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万能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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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题型写作模板汇总:论述题就是填空题!一、时政简答题一、★★★★时政简答型(四段论):“简答题就是名词解释题!”二、★★★★论述题模板附:模板详细文字版第一段:总结题目中的法律问题,并提示主要靠什么法律知识来分析和解由于论述题主要是材料分析型的题目,因此第一段需要大家用100字左右概述该段材料的主要法律问题。
概述材料不是从材料中抄下相关信息,而是要围绕两个关键问题进行总结:(1)该段材料描述的法律现象是什么。
通常如反映了一个什么样的法律措施、立法、执法、司法与守法中的什么法律问题,中西法律文化的有关差异等等;(2)该段材料描述的法律争议什么。
相关人就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发生了什么争议。
(3)开头句总结:“该段材料为我们提示出在XX(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中存在一种XX现象”;“该段材料为我们展示出在这个事件中围绕XX(权利)产生了XX(部门法)上的争议,我以为需要结合XX(部门法)的XX知识(制度)来解决。
”第二段:提出核心观点。
第二段的第一句话应该提出你的核心观点。
提出这个观点需要注意:(1)使用短句,不要太长;(2)使用提示语,如“我以为该现象的核心问题在于”,“本文的核心观点在于”,“从XX 理论来看,我以为”(3)对该核心观点运用相关部门法进行初步展开与阐述第三段与第四段:在三种逻辑结构中选择一个来展开分论点。
(1)并列式在总论点提出后提出并列的几个分论点,然后围绕它们展开论述。
这里要注意的是,分论点以两个到三个为合适,太多则文章显得枝蔓也无法都充分论述.(2)递进式a 从部门法递进到法理学b 从法学知识递进到意识形态(3)正反式首先从第三段正面论述第二段的核心观点,然后在第四段论述与你的核心观点相反的观点的错误性与危害性。
第五段:结尾一共做如下三个工作1、注意总结和回应论点(多使用导引性的句子,如“综上所述”,“由此我们可以观之”等等)2、全面总结材料中的观点3、提出对策性与可行性的建议(二)情境分析题【法律人的基本思维步骤和价值取向】第一步:确定法律关系的性质,是平权性还是非平权性,然后确定适用的基本思路。
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必背20个知识点+9道模拟题

1.2003年8月初,沈阳天安保险公司推出了一种新保险“酒后驾车责任险”。
在这种新保险的条款中规定:投保人酒后驾车肇事,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的,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最高可赔偿人民币25万元。
新险种一经推出就引来诸多的质疑和非议。
许多法律专家、交通管理者及保险业内人士都对新险种忧心忡忡,认为这种保险取消了对酒后驾车者的经济制裁,有可能引发道德风险,助长酒后肇事。
言辞激烈者甚至将其称为“杀人险”,说里面的血腥气依稀可闻。
然而,保监会很快就发出一个声明:指出“酒后驾车险”最主要的目的是使受害者能够有效地得到经济补偿,不违背现行法律,应该大力支持。
围绕新险种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声音,一方从道德的角度进行猛烈批判,另一方立足法理做出了肯定的评价。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请利用你掌握的法学理论及相关知识,谈谈对此事的看法。
答题要求:(1)用相关的法学知识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2)说理充分,逻辑严密,语言流畅,表述准确;(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不少于500字。
【答题思路】考生拿到这类论述题后,一定要通读全文,要从文中寻找信息点。
该论述题最关键的信息点便是这句话,“围绕新险种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声音,一方从道德的角度进行猛烈批判,一方立足法理做出了肯定的评价”。
整个论述题的题眼便落在“酒后驾车责任险”是否存在潜在的道德风险,以及存在道德风险的话,该道德风险是否影响该险种的合法性。
这道题目属于自由评论式论述题,考生可以结合法律和道德相关的知识来回答,当然考生的观点一定要鲜明,即表明该险种是否应该以道德标准去评价,是否合法。
考生如果熟悉保险法相关规定的话,也可以结合保险法来谈该险种的合法性。
不管如何,考生最重要的要做到自圆其说,观点清晰,重点集中,这样就会取得一个不错的分数。
[参考答案]“酒后驾车责任险”应推行任何一个新事物的出现都会引起人们的争议,尤其涉及人们一些旧有的观念更是如此。
材料中所涉及的“酒后驾车责任险”,就引起了人们站在道德和法律两个不同角度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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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概念说联系析材料喊口号 1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2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3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4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5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6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7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义法治理念:定概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导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观念体系,是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精髓和灵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由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组成,其中,依法治国是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重要保证。
