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保健工作制度守则
产科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试行)
一、产科依法服务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产科质量,保护母婴安全,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助产技术的准入制度。对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开展助产技术服务。违法服务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助产技术的非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进行查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逾期不校验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继续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助产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
(四)非法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查处。已取得医师资格未取得助产资格的个人,擅自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按《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三十八条进行查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已取得助产资格的个人,在未取得助产执业许可的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三十八条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妇幼保健院胎心监护室宣教工作制度
妇幼保健院胎心监护室宣教工作制度
1、科室内张贴国际母乳喂养守则三十条,发放孕期保健指南和远程家庭监护宣传彩页。
2、定期开展胎心监护知识讲座。每月孕妇学校有固定的免费课堂讲座,不定期预约小课堂专题讲座和操作。
3、对每位来诊孕妇做好胎心监护知识宣教,制定孕妇个体化孕期胎心监护知识指导和咨询,掌握良好的咨询沟通技巧。
4、充分利用医院组织的下乡人员,利用节假日开展院外人群母乳喂养、胎心监护重要性的宣传活动。
5、对来诊孕妇发放孕期保健指南,胎心监护提示有宫内缺氧情况的和有不安全因素存在的孕妇宣导远程监护的必要性和好处,并发放远程监护宣传页。
6、对远程监护孕妇细心指导其应用,逐条解释并签订知情同意书,强调远程监护的好处及重要性,及时回复报告咨询,对高危及当天未做孕妇电话追踪。
产房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
1、接诊人员应具有医师资格,并持有医师证书。 2、医务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监守岗位,佩带胸卡。 3、接诊室内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完好备用。 4、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法》早孕建卡(或产科门诊病历),规范填写保健卡门诊登记 及处方,认真全面详细检查。 5、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与管理,按期进行高危评分。对高危孕妇实行专册登记并在保 健卡(病历)上作高危妊娠标记。 6、筛查出的高危妊娠孕妇应转入“高危妊娠门诊”诊治。 7、凡属妊娠禁忌者,应尽早动员终止妊娠。 8、做好孕期保健及健康教育指导与咨询。 9、做好产后 42 天复查及母乳喂养宣教工作。 10、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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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产室及分娩室工作制度
1、孕妇待产期间,医护人员应向每位孕妇宣传母乳喂养知识。 2、做早吸吮及皮肤接触准备。 3、正常产在胎儿娩出断脐、清理呼吸道、擦干血迹后, 分钟内将婴儿裸体放在母亲 胸前,进行母婴皮肤接触,不能少于 分钟,同时吸吮乳房,注意保暖。剖宫产可在产后 分 钟内做母婴面部皮肤接触,待回病房后产妇有应答反应再由病房医护人员,帮助做婴儿开怀 的母婴皮肤接触,及早吸吮乳房。 4、给予产妇精神安慰,帮助产妇树立母乳喂养能获成功的信心。 5、完成 分以上母婴皮肤接触后,按常规做好产妇和新生儿的医疗护理工作,经医生 检查一切正常后,由护理人员陪同入母婴同室病房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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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工作规章制度
妇幼保健工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妇幼健康,提高出生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制定本
规章制度。
第二条妇幼保健工作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宗旨,积极开展
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水平。
