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真题及答案解析

合集下载

2016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专业综合【8】

2016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专业综合【8】

2016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专业综合【8】61、宋朝为弥补律典之不足进行的立法活动有:A编敕B编例C编修会典D编纂条法事类【解析】ABD编敕、编例、条法事类是宋朝为弥补律典之不足进行的立法活动。

62、清末礼教派与法理派围绕新式法典的制定产生了理论争执,所涉及的主要问题有:A、“干名犯义”条的存废B、“无夫奸”和“亲属相奸”C、子孙违反教令是否为罪D、关于“存留养亲”是否应编入刑律【解析】ABCD(1)“干名犯义”条的存废;(2)“存留养亲”是否应编入刑律;(3)“无夫奸”及“亲属相奸”等;(4)“子孙违反教令”是否为罪;(5)子孙卑幼能否对尊长行使正当防卫权。

63、南京国民政府的成文法主要由六部法律及其相关单行法律构成,人们习惯将这一法律称为六法体系,下列关于六法体系的表述,正确的是:A、六法体系的构建实现了中国法律形式的近代化B、《六法全书》的编纂标志着国民政府六法体系的构建完成C、六法体系采取“以法典为纲,以相关法规为目”的编纂方式D、六法体系是仿照大陆体系国家构建的以典为核心的法律体系【解析】BCD《六法全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六法全书,原指国民政府制定的“宪法”、“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的六法。

广义的六法全书则包括了以上六大法典为主的国民政府的所有法律。

国民党《六法全书》的立法框架,属典型的“大陆法系”的成文法典,不过其主要的特点之一,是实行民商分立的体例。

法制史简答:北洋政府的立法活动的特点答:立法活动的特点如下:第一,采用、删改清末新订之法律。

第二,采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立法原则。

第三,制定颁布众多单行法规。

”第四,判例和解释例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

宪法简答:宪法关于人身自由的规定答: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和行动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和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2016法硕非法学综合课真题答案

2016法硕非法学综合课真题答案

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综合课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C【解析】法学是以法或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但不是一有法就有了法学,法学是在法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才产生的。

法学的产生至少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有关于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有专门从事研究法律现象的学者阶层的出现。

A选项不正确。

研究法理学,有助于提高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法律文化水平,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对于法律创制和法律适用具有重要价值,B选项不正确。

法学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不只研究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与法律制度,也研究古代的、已经废止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研究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

D选项不正确。

法理学从总体上研究法和法律现象的一般规律,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一般法,是法和全部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

法理学要概括出各个部门法及其运行的共同规律、共同特征、共同范畴,从而为部门法学提供指南,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服务。

C选项正确。

2.【答案】D【解析】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的第一层次本质是国家意志的体现,第二层次本质是物质生活条件、经济条件,对阶级意志的内容具有决定作用。

从根本上说,法决定于一定的经济关系(经济基础),D选项正确。

但是除了受经济因素影响外,阶级意志的内容也受其他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文化、历史传统等,故B选项不正确。

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是社会关系的调整器,可以调整经济关系,故A选项不正确。

政治的立法的目的是为了维护阶级统治,市民的立法是为了维护市民的权利,二者的立法目的不同,C选项不正确。

3.【答案】D【解析】一切社会的法的作用都有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不只是公法,私法也有这两种作用,B选项不正确。

从法是一种社会规范的角度来看,法具有规范作用;从法的本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法具有社会作用,这两种作用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

法是通过调整人们行为这种规范作用来实现维护社会经济基础和发展生产力的社会作用的,C选项不正确。

法硕法学答案

法硕法学答案

法硕法学答案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2016法硕法学答案【篇一: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法学)真题及解析】lass=txt>析三、简答题:第31 - 3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31.简述刑法中危害结果的分类。

32.简述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

33.简述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34.简述离婚与撤销婚姻的区别四、论述题:第35- 36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足。

35.论述刑法中紧急避险的成立要件。

36.论述民法性质。

五、案例分析题:第37 -38小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37.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任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

事实一:2010年前,该公司因资金紧张而面临经营危机,为此甲乙丙专门就如何融资继续经营进行商议,依据商议,公司以丙伪造的虚假产权证明作为担保与一家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取得500万元的贷款。