说联系:a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关系密切,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A 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重大的影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a有指导作用。
同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a有独立的反作用,a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促进作用。
因此,a的水平的好坏决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好坏。
它们犹如飞机的双翼,缺一不可。
析材料:…。
喊口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一切立法活动的思想先导,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确保我国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思想基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确保我国司法坚持正确方向、实现司法公正的思想保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推动法学研究繁荣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行政法: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定事实:在材料中..占立场:…行为是违法的…理由一:行政行为应该符合合法行政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结合本案…理由二:行政行为应该符合合理行政原则。
司法考试论述题答题模板

司法考试论述题答题模板日期:2010-7-20 【字号大中小】国家司法考试的第四卷包括简单题、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对考生的综合能力有较高的要求。
很多考生在解答论述题是“不得法”导致得分不高,本文中,国家司法考试网()为广大司法考试考生总结了司法考试论述题答题模板,供大家参考。
一、论述答题五步骤第一步:引述(概括、整理,越短越好)原材料,并进而提出观点,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最好能涵盖下面三段将要涉及的内容。
第二步::针对主要问题列出分论点进行分析。
第三步:从正反两个方面来论述观点,可以采取例证的方法。
第四步:为自己的观点找到支撑点,要让人觉得观点切实可行。
同时也要关注到反方面的意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第五步:总结全篇文章,可以用明言警句或者法学谚语作为结尾。
但一定要用得恰如其分,避免弄巧成拙。
根据司法考试对论述题的答题要求,国家司法考试网()建议考生对各个段落的字数设计采取均衡的原则,五个自然段整体上看字数相当,不要出现段落间字数相差悬殊的情况。
二、真题分析【2006年司法考试第四卷第五题】2002年7月,某港资企业投资2.7亿元人民币与内地某市自来水公司签订合作合同,经营该市污水处理。
享有规章制定权的该市政府为此还专门制定了《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对港方做出一系列承诺,并规定政府承担污水处理费优先支付和差额补足的义务,该办法至合作期结束时废止。
2005年2月市政府以合作项目系国家明令禁止的变相对外融资举债的“固定回报”项目,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属于应清理、废止、撤销的范围为由,做出“关于废止《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的决定”,但并未将该决定告知合作公司和港方。
港方认为市政府的做法不当,理由是:其一,国务院文件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对涉及固定回报的外商投资项目应“充分协商”、“妥善处理”,市政府事前不作充分论证,事后也不通知对方,违反了文件精神;其二,1998年9月国务院通知中已明令禁止审批新的“固定回报”项目,而污水处理合作项目是2002年经过市政府同意、省外经贸厅审批、原国家外经贸部备案后成立的手续齐全、程序合法的项目。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综合论述题范文精选(2)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综合论述题范文精选(2)依法行政,搞好交通管理,其次是要依法制定管理措施。
过去,我们的行政机关习惯于发命令,做指示,只要有效果就什么措施都可以采取,不管有无法律依据,也不管是否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现在不同了,立法方面,我们制定了《立法法》,对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权限、程序和内容都有了明确的规定;在行政处罚方面,有了《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种类、范围和幅度也有了明确的规定,一切都走向了有法可依的道路。
因此,道路交通管理也必须依法制定管理措施,这样才能做到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搞好交通行政管理,还要提高行政执法机关领导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
