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与版权的区别有哪些
著作权与版权的区别有哪些
著作权与版权的区别有哪些版权与著作权是否意思真的是相同的,也许很多人会存在疑问,特别是接触到著作权比较多的人,那么你知道著作权与版权的区别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著作权与版权的区别有哪些基于上文笔者对著作权概念的界定,立足社会实践,笔者认为版权与著作权有五点明显区别:(一)主体不同。
从狭义上看,版权是指出版者权,其主体是出版者。
在中国,出版业被当作意识形态的重要领地长期为国家专营,由国有的出版机构(出版社或出版公司)具体运作。
所以,在我国版权的主体只能是国有出版机构,自然人不能成为版权的主体。
而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作者。
客观上,只有自然人是作品的唯一事实作者,自然人以外的其他社会组织和民事主体;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才能被视为“法定作者”。
(二)客体不同。
出版者权的客体为书刊及音像出版物。
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著作权法保护的只是作品,而非作品的载体,因为作品载体可以有许多种,而作品本身只能是一个。
(三)形成机制不同。
(四)内容不同。
以我国为例,出版者对其出版作品享有的版权,包括专有出版权、版本权、出版作品的形式和内容的修改权、删除权。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
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出版权、发行权、复制权、演绎权、翻译权、演绎权)、传播权(表演权、播放权、展示权、朗诵权)等权利。
(五)期限不同。
在我国,出版者对作者授权出版的作品享有一定时限的专有出版权。
时限长短由出版人与著作权人协商签约产生,并规定合同有效期限不超过10年。
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一般不受限制,其中某些内容具有一身专属性的权利理应受到永久的保护。
对于著作财产权,各国都规定了一定的时间界限,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去世后50年,截止于作者去世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
著作权(版权)业务专业培训资料
著作权(版权)业务专业培训资料一、著作权概述著作权指的是对表达形式的原创作品的权利,著作权的对象包括文学、艺术和科技作品等。
著作权是一种法定的独占权,著作权的持有人可以决定对作品进行复制、发行、演出以及其他方式的利用。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护知识创造者的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
二、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1. 著作权保护的原则著作权保护的基本原则是以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为主,而不是保护作品所包含的思想、发现、理论等。
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主要是包括作品的表达形式、作品所体现的思想、观点和学术、科研成果以及作品的结构、内容等。
2. 著作权的权利和限制著作权的权利主要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然而,著作权并不是绝对的权利,它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如公共利益、社会道德风尚以及他人合法权益等。
3. 著作权保护的主体和作品要件著作权的主体可以是个人或者法人、其他组织。
在著作权法中要求作品满足一定的创作要件,即对于文学、艺术作品来说,应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和表现力,对于科技作品来说,则需要达到实用性、创造性和技术性的要求。
三、著作权登记及法律保护1. 著作权登记的意义和程序著作权登记是指著作权人通过向著作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取得著作权证书的合法手续。
著作权登记的意义在于为著作权人提供了便捷的法律证据,可以明确著作权的归属、内容和范围。
著作权登记的程序包括提交登记申请、审查和核准等环节。
2. 著作权的法律保护著作权在法律上获得了较为全面的保护措施,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著作权人可以对侵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同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也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侵权者将面临刑事追诉和处罚。
四、著作权的侵权及应对措施1. 著作权侵权的形式及特点著作权侵权主要表现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复制、发行、演出、放映等行为。
著作权侵权的特点是具有隐蔽性、扩散性和高技术性,给著作权人和侵权行为的监管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版权和著作权的区别
版权和著作权的区别版权和著作权是一样的吗?很多忍关于版权登记存在一定的误解,难以辨清版权与著作权的区别。
“著作权”与“版权”这两个术语从词源来看存在很大差别。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关于版权和著作权的区别。
“版权”这个词语来自英文“Copyright”,版权在我国与著作权的意思是一样的,版权其实就是指著作权人对作者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版权一开始侧重于保护的是图书印刷出版者的复制权,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版权也在进步,版权所保护的范围延伸到作者和得到授权或转让的权利人身上,逐渐形成了现有的法律框架。
我国第一部著作权法是《大清著作权律》,而其用词对学界以及之后的版权法律都有深刻的影响。
现如今,版权与著作权的区别在中国仅限于学理概念的讨论,而在实际内涵上是一致的。
“著作权”与“版权”这两个术语从词源来看存在很大差别。
“版权”(copyright)是英美法系的概念。
从其英文原词可以看出,版权的最初意思就是“复制权”,是为了阻止他人未经许可复制作品、损害作者经济利益而由法律创设的权利。
英美法系国家从未将版权看成所谓的“天赋人权”或“自然权利”,而是将它视作鼓励、刺激创作作品的公共政策的产物。
与此相适应,版权的侧重点也在于保护作者的经济权利。
作品长期以来被单纯视为作者财产,而与作者的精神、人格关系不大。
因此,版权可以像其他有形财产那样自由转让。
同时,雇员在受雇期间为了完成雇主交付的任务而创作的作品,也被视为是雇主而非雇员的财产,其版权由雇主享有。
有的英美法系国家甚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视雇主为作者。
“著作权法”是大陆法系的概念,其原意为“作者权”(author's right)。
与英美法系的版权法相比,大陆法系的著作权法将作品更多的视为作者人格的延伸和精神的反映,并非普通的财产。
因此大陆法系的著作权法更为注重保护作者的人身权利。
对著作权的转让施加较多限制,对人身权利则一般不允许转让和放弃。
知识产权法题目
名词解释:1.著作权:即版权,指作者或其它著作权人依法对其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等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2.知识产权:指人的智力的创造物,是与知识财产紧密相关的各种各样的信息的总和,它属于民事权利,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
简答题:3.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答:知识产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对象的独立性。
知识产权的对象是知识产权从权利的内容看主要是一种支配权,权利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进行全面支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
(2)产生法律效力的地域性。
包括:知识产权可分地域取得;知识产权可分地域行使。
(3)权利主体对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质的民事权利,它与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4)受法律保护的时间性。