第三条妇幼保健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科学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
的有效开展。
第四条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制定相应的财政拨款计划,保障妇幼保健工作的经费需求。
第二章妇幼保健机构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设立妇幼保健机构,包括孕产妇保健服务中心、儿童保健服务中心等。
第六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配备合格的医护人员,提供优质的保健服务。
第七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健康教育活动,普及相关保健知识,提高妇幼的健康意识。
第八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工作,定期向上级
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第三章孕产妇保健
第九条孕产妇应当接受定期的产前保健服务,如孕妇体检、孕期营养指导等。
第十条孕产妇在分娩过程中应当接受专业医护人员的指导和照顾,以确保母婴安全。
第十一条孕产妇分娩后,应当接受产后护理服务,包括催乳、产后康复等。
第十二条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孕产妇死亡率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相关问题。
第四章儿童保健
第十三条儿童应当接受定期的健康体检,包括生长发育评估、疫苗接种等。
第十四条儿童应当接受健康营养指导,保证其生长发育的需求。
第十五条儿童的健康教育应当普及性别平等、安全饮食等相关知识,培养健康生活习惯。
第十六条儿童的生活环境应当保持干净整洁,防止交叉感染及其他卫生问题的发生。
妇产科制度上报
妇产科制度目录
1 妇科检诊制度
2 妇科门诊手术室工作制度
3 妇产科门诊宣教室工作制度
4 妇科门诊工作制度
5 产房工作制度
6 母婴同室管理制度
7 产科管理制度
8 产科工作制度
9 产房、母婴同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0 待产室工作制度
11 产科、儿科医师双查房制度
12 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制度
13 孕产妇、围产儿死亡及出生缺陷儿评审报告制度
14《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15 分娩登记制度
16 产房消毒隔离制度
17 婴儿治疗室工作制度
18 婴儿洗澡室工作制度
19 产科质量评估制度
20 预防接种制度
21 疫苗与冷链管理制度
妇科检诊制度
1.新入院病人,医师应在2小时内进行检诊,检诊后给予必要的处置,并书写“首次病程记录”。疑难、急危重症病人,应立即检诊,并报告上级医师,实行经治医师、主治医师、正(副)主任医师和科主任分级检诊。
2.经治医师应当详细采集病史,认真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影像、实验检查,及时作出初步诊断,下达医嘱。
3.重要脏器的穿刺活检、手术探查、复杂的内窥镜检查和X线造影等特殊检查,应严格掌握指征,经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意,并在做好充分准备后,按技术操作常规进行并向家属交代病情、履行签字手续。
4.男医师检查女性会阴部时,应有第三者在场。
妇科门诊手术室工作制度
1.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手术室。
2.进入手术室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工作帽,更换手术室专用鞋。
3.手术人员术前认真查对,向病人介绍检查须知并履行签字手续。
4.手术人员应遵守无菌技术操作,无菌手术和有菌手术分室进行。如须在同一手术间进行,应先做无菌手术,后做有菌手术。手术人员术中应精力集中、密切配合,确保手术顺利进行。
妇幼保健院工作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8项)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8 项
一、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聘用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
2。有适合于保健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制度、评价程序,具有活力的运行机制,使人力资
源得到不断的更新,注重卫生技术人员实际为病人提供诊疗服务的工作能力.
3。有人力资源配置原则与工作岗位设置方案的文件,所配置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符合《医师法》护士条例》制度的要求.
3.1 各科室人力资源配备合理并满足需要,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梯队结构合理。
3.2 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配比应与保健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与工作量相匹配。
3。3 医师的梯队结构与实际技能符合三级查房的要求;护理人员的数量与梯队包含年龄和学历层次的结构合理,满足分级护理的质量保正需要。
3.4 当床位使用率大于97%[t 寸应有人员的配比调整的机制与人员储备机制。
3。5 主要临床、医技科室均配有的高级卫生技术人员,二级甲等保健院配备本院注册的主任医师的科室≥90%.
