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民钢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10年3月) 201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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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兴民钢圈产能不足问题将得以解决 (2)广州车市5月平淡开局第一周成交量大幅回落 (3)西部将成中国车市新增长点 (5)新能源车:新长征路上的乌托邦 (8)本土汽车后市场以“农村”包围城市转守为攻 (20)广汽减速存盈利风险因零部件供应现瓶颈 (22)本土车企的“中国式突围” (25)兴民钢圈产能不足问题将得以解决2011年05月13日02:30 来源:证券日报本报讯 5月11日,兴民钢圈召开股东大会,日前履新的公司董事长高赫男对记者表示:“目前来看,我们的生产经营相当不错,国外订单已接到了12月份,今年国外订单至少在400万件以上”,高赫男表示,今年公司国外市场的销售会有较大增幅。

国内市场方面,仍将保持较稳定增长,主要是公司战略合作伙伴需求的增长以及新客户的开发。

公司目前最大的瓶颈仍是产能问题,之前公司因产能不足不得不放弃大量订单。

目前公司积极布局唐山和咸宁两地,就是为了扩大产能就近满足客户需求,进一步减少因产能不足而放弃的订单。

公司董事会此前就已议定的定向增发事宜也获得通过。

公司4月21日曾公布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司拟发行不低于3000万股、不超过7000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15.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上述唐山、咸宁项目。

这是原董事长王嘉民一直积极筹划的事情,现在正在一步步向前推进。

公司董秘崔积和介绍说,目前公司拟非公开发行投资的唐山、咸宁两项目进展顺利。

唐山兴民钢圈有限公司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项目主体厂房建设已经完工,部分生产设备已陆续进厂,唐山基地一期项目将于7月底试投产。

咸宁兴民钢圈有限公司高强度轻型车轮项目相关土地证已经取得,土地开始平整。

广州车市5月平淡开局第一周成交量大幅回落来源:同花顺金融服务网时间:2011-05-13 14:04:06“客流量和成交量双双下降”、“这是最平淡的"五一"”……到目前为止,本地市场大多数经销商仍没感受到5月车市的一丝“热情”,原本让经销商最期待的“红五月”却在平淡中开局。

兴民钢圈:关联交易制度(2010年3月) 2010-03-19

兴民钢圈:关联交易制度(2010年3月) 2010-03-19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关注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公司第三条第四条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2010年3月修订)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兴民钢圈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三)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四)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回避表决制度;(五)处理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应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独立董事、监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请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章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1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第六条员;第七条(二)上述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三)由本制度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四)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

公司与本制度第四条第(二)项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不因此而形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02年4月1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精品文档】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02年4月1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精品文档】

大连铁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大连铁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稿)》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二)具有本制度第三条所要求的独立性;(三)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2)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5)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6)已在5家以上(含5家)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8)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应当依法、规范地进行(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兴民钢圈: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0-10-18

兴民钢圈: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0-10-18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0-035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5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15日上午8:3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召集人吕守民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形成了以下决议: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唐山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河北省唐山市投资建设新厂区,总投资金额为70,000.00万元人民币,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投资金额40,198.00万元,建设期为2010年10月至2011年12月;二期投资金额为29,802.00万元,建设期为2011年12月至2012年12月。

该议案还需提交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唐山兴民钢圈有限公司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项目”的议案》;为了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和抢占市场份额的需要,公司决定用14,866.38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唐山兴民钢圈有限公司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项目”,其中4,866.38万元系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万件轿车车轮生产项目”采购的一条美国Hess公司生产的美国轿车轮辋生产线。

该项目投资金额为人民币40,198.0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

该议案还需提交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万件轿车车轮生产项目”总投资金额的议案》;根据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以及对客户和市场的综合性分析,公司决定将“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万件轿车车轮生产项目”中采购的一条美国Hess公司生产的轿车轮辋生产线调整到在河北省唐山市建设的一期项目“唐山兴民钢圈有限公司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项目”中去,并将“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万件轿车车轮生产项目”的总投资额由原先的30,618.00万元下调到25,751.62万元。

