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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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词解释

法律名词解释

1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集中反映社会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原则、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

2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律义务,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权利,而依法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3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

4承诺:受要约人按照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

5环境保护法:调整因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如何构成的?公民享有以下权利:公民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政治自由权。

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的权利:包括公民的人格、姓名权、荣誉权、名誉权、肖像权、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公民的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公民的劳动权、劳动者的休息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以及科学文化方面似的权利和自由。

特定人的权利:保障妇女的权利、保障退休人员和列军属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的权利关怀青少年和儿童的成长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公民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护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5 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6 其他方面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瞻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2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包括侵犯人身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和侵犯财产权的违法行政行为两类。

其中对人身权的侵犯仅限于公民,侵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行为目前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的范围

法律的范围

法律的范围法律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而存在的一套规则和准则。

它的范围非常广泛,涉及到各个方面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物的关系、国家与公民的关系以及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等等。

下面将详细介绍法律的范围。

首先,法律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它调整和规范了人们的行为,确保人们在与他人互动时能够遵守法律的规定,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涉及到个人与个人之间的问题,比如合同、婚姻、家庭关系等方面,法律就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以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

其次,法律也规范了人与物之间的关系。

它确保了对财产的合法拥有和支配,保护个人或企业的财产权益。

例如,知识产权法保护了著作权人、专利权人和商标权人的创造成果,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合法的经济利益。

此外,法律在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中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它确立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为公民提供了法律保护和制约政府权力的机制。

法律确保了公民的人权和基本自由,如言论自由、宗教自由、集会自由等等,并对政府权力施加了限制,保证政府依法行使权力。

最后,法律还规范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国际法是处理国家间争端和规范国家行为的法律体系,它规定了各个国家应遵守的义务和原则,以维护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稳定。

国际法包括了国际人权法、国际人道法、国际经济法等,用于保护全球公共利益和维护国家主权。

综上所述,法律的范围非常广泛,涉及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物的关系、国家与公民的关系以及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等。

它确保了社会秩序的维护和公正的实现,保护了个人和集体的合法权益,为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法律不仅仅是一套规则和准则,更是社会进步和民主发展的重要基石。

法律定义及描述

法律定义及描述

法律定义及描述都兼有“公平”、“正义”的含义。

从“法”的词源看,都喻意公平和正义,简述: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的手段者。

法治和法律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

法一般限于宪法、法律。

法属于上层基础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

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

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法律将随着社会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法律的概念古时指律令或刑法。

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

现在指----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

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阶级专政的工具之一。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力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的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基本的法律:一般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拥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它的实际作用与宪法实际上相同。

「基本法律」所意味是不永久并权宜之针,在没有实施宪法下达到有法维持宪政秩序之效果。

这里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法律,内容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某一方面的最基本的问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属于“基本法律”的层次。

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也叫“一般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的“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宪法》第67条)。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出的决议和决定,如果其内容属于规范性规定,而不是一般宣言或委任令之类的文件,也视为狭义的法律。

它一般包括--宪法,民事法,行政法,经济法等。

法律常识100问

法律常识100问

法律常识100问1. 什么是法律?答:法律是指国家规定并实行的统治社会关系的规范。

2. 法律的目的是什么?答: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进步、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3. 法律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法律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公正、法制、自由、民主、人权等。

4. 法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法律的适用范围包括个人、家庭、社会、国家等各个方面。

5. 法律的种类有哪些?答:法律的种类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等。

6. 什么是宪法?答:宪法是国家最高的法律,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机构和权力,对公民权利和义务、法律地位等进行保障。

7. 什么是行政法?答:行政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规章、政策、行政处罚等的法律规范。

8. 什么是刑法?答:刑法是指规定了违反社会公认的基本价值观、社会道德等违法行为所应受到的惩罚措施的法律规范。

9. 什么是民法?答:民法是指规定了个人、家庭、财产、合同、侵权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10. 什么是商法?答:商法是指规定了商业活动、商业行为、商业合同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答:劳动法是指规定了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12. 什么是知识产权法?答:知识产权法是指规定了作品著作权、发明专利、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范。

