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民事诉讼法学教学改革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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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学课程思政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思政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思政一、引言民事诉讼法学是法学专业的重要课程之一,也是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的基础课程。

在学习民事诉讼法学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掌握法律条文,还要注重思政教育的融入。

本文将从思政角度探讨民事诉讼法学课程的重要性和意义。

二、民事诉讼法学对思政教育的重要意义1. 培养法治意识民事诉讼法学课程的学习可以帮助学生深入了解我国民事诉讼制度,增强法治意识。

通过学习案例分析和法律逻辑推理,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的普遍适用性和法律的约束力,从而培养法治意识,使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2. 培养公民责任感民事诉讼法学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了解到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工具,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会逐渐形成公民责任感。

他们会意识到作为公民应当遵守法律,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并在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培养社会责任感民事诉讼法学课程的学习还能够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学生通过学习案例和实践操作,了解到法律诉讼程序的复杂性和耗时性,从而更加珍惜社会资源,尊重司法程序,积极参与到社会公正的维护中去。

4. 培养正义观念民事诉讼法学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认识到法律是维护公正和正义的工具,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会逐渐形成正义观念。

他们会意识到法律是平衡各方利益的工具,要求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要有正义感,不偏袒任何一方,公正客观地对待事物。

三、如何将思政教育融入民事诉讼法学课程1. 引导学生思考在授课过程中,教师可以引导学生思考法律的内涵和作用,通过案例分析和讨论,激发学生的思考能力,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判断力。

2. 强化实践教学通过模拟法庭辩论、法律文书写作等实践教学活动,让学生亲身体验法律的实际运用,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培养合作意识通过小组讨论、团队合作等形式,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

学生不仅要学会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还要学会与他人合作,尊重他人意见,共同完成任务。

深耕学术 教书育人--访民事诉讼法学博士生导师蔡虹教授

深耕学术 教书育人--访民事诉讼法学博士生导师蔡虹教授
记:老师,现在社会上有个叫“内卷”的词非常流行,考研有内卷,读博有内卷,发论文也有内卷,处于内卷 的社会环境之中,大家都很焦虑,不竞争就会被社会淘汰,但是内卷就是存量的一种竞争,很大程度是对研究生 的积极健康发展有一定的影响。老师您认为当代研究生在科研、求职、生活方面面临这么大的竞争,要如何寻 找一条更好的出路呢?
所以一个人无论是在哪一方面成功,都有一个积累的过程,没有积累或者积累不够,你拿什么去跟别人竞 争?你要看到别人的成就,更要看到别人的艰辛和付出。身处内卷中,只有踏踏实实努力提升自己才是正确的 选择。你不能拽着不让别人走,然后自己就可以走得慢一些。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包括天赋、吃苦精神,专 注度与竞争能力等等,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看你自己到底想要什么,熊和鱼掌不可兼得的时候,排个序。什么 都想要而客观条件或主观能力又不够,这大概就是焦虑根源吧。我觉得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很有竞争精神的人, 但是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要求自己认认真真做好眼前的每一件事,无论是教学还是科研。长期积累,也是有 收获的。当年留校当老师后参加了一个全国性的学术会议,一位《中国法学》的老编辑对我很关心,我记得他 跟我说五年之内不准发文章,因为积累不够,没有资格发文章。五年之后我才开始写文章,但是到那个时候,写 文章就真的不觉得有什么困难了。
现在研究生的科研素质、天赋和科研能力未必比过去差,但为什么文章质量没有过去高?可能是受到环境 和风气的影响,现在的诱惑太多了,分散精力的东西太多了,刷手机刷掉了大把时间。以前的学生没那么多地 方可去,没那么多东西可看,没那么多游戏可玩,所以能够专心读书。我希望大家能够更加专注一些,不投入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难以达到硕士研究生应有的学术要求,写不出像样的文章,学术创新更是无从谈起。
•5•
蔡:内卷化确实客观存在,这不是某一个人能够控制的,大家都深陷其中,没有一个人能够停下来。焦虑难 免,但也无济于事。以发论文为例,大家都想发论文,但是不是都能发出去呢?我曾经做过兼职编辑,是否录用 我还是要看文章是否有新意、有思想、有价值,我不会因为作者特别焦虑或者急于成功就发他的文章,还是要看 文章质量。

《民事诉讼法》应用型教学模式改革探讨

《民事诉讼法》应用型教学模式改革探讨
式上 的改革 。
关键 词 : 民事诉讼 法 ; 应 用 型 教 学模 式 ; 改 革
中图分类号 : D 9 文献标 识码 : A 文 章编号 : 1 6 7 2 — 3 1 9 8 ( 2 O 1 3 ) 2 1 — 0 1 6 3 — 0 2
民事 诉 讼 法 学 课 程 是 教 育 部 确 定 的 法 学 本 科 专 业 必 须

要: 民事诉讼 法作为 法学专业 的核 心课程 , 不仅 具有较 强理论 性强 , 而且具 有较 强的 实践 性 , 所 以民事诉 讼 法的特
点 决 定 教 学 不 能仅 仅 以理 论 为 主 , 还 要 注 重 与 实践 的 结 合 。通 过 对 于现 实 中 的 教 学 的 总 结 , 提 出 了在 民事 是 诉 讼 法 教 学 模

贿赂行 为的发生 。
3 . 2 设 置 健 全 的 组 织 机 构
NO .21, 2 013
现 代 商 贸 工业 Mo d e r n B u s i n e s s Tr a d e I n d u s t r y
2 0 1 3年 第 2 1 期
《 民事诉 讼法》 应用型教学模 式改革探讨
王金 艳
( 黄 河科 技 学 院 商 贸 学 院法 律 系 , . 河南 郑 州 4 5 0 0 0 3 )
开设 的 一 门 核 心 课 程 。它 对 于 增 强 学 生 的 程 序 理 念 和 规 则
黄 河科技学 院 在 2 0 1 3年 将 学 校 培 育 人 才 的 理 念 转 化 为培养 应用型人 才 的大 学 , 这 就 决 定 了 不 能 简 单 地 进 行 理
意识 , 培养创新 精 神和 实践 能 力 , 塑 造 合 格 的法 官 、 检 察 官 论 传 授 知 识 , 而 是 要 重 点 教 会 学 生 怎 样 学 以 致 用 。在 院 领 和律师 等法律职 业者 , 促 进 公 正 执 法 和 公 正 司 法 具 有 特 殊 导 和 系 领 导 的 管 理 和 支 持 下 , 我 系进 行 了教学 模 式 改革 的 意义 。 尝试 , 并 且 取 得 了不 小 的 进 步 。为 此 , 我 主 要 结 合 我 们 学 校 金, 从 而进行商 业贿赂 。 设置 , 没能很 好地达 到内部牵 制 的效果 , 企 业 员 工 权 责 也 不