兴民钢圈:2010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1-04-21

兴民钢圈:2010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1-04-21

审计报告(2011)汇所审字第6-047号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民钢圈”)财务报表,包括2010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兴民钢圈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我们认为,兴民钢圈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兴民钢圈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晖中国注册会计师:王伦刚中国·青岛市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资产注释2010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货币资金五.1 497,073,782.70 189,866,380.36 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五.2 46,296,921.52 42,222,382.93 应收账款五.3 87,652,727.29 58,329,557.39 预付款项五.4 132,811,286.74 54,658,030.25 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五.5 1,405,340.80 1,197,239.05 应收补贴款存货五.6 380,368,771.07 165,105,391.16 待摊费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合计 1,145,608,830.12 511,378,981.14 非流动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五.7 3,590,000.00 3,551,408.00 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五.8 258,454,581.37 145,948,354.12 在建工程五.9 339,951,238.27 136,408,997.06 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五.10 25,171,333.87 21,915,250.01 开发支出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五.11 2,777,530.51 1,041,314.68 其他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合计 629,944,684.02 308,865,323.87资产总计 1,775,553,514.14 820,244,305.01 法定代表人:王嘉民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荫成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亚萍合并资产负债表(续)编制单位: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负债及股东权益注释2010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短期借款五.13 190,000,000.00 62,7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五.14 97,500,000.00 200,000,000.00 应付账款五.15 161,064,790.83 105,985,609.94 预收款项五.16 103,906,820.07 14,441,087.90 应付职工薪酬五.17 9,230,872.72 5,882,644.72 应交税费五.18 27,665,990.89 7,793,488.74 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五.19 2,431,905.17 83,775.38 预提费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五.20 3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合计 591,800,379.68 426,886,606.68 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五.21 5,000,000.00非流动负债合计5,000,000.00负债合计 596,800,379.68 426,886,606.68 股东权益:股本五.22 210,400,000.00 157,800,000.00 资本公积五.23 693,989,912.18 27,731,562.18 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五.24 24,259,724.68 13,931,440.17 未分配利润五.25 223,724,134.92 162,744,044.36 少数股东权益26,379,362.68 31,150,651.62 股东权益合计1,178,753,134.46 393,357,698.3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775,553,514,14 820,244,305.01 法定代表人:王嘉民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荫成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亚萍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编制单位: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编制单位: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2010年度2009年度 一、营业收入 五.26 1,339,552,388.56 1,067,607,345.11 减:营业成本 五.26 1,121,612,723.17 902,589,857.90 营业税金及附加 五.27 2,470,087.40 2,002,888.58 销售费用 五.28 52,076,928.67 37,487,009.92 管理费用 五.29 31,987,333.74 16,048,585.26 财务费用 五.30 1,352,894.56 6,306,459.72 资产减值损失 五.31 1,944,409.49-2,203,579.52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五.32 38,598.5642,416.00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二、营业利润 128,146,610.09105,418,539.25加:营业外收入 五.33 749,224.92 934,578.51 减:营业外支出五.34 111,882.63163,505.94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三、利润总额 128,783,952.38 106,189,611.82 减:所得税费用 五.35 32,671,973.58 25,962,122.09 四、净利润96,111,978.80 80,227,489.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5,504,375.07 78,312,408.49 少数股东损益 607,603.731,915,081.24五、每股收益 五.36 (一)基本每股收益 0.47 0.5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470.50六、其他综合收益七、综合收益总额96,111,978.80 80,227,489.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95,504,375.07 78,312,408.4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607,603.731,915,081.24法定代表人:王嘉民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荫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亚萍项目注释2010年度2009年度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45,827,337.17 826,214,204.47 收到的税费返还 20,426,815.54 4,393,216.5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五.37.1 14,655,931.84 3,042,620.59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80,910,084.55 833,650,041.5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62,899,870.87 553,175,931.4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1,338,408.95 41,284,049.80支付的各项税费 21,355,847.91 28,593,382.14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五.37.2 44,916,773.96 44,327,214.04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90,510,901.69 667,380,577.4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600,817.14 166,269,464.13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56 21,208.0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33,000.00 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56 54,208.00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367,059,799.00 39,599,799.00 付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67,059,799.00 39,599,799.0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7,059,792.44 -39,545,591.00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723,938,000.00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借款收到的现金 190,000,000.00 159,400,000.00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13,938,000.00 159,4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2,700,000.00 175,3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0,958,816.19 6,013,165.39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五.37.3 5,079,650.00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8,738,466.19 181,313,165.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5,199,533.81 -21,913,165.39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331,521.89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07,207,402.34 104,810,707.7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9,866,380.36 85,055,672.6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97,073,782.70 189,866,380.36 法定代表人:王嘉民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荫成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亚萍编制单位: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项目201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一、上年年末余额157,800,000.00 27,731,562.18 13,931,440.17 162,744,044.36 362,207,046.71 31,150,651.62 393,357,698.33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二、本年年初余额157,800,000.00 27,731,562.18 13,931,440.17 162,744,044.36 362,207,046.71 31,150,651.62 393,357,698.33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52,600,000.00 666,258,350.00 10,328,284.51 60,980,090.56 790,166,725.07 -4,771,288.94 785,395,436.13(一)净利润95,504,375.07 95,504,375.07 607,603.73 96,111,978.80 (二)其他综合收益上述(一)和(二)小计95,504,375.07 95,504,375.07 607,603.73 96,111,978.80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52,600,000.00 666,258,350.00 718,858,350.001.股东投入资本52,600,000.00 666,258,350.00 718,858,350.00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3.其他(四)利润分配10,328,284.51 -34,524,284.51 -24,196,000.00 -5,378,892.67 -29,574,892.671.提取盈余公积10,328,284.51 -10,328,284.512.股东的分配-24,196,000.00 -24,196,000.00 -5,378,892.67 -29,574,892.673.其他(五)股东权益内部结转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4.其他四、本年年末余额210,400,000.00 693,989,912.18 24,259,724.68 223,724,134.92 1,152,373,771.78 26,379,362.68 1,178,753,134.46 法定代表人:王嘉民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荫成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亚萍编制单位: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项目200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一、上年年末余额157,800,000.00 27,731,562.18 6,412,394.84 91,950,681.20 283,894,638.22 29,235,570.38 313,130,208.60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二、本年年初余额157,800,000.00 27,731,562.18 6,412,394.84 91,950,681.20 283,894,638.22 29,235,570.38 313,130,208.60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7,519,045.33 70,793,363.16 78,312,408.49 1,915,081.24 80,227,489.73(一)净利润78,312,408.49 78,312,408.49 1,915,081.24 80,227,489.73 (二)其他综合收益上述(一)和(二)小计78,312,408.49 78,312,408.49 1,915,081.24 80,227,489.73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1.股东投入资本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3.其他(四)利润分配7,519,045.33 -7,519,045.331.提取盈余公积2.股东的分配3.其他(五)股东权益内部结转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4.其他四、本年年末余额157,800,000.00 27,731,562.18 13,931,440.17 162,744,044.36 362,207,046.71 31,150,651.62 393,357,698.33 法定代表人:王嘉民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荫成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亚萍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资产注释2010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货币资金492,370,847.40 178,410,144.28 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46,096,921.52 40,222,382.93 应收账款十一.1 87,652,727.29 53,074,138.33 预付款项107,429,786.74 46,422,846.97 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十一.2 1,405,340.80 1,197,239.05 应收补贴款存货379,917,839.55 154,086,614.33 待摊费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合计1,114,873,463.30 473,413,365.89 非流动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十一.3 65,879,467.87 16,971,375.87 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244,710,724.74 130,543,018.21 在建工程320,062,423.27 136,408,997.06 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25,171,333.87 21,915,250.01 开发支出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2,688,141.39 972,164.43 其他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合计658,512,091.14 306,810,805.58 资产总计1,773,385,554.44 780,224,171.47 法定代表人:王嘉民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荫成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亚萍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编制单位: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负债及股东权益注释2010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短期借款190,000,000.00 62,7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97,500,000.00 180,000,000.00应付账款160,770,468.74 103,312,210.06预收款项103,906,820.07 14,435,253.12 应付职工薪酬8,799,620.52 5,750,020.18 应交税费27,599,778.71 7,655,286.43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57,017,707.38 51,525,437.75预提费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合计645,594,395.42 455,378,207.54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5,000,000.00非流动负债合计5,000,000.00负债合计650,594,395.42 455,378,207.54股东权益:股本210,400,000.00 157,800,000.00资本公积693,989,912.18 27,731,562.18减:库存股盈余公积24,259,724.68 13,931,440.17未分配利润194,141,522.16 125,382,961.58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1,122,791,159.02 324,845,963.9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773,385,554.44 780,224,171.47法定代表人:王嘉民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荫成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亚萍母公司利润表编制单位: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注释2010年度2009年度一、营业收入十一.4 1,318,426,696.33 1,016,207,477.28减:营业成本十一.4 1,103,789,891.83 857,638,030.83 营业税金及附加2,469,227.79 2,002,888.58 销售费用51,985,228.59 37,327,171.50管理费用30,970,198.48 15,049,865.31财务费用1,373,608.19 6,030,330.56 资产减值损失1,863,907.83 -1,761,176.1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8,807,240.53 42,416.00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二、营业利润134,781,874.15 99,962,782.63加:营业外收入749,224.92 670,980.47减:营业外支出111,882.38 163,501.32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三、利润总额135,419,216.69 100,470,261.78减:所得税费用32,136,371.60 25,279,808.44四、净利润103,282,845.09 75,190,453.34五、其他综合收益综合收益总额103,282,845.09 75,190,453.34 法定代表人:王嘉民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荫成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亚萍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编制单位: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注释2010年度2009年度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34,693,923.17 784,720,673.10 收到的税费返还20,426,815.54 4,393,216.5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631,851.04 2,780,126.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69,752,589.75 791,894,015.6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41,008,778.58 508,667,187.6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9,702,390.10 40,153,361.34 支付的各项税费20,281,179.19 27,295,671.2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0,730,049.59 44,277,668.93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71,722,397.46620,393,889.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969,807.71 171,500,126.54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56 21,208.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33,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56 54,208.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321,752,049.00 39,599,799.00 投资支付的现金48,869,500.00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70,621,549.00 39,599,799.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0,621,542.44 -39,545,591.00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23,938,000.00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借款收到的现金190,000,000.00 152,7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13,938,000.00 152,700,000.0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92,700,000.00 126,9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8,276,046.19 5,697,749.73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79,650.00 41,7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6,055,696.19 174,297,749.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7,882,303.81 -21,597,749.73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1,330,250.54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13,960,703.12 110,356,785.81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8,410,144.28 68,053,358.47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92,370,847.40 178,410,144.28 法定代表人:王嘉民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荫成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亚萍编制单位: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项目2010年度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一、上年年末余额157,800,000.00 27,731,562.18 13,931,440.17 125,382,961.58 324,845,963.93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二、本年年初余额157,800,000.00 27,731,562.18 13,931,440.17 125,382,961.58 324,845,963.93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52,600,000.00 666,258,350.00 10,328,284.51 68,758,560.58 797,945,195.09 (一)净利润103,282,845.09 103,282,845.09 (二)其他综合收益上述(一)和(二)小计103,282,845.09 103,282,845.09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52,600,000.00 666,258,350.00 718,858,350.001.股东投入资本52,600,000.00 666,258,350.00 718,858,350.00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3.其他(四)利润分配10,328,284.51 -34,524,284.51 -24,196,000.001.提取盈余公积10,328,284.51 -10,328,284.512.股东的分配-24,196,000.00 -24,196,000.003.其他(五)股东权益内部结转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4.其他四、本年年末余额210,400,000.00 693,989,912.18 24,259,724.68 194,141,522.16 1,122,791,159.02 法定代表人:王嘉民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荫成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亚萍编制单位: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项目2009年度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一、上年年末余额157,800,000.00 27,731,562.18 6,412,394.84 57,711,553.57 249,655,510.59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二、本年年初余额157,800,000.00 27,731,562.18 6,412,394.84 57,711,553.57 249,655,510.59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0.00 7,519,045.33 67,671,408.01 75,190,453.34 (一)净利润75,190,453.34 75,190,453.34 (二)其他综合收益0.00上述(一)和(二)小计0.00 75,190,453.34 75,190,453.34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1.股东投入资本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3.其他(四)利润分配7,519,045.33 -7,519,045.331.提取盈余公积7,519,045.33 -7,519,045.332.股东的分配3.其他(五)股东权益内部结转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4.其他四、本年年末余额157,800,000.00 27,731,562.18 13,931,440.17 125,382,961.58 324,845,963.93 法定代表人:王嘉民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荫成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亚萍重要提示:本财务报表附注是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20101104

