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高速城市化下垃圾焚烧厂选址困局(以汉口北垃圾焚烧厂为例)
武汉垃圾焚烧厂的困境精选文档

武汉垃圾焚烧厂的困境精选文档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热点概述“垃圾焚烧肯定是好事,但是违反乱纪,混乱焚烧绝对是坏事。
”武汉垃圾焚烧厂事件亲历组织者岳忠义在2014年9月18日举行的“现代政府与公共治理系列论坛”上表示。
2013年12月,央视《经济半小时》就曝光位于武汉市汉阳区的锅顶山垃圾焚烧厂散发恶臭,建成后没通过验收就点火运行,一直属于违规项目;2014年2月,《人民日报》大篇幅文配图报道了武汉市汉口北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其核心地段分布着污染严重的垃圾焚烧厂和一些违规生产的小化工厂。
空中冒毒烟,河中流毒水,周边居民整日闻着刺鼻的恶臭,遭受着烟尘侵扰,邻近垃圾焚烧厂小区一年内八人因癌死亡。
武汉市连续4年新建了长山口、汉口北、新沟、锅顶山、星火等5家垃圾焚烧发电厂,每天产生垃圾焚烧飞灰600吨,对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巨大的影响。
为什么垃圾焚烧处理厂建在了居民区如此密集的地方?科学研究已显示,垃圾焚烧的过程中,会产生一种名为“二恶英”的物质,它是国际公认的一级致癌物,常以微小的颗粒存在于大气、土壤和水中,其毒性是砒霜的900倍。
二恶英一旦进入人体,可以损害多种器官和系统,并从此长期积蓄在体内,最终致癌。
垃圾焚烧过程中,即便有环保措施,也必然会有二恶英等有害物质随烟道,排放到空气当中。
同时,垃圾焚烧场这样需要严格监控的环保项目,没有通过环保部门的环评审批,而且常年处于违法生产和违规排污的状态,而更让人无奈的,是当地各级环保部门的态度:对于出现的问题,区环保局说,这个问题归市环保局管,市环保局说,这是省里的项目,而省环保厅和国家环保部则都对这家企业下发过停产整改通知。
对于问题,四级环保部门都清楚,但没有一个部门真正伸出执法之手,这些企业至今也还在违法生产和排污。
✓相关评论新浪湖北:垃圾焚烧发电是把垃圾焚烧厂和垃圾焚烧设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工作。
垃圾焚烧背后的困局

垃圾焚烧背后的困局-法律垃圾焚烧背后的困局本刊记者/李云虹2014年12月29日,北京召开了一个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与环境污染案例研讨会。
这次研讨会所研讨的污染个案就是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锅顶山垃圾焚烧厂环境污染一案。
与会嘉宾分别就此案发表了各自不同的观点。
其中,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国家环保部环评中心专家成员赵章元教授结合我国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谈及我国垃圾焚烧面临的困局,并指出了走出困境的方法。
焚烧垃圾存在何种危害《法律与生活》:您认为,湖北省武汉市锅顶山垃圾焚烧厂环境污染一案有哪些违法之处?赵章元:对于垃圾焚烧的整个过程来说,它的危害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排放的气体污染空气,二是飞灰的污染。
事实上,在湖北省武汉市有5座垃圾焚烧厂,每年产生的飞灰达560吨,锅顶山垃圾焚烧厂仅仅是其中之一。
锅顶山垃圾焚烧污染事件的违法之处首先是没有经过环保部门验收,在周边居民没有搬迁完毕即开始运行,这等于未批先建。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在环境评价报告通过之前,不许动工建设,更别说运行了。
这是一个违法点,它没有经过环评的整个手续。
其次,还有露天堆放飞灰的违法问题。
飞灰是垃圾焚烧的剩余物。
垃圾焚烧最后产生的二噁英被烟囱拦截以后形成飞灰。
飞灰拦截了99%的二噁英,因此,飞灰是危险的,不能随便处理,应该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去处理。
对于飞灰的处理,目前最简单的一种方式是用水泥玻璃把它固化,然后放到危废填埋场。
但从媒体的报道中,我们看到,武汉的这两家焚烧厂并没有这么做,而是露天堆放,这本身就是非法行为。
《法律与生活》:在您看来,垃圾焚烧到底会对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哪些损害呢?赵章元:经过上百年的实践,垃圾焚烧一直未能成为让广大民众接受的垃圾处理方式。
其弊端突出表现在潜伏性污染熏、耗资昂贵、操作复杂和浪费资源等方面。
尽管其污染防治技术在日益改进,但至今依然不成熟,还不能经受理论和实验的检验。
