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法律法规课件
2024版煤矿安全生产ppt课件
煤矿安全生产ppt课件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煤矿事故往往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生产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安全生产是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有利于提高煤炭工业整体效益和竞争力。
维护社会稳定煤矿事故不仅给受害者家庭带来巨大痛苦,也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安全生产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1 2 3安全法规体系不完善安全监管不到位安全技术装备落后目标任务国家煤矿安全法规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0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02《煤矿安全规程》03煤矿安全标准与规范《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煤矿防治水规定》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应急管理和救援制度危险源辨识方法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法危险源辨识流程明确辨识目的和对象收集相关资料选择辨识方法分析辨识结果确定危险源定性评估法定量评估法包括概率风险评估、故障树分析法等。
一级风险二级风险三级风险中度危险,需要采取适当措施。
四级风险低度危险,需要注意并采取措施。
01 02 0301 0201020304设计原则设计步骤优化措施030201通风系统设计与优化粉尘产生原因及危害产生原因危害防尘措施与设备选型防尘措施设备选型设备维护瓦斯赋存规律及涌出量预测瓦斯赋存状态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本煤层抽放、邻近层抽放和采空区抽放等,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和开采技术条件选择。
抽放工艺钻孔施工、封孔、连接管路、抽放参数测定与调整等,确保抽放效果和安全。
抽放方法瓦斯抽放方法与工艺VS瓦斯突出预防与控制防突措施突出危险性预测开采保护层、预抽煤层瓦斯、局部防突措施等,降低或消除突出危险性。
突出事故应急处理设备故障如电缆短路、电器过载等引发火灾。
人为因素违章操作、使用明火等造成火灾。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煤矿安全,维护矿工的合法权益,依法采取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法规。
第二条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适用于煤矿企业、煤矿服务企业以及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实施,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国家将通过设立相关部门与煤矿企业共同管理煤矿安全生产,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提升。
第二章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第五条国家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情况。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设立煤矿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关的资质证书。
第三章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煤矿企业负有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必须为职工提供安全的工作条件和可靠的安全设施。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加强对煤矿生产过程的监控和检测,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演练。
……附件:(根据实际情况添加附件内容,如安全生产责任书、事故案例)法律名词及注释:1、煤矿企业:指经国家批准设立,从事煤矿资源开发利用的企业。
2、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指负责煤矿安全监督和管理的国家机构。
3、安全生产责任制:指明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制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指煤矿企业为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而制定的具体管理规定和程序。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煤矿安全生产活动,包括煤矿的探矿、开采、选煤、运输、储存等环节。
第三条煤矿安全生产应当遵循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四条国家支持科学技术进步,推广适宜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和工艺,提高煤矿作业环境的安全性。
第五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各方面的责任和权利。
第二章煤矿生产许可和审批第六条煤矿开采必须取得煤矿生产许可证,未取得煤矿生产许可证的,不得进行煤矿开采活动。
第七条煤矿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查合格后,由煤矿管理部门颁发。
第八条煤矿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届满后,可以续期。
第九条煤矿关闭、停产、封存、恢复生产等活动,需要经过煤矿管理部门的审批,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第十条煤矿企业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主体,应当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责任。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方案,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严格按照职责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组织开展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做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第四章煤矿安全技术措施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等事故的防范和控制。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配备完善的通风设备,保障煤矿内的氧气含量和通风流通。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当采取防爆电气设备,防止电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矿井、巷道等地质情况的监测和评估,确保矿井的稳定性。
煤矿安全法律法规
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煤矿安全法律法规1. 引言煤矿是我国主要能源资源之一,但由于其特殊的工作环境和高风险性质,煤矿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以规范煤矿行业的安全生产。
2. 煤矿安全法2.1 《煤矿安全法》简介《煤矿安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最重要的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之一。
该法规于1992年通过,对我国煤矿的安全生产进行了全面规定。
2.2 《煤矿安全法》的内容《煤矿安全法》共有八章,分别是总则、煤矿企业的设立和关闭、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矿井的通风与防尘、瓦斯治理与瓦斯灾害防治、矿山安全监督和煤矿事故的监察处理、附则。