不可否认,某市推出的道路交通管理新举措愿望是好的。
也许,某市的交通管理部门会感到委屈:“我们不也是为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吗?不也是为人民着想吗,为何得不到人们的理解与支持?”但是,也许他们不知道法律的三大价值,即自由、秩序和正义。
自由是第一的,所谓没有自由的法律,不是好的法律,也即恶法非法。
任何法律和管理措施,都不能过份牺牲人民的自由,去维持秩序;当然也不能牺牲正常的秩序不满足无限度的自由。
当自由、秩序与正义三大价值发生冲突时,应当按照价值阶位原则与比例原则处理。
上述某市出台的交通管理新举措,即是牺牲了人民的自由、损害了民众的合法权益,来维持正常的交通秩序,是不可取的。
认识到这一点,某市交通管理部门对人们的非议与抗拒,也许就不会百思不解了。
总之,依法行政是新时代对每一个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迫切需要。
只有依法行政,才能避免某市交通管理新举措所面临的尴尬局面,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范文选登3:法的基本价值主要包括自由、正义和秩序。
秩序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必要前提,是社会发展所应追求的基本价值。
维护一定的社会秩序是法的目的或职能,调整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是法的作用,而能够指导、评价、制裁人的行为等,则是法自身的功能。
但是,秩序价值仅仅是法的价值之一,它绝不是法的惟一价值,更非法的终极价值。
司法考试卷四综合论述范文题库论述题真题例文大全.doc

司法考试卷四综合论述--范文题库:论述题真题例文大全—司法考试的论述题没有统一的答案或标准,重点考查同学们对事件、案例的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法律思维能力、论证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回答此类题型时,应充分运用法学理论、法律规定、知识,作出价值,提出自己的观点,并进行论证;在论证过程应力求体现自己的法学理论修养、法律思维方式,尽量使用法律概念和法律术语,着重表现自己的逻辑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水平。
1.(2003年试卷四第8题,30分,论述题)某市为道路管理,规范日益混乱的秩序,决定一项新举措,由管理部门向市民发布通告,凡自行摄录下机动车辆违章行驶、停放的照片、录像资料,送经管理部门确认后,被采用并在当地电视台播出的,一律奖励200元-300元。
此举使许多市民踊跃参与,积极举报违章车辆,当地的秩序一时间明显好转,市民满意.新闻报道后,省内甚至外省不少城市都来取经、学习.但与此同时,也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有违章驾车者去往不愿被别人知道的地方,电视台将车辆及背景播出后,引起家庭关系、同事关系紧张,甚至影响了当事人此后的正常生活的;有乘车人以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把电视台、交管部门告上法庭的;有违章司机被单位开除,认为是交管部门超范围行使权力引起的;有抢拍者被违章车辆故意撞伤后,向交管部门索赔的;甚至有利用照片向驾车人索要高额“保密费”的,等等.报刊将上述新闻后,某市治理秩序的举措引起了不同看法和较大争议。
ﻭ问题:请谈谈你对某市治理秩序新举措合法性、合理性的认识.(注意:不能仅就此举引发的一些问题、个案谈具体适用法律)答题要求:(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认为正确的观点和理由;ﻭ(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述准确;(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要求800—1000字.考点剖析:ﻭ本题涉及某市管理中治理秩序新举措合法性、合理性的认识,其命题着眼点在于行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问题,回答问题时应围绕这一核心展开构思、组织论点和安排文章结构,文章的主题立意和基本主张应当与依法行有关。
司法考试第四卷主观题背诵精要

【司考!!!】司考四卷主观论述题·背诵压缩版(整理不易欢迎转载谢绝盗用)来源:费炼的日志【司考!!!】司考四卷主观论述题·背诵压缩版(整理不易欢迎转载谢绝盗用)根据邹建章等几位老师的录音和讲义等自己整理、编排和删减资料有风险,使用需谨慎四卷主观论述题·压缩版第一节:行政法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1、概念:所有行政行为都应符合法律的规定。
2、地位:合法行政是所有行政活动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是其扩展与延伸,处于其从属、补充的地位。
3、内容:法律保留和法律优先(主体合法和行为合法)1所谓法律保留,指所有行政活动均只能在宪法规定的法律授权范围内进行。
(1)法无授权皆禁止:依法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行政机关除非获得授权,否则不得对此做出任何规定;(2)不得随意增设公民义务和限制自由:在没有立法文件规定情况下,行政机关不得做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为。
2所谓法律优先,指所有行政活动均不得违背现有法律的规定。
(1)实体合法:行政机关制定的任何文件、作出的任何决定都必须符合现有法律的规定,不得与其相抵触;(2)程序合法:对于法律授予的职权,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在法定的范围内行使;(3)作为义务:法律规定的义务与职责,行政机关应积极有效地履行或执行。
(二)合理行政原则1、概念:所有行政活动,尤其是行政机关根据其裁量权做出的活动,都必须合乎最基本的、最起码的理性,符合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
2、内容:1公平公正对待原则.当行政机关面对同等情形或基本相似的情形时,应当做出同等的或者相近的处理,不得出现明显的偏差或歧视;2考虑相关因素原则.行政机关在实施其活动时,必须考虑也只能考虑与该事件有关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无关因素而影响其决定;3符合适当比例原则.也称最小侵害原则。