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20101104

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20101104第一篇: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20101104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2010-11-4各创业板上市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上市公司应当进一步强化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相关法规的培训,督促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二、上市公司应当根据其发展战略,按照《管理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适合本公司特点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制度。

三、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以上承诺。

四、上市公司应当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根据上述规定修改《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签署修订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按本所规定的途径和方式提交重新签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的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

五、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委托上市公司向本所申报离职信息。

兴民钢圈: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兴民钢圈: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2)汇所审字第6-005号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民钢圈”)201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兴民钢圈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兴民钢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我们认为,兴民钢圈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1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报告仅供兴民钢圈2011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兴民钢圈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晖中国注册会计师:王伦刚中国·青岛市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内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疏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查阅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了解内部控制工作成效后,对公司内控制度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出具了《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报告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兴民智通多番跨界难及预期

兴民智通多番跨界难及预期

出现,会减少了HDD数量的需求。

据乐通股份披露的数据,2016年至2018年上半年,PCPL实现营业收入5.01亿美元、5.01亿美元、3.01亿美元,净利润为1303.9万美元、4135.1万美元、2534.9万美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其账面净资产2.59亿美元。

据兴民智通披露的数据,PCPL2019年、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20亿美元、5.08亿美元,净利润为-2.20亿美元、1203万美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其账面净资产为1.71亿美元。

不难看出,过去几年,PCPL的营业收入几乎没有增长,而净利润却一落千丈,甚至一度巨亏。

HDD总容量快速增长无法使得PCPL在营业收入取得进步,更无法阻挡业绩崩盘。

HDD出货量也远没有预计的那样乐观。

Trendfocus 公司公布了2020年全球HDD硬盘发货量,同比下降18%,尽管企业市场需求稳步增长。

所以,兴民智通以HDD总容量快速增长作为行业前景分析的意义不大。

跨界豪赌按照兴民智通上市后几次募集资金投向来计算,这些项目加起来,如果全部达到预期的话,每年可以新增超过50亿元营业收入及新增超过5亿元净利润。

兴民智通上市前(2009年)营业收入10.68亿元,上市后最多的一年2018年也不过18.90亿元;2009年净利润7831.24万元,上市后最多的一年2011年也不过1.18亿元。

上市后,兴民智通的年均营业收入14.61亿元,年均净利润-614.64万元、年均扣非净利润-1715.82万元。

融资几十亿元,换来的只不过是亏损又亏损。

公司于2015年开始跨界。

先是“车联网”和“大数据服务”。

2015年10月,兴民智通以2.82亿元收购并增资方式取得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英泰斯特”)51%股权,得到2015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达到9000万元的业绩承诺。

本次收购溢价2.48亿元计入商誉。

兴民钢圈: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1-05-12

兴民钢圈: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1-05-12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11]072号致: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从业办法》)及贵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所指派律师出席贵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根据《证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和《从业办法》的相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一)本次会议的召集经核查,贵公司本次会议由2011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贵公司董事会已于2011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此外,贵公司于2011年4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一名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并于2011年5月3日在上述媒体刊登了《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示性公告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2011年5月6日,贵公司于上述媒体刊登了《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贵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会议召开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

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建议

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建议

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建议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运行十多年,对我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上市公司行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制度实践过程中,也出现了独立董事缺乏“独立性”、独立董事与监事会职能冲突、独立董事选任机制不科学、独立董事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务的法律保障不够健全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对其进一步健全完善。

标签:独立董事制度;独立性;完善独立董事指具有完全独立意志,代表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成员。