该法规强调了煤矿企业必须具备符合标准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对煤矿的通风与防尘、瓦斯治理与瓦斯灾害防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规定了煤矿事故的监察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3. 煤矿安全管理规定3.1 《煤矿安全管理规定》简介《煤矿安全管理规定》是我国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布的一项重要法规,旨在增强煤矿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
3.2 《煤矿安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该法规对煤矿企业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人员配备等进行了规定,明确了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煤矿工人的培训和教育,提出了煤矿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要求,并规定了煤矿事故的报告和调查程序等。
4. 煤矿安全监察办法4.1 《煤矿安全监察办法》简介《煤矿安全监察办法》是根据《煤矿安全法》制定的,旨在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4.2 《煤矿安全监察办法》的主要内容该法规规定了煤矿安全监察的基本原则和任务,明确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和权限,提出了煤矿安全监察的方法和程序,并规定了对煤矿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的相关规定。
5. 煤矿防灭火规定5.1 《煤矿防灭火规定》简介《煤矿防灭火规定》是我国发布的一项重要法规,致力于预防和控制煤矿火灾的发生,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一节安全生产方针一、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也是煤矿安全的基本方针。
这一方针反映了党和政府对安全生产规律的新认识,对于指导我们安全生产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煤矿工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并在本职工作中自觉遵守和执行,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安全第一: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当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相冲突时,必须先保证安全,即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预防为主: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时刻注意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生产各环节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积极主动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综合治理:就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
人管法治,技放多管齐下,并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实现安全生产齐抓共管。
综合治理是党和政府在总结近年来安全监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作出重大决策,体现了安全生产方针的新发展。
二、煤矿工人如何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煤矿工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要做到以下几点: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我们每一个矿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真正把安全放在的第一位,自觉以安全生产方针来指导和规范自己的行为。
当安全与生产、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发生冲突时要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2、学法、知法、守法,树立依法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的意识煤矿安全生产必须依法进行,职工应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
懂法、知法、守法,依次从事安全生产,增强安全生产法制意识。
3、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是由煤矿制定的,例:本矿制定职工员工守则,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等。
煤矿工人必须严格执行,认真遵守。
4、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煤矿工人要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且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忠实履行职责,在工作中既要对自己的安全健康负责,也要对他人的安全健康负责,要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确保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教材PPT课件(31页)全
我国采用第四个原则 对中国公民效力:在境内使用中国法律,在境外遵守中国法律和受 中国法律的保护。 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效力:在中国境内使用中国法律,特殊规定除外。 ⑵法律对事效力。不同法律调整范围的界限。哪项法律对什么事有效。 ⑶法律的空间效力 指法律在哪些地域有效,适用哪些地方。包括领土、领空、领海及本国驻外使馆、在外船舶和飞机。 ⑷法律的时间效力 Ⅰ生效时间:三种: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法律规定了生效时间;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时生效。 Ⅱ失效时间:四种:法律本身规定失效时间;新法代替旧法,旧法失效;国家宣布某法废除,并规定废除日期;有权撤销违法的法规。 Ⅲ 法的溯及力:我国一般采用“不溯及既往”原则。
国内法
国际法
公法
私法
根本法
普通法
一般法
特别法
实体法
程序法
二、法律规范和法律体系 1、概念:法律规范,是指通过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或者认可的,用以指导,约束人们行为的行为规范的一种。通常我们认为法律规范分为: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比如民法、刑法和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2、法律规范的结构 法律规范通常由3个部分组成,即假定、处理、制裁。它们构成法律规范的3个要素。 ⑴假定 指适用规范的必要条件。每一个法律规范都是在一定条件出现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而适用这一法律规范的这种条件就称为假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7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这个法律规范中,“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就是假定部分。在许多情况下,假定部分未明确写出,可以从规范条文中推论出来。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这条没有明确写出假定部分,但可以推论出来,即夫妻一方先亡而有遗产,便是假定。
3、法律的本质 它是指法律这一事物自身组成要素之间相对稳定的内在联系,是由法律本质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构成的。具体体现: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座(PPT 136页)