13. 什么是合同法?答:合同法是指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14. 什么是民事诉讼法?答:民事诉讼法是指规定了民事诉讼程序、诉讼权利、诉讼义务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15. 什么是刑事诉讼法?答:刑事诉讼法是指规定了刑事诉讼程序、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证据收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答: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或者法律义务。

17. 法律责任的种类有哪些?答:法律责任的种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等。

18. 什么是行政责任?答:行政责任是指公职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反行政法规、规章或者政策,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法律概念

法律概念

1、法律概念:是法的现象,法的实践的理论化的重要表现形式,是人们对法的现象的实践进行分析、归纳、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性而产生的具有法定价值的权威性范畴。

2、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是法律制度的基础性真理或原则,是其他法律要素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规则或原理,是法律行为,法律程序,法律决定的决定性规则。

3、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指由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或依据。

4、立法体制:是指国家的立法权体系以及立法机构的设置体系,主要是关于行使立法权的制度,具体是在一个国家中,哪些国家机关有制定,认可,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其核心问题是立法权限的划分,特别是中央和地方的立法权限的划分。

5、英美法系:英美法系是以英国中世纪至资本主义时期的普通法为基础和传统而发展起来的一些国家和地区法的总称。

6、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由于实施了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出现了不属违法、违约的某些法律事实而使责任主体应当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

7、法律体系:也称法的体系,简称法体系,是一国以所有现行法为基础,按照一定的结构和标准所形成的,作为一个有机统一体存在的法的整体;是一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不同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成的有机统一体。

8、民法体系:指大陆体系,是以古罗马法为传统而发展起来的一些国家和地区法的总称。

9、法的规范性:法律以人的行为作为调整对象加以调整,这种调整是一种规范性调整。

10、法的价值:指法这个客体(制度化的对象)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或指法律满足人类生存和需要的基本性能,即法对人的有用性。

11、法系:一般是指依据法的历史传统和某些形式上的特点作为标准对法所作的分类,是若干个国家和特定地区具有某种共性或共同传统的法律体系的总称。

12、法的规范作用:指法律对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发生影响的手段和方式。

13、法律效力:也称法的效力,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

从广义上说是法对其所指向的人们的法律强制力或法律约束力的统称。

常用法律法规

常用法律法规

常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继承案件一般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秘密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咨询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通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休闲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财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市场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损害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国务院关于完善新型工作制度的通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殊财产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排水协议》《关于防控形势严峻及减轻民众负担保护人民利益的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交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礼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平面上升和洪涝灾害防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防护法》。

法律法规大全

法律法规大全

法律法规大全法律法规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节法律的定义与作用1、法律的定义: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强制实施的规范行为准则。

2、法律的作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规范行为准则。

第二节法律的层级和适用1、法律的层级:宪法、民法典、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等。

2、法律的适用:依据法律层级、时间、地域等确定适用范围。

第二章民法典第一节人身权利1、生命权:人的生命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侵犯生命权的行为。

2、健康权:人的健康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侵犯健康权的行为。

3、名誉权:人的名誉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第二节财产权1、个人财产权:对个人财产享有所有权,并受法律保护。

2、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受法律保护。

3、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可以依法转让、继承等。

第三节合同法1、合同的构成和效力:合同需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合同的解除和修订: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或修订合同内容。

第三章行政法规第一节行政管理1、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对特定事项的准许或批准。

2、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

3、行政裁决:行政机关对争议进行调解、裁决。

第二节行政程序1、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机关采取行政决策前需依法进行程序。

2、行政监督程序:行政机关对监管对象进行监督的相关程序。

第四章地方法规第一节土地管理1、土地规划:对土地用途、布局等进行规划。

2、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的条件和方式由法律进行规定。

3、土地征收与补偿:土地征收需合法程序,并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

第二节城市管理1、城市规划:城市的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

2、城市建设:对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

第五章附件1、附件一、《相关法律文件汇总》2、附件二、《法律解释与案例分析》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法律:由国家制定并强制实施的规范行为准则。

2、民法典:民法的总称,包括个人权益、财产权益等方面的规定。

3、合同法:规定合同的成立、履行、解除等内容的法律。

学习法律的七种方法

学习法律的七种方法

学习法律的七种方法随着法律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法律学习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我们需要掌握一些有效的学习方法。