是指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的期间及限度,包括历史时间性和法定时间性两层含义。
4.简述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答: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有:(1)民事责任: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此外,侵犯著作权还应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行政责任:著作权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形式是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
《著作权法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的形式还有给予警告、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没收侵权复制品及制作设备。
(3)刑事责任:《著作权法》没有规定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
依照《刑法》第217条、218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侵犯著作权罪。
5、简述著作权许可使用与著作权转让的差异。
答:(1)著作权许可使用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而著作权转让改变了著作权归属。
(2)著作权许可使用中被许可人的权利受到许可合同的限制没有自由的处分权;而著作权转让后受让人有处分权,不仅可以自己行使该权利,也可以将获得的权利再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3)在著作权许可使用中,一般许可中被许可人不能因被侵权而提起侵权之诉,只有专有使用权的被许可人才能;而著作权转让中,任何受让人对侵权行为均可提起侵权之诉。
版权基础知识
版权基础知识著作权又称版权,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以下是由店铺整理关于版权基础知识,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版权基础知识著作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既具有人身权性质,又具有财产权性质。
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主要是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具体来说可以表现为复制权,表演权,播放权,展览权,发行权,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权,改编权,翻译权,编辑权,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权,获得报酬权等多项权利。
其中,著作权的财产权利是可以被继承的。
公民个人创作的作品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能随意侵犯。
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而发表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是有保护期限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一位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著作权是一种权利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
它表现为:第一,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可以决定是否对他的作品进行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第二,他可以决定是否就他的作品实施某些涉及他的人格利益的行为;第三,他可以在必要时请求有关的国家机关以强制性的协助来保护或实现他的权利。
著作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
它与工业产权构成知识产权的主要内容。
在广义上,它也包括法律赋予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或出版者对其表演活动、音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或版式设计的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根据我国的著作权制度,著作权是一种包含若干特殊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混合权利,行使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往往涉及其中的人身权。
例如,作者将他的作品首次交出版社出版时,不仅是在行使出版权,往往也是在行使发表权。
著作权也是一种内容不断发展的权利。
在世界各国,著作权包含的内容并不是永远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发展和使用作品的新技术的不断产生,也在得到不断的发展和补充。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
简答题:1、简述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
答: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其具体表现为:(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由于智力成果不具有物质形态,不占有一定的空间,人们对它的占有不是一种实在而具体的占据,而是表现为对某种知识、经验的认识与感受。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智力成果的公开性是知识产权产生的前提条件。
由于智力成果必须向社会公示、公布,人们从中得到有关知识即可使用,而且在一定时空条件下,可以被若干主体共同使用。
.(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智力成果不可能由实物形态消费而导致其本身消灭之情形,它的存在仅会因法定保护期届满产生专有财产与社会公共财富的区别。
同时,有形交付与法律处分并无联系.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答:(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智力成果。
(2)对同一项智力成果,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例如,两个相同的发明物,根据法律程序只能将专利权授予其中的一个,而以后的发明与已有的技术相比,如无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也不能取得相应的权利。
3. 试论知识产权的特征。
答: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1)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它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智力成果。
第二,对同一项智力成果,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例如,两个相同的发明物,根据法律程序只能将专利权授予其中的一个;而以后的发明与已有的技术相比;如无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也不能取得相应的权利。
第一章 著作权和著作权法概述
文法学院
主讲 :魏纪林
二、中国著作权制度的历史
1910年,清政府颁布《大清著作权律》 1915年,北洋政府《著作权法》 1928年,国民党政府颁布《著作权法》 1986年4月12日,《民法通则》 1990年9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001年10月27日 ,修订
文法学院
主讲 :魏纪林
第五节 著作权法概述
文法学院
主讲 :魏纪林
二、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的关系
(一)著作权一元论 (二)著作权二元论
文法学院
主讲 :魏纪林
第二节 著作人身权利
一、著作人身权利的定义
著作人身权利(rights of the person ),又称精神权利(moral rights), 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以精神利益为内 容的权利。
主讲 :魏纪林
二、表演者与著作权人的关系
三、表演者权的客体