2010年春节后,公司将其中400万元融资投入经营,但经营状况仍然没有好转。

事实二:2011年5月,丙见公司经营状况难以好转,将剩余100万资金提现后潜逃。

该公司因缺乏经营资金而倒闭,银行因此无法追回500万元贷款的本息。

问题:(1)事实一所述行为构成何罪?(2)事实二中的携款潜逃行为构成何罪?38、2012年春节过后,甲外出打工,将一祖传瓷瓶交由邻居乙保管,乙因结婚缺钱,谎称瓷瓶为自己所有,将其按照市价卖给了丙,得款1万元。

2012年7月,乙见甲的房屋凯程考研,考研机构,10年高质量辅导,值得信赖!以学员的前途为已任,为学员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团队合作,为学员服务,为学员引路。

有倒塌危险,可能危急自己的房屋,遂以自己的名义请施工队加固甲的房屋。

施工结束后,经结算需支付工程款2万元。

2012年底甲回村因瓷瓶处分和工程款支付问题与乙发生纠纷。

问题:(1)丙能否取得瓷瓶所有权?(2)乙出售瓷瓶是否属于侵权行为?为什么?(3)施工队应向谁请求支付工程款?为什么?(4)乙聘请施工队为甲加固房屋的行为是否构成无因管理?为什么?凯程教育: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从事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

2016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完整版【5】

2016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完整版【5】

2016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完整版【5】37、甲有遗嘱,将其两幅字画留给好友乙。

甲死后次日,乙表示接受遗嘱。

后乙在遗产分割前死亡。

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遗赠失效B两幅字画由乙的继承人继承C该遗赠不生效D两幅字画由乙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38、下列行为中,可引起不当得利之债的是A甲偿还5万元赌债B乙清偿明知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C丙倍他人收养,成年后给付生父母生活费D丁误拿邻居的装修材料用于自己房屋的装修根据下列案情,回答39,40题2014年3月12日,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与当日办理了预告登记。

合同约定乙于3月15日支付全款,双方于3月20日前办理过户登记。

乙依约支付房款后,因甲出差双方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

7月10日甲又将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39、关于两份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乙之间的合同和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B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丙之间的合同无效C甲乙之间的合同无效,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D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丙之间的合同待定40、2014年8月1日,乙将甲诉之法院。

此时,A预告登记有效,但丙取得房屋所有权B预告登记有效,但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C预告登记失效,丙取得房屋所有权D预告登记失效,但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二、多项选择题:第41-5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多选、少选或者错选均不得分。

41、下列关于刑法中法条竞合的说法,正确的有()A法条竞合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犯罪形态B处理法条竞合时一般适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规则C我国刑法中法条竞合主要存在于刑法分则之中D在竞合的数个法条中,仅选择一个适用42、下列行为中,可以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是()A出售假冒某画家署名的油画B出版某出版社享有专有出版权的考试辅导书C未经某作家许可,复制发行其创作的历史小说D未经某音像公司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乐唱片43、下列选项中,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的是()A甲发现所盗手表是仿制的,将其丢弃B乙偷开朋友的摩托车,导致车辆丢弃C丙为泄愤,将多辆大货车中的柴油偷偷倒掉D丁盗某办公室盗窃时未发现现金,遂砸毁办公室的多台电脑44、下列情形中,属于当事人认识错误的有()A甲殴打张某时,失手打中了路人李某,致其重伤B乙认为家长教训孩子天经地义,经常在家殴打孩子C丙误以为前来抓捕自己的警察赵某是仇家,挥棍将其打成重伤D丁欲开车撞死钱某,钱某被撞后倒地昏迷,丁误以为其死亡于是离去45、甲(76周岁)因生活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盛怒之下用水果刀将妻子一刀捅死,对于甲的刑事责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对甲可以适用死刑B对甲不能适用死刑C对甲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对甲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2016年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联考综合课答案及解析

2016年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联考综合课答案及解析

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综合课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C【解析】法学是以法或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但不是一有法就有了法学,法学是在法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才产生的。

法学的产生至少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有关于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有专门从事研究法律现象的学者阶层的出现。

A选项不正确。

研究法理学,有助于提高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法律文化水平,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对于法律创制和法律适用具有重要价值,B选项不正确。

法学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不只研究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与法律制度,也研究古代的、已经废止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研究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

D选项不正确。

法理学从总体上研究法和法律现象的一般规律,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一般法,是法和全部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

法理学要概括出各个部门法及其运行的共同规律、共同特征、共同范畴,从而为部门法学提供指南,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服务。

C选项正确。

2.【答案】C【解析】法的历史演进不只受客观物质条件的影响,也受其他因素的影响,比如同为资本主义社会,却产生了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两大不同的法系,影响两大法系形成的因素很多,也十分复杂,A选项错误。