2001年8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正式确立。

此后,我国又先后颁布系列政策法规,对独立董事相关制度做了进一步规范。

独立董事制度的实施,对我国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上市公司行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制度实践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从企业微观主体角度层面来说,改革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是进一步健全企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和途径,笔者拟结合近年来我国独立董事制度运行的情况,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

1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目前,我国独立董事制度运行中出现独立董事不独立,出现所谓的“花瓶董事”、“人情董事”等现象,独立董事没有起到应有的制衡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独立董事不独立性。

“独立性”是独立董事最本质的特点,也是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前提和保证。

但目前我国的独立董事难以保持应有的独立性,表现在:一是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法律界定方面,《指导意见》只是规定“为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但是对于该人员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咨询公司、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其他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则没有限制,同时,公司的客户或供应商、与公司的客户或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人员、与公司之间存在重大业务和合同关系的人员等并没有列入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名单中。

兴民智通: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兴民智通: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相关材料,认为公司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有《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高赫男先生担任总经理,同意聘任杜娟女士、胡诚先生、邹方凯先生、崔常晟先生、宋晓刚先生和周志军先生担任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宋晓刚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周志军先生担任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王典洪、程名望、潘红波
2020年6月1日。

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制度什么是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制度(Independent Director System)是一种企业内部监督机制,旨在确保公司的治理能够独立、公正地运作。

独立董事是指在公司董事中,与公司不具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并且能够独立地行使董事职权的人。

独立董事制度是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普遍推行的企业治理制度,其目的是减少公司内部职权滥用、减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进一步保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监督公司的决策和运营,防范公司内部腐败行为;2.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帮助公司决策;3.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4.监督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确保公司人员行为符合道德和法律标准;5.参与并监督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

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发挥了一种独立、公正的监督作用,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独立董事的条件独立董事在担任职位之前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以确保其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

一般来说,以下条件是必须满足的:1.不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管理人员存在利益关系;2.在过去三年内不曾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管理人员所经营的公司中工作过;3.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管理人员提供贷款、担保或者其他非经营关系财务支持;4.无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判断能力和公正执行董事职责的情形。

通过满足上述条件,独立董事能够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对公司的治理进行有效监督。

独立董事制度的优势独立董事制度的实施,对于企业和投资者来说都有重要的意义。

以下是独立董事制度的优势:1.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独立董事制度能够通过独立的监督和咨询,保证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的运营更加科学和规范,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2.保护股东和投资者权益:独立董事作为股东和投资者的代表,能够有效监督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

兴民钢圈: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张书林) 2011-02-25

兴民钢圈: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张书林) 2011-02-25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声明人张书林,作为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10 年3月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规定的应披露信息以及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一)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 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负责人;(三)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四) 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五)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五条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一) 公平原则。

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同等的知情权,在同等条件下获取相同的信息,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不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漏。

(二) 真实原则。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以客观事实或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做到文字准确,不作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真实反映客观情况。

兴民钢圈:总经理工作细则(2010年3月) 2010-03-19

兴民钢圈:总经理工作细则(2010年3月) 2010-03-19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10年3月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促进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的义务。

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高级管理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以保证:(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三)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四)接受董事会、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条本工作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四条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工作细则执行。

第二章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第五条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1第六条公司总经理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二)具有较丰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三)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四)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验,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五)诚信勤勉,清正廉洁;(六)年富力强,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2(七)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八)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制度一、独立董事的定义(一)概念独立董事,又称为外部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证监会对独立董事的定义是:“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它职务,并与其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性质独立董事独立于公司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以及那些有可能影响他们作出独立判断的事务之外,不能与公司有任何影响其客观、独立地做出判断的关系,在公司战略、运作、资源、经营标准以及一些重大问题上做出自己独立的判断。

(三)特点1、独立性独立董事的最大特点是其独立性。

所谓“独立”,是指独立董事必须在人格、经济利益、产生程序、行权等方面独立,不受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限制。

2、公正性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应公正地对待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之间的利益,重点在于维护中小股东等弱视群体的利益。

3、专业性是指独立董事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能够凭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的董事和经理以及有关问题独立地做出判断和发表有价值的意见。

二、我国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的原因与目的(一)从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解析我国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的原因1、股权分布不合理,一股独大问题严重。

我国上市公司大多是由原来的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因而股权比较集中,一股独大问题严重。

由于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来决定,实际上大股东又控制整个股东大会的运作,在这种股权结构下,董事、经理层的决策实际上掌握在大股东的手上,“大股东通过控制董事会及经理层,使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关联交易,将上市公司的利益输送到控股股东本身名下,而且大股东也利用上市公司的名义、资产以及通过贷款将经营风险转嫁到上市公司中。

”这种“内部人控制”的失控,最终损害的将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在这种状况之下,独立董事的建立显得尤其重要。

由于独立董事与所受聘的公司及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而且独立董事对各项重大事项具有发表独立意见的权利,在“一股独大”的状态下,独立董事制度的主要监督职能就是监督大股东下的“内部人”,这就防止他们把持公司经营权,致使公司权利结构失衡,从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兴民钢圈: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10-08-09