表演者权客体是表演。表演是演奏 乐曲、上演剧本、朗诵诗词等直接或借 助技术设备以声音、表情、动作公开再 现作品的行为。因此,表演是一种不构 成作品的非物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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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演者权的性质
对于表演者权利的法律性质,存在四种 学说。 第一种学说是与著作权相类似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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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著作财产权的特征
著作财产权与民法上的普通财产权
不同之处在于: (一)著作财产权的各项权能互不
包容
(二)除法律规定限制情况外,使
用权中的使用形式不受任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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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 :魏纪林
(三)著作权人可分割自己或授权 他人使用其作品的时空范围
(四)著作财产权受期限的限制
(五)著作财产权不随作品载体物 权转移而转移
版权的基本知识与执法实务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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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第五节
• 版权执法的概念 • 版权执法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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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执法的概念:
是指在实现国家著作权公共行政管理职 能的过程中,拥有版权行政执法权的行政 机关或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著作权行 政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利益,保护权利合 法权益,服务社会的行政行为,通俗的说 就是查处版权违法行为。
最新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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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 一、版权执法的两法衔接
• 二、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 三、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 1、数额较大 • 2、其他严重情节 • 3、复制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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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 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 规定
• 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关于打击侵犯著作权 违法犯罪加强配合衔接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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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基本知识与执法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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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节
• 一、著作权的概念 • 二、著作权与版权同义? • 三、著作权的历史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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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概念:
• 著作权的定义: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 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
• 其表现三点特征: • 第一,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可以决定是否对他的作品进行著作权意范围:
• 一般包括出版行政处罚与行政处罚权相关 的版权强制,与行政处罚相关的版权监督 检查。
• 所谓的行政处罚是指版权部门依照法定权 限和程序对实施版权违法行为的当事人, 给与行政处罚的具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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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 版权行政处罚的实体法 • 版权行政处罚的程序法
知识产权法习题和答案
知识产权法习题和答案第一部分总论习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就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言,具有法定保护期的限制是其一个基本特征,但并非知识产权中每一项财产权都具有时间限制。
根据知识产权法的有关规定,正确的说法是()。
A、厂商名称权、商业秘密权、商标权均有法定保护期限B、厂商名称权、商标权有法定保护期限,商业秘密权无法定保护期限C、厂商名称权、商业秘密权和商标权均无法定保护期限D、厂商名称权、商业秘密权无法定保护期限,商标权有法定保护期限2、以下诸选项中不属于知识产权范围的是()。
A.经营权 B.产地标记权; C.商号权 D.商业秘密权。
3、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的特点,但下列各项知识产权中,( )不具有法定的时间限制。
A、著作权B、商标权C、专利权D、商业秘密权4、关于知识产权,以下不正确的说法是()。
A、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无形的B、知识产权有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属性C、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D、知识产权仅保护创造性智力成果二、多项选择题1、在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自然人(包括特殊自然人主体)可以享有的权利有()。
A、著作权B、原产地名称权C、专利权D、动植物品种权E、商标权2、知识产权法调整智力成果、商业标志和其他信息的(ABD)关系。
A、归属B、利用C、创造D、交换3、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有( )。
A、客体无形性B、专有性C、地域性D、时间性4、知识产权的范围除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专利权外,还包括( )。
A、商号权B、商业秘密权C、产地标记权D、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E、反不正当竞争权三、判断改错题1、所有的信息都能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
()2、知识产权都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双重属性。
()四、辨析题1、创造性智力成果与非创造性智力成果2、创造性智力成果与工商业标志五、简答题1、简述知识产权的特征。
2、知识产权的性质3、知识产权的对象六、论述题1、试述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作用。
2、试述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的关系。
什么是著作权-版权和著作权有区别吗?