国有重点煤矿“一通三防”欠帐就高达40多亿元。非公有 制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更加突出,其中以小煤矿、小工厂、 小运输(公路、水路)等“三小企业”安全条件最差、管 理最乱、事故最多。鉴于这种情况,在安全生产立法中重 申“安全第一”的方针,更显得尤为必要。
生相关的。如1994年10月22日我国第八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次会议通过的第170号国际公约《作业 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
26.08.2019
(一)自治法规。是指民族自治地区的自治机 关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 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经济特区法规。是指我国经济特区根据 授权法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深圳市国 家行政机关负责人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等。
安全生产工作既要解决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结构 性和区域性问题,又要应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 新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要把这一重要思想和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的 每一个环节,使之成为衡量各行业领域、各生产 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标准,自觉做到不 安全不生产,实现安全与发展的有机统一。
26.08.2019
26.08.2019
26.08.2019
26.08.2019
26.08.2019
26.08.2019
26.08.2019
26.08.2019
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与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加 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班组安全 建设,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企业主要负 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 人的责任,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 全管理。强化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注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 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 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经严格考核、持证 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 订劳动合同,职工必须全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煤矿安全法律法规课件
四、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的措施
• 1、强化安全法治观念; •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 3、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 4、坚持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 5、坚持“三不生产”,坚决杜绝“三
违”; • 6、坚持安全生产方针的标准。 • 7、加大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五、坚持“安全第一”的依据
预防为主的含义:“预防为主”是实 现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
1、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在事故预防 与事故处理的关系上,以预防为主。
2、法律法规是“预防为主”的具体规 定; 3、消除隐患是“预防为主”的具体措 施。
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的含义:它指明了煤矿安全生产必 须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
推行综合治理的方法
“ 三并重”的原则是综合治理的具体表现
形式。以安全促生产,以安全促稳定,促进 煤矿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
三、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标准
• 1、把坚持安全第一方针作为选拔、任用、考核干部的 重要内容;
• 2、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地执行《煤矿安全规程》; • 3、思想政治工作要贯穿到安全生产的全过程; • 4、搞好业务保安,安全教育深入人心; • 5、矿容、矿貌明显改观,具有安全感; • 6、从业人员达到国家准入资格,依法培训,持证上岗; • 7、配足配齐安全管理人员; • 8、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仪器、仪表和机电设备; • 9、坚持安全检查、自查制度和隐患排查分析制度; • 10、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法制必须以保障和实现人民利益为自已的出发现的归宿。 • (3)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力量源泉。民主越发展,人民群众的责任感
越强,法制就越能得到加强。 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确认和保障。因为: • (1)社会主义法制规定了民主权力的范围,为人民行使民主权力指明了方向。 • (2)社会主义法制规定了和体现了对民主的权利的行使和制约,为人民正确地行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PPT课件
02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基本法
安全生产基本法是规范安全生产的基本 法律,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系 统的规定,明确了各级政府、企业、监 管部门和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
利和义务。
该法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包括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 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 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法律法规的作用
法律法规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促进经济发展 和社会进步。在煤矿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同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旨在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减少生产事故的发 生,降低伤亡率。
促进煤矿行业的健康发展
国际标准引入
积极引入国际先进的煤矿安全生产标 准和质量管理体系,推动我国煤矿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国际接轨,提高我 国煤矿安全生产的国际竞争力。
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和技术手段
监管水平提升
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的专 业素质和执法水平。同时,完善监管机 制和手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 治,确保煤矿并茂的宣传资料,如手册、海报等,发 放给相关人员,提高其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职责与权力