兴民钢圈: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10-08-09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Xingmin Wheel Co.,LTD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证券简称:兴民钢圈证券代码:0023552010年8月9日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06月30日单位:元期末余额年初余额项目合并母公司合并母公司流动资产:货币资金569,499,592.00560,686,074.28189,866,380.36 178,410,144.28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71,737,961.5970,342,881.9942,222,382.93 40,222,382.93应收账款74,120,766.1066,959,488.2358,329,557.39 53,074,138.33预付款项62,725,644.7152,837,632.2154,658,030.25 46,422,846.97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988,284.75988,284.751,197,239.05 1,197,239.0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存货314,221,819.77311,057,435.54165,105,391.16 154,086,614.3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合计1,093,294,068.921,062,871,797.00511,378,981.14 473,413,365.89非流动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3,590,000.0017,009,967.873,551,408.00 16,971,375.87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136,414,238.49122,224,620.62145,948,354.12 130,543,018.21在建工程309,381,782.28309,381,782.28136,408,997.06 136,408,997.06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21,651,542.8121,651,542.8121,915,250.01 21,915,250.01开发支出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1,265,333.301,171,105.961,041,314.68 972,164.43其他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合计472,302,896.88471,439,019.54308,865,323.87 306,810,805.58资产总计1,565,596,965.801,534,310,816.54820,244,305.01 780,224,171.47流动负债:短期借款2,700,000.002,700,000.0062,700,000.00 62,700,000.00向中央银行借款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拆入资金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220,000,000.00220,000,000.00200,000,000.00 180,000,000.00应付账款180,537,973.14168,116,730.55105,985,609.94 103,312,210.06预收款项12,146,501.2512,135,352.4314,441,087.90 14,435,253.12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应付职工薪酬7,596,880.037,267,028.755,882,644.72 5,750,020.18应交税费11,653,446.5711,386,214.137,793,488.74 7,655,286.43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6,562,490.8558,137,602.7283,775.38 51,525,437.75应付分保账款保险合同准备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0,000,000.0030,000,000.00其他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合计441,197,291.84479,742,928.58426,886,606.68 455,378,207.54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合计负债合计441,197,291.84479,742,928.58426,886,606.68 455,378,207.54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实收资本(或股本)210,400,000.00210,400,000.00157,800,000.00 157,800,000.00资本公积681,586,862.18681,586,862.1827,731,562.18 27,731,562.18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13,931,440.1713,931,440.1713,931,440.17 13,931,440.17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186,828,836.37148,649,585.61162,744,044.36 125,382,961.58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92,747,138.721,054,567,887.96362,207,046.71 324,845,963.93少数股东权益31,652,535.240.0031,150,651.62 0.00所有者权益合计1,124,399,673.961,054,567,887.96393,357,698.33 324,845,963.93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565,596,965.801,534,310,816.54820,244,305.01 780,224,171.47法定代表人:王嘉民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荫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亚萍利润表编制单位: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6月单位:元本期金额上期金额项目合并母公司合并母公司一、营业总收入675,315,990.78654,681,422.67474,260,728.76 439,761,983.25其中:营业收入675,315,990.78654,681,422.67474,260,728.76 439,761,983.25利息收入已赚保费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二、营业总成本610,098,876.39591,224,576.39423,623,485.64 392,727,372.21其中:营业成本572,273,320.95554,036,185.52404,683,561.54 374,222,563.37利息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退保金赔付支出净额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保单红利支出分保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1,395,560.681,395,560.68718,478.57 718,478.57销售费用24,273,009.7824,190,309.7010,099,586.58 10,026,077.93管理费用10,592,716.0210,133,792.737,718,725.64 7,227,571.42财务费用668,194.49672,961.652,322,630.49 2,145,563.21资产减值损失896,074.47795,766.11-1,919,497.18 -1,612,882.29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投资收益(损失以“-”38,598.5638,598.5642,416.00 42,416.00号填列)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汇兑收益(损失以“-”号-341,850.37-341,651.06-66,963.81 -67,234.00填列)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64,913,862.5863,153,793.7850,612,695.31 47,009,793.04填列)加:营业外收入126,038.74126,038.7418,331.32 18,331.32减:营业外支出9,200.009,200.00116,659.31 116,659.31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65,030,701.3263,270,632.5250,514,367.32 46,911,465.05”号填列)减:所得税费用16,248,025.6915,808,008.4912,193,407.45 11,742,981.37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48,782,675.6347,462,624.0338,320,959.87 35,168,483.68填列)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48,280,792.0147,462,624.0337,122,388.42 35,168,483.68利润少数股东损益501,883.620.001,198,571.45 0.00六、每股收益:(一)基本每股收益0.250.250.24 0.22(二)稀释每股收益0.250.250.24 0.22七、其他综合收益八、综合收益总额48,782,675.6347,462,624.0338,320,959.87 35,168,483.6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48,280,792.0147,462,624.0337,122,388.42 35,168,483.68合收益总额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501,883.620.001,198,571.45 0.00益总额法定代表人:王嘉民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荫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亚萍现金流量表编制单位: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6月单位:元本期金额上期金额项目合并母公司合并母公司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326,788,430.21313,994,606.85292,872,278.19 279,531,297.19收到的现金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拆入资金净增加额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收到的税费返还6,417,999.286,417,999.281,987,294.60 1,987,294.60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8,892,112.718,885,369.551,080,400.05 904,101.65有关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入342,098,542.20329,297,975.68295,939,972.84 282,422,693.44小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294,693,240.04280,662,883.35199,954,136.92 176,519,108.35支付的现金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31,202,122.6530,590,676.9918,332,560.98 17,702,286.98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17,658,721.1416,946,644.4414,226,770.15 13,718,882.45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13,854,616.0313,765,210.205,137,775.62 40,816,274.82有关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57,408,699.86341,965,414.98237,651,243.67 248,756,552.6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310,157.66-12,667,439.3058,288,729.17 33,666,140.84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56 6.5621,208.00 21,208.0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3,000.0033,000.00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56 6.5654,208.00 54,208.00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98,906,406.57198,906,406.5720,031,382.50 20,031,382.50投资支付的现金质押贷款净增加额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8,906,406.57198,906,406.5720,031,382.50 20,031,382.5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8,906,400.01-198,906,400.01-19,977,174.50 -19,977,174.50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06,455,300.00706,455,300.00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6,700,000.0060,000,000.00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267,300.0010,267,300.00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16,722,600.00716,722,600.0066,700,000.00 