本文将介绍七种学习法律的方法,帮助读者更好地进行法律学习。

一、阅读法律书籍及有关资料阅读法律书籍是法律学习的基础。

首先,要选择一本适合自己的法律书籍,例如基础法学、宪法、刑法等。

在阅读的过程中,要注重理解和记忆法律条文和概念,还应留意法律实践中的案例,这样可以使读者更好地了解法律知识的运用。

二、听法律讲座或课程听法律课程是法律学习的重要方式之一。

可以参加专业的法律讲座或者大学的法律课程,以便更好地听取专家的意见和解释。

在听讲的过程中,要认真听取老师的讲述和解释,并针对不懂的问题提出疑问。

三、参考法律案例法律案例是法律学习的重要资源。

可以从法院网站或者图书馆中找到适合自己的相关案例。

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和判例,可以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条文和规定,更好地了解法律实践。

四、讨论法律问题通过参加法律讨论,读者可以跟其他有同样兴趣的人互相交流法律问题。

讨论过程中,读者可以从不同的视角了解和理解法律问题,并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加强思考和交流。

五、观看法律电影观看法律电影也是法律学习的一种方式。

通过电影中的法律情节和角色关系,读者可以更好地了解法律的运用和相应的实践。

此外,这也是一种轻松有趣的法律学习方式。

六、在线学习法律课程在线学习是现代法律学习不可或缺的方式之一。

借助互联网技术,读者可以随时随地获取相关法律知识。

各大知名专业网站、法院和政府机构都提供丰富多彩的法律课程以及相关学习资源。

七、实践法律技能学习法律不仅仅是理论知识的掌握,还需要掌握相关的实践技能。

通过实践,学生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和掌握法律的运用和实践。

例如,可以参加模拟法庭、写作法律论文、听取律师的演讲等。

总之,学习法律需要多方面的资源和技能,只有通过合理地运用各种学习方法,才能更好地掌握法律知识。

中国法律

中国法律

31.实施教育行政许可若干规定 2005年4月21日颁布
3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 2005年7月8日颁布
3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1958年1月9日颁布
3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3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4年9月16日颁布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2004年3月14日颁布
32.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2004年10月27日颁布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3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
刑 法 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99年12月25日颁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1999年12月25日颁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 2001年8月31日颁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 2001年12月29日颁布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 2002年12月28日颁布
4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2006年10月31日颁布
46.残疾人就业条例 2007年02月25日颁布
47.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007年03月16日颁布
48.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2007年08月07日颁布
行 政 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 1994年5月12日颁布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 1987年3月16日颁布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1999年10月31日颁布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1986年颁布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1987年10月20日颁布
26.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001年12月29日颁布

法律、法规、规章的区别与联系[宝典]

法律、法规、规章的区别与联系[宝典]

法律、法规、规章的区别与联系1、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

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

2、法规,在法律体系中,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

法规即指国务院、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民族自治机关和经济特区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之所以是规章,是从其制定机关进行划分的。

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和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和法规的区别,主要在于制定机关的不同,一个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一个是国务院或地方人大等机构。

再次,其效力层次也是不同的,法律的效力大过法规的效力。

法律是人大颁布的效力最高法规是国务院颁布的效力其次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颁布的效力再次在下面是地方法规(地方人大颁布)地方规章(地方政府颁布)法律是指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生效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法规指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如我国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公布的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法规也具有法律效力。

行政法规特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事务,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其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高于行政规章。

1.法的广义解释,包含后几种含义,而且还包括法律制度或法律文化等其他内容。

狭义就是下面所说的狭义法律。

2.法律的广义解释和法相同,狭义指所有的法律规范,最狭义(在我国就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法律基本知识法律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法律基本知识法律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法律基本知识法律的合法性和公平性法律基本知识——法律的合法性和公平性法律是社会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一个国家或社会的正常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法律的制定、执行及适用过程中,有两个重要的原则需要特别关注,那就是合法性和公平性。

本文将就法律的合法性和公平性进行详细探讨,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的运作机制。

一、合法性合法性是法律最基本的属性之一,指的是法律行为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和法定权限,符合法律的要求和规范。