通过垃圾焚烧的化学方程式,我们很容易看出,焚烧垃圾会生成10倍乃至15倍体积的有毒气体、灰渣和飞灰。
武汉垃圾焚烧发电厂引发争议事件的分析报告

武汉垃圾焚烧发电厂引发争议事件的分析报告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武汉垃圾焚烧发电厂引发争议事件的分析报告近日,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了武汉的几座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环保不达标问题,根据央视的报道及网上公开资料,结合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现状、焚烧发电厂选址、规划、垃圾收运、运营等情况进行了如下分析:一、我国垃圾处理现状: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发展迅猛,生活垃圾处理这个过去的小问题已经演变成为困扰各级城市管理者的巨大难题。
以北京为例,目前年产垃圾约为500万吨,散布在城郊的面积超过500平方米以上的各种新旧垃圾填埋处理场共有4000余座,形成了“垃圾包围城市”的严峻势态。
传统的垃圾填埋措施,由于具有占地面积大,污染水体,散发臭气,污染空气,使得人们都在探索各种有效的垃圾处理措施。
垃圾焚烧发电厂占地少,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垃圾的减容减量化程度高,垃圾处理彻底;焚烧炉的适用范围很广,能处理多种垃圾,且大多数焚烧技术不需对垃圾进行预处理;垃圾焚烧的余热可产生蒸汽用于发电、供热,节约能源。
为解决“垃圾围城”问题,上海、北京、重庆、广州、福州等城市采取了填埋和焚烧发电等多种形式,兴建的垃圾焚烧项目也越来越多。
而在国外,加拿大、俄罗斯等国因国土面积广阔、人口较少,仍以填埋为主;美国则焚烧与填埋并举的方式;欧洲各国和日本,由于国土面积狭小、人口众多,则以焚烧为主。
二、垃圾焚烧工艺的对比:焚烧炉的结构型式与废物的种类、性质和燃烧形态等因素有关。
适用于固体废物的焚烧炉种类型繁多,目前,在国内具有成功范例的垃圾焚烧工艺主要有两种:机械炉排炉和循环流化床工艺。
(工艺对比表如下)垃圾焚烧工艺对比表(表1)我国早在2000年,由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学技术部发布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第条便有明确规定: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
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划选址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划选址应注意的几点问题摘要: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城市人口的迅速增长,城市生活垃圾量急剧增加,垃圾热值也明显增高,采用焚烧法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在我国正逐渐得到应用和推广。
与垃圾卫生填埋和堆肥处理方式比较,垃圾焚烧发电更具有优势,能体现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址选择是企业的基础性、战略性、关键性的决策活动,选址问题是为需要设置的设施选择最优的位置,是一个有广泛现实意义的优化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考虑工程地质、资源环境,运输条件等因素。
本文以博乐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划选址为例,通过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需要注意的几点问题,如城乡规划的合理性、交通和基础设施条件影响分析、环境影响分析、社会影响分析等,对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选址分析。
关键词:垃圾焚烧;选址;城市规划引言随着经济迅速发展,城市人口日益集中,城市生活垃圾数量越来越大,大量垃圾简单堆放,占用许多土地,对大气、土壤和水源都造成了严重污染.已成为人类的一大公害。
城市生活垃圾数量急剧增长,亟待有效综合治理,自然资源不断开发利用,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消费的数量和质量也随着上升,世界各国垃圾均以快于其经济增长近3倍的速度增长。