行政机关为实行政目标而采取的手段,应以必要为限度,在可以实现行政目的的各种手段中,应选择对当事人权利影响最小的手段。
司考卷四答题纸样板

司考卷四答题纸样板一、案例分析题【案例一】题目描述:(此处省略案例内容)1. 本案中,甲、乙双方的法律关系如何?答:[此处为考生作答区域]2. 乙方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请说明理由。
答:[此处为考生作答区域]3. 针对此案,请提出您的法律建议。
答:[此处为考生作答区域]二、论述题题目:试述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体现。
答:[此处为考生作答区域]三、法律文书题【文书一】材料摘要:(此处省略材料内容)民事起诉状[此处为考生作答区域]四、简答题1. 简述我国刑法中关于犯罪未遂的规定。
答:[此处为考生作答区域]2. 简述合同履行的原则。
答:[此处为考生作答区域]四、综合分析题【题目】材料摘要:(此处省略材料内容)分析与解答:[此处为考生作答区域]五、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A. 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B. 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C. 被告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D. 诉讼标的物灭失,需要等待相关证据出现答案:[此处为考生作答区域](二)多项选择题A.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B.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C.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D.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答案:[此处为考生作答区域]六、法条分析题法条:(此处省略法条内容)分析与解答:[此处为考生作答区域]七、结束语七、案例分析续题【案例二】新情况描述:(此处省略新情况内容)1. 新情况对甲、乙双方的法律关系有何影响?答:[此处为考生作答区域]2. 针对新情况,法院可能作出何种判决?请结合相关法律条文进行分析。
答:[此处为考生作答区域]八、实务操作题材料摘要:(此处省略材料内容)破产清算基本流程:[此处为考生作答区域]九、职业道德题案例摘要:(此处省略案例内容)律师职业道德论述:[此处为考生作答区域]十、注意事项1. 请考生在答题过程中,保持卷面整洁,不得随意涂改。
2. 若答案中有需要画图或特殊标记的地方,请先用铅笔轻轻标记,确认无误后,再用黑色签字笔进行描绘。
司法考试(卷四)模板法答题技巧讲义辅导汇编

一、论述题八股模板式答题法总论研究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的答题要求我们会发现,卷四的论述题,实际上完全可以当作我们所熟悉的论说文来写作的。
根据我们对数千篇优秀论说文的考察和研究,我们发现,几乎所有的论说文都遵循着一种固定的模式。
对这种模式进行训练,无疑对应付司法考试将会有很大的帮助。
这就是论述题八股模板式答题法。
对于司法考试卷四的任何一种论述题,我们都可以从下面的模板出发进行谋篇布局。
我们把一篇文章分成八个模块(也就是八股),见下表:表格一:论述题模板式答题技巧布局表第一股原材料概述,提出文章总的观点。
第二股主要概念的界定,也就是我们熟知的名词解释。
第三股为什么会提出这个观点?――原因的分析:逻辑的或理论的。
第四股提出这个观点有哪些好处?——结果的分析:理论的或实证的,个人或社会的。
第五股如果不这样会有哪些坏处?——反面的论证:理论的或实证的,个人或社会的。
第六股如何做到这样?——方法的分析。
可以略写,也可以不写。
第七股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全面的考虑。
进行纠偏和解惑。
第八股总结和提升全文观点:口号,略写。
第一股:原材料概述,提出文章总的观点。
按照论说文的写法来说,并不一定都要求概述原文,但对于一篇完整的议论文来说,所发议论总要有个由头,因此,原材料概述就是这个“由头”。
有些类似我们在小学学习课文时老师让做的那个中心思想,所以,这个能力的训练实际是在恢复小学就系统训练过的能力,按照现在的话来说,叫概述原材料。
既然是概述就要详略得当,既要避免照抄原文,又要把原材料中最核心的文字保留下来。
当然,对于比较短的原材料是可以照抄的。
文章总的观点是在分析原材料的基础上得出的,主要是判断命题人要考察的法律问题是什么,这是全篇文章的关键之所在。
提出观点一定要准确、清晰,避免模糊和模棱两可。
对于评论型的论说文只需按照自己的理解提出自己的观点就可以了;对于观点型论说文,要明确表示自己赞同哪一方的观点。
提出观点这一段,可以简要说明原因,也可以仅仅提出观点,留得后面去论证,具体如何操作,以文章整体字数和篇幅的基本要求为准。
司法考试及卷四论述题预测大汇总

便邀请了当地以刘某为首的“讨债队”前去“摆平”。王某许诺事成 之后付酬 3000 元,一切追款费用另外“报销”。当刘某一千人手持欠条,凶神 恶煞般地将张某逼堵在其家中时,张某着实害怕。他见硬扛不行,便见风使舵,在一顿好酒 好饭的招待之后,张某提出以 5000 元“买断”刘某手中的欠条,刘某见有利可 图,又讨价还价的提出增加 2000 元,张某果然应允下来,—桩肮脏交易当场成交。 时隔数月,一直未拿到钱的王某再次找到刘某时,刘某推脱欠条已丢失,债未讨回。慑于刘 某的“黑社会”背景,王某不敢多说,只好又亲自前往讨债,但口说无凭,反被 张某好好地奚落了一番。此时张某还不解恨,于是又出现了王某在回家的路上被三四个来路 不明的人痛“扁”一顿的情景。 【问题】 请谈谈你对此事的看法。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 500 字。