《民事诉讼法学》-实验教学大纲

《民事诉讼法学》-实验教学大纲

《民事诉讼法》课程实验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16084004课程名称:民事诉讼法学英文名称:Subject of Civil Procedure Law实验总学时:16适用专业:法学课程类别:必修先修课程:《宪法》、《法理学》、《民法》、《商法》二、实验教学的总体目的和要求(一)实验目的《民事诉讼法学》是研究民事诉讼立法、实践及其规律的学科。

通过实验,学生不仅可深化理解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还能学以致用,形成独立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以后从事民事司法活动打下基础。

(二)实验要求1、对学生的要求(1)实验小组由5-6人组成,推选出组长,由其协调分工、组织和安排实验内容的开展。

(2)实验前应先行掌握《民事诉讼法学》课程相关内容,同时熟悉的实验大纲的要求,做好实验前的必要准备工作。

(3)注意安全,防止事故。

(4)爱护实验仪器设备,节约用材。

2、对教师的要求(1)实验前须交代实验目的与要求,提示学生温习实验项目涉及的重要知识点。

(2)重点讲解实验项目内容和注意事项。

(3)要求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按时完成实验任务,并提交合格的实验报告。

(4)强调实验纪律和安全制度,全程为学生提供答疑和必要指导。

3、对实验条件的要求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的室内场所,配桌椅和多媒体设备。

三、实验教学内容实验项目一实验名称:诉权与诉实验内容:一、实验原理1.诉权诉权是民事纠纷主体所享有的,请求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纠纷和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

享有诉权应当具备两大要件:一是主观要件,涉及诉权主体适格问题。

大陆法系诉权理论一般认为是当事人适格。

英美法系则存在有关正当当事人的理论。

二是诉的利益,即指当事人所提起的诉中应具有的,法院对该诉讼请求做出的判决必要性和实效性。

享有诉权的情况下,若行使诉权,应该符合诉权行使的一般要件,即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的法定起诉条件,第120条规定起诉的方式以及第124条规定了起诉的否定性条件。

西藏大学法学专业教学改革初探

西藏大学法学专业教学改革初探

门应 用性 、 实践性 很强 的综合性 学科 。 案例 教学 在法
策 , 备 良好 的思想 品德和法律 职业 道德 ; 、 生应 当 学教学 中 , 满堂灌 ” “ 具 2学 比“ 、填鸭 式” 教学方式 有许多优势 , 掌握 我国现行法学 的基本理论 与基本知识 , 并能运用法 它是一 种启发式 、 参与式 、 民主式教学 。 案例教 学的形式 律各 种方法分析问题 和解决 实际问题 ; 、 3 具有一 门外语 类 多种 多样 。 个别 教师 在使用 案例教学 时 , 缺乏 形式
测 试 多 一 些 , 以 _ 人 较 量 . 至 早 早 约 好 下 同 决 战 可 _多 j 甚
的对 手 , 不论成败 , 他们似乎也 明白了许多的道理 , 同学 但也 还有许 多 问题 和矛 盾需 在以后 的教学 中不断进行
之 间 全班 性 地 交换 试 卷 阅览 评 价 谁 的 试 卷 太 难 , 己都 研究和探索 ! 自
不会做不够水平 , 的试 卷太简单 , 10分也没 意思 , 谁 得 0
作 者 单 位 : 北 省 红 安 县 将 军 城 小 学 湖
不值 一做 , 的试卷 出得 好 , 谁 最后 评 m最佳 试卷 , 优秀
责 任 编 辑 : 志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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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普资讯
1课 堂讨论模式 。 、 这种方 法是 教师在讲 完 一定范 围
作, 掌握 电子资料查 询的基 本方 法 ; 、 生应 当达到 大 的教学 内容之 后 , 择数 个 较为 典 型的 案例 集合 到一 5学 选
学 生体育 合格标准 , 具有健全 的心理 和休质 , 养成 良好 起 , 向学生提 出若 干问题 , 在课堂上交 由学生进行讨论 。 的个性 品质 , 具备一定 的社会适应能力。

民事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引言民事诉讼法学是研究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其适用的学科,主要涉及民事诉讼的程序、实体规定以及相关法律制度。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民事纠纷的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因此,民事诉讼法学作为一门学科在法律教育和实践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一、民事诉讼法学的概念及发展背景民事诉讼法学是指研究民事诉讼法理论与实践的学科门类,涵盖了民事诉讼法的立法、解释和适用等方面内容。

它是法律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民事诉讼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具有重要的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民事纠纷日益增多,合理、高效、公正的诉讼制度和运作机制对于维护公序良俗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逐渐受到广大法学学者和从业者的关注和重视。

二、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原理1. 法律优先原则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法律优先原则。

这一原则意味着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法律应该是最重要的依据和指导。

法律明确规定了当事人的权益和义务,也规定了诉讼程序和诉讼庭审的要求,当事人和法院在处理民事纠纷过程中应该依法行事,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

2. 公正公平原则公正公平原则是民事诉讼法学的核心原则之一。

它要求诉讼过程中的公正、公平以及应当体现的平等保护原则。

法院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审理,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平等对待,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确保案件的公正审判和公平解决。

3. 适用特殊原则民事诉讼法学也包含了适用特殊原则。

特殊原则是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适用的原则。

在解决某些复杂的民事纠纷或涉及到特殊权益保护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灵活的适用,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和合理的解决。

三、民事诉讼法学的主要研究内容1. 法律规定的解读与适用民事诉讼法学的一个重要研究内容是对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解读与适用。