私有制的法律类型包括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奴隶制法是最早的私有制类型的法,B选项错误。

资本主义法维护以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这是资本主义法律的核心。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核心。

C选项正确。

法起源的一般规律是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先出现对特定人、特定事的调整,然后才发展为对一般人、一般事的调整,D选项错误。

3.【答案】B【解析】人权是人作为人所享有或应当享有的权利。

人权是普遍性的权利,是本源性的权利,是综合性的权利,是历史发展的产物。

人权包含多项权利内容,不只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还包含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种权利,A选项错误。

人权具有法律价值,既是对法律的精神、原则、规范的直接检验和方向引导,也是对法律内在品质进行批判的标准和完善的依据,人权价值可作为立法与司法的指导,B选项正确。

2016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专业综合【4】

2016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专业综合【4】

2016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专业综合【4】19、下列关于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表述正确的是A、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若干顾问出席会议,参加表决B、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C、全国人大设有法律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等几个专门委员会D、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具体办事机构【解析】B专门委员会聘请的顾问可以参加会议,但是不能参与表决。

预算工作委员会不属于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

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辅助性工作机构,同时也是常设性的机构。

20、下列关于宪法修改的表述,正确的是A、宪法的修改机关和宪法的制定机关相同B、由公民提议修宪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通例C、宪法修正案一般需要由议会过半数通过D、我国宪法修改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解析】D我国的宪法修改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规定了宪法修改的机关是全国人大;二是规定了宪法修改的提案主体,即宪法修改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的提议;三是规定了宪法修改的通过程序,即宪法修改须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

21、2014年9月,王村举行村委会选举。

下列人员中,应当列入参选村民名单的是A、王二,户籍在李村,半年前入赘王村B、王五,户籍在王村,在纽约唐人街打工,杳无音讯C、王七,户籍在王村,嫁入李村,已登记和参加李村选举D、王九,户籍在王村,在北京经商,多次表示要参选村委会主任【解析】D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此外,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22、东风地质队在白兔村勘探时,发现高某承包的竹园地下有丰富的钨矿,此钨矿的所有权属于A、国家B、白兔村C、高某D、东风地质队【解析】A矿藏、水流、城市的土地是绝对国家所有的。

2016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及答案解析:专业综合【7】

2016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及答案解析:专业综合【7】

2016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及答案解析:专业综合【7】44、1932年10月颁布的《中华民国法院组织法》规定,普通法院的审级是(A)A三级三审制B四级三审制C三级二审制D四级二审制【解析】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初期,沿用北洋政府的法院组织体系,实行四级三审制。

1932年10月公布《法院组织法》(1935年施行),改为三级三审制,第三审为“法律审”。

45.“马锡五审判方法”是群众路线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其产生于(B)A工农民主政权时期B抗日民主政权时期C人民民主政权时期D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解析】马锡五审判方式是把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工作方针创造性地运用到审判工作中去的司法民主的崭新形式。

46、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法的效力终止方式的有:A、由新法明确规定废止旧法B、法在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后不再适用C、新法中与旧法相抵触的条款自动终止效力D、有权的国家机关发布专门决议、决定,废除某些法律【解析】ABCD由新法明确规定废止旧法;法在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后不再适用;新法中与旧法相抵触的条款自动终止效力;有权的国家机关发布专门决议、决定,废除某些法律都属于我国法的效力终止方式。

55、下列关于平等权的表述,正确的有:A平等权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B国家对公民的平等权负有保障义务C平等权意味着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履行义务D平等权反对特权和歧视,也不允许存在任何差别对待【解析】ABC平等权中存在合理差别,主要表现在(1)由于年龄上的差异所采取的责任、权利等方面上的合理差别。

我国《宪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才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就属于这种类型。

(2)依据人的生理差异所采取的合理差别。

比如女性的孕期保护。

(3)依据民族的差异所采取的合理差别。

56、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下列关于该条款的表述,正确的有:A该条款在八二宪法制定时予以明确规定B该条款对于理解基本权利具有指导作用C该条款为未列举基本权利提供了规范基础D该条款为国家设定了尊重、保障和实现人权的义务【解析】BCD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及解析

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及解析

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1 -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

