政府签订相应协议。
满足全部条件后,才能申请登记名录;(6)塞商会于招标公告在塞《国家公告》公布后的次日确定施工单位名录,并将名录发布在国家商会和地方商会的网站上,或通过其它方式公布。
6、承包工程施工单位申办进入“施工企业登记名录”并获取证明的主要手续和程序:(1)要依法提供8项书面证明文件:1)法院注册;2)工商注册;3)法院和工商部门出具的未违法违规证明;4)从事相应业务证明;5)施工证明;6)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资质证明;7)业绩证明;8)企业能力和实力证明(上述证明均须在塞办理公证);(2)商会定期审核申请企业的会员资格,核实申请单位是否履行了商会会员义务;(3)对不符合条件和未达标的申请单位,商会不受理。
对手续不齐,未补交证明者,商会在受理申请8日后取消该企业的登记名录;(4)商会颁发的“施工企业名录登记证明”是投标商参加承包工程和公共采购项目投标所必备证明,是申办设计许可和施工许可的证明之一;(5)受理申请、确定“登记名录”、颁发名录登记证明等具体业务工作的部门是:塞尔维亚商会所属建筑协会、建材协会、住宅行业协会。
在此项工作领域,塞商会与其他国家商会或相关机构有协调、合作关系(主要与前南国家)。
7、租赁经营投资大,周期长,有一定风险。
塞租赁承包经营基础设施建筑工程担保条件:(1)信誉良好的银行出具租赁保函,为租赁项目投资预算的10;(2)履约保函,投资预算的10;(3)过失责任保函,投资预算的5;(4)租赁者履约抵押金,协议确定。
租赁合同期内,租赁者须办理保险种类:1)为施工企业办理全险;2)第三者险;3)避免专业责任险;4)项目人员、劳务工人险及财产损害险;5)租赁合同规定的其它担保和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