60,000,000.0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90,000,000.0090,000,000.0080,300,000.00 38,600,000.0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6,043,361.5026,043,361.502,680,387.31 2,538,903.65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6,829,469.196,829,469.19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122,872,830.69122,872,830.6982,980,387.31 41,138,903.65小计筹资活动产生的593,849,769.31593,849,769.31-16,280,387.31 18,861,096.35现金流量净额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379,633,211.64382,275,930.0022,031,167.36 32,550,062.69增加额加:期初现金及现金189,866,380.36178,410,144.2885,055,672.62 68,053,358.47等价物余额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569,499,592.00560,686,074.28107,086,839.98 100,603,421.16物余额法定代表人:王嘉民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荫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亚萍9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编制单位: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2010半年度 单位:元本期金额上年金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其他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一、上年年末余额157,800,000.0027,731,562.1813,931,440.17162,744,044.3631,150,651.62393,357,698.33157,800,000.0027,731,562.186,412,394.8491,950,681.2029,235,570.38 313,130,208.60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二、本年年初余额157,800,000.0027,731,562.1813,931,440.17162,744,044.3631,150,651.62393,357,698.33 157,800,000.0027,731,562.186,412,394.8491,950,681.2029,235,570.38 313,130,208.60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52,600,000.00653,855,300.0024,084,792.01501,883.62731,041,975.63 7,519,045.3370,793,363.161,915,081.24 80,227,489.73 (一)净利润48,280,792.01501,883.6248,782,675.63 78,312,408.491,915,081.24 80,227,489.73 (二)其他综合收益10上述(一)和(二)小计48,280,792.01501,883.6248,782,675.63 78,312,408.491,915,081.2480,227,489.73(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52,600,000.00653,855,300.00706,455,300.001.所有者投入资本52,600,000.00653,855,300.00 706,455,300.00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四)利润分配-24,196,000.00-24,196,000.007,519,045.33-7,519,045.331.提取盈余公积7,519,045.33-7,519,045.33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4,196,000.00-24,196,000.00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4.其他(六)专项储备1.本期提取2.本期使用四、本期期末余额210,400,000.00681,586,862.1813,931,440.17186,828,836.3731,652,535.241,124,399,673.96157,800,000.0027,731,562.1813,931,440.17162,744,044.3631,150,651.62393,357,698.33法定代表人:王嘉民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荫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亚萍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编制单位: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2010半年度单位:元本期金额上年金额项目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上年年末余额157,800,000.0027,731,562.1813,931,440.17125,382,961.58324,845,963.93157,800,000.027,731,562.186,412,394.8457,711,553.57249,655,510.59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二、本年年初余额157,800,000.0027,731,562.1813,931,440.17125,382,961.58324,845,963.93157,800,000.027,731,562.186,412,394.8457,711,553.57249,655,510.59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2,600,000.00653,855,300.0023,266,624.03729,721,924.037,519,045.3367,671,408.0175,190,453.34(一)净利润47,462,624.0347,462,624.0375,190,453.3475,190,453.34(二)其他综合收益上述(一)和(二)小计47,462,624.0347,462,624.0375,190,453.3475,190,453.34(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52,600,000.00653,855,300.00706,455,300.001.所有者投入资本52,600,000.00653,855,300.00706,455,300.00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3.其他(四)利润分配-24,196,000.00-24,196,000.007,519,045.33-7,519,045.331.提取盈余公积7,519,045.33-7,519,045.33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4,196,000.00-24,196,000.004.其他(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4.其他(六)专项储备1.本期提取2.本期使用四、本期期末余额210,400,000.00681,586,862.1813,931,440.17148,649,585.611,054,567,887.96157,800,000.027,731,562.1813,931,440.17125,382,961.58324,845,963.93法定代表人:王嘉民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刘荫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亚萍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一、公司基本情况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前身为始建于1999年的山东龙口车轮有限公司,并于2002年5月21日更名为山东龙口兴民车轮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完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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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完善研究昝文华(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511300)摘㊀要:独立董事制度作为现代公司治理中防止大股东和高管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重要控制制度,本应该促进上市公司的发展,然而最近的康美财务造假案中独立董事职责 缺位 ,以及后续对该公司独立董事的连带责任处罚所引发的众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辞职事件,不得不让我们重新思考我国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的有效性㊂本文基于康美事件,分析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思考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的对策建议㊂提出建立独立董事准入制度和人才市场,设立独立董事管理协会,完善独立董事薪酬制度,强化知情权㊁组织独立董事定期学习和业务沟通㊂关键词:独立董事;制度完善;连带责任中图分类号:D9㊀㊀㊀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㊀㊀㊀㊀㊀doi:10.19311/ki.1672-3198.2022.22.0740㊀引言独立董事制度起源于美国㊂2001年以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必须创建独立董事制度,以健全企业的管理架构并促进企业的运营㊂作为舶来品,最初的设计目的是为了弥补中国传统上市公司管理中内部监督机制的不健全㊂防止大股东借助权利之便为了自身利益而侵害公司和小股东的利益,所以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就是独立董事的主要职责,同时协助董事会合理决策,监督上市公司规范经营㊂但是,自从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确立以后, 花瓶董事 情面董事 的标签一直形影不离㊂甚至坊间调侃,所谓独立董事就是对外 独立 对内 懂事 ㊂据上海证券市场报所发布的首份全国独立董事调查的结果显示,不管在个人主体行权意愿或者客观的行权环境条件等方面,全国独立董事的成绩均无法尽如人意,只是个别的独立董事敢于发表意见㊂我国的各类上市公司的实践表明,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并没有起到有效的作用,反而有些甚至影响了公司的内部控制㊂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中独立董事职责 缺位 ,诉讼判决首次判处独立董事承担上亿元的连带赔偿责任㊂此判决一出,众多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纷纷递交辞呈㊂面对这种局面,不得不让我们重新思考我国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的有效性,独立董事制度能达到最初的目的吗?我们也应该从康美药业的事件中深刻反思㊂1㊀康美事件简介曾经的康美药业由于收益率较高且拥有很大的长期投资价值,一度成为中国医药领域的 白马股 ㊂然而,惊动全国的 300亿货币资金消失了 ,让康美药业一夜之间 沦陷 ㊂2018年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发现康美药业财务报告涉及虚假描述等严重违法行为㊂2019年5月,中国证监会报告确定其存在财务造假,康美药业也因此带上了 ∗ST ㊂2020年12月31日,11名投资者就康美药业虚假陈述向广州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2021年4月16日,广州中央法院宣布该案已移送特别代表审理;2021年7月22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集体诉讼特别代表人申报债权㊂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成为集体诉讼的首起案件,涉及投资者人数超过5万人,且以中小股东为主㊂2021年11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裁决:康美药业需向投资者赔偿24.59亿元的经济损失,5名独立董事承担5%-10%的连带赔偿责任,合计约3.68亿元㊂而该五人担任独董期间从康美药业取得的总报酬不过几十万元,除江镇平以外,其他四名均是著名大学教授,税后工资也就十多万元㊂尤其是郭崇慧和张平,于2018年5月被选为康美药业独董,仅在2018年半年报上签字;仅上任三个多月,签了一个名字就背负上了上亿元的连带赔偿责任㊂虽然证券监管部门处罚造假行为的做法赢得了广大投资者的赞扬,但是从独立董事的角度上来看,领较少的薪水却要承担如此大的责任,因此判决引发了 独董离职热 ㊂康美药业一案令市场重新审视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承担的巨额罚款绝不能单纯地认为是个人品质㊁专业能力问题,而应该究其独立董事制度的根本,其制度的不健全有很大的责任㊂2㊀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2.1㊀独立董事缺乏独立性独立性是独立董事最重要的特征,需客观独立地对公司的战略㊁运营㊁运营标准及主要问题做出判断㊂但是按照目前上市公司的架构,独立董事由董事会选出,董事会由各大小股东组成,而大股东在董事会所占席位具有明显优势;其次,独立董事的工资与薪酬标准首先由董事会提出,然后由股东大会讨论和批准㊂这也表明了独立董事的选拔㊁薪酬和待遇将全部受大股东支配㊂所以,在这样的股权治理结构下,特别是 一股独大 的企业,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会大大减弱, 名独实不独 的现象也将更加难以实现独立董事制度设置的主要目的㊂2.2㊀独立董事选聘体系不健全我国相关制度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而A股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超过30%,在股东大会平均参会比例不足50%的情况下,独立董事选聘几乎完全掌握在大股东手中,独立董事监督关键人的职能很大程度上只能流于形式㊂另外,很多公司独立董事人选都偏向于大学退休教授㊂第一,大学退休教授较适合中国独董的任职要求,即教师不参加大企业运营管理工作,并掌握了相应的知识㊂第二,大学教授拥有一定社会地位㊁社会声望,能够增加企业的社会知名度㊂但是,一些大学教授兼职的独董极少接触大企业,公司经营管理经验也不足,对公司中不合规的风险也不敏感;他们无法有效监督公司管理问题,因㊃081㊃Copyright©博看网. All Rights Reserved.