1.下列选项中,体现罪刑相适应的是()A.刑法关于空间效力范围的规定B.刑法关于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C.刑法关于享有外交豁免特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的规定D.刑法关于放火罪与失火罪构成要件及法定刑的不同规定2.根据解释的效力,可以把刑法解释分为()A.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B.当然解释,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C.当然解释,扩大解释和缩小解释D.文理解释,论理解释和学理解释3.依照我国刑法第13条"但书"的规定,"不认为犯罪"的条件是()A.情节轻微的B.危害不大的C.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D.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4.甲醉酒驾驶,撞死一行人后逃逸,在被追赶时精神病复发。

对甲()A.不追究刑事责任B.应当追究刑事责任C.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D.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5.下列关于犯罪对象的说法,正确的是()A.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载体B.犯罪对象的功能是区分此罪与彼罪C.犯罪对象是一切犯罪都必须具备的构成要件D.犯罪对象是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7.人民法院认为,甲公司于2011年12月偷逃税款构成逃税犯罪行为A.不再予以追究B.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C.按照单位犯罪仅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刑责D.按照自然人犯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刑责8.甲和乙意图置常某于死地,甲将匕首向常某刺去,常某急忙躲闪,匕首刺中了乙,乙流血死亡。

甲的行为A.故意杀人罪(既遂)B.过失致人死亡罪C.故意杀人罪(未遂)D.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9.甲受乙教唆,雇佣童工从事为重劳动,情节严重。

甲、乙的犯罪属于A必要的共同犯罪B简单的共同犯罪C特殊的共同犯罪D任意的共同犯罪10.甲盗割高压电线,既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又构成盗窃罪。

2016考研法硕(非法学)综合课真题详解

2016考研法硕(非法学)综合课真题详解

⼀、整体评价1、难度适中,稳中有升2、规律再现,预测得当(1)重者恒重(2)热门必考(3)综合创新⼆、各科题型和分值分布图科⽬客观题主观题总计法理学278+10+15=3360中国宪法学328+10=1850中国法制史228+10=1840总计8169150三、考察规律⼀:重者恒重及⽰例1、法理学(以近年的主观题为例)2、宪法(以近⼗年真题的主观题为例)3、法制史(以近⼗年真题的主观题为例)四、考察规律⼆:热门必考及⽰例1、法理学2、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指出:“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论是政治的⽴法或者市民的⽴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的关系的要求⽽已”,对于这句话理解正确的是()A 君主制定的法律不能调整经济关系B 除经济因素外,⽴法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C 政治的⽴法和市民的⽴法具有完全相同的⽬的D 国家的⽴法在本质上决定于社会客观经济条件【答案】D4、2014年5⽉实施的《社会救助暂⾏办法》第17条规定:“乡镇⼈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居民的⽣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员,应当主动依法为其办理供养”。

该法条所包含的法律规责的逻辑结构是()A 假定条件和法律后果B 假定条件和⾏为模式C ⾏为模式和法律后果D 假定条件、⾏为模式和法律后果【答案】B法律继承的根据和理由(简答)法的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

法的继承是客观存在的,法就是在继承中发展的。

法作为⽂化现象,其发展表现为⽂化积累过程,其继承是不可避免的。

法的阶级性并不排斥法的继承性,社会主义法可以⽽且必然要借鉴资本主义法和其他类型的法。

1.社会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了法的继承性2.法的相对独⽴性决定了法的发展过程的延续性和继承性3.法作为⼈类⽂明成果决定了法的继承的必要性4.法的发展的历史事实验证了法的继承性2、法制史30、宋代⽂学家苏轼曾感叹“三风⼗愆古所戒,不必骊⼭可亡国。

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专业综合课试题及解析

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专业综合课试题及解析

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专业综合课试题及解析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2016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专业综合课试题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单}下列有关法学和法理学的表述正确的是()。

A.凡是有法律的地方就一定有法学B.法理学对法律创制和法律适用没有直接的价值C.法理学的研究应当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指导D.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有效的法律规范和现行的法律制度{单}[答案]C[考点] 法学与法理学[解析] 法学产生的条件要有关于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并非同时出现,A错误;法学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D项错误。

学习和研究法理学,有助于树立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法律文化水平,同时也有助于学习其他部门法学乃至为整个法律学科奠定必要的专业理论基础。

B项错误,C项正确。

{单}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指出:“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者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的关系的要求而已”,对于这句话理解正确的是()。

A.君主制定的法律不能调整经济关系B.除经济因素外,立法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C.政治的立法和市民的立法具有完全相同的目的D.国家的立法在本质上决定于社会客观经济条件{单}[答案]D。