妥善处理垃圾、控制污染、保护环境、培育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是人类共同的使命。
世界各国都在积极寻找行之有效的垃圾处理方法。
常用垃圾处理方法有填埋、堆肥和焚烧三种,垃圾焚烧处理方法与其它处理方法相比较,能更好地达到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治理目标,且具有工程占地面积小,运行稳定,安全可靠,环境影响小等优点,在国外特别是经济发达的国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因此,近几年来,在我国掀起垃圾发电厂投资建设热潮是有其现实基础和实际意义的。
我国城市垃圾产生量极大,深入研究垃圾发电技术,促进我国垃圾发电产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具有深远意义。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期安全管理的九个难点与对策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期安全管理的九个难点及应对策略博罗工程指挥部叶晟安全生产是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到工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的大事。
所以在企业谋求发展与壮大的过程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建筑施工与矿山、危险化学品行业是三大危险行业,虽然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健全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也越来越规,但建筑行业的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结合到我们的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作为一种特殊的工程建设项目,由于存在参建单位多、交叉作业多、危险源多、施工种类多的特点,使得施工现场的危险性比一般的民建施工现场高,同时安全管理难度也更大。
如何保证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施工安全,保护现场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消除和控制各种危险危害因素,确保安全施工,是本篇文章主要讨论容。
一、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期安全管理的几个难点:1、参建单位的安全投入随着建筑行业的日渐成熟,施工企业竞争日趋激烈,这种竞争的局势使得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片面的通过降低施工成本的手段追求经济效益,而安全投入由于看不到直接的产出,被降到最低,被要求“够用就好”“有就可以了”对安全度、可靠度考虑偏低。
2、交叉作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施工由于工艺复杂,工期要求高,各参建单位同时施工,存在大量的交叉作业的情况。
并且,这些交叉作业多为落差较大或危险性较大的交叉作业,如在施工的过程中没有做好协调、控制、保护,各自只顾自身的工作,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会引发伤亡事故甚至是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
3、施工方案的编制与落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土建施工存在大量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如参建单位存在对施工方案编制不重视,编写较为简单,针对性不强、不全、不准,千篇一律,或与现场的实际情况不符,或方案编写滞后,施工已经开始,但方案尚未编写、论证。
会造成施工的指导文件指导性不强,或无施工指导性文件,这种情况的出现将严重的危害施工作业安全。
4、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施工存在大量的设备安装工作,并且在施工的中期及后期,会有大应急量的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施工现场。
走出垃圾焚烧厂选址的困局

⾛出垃圾焚烧⼚选址的困局近期,国内许多城市围绕垃圾焚烧⼚的选址发⽣了激烈的争论。