法律规定的解读和适用直接关系到案件的结果和法律效力。

通过对法律规定的研究和分析,民事诉讼法学可以为从事民事诉讼工作的法官、律师、当事人以及法律实践工作者提供指导和支持。

基于工作过程的系统化法律类课程改革与设计——以“民事诉讼实务”课程为例

基于工作过程的系统化法律类课程改革与设计——以“民事诉讼实务”课程为例
1 民事 诉 讼 实 务 课 程整 体 教 学设 计 .
11课 程 目标 设 计 .
( 会 制 作 一 审 民事 起诉 状 、答 辩 状 、一 审 调 解 书 、一 审裁 2)
判 书 、庭 审 笔 录 、 上诉 状 、二 审 裁 判 书 与调 解 书 、再 审 申请 书 、 调 解 书 、再 审 裁 判 书 、执 行 申请 书 、执 行裁 定 书 、应 诉 通 知 书 、 诉讼 权利 义 务 告 知 书 、举 证 通 知 书 、 开庭 传 票 等 文 书 ; ( )会对 提交 的诉 讼 材料 予 以 审核 、受 理 、调 查与 收集 证 据 , 3
1 .能力 目标 .1 1 ( )会办 理起 诉 、立 案 、上诉 、再 审 、执行 、证 据调 查收 集 、 1 保 全 、鉴定 等 手 续 ;
( 2)掌握 一 审 民事 起诉 状 、答辩 状 、一 审调 解 书 、一 审裁 判 书、庭 审笔 录 、上诉 状 、二 审裁 判 书与 调 解 书 、再 审 申请 书 与调
并能 对 证 据 的证 明 能 力 进 行 分 析 与 判 断 ; ( 会 参 与与 主 持 一 审 、二 审 、再 审 、执 行 的裁 判 ; 4) ( 会 将 所 有 的 文 书 与证 据 等 相 关 材料 装 订成 册 。 5) 11 知 识 目标 .. 2 ( )熟悉起 诉 、立 案 、上 诉 、再审 、执行 、证据 调查 收集 、保 1 全 、鉴 定 等 程序 的具 体 内容 ;
例 ,让 他 们 对生 态 问 题有 直 接 的感 受 ;其 次 ,要 使 高职 学 生 意识 到 生 态恶 化 对 自己 的生 活 环境 造成 的种 种 危 害 。因此 ,培养 高 职 学 生 生 态 文 明 观 ,就 是 要 求 他 们 要 用 发 展 的 眼 光 来 看 待 生 态 环 境 ,把 生态 意识 转化 为 自己 的公 德 良知 ,把保 护 自然生 态 环 境作 为 自己义不容辞 的责任,自觉地规范 职 院校 法律 类 其 他 课 程 改 革 具 有 一 定 的参 考 价 值 。 关 键 词 :工 学 结合 项 目任 务 教 学设 计

关于在民事诉讼法学课中实施实践性教学方法的若干探讨

关于在民事诉讼法学课中实施实践性教学方法的若干探讨
法庭 辩 论 是 否 有 理 有 据 ,运 用 法 律 是 否 正 确 ,诉 讼 程序 是 否合 法等 。
给学生交代案 由,事先 作好相关 的准备 ,让学 生
熟悉 庭 审程 序 。 通 过 与 法 庭 的联 络 ,让 学 生 在 学
教 学 中 ,可 以 启 发 学 生 认 真 思 考 ,使 学 生对 所 学 理论 知识 认 识 更 加 深 刻 。除 此 之 外 ,结 合 现 有 的 案例 录 像 资 料 ,将 实 际 生 活 中 的典 型 案 例 穿插 运
用 于课 堂教学 中 ,并指 导学 生进 行 案例 分析 。 2 法庭观 摩 教 学。任 课 教 师 应 当事 先 与 相关 . 司法 部 门 ( 主要 是 法 院 ) 联 系 确 定 开 庭 日期 ,并
在 民事诉讼法学课教学 中实施实践 此在该 课 程 的 教 学 中 ,应 加 强 实 践 性 教 学 方 法 在 教学 中 的运用 。 性教学方法 的重要性 二、在 民事 诉讼法学课教学 中实施 实践 法学 是 一 门理 论 性 和 实 践 性 都 较 强 的 学 科 。


在 法学 教 育 中 ,法 学 理 论 教 学 和 实 践 教 学 必 须 有
性教学方法的具体做 法
在 当前 民事 诉 讼 法 学课 程 教 学 过 程 中 ,笔 者 根据教 学大 纲 ,结 合 该 课 程 特 点 ,利 用 现 有 资 源 条 件 ,主要采 用 了 以下 实 践 教 学 方 法 ,并 取 得 了

效结合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需要的高级法律人才。
实 践性教 学 是 指 为 了增 强 学 生 解 决 实 际 问题 的 能 力 而采用 的 以一 定 途 径 和 渠 道 方 式 表 现 出来 的 教 学 方 式 选 择 ,它 包 括 三 个 基 本 要 素 :基 本 目标 、 途 径和衡 量 标 准 。基 本 目标 是 一 种 模 式 的 目的所 在 ,途 径是每 一 种 模 式 的 主 要 运 作 渠 道 ,衡 量标 准则 是对 每 一 种 模 式 进 行 评 价 和 改 进 的 依 据 。法 学 实践 教 学模 式 形 成 于 法 学 实 践 教 学 的 探 索 中 ,