[考点] 法的本质[解析] 《考点解析》原文,马克思的话反映了法的第二本质“法的物质制约性”,即法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反映。

所以选D。

{单}下列关于法律作用的表述正确的是()。

A.强制作用不属于法律的规范作用B.只有公法才具有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C.法律的规范作用通过法律的社会作用来实现D.法律的规范性与确定性使得法律具有预测作用{单}[答案]D。

[考点] 法的作用[解析] 根据规范作用的不同对象,即不同的行为,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和强制作用等,A项错误。

2016年法硕联考(非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详解及考试规律分析

2016年法硕联考(非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详解及考试规律分析

2016年法硕联考(非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详解及考试规律分析2016考研法硕联考(非法学)已经结束了,跨考教育邀请到北大法理学博士陈老师为考生作法硕(非法学)真题详细解析。

本文解析主要内容为2016年法硕(非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

一、整体评价1、难度适中,稳中有升2、规律再现,预测得当(1)重者恒重(2)热门必考(3)综合创新二、各科题型和分值分布图三、考察规律一:重者恒重及示例1、刑法以近年的主观题为例)3、民法学(以近年真题的主观题为例)四、考察规律二:热门必考及示例1、刑法学7、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快将吴某带倒,致其重伤,甲乙的行为()A 抢夺罪B 故意伤害罪C 抢劫罪D 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答案】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4、法官甲违背事实和法律,判决赵某的儿子无罪。

事后,赵某按照和甲事前的约定,将5 万现金送给甲的妻子乙,乙打电话向甲问明情况后收下礼金,关于甲乙的行为判断正确的是( )A 甲只构成徇私枉法罪,乙构成受贿罪B 甲只构成徇私枉法罪,乙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C 甲构成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乙构成受贿罪D 甲构成徇私枉法罪,乙不构成犯罪【答案】A【解析】甲收受贿赂,徇私枉法,成立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即按照徇私枉法罪定罪处罚,乙成立受贿罪的共犯。

18、质监局局长甲明知某食品加工厂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但未依法采取措施,致食用该厂食品的多名消费者食物中毒,社会影响恶劣。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食品监管渎职罪B、玩忽职守罪C、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D、滥用职权罪【答案】A【解析】甲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但是甲玩忽职守,不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食品加工厂的违法行为,导致多名消费者食物中毒,造成严重后果,甲成立食品监管渎职罪。

2016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及答案解析:专业综合

2016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及答案解析:专业综合

2016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及答案解析:专业综合第一部分:选择题1. 下列关于非法学的定义,哪个是正确的?A. 非法学是研究非法行为的学科。

B. 非法学是研究法律适用的学科。

C. 非法学是研究非法行为与非法结果的学科。

D. 非法学是研究法律规范的学科。

答案:B解析:非法学是研究法律规范的学科,包括对法律适用、非法行为和非法结果的研究。

2. “意图”在非法学中的含义是指:A. 主观故意B. 运用直接故意C. 运用间接故意D. 运用过失答案:B解析:在非法学中,“意图”指的是运用直接故意的行为。

3. 下列哪个原则是非法学的基本原则?A. 罪刑法定原则B. 适罪原则C. 疑罪从无原则D. 人民主权原则答案:A解析:罪刑法定原则是非法学的基本原则,也是法治的核心原则之一。

4. 下列哪个案例属于一般预备案例?A. 刘某在银行持假币购物被拘留B. 王某伪造文件骗取贷款被判刑C. 李某因涉及被盗车辆案件被传唤D. 张某在机场贩卖毒品被逮捕答案:C解析:一般预备案例是指与非法行为无直接关系,但可能与案件有关的案例。

5. 罪刑法定原则的核心内容是:A. 非法行为和非法结果的规定由国家决定B. 只有法律规定了非法行为和非法结果,才能追究刑事责任C. 任何行为都可以构成非法行为,只要法律规定即可D. 法律对所有非法行为都有明确的刑罚规定答案:B解析: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只有法律规定了非法行为和非法结果,才能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部分:简答题1. 什么是预备案例?预备案例是指非法学中与非法行为无直接联系,但可能与案件有关的案例。

2. 罪刑法定原则的重要性是什么?罪刑法定原则是法治的核心原则之一,保障了个人的法律权益,防止滥用刑事权力。

3. 非法学和法学有何区别?非法学研究的是非法行为和非法结果,而法学研究的是法律规范和法律适用。

第三部分:论述题请根据自身的学习和研究经验,结合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的内容,对非法学的研究方法和意义进行论述。