4。建立实行全院岗位职务聘用的体制与程序,设置试用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每一种职
种岗位的职责、资质、实际能力有明确的要求。
5。在院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和实际服务能力,并是按照法规要求具
有执业资格和在本院注册的,并均是接受过不同等级的复苏技术培训的合格者。
6。建立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定期评价机制,要对医师的资质(技术能力、服务品质、职业道德等)
至少每三年重新审核评估一次,以确保他们具有能够在保健院继续为病人服务的资质。
7。建立院、科二级人员紧急替代的制度与程序,以确保病人获得连贯诊疗,尤其对急诊、夜间与
产科制度守则大全
精心整理
产科制度目录
1.病历书写规范制度
2.病历书写质量检查制度
3.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4.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5.产科三级查房制度
6.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7.差错防范制度8.交接班制度
9.登记统计制度10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1.病案管理制度12.产科质量自我评估制度
13.妇产科科主任职责14.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5.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16.助产士职责
17.待产室消毒隔离制度18.母婴同室消毒隔离制度
19.产房消毒隔离制度20.安全管理制度
21.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22.业务培训制度
23.产前检查常规24.产后访视常规
25.孕产妇死亡讨论及报告制度26.围产儿死亡讨论及报告制度
27.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病人情况的制度28.产科抢救用血管理制度
29.院内感染管理制度30.剖宫产术前讨论制度
31.剖宫产术后审核制度32待产室工作制度
33.母婴同室管理制度34.分娩区工作制度
35.助产人员考试制度36.助产人员例会制度
37.危重患者转诊制度38.软产道损伤处理常规
39.产后出血处理常规?40.助产技术常规
41.新生儿窒息抢救常规42新生儿窒息抢救流程图
43.子痫处理流程图44.产科出血处理流程图
45.妊娠高血压处理流程图46.羊水栓塞抢救流程图
47.高危孕产妇筛查制度48.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49.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50.高危孕妇转诊常规
51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制度
一、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医疗活动的记录,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住院病历应当使用蓝黑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病历书写应使用准确的中文和医学术语。
产房工作制度
产房工作制度
1.产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生、助产师(士)、护士不得擅自离开产房。
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一般产妇在临产室待产。遇有容易污染或患有传染病的产妇,应送隔离产室。
3.工作人员进入产室,必须穿戴产房专用的帽子、口罩、鞋和工作服。
4.检查产妇后要洗手。接产和手术时常规刷手、泡手,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5.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产妇,严密观察产程。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立即处理。
6.产房应设有产程所必需的用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做到专人保留,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
7.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要测血压、听胎音,并做记录、签字。8.产房每周大扫除、封闭消毒一次,并定期做细菌培养,器械每周全部消毒一次。
9.接产后,接产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产程、分娩经过,新生儿体温单和出生证等记录。
10.产妇生产后留分娩室观察两小时,行早接触、早吸吮,无特殊情况送回病房,与病房护士共同检查核对新生儿性别、手腕标示及产妇情况。
11.婴儿出生后常规进行检查,抱给产妇辩认性别,并系好手条,盖足印,认真核对,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产房消毒隔离制度
1.凡进入产房的工作人员必须更换产房的衣,帽,口罩,鞋,帽子必须盖住头发,方准入内。
2.除参加接产的有关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3.产房、洗手间、待产室每日用1:400消毒灵液擦拭门、窗、桌椅、柜及各种车。地面用1:400消毒灵溶液拖擦,室内每日以三氧消毒机消毒一次,每次1~2小时。每月大搞卫生一次。
4.产包及敷料送供应室高压蒸汽灭菌(每包用3M胶带封口),有效期为一周,一周未用者,重新消毒灭菌后再用。无菌罐,无菌镊(钳),无菌盒,盛碘酒、酒精瓶,灌肠筒等,每周高压蒸汽消毒一次,无菌镊(钳)以2%戊二醛消毒液浸泡消毒,每两周更换一次。
孕产管理制度
孕产管理制度
孕产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孕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孕产管理制度1
一、产科依法服务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产科质量,保护母婴安全,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母婴保健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助产技术的准入制度。对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开展助产技术服务。违法服务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助产技术的非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进行查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逾期不校验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继续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助产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