论民事诉讼法教学改革

论民事诉讼法教学改革


要 : 于 民事 诉 讼 法具 有 复 杂 性 以 及 实践 性 , 纯 的依 靠课 堂 上 的 理 论 讲 授 已 经 显 得 非 常 的不 足 , 教 学 中 , 仅 由 单 在 不
应 当加 强理 论 素 养 的 培 养 , 应 当增 强 学 生 的 实践 能 力 , 就 需要 进 行 各 方 面 的 教 学 改 革 , 更 这 以适 应 新 时代 的要 求 。
法律系每周 四下 午 为 固定 的教 师 督导 时 间 , 位 资深 几
的老教授让我们 年轻 的教 师进 行课 程 的讲 解 , 之后 告诉 我
们 如 何 提 升 质 量 , 样 我 们 的教 学 经 验 就 不 断 的 得 到 提 升 。 这
2 加 强学 生理论 素养的培 养
. 结 合 民事 诉 讼 法 的 特 点 , 先 在 教 学 的 过 程 中 , 当 加 3 3 案 例 教 学 法 首 应 我 们 在 教 学 中 紧 紧抓 住 案 例 分 析 中 出 现 的 问 题 展 开 深 强 民 事 诉 讼 法 的理 论 素 养 的 培 养 。 入 细 致 的 剖 析 , 象 出其 中 隐含 的 法 律 原 理 。 抽 法学家沈 宗灵 先 生曾说 过一 段话 :由于 市场 的需 求 , “ . 现 代 法 学 教 育 有 简 单 化 的 倾 向 。 在 一 些 课 程 上 仅 仅 注 意 技 3 4 运 用 多 种 现 代 教 学 手 段 就教学手段 的现代 化 而 言 , 商贸 学 院引进 了多 媒体 的 术 操 作 层 面 的东 西 , 成 条 文 解 说 , 忽 视 理 论 、 有 理 论 。 变 而 没 鼓 因 而 在 法 学 教 育走 向成 熟 之 际 , 可 能 流 于 浅 簿 , 法 学 本 教 学 设 施 , 励 教 师 应 用 现 代 化 的 教 学 手 段 教 育 学 生 。 又 使

双师同堂解析民事案例——案例教学模式的新尝试

双师同堂解析民事案例——案例教学模式的新尝试

双 师 同堂解 析 民事 案例
— —案 例教 学Fra bibliotek 式 的新 尝试
张 玉敏 , 刘有 东
( 南 政 法 大 学 民商 法 学 院 ,重 庆 4 12 ) 西 0 0 1
[ 摘
要 ]为克服 传统 的实 体法与程序 法分离的案例教学 的弊端 , 创造 了知识产权 法与 民事诉讼 法
相结合的双师同堂解析 民事案例教学法 , 教学体 系、 内容按照 民事诉 讼一般流程设计安排 , 由知识产权法 专业 和民诉法 专业 的两 位老师同堂授课 , 实现 了师生互动 、 生生互 动 、 师师互动 。既培养 了学 生综合运用

个 法律 纠纷 的解决 , 需要 实体 法 和程 序 法等 多 种法 律 知 识 的综 合 运 用 , 传 统 的案 例教 学 模 式 在 而
培养 学生 综合运 用所 学知 识解决 纠 纷 的能 力 方 面仍 然 不尽 如人 意 。特 别 是我 国高 校 法 学教 育 专 业 划 分 越来 越细 , 民事 实体法 与 民事程 序法 一 直处 于 相 互分 离 的 状态 , 教 学 和学 术 研究 方 面“ 犬 之声 相 闻 , 在 鸡 老死不 相往 来 ” 实体 法学者 只研 究实 体 法 而忽 视 程 序法 , 序 法 学 者 只关 注程 序 法 而 忽视 实 体 法 , , 程 双方 只在 自身 的理论框 架 内分析 和解决 问题 。实 体法 与程 序 法教 学 内容 的脱 节 , 致存 在 于每 一个 真 实案 件 导 中 的完 整 内容被 割裂 , 背 了案例 分析 的基本 规律 , 利 于培 养学 生 全 面分 析 问题 和解 决 问题 的 能力 . 违 不 也 阻滞 了不 同学 科之 间知识 的交 融 和理论研 究 的深入 。 有鉴 于此 , 我校 知识 产权法 学科 和 民事诉 讼法学 科 在学 科 带 头人 的倡 导 和组 织 下 , 2 0 于 0 5年 3月 成 立 了“ 实体 法与 程序 法教学 方法 改革 ” 小组 , 开始 研 究 、 策划 案 例 教学 模 式 创 新 , 创造 了“ 双师 同 堂解析 民

双向互动式主体式教学法应用于民事诉讼法教学改革探析

双向互动式主体式教学法应用于民事诉讼法教学改革探析

民 事诉 讼 法 学 教 学 的 “ ” 不 仅 是 现 代人 才培 养 的要 求 , 是 广 , 也
民事 诉 讼法 学 学 科 本 身 特 殊性 的要 求 。 因此 , 9 在 课 堂 教 学 中 , 教 i l i
行, 现就如 何将这一 新 型教 学 方法 应 用于 民 事诉 讼 法教 学 改革 作一探
析。
必须 能够 做 到 根 据 教 学 目标 和 知 能 要 求 , 征 博 引 , 阔 学 生 视 广 开 野 , 除 思 维 “ 点 ” 发 展 思 维 空 间 。 同时 , 一 个 又 一 个 的设 疑 消 盲 , 在
愤悱 、 疑 解 惑过 程 中 , l 余 地 , 励 自学 , 发 学 生 于 课 外 巩 固 质 留q J 鼓 激 旧知 、 求新 知 的 欲望 和 内在 要 求 。再 者 , 探 民事 诉 讼 法 学 又 是 与 社 会 生 活联 系 紧密 的 ~ 门 学 科 , 开 了 社 会 生 活 实践 , 事诉 讼 法 学 离 民 难 以 维持 。 因而 , 师要 确 立 “ 民事 诉 讼 法 学 ” 教 大 的教 育 观念 , 出 突 民事 诉 讼 法 学 学 科 “ 论 性 ” “ 践 性 ” 点 , 设 氛 , 造 条 理 与 实 特 创 创 件 , 导 学 生 关 注社 会 、 进 生 活 , 成 学 校 小 课 堂 与 社 会 大课 堂 引 走 形
相 互 渗 溶 、 互 作 用 的互 动 机 制 。 相 二 、 向 互动 式 主 体 性 教 学 法 的 方 法 双
( ) 疑 开 拓 法 一 设
【 键 词 】 动 ; 体 性 ; 学 方 法 ; 革 ; 事 诉 讼 诉 讼 法 学科 涉及 的 内 容 十分 广 泛 , 法 学 核 心 是 主 干 课 程 之 一 , 及 到 民法 通 则 、 同 法 、 姻 法 、 承 法 、 动 法 涉 合 婚 继 劳 等诸 多 实体 法 领 域 , 论性 和实 践 性 都 很 强 , 生若 仅 限 于课 堂理 理 学