2016法硕综合课答案

2016法硕综合课答案
{单2016.17}[答案]a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所有资产阶级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核心,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始终是资本主义法律的核心,故选择c。
{单2016.9}下列关于我国司法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我国司法权包括审判权和检察权两种
b.司法权独立意味着司法权不受一切单位和个人的监督
c.司法权的终局性意味着一切纠纷最终都由司法机关作出裁决
{单2016.2}[答案]d。
[考点]法的本质
[解析]《考点解析》原文,马克思的话反映了法的第二本质“法的物质制约性”,即法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反映。所以选d。
{单2016.3}下列关于法律作用的表述正确的是()。
a.强制作用不属于法律的规范作用b.只有公法才具有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
c.法律的规范作用通过法律的社会作用来实现d.法律的规范性与确定性使得法律具有预测作用
{单2016.6}2013年5月,某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运输毒品2千克,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无期徒刑。该案所体现的我国法律效力的原则()。
a.属人主义b.保护主义c.属地主义d.折中主义
{单2016.6}[答案] c。
[考点]法的效力。
[解析]属地主义:不论本国人或外国人,凡居住在本国管辖领域内的人一律适用本国法律;属人主义:法律只适用于本国人,不论其身在国内还是国外;保护主义:以维护本国利益为基础,不管是什么国籍的人,在什么地方的行为,只要侵害了本国的利益,就适用本国的法律;折中主义: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单2016.2}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指出:“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者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的关系的要求而已”,对于这句话理解正确的是()。

2016年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16年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16年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 5.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下列关于法学与法理学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凡有法律的地方,就一定会有法学B.法理学对法律创制和法律适用没有直接价值C.法理学的研究应当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与指导D.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有效的法律规范与现行的法律制度正确答案:C解析:法学是以法或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但不是一有法就有了法学,法学是在法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才产生的。

法学的产生至少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有关于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有专门从事研究法律现象的学者阶层的出现。

A选项不正确。

法学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不只研究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与法律制度,也研究古代的、已经废止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研究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

D选项不正确。

法理学从总体上研究法和法律现象的一般规律,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一般法,是法和全部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

法理学要概括出各个部门法及其运行的共同规律、共同特征、共同范畴,从而为部门法学提供指南,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服务。

C选项正确。

研究法理学,有助于提高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法律文化水平,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对于法律的创制和法律适用具有重要价值,B选项不正确。

2.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指出:“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小得小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

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

”对于这句话的理解,正确的是( )。

A.君主制定的法律不能调整经济关系B.除经济因素外,立法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C.政治的立法和市民的立法具有完全相同的目的D.国家的立法在本质上决定于社会客观经济条件正确答案:D解析: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的第一层次本质是国家意志的体现,第二层次本质是物质生活条件、经济条件,对阶级意志的内容具有决定作用。

2016年非法学硕士综合真题

2016年非法学硕士综合真题

2016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综合真题一、单项选择题(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下列有关法学和法理学的表述正确的是()。

A.凡是有法律的地方,就一定有法学B.法理学对法律创制和法律适用没有直接的价值C.法理学的研究应当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与指导D.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有效的法律规范和现行的法律制度{2}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指出:“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

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者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的关系的要求而已。

”对于这句话理解正确的是()。

A.君主制定的法律不能调整经济关系B.除经济因素外,立法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C.政治的立法和市民的立法具有完全相同的目的D.国家的立法在本质上决定于社会客观经济条件{3}下列关于法律作用的表述,正确的是()。

A.强制作用不属于法律的规范作用B.只有公法才具有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C.法律的规范作用通过法律的社会作用来实现D.法律的规范性与确定性的特点使得法律具有预测作用{4}2014年5月实施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17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主动依法为其办理供养”。

该法条所包含的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是()。

A.假定条件和法律后果B.假定条件和行为模式C.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D.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5}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正式法律渊源的是()。

A.《中国共产党章程》B.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C.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D.某市滨湖区政府发布的《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暂行办法》{6}2013年5月,某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运输毒品2千克,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无期徒刑。

该案所体现的我国法律效力的原则()。

A.属人主义B.保护主义C.属地主义D.折中主义{7}下列关于法律部门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课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课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课真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B)A狭义刑法B单行刑法C附属刑法D立法解释【解析】B单行刑法是指针对某种或某几种犯罪和刑罚单独制定的专项刑事法律。