(四)非法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查处。已取得医师资格未取得助产资格的个人,擅自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按《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三十八条进行查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执业医师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
孕期保健科工作制度
孕期保健科工作制度
一、目的和原则
1.1 目的:为了保障母婴健康,提高孕产妇的生活质量,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制定本制度,确保孕期保健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进行。
1.2 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预防为主,实施全面、全程、连续的孕期保健服务,确保母婴安全。
二、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
2.1 组织机构:设立孕期保健科,负责孕期保健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2.2 人员配备:配置专业的孕期保健医生、护士和助产士,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三、孕期保健服务内容
3.1 孕期健康管理:建立孕产妇健康档案,定期进行产前检查,了解孕妇和胎儿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孕期并发症。
3.2 孕期营养指导:根据孕妇的年龄、体重、胎次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的孕期营养方案,指导孕妇合理膳食,保证母婴营养。
3.3 孕期心理辅导:为孕妇提供心理支持,帮助她们应对孕期可能遇到的心理问题,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3.4 孕期运动指导:根据孕妇的身体状况,制定合适的运动计划,指导孕妇进行适度运动,促进胎儿健康发育。
3.5 孕期安全教育:加强孕妇的安全教育,预防孕期意外伤害,确保母婴安全。
3.6 分娩准备:为孕妇提供全面的分娩知识培训,指导孕妇进行分娩准备,提高自然分娩率。
3.7 产后康复:为产妇提供产后康复服务,包括母乳喂养指导、产后身体恢复等,促进产妇身心康复。
四、孕期保健工作流程
4.1 孕期保健科根据孕妇的实际情况,制定孕期保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4.2 孕期保健科工作人员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孕期保健服务,做好工作日志,记录服务内容和孕妇的反应。
孕产妇保健工作制度
孕产妇保健工作制度
1.为妊娠妇女建立孕妇保健手册,并进行早孕检查与指导。
2.对孕产妇和围产儿进行访视,统计上报相关信息。
3.做好孕产妇与围产儿生命监测与管理工作。
4.对建册的孕妇进行高危筛查,筛查出的高危孕妇按要求进行登记、追访与管理。
5.核实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含外地户口及外区户口)情况,填写死亡报告卡,及时上报。
产前检查制度
1、对怀孕妇女做到早发现、早检查、早登记。
2、所有的孕妇应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
3、对孕产妇进行孕早期卫生保健知识指导、提供卫生、营养、心理分方面的医学帮助。告知孕期注意事项、避免接触各种有毒有害物质。
4、产前检查时要按照孕产期危险因素评分表进行高危因素筛查评分,并填写好孕产妇保健手册。对发现高危因素或有异常症状的孕妇及时随诊、指导或转送上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并列入高危孕妇个案管理。
5、孕12周、16周、20周、24周、28周、30周、32周、36周、37周、38周、39周、40周各进行一次产前检查,每个孕妇至少5次以上,高危孕妇应酌情增加产前检查次数,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6高危孕妇要提前待产。有临产征象:腹痛、破水、动红等情况时应立即持孕产妇保健手册到医院住院分娩。
产后访视制度
一、产科应对在院分娩的产妇安排专人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二、产妇分娩住院期间,医生应随时进行访视,(每天巡视检查不得少于6次)对产妇和新生儿进行认真的询问和检查,及时发现产后危险因素,确保产后母婴安全。
三、产后访视一月内不得少于3次,访视时间:产后7天、14天、28天。产后42天必须作产后检查。
产后保健门诊工作制度
产后保健门诊工作制度
随着现代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产后保健门诊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重视和推广,成为了新妈妈们健康管理的重要一环。为了更好地开展产后保健门诊工作,制定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是至关重要的,下面就从门诊工作流程、医护人员配备、服务内容等方面来详细介绍产后保健门诊的工作制度。
一、门诊工作流程
3.体格检查:新妈妈进入诊室后,由医生对其进行详细的体格检查,包括血压、心肺听诊、乳房检查等。
4.定期复查:根据新妈妈的身体状况,制定产后复查计划。每次复查前,新妈妈需要预约挂号,并准备好相应的医疗检查指标。
6.药物配发:根据新妈妈的身体状况,医生会开具合适的药物,并告知其用法和注意事项。
二、医护人员配备
1.医生:产后保健门诊需配备经过专门培训的产科医生,负责新妈妈的健康评估和疾病筛查等工作。
2.护士:产后护理是门诊的重要环节,因此需要有足够数量的产后护理护士,负责新妈妈的身体检查、药物配发、健康指导等工作。
3.管理人员:对门诊的日常工作进行协调和管理,负责挂号、建档、档案管理等事项。
三、服务内容
1.体格检查:对新妈妈的血压、心肺功能、乳房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2.分娩伤口的处理:对剖宫产伤口和产褥期感染进行准确的评估,并
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护理。
3.催乳和喂养指导:对新妈妈进行催乳和喂养指导,解答其困惑和问题。
4.产妇体型恢复:制定合理的产后运动和饮食计划,协助新妈妈恢复
健康体型。
四、门诊工作守则
1.诚实守信:医护人员要对新妈妈提供真实可靠的健康信息,不得隐
瞒或夸大。
2.保护隐私:医护人员要严格遵守医疗保密原则,确保新妈妈的隐私
医院母婴保健科规章制度
