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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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是一种基于消费行为征收的税费,属于间接税的一种。消费税

的征收对象是商品和劳务,征收方式通常是在销售环节按照销售额的一定

比例征收,并由销售者代为缴纳。消费税的目的是调节经济发展,增加政

府财政收入,促进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下面是消费税的

一些知识点总结。

一、消费税的分类:

1.一般类消费税:主要对一般商品和劳务征收,如增值税、营业税等。

2.特殊类消费税:主要对特定商品和劳务征收,如烟草、酒类、汽车、奢侈品等。

二、消费税的征收方式:

1.比例税:征收额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算。

2.固定税:征收额按照固定金额计算。

3.综合税:征收额既包括比例税,也包括固定税。

三、消费税的征收途径:

1.预付方式:销售者在销售过程中提前向政府缴纳消费税。

2.后期补缴方式:销售者在销售过程中暂不征收消费税,而是在一定

期限内向政府补缴。

四、消费税的作用和目的:

1.赋税调节作用:通过调节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引导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经济发展。

3.社会调控作用:消费税可以对一些不良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如减少烟酒、高糖饮料等的消费。

五、消费税的优缺点:

1.优点:

(1)税基广泛,征收效果好:消费税可以广泛征收于商品和劳务,征收效果较好。

(2)调节经济发展:通过调节消费行为,可以引导经济发展,优化资源配置。

2.缺点:

(1)对低收入人群影响大:由于消费税征收方式是按销售额计算,可能使得低收入人群负担加重。

(2)容易造成通胀:消费税的征收会导致商品价格上涨,从而引发通胀压力。

(3)逃税问题:由于消费税的征收对象广泛,存在逃税问题,可能导致政府财政收入损失。

消费税基本原理

消费税基本原理

消费税基本原理

消费税基本原理

一、概念: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

(一)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

(二)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三)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

(四)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

(五)消费税具有转嫁性

三、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和联系

联系:

1、消费税与增值税同属流转税,都是全额征税的税种,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任何费用。

2、消费税与增值税通常是同一计税依据。对从价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税依据是相同的,均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

区别:

1、消费税是特定征收,增值税是普遍征收。

2、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依据中含消费税税额),与所得税有直接关系,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中不含增值税税额),对所得税没有直接影响。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生产应税消费品除了直接对外销售应征收消费税外,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偿还债务,以及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都应缴纳消费税。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属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按照自制产品征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再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其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款可以扣除。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单位和个人进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在进口环节也要缴纳消费税。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

第三章消费税的原理与账务处理

第三章消费税的原理与账务处理

第三章消费税的原理与账务处理

本章主要内容

一、消费税的计算 (2)

(一)从价定率 (2)

(二)从量定额 (3)

(三)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混合征收 (3)

二、消费税计算举例 (4)

(一)从价定率方法 (4)

(二)从量定额方法 (6)

(三)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方法 (7)

三、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9)

(一)消费税会计账户的设置 (9)

(二)正常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 (10)

(三)应税消费品视同销售(自产自用)的会计处理 (13)

(四)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19)

(五)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23)

一、消费税的计算

现行消费税计算有以下三种方法:

(一)从价定率征收

从价定率计算消费税,是指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金额(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乘以该消费品适用税率,来计算应纳消费税额。

1.适用范围。从价定率计税方法适用于雪茄烟、烟丝、其他酒、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游艇、高档手表、高尔夫球具、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应税消费品的计税。

2.计算公式:

(1)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

应纳消费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2)进口应税消费品,由海关核定到岸价格

应纳消费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无同类商品销售价格

应纳消费税额=(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4)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无同类商品销售价格

应纳消费税额=[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原理及政策201111

消费税原理及政策201111
❖ 销售数量是指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具体为:
❖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 售数量;
❖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 的移送使用数量;
❖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 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 4、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 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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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
❖ 三、销售额的确定 ❖ 1、应税销售行为的确定 ❖ 正确确定应税消费品的销售行为,是正确核
消费税原理及政策201111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第二节 消费的的征税范围 第三节 消费税税率 第四节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第五节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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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
一、消费税的概念
❖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 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 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简单地说,消费 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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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 5% 9% 12% 25% 40% 5% 10% 20% 10% 5% 5%
保险学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纳税人存在下列情况时,应按适用税率中最高 税率征税:
❖ (1)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即生产销 售两种税率以上的应税消费品时,应分别核算不同 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和销售额;未分别核算 的,按最高税率征税。