什么是著作权?版权和著作权有区别吗?大多数人都觉得版权和著作权完全是一个意思,那么版权和著作权是人们理解的那样完全一样吗。
只要你好好阅读接下来文章的有关内容,希望你的问题能够迎刃而解。
下面我就什么是著作权?版权和著作权有区别吗?这两个问题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什么是著作权?版权和著作权有区别吗?许多人对此可能不是很了解,下面我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一、著作权概念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
版权最初的涵义是copyright(版和权),也就是复制权。
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
不过随着时代演进及科技的进步,著作的种类逐渐增加。
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英国《安娜法令》开始保护作者的权利,而不仅仅是出版者的权利。
1791年,法国颁布了《表演权法》,开始重视保护作者的表演权利。
1793年又颁布了《作者权法》,作者的精神权利得到了进一步的重视。
二版权与著作权的区别版权来自与英美法系国家,是从英文copyright译过来的,从单词上就能看出它的直意是“复制”。
显而易见的,该类国家更重视作者的财产权利(这点还可以从英美法系国家有“法人作品”看出)。
著作权来自大陆法系国家,相反的,大陆发现国家非常重视作者的人身权。
但是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大家都有共同融合的趋势。
在我国,版权就是著作权,没有区别。
版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
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
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
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第二章 著作权概述
第二章著作权概述一、单项选择题1.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是()。
A.1709年,英国的《安娜法令》B.1791年,法国的《表演权》C.1793年,法国的《作者权法》D.1910年,中国的《大清著作权律》2.下列法律中,在保护印刷出版者转为保护作者权利方面具有重要历史作用的是()。
A.法国1791年颁布的《表演权法》B.英国1709年颁布的《安娜法令》C.中国1990年颁布的《著作权法》D.法国1793年颁布的《作者权法》3.在我国,原始版权保护制度最早起源于()。
A.清代B.唐代C.宋代D.明代4.下列有关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说法错误的是()。
A.所有权的标的是有体物B.著作权标的是无形的智力成果C.所有权的绝对性最为完整D.著作权在时间上受到限制,但在地域上不受限制5.下列不属于著作权与商标权区别的有()。
A.权利内容不同B.保护条件不同C.权利取得方式不同D.权利性质不同6.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是()。
A.1709年,英国的《安娜法令》B.1791年,法国的《表演权法》C.1793年,法国的《作者权法》D.1910年,中国的《大清著作权律》7.下列法律中,在保护印刷出版者转为保护作者权利方面具有重要历史作用的是()。
A.法国1791年颁布的《表演权法》B.英国1709年颁布的《安娜法令》C.中国1990年颁布的《著作权法》D.法国1793年颁布的《作者权法》8.下列有关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说法错误的是()。
A.所有权的标的是有体物B.著作权标的是无形的智力成果C.所有权的绝对性最为完整D.著作权在时间上受到限制,但在地域上不受限制9.下列不属于著作权与商标权区别的有()。
A.权利内容不同B.保护条件不同C.权利取得方式不同D.权利性质不同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著作权与专利权说法正确的是()。
A.专利权保护创造人的思想内容,著作权保护思想内容的表达形式B.专利权要求发明创造具有首创性,著作权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C.专利权采取国家行政授权的方式产生,著作权在大多数国家依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D.专利权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著作权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E.专利权、著作权既包括人身权利又包括财产权利2.下列关于著作权与专利权说法正确的是()。
作品著作权是什么,著作权作品都有哪些
作品著作权是什么,著作权作品都有哪些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权利人所创造的作品,范围包括文字、图像、表演等,还有一些软件也是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完成后作品人就对作品享有著作权了,那么作品著作权是什么,著作权作品都有哪些?以下就是我为您整理的内容。
一、作品著作权是什么作品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
著作权的保护主要包括著作权的基本原则、著作权的主体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著作权保护的内容、著作权保护的期限以及侵权的相关法律责任。
二、著作权作品都有哪些著作权的保护主要包括著作权的基本原则、著作权的主体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著作权保护的内容、著作权保护的期限以及侵权的相关: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2、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1)音乐作品:音乐作品,这是指能够演唱或演奏以旋律节奏、合声进行组合,以乐谱或歌词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如民歌、通俗歌曲、流行歌曲、交响曲、弦乐曲、爵士乐、吹打乐等。
(2)戏剧、曲艺作品:戏剧作品不是指一台演出的完整的戏,而是指演出这台戏的剧本。
伯尔尼公约也将戏剧作品定为剧本。
(3)舞蹈作品:舞蹈作品指的是舞蹈的动作设计及程序的编排,它可以用文字或其他方式来记载。
(4)杂技艺术作品:依《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具体表现为车技、蹬技、手技、顶技、走索、空中飞人、民间杂耍等表现形式。