此大多沦为 花瓶董事 ㊂2.3㊀独立董事工作时间少我国独立董事主要由高校学者㊁中介机构人员和其他公司的高管兼职,作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人士,本职工作也很忙碌㊂据统计,上市公司中在外单位兼任2个及以上职务的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为55.4%,有15.7%的独立董事拥有5项及以上外部兼职㊂一年中独立董事去上市公司工作的时间寥寥几天而已㊂现代科技的进步和行业竞争的加剧使得公司的业务日趋专业化和复杂化,让一年只贡献几天时间的人来对上市公司庞大复杂的业务和经营状况,巨额资产等进行监督和决策,是勉为其难的事㊂2.4㊀独立董事责权利不对等根据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数据来看,我国独立董事的平均薪酬在8万元左右,考虑到缴纳综合性税收后的实得薪酬在5-6万元左右,这一薪酬水平对于较高专业素质的专家而言已经缺乏足够的吸引力㊂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报酬水平与需要付出的时间㊁精力以及可能承担的声誉成本不相匹配,履职激励显然不足㊂康美药业案中强行将独立董事和公司内部董监高的责任拉平,对独立董事 从重判决 ,用这种方式来威慑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不但不会推动独立董事制度的良性运作,反而会对尚处于探索阶段的独立董事制度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㊂权㊁责㊁利的严重不对等,最终会导致公司治理建设的滞后㊂毕竟在市场经济下,既要 马儿不吃草 ,又要 马儿跑得快 ,还要时不时 鞭打马儿 的好事是脱离实际的愿望㊂康美药业案判决出台后短短一周内,几十家上市公司独董集中辞职 大逃亡 就是明证㊂2.5㊀独立董事获取信息受限独立董事的履职效率依赖于其获取的信息多少和质量㊂作为外部人,独立董事在公司中往往处于信息劣势的地位,需要依赖于作为公司内部人士的其他董事和高管的解释㊁意见和结论㊂公司关键人通常决定了董事会的议程和可以获取的信息,如果传递给独立董事的信息存在瑕疵或歪曲,其也难以及时发现并做出准确的决策㊂客观地来说,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如果连专业的审计师都无法发现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又如何期望独立董事能察觉和揭露欺诈行为呢?3㊀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构建和完善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不仅要履行监督和管理义务,还必须避免与公司㊁大股东和管理层有直接的经济关系,同时获得适当的报酬,勤勉尽责㊂为了确保这种绝对独立性,维护整个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就必须在独立董事制度的各个阶段进行优化和调整㊂3.1㊀完善独立董事选任制度3.1.1㊀ 关键人 控制企业中独立董事不少于1/2所谓 关键人 控制,是指控股股东有能力选举(委派)董事会中的多数董事甚至全部董事,形成大股东控制董事会模式;或者在部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和股权分散的上市公司中,公司经营管理层控制了董事会,形成 内部人 控制董事会模式㊂独立董事要在董事会内部形成一股能与关键人相抗衡的力量,对关键人有效制衡,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人数占比要达到二分之一,增强其话语权和监督力㊂3.1.2㊀设置独董人才市场和专业提名机构首先,证监会或第三方设置独董人才市场,建立独董准入资格和管理协会,并公开所有上市公司现任的独立董事履历信息,独董履职评价和信用状况㊂这样,使人才选拔程序㊁履职情况以及监管更加透明化和可视化,从而建立起独立董事的信任机制;还可以防止一些人超越能力的任职,发生因为精力或能力不够而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情形㊂其次,证监会或第三方设置专业提名机构,针对国有控制企业㊁家族企业㊁无实质控制人企业进行独立董事提名,使独立董事的提名权脱离 关键人 的直接控制㊂让全国独立董事的提名过程比较公开透明化,让每位投资者都知道候选人,保护自己的利益,其次可以防止大股东与独立董事同流合污㊂3.1.3㊀增强少数股东对独董选任的话语权我国现行累积投票制可以改善少数股东的投票权,提高其选举董事的能力㊂赋予合计持股达到一定比例的股东直接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并结合累积投票制增强中小股东对董事提名和选举影响力㊂其次,许可少数股东向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选任的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人来自该候选名单㊂3.2㊀完善独立董事薪酬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包含着内在的矛盾和冲突㊂独立董事越独立,他就越缺乏激励和动力去履职;越有激励和动力,他就越不独立㊂因此,报酬激励越多,独董可能越难独立;但报酬激励太少,独董可能不勤勉㊂因此,独立董事的薪酬制度应根据公司股权结构㊁规模㊁业务复杂度㊁整体风险等因素来制订一个基本标准㊂3.2.1㊀适当提高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在独立董事相关法律责任能够实质性豁免的前提下,可以匹配 低风险-低报酬 的原则㊂但针对康美药业这类一股独大的企业,独立董事履职风险较大,开展工作难度也较大,可适当增加独立董事报酬,吸引更多专业素质高㊁责任感强的独立董事,匹配 高风险-高报酬 原则㊂3.2.2㊀第三方发放独立董事薪酬为了增强独立董事的经济独立性,其薪酬可由第三方设立的独董提名机构统筹支付,并对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进行评价㊂其资金来源于上市公司按照公司规模业绩等缴纳的独董基金㊂3.3㊀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指导意见“中载明的独立董事的职权范围比较宽泛,除了应当具有依法规定的一般董事会的职责以外,尚有一些特别的职能,包括关联交易的管理规范㊁对企业的重要决定提出独立建议㊁就管理企业的重要人员㊁薪酬问题提出独立判断观点㊁为董事会制作专门化的智力支撑,以及通过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有效增强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㊂从现实出发,当前阶段独立董事的职能定位应重点放在制约大股东利用控制权获取私人收益方面,如不公允的关联交易㊁对外违规担保㊁资金占用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㊂同时,淡化证券法语境下独立董事的职责,不应将审查和发现虚假陈述的重任不切实际地赋予独立董事,这一职能更多地应由中介机构和作为内部人的公司监事予以承担㊂㊃181㊃Copyright©博看网. All Rights Reserved.作者简介:程莉(1989-)女,汉族,山西朔州人,本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㊂3.4㊀强化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提高独立董事对企业管理状况的认识,可设置重要部门定期汇报制度㊂例如,公司的财务和法务部门都必须就公司近期出现的重大问题单独向独立董事报告,并做好报告记录存档㊂独立董事定期与上市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讨论,并无需向董事会报告㊂4㊀结束语在我国上市公司管理过程中,针对独立董事制度存在或可能出现的问题与矛盾,唯有根据我国制度的基本特征和现实状况,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举措,才能不断完善其制度㊂透过独立董事人才市场的建设,有效推动独立董事职业化㊁市场化实施进度;透过独立董事准入制度和管理协会的设立,为独立董事制度发展提供实力与素质保障;透过独立董事薪酬制度的完善,为独立董事制度的有效实施提供动力保障;透过强化知情权的措施,为独立董事获取重要信息创造了便利,进而实质性地维护了独立董事获取重要信息的权利㊂最后,还需要有计划地组织独立董事开展相关学习与训练活动,并定期组织独立董事开展业务沟通,提升独立董事的履职成效,并推动董事会决策有效性的进一步提升㊂参考文献[1]李峰.从康美药业案看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改革[J ].中国改革,2022,(1):67-69.[2]张敦力,王沁文. 包庇 抑或 蒙蔽 由上市公司财务欺诈反观独立董事问责之困[J ].财会月刊,2022,(4):16-22.[3]汪青松,罗娜.独董独立性谜题与机制独立性再造[J ].证券市场导报,2022,(03):43-51.[4]徐晋,王新,曾路遥,等.多席位独立董事薪酬制度的履职效应分析[J ].财经科学,2021,(04):118-132.[5]谭雪,李婧萱,吴昊洲,等.独立董事投票制度的反思与改进 基于独立董事投票的分析[J ].经济体制改革,2021,(02):187-193.[6]刘纪鹏,冀泽玉.独董制度引发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思考[J ].中国经济评论,2021,(11).基于风险控制的合同审核管理研究程㊀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北京100032)摘㊀要:随着时代的发展,企业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带动作用更强,合同管理工作的压力也更大,尤其是在实际的企业管理中,可能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出现较多的合同审核问题,越来越多的对外贸易也带动了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运行㊂当下,企业经营通常会涉及各种合同,怎样做好合同的审核与管理工作,规避合同风险的发生是企业长期面临的一个问题,这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㊂在企业经营结构不断完善的背景下,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得以有效提升,与此同时企业经营管理中逐渐暴露出了一些问题,这对企业的创新发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阻碍㊂在企业合同审核管理中,可能因为部分风险的影响导致企业面临严重损失,最终导致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处于劣势地位㊂因此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到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以风险控制为目的加强对合同的审核与管理,合理预防和控制风险对企业发展造成的影响㊂对此,本文主要分析了合同审核管理在企业风险控制中的重要性,并对风险控制下企业合同审核管理的现状进行了分析,结合企业合同审核管理现存的问题,分析风险控制下优化企业合同审核管理工作的策略㊂关键词:风险控制;合同审核管理;企业中图分类号:D9㊀㊀㊀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㊀㊀㊀㊀㊀doi:10.19311/ki.1672-3198.2022.22.0751㊀合同审核概述合同审核主要是签订合同之前,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企业规章制度要求,针对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或其他缺陷提出增删㊁修改㊁调整等方面的意见㊂从广义上讲,合同审核需要从企业内部入手,结合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要求,实现对合同及相关内容的审核;从狭义上讲,合同审核是企业法律部门站在法律角度对合同内容的有效性㊁合法性进行审核㊂合同审核的目的,首先是需要保证合同合法有效,帮助企业规避因合同违法导致的合同无效的风险;避免在合同内容出现文字颠倒㊁错误㊁内容表述不明的情况下存在的不确定风险;避免在合作对象不具备履约能力的情况下导致其无法履行合同等风险的存在㊂合同审核是一种保障合同质量的手段,可以保证合同顺利进行,有助于巧妙化解合同履行期间存在的纠纷问题㊂合同审核主要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实现对合同内容㊁格式的审核,要审核合同是否有效,考察合同内容与企业的期待水平存在的差距㊂在实际审核的过程中,企业应当充分考虑法律后果概念,避免在审查的过程中出现差错导致严重法律后果发生㊂2㊀合同审核管理的重要性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合同是重要的民事行为之一,对于税务机关来说,合同是税务检查过程中证明纳税人之间真实经济业务的重要原始证据之一㊂企业在发生经济业务时,不仅要看企业的会计核算或实际经营是如何进行的,还要看企业签订的合同是否符合税法的要求,以确定该业务是否纳税,按照什么标准纳税㊂企业在签订经济合同的过程中,一定要提前防范涉税风险,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㊂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要想提高自身运营水㊃281㊃Copyright ©博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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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10年3月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5 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当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二) 具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性;(三) 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四)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五) 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一) 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三)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四) 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五) 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六)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七) 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