【材料十六】提供色情网站是否应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某省率先制定了《关于当前办理利用互联网犯罪等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 确规定:“即使不以牟利为目的,但在互联网上 3 次以上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或提 供 3 个以上淫秽站点链接服务的……(略)均以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罪定 罪处罚。”报道的标题更为概括和醒目——《某省率先出台相关规定:3 次提供色情站点链接算犯罪》。报道说“据悉,该《意见》是由该市公安局、检察院和 中级法院等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省有关法规条例基础上联合出台的,对新形势下利 用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行为的罪行作了明确细分。这是某省首次对界定网络色 情犯罪出台具体的地方性意见”。 【问题】 请谈谈你对此事的看法。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 500 字。
司法考试复习《卷四》论述题完美解析

1、王某和李某斗殴,李某与其子李二将王某打伤。
李某在王某提起刑事自诉后聘请省会城市某律师事务所赵律师担任辩护人。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相关规定?A.赵律师同时担任李某和李二的辩护人,该所钱律师担任本案王某代理人B.该所与李某商定辩护事务按诉讼结果收取律师费C.该所要求李某另外预交办案费D.该所指派实习律师代赵律师出庭辩护2、备案审查是宪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和环节。
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有关要求和《立法法》规定,对该项制度的理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要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B.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应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审查范围C.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D.提升备案审查能力,有助于提高备案审查的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3、张某因其妻王某私自堕胎,遂以侵犯生育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损害赔偿,但未获支持。
张某又请求离婚,法官调解无效后依照《婚姻法》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规定判决准予离婚。
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A.王某与张某婚姻关系的消灭是由法律事件引起的B.张某主张的生育权属于相对权C.法院未支持张某的损害赔偿诉求,违反了“有侵害则有救济”的法律原则D.“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属于概括性立法,有利于提高法律的适应性4、关于个人所得税,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以课税对象为划分标准,个人所得税属于动态财产税B.非居民纳税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C.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D.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5、申请不动产登记时,下列哪一情形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A.赵某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B.钱某接受不动产遗赠,申请转移登记C.孙某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申请抵押登记D.李某认为登记于周某名下的房屋为自己所有,申请更正登记6、甲、乙、丙三国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甲国对进口的某类药品征收8%的国内税,而同类国产药品的国内税为6%。
卷四论述题模板

论述题只不过是道填空题卷四论述题是出在七道大题的最后一题,以论述形式出现,考察的范围涵盖各个部门法,考察的内容材料一般跟时事结合紧密。
但一般规律和套路是可以总结出来的。
其命题人是各个学科的命题组长共同参与编制。
命题要求理论性现实性开放性技巧:审题 a-有没有具体规定从某个部门法理论去论述b-有,则从具体部门法相应理论去分析c-无,则都可以上升技巧从法理学角度进行模板化高分突破高分突破:概念+立意+观点+理论+表达+总结复习思路:形式+内容模板依据:评分标准知识储备基本原理切入点1 合法与合理行政合法性原则A行政行为的做出必须有法律依据,不能和法律相抵触、违背B包括“主体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形式合法”---引申至论述题合法性原则就是权力行使的主体、权力行使的范围以及种类等预先由法律来规定。
在对人们权利的限制上,“法无授权即禁止”。
行政合理性原则A行政行为的做出必须具有基本理性、符合公平正义要求B目的正当C符合比例原则(必要性、适当性、均衡性)---引申至论述题所谓合理性原则就是符合社会整体价值观,具体可以概括为目的正当、手段合理以及结果均衡。
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必须有正当的目的,必须借助合理的手段,必须实现均衡的结果。
基本原理切入点2 自由与秩序秩序秩序是指通过法律形成的稳定的社会状态,是法的基础型价值,是自由的基础。
----引申至论述题秩序凝聚着法的基础价值。
法谚有云:“枪炮声中无法律”,没有秩序,根本谈不上法律的统治,自由等其他价值也会受到威胁。
自由自由是指通过法律形成的自主状态,反映了主客体在法律范围内的和谐关系。
是法的最高价值,是秩序的指引。
----引申至论述题自由体现了法的目标价值。
正如洛克所言:“法律的目的不是限制和废除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
自由是人的本性,法律只有充分尊重人们的意志,才能使社会关系处于和谐的状态。
因此我们要恪守权利至上,充分尊重人权。