在许多城市管理者看来,垃圾焚烧是解决垃圾围城的必由之路,在开发商看来,垃圾焚烧⼚将会带来滚滚财源,但对许多垃圾焚烧设施周边的居民来说,焚烧⼚不但会造成他们购买的楼盘贬值,更会对他们的健康甚⾄⽣命安全带来损害。
对此,专家们给出了模糊甚⾄相互⽭盾的说法,这更让民众感到莫衷⼀是。
在今天中国许多城市正准备⼤上垃圾焚烧⼚的背景下,我们觉得有必要对这个问题隐含的复杂层⾯做⼀个梳理。
⼀、现状与出路(⼀)垃圾问题⽆可回避⽬前许多城市在⾼速发展中都出现垃圾围城的情况,⼈们普遍意识到垃圾问题⽆可回避,必须加以解决,争论的焦点在于如何解决。
从⼤的⽅向说,垃圾问题的解决⽆⾮是增加处理能⼒和前端减量化两个⼤的出路。
⽬前政府投⼊的重点是放在增加处理能⼒⽅⾯,⽽在填埋、堆肥和焚烧等⼏种垃圾处理的主要⽅式中,⽬前卫⽣填埋是中国城市垃圾主要的处理⽅式。
但随着城市⼈⼝激增,城市垃圾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增长,现有的垃圾填埋场纷纷⾯临爆满,⽽⼟地资源⼜⽇益紧缺,因此很多城市希望能通过建设焚烧设施,以⼤幅度压缩需要填埋的垃圾量,看起来也是顺理成章的。
其实,⽆论是垃圾填埋或是焚烧,都会产⽣⼀定的⼆次污染。
填埋造成的⾼浓度垃圾渗滤液,对许多地区的地下⽔造成了难以修复的损害,也会释放出恶臭、有害⽓体和温室⽓体;⽽垃圾焚烧则主要释放恶臭、飞灰和包括⼆⼝恶英在内的多种致癌物。
多少年以来,这样的处理⽅式依然⼤⾏其道,归根结底是⼈们把垃圾当成了现代⽂明的伴⽣产物,城市中⼈群集中居住,就必然集中产⽣垃圾,就需要集中清运,进⽽集中处理,虽然填埋和焚烧都不是完美的⽅法,但总是远远好过不处理。
从这个意义上说,很多⼈认为垃圾处理设施是有公益性质的基础设施。
但垃圾处理设施周边的居民难以接受这样的判断。
他们直接受到恶臭、废⽔、飞灰甚⾄致癌物的损害,更不要提每⽇每夜⼤量进出的垃圾运输车辆形成的困扰了。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期安全管理的九个难点与对策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期安全管理的九个难点及应对策略博罗工程指挥部叶晟安全生产是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到工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的大事。
所以在企业谋求发展与壮大的过程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建筑施工与矿山、危险化学品行业是三大危险行业,虽然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健全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也越来越规范,但建筑行业的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结合到我们的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作为一种特殊的工程建设项目,由于存在参建单位多、交叉作业多、危险源多、施工种类多的特点,使得施工现场的危险性比一般的民建施工现场高,同时安全管理难度也更大。
如何保证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施工安全,保护现场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消除和控制各种危险危害因素,确保安全施工,是本篇文章主要讨论内容。
一、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期安全管理的几个难点:1、参建单位的安全投入随着建筑行业的日渐成熟,施工企业竞争日趋激烈,这种竞争的局势使得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片面的通过降低施工成本的手段追求经济效益,而安全投入由于看不到直接的产出,被降到最低,被要求“够用就好”“有就可以了”对安全度、可靠度考虑偏低。
2、交叉作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施工由于工艺复杂,工期要求高,各参建单位同时施工,存在大量的交叉作业的情况。
并且,这些交叉作业多为落差较大或危险性较大的交叉作业,如在施工的过程中没有做好协调、控制、保护,各自只顾自身的工作,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会引发伤亡事故甚至是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