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披露上述内容。

第十二条 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应将被提名人的有关材料同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董事会对被提名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同时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

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持有异议的被提名人,不能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可以作为本公司董事候选人。

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事会应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的投票选举(一) 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表决办法与公司选举其他董事的投票办法相同。

(二)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时,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人应回避表决。

具体回避表决办法如下:1、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在董事会表决时,提名董事回避表决;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提名董事本人以及与其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2、由监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监事会表决时,提名监事回避,股东大会表决时,提名监事本人以及与其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3、对股东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该提名股东及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第十五条 对于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或能力、未能独立履行职责、或未能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独立董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对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

被质疑的独立董事应及时解释质疑事项并予以披露。

公司董事会应在收到相关质疑或罢免提议后及时召开专项会议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予以披露。

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除出现上述情况及《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外,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被免职。

提前免职的,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披露,被免职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免职理由不当的,可以作出公开的声明。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

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

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规定人数时,在改选的独立董事就任前,该独立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履行职务。

董事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改选独立董事,逾期不召开股东大会的,独立董事可以不再履行职务。

第四章 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第十七条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拥有以下特别职权:(一) 重大关联交易(指本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本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二) 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三) 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四)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五)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六) 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第五章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第十八条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一) 重大关联交易(指本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0万元或高于本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该事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能提交股东大会讨论);(二) 提名、任免董事;(三) 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四)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五) 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六)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七) 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八)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九) 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十)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十一)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理由。

第二十条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存在下列情形时,应积极主动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必要时应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调查:(一) 重要事项未按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二) 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三) 公开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 其他涉嫌违法违规或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如有关事项属于需要披露的事项,公司应当依法将独立董事的意见予以披露。

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披露。

第二十二条 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独立董事每年应保证不少于十天的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

第二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独立董事应当发表公开声明:(一) 被公司免职,本人认为免职理由不当的;(二) 由于公司存在妨碍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的情形,致使独立董事辞职的;(三) 董事会会议材料不充分时,两名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要求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相关事项的提议未被采纳的;(四) 对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向董事会报告后,董事会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五) 严重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 上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三)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四) 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如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第二十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通过《独立董事工作笔录》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书面记载。

第六章 独立董事的工作条件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以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一) 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

当两名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5年;(二) 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如介绍情况、提供材料等。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提案及书面说明应当公告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办理公告事宜;(三)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四)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五) 独立董事由公司给付津贴,并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津贴的标准应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含本数,“高于”、“超过”不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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