医院母婴保健科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母婴保健科的管理,保障孕产妇及新生儿的健康,确保医疗质量和
服务效果,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母婴保健科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及
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母婴保健科的工作宗旨是保护孕产妇及新生儿的健康,提高母婴保健水平,推动
优质服务。
第四条母婴保健科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院母婴保健
科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医院母婴保健科在承担医疗服务的同时,也要注重健康知识的宣传、保健服务的
提供等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医院母婴保健科下设科室,其中包括产科、儿科、产科护理、儿科护理、保健指
导等部门。
第七条母婴保健科设有科长负责科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对科室内部的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第八条产科、儿科分设主任医师,负责本科室的医疗服务工作,对本科室医生进行指导
和监督。
第九条产科护理、儿科护理由护士长负责,安排护士的工作、培训、考核等事宜。
第十条保健指导由专业人员负责,为孕产妇及新生儿提供健康指导和服务。
第三章工作内容
第十一条母婴保健科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孕产妇的产前检查、产前指导、分娩服务、产后
护理等。
第十二条医院应定期举办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孕产妇和家属的健康意识。
第十三条母婴保健科要积极参加国家、地区组织的相关会议、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
医疗水平。
第十四条母婴保健科须保持医疗设备的完好性,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第四章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母婴保健科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医院要定期对母婴保健科的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母婴店员工守则和规章制度
母婴店员工守则和规章制度《母婴店员工守则和规章制度》
一、岗位职责
1.准确了解和宣传母婴产品的特点、功效和使用方法,提供专业的产品咨询和建议。
2.积极引导顾客选择适合的产品,助力顾客在母婴护理方面做出明智决策。
3.保持良好的形象和服务态度,提供微笑、有礼貌、周到的服务,赢得顾客的信任与满意。
二、工作纪律
1.严禁个人行为影响工作效率和店铺形象,如玩手机、聚众闲聊等。
2.准时出勤,严禁迟到早退,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
3.服从上级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保守公司和顾客的商业秘密,任何情况下不得泄露顾客信息。
三、卫生和安全
1.店内各种产品应保持整洁有序,注意储存和使用环境的清洁与卫生。
2.正确使用母婴护理产品,确保产品质量,不得私自更换或调包产品。
3.注意个人卫生,保持自身清洁,勤洗手、穿戴干净无异味的工作服。
四、客户服务
1.细心倾听顾客的需求和问题,主动提供解决方案。
2.灵活运用销售技巧和产品知识,提高销售额和顾客满意度。
3.尽量避免情绪化或冲突性的沟通,建立和谐的顾客关系。
五、人际关系
1.与同事保持良好的合作态度,避免形成排斥或拉帮结派的行为。
2.尊重上级和同事的意见,互相帮助和支持,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遵守公司的组织纪律,参加必要的培训和会议,提升个人能力。
六、奖励与惩罚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主动工作,达到指定销售目标的员工将享受相应的奖金和福利。
2.未按规章制度执行工作的员工将接受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罚款、降职或解雇。
七、守则修订
1.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守则和规章制度进行适当修改,并及时通知员工。
产科工作制度
(六)产科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
一、产科质量管理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按照《广西各级医疗报警机构产科建设标准》.配备各级各类产科工作人员、产科设备及设施和药品,建立健全产科工作制度、人员职责以及各种登记及抢救程序。积极开展生理、病理产科业务。
2。医院成立以院长或分管院长为组长的产科抢救小组,产科质量管理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产科工作的技术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价。
3.实行产科行政查房制度,由院长牵头,各职能科室主任参加,每月一次,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产科工作。
4。严格执行产科人员和助产技术人员准入制度。产科人员除获得《执业医师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外,医师和助产士(士)还获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从事产科工作,杜绝无证上岗。
5。加强对产科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实行学分制管理,有计划安排医师进修、培训,参加学术会议,以提高学术水平。积极引进和推广产科服务新技术,以提高产科质量。
6。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和产、儿科双查房制度.产科同时负责对转入儿科的病理新生儿母亲的查房和诊治。
7。实行产科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发现危重孕产妇,住院医师要及时报告主治医师和科主任,科主任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赴抢救现场,指挥抢救工作,必要时报告院产科抢救小组,,以协调各科,组织抢救。
8。严格执行医师、护士值班2交接班制度,实行一、二线医师双岗负责制.节假日住院医师应对对孕妇进行床头交接;特殊情况个别交接;交接时应对孕产妇的胎心、产兆、产程进展、高危因素变化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并如实记录、签字。科主任应对交接班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和监督.