科研反哺教学理念下课程建设的探索与实践——以“民事诉讼法”课程为例

科研反哺教学理念下课程建设的探索与实践——以“民事诉讼法”课程为例

·课程与教学·科研反哺教学理念下课程建设的探索与实践——以“民事诉讼法”课程为例*孟 醒摘 要:科研反哺教学改革一直备受重视。

然而,目前的相关研究缺乏将科研反哺教学理念实质性融入日常教学的微观探索,且缺少对科研反哺教学根本目的的理论剖析。

科研反哺教学理念的根本目的应为让学生获取科研工作对其他学习工作也具有积极价值的精髓部分,即科研思维。

实现科研反哺教学的课程建设应注重原理型和渗透型的课堂教学,实质性建立课堂教学与科研实践之间的衔接。

具体而言,以民事诉讼法课程为例,应通过法治原理的通俗化讲授、前沿科研成果的解构式展现,以及案例与作业的启发式设计,来切实贯彻科研反哺教学的改革理念。

关键词:科研反哺教学;科教融合;科研思维;课堂教学;民事诉讼法作者孟醒,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沈阳 110136)。

近年来,如何融合高校的科研教学双重功能,平衡教师的科研教学双重工作,使学生能够从高校双重职能与教师双重身份上获取双倍的利益,一直是教学研究的重点。

这其中,有关科研反哺教学的讨论备受关注。

2019年,教育部发布《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明确推动科研反哺教学,强化科研育人功能。

在教育部强调关注科研反哺教学的当下,高校推行科研反哺教学的实际成效将直接影响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进而影响学生的社会竞争力,成为左右高校社会影响力评价的重要因素。

鉴于国家层面对科研反哺教学的重视,全国高校及教育学界对此展开了积极的探索,形成不少理论及实践成果。

就目前而言,这些成果着重于科研反哺教学改革的宏观设计,多从高校人才培养或学院课程安排等决策角度探讨科教融合,强调理工科科*本文为辽宁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般项目“‘科研反哺教学’理念下的文科课程教学模式研究——以民事诉讼法课程为例”(编号:JG2020YBXM13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科研反哺教学理念下课程建设的探索与实践研设备的引入、教师科研成果与课堂的硬性拼接,以及学生的科研活动。

高职民事诉讼法课程实践教学的探索与实践

高职民事诉讼法课程实践教学的探索与实践

根 据 专业 人 才 培 养 目 . 照 基 层法 律 标 按 事 务 工 作 岗位 中从 事 民 事案 件 诉 讼 代 理 任 务 的 要 求 , 沟 通 交 流 能 力 、法 律 分 析 能 以 力 、 举 证 质证 能 力 、论 辩 能 力 及法 律 文 书 制 作能 力的 培 养为 核 心 , 遵循 工 作过 程 系统 化 课程 开发 理论 , 构建 符 合高 职学 生 自身认 知 规 律 和 民事 诉 讼 案件 代 理 活动 规 的 民 诉 法 课 程 实 践教 学 。具 体 思 维路 径 有 以 下 几 方面 。 在 专 业 培 养 目标 确 定 的 基 础 上 , 确 明 该 课 程 与专 业培 养 目标 的 关 系一 分 析 典 型 工作 任 务 一 归 纳 行 动领 域 一 转 换 为 学 习 领 域一设计学 习情境 。 2 2学 习情 境设计 . 职 业教 育 的 职 业 属性 要 求 教 学 过 程 尽 可 能 与 职 业 的 工 作 过 程 具 有 一 致 性 , 便 以 获 得 完 整 的 职 业 行 动 能 力 。 因此 我 们 以 合 同案 件 等 基 层 典 型 民 事 诉讼 案 件 为 载 体 设 计 学 习情 境 , 进 一 步 归 纳 出 以 民事 诉 讼 并 流 程 为 主 线 的 工 作 过 程 , 此 基 础 上 分 析 在 该 课 程 的知 识 、技 能 和 态 度 后 , 计 实 践 设 训 练 项 目, 以 此 作 为 民 诉 法 实践 教 学 改 并 革 的 突 破 口。 诉 讼 流 程 : 骤 1 民 事 纠 纷 解 决 机 制 步 : 的 选 择 与 确 定 ; 骤 2: 诉 代 理 /应 诉 代 步 起 理 ; 骤 3 第 一审 诉 讼 代理 ; 骤 4 第 二 审 步 : 步 : 诉 讼 代理 ; 骤 5 民 事执 行 代 理 步 : 学 习情 境 设 计 : 境 l 合 同案 件 诉 讼 情 : 代理 ; 境 2 侵权 案件 诉 讼 代理 ; 境 3 婚 情 : 情 : 姻 家 庭 案 件 诉 讼 代 理 ; 境 4: 承 案 件 诉 情 继

论本科民事诉讼法课程的教学改革——以“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为目标

论本科民事诉讼法课程的教学改革——以“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为目标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 2 0 9 5 — 3 4 3 7 ( 2 0 1 3 ) 1 4 — 0 0 5 2 — 1 3 4 [ 中图分类号 ] G 6 4 2
民事诉 讼法是 法学专业本科 阶段的一门必修课程 ,
是为 培养和检验 学生 的民事 诉讼法理论 知识和运用 民 事诉讼法进行诉讼 的实践 能力而设置 的专业基础课 。 教
论知识水 平 , 注重课程 的学 习, 理论 的熏 陶, 同时又能联
育部 “ 卓越法律人 才教育培养计划 ” 的提出, 要 求我们必
须加快法学教学的改革。换言之 , 如何切实提高和保障 本科 民事诉讼法课程的教学质量 , 是 民中, 我们坚持以教育培养 “ 应 用型 、 复合型” 法律职业人才为核心 , 遵循本科法律专业 课程教学之基本要求 ,结合我院课程设置 的实 际情况 ,
候, 众多教 材在 同样概念 上 的解 释都 差异不 大 , 鲜有创
生 选修其他科 目的大学课 程 , 而促使变革 的推动力基 于 这 种判断 : 大学所教授 的课 程以及教授课程 的方式 与社
万 宗 瓒
( 广 东海洋大 学法 学院 , 广东 湛江
[ 摘
5 2 4 0 8 8 )
要] 教育部提 出的“ 卓越法律人 才教育培养计 划” , 旨在培 养优 秀的应 用型 、 复合 型法律职业人 才, 这就要 求我们必须加快
法学教 学的改革。 本 文以民事诉讼 法课程的教 学改革为例 , 分析我 国法学本科课程 的特 点以及教学中存在的 J ' - - I  ̄, 主张通过 明确教 学 目标、 充 实教 学 内容 、 改进教 学方法等途径 , 对民事诉讼法课 程进行全 面、 深入的改革 , 以适应 国家对卓越法律人才的需求。 [ 关键词 ] 本科 民事诉讼 法 教学改革