消费税

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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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进口应纳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基本规定 进口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由海关代征进口环节的消费税 进口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从价定律:一般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从量定额: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进口应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150元/箱) 复合计税:卷烟、白酒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从量税)÷(1-消费税税率) 注意:先按36%税率组价,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组价≥70元人民币 的,适用比例税率为56%;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组价<70元人民币 的,适用比例税率为36%,确定税率后在按税率再次组价,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消费税定额税率
批发
零售
卷烟:生产批发环节均征税
金银首饰钻石
四、税目与税率
税目 烟 酒及酒精 化妆品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鞭炮烟火 成品油 汽车轮胎 小汽车 摩托车 高尔夫球及球具 高档手表 游艇 木制一次性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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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目 1.卷烟 2.雪茄烟 3.烟丝 1粮食白酒2薯类白酒 3黄 酒4啤酒5其他酒6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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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体系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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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基本原理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2.允许扣税的只涉及同一税目中的购入应 税消费品的连续加工,不能跨税目抵扣( 石脑油例外)
3.按生产领用量抵扣,不同于增值税的购 进扣税
4.需自行计算抵扣。允许扣税的应税消费 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和进口的应税 消费品,对从境内商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 费品的已纳税款一律不得扣除
5.在零售环节纳税的金银(2003年5月1日 起含铂金)首饰、钻石、钻石饰品不得抵 扣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一、有同类售价 应纳税额=销售单价x委托加工数量x适用税率
二、无同类产品售价
1、从价定率=
材料成本+加工费 1—消费税税率
加工费+辅料费
X 适用税率
2、从量定率=委托加工数量 x 定额税率
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 x 定额税率
3、复合计税=
1— 消费税税率
X 适用税率+委托加工数量X定额税率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
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2.中轻型商用客车

消费税基础知识认知

消费税基础知识认知

消费税基础知识认知

(一)任务情境

小张是一名会计,刚刚从一家食品厂跳槽至千里香酒厂,负责企业的报税工作.

一天,他被财务经理狠狠的训斥了一番,原因是小张申报了增值税,而没有申报消费税.小张非常委屈,他在以前的工作中从来都没有申报过消费税。

如果你是小张,你想先了解消费税的哪些内容?

(二)角色体验

小张的问题:

什么是消费税,向谁征消费税,向什么征消费税,征税标准是什么,那些环节征税

(三)任务指导

子任务一消费税概述

1、概念: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2、特点

(1)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

(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3)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

(4)税率税额具有差异性

(5)税收负担具有转嫁性

子任务二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消费税纳税人是指在我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条件:

必须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

纳税人的经济业务范围必须属于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

具体包括:

单位(包括涉外企业)和个人

子任务三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1、征税范围的确定原则

(1)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

(2)非生活必需品中的一些高档、奢侈消费品。如珠宝,金饰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汽车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消费品.如汽油

(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

2、具体范围:分为14个税目,即: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

消费税的基本原理160页PPT

消费税的基本原理160页PPT
• ——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 • ——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 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
收消费税。
• 3、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其计税依据为不含增 值税的销售额。
• 4、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 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 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 使用时纳税 • 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 投资入股、偿还债务以及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 品之外的其他方面都应缴纳消费税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 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 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七)汽车轮胎
• 汽车轮胎是指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 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胎。
• 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 轮胎。
• 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 • 翻新轮胎停征消费税
(八)小汽车
• 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 承载的车辆。
• 征收范围包括 • 1.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
• 外购大包装润滑油经简单加工改成小包装或者不 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 为,应缴纳消费税,但允许扣除外购润滑油已纳 消费税