我国单行刑法只有一部,即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A)A罪刑法定原则B主客观相统一原则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刑法适用平等原则【解析】A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题目中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

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更体现了(C)A规制机能B保护机能C保障机能D威慑机能【解析】C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能产生的积极作用,刑法具有三种机能:1.规制机能:即维持社会秩序的机能;2.保护机能:即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的机能;3.保障机能:即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并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功能。

人民法院对罪名的变更体现了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并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这一功能。

4、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的是(B)A参加传销组织B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C雇佣童工清理客房D拐卖15周岁的男孩【解析】B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

所以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

5、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不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

2016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专业综合【6】

2016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专业综合【6】

2016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专业综合【6】34、汉成帝时,甲杀人,告之其养子乙,乙藏匿甲。

问乙何论?A、坐杀人共犯B、坐窝藏C、上请D、不当坐【解析】D。

汉朝法律规定,直系三代血亲之间禾口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以外的罪行,均可因互相隐匿犯罪行为而免于刑罚。

汉宣帝时明确规定:子女隐匿父母,妻子隐匿丈夫,孙子隐匿祖父母的罪行,皆不追究刑事责任;父母隐匿子女,丈夫隐匿妻子,祖父母隐匿孙子罪行的,如果所隐匿罪为死罪,则上请廷尉,由其决定是否追究首匿者的罪责。

35、汉律的罪名除沿袭秦制外又增设了一些新罪名。

“左官”便是其中危害中央集权的犯罪之一。

具体是指A诸侯国官吏与诸侯王结党,知其犯罪而不举奏B朝廷大臣交通诸侯,助其获得非法利益C朝廷官员舍天子而仕诸侯D泄露朝廷机密事宜【解析】C。

左官:朝廷官员“舍天子而仕诸侯”即为左官,其行动受到诸多限制.36、中国古代最早将法典的篇数简化为十二篇的是()A《魏律》B《晋律》C《大业律》D《北齐律》【解析】D。

《北齐律》于武成帝河清三年(564年)完成,其特点为:形成12篇的法典体例;首创《名例律》的法典篇目37、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刑讯野蛮残酷。

南陈创立了一种名为“侧立”的刑讯方式。

下列对该刑讯方式的描述,正确的是() A用车辐粗杖来压受审者的脚踝B将铁犁烧红,令受审者立其上C对受审者断绝粮食,三日后才允许进食少量粥,循环使用D对受审者先鞭笞,再令其负枷械刑具站立于顶部尖圆且仅容两足的一尺土垛上【解析】D。

南陈设“测立之法”,对受审者先鞭打二十,笞捶三十,再迫其负枷械刑具,站立于顶部尖圆、仅容两足的一尺高之土垛上,折磨逼供。

38、下列选项中,依唐律可以适用自首减免刑罚原则的犯罪行为时()A私可天文B偷渡关卡C侵害人身D脱漏户籍【解析】D。

不是所有犯罪都可以享受自首的待遇。

凡“于人损伤,于物不可备偿”,“越渡关及奸,并私习天文者,并不在自首之列”。

即对侵害人身、毁坏贵重物品、偷渡关卡、私习天文等犯罪,即便投案也不能按自首处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真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某市化工厂排放污染物,致当地一养鱼专业户王某的鱼大部分死亡。

某市环保局对化工厂作出行政处罚,王某要求化工厂赔偿损失。

环保局在处理王某与化工厂赔偿责任纠纷时,作出了调解,但化工厂不服。

下列哪些选项是化工厂不能做的?()A.依法申请仲裁B.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C.向环保局申请复议D.可以和王某协商2、如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某些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行政相对人可 ( )。

A.向上一级行政主管机关提出控告B.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控告C.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的除外。

A.30日B.60日C.一年D.两年4、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政府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申请复议。

A.上一级主管部门B.本部门C.本级人民政府D.上一级人民政府5、某市交通局发布文件,规定对高速公路过往车辆征收过路费。

徐某驾车路过被征收过路费,他认为这属于乱收费,欲提起复议申请。

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A.徐某可以直接对该征收行为提起行政诉讼B.徐某可以针对该规范性文件要求复议审查C.徐某可以在申请复议征收行为时要求审查该规范性文件D.徐某不必经过复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6、李某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则()A.可以暂时终止诉讼B.由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是否准许C.可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D.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7、某县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土地管理局.某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小组,调查处理县机关干部和城关镇干部违法占地建房问题。

联合调查小组对县机关某干部李某作出了处理决定,没收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所建的楼房。