要确保法律的合法性,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1.1 法律的制定过程合法的法律制定过程应该具有民主、公开和透明等特征。

这意味着法律应该经过立法机关的讨论和表决,代表了人民的意志和共识。

此外,合法的法律制定过程还应该能够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法律的公正性与有效性。

1.2 法律的合宪性法律的合宪性指的是法律要符合国家宪法的规定。

国家宪法是法律的最高法源,其他法律都应该与宪法保持一致。

只有符合宪法规定的法律才能被认为是合法的,否则将违背法治原则。

1.3 法律的公告与公布法律的合法性还需要通过适当的公告与公布来确保。

公告与公布可以使法律得到充分的宣传和普及,使得公民和其他相关方可以了解并遵守法律规定。

二、公平性公平性是法律的另一重要属性,它强调法律对于社会各界的公正和平等对待。

要确保法律的公平性,需全面考虑以下几个方面:2.1 法律的适用平等法律在适用过程中应该遵循普遍性和平等原则,不论个人的社会地位、财富状况、种族、性别等因素,都不能影响法律的适用。

每个人都应该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公平正义的保护。

2.2 法律的可预见性法律的公平性还要求法律要具有一定的可预见性。

这就意味着法律需要明确具体的规定和条款,不应该给予执法者和司法机关任意的解释空间。

只有这样,公民才能在法律的保护下,对自己的权益有准确的预期。

2.3 法律的修正和追溯性法律的公平性还要求它具备修正和追溯的可能性。

当法律出现不合理、不公正的地方时,应该及时予以修改,以使法律更加符合社会实际和公义要求。

法律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法律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法律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法律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法律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概念,它包括了许多方面的内容。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讨论法律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法律的内涵法律的内涵是指法律本身所包含的意义和内容。

法律包括法律规定、法律原则、法律原理和法律制度等方面。

法律规定是指法律中规定的具体行为或状态。

例如,刑法中规定的犯罪行为就是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是法律的最基本内容,是法律对社会生活的具体规范。

法律原则是指法律中规定的一般性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思想和原则。

例如,法律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清白原则”,即在没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一个人应当被视为清白的。

法律原理是指法律中规定的基本思想和原则的基础。

法律原理是法律的基本框架,是法律的根本。

例如,法律的基本原理之一是“正义原理”,即法律应当追求正义。

法律制度是指法律在社会中的体系和组织形式。

法律制度包括法律制定、执行和司法等方面。

法律的外延法律的外延是指法律对社会的作用和影响范围。

法律的外延包括法律的适用范围和法律的约束力。

法律的适用范围是指法律对哪些人和哪些行为起作用。

例如,刑法中规定的犯罪行为只对犯罪行为的直接执行者适用,而不对其他人适用。

法律的适用范围是法律对社会的管辖范围。

法律的约束力是指法律对社会成员的强制性。

法律具有约束力,意味着法律必须被遵守,违反法律的行为必须受到惩罚。

法律的约束力是法律对社会的强制性质。

总结法律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概念,它包括法律的内涵和外延。

法律的内涵包括法律规定、法律原则、法律原理和法律制度等方面。

法律的外延包括法律的适用范围和法律的约束力。

法律是社会的基本制度,它规范了社会成员的行为,维护了社会的秩序和和谐。

综合法律法规

综合法律法规

综合法律法规(一)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一-八)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二)部门规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关于切实加强近期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三)地方法规及规章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江苏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年度考核与责任制奖惩办法(试行)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2007版)》的通知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紧急通知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法规收集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1日。

法律制度基本知识

法律制度基本知识

法律制度基本知识法律制度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基石,它对于个人、家庭、社会和国家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了解和掌握法律制度的基本知识,不仅可以使我们遵守法律,也能够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介绍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法律的分类以及法律的层级结构。

一、法律制度的概念法律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体系,它由一系列法律规范和法律机构组成。