消费税的基础知识

消费税的基础知识
7.汽车轮胎,税率为3%。列入征税范围的汽车轮胎,不包 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对子午线 轮胎免征消费税;对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
8.摩托车,税率为10%和3%。
9.小汽车,分别汽缸容量(1.5__4.0)规定税率: 小轿车分别为1%、3%、5%、9%、12%、25%、40%, 商用客车5%。
(2)雪茄烟适用税率由30%调整为36%。烟丝:30%
(3)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了一道5%的税率。
2.酒及酒精。酒类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黄酒、啤酒和其他酒。酒精包括各种工业酒精、 医用酒精和食用酒精。
自2001年5月1日起,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消费税税率 由原规定的定率税率调整为定额税率和定率税率。
定额税率:每斤(500克)0.5元。 定率税率:按现有规定执行,即:白酒为20%
关于白酒的适用税率,应按酒精所用原料来确定,凡 酒精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一律按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以两种以上酒精或白酒生产的白酒(包括配置酒、泡 制酒等),一律从高适用税率。
3.化妆品,包括成套化妆品,税率为30%。
(5)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的, 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 ,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 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举例: 教材P119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环节和计税依据

《消费税原理及政策》课件

《消费税原理及政策》课件

税收负担:消费税的税收负担主要由 消费者承担,增值税的税收负担主要 由生产者承担。
征收对象:消费 税针对商品和服 务,所得税针对 个人和企业的收 入
征收环节:消费 税在生产、批发 或零售环节征收, 所得税在个人和 企业取得收入后 征收
税率:消费税税 率固定,所得税 税率根据个人和 企业收入情况而 定
税收负担:消费 税最终由消费者 承担,所得税由 个人和企业承担
征收对象:消费税针对国内商品和服务,关税针对进口商品
征收环节:消费税在生产、批发、零售环节征收,关税在进口环节征收
税率:消费税税率根据商品和服务种类不同,关税税率根据商品种类和进口国不同
征收目的:消费税旨在调节消费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关税旨在保护国内产业,调节贸易平 衡
,
汇报人:
01 02 03 04 05
06
Part One
Part Two
消费税是一种间接税,由消费者承担 消费税是对特定商品或服务征收的税种 消费税的征收对象包括奢侈品、高能耗产品等 消费税的目的是调节消费结构,促进经济发展
价内税:税款包含在商品价 格中
间接税:由消费者承担,但 由销售者代收
单一环节征收:只在生产或 进口环节征收
普遍征收:几乎所有商品和 服务都需缴纳消费税
调节消费结构:通过调整税率,引导消费者购买低税率商品,减少高税率商品的消费

消费税知识点

消费税知识点

消费税知识点

消费税是一种由国家对特定商品和服务征收的税费。它是根据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来计算的一项税收。消费税的目的是通过对商品和服务征税来促进经济发展和平衡财政预算。

首先,消费税的税率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法规定而有所不同。有些国家实行统一的税率,而其他国家采取分层税率制度,根据商品的类型和价格分别征税。消费税税率的制定考虑了商品的需求弹性和可替代性,以及税收收入的预期目标。

其次,消费税的征收方式也存在差异。有些国家将消费税直接加在商品的价格上,以销售时收取税款。其他国家则采用增值税制度,将税款从商品的每一个生产环节逐步增加,并由终端消费者承担。

此外,消费税有时会配合其他税收措施实施,如减免政策或豁免税务。这些措施旨在鼓励特定行业的发展或者减轻负担重的消费者。

最后,消费税的征收对经济有一定的影响。在一些情况下,消费税的增加可能导致价格上涨,进而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力和市场需求。然而,消费税的征收也可用于平衡财政收支,为公共服务提供资金来源。

在总结了消费税的知识点后,我们可以看到消费税是一种国家为了满足财政预算和促进经济发展而征收的税收形式。它的税率和征收方式各国有所不同,且通常会与其他税收措施相结合。了解消费税的知识有助于我们理解税收制度和经济发展的相关因素。

消费税的基本理论.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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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消费税的计算举例
例:某精细化工企业以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高档 化妆品。某年9月初库存外购化妆品买价40 000元, 当月购进30 000元,月底库存20 000元。当期销售 高档化妆品90 000元。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 求该企业应纳消费税。
解:生产领用化妆品数额=40 000+30 000 -20 000=50 000(元)
将应税消费品用于投资等方面?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售价作为计税依据
税收理论与实务
第三章
消费税
消费税
是流转税的一种,与增值税并称为“两 税”。 属于中央税,由国税局负责征管。 本章内容:
一、消费税的特点 二、消费税的基本要素 三、消费税的计算 四、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 3、Patience is bitter, but its fruit is sweet. (Jean Jacques Rousseau , French thinker)忍耐是痛苦的,但它的果实是甜蜜的。11:038.5.202011:038.5.202011:0311:03:108.5.202011:038.5.2020
应纳消费税=90 000×30%-50 000×30% =12 000(元)
四、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理论上说,消费税最终由消费者负担。 本部分内容包括:

消费税实验原理

消费税实验原理

消费税实验原理

引言

消费税在现代社会中被广泛应用,以调控市场经济和增加财政收入。消费税实验是一种用来研究消费税政策的方法,通过模拟实验来评估不同消费税政策的效果。本文将深入探讨消费税实验的原理、方法和应用。

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是一种通过对商品和服务征收税收的形式,从而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消费税的征收对象一般是最终消费者,通过将税负转嫁给消费者,实现调节市场经济和减轻企业负担的目的。消费税的税率通常根据商品的不同进行差异化调整,以保证对不同消费品的税负公平合理。

消费税实验的意义

消费税实验是研究消费税政策的有效手段。通过消费税实验,我们可以评估不同税率、税种和消费品适用范围对市场经济的影响,了解消费者对税负变化的反应,为制定和调整消费税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消费税实验的原理

消费税实验的原理基于经济学中的供求理论和实验经济学的方法。在消费税实验中,研究者会设定不同的实验条件,根据供需关系和市场反应,观察税负变化对市场经济的影响。通过收集实验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研究者可以得出关于消费税政策效果的结论。

消费税实验的步骤

消费税实验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设定实验目标:明确需要研究的问题和目标。

2. 设计实验方案:确定实验的条件、变量和参与者。 - 实验条件:包括税率、税种和适用范围等。 - 实验变量:即研究者控制的因素,可以是不同的税率或税种。- 参与者:可以是市场经济中的消费者和生产者。

3. 进行实验:根据实验方案进行实验操作。 - 在实验环境中改变税率或税种,观察市场经济的反应。 - 收集实验数据,如商品的价格变化、消费者的购买行为等。

税法教程教学课件第三章 消费税

税法教程教学课件第三章 消费税
解:CT=10×250=2500元 VAT=[10×2000×(1+10%)+2500]×13%
B、对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消费税与售价和组成 计税价格无关,在计算增值税时如果用到组成计税价格,成 本利润率为增值税法中的10%,同时要包括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2015年5月10日起,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 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 从量税。
注:卷烟批发者之间销售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12
第三节 税目与税率
一、税目 目前应税消费品被定为15类货物,即消费税有15个税目,
分别为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 焰火、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 实木地板、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电池和涂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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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酒厂销售自产特制粮食白酒2000斤,产 品售价为20元/斤(不含VAT)。计算2019年5月 份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额。 VAT=20× 2000×13%=5 200元 CT= 20×2000× 20% + 2000×0.5 =9 000元
注:从价部分计税基础与增值税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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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5820÷(1+13%)×30 × 10%
=42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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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纳税人用于①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②投资 入股和③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

消费税基本原理

消费税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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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消费税基本原理
※三、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
1.两者范围不同 2.两者的价格范围不同: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 3.两者的纳税环节不同: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增值税是在货物 所有的流转环节道道征收。 4.两者的计税方法不同:增值税是按照两类纳税人来计算的,消费 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应税消费品来划分。
消费税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 应税消费品。从消费税的征收目的出发,目前应税消费品 被定为14类货物,即消费税有14个税目。
19
3
税率与税目
• (一)烟:包括卷烟(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 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及个 人生产的卷烟)、雪茄烟和烟丝三个子目。
(1)卷烟回购问题:
➢ 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 ➢ 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 ➢ 税收方法具有灵活性。(从价征收、从量征收以及复合计税) ➢ 税负具有转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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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消费税基本原理
【例题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特点的有 ( )。 A. 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B. 征税具有普遍性 C. 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 D. 税负具有转嫁性
白酒
每斤0.5元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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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与税目
复合计征
黄酒 14大类 白酒 酒类

消费税消费税的含义与特点

消费税消费税的含义与特点

消费税消费税的含义与特点消费税(Value-added Tax,简称VAT)是一种以商品和服务消费为基础,按照以销售额计算的税金。消费税作为一种间接税,由最终消费者承担,被视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本文将探讨消费税的含义和特点。