产科工作制度
产科工作制度
一、爱婴医院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条标准》,贯彻《爱婴医院十条标准》,倡导对6个月内婴儿进行纯母乳喂养,以实现婴儿的最佳生长、发育和健康。
2、加强产科门诊孕期母乳喂养营养指导,使孕妇掌握母乳喂养的方法和技巧,为哺乳做好物质准备.
3、做好入院时产前健康教育,母乳喂养纳入住院告知内容,使孕妇及家属认识到母乳喂养的好处、重要性及可能性,建立产后母乳喂养的决心及信心。
4、做到早开奶、早吸吮、皮肤早接触。产后1小时内开始行早吸吮及皮肤接触,并持续30分钟。再次宣教母乳喂养的重要性,介绍母婴同室的好处,增加产妇信心。剖宫产产妇术后回病室立即行早吸吮及皮肤接触,并持续30分钟.
5、坚持母婴同室.凡无母乳喂养禁忌症的母亲及无特殊医疗护理处理必要的新生儿,应在产后2小时送入母婴同室.母婴同室的婴儿应与母亲24小时在一起。实行早吸吮,指导按需哺乳.
6、做好母乳喂养的宣教指导。医护人员应掌握母乳喂养有关知识,并不断更新,指导产妇掌握母乳喂养技巧,鼓励多吸吮,促进乳汁分泌.
7、新生儿病房仍应坚持母乳喂养,允许母亲亲自喂养病儿。
8、医护人员应随时指导母乳喂养,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如奶胀、奶头疼痛等,并指导将多余的乳汁或不能亲自喂哺孩子时将乳汁挤出,收集后存入奶库,放冰箱内标明收集时间,冷藏母乳2—4℃,可保存24小时。
9、除有医学指征外,禁止给新生儿吃母乳以外的任何食物或饮料。实行母乳喂养,病房不得出现奶瓶、奶头及奶粉,禁止使用橡皮奶头、奶瓶或之使用奶头作安慰物,禁止任何形式的代乳品喂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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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孕产保健工作制度
(一)心理卫生工作制度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服从专科负责人的调配,积极开展妇女心理卫生咨询工作。
询工作。
2、由熟悉妇女营养卫生知识的医护人员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营养师担任本科工作。
3、工作人员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应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对来询者态度和蔼,有问必答。
4、负责对门诊和住院的围产期、哺乳期、青春期、围绝经期、老年期的妇女患者进行营养风险筛查、营养评价、营养诊断和营养治疗。
5、做好营养知识的宣传,使患者了解营养与健康的关系、治疗膳食的临床意义。
6、电脑仪器由专人管理,严格执行保养、维修、使用制度。
7、做好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齐、清洁。
高危妊娠是指可能危害母婴或导致围产预后不良的妊娠。
高危妊娠的早期识别及处理是围产保健的重点之一。处理得当可使高危妊娠转化为低危妊娠,改善母婴预后。
1.高危妊娠的诊断
1.1一般资料:年龄小于16岁或大于35岁,身高小于145厘米;从事有毒职业者;有烟、酒或某些药物成瘾者。
1.2既往病史:有心血管、肝、肾、呼吸、内分泌、神经、精神病史者,或有重大外科手术史者。家族及本人遗传病或先天异常者。
1.3既往产史;有月经失调、不孕症史、多次流产、早产、死胎、死产及新生儿死亡史者、有新生儿畸形史、难产、产后出血史者。
3.2定时吸氧,每日二次,每次30分钟。
3.3改善子宫胎盘血流。
3.4及时收入院,凡门诊治疗效果不好者收入病房积极治疗。
3.5分娩方式及时机选择,根据母婴情况,决定最适宜的时机及方式终止妊娠,产科门诊也适时提出初步意见,供病房参考。
3.6高危追踪制度:凡高危病人卡片作标记、登记高危病情、地址、电话、预约日期,如未按约到诊者,电话或家庭追踪,门诊高危病人有登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