4、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5、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于摄影器材,通过合理利用光学、化学原理,将客观物体形象再现于感光材料上的一种艺术作品。
版权、商标和企业名称区别
第一部分、商标、版权和企业名称介绍一、版权1、概念:版权(英文名称:copyright)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
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
2、详细解释: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权利,亦称著作权。
非经同意,他人不得出版或作更改。
二、商标1、概念: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
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将会获得跨类别的商标专用权法律保护。
2、详细解释: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
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
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三、企业名称详细解释:企业名称(CORPORATE NAME)与自然人名称相对,企业名称是作为法人的公司或企业的名称,该名称属于一种法人人身权,不能转让,随法人存在而存在,随法人消亡而消亡。
法人在以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如签订合同、抵押货款时需要使用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必须经过核准登记才能取得。
第二部分、商标、版权区别及关联一、概念区别:商标可以申请版权,但版权不一定就是商标。
二、商标和版权的保护及使用1、商标保护及使用:在核定的标识及核定的商品;(使用范围不能扩大,保护范围扩大到近似及类似)保护具体的文字内容,其他任何人改变字形之后使用都属于侵权;必须要结合具体的商品或服务才能存在,不能单独使用;保护时间10年,期满可以续展;2、版权保护及使用:所有的商业活动,包括商品的流通和服务等都可以使用并受到保护;只保护相同和高度近似的商标;后期可以用版权撤销在后的商标权;(茜美、头等舱等案例)可以单独使用,不需要依附具体商品及服务;保护时间50年,期满不能续费,但可以继承;三、相同点:同等的法律地位;同等的保护地域;。
著作权版权业务专业培训资料
著作权的保护与推广运用
著作权保护
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推广运用
通过各种渠道推广运用著作权作品,促进作品的传播和使用,同时提高著作权人的知名度和收益。
06
著作权案例分析
案例一:网络侵权案的分析与处理
1. 案例简介
某网络平台未经授权上传 了某位知名作家的作品, 引发了侵权纠纷。
职责
著作权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作品的合法传播和使用,同时开展著作权法律法规 宣传和教育等工作。
著作权的许可与使用协议
著作权许可
著作权人可以通过许可方式授权他人使 用其作品,并获得相应的使用费和其他 收益。
VS
使用协议
使用协议是著作权人与使用者之间签订的 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 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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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管理与运用
著作权管理的意义与原则
著作权管理的意义
著作权管理是保障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有助于促进作品的创 作、传播和使用。
著作权管理的原则
著作权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透明、及时的原则,确保著作权人的权益得到 有效保障。
著作权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著作权管理机构
著作权管理机构包括版权局、版权保护中心等,负责著作权登记、管理和维权等工作。
继承转让
在著作权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 可以依法继承其著作权中的一项或 多项权利。继承转让应当依据相关 法律规定进行。
其他转让
除合同转让和继承转让外,还存在 其他形式的著作权转让,如因赠与 、遗赠等原因发生的转让。
著作权转让的注意事项
确认权利
在签署著作权转让合同前,受让人应 当对拟受让的著作权权利状况进行全 面了解和核实,确保自己获得的是完 整、有效的权利。
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异同
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异同如今,创业创新浪潮不断深入社会方方面面,而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过程中知识产权被侵犯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夏季达沃斯论坛上也曾提到,“双创”需要知识产权得到严格保护。
那你了解知识产权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异同,知道创业中选择哪个保护自己的权益吗?一、什么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指专利权人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享有的专有权利。
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城内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二、专利权权、著作权和商标权的异同1、相似点:著作权与商标权同属知识产权,它们之间存在相似之处。
(1)客体的相似性、专有性:都是对于无形资产的一种作品的保护,法律规定主体行使权利。
(2)地域性和时间性特征,作品一般会有地域与时间的限制。
2、不同点:(1)取得权利的方式不同专利申请人向国家专利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经该机关审批核准后,方能产生专利权。
商标权的取得必须由申请人申请,并获商标局核准注册方能产生。
著作权有自发性,世界上少数国家要求履行登记注册手续。
(2)权利的保护期限不同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均为10年,自申请之日起算。