浅析高职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内容的重构

浅析高职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内容的重构
时 代 经 贸 2 1 年 9 月 总 第2 02 5 期 3
浅 析 高 职 民 事 诉 讼 法 课 程 教 学 内 容 的 重 构
朱小英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华 职业 技 术 学院 经 济管 理 学 院 ,浙 江 金 金华 3 10 ) 2 7 O
【 摘 要 】 民事诉讼法作为高职 法律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如何组织并实施教 学以切实锻炼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一直是教 学的重 点和难点。本文在深刻剖析传 统《 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内容选取和编排的缺陷基础上 ,提 出按照 民事诉讼 的主要环节和常见 民事纠纷的处理为主 线来重新编排教学内容 。力求通过课程的 学习,使大部分 学生能比较熟练地进行 民事案件的诉讼 流程操作和常见 民事案件的处理 。 【 关键词 】 民事诉讼法 ;教学内容 ;重构
根 据 教 育部 《 于 全 面 提 高 高等 职业 教 育教 学 质 量 的 若 干 意 定 书 、应 诉通 知 书 、诉 讼 权 利 义 务 告 知 书 、举 证 通 知书 、开 庭 传 关 见 》 的规 定 , 高职 教 育 应 贯 行 工 学结 合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的 理 念 。对 票等 文 书 ; ( 3)熟悉 证 据 收集 程 序 , 能对 证 据 的证 明能 力进 行 分 此 ,体 现 在 教 学 上 ,必 须切 实提 高教 育教 学 质 量 ,而 课 程 建 设 与 析 和 判 断 : ( 4)熟 悉一 审程 序 、 二 审 程 序 、再 审程 序 和 执 行 程 改 革 是 提 高教 学质 量 的核 心 所在 , 同 时 也是 教 学 改 革 的 重 点 和难 序 ; ( ) 会 将 所 有 的 文 书 与 证 据 等 相 关 材 料 装 订 成 册 。 5 点 。 本文 以 高职 民事 诉 讼 课 程 为例 ,提 出重 构 该 课 程 教 学 内 容 以 2 知 识 目标 . 适应 高 职法 律 人才 培养 模 式 。 ( )熟 悉 起 诉 、立 案 、上 诉 、 再 审 、执 行 、证 据 调 查收 集 、 i 传统 《 民事 诉讼 法 》课 程教 学 内 容选 取 的特 点 保 全 等 程 序 的具 体 内容 ; ( )掌 握 民事 起 诉状 、 民事 答辩 状 、调 2 纵 观 现 有 本 科 和 高 职 高专 的 民事 诉 讼 法 教 材 , 不 论 是教 育部 解 书 、裁 判 书 、庭 审 笔 录 、 上 诉 状 、二 审裁 判 书 与 调 解 书 、 再 审 规划 教材 还 是 2 世 纪 规 划 教 材 , 对这 门课 程 教 学 内容 的 选 取 都体 申请 书 、再 审调 解 书 、再 审 裁 判 书 、 执行 申请 、执 行 裁 定 书 、 应 l 现 出 以下特 点 : 诉通 知书 、诉 讼 权 利 义 务 告 知 书 、举 证通 知 书 、开 庭 传 票 等 文 书 是 按 照 民 事 诉 讼 法 典 的 体 例 来 安 排 章 节 。 例 如 柴 发 邦 、 江 内容 和 制 作要 点 ; ( 3)掌握 证 据 的 收集 办 法 、分 类 、 证 明力 的 大 伟 主 编 的 《民事 诉 讼 法 学新 编 》 、常 怡 主 编 的 高 等 蒸发 院校 规 划 小 、证 据 与事 实 之 间 的联 系 ; ( ) 了解 合 议庭 评 议 的 内容 ,判 决 4 教 材 《民事 诉 讼 法 学 》 、 陈桂 明主 编 的教 育 部 高职 高专 规 划 教 材 宣告 的 内容 、方 式 ,审理 期 限 的具体 规 定 。 《 事 诉 讼 法 学 》 以及 高 桂 英 主 编 高 职 高 专 教 材 《 事 诉 讼 法 理 民 民 3 其 它 目标 . 论与 实务 》等 均 采 用 了 以学 科 体 系 为 中心 的 编 排方 式 。这 一 教 学 通 过 课 程 学 习 , 培 养 学 生 良好 的 职 业 道 德 、 较 强 的 人 际 交 往 内容 的安 排 对 于 维 护 学科 逻 辑 的严 密 性 、 知 识 体系 的系 统 性 和 完 能 力 和 团 队 协 作 能 力 。 整 性 无疑 是很 有 利 的 。 三 、 民事诉 讼 法课 程 教学 内容 的优 化 与整 合 二 是 教 学 内 容 理论 性 强 于 实 践 性 。由 于 以 学科 体 系 为 主 线 来 民事 诉讼 法 是 一 门 实 践 性较 强 的课 程 ,课 程 总 体 设 计 思 路及 安 排 教 学 内 容 , 这 势 必 造 成 在 教 学 内 容 总 体 上 理 论 知 识 过 多 , 即 教 法 应 当 按 照 “工 学 结 合 ” 人才 培 养 模 式 的要 求 , 以诉 讼 工作 过 使 是 高 职 高 专 教 材 , 也无 法 避 免 教 材 的 理 论 内 容过 多 ,无 法 很 好 程 为 导 向 , 以项 目和 工 作任 务 载 体 ,进 行 诉 讼 工 作 过程 系 统化 课 实 现 锻 炼 以培 养 应 用 型 人 才 的 目标 。 