法律规范是指通过立法程序制定的、具有强制力的规则;而法律机构则是指负责制定、执行和解释法律的组织和机构。

法律制度的核心价值在于通过法律规范来调整社会各方面的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并为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同时,法律制度还是国家权力运行的基础和保证,对于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法律的分类根据法律的性质、作用和领域的不同,法律可以分为不同的分类。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法律分类:1. 宪法法律:宪法是一个国家最高的法律文件,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权力机构的组织和运行方式,以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2. 行政法律:行政法律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规章制度和行政法规,用于管理公共事务和行使国家行政权力。

3. 民法律:民法律是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包括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等,保护公民的个人权益、财产权益和婚姻家庭权益。

4. 刑法律:刑法律是规定了犯罪行为和刑事责任的法律,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和正义。

5. 经济法律:经济法律是指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包括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等,促进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正常运行。

三、法律的层级结构法律体系中的法律存在层级关系,不同层级的法律具有不同的效力。

下面将介绍法律的层级结构:1. 宪法:宪法是最高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法律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

2. 法律: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具有强制力,规范公民的行为。

3.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性的法律规范,具有一定的强制力。

法律的重要性

法律的重要性

法律的重要性法律是社会的基石,它是一项确保公民权利和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法律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不仅是一个国家组织和维护秩序的工具,更是统治和治理一个国家的基础和标志。

就中国来说,法律对于我们的生活和工作都有着重要的影响,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来探讨法律的重要性。

一、法律的维护社会秩序法律的作用之一就是维护社会秩序。

法律规定了每一个人的行为准则和道德底线。

如果没有法律的存在,社会会变得一片混乱,人们的生命、财产和尊严都无法得到保障。

法律规定了犯罪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并在法庭上进行公正审判,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推动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发展。

二、法律的保障公民权利法律不仅保护社会的整体利益,同时也保障了个人权利。

例如人身、财产、劳动等权利都可以通过法律得到保障。

法律规定了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如言论自由、结婚自由等等。

在生活中,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以保护自己的利益和尊严。

三、法律的平等性法律是平等的,即所有的人都必须遵守相同的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的规则和制度一视同仁。

在法律面前,任何人都不可为所欲为,都必须承担起自己的法律责任。

这种法律平等性可以带来社会稳定和公正,使人们相信公平公正可以得到实现,从而有助于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四、法律的制衡作用法律还具有制衡政府的作用。

它不仅要制定和施行一系列法律法规,还要审核和决定政府行为是否合法。

如果政府的行为没有得到法律的允许或是违反法律的规定,民众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制约政府的行动,确保政府遵守相关法律,保障公民的权益。

五、法律的教育功能法律不仅是一种行为准则,还可以发挥教育功能。

法律宣传和普及能够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体来教育和引导人们遵守法律。

通过法律教育,让每个人了解法律,知道其权利和义务,增强法律意识,从而培养出一种尊重法律、守法的社会风尚。

六、法律的推动社会发展法律不仅能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还能对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

法律名词解释

法律名词解释

法律的渊源(法律形式):指那些来源不同(制定法与非制定法、立法机关制定与政府制定,等等),因而具有法的不同效力意义和作用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国际法: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

国内法:调整国内法律关系的、由一国所制定或认可的、并在一国领域内实施的法律。

根本法(宪法):规定国家的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及其职权等根本问题和重大事项,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制定程序严格的法律。

普通法: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律。

一般法:一国内一般公民、法人和一般事项都适用的法律。

如《刑法》、《合同法》。

特别法:一国内特定公民法人、特定事项、特定区域适用的法律。

如《妇女权益保障法》、《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实体法:规定法律关系实体内容,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后果及其范围的法律。

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着作权法》。

程序法(诉讼法):规定实现实体法律的方法与手续的法律。

如《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

成文法:由一定的国家机关以国家的名义,依照特定程序创制的,以文字的条文形式作为其表现形式的法律。

习惯法:由习惯被国家赋予法律效力形成的法律。

公法:配置和调整公权力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私法:相对于公法,一般而言指的是规范私权关系、保护私人利益的法律,如民法、商法等。

也可以理解成私家所定的法规。

衡平法:是14世纪开始的,大法官法院的大法官们根据公平正义原则对普通法进行修正、补充而形成的一种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