3、施工方案的编制与落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土建施工存在大量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如参建单位存在对施工方案编制不重视,编写较为简单,针对性不强、不全、不准,千篇一律,或与现场的实际情况不符,或方案编写滞后,施工已经开始,但方案尚未编写、论证。
会造成施工的指导文件指导性不强,或无施工指导性文件,这种情况的出现将严重的危害施工作业安全。
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垃圾焚烧厂的尴尬概述.docx

【背景链接】2021年5月10日上午,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乡及附近地区人员因反对垃圾燃烧工程选址,发生规模性聚集,并封堵02省道和杭徽高速公路,一度造成交通中断,多人受伤。
余杭官方表态,在没有履行完法定程序和征得大家理解支持的情况下,一定不开工。
杭州市常务副市长徐立毅也表示,全程确保群众知情权,一定要把这个工程做成能求取最大公约数的工程。
【标准表述】[事件分析]为维护自身权利,封堵省道和高速路,甚至上演打砸场景,这些行为伤害了他人的利益,也逾越了法律的底线。
民众表达自己诉求的急迫心理值得理解,但是任何维权行动,都要依法、理性而行,过激的做法只会让维权变味,对于问题的解决毫无助益。
类似事件的频频发生,一方面反映了民众环境权利意识的觉醒;另一方面,对于民众如何理性表达民意,以及地方政府如何及时公开信息而言,也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对此,相关各方都应该冷静下来,有所反思,并在法律许可的框架内行事。
民众以“闹大〞求关注的做法固不可取,而当地政府似乎也该检视一下问题处置的失当之处,切实保障民众在重大公共工程上的知情权。
[措施]第一,要坚持按程序办事。
用正确的程序办正确的事,是防止政府决策遭遇不必要冲突的重要途径,也是中国现阶段许多重大建立工程屡遭民众反对的最大教训。
第二,政府决策要听取民意,求取最大公约数。
对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而言,应该因势利导,以最大的诚意、最大的公开,扩大参与,听取民意,说服民众,在兼顾各方利益、“求取最大公约数〞的前提下,扎实推进这一民生工程的建立。
第三,要构建与民众平等通畅的沟通机制。
要将工程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控制的情况,向民众讲清楚,正面回应民众的疑虑。
民众不了解,只能说明有关方面科普不到位,或者相关解释缺乏说服力。
不能动辄认为民众的不同意就是一种先入为主的偏见,更不能以此为借口漠视民众的意见表达。
第四,要坚持信息公开透明。
对类似可能存在污染的工程要实施动态监管,并及时与民众进展互动,燃烧厂的排放数据要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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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衔春,王 旭,吴成鹏,林 颖透视高速城市化下垃圾焚烧厂选址困局—以汉口北垃圾焚烧厂为例1 引言据统计,全世界垃圾年增长速度约为8.42%,而中国垃圾增长率达10%以上。
全世界每年产生4.9亿吨垃圾,仅中国每年就要排放、产生1.5亿吨城市垃圾,近2/3的城市面临垃圾围城之困,大量的垃圾亟待处理。
1.1 垃圾处理方式的选择目前,城市垃圾处理的方式主要有填埋、堆肥、焚烧,其中又以填埋方式为主。
然而垃圾填埋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而且易造成严重的土壤污染。
随着化学产品的广泛使用,垃圾中生物不可降解物和有毒有害物质越来越多。
因此工艺简单、处理量大的焚烧技术必将取代垃圾填埋,成为中国垃圾处理最主要的方式。
在日本、荷兰、瑞士、丹麦、瑞典等地域狭小的国家,垃圾焚烧法已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而上述国家在垃圾处理上有诸多先进做法可以为我国今天的垃圾处理困局提供启示。
在巴西,政府采取的是符合自身国情的垃圾处理方式,归结起来就是垃圾处理产业化模式。
巴西作为人口大国,百姓垃圾分类意识较差,与中国一样面临[摘 要]近年来,在规划选址的过程中,由于垃圾焚烧厂自身特点,往往造成了“无论设于何处,居民处处喊打”的局面。
本文以汉口北垃圾焚烧厂为例,介绍了汉口北垃圾焚烧厂的选址依据,进而利用空间模型演绎法,再现周边用地业态更替,系统分析焚烧厂与当地居住区关系以及焚烧厂卫生防护区域内的建设现状,探索合理城市化后隐藏的矛盾。
最终根据国外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探究新型的垃圾处理模式—垃圾焚烧进社区,为今后垃圾焚烧厂的规划选址提供理论基础。