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权有效期为10年,但有连续续展的规定,这实际上是我国对商标权提供了无限期的保护。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作品的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
(3)客体不同专利权的客体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解决某一实际问题的新技术方案。
商标权的客体是区别同一商品或服务的不同生产者或经营者并表明商品或服务质量的商标标识本身。
申请注册的商标依法必须具有显著的特征,且用于商业用途。
著作权的客体是文学、艺术和科学著述创作的思想分享。
不同的权益对待不同类型的作品,我们应该合理了解这些权益的不同之处,保护好企业的知识产权。
软件版权侵权责任怎么承担?
软件版权侵权责任怎么承担?版权和软件著作权的区别一、版权和软件著作权的区别版权和著作权区别在于版权不能含括所有著作物相关之权利内容。
版权是对计算机程序、文学著作、音乐作品、照片、电影等的复制权利的合法所有权。
除非转让给另一方,版权通常被认为是属于作者的。
大多数计算机程序不仅受到版权的保护,还受软件许可证的保护。
版权只保护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保护思想本身。
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在版权的保护之列。
二、什么是版权版权亦称“著作权”。
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 依法对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权利。
根据规定,作者享受下列权利:(1) 以本名、化名或以不署名的方式发表作品;(2)保护作品的完整性;(3) 修改已经发表的作品;(4) 因观点改变或其他正当理由声明收回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应适当赔偿出版单位损失;(5) 通过合法途径,以出版、复制、播放、表演、展览、摄制片、翻译或改编等形式使用作品;(6) 因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经济报酬。
上述权利受到侵犯,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者有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和赔偿损失。
三、什么是软件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
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四、软件著作权登记所需材料(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二)软件的鉴别材料;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
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
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版权的知识点总结
版权的知识点总结一、版权的概念1.版权是指对作品的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经济权和署名权两种。
经济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署名权是指著作权人有权决定对其作品的署名或者署名的方式。
2.版权是由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利,是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一种专有的权利。
3.版权的范围是对保护作品的原创性、独创性、特异性和创意的权利,但不包括作品的内容和思想。
二、版权的保护对象1.版权保护对象包括文字、音乐、美术、影视、摄影、软件等各种形式的作品,以及其他与作品具有独创性、特异性、创意的智力创造成果。
2.作品必须具有一定程度的独创性和原创性才能受到版权的保护。
三、版权的保护原则1.独创性原则:只有具有一定的独创性的作品才能受到版权的保护。
2.特异性原则:只有具有一定的特异性的作品才能受到版权的保护。
3.创意原则:只有具有一定的创意的作品才能受到版权的保护。
四、版权的取得方式1.原始著作权方式:作者创作或者发表作品的行为即为著作权的产生。
2.转让方式:作者可以将自己的著作权转让给他人,也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
3.继承方式:著作权可以依法继承给著作权人的继承人。
五、版权的保护期限1.一般情况下,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加70年。
2.有些作品的保护期限可能会有特殊规定,如合作作品、匿名作品、翻译作品、复制作品等。
六、版权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擅自复制、发行、表演、展示、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的行为,构成对著作权人的侵权。
2.未经许可,冒名顶替、篡改他人作品的署名权也构成对著作权人的侵权。
七、版权的保护方式1.著作权的保护方式主要是通过法律的保护,著作权法是主要的保护方式。
2.著作权的保护也可以通过侵权行为的民事诉讼、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等方式进行。
3.著作权的保护还可以通过市场授权、技术保护手段、合同约束等方式进行。
八、版权的国际保护1.著作权享有国民待遇:作品在其他国家的籍贯性质的国家,应按照该国家的国家法律对其享有著作权享有国民待遇。
知识产权 期末复习
找的题库依旧是2007年的,为了跟上时代,把最近修改的条文搬上来,仅供参考~勿商用,尊重下作者2013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作如下修改:将第三十六条修改为:“有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所列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处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经营额或者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下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决定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2010年著作权法修改的内容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作如下修改:1、将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修改为:“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2、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六条:“以著作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其中增加著作权质押的内容是顺理成章的,因为之前在《物权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中均有著作权质押及质押登记的规定,此次著作权法修改只是呼应性地做了规定。