处理决定是以四个单位联合发文的形式作出的,盖了四个单位的公章。

李某不服,申请复议。

本案的复议机关是( )A.县委B.县土地管理局C.县人民政府D.市土地管理局8、熊某与李某同为某乡农民,2004年12月6日,两人因宅基地的事发生争执,李某乘熊某不备向其腰间踢了一脚,熊某被送往医院,经诊断后认定肋骨骨折,但后果并非特别严重,未构成犯罪,乡派出所对此事进行调查后对李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李某不服,委托其兄长向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

市公安局认为行政复议不能由他人代为提起,告知不予受理。

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李某未经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否受理?( ) A.不予受理,应先提起行政复议B.应予受理,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在法定期间不作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C.不应受理,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D.以上理由都不对9、某市化工厂排放污染物,致当地一养鱼专业户王某的鱼大部分死亡。

某市环保局对化工厂作出行政处罚,王某要求化工厂赔偿损失。

环保局在处理王某与化工厂赔偿责任纠纷时,作出了调解,但化工厂不服。

下列哪些选项是化工厂不能做的?()A.依法申请仲裁B.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C.向环保局申请复议D.可以和王某协商1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

在这种情形下,下列选项中那个说法是正确的?()A.复议申请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B.复议申请人可以申请本级人民政府责令其受理C.复议申请人可以申请上级行政机关直接受理D.上级行政机关只能责令复议机关受理11、熊某与李某同为某乡农民,2004年12月6日,两人因宅基地的事发生争执,李某乘熊某不备向其腰间踢了一脚,熊某被送往医院,经诊断后认定肋骨骨折,但后果并非特别严重,未构成犯罪,乡派出所对此事进行调查后对李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李某不服,委托其兄长向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

市公安局认为行政复议不能由他人代为提起,告知不予受理。

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李某未经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否受理?( ) A.不予受理,应先提起行政复议B.应予受理,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在法定期间不作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C.不应受理,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D.以上理由都不对12、如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某些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行政相对人可 ( )。

A.向上一级行政主管机关提出控告B.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控告C.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3、恒生公司进口的一批货物被某海关作出扣押的决定,该公司不服,应向()申请复议。

A.该海关B.该海关所在市的人民政府C.该海关所属省的人民政府D.该海关的上级主管部门14、对复议前置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超期不作答复的,申请人可以依法()。

A.向上级机关申诉B.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C.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无法提起行政诉讼15、如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某些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行政相对人可 ( )。

A.向上一级行政主管机关提出控告B.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控告C.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6、当事人对县土地管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提出申请?A.《土地管理法》B.国土资源部的有关文件C.国务院有关土地管理的行政法规D.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17、下列不属于行政复议参加人的是()A.申请人B.被申请人C.第三人D.人民法院18、熊某与李某同为某乡农民,2004年12月6日,两人因宅基地的事发生争执,李某乘熊某不备向其腰间踢了一脚,熊某被送往医院,经诊断后认定肋骨骨折,但后果并非特别严重,未构成犯罪,乡派出所对此事进行调查后对李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李某不服,委托其兄长向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

市公安局认为行政复议不能由他人代为提起,告知不予受理。

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李某未经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否受理?( ) A.不予受理,应先提起行政复议B.应予受理,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在法定期间不作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C.不应受理,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D.以上理由都不对19、如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某些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行政相对人可 ( )。

A.向上一级行政主管机关提出控告B.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控告C.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对某市某县公安局派出所以该县公安局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应由下列哪项所述机关管辖?()A.该县公安局B.该派出所C.该县人民政府或某市公安局D.某市人民政府21、李某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则()A.可以暂时终止诉讼B.由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是否准许C.可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D.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22、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发送被申请人。

A.5B.7C.10D.152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的除外。

A.30日B.60日C.一年D.两年24、李某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则()A.可以暂时终止诉讼B.由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是否准许C.可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D.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25、为了加强治安管理,某治安联防队受公安机关的委托维持当地的社会治安,在一次巡逻中,因发现王某一伙人有结伙殴斗的危险,遂对王某等人进行了警告,但王某不服提出复议,那么此案,应以谁为被申请人?( )A.治安联防队B.公安机关C.治安联防队和公安机关D.不能申请复议,谈不上以谁为被申请人26、如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某些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行政相对人可 ( )。

A.向上一级行政主管机关提出控告B.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控告C.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7、下列不属于行政复议参加人的是()A.申请人B.被申请人C.第三人D.人民法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