[关键词]垃圾焚烧厂;卫生防护区域;空间模型演绎法着严重的垃圾围城之困。
巴西政府立足于本国国情,采取了较为妥当的方式缓解了垃圾危机。
目前对于垃圾分类不做过高要求,仅仅是将垃圾分为干、湿两类,这样的分类易于为广大居民接受。
对于湿垃圾,居民倾倒需缴纳一定量的费用,而干垃圾则不需要。
湿垃圾的处理,主要是政府组织人手以填埋处理为主;而干垃圾则成立相应的合作社进行处理,合作社的主要成员来自于当地失业而从事拾荒的人员,他们负责对干垃圾进行分类回收。
合作社得到了政府的支持,一般运营效果良好。
这样的处理方式,使得垃圾回收得到彻底落实,同时解决了大量失业人员(主要是垃圾拾荒者)的就业问题。
1.2 垃圾焚烧厂引发严重的社会矛盾在垃圾焚烧厂的建设过程中,因焚烧产生的致癌物质二英给居民带来了极大困扰,引发居民与政府之间的激烈冲突;此外,规划中选址的不合理性,如因部分规划选址缺乏前期的环境影响评估,给周边环境带来了破坏,或因缺乏规划后的有效控制,使得居住空间不断向焚烧厂渗透蔓延。
规划的种种失误造成了个别地方民怨沸腾,如在北京、上海、成都、广州等城市,矛盾激化,引发了极大关注,因此寻求一条新兴、有效的垃圾处理之路已迫在眉睫。
2 汉口北垃圾焚烧厂案例研究2.1 武汉市垃圾焚烧厂规划选址情况武汉市与其他大城市一样,面临着垃圾围城之困,垃圾产量以年均7%的速度剧增。
政府为落实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战略部署,实施城市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步骤,规划形成以垃圾焚烧为主、填埋为辅的格局。
2009年增建5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分别位于汉阳锅顶山、青山群力村、汉口北、江夏长山口、东西湖新沟。
垃圾焚烧发电厂均匀地分布在武汉三镇,其规划布局大致符合“服务范围覆盖整个市区”的原则,汉口北垃圾焚烧厂主要满足江岸、江汉、黄陂区垃圾的日常处理。
然而,汉口北垃圾焚烧厂在建设过程中引发了当地极大的社会矛盾。
2.2 汉口北垃圾焚烧厂周边空间演绎2005年10月20日,武汉市政府正式确定黄陂区滠口街刘店村为汉口北垃圾焚烧厂项目建设地点。
刘店村位于盘龙城开发区东北角,依偎府河,2005年为城郊小村庄;2006~2008年,水利、安全、环境影响等一系列评估工作完成;至2009年动工建设时,期间垃圾焚烧厂周边已增建了大批项目(图1),大量的商业设施、工厂迁入,大型楼盘拔地而起,如汉北家园、府河明珠,甚至超高层小区源馨苑。
在刘店村的城市化过程中,该区域的开发强度提高,建筑平均层数从2005年的3.77层升至2009年的4.85层,增加的建筑面积是2005年原有建筑面积的86.8%(图2)。
2005年武汉规划局在进行项目选址时,刘店周边仅有少量工厂,并且远离垃圾焚烧厂,基本符合环发82号文件“一般不得在城市建成区新建生物质发电项目”和“在300 m范围内不得建垃圾焚烧厂”的规定,避免了对人口密集地区环境和经济的影响。
然而,伴随着武汉城区的不断扩张,焚烧厂周边的用地并未得到严格的限制,大型的商业设施和楼盘接踵而至,城市中心区人口也逐渐迁移至此,人口急剧增加,使得原为郊区的刘店村发展为该区域的中心。
城市的蔓延有效减轻了城市中心的负荷,是城市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城市核心带动边缘发展的体现。
然而,正是合理的城市化使得原本符合规范的焚烧厂项目选址变得不合理,并使之成为地方居民与政府矛盾冲突的导火线。
在此过程中,政府未能对城市化发展方向进行有效引导、未充分考虑焚烧厂周边环境的要求、缺乏对汉口北垃圾焚烧厂周边用地开发的严格控制等政府职能缺失即是引发矛盾的重要原因。
同时,政府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估时并未充分考虑当地居民的意见,缺乏公众参与,造成选址过程的不透明,从而导致居民对突如其来的焚烧厂难以接受。
图1 2005~2009年汉口北垃圾焚烧厂周边空间演化图2 2005~2009年汉口北垃圾焚烧厂周边用地变化统计此外,楼盘开发商为促进住房销售而故意隐瞒焚烧厂建设的相关信息,诱导居民购房,使居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以上因素都加剧了当地居民与政府之间关系的恶化,让焚烧厂的建设陷入困境。
2.3 汉口北垃圾焚烧厂环境防护距离分析根据我国环境标准规定,卫生防护距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目前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新(改、扩)建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 m。