一、消费税的含义

消费税是一种按照商品和服务的销售额计算的税金。它是一项间接税,最终由消费者通过购买商品和服务来承担。消费税的征收对象是销售者,由销售者向国家财政缴纳税款,然后将税负转嫁给消费者,所以消费者最终承担了实际税收的负担。

消费税的征税依据是商品和服务的销售额,税率通常是根据不同的商品和服务类型而定,一般由国家税务机关事先确定,并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

二、消费税的特点

1. 公平性:消费税作为一种间接税,最终由消费者承担。由于消费行为普遍存在于社会各个阶层,因此消费税具有较强的公平性,每个消费者根据其购买力负担相应的税费。

2. 透明性:消费税征收的税款是包含在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中,对消费者来说是透明的。消费者可以清楚地看到商品和服务的总价,其中已经包含了相关税费。这种透明性使得税款不易被隐藏,有助于公众了解税负。

3. 税基广泛:消费税的税基非常广泛,涵盖了几乎所有商品和服务。不同于其他类型的税收,例如所得税或财产税,消费税几乎是无法避

免的。这使得消费税成为一种相对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

4. 税率可变性:消费税的税率可以根据不同的消费品进行调整。对

于一些奢侈品或高档商品,税率可以相应提高,以鼓励理性消费和调

节社会资源分配;而对于生活必需品,税率可以适当降低,以减轻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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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基本原理

一、概念: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

(一)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

(二)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三)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

(四)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

(五)消费税具有转嫁性

三、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和联系

联系:

1、消费税与增值税同属流转税,都是全额征税的税种,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任何费用。

2、消费税与增值税通常是同一计税依据。对从价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税依据是相同的,均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

区别:

1、消费税是特定征收,增值税是普遍征收。

2、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依据中含消费税税额),与所得税有直接关系,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中不含增值税税额),对所得税没有直接影响。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生产应税消费品除了直接对外销售应征收消费税外,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偿还债务,以及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都应缴纳消费税。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属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按照自制产品征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再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其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款可以扣除。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单位和个人进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在进口环节也要缴纳消费税。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

(一)范围:

1、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2、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3、金银首饰与其他金银首饰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二)计税依据

1、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其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2、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3、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4、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5、金银首饰消费税改变纳税环节后,用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五、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按其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5%的消费税。

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

一、税目:共14个税目

(一)烟:包括卷烟(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及个人生产的卷烟)、雪茄烟和烟丝。

回购卷烟对外销售时不论是否加价,凡是同时符合下述两个条件的,不再征收消费税;不符合下述条件的,则征收消费税:

1、回购企业在委托联营企业加工卷烟时,除提供给联营企业所需加工卷烟牌号外,还须同时提供税务机关已公示的消费税计税价格。联营企业必须按已公示的调拨价格申报缴税。(在联营企业已经交了)

2、回购企业将联营企业加工卷烟回购后再销售的卷烟,其销售收入应与自产卷烟的销售收入分开核算,以备税务机关检查;不分开核算的,一并计入自产卷烟销售收入征收消费税。(分开核算)

(二)酒及酒精:酒类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包括果啤)和其他酒。酒精包括各种工业酒精、医用酒精和食用酒精。

[注意]对饮食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消费税率250元/吨,不需要交增值税,交营业税)。

(三)化妆品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五)鞭炮、焰火: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六)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7个子目。

(七)汽车轮胎:包括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轮胎。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

(八)小汽车:小轿车、中轻型商用客车。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并且座位在10~23座的(含)以下的商用客车,不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九)摩托车: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量不超过50ml的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和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的杆头、杆身和握把都属于本税目的征税范围。

(十一)高档手表: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十二)游艇: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含),内置发动机,可以在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牟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十四)实木地板:

二、税率:消费税税率采用两种形式:1、比例税率;2、定额税率。3、特殊:对卷烟、白酒计税方法采用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征收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

注意:1、卷烟税率(标准条200支),分为70元以上和以下税率不同;标准箱250条,50000支,定额税率为150元,折算成每标准条0.6元。

2、白酒的计算单位为斤,所以在考试时注意题目中的单位。

3、卷烟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

①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按其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5%的消费税。

②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

③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④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

⑤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一、从价定率计算方法: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1、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同增值税的价外费用一致)。

2、不包括同时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并且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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