制定安全生产政策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 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安全生产政 策,指导煤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 工作。
监督检查
对煤矿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 患和违法行为,及时采取措施予 以纠正。
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与义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
《煤矿安全》PPT课件
后期处置与恢复
对水害事故造成的影响进行评 估,制定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的方案。
08
煤矿顶板事故防治技术
顶板事故类型与原因分析
顶板事故类型
局部冒顶、大面积冒顶、 切顶等。
地质构造复杂
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易 导致顶板破碎,难以维护。
支护不当
支护方式不合理、支护质 量差等易导致顶板事故发
生。
原因分析
抽放效果评价
通过测定抽放量、瓦斯浓度、压力等参数,对抽放效果进行评价。
瓦斯防治设备选型与维护
设备选型原则
根据矿井瓦斯涌出量、通风能力、抽放效果等因素,选择适合的设 备型号和规格。
设备维护管理
建立设备档案,制定维护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设备更新与改造
根据矿井生产需要和瓦斯防治技术的发展,及时对设备进行更新和改 造,提高设备的性能和使用寿命。
地质构造复杂、顶板压力 显现、支护不当、爆破震
动等。
顶板压力显现
随着开采深度增加,顶板 压力逐渐增大,支护难度
增加。
爆破震动
爆破作业产生的震动易对 顶板稳定性造成影响。
顶板支护技术与方法
支护原则
及时、有效、合理、安全。
支护方式
单体液压支柱、液压支架、金属支架等。
单体液压支柱
适用于中小型煤矿,操作简便,成本低。
安全培训与教育
员工安全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 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员工能够胜任本职 工作。
针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和 考核,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 识和操作技能。
安全文化建设
1第一章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9、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的。 11、年产6万t以上的煤矿没用双回路供电系统 的。 12、.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 间,在改扩建区域生产,或者在 其他区域的生产 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13、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 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 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采掘工作面好 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 14、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 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 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 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 15、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这些特种作业具备以下特点:一是独立性。必须有 独立的岗位,由专人操作的作业,操作人员必须具 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二是危险性。必须 是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如果操作不当,容易对操作 者本人、他人或物造成伤害,甚至发生重大伤亡事 故;三是特殊性。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不能很多, 总体上讲,每个类别的特种作业人员一般不超过该 行业或领域全体从业人员的30%。
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28次会议通过,并于 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立法的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 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 发展。 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企业 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该《规定》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对防范重 特大水害事故规定更加严格。二是对防治老 空水害规定更加严密。三是对强化防治水基 础工作作出规定。四是减少了有关防治水的 行政审批。
第一章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基础理论
矿
山
工
程
系
1、法律规范的概念
法律规范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
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体行为规则。
法律规范由假定、处理、后果三个要素构成。
假定:指明适用该法律规范的情况和条件;
处理:指明该项法律规范允许做什么、禁止做 什么和要求做什么,是人们行为的标准和尺度。
根本法(即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它规定了国 家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设置、
职权等内容,是其他法律制定的依据。
普通法:即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它规定国家的某项制 度或调整某一方面社会关系。
矿 山 工 程 系
4、一般法和特别法
一般法:是指在一国范围内、对于一般的人和事物有 效的法。 特别法:是指在一国的特定地区、特定期间或者特定
矿
山
工
程
系
6、地方规章。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
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 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7、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
民代表大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 定的规范性文件。
8、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9、国际条约和国际公约。国际条约的效力是优于
矿 山 工 程 系
2、法律效力的种类 法律效力可分为四种,即 对人的效力
对事的效力
空间效力
时间效力
矿
山
工
程
系
自动提款机案例
2006年4月21日晚上10时许 ,许霆来到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某
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许某发现
,取出人民币1000元后,银行卡账 户里只被扣1元。随后,许某先后 取款多达171笔,合计人民币17.5 万元。
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培训.ppt
第三章 矿山安全法