普通法:是专有名词,特指11世纪诺曼人征服英国后通过法院判决而逐步形成的适用于全英格兰的一种法律。

固有法:一国遵循本国法律传统而形成或建立的法律。

继受法:模仿他国法律所制定的法律。

法律的历史类型:按照法律的阶级本质及其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不同划分。

法律体系:若干法律部门构成的统一整体。

法律部门:调整同类社会关系的同类法律法规的总称。

规范性法律文件:表现法的内容的形式或者载体,部门法就是由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律、法规和规章)构成的。

生活中常用的法律有哪些

生活中常用的法律有哪些

生活中常用的法律有哪些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无处不在,它影响着我们的行为和决策。

无论是在驾
驶车辆、签订合同、购买商品还是与他人交往,法律都在起着重要的作用。

以下是一些在生活中常用的法律:
1. 交通法规,在道路上行驶时,我们需要遵守交通法规,包括遵守交通信号、
限速、不酒驾等。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行人和驾驶员的安全,确保交通秩序。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享有一定的权益保护,包括
权利知情、选择、安全、公平交易等。

这些法律规定了商家对消费者的责任和义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劳动法,劳动法规定了雇主和雇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资支付、工作
时间、休假、工作环境等。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公平的劳动关系。

4. 合同法,在签订合同时,法律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合同的成立、
履行、变更、解除等。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5.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保护了创造者对其作品的权益,包括专利、商标、
著作权等。

这些法律规定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期限,确保创造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一些在生活中常用的法律,它们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


守法律不仅是一种义务,更是对自己和他人权益的尊重和保护。

希望每个人都能够了解并遵守这些法律,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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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期间,需要出 台有关调整因市场经济出现的公民、法 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平等法律关系或 与政府、行政机关之间不平等法律关系 的相关法律。
★1987年,浙江省苍南县农民包郑照因为房
(2)、解决市场经济出现的被管理 者与管理者的对立问题而出台(第三 方介入解决)
屋被强拆,将苍南县政府告上法庭,成为 “民告官第一人”。 ★行政诉讼法出台之前,出现的公民与公民 之间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纠纷)争议一般 由政府解决,不服的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并参考行政法律、法规审 理、判决(没有一部行政诉讼程序法律)。
的问题
(1)、管辖层级过低 (2)、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受限,不适应社会经
济发展 (3)、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原则 和未设定简易程序存在着缺陷。 (4)、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深入推进, 行政诉讼制度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协调、不适应的问 题也日渐突出。
2、行政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正案公布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 司法解释,分别就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管辖、诉讼参加人、证据、起诉和受理、 审理和判决、执行、侵权赔偿责任、期 间、诉讼费用等作出规定,以弥补行政 诉讼法的不足。
(2)、25年先后公布五部规范行政 权行使的法律
★ 1994年5月12日,《国国家赔偿法》公布,进一步保障
1、89年行政诉讼法出台背景
(1)、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需要而出
台(转型期需要) 1984年10月20日,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 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第 一次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 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从1984年10月 份开始,我们国家有计划的将社会主义计划 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
1、原告人数在十人以上的; 2、对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
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 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3、对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或者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方案不 服的;
★政府规章与政府规范性文件均属
于抽象行政行为,均应当经过立项、 起草、政府法制机构统一审查、决 定、公布几个环节,具有强制执行 的效力。
★规章与政府规范性文件主要区别
★制定规章属于立法活动,规章效力高于政 府规范性文件。
★规章一般称“办法”、“规定”、“决定” 等。国务院部委和省政府和较大市的市政府 有权制定。 ★规范性文件除可称“办法”、“规定”、 “决定”外,还可以用“意见”、“通知”、 “通告”等。各级政府均有权制定。
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 法行使职权(确定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案例介绍
★ 1996年3月17日,《行政处罚法》通过,该法就行政处
罚的程序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是行政处罚的基本法律(明 确行政机关未告知行政处罚事实和理由及依据的,行政处罚 不成立;还明确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罚 款行政处罚的适用听证程序) ;特别条款
修正案:“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
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 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 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 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 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3)、明确可以口头起诉,方便当 事人行使诉权。
★修正案: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
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 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 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 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4)、强化受理程序约束
★由原审查制变为登记制。 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起诉状时当场予以登记,并出
3、完善管辖制度
(1)、高级人民法院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
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2)、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 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 (3)、与目前司法改革中探索建立与行政区 划适当分离的司法制度相适应。
4、完善诉讼参加人制度
(1)、明确原告资格。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
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 补正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 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 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增加了对规范性文件(红头文件) 的附带审查
★修正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