必须努力寻找自由和秩序的最佳结合点,对于自由的限制,必须遵循如下原则:①不伤害原则:任何人行使自由,不得伤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②道德主义:任何人行使自由,不得危害社会基本公德③家长主义:任何人行使自由,不得过于伤害自己----引申至论述题法治的理想是实现自由和秩序的最佳结合。
司考第四卷论述题万能句型

建议大家考前再看,希望那时候你们还能记住有这么一份东西。
次有,一定花点功夫把他背下来,到时候考场上写论述题时才有内容,而且速度很快。
再者,如果不知道从哪些方面论述时,也一定要把字数写够,而且要足够工整,像法治、法的价值、人权这些都是必备万金油。
1. 法的局限性尽管法在社会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得作用,但法却不是万能的。
因为法是以社会为基础的,所以他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的需要来创造社会;其次,法律也是一种社会规范,因此必然要受到其他社会规范的制约;再者法律自身条件也制约着法律,如语言表达的局限等等。
在实践活动中,我们一定要结合法律的特点让它发挥最大的作用。
2. 自由从哲学观念层面上讲,自由就是在没有外在强制力时能够按自己的意志和目的来安排自己的活动。
马克思说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那么从法的价值层面上讲,自由究竟是什么呢?应该是法以确认和保障人的这种行为能力为己任,从而使主体与客体之间能够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
法律应该是给自由提供保障,而自由是评价法律进步与否的标准,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人性最深刻的需要。
没有自由,法律就仅仅是一种限制人们行为的强制性规范,而无法真正体现它在提升人的价值、维护尊严上的伟大意义。
3.秩序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虽然这只揭示了法一个方面的价值,但由此可见秩序在法的价值中的重要性。
法学上所言秩序,主要是指社会秩序,它表明的是通过法律结构、法律规范、法律权威所形成的一种法律状态。
关于法服务于秩序是不容置疑的,关键是法服务于谁的秩序、怎样的秩序。
秩序是法的基本价值,首要任务就是要确保统治阶级秩序的建立;其次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期望着行为安全与行为、社会的协调,这决定了秩序是法的基本价值;再次,法还是其他价值的基础,虽然自由和正义位阶在秩序之前,但同样需要以秩序为基础。
失去了秩序的保障,所有的价值就会因为缺乏必要的保障而面临现实的威胁而最后丧失其意义。
司法考试卷四答题模板

司法考试卷四答题模板【一】:司法考试卷四简答题总结模板司法考试卷四简答题总结模板一.2008 年 3 月 28 日凌晨 3 时许,被告人楚某伙同于某、高某预谋盗窃后来到某市一个超市准备实施盗窃。
楚某一人先从超市后窗户进入超市,被居住在超市内的业主刘某发现,楚某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威胁刘某,双方发生厮打。
在厮打中,被告人楚某看见于某、高某站在窗外向超市内看时便喊“进来,快点。
”于某、高某就用石头将超市前门玻璃砸碎进入超市,楚某、高某用拳头击打刘某,将刘某制服后,于某和高某将收款台内的人民币 450 元以及香烟十条(价值人民币 1036 元)抢走。
本案在庭审中出现了两个分歧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楚某、于某、高某的行为构成入户抢劫。
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楚某、于某、高某的行为不构成入户抢劫。
请你分析哪一种意见更合理,并表明理由。
参考法条《刑法》第 263 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 条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
【答案一】本案不构成“入户抢劫”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如何有效解释“入户抢劫”。
对于这样一个法律概念的解释,我们需要在遵循“罪刑法定”基本原则的指引下,运用一定的法律解释方法来有效展开。
本文以为,本案进入超市抢劫并非构成“入户抢劫”。
对于“入户抢劫”的解释,在本案应该严格遵循文义解释的方法。
文义解释意味着法官在解释法律的时候要严格遵守法律规范与法律概念的字面含义或通常含义,尤其是当法律文本(包括司法解释)对其核心含义本身有专门明确与规定的时候,文义解释应该成为法律解释的首要方法,如此才能有效的实现罪刑法定原则,维护刑法的安定性,确保法律适用的可预测性,从而有效的保障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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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论述题答题模板一、法与人权人权就其本来意义来讲,就是人的权利,即所有人可以享受的权利,也是基于人的本性,并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基于一定的经济结构和文化发展,为了自由生存、自由活动、自由发展以能够真正掌握自己命运而必须平等具有的权利。
人权不仅包括生存权和发展权,同时还包括人身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社会权利等各方面的权利。
人权总的价值取向就是人能够真正把握自己的命运,拥有自由拥有平等。
人权首先是一种道德权利,基于人的本性和本质所应该享有的权利,但只有法律将之确认为“法定权利”后才有实现的可能。
但这还是不够的,这仅仅为人权的实现提供一种可能性与资格,人权还必须是一种实有权利,一种实实在在的现实权利。
从道德观念与价值观念上提出人权的要求并不困难,而要使人权切实实现,成为一种具体的现实权利则要复杂得多。
因此,强调人权是一种实有权利,无论在理论上或实践中都有极大意义。