程 设 计 。具 体 而 言 , 民事 诉 讼 法 课 程 的教 学 内容 分 为 两个 部 分 , 三 是 教材 中 的 实践 教 学 内容 缺 乏 体 系 性 。鉴 于 现 有 民事 诉 讼 是理 论 教学 内容 ,二 是实 践 教学 内容 。 法 教 材 的 上 述 特 点 ,使 得 民事 诉 讼 法 的 实 践 教 学不 成 体 系 ,凌 乱 ( ) 民事诉 讼 法课 程理 论 教 学 内容 的优 化 与整 合 一 不 堪 。在 教 学 过程 中 ,教 师 往 往 只 能 采 用 在讲 授 某 一 理 论 知 识 过 民事 诉 讼法 基 本流 程 可分 解为 “程序 启动 一一 案 件 审判一 一裁 程 中穿 插 案 例 讲解 来 体 现 民事 诉 讼 法 应用 性 强 的特 点 。而 这 显 然 判执 行 ”三个 环节 或 者阶 段 。也 即 : 民事诉 讼程 序 启动 的 前提 源 自 无 法 满 足 学 生 经过 学 习能 够 熟 练 掌握 民事 诉 讼 基 本 程 序 的 目标 , “民事纠纷 ”一一 由当事人 的起 诉 引起 民事诉 讼程序 的启动一 一法 院 更遑 论 是 实 际应 用 了 。 的 审查 与受 理 和 审判 ( 括第 一 审程 序和 第 二 审程序 , 以及 审 判监 包 因 此 ,对 于 以培 养 应 用 型 人 才 为 目标 的 高职 法 律 专 业 ,彻 底 督程序 )一 一裁判 生效后 的执行 ( 民事 执行程序 )。同时 ,对 于特殊 更新 民事 诉讼 法 课程 的教 学 内容 已迫在 眉 睫 。 案件 适用 的程序 予以单列 , 以便 学生掌握 这些程 序 的特 殊性 以及 与 民 二 、重组 民事诉 讼课 程 教 学 内容 的基 准 点分 析 事诉 讼程序 的区别 。按照这 一流程 来编排 民事诉 讼法课程 理论 教学 内 ( ) 高 职 高 专 人 才 的 培 养 目标 是 课 程 教 学 内容 安 排 的 基 点 一 容 ,具 有 脉 络 清 楚 、 思 路 清 晰 的特 点 ,便 于 学 生 对 民事 诉 讼 程 序 的 整 目前 ,随 着 经济 建设 的快 速 发展 ,法 律 人才 成 为各类 建 设人 才 体 掌 握 , 也 有 助 于 学 生 对 民 事 诉 讼 各 阶 段 或 者 诉 讼 环 节 技 能 的锻 炼 和 的 需求旺 点。但 因法官 、检 察官 、律 师 、公证员 等高级法 律职业 需要 培养 。具体 的教学 内容编排 见下 图: 缺 的国家司法 统一 资格考试 ,取得法 律职业 资格后 才可从 事 ,这 无疑 将高职 法律 专业毕业生 挡在 了这些职 业之外 。因此 ,对于 大多数 高职 法律专 业毕业 生来说 ,基层 部 门法律 辅助应用 型法律 职业 岗位 ,例 如 法庭 书记 员、 司法秘 书 、行 政 事务 人 员、 律师 助 理 、公 司法务 人 员 等才 是就 业主 要方 向 。以浙江 省金 华市 为例 ,金华 现有 1 8 9 个乡镇 , 按省 司法厅 的规划要 求,每个 乡镇要 设立 一个 司法所 、一个 公安派 出 所、 一个法律服 务所和 一个法 庭 ,每 个所 、庭 应配 备3 人 。从 目前 —5 的情况 来看 ,司法所和 公安派 出所所 配备 的人员很少 ,法律 服务所 大 部 分 还 未 建 立 起 来 。 上 述 已配 备 人 员 的 学 历 层 次 也较 低 ,较 难 适 应 工 作 的 需 要 。 在 中 共 浙 江 省 委 做 出 “ 治 浙 江 ” 的 决 定 ,明 确 提 出 要 法 “ 多渠 道、 多形 式培养 和引进 法律人 才 ”。从 这个 意义上来 说 ,高职 民 ● 诉 讼 法 理 论 教 学 内窖 结 构 示 意 图 法 律专 业人才 的就业前 景仍然 非常广 阔。 针 对 上 述 高 职 法 律 专 业 毕 业 生 的就 业 方 向 , 高 职 法 律 专 业 ( ) 民事 诉讼 法 课程 实 践教 学 内容 的优 化 与整 合 二 学生 培 养 目标 应 定 位 于 从 事 基层 法律 服 务 的实 践 应 用 型 人 才 。 也 i 实 践教 学 模块 选 取 的依 据 . 即 ,应 当根 据 高 职 法 律 专业 学生 的培 养 目标 来 选 择 和 确 定 课程 的 民事 诉讼 法 实践 教学 内容 的确定 ,应 以职业 岗位 能力培 养为 基 教 学 内容 。体 现 在 民事 诉讼 法 课 程 的教 学 上 ,要 侧 重 于 学 生 实 践 点,融 “ 、学、做 ”为一体 ,体 现项 目导向 的要 求 。主 要是依 据 民 教 能力 的培 养 ,让 民事诉 讼 的理 论 知识 服务 于 实 践知 识 。 事 诉讼 活动 中的关键环 节和关 键能 力培养要 求来设置 ,可 以设置 单项 ( ) 民 事 诉 讼 法 课 程 目标 是 教 学 内 容 安 排 的 出 发 点 二 的诉讼 能力训练 ,例如 起诉 、应诉 、诉讼保 障 、庭 审、执 行等 ,也可 根 据 高职 法律 专业 学 生就 业 岗位 的特 点 ,培 养学 生 的实 践操 作 设置综 合能力 的训 练 , 载体 可 以选 择常见 民事案件 的处理 。 能力远 比让学生 掌握关 于民事 诉讼法 的相关��

互动式教学模式在民事诉讼法授课过程中的运用

互动式教学模式在民事诉讼法授课过程中的运用
持学 院学分 制度 ,让音 乐学 科成为 一 门 “ 有用 ”的学 课 ,鼓励 有 兴趣 的学生
素 ;客观 因素 ( 音 乐传媒 、环境 )是促 进主观 因素转 化 的外在 条件 。但只 如 有二 者共 同起作 用 ,才能促 使一 个人健 康成 长 。校 园文化 中的音乐 教育 既要 让学 生懂 得道德 情 操的高 尚 、精神 的 丰富 即心灵 美是 审美教 育的 核心 ,又要 让他 们健 康地追 求 音乐艺 术美 ,还要让 他们 知道 音乐艺 术教 育也 是素 质教育 的载 体和 达到人 品 完美 、素质全 面提 高的 审美教 育和情 感 教育 ,更要 启发他
人主观 好 恶直接 表现 在课堂 教学 过程 中 ,表现 为偏 爱个 别学生 而冷 落了其 他 学生 。很多时 候 ,我们往 往是 因为一 个优 秀的 教师 而对 某一 门课 产 生了浓 厚 的兴趣 ,充满 学 习热情 。也 有 因为一 个不 负责 的教师而 反感 、抵触 某一 门课 的情形 。在进 行 民事诉讼 法学 教学过 程 中 ,更要 求我 们的法 学教 师注 重以人
为本的 理念 ,做到 最基本 的公 正 、公 平 ,热 爱班上 的每 一个 学生 ,对他们 一
1 以人 为本 是提 升互 动式 教学效 果 的根本 理 念
现代 教 学 强调 人性 观 念 ,树立 以 学 生为 本 的理 念 。教育 的 最 终 目的 是
视 同仁 。尤其 是班 上的一 些平 时表现 不 是太好 的学生 ,更不 能甩 手不 管 ,听

的音乐 审 美鉴赏 力 。从 而树 立他 们健 康 的审美 情趣 ,使 他们 热 爱真正 的 美。
个人 的成 长 ,受主 、客 观 因素 的 影响 。 虽说主 观 因 素是 内 因 ,是决 定 因

民事诉讼法教义学的登场———评王亚新、陈杭平、刘君博:《中国民事诉讼法重点讲义》

民事诉讼法教义学的登场———评王亚新、陈杭平、刘君博:《中国民事诉讼法重点讲义》

交大法学SJTULawReviewNo.3(2018)民事诉讼法教义学的登场———评王亚新、陈杭平、刘君博:《中国民事诉讼法重点讲义》吴泽勇目次 一、姗姗来迟的民事诉讼法教义学二、法教义学面临的挑战与《重点讲义》的回应三、民事诉讼法教义学的未来:问题和建议四、结语:一次范式革命?附言:为什么理论与实践的背离在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中“分外突出”?摘要 《中国民事诉讼法重点讲义》以现行法规范作为阐述的出发点,注重对司法实践的归纳和回应,尝试提炼关于中国民事诉讼的体系化理论,因为这些特点,可以认为这是一部具有清晰的法教义学方法论意识的民事诉讼法学著作。

但从该书中也能看到,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教义学研究将会长期遭遇现行法“规范化不足”、现有理论“体系化不足”以及司法实务“确定性不足”的挑战。

对于未来法教义学研究者而言,要特别关注“法外因素的处理”“立法论与司法论的协调”以及“社科法学方法的引入”等问题。

关键词 法教义学 司法论 立法论 社科法学经过十多年的酝酿、编写和打磨,王亚新、陈杭平、刘君博合著的《中国民事诉讼法重点讲义》(以下简称《重点讲义》)于2017年春天问世。

在嘈杂的法学图书市场上,一部民事诉讼法学著作通常不会引起太多关注。

况且,这只是一部教科书。

尽管该书采用了国内尚不多见的专著式编撰体例,尽管这部教科书在结构、内容和观点上均较以往民事诉讼法学教科书有明显突破,尽管第一作者的学术口碑早已得到学界公认,但它也只是一部“部门法学”的“教科书”而已。

在中国法学学术市场上,这显然不是什么“高大上”的产品类型。

·171·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但我想说的是,我们不要被这部“讲义”的外观欺骗了。

就像王亚新的那篇论文代表作〔1〕一样,这部教科书的价值可能也要在一段时间之后才会被发现。

依笔者的个人判断,这是王亚新过去二十年里最重要的作品,也是中国民事诉讼法学过去二十年里最重要的作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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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民事诉讼法教学的现状分析及理性思考
民事诉讼法是我院法学教育的一门基础课程,也是法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

作为三大诉讼法学之一,其与实体法最明显的区别就在于它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应用性。

然而,现在通行的教学方法仍然是以课堂讲授为主,所采用的教学手段也较为单一,无法将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学生缺乏直观的感受,教学效果当然差强人意。

因此,笔者拟通过对现阶段我院民事诉讼法教学现状进行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改革构想。

一、我院民事诉讼法教学现状分析
为能够对我院民事诉讼法教学现状做客观、全面的分析,本课题组于2006年9月制作了调查问卷,并从已经完成民事诉讼法课程学习的法学专业8个班级和经济法专业5个班级中随机抽调了200名学生进行填写(反馈数据见《民事诉讼法课程改革问卷调查统计表》)。

调查结果显示,我院民事诉讼法教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教材形式单一,适用性不强
我院民事诉讼法学教学中使用的各类教材(包括国内本科院校统编教材、自考教材以及现阶段所使用的我院与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共同编写的警官高等职业教育教材),其篇章结构基本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立法体系为基础进行排列,且多以理论阐述的方式对法条、相关司法解释的内容逐一罗列、分析,重点、难点均不突出。

这使得刚刚接触到该课程的学生首先便有一种枯燥、乏味的感觉,甚至产生畏难情绪。

尤其是对于职业教育,这种教材难以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思维,与我院的教学目的和育人目标不相适应。

而教师授课时也同样感觉到自行掌握的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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