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外 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 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 性文件进行审查。 ★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
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起诉内容欠缺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 ★起诉符合条件的,接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 起七日内立案。 ★七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书的,当事人可 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 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 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5)、明确人民法院的相应责任。
★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试行行政案
件相对集中的管辖制度。
二、行政诉讼法修正案十大亮点
1、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五大保障)
(1)、修正案明确保障当事人的起诉权利条
款 修正案第三条:行政机关不得干预、阻碍人 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2)、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扩大至 “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受案范围扩大。
(三)、1989年至2014年之间,行政 诉讼法25年实施期间的缓冲阶段
1、缓冲期原因
★作为一部民告官的法律自公布以来25
年不修改,是很特殊的,也是不可想象 问题 。
★原因:修改条件不成熟。
2、在行政诉讼法实施期间催生了众多司 法解释和五部规范行政权行使的法律。
(1)、自1991年以来至行政诉讼法修
为什么行政诉讼法是解决市场经济出现的被管 理者与管理者的对立问题而出台?
首先,要解决确定政府或行政机关从管理者向 服务者转变过程中出现被管理者或被服务者与作为 管理者或服务者的政府或行政机关在管理或服务方 面产生的纠纷; 其次,法律适用方面,在计划经济转型过程中, 行政法律、法规均处于自上而下的管理,使之管理 者与被管理者处于不平等地位,公民、法人和其他 组织与政府或行政机关产生纠纷时没有根本的救济 通道,需要解决双方纠纷或争议的程序方面的法律 出台;
★ 1999年4月29日,《行政复议法》通过,该法对行政复
议的范围、程序等作了全面规定;复议前置问题
★ 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
次会议通过《行政许可法》,该法就行政许可的基 本原则、范围和程序作了详细规定。
★ 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行政征强制法》,该法就行政 机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作了明确规定。
行政诉讼法修正案 十大亮点解读
主要内容
一、1989年行政诉讼法的作用
和存在的问题 二、行政诉讼法修正案十大亮 点 三、行政机关的作为和不作为
一、1989年行政诉讼法的作用和存在 的问题
(一)、第一部行政诉讼法出台背景、作用
现实施的行政诉讼法于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
大第二次会议通过,1990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是 中国第一部“民告官”的法律。第十二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 日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2015年5月1日 起实行。

再次,从监督、规范政府或行政机
关正确履行自己职责,依法保护公 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角度 出发,也需要一部由第三方(人民 法院)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诉 讼法出台。
2、第一部民告官法律作用
(1)、从中国法律体系上形成了与刑诉、民
诉“三套马车”并存的格局。 ★ 《刑事诉讼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第二次会议通过,1996年、 2012年两次修改)。主要调整刑事案件的立 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程序问题, 是第二宪法,与之配套的是《刑法》。
★ 《民事诉讼法》(1982年颁布为《民事诉
讼法(试行)》,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7年、 2012年两次修改)。 ★主要调整民事方面立案、管辖、审判和执 行程序问题,与之配套的是《民法通则》、 《合同法》、《婚姻法》等民事、商事法律。
★ 《行政诉讼法》(1989年4月4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 议通过,至2014年25年从未修正), 与之配套的是行政法律、法规和地 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重要里程碑作用
★ 《行政诉讼法》的制定与实施,打破了几千年
传下来的“民不可告官”传统观念,建立起了民可 以告官的行政诉讼制度。因此,人们把这部法律叫 做“民告官”法律。它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规范性文件,指除宪法、法律、法规,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以外的国家 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的具有普遍 约束力的文件(非立法性文件)。
★法律、法规、条例、规范性文件区 别
★宪法>法律(全国人大制定宪法和基
本法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一般法律) >国务院条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 规>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 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 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 行)>规范性文件(效力最小)
★增强了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的维权意识,提高了
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
(3)第一部民告官法律实施目的
为了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 政案件; 为了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 政职权; 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 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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