而以汉口北垃圾焚烧厂用地定点为圆心,300 m为半径的圆形区域内分布了大量的居住小区(表1)。
目前有5个小区位于环境防护区域内,其中4个小区未受保护比率达到了30%以上。
活动房完全处于该区域之中,除活动房之外的4个小区平均层数都在7层以上,容积率和人口密度较高,大量居住人群将受到汉口北垃圾焚烧厂的影响。
可见,从汉口北垃圾焚烧厂立项到动工过程中,周边居住用地在逐渐向其蔓延,环境防护距离在土地扩张中难以达到防护目标。
2.4 汉口北垃圾焚烧厂周边不同用地类型与焚烧厂矛盾分析武汉冬季和夏季盛行东北风、东南风,刘店村大部分建设区域都位于汉口北垃圾焚烧厂的西部,处于下风向。
汉口北垃圾焚烧厂周边用地以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为主,调研中分别对2005年和2009年其800 m范围内的建筑建设情况进行统计。
800 m范围内增加的居住建筑面积约为工业建筑面积的3.5倍,500 m范围内增加的建筑面积约为500~800 m范围内建筑面积的1.6倍,增加的居住用地面积远远大于工业用地面积。
通过调查发现,800 m范围内的居民有90%坚决反对汉口北垃圾焚烧厂的建设,其中74%的人认为影响身体健康;67%的当地工厂从业者认为可以接受,其中78%的人认为自己无所谓。
不难发现,焚烧厂与居民之间是相互排斥的,其核心原因是出于对身体健康的考虑,而焚烧厂与工厂工人之间并不存在强烈的冲突,因此,解决矛盾的关键聚焦在周边居民身上。
如何处理居民与焚烧厂的关系至关重要。
当焚烧厂仅作为解决垃圾围城之困的公益设施时,调研结果显示,绝大部分居民持支持态度,然而若焚烧厂建在身边就会遭到居民强烈的反对。
究其原因,广大居民认为垃圾焚烧厂作为城市新陈代谢重要组成部分,是必不可少的,但同时又希望避免这些公共设施给自己的心理和身体带来危害。
随着与垃圾焚烧厂距离的缩短,居民的排斥心理越来越严重。
3 垃圾焚烧厂选址新探究3.1 相关意见总结借鉴巴西的垃圾产业化处理模式,在解决垃圾围城之困的同时,可为大量的拾荒者提供就业岗位。
①政府出资,将周边拾荒者与乞讨者组织起来,对这些人进行技术上的培训 ;②政府组织垃圾分类宣传会和讲座,以小区为单位,设置不同垃圾桶进行简单分类 ;③由相关政府组织运输分类好的垃圾,与相关厂家取得合作关系,使得不同的废弃物运送到不同的工厂进行循环利用 ;④建立和完善与垃圾产业化相关法律法规,使与垃圾相关各项产业部门在运转经营中有法可依。
居住小区建筑面积(m2)表1 汉口北垃圾焚烧厂环境防护区内项目统计分析政府还建房汉北家园小区盘龙瑞祥熙园小区府河明珠活动房总计平均环境防护区域内居住小区建筑面积(m2)112 80059 300180 10029 40013 500395 200—37 90026 10011 60011 60013 500173 900—居住小区未受防护比率(%)33.6044.706.5039.60100.00—44.16图3 汉口北垃圾焚烧厂周边垃圾焚烧炉进社区分布图3.2 垃圾焚烧新模式探究垃圾焚烧厂布置在城市近郊导致民怨沸腾,难道焚烧厂远离城市、布点在城市远郊区,就能一劳永逸?笔者发现并不尽然:①垃圾场越“跑”越远,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的运输成本势必增加,将导致“垃圾有处倒却没处运”的尴尬 ;②随着我国高速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就算是地处郊区的焚烧厂同样也将难以幸免,必将引发城市化外拓与焚烧厂外迁赛跑的新困境 ;③在远郊区建设焚烧厂同样会损害小部分居民的利益,必然会使原本居住条件较差的地区环境更加恶化,违背中央“以人为本”的战略方针。
因此,焚烧厂外迁并不是有效的解决途径,探索一种新型的垃圾焚烧模式势在必行。
目前,焚烧技术在中国还难以被广大人群所知,要在短时间内改变居民的观念,使之被广大居民接受是不客观的,垃圾焚烧厂在中国大规模投入运行仍需要一个相当长的周期。
因此,应提升垃圾处理技术,减少二英的排放,保证居民的身体健康。
如果能做到垃圾焚烧无害化,焚烧厂的建设便可以和工业区开发进行整合,同时严格控制居住区与焚烧厂的距离。
随着焚烧技术的进一步提高和居民对垃圾焚烧的深入了解,加强对垃圾焚烧的宣传,改变居民的观念,推进垃圾焚烧厂小型化战略,使之分散布置,逐步走向社区(图3),以社区为单位配置适当规模的焚烧厂或焚烧炉,让全体公民共同去承担垃圾焚烧的影响。
焚烧厂进社区能带来诸多益处 :①焚烧厂作为公共设施与其他设施结合布置,能有效减少垃圾运输成本 ;②采用“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有益于促使居民降低垃圾产量;③责任同担,缓解居民矛盾。
选址仅仅是焚烧厂规划建设需要考虑的一方面,此外,要配套相应的法律法规,严格控制焚烧厂周边用地开发,并辅以适当的补偿措施,在焚烧厂周边一定范围内给予居民补偿,通过多方面综合协调推动垃圾焚烧厂在我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