1997年10月,我国签署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98年10月我国政府又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国际公约》,2004年我国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明确写进了我们的根本法—宪法,这都标志着我国人权建设的重大发展,这也将对我国的社会发展和在国际社会中的重要地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宪法的基本原则⑴人民主权原则;⑵基本人权原则;⑶法治原则;⑷权力制约原则(关于上述原则,在法理部分已经阐述,但在论述时可以指出宪法的这四个基本原则) 来源:考三、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关于平等权的阐述平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一切其他基本权利实现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平等权是指公民依法平等的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给予同等保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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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概念说联系析材料喊口号 1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2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3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4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5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6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7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义法治理念:定概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导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观念体系,是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精髓和灵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由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组成,其中,依法治国是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重要保证。
说联系:a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关系密切,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A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重大的影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a 有指导作用。
同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a有独立的反作用,a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促进作用。
因此,a的水平的好坏决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好坏。
它们犹如飞机的双翼,缺一不可。
析材料:…。
喊口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一切立法活动的思想先导,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确保我国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思想基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确保我国司法坚持正确方向、实现司法公正的思想保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推动法学研究繁荣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行政法: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定事实:在材料中..占立场:…行为是违法的…理由一:行政行为应该符合合法行政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结合本案…理由二:行政行为应该符合合理行政原则。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
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结合本案…理由三:行政行为应该符合正当程序原则。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是应当回避。
具体到本案…评论:综上所述,只有行政公开才能保障行政权力的行使,这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保证行政行为在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
同时,行政公开是人民参与政治的前提,是行政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的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是公民宪法之上知情权在行政法中的具体体现,是实现公民知情权的重要前提。
只有行政公开,才能促进公民对行政的参与,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为防治行政腐败,维护公民合法和正当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