以下资料选自姚欢庆主编:《知识产权法练习题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第一章知识产权法导论名词解释题:1知识产权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1在中国已经参加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哪项国际公约的保护范围最广、保护水平最高、保护力度最大、制约力最强?()A《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B《巴黎公约》C《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D《伯尔尼公约》2 甲国国民在我国进行商标注册时要求优先权,为此必须符合以下哪一条件?()A甲国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B甲国为《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成员国C甲国为《商标注册用商品与服务分类尼斯协定》的成员国D甲国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注册用商品与服务分类尼斯协定》的成员国(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哪些是我国已经加入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A《世界版权公约》B《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C《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D《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三)不定项选择题1知识产权可分成创造性成果权和标记性成果权,其中标记性成果权主要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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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与著作权的不同点
版权是法律上规定的某一单位或个人对某项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销售的权利,任何人要复制、翻译、改编或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就是对他人权利的侵权行为。
著作权是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作品的原创作者,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著作权与版权系同义语”。
知识产权界也有人将版权和著作权等同看待。
版权与著作权的区别
基于对著作权和版权概念的界定,版权与著作权有五点明显区别:
第一:主体不同
从狭义上看,版权是指出版者权,其主体是出版者。
在中国,出版业被当作意识形态的重要领地长期为国家专营,由国有的出版机构(出版社或出版公司)具体运作。
所以,在我国版权的主体只能是国有出版机构,自然人不能成为版权的主体。
而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作者。
客观上,只有自然人是作品的唯一事实作者,自然人以外的其他社会组织和民事主体;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才能被视为“法定作者”。
第二:客体不同
出版者权的客体为书刊及音像出版物。
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著作权法保护的只是作品,而非作品的载体,因为作品载体可以有许多种,而作品本身只能是一个。
第三:形成机制不同
版权是一种从属于著作权的派生权利,出版者版权只能由著作权人授予而产生。
而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
在我国,作品一经创作产生,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即自动依法产生著作权。
第四:内容不同
以我国为例,出版者对其出版作品享有的版权,包括专有出版权、版本权、出版作品的形式和内容的修改权、删除权。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
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出版权、发行权、复制权、演绎权、翻译权、演绎权)、传播权(表演权、播放权、展示权、朗诵权)等权利。
第五:期限不同
在我国,出版者对作者授权出版的作品享有一定时限的专有出版权。
时限长短由出版人与著作权人协商签约产生,并规定合同有效期限不超过10年。
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一般不受限制,其中某些内容具有一身专属性的权利理应受到永久的保护。
对于著作财产权,各国都规定了一定的时间界限,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去世后50年,截止于作者去世后第50年的12 月31日止。
合同风险主要包括哪几类
风险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合同本身所带来的风险;二是合同履约过程的风险。
合同本身风险即合同条款形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价格、结算方式、合同工期、工程款支付、洽商单及变更单、其他费用等风险。
合同价格风险。
合同价格风险主要因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成的风险,该类型合同一般工程量相对明确,或有相对明确的图纸,施工单位根据现有图纸、资料在短期内进行报价。
由于报价时间短,承包商无法详细计算工程量,尤其是二类费用通常只要按经验进行报价,错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
并且施工单位为了中标,不敢报高价,报价水平较低,承包商索赔机会小,亏损风险大。
该类型合同阶段简单,有利于业主控制投资,是近阶段业主采用的主要合同形式。
合同结算方式风险。
合同结算方式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中约定采用的定额及取费、结算总价降点率、结算件审核时间、结算件审核程序、结算件审减额扣款、合同外调价方法、结算争议解决方法等。
在签订合同时施工单位一定要注意结算条款,尤其是要明确结算件审核时间,有的业主以没有约定结算时间在项目竣工后迟迟不给结算,有的业主要求结算实行三审或四审,或聘请外审,人为设置结算障碍,故意拖延结算时间,造成项目竣工后几年不能结算。
合同工期风险。
合同工期是项目在合理施工组织条件下要达到的项目交工的日期,合同工期的制定要科学合理。
由于业主原因一般项目工期都处于前松后紧状态,到工程后期业主为实现交工,一味压缩正常工期,不管前期受何种因素
影响,都会采取强制手段,倒排工期,后门关死,往往造成施工单位进行赶工。
所以签合同时一定要明确主要工序里程碑控制点,并说明影响工期的条件,一旦工期延长要分清责任,由责任方负责全部责任。
如合同中要明确土建与安装的交接时间,施工图纸到图时间,主要设备材料到货时间,交工验收标准等,以上因素是影响合同工期的主要因素。
工程款支付条款中的风险。
工程款的支付按时间划分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质量保修金。
当前拖欠工程款已成为困扰施工企业的严重问题,垫资、带资施工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这些都给施工企业的良性发展带来困难,同时对正常工期也受到影响,也是施工单位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
许多工程合同对这部分条款不甚明确,尤其是对工程款支付违约索赔条款约定不完整、不严密,不公平,给施工企业造成经济纠纷和经济损失。
工程变更风险。
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工程项目施工的长期性,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常涉及工程变更问题。
如果承包商在施工中提出了关于设计更改、材料设备换用的合理化建议,经业主工程师同意,可以变更。
但如未经工程部同意,擅自变更,即使是合理的,承包商也要对此赔偿损失,并且不顺延工期。
在变更程序上的疏忽,容易导致业主的反索赔。
合同履约风险。
合同履约风险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形成的风险,由于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因而履行施工合同必然涉及项目各项管理工作。
施工合同一旦生效,项目的各个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权,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施工合同的圆满实现。
合同履约风险主要包括:安全、质量、进度管理风险。
安全风险主要包括违章罚款,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保证安全生产而增加的安全投入等造成的项目管理成本增加。
质量风险主要包括执行规范标准,提高产品质量的投入,或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
进度风险主要包括为赶工而增加的成本投入。
过程资料的确认与积累。
施工单位对现场隐蔽工程,过程施工记录等见证资料要及时填报记录表格,并及时得到监理、业主的确认。
索赔文件的上报与确认。
施工单位对于与合同约定或报价不一致的事件要及时上报索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监理、业主的确认。
合同风险防范措施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是降低合同签订和合同履约风险的重要环
节,对施工单位实现项目管理目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施工单位应加强合同风险防范措施,合同风险管理主要涉及以下环节。
投标报价阶段风险管理。
加强投标报价的管理工作,从源头降低合同履约风险,是提高投标中标率的关键,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
招标文件的评审。
购买招标文件后,由招标投标部门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招标文件评审,由各只能部门对相应管理职责提出评审意见,主要针对招标文件中工期、安全、质量、进度、资金支付、结算条件、施工环境、材料设备供应、交工验收及税收等风险因素进行评审,再由招标投标部门收集汇总评审意见,组织评审组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风险因素,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吃透业主意图和要求,制定相应投标策略,尽可能在投标书中,在作出相应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情况下作出有利的选择。
同时招投标部门要深入了解发包人的资信、部门立项、施工许可手续、资金状况等其他重要信息。
对于相对明确的风险要通过澄清文件让业主给予澄清。
投标报价策略。
风险越大,风险附加费越高。
但是,风险附加费的增加必须要有一个增加范围,对于承包商来讲,风险附加费不宜定得过高,过高必然会提高投标价格,会降低竞争力。
因此。
施工企业一定要结合企业的管理水平,通过研究竞争对手和其他相关资料来确定具体的投标价格。
合同谈判阶段风险管理。
对投标过程要对合同条款逐条进行认真研究,反复与招标单位进行磋商再做出相应承诺,合同文本尽可能采用《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部分发包人提供的非标准示范文本合同书,往往条款不全、不具体、无针对性,缺乏对业主的权利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要尽可能地修改完善。
如果不修改,合同一旦签订,施工单位会隐含较大风险。
对于关键合同要组成合同评审小组,对合同条款再次进行评审。
在合同谈判过程中人员配备上,施工单位合同谈判人员既要懂工程技术,又要懂法律、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有必要时组成专业的合同谈判小组。
在谈判策略上,承包人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达到风险在双方中合理分配,这就要求承包商对于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研究透彻,做到心中有数,切忌盲目接受业主的某种免责条款,否则业主就有可以以缺乏法律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