矿山安全法是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的 一部矿山安全法律,其立法目的是防止矿 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安全,促进采矿业 健康发展,健全矿山法制。指导思想是坚 持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宗旨,作到监督部 门和主管部门的管理相结合,国家监督和 民主监督相结合,建立健全各级生产和管 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该法共8章50条。
大平矿难安全责任人被判刑
2004年10月20日22时40分,郑煤集团大 平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48人 死亡、3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35.7万元。 2005年9月22日,新密市人民法院对 “10·20”郑煤集团大平煤矿特大瓦斯爆炸 特大重大责任事故进行公开宣判,通风科 调度员贾江华、电工景永振、通风科科长 彭向军、原矿长助理付相庄分别被判处7年、 6 年、4年、3年有期徒刑。
第二节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 暂行办法
一、制订目的 二、监察中的现场处理 三、行政处罚的程序 1、简易程序 2、一般 程序 3、听证程序 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五、行政处罚、处理的种类 1、责令停止生 产 2、责令限期达到要求 3、责令停产整顿 4、罚款 5、责令改正 6、吊销证照 7、各种 行政纪律处分 8、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煤炭法
• 该法是于1996年12月1日施行的新中国建国 以来的第一部煤炭法,这部法律为煤炭生 产、经营活动确立了基本规范,是煤炭行 业沿着法制轨道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 该法共8章81条。
第一节
煤炭法立法目的及必要性
一、立法目的 1、合理开发利用和保 护煤炭资源 2、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 3、促进和保障煤炭工业的发展。 二、立法的必要性 1、煤炭生产、经 营中形成的大量经济关系,需要用法律来 调整 2、煤炭资源的生产开发有其特殊性 需要有单独法律来规范 3、煤炭生产经营 中若干特定事项需要法律来规范 4、是产 业立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5、是经济 发展的迫切需要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课件
③不满14周岁(完全不负刑事责任)
负刑事责任。”
注:
14~18周岁之间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 轻处罚
犯罪主体
2、具有责任能力 所谓责任能力是指辨别是非和控制行为的能力。 一般认为到了法定年龄就认为具有了责任能力。
特例:精神病患者、聋哑盲人
强调:醉酒的人(我国《刑法》不承认醉酒的人丧 失辨别和控制能力。我国法律不允许以自己行为人 为造成的辨别能力和控制能力减弱的情况而作为不 负刑事责任的理由。)
不作为:行为人有义务施行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 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
犯罪客观方面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 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 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 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造成后果: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 万元以上,或使生产、工作受重大损失的构成重大责任事 故罪 (区别于一般的责任事故)。
2、徐森,延安市子长县国土资源局矿产办技术员,负 责对煤矿的年检工作。对矿产资源开采监管不到位,未发现该 矿长期存在的超层越界和界外建井问题,没有认真履行职责。
一、法律的基本概念 二、法的基本特征 三、违法 四、法律制裁 五、犯罪
定义: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 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 行为规范的总和。
一、法律的概念
1.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 2.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 3.是以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来运作的行
为规范 4.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四章 煤炭法
• 该法是于1996年12月1日施行的新中国建国 以来的第一部煤炭法,这部法律为煤炭生 产、经营活动确立了基本规范,是煤炭行 业沿着法制轨道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 该法共8章81条。
第一节
煤炭法立法目的及必要性
一、立法目的 1、合理开发利用和保 护煤炭资源 2、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 3、促进和保障煤炭工业的发展。 二、立法的必要性 1、煤炭生产、经 营中形成的大量经济关系,需要用法律来 调整 2、煤炭资源的生产开发有其特殊性 需要有单独法律来规范 3、煤炭生产经营 中若干特定事项需要法律来规范 4、是产 业立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5、是经济 发展的迫切需要
第三章 矿山安全法
矿山安全法是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的 一部矿山安全法律,其立法目的是防止矿 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安全,促进采矿业 健康发展,健全矿山法制。指导思想是坚 持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宗旨,作到监督部 门和主管部门的管理相结合,国家监督和 民主监督相结合,建立健全各级生产和管 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该法共8章50条。
• (2)针对煤层的开采技术条件和放顶煤开采工艺 的特点,必须对防瓦斯、防火、防尘、防水、采 煤工艺、顶板支护、初采和工作面收尾制定安全 技术措施。 • (3)采用预裂爆破对坚硬顶板或者坚硬顶煤进行 弱化处理时,应在工作面未采动区进行,并制定 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工作面内采用炸药 爆破方法处理顶煤、顶板及卡在放煤口的大块煤 (矸)。 • (4)高瓦斯矿井的易自燃煤层,应当采取以预抽 方式为主的综合抽放瓦斯措施和综合防灭火措施, 保证本煤层瓦斯含量不大于6m3/t或工作面最高风 速不大于4.0m/s。
《煤炭法》第78、79条
78条: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 依照刑法第114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79条: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对煤矿事故 隐患不采取措施以消除,发生重大伤亡事 故的,比照刑法第187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 任。
《刑法》第114、187条
114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 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 从管理、违犯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 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 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徒刑 187条: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 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 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章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
第一节 煤矿安全生产的现状
一、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二、安全状况较差的原因和应采取的措
施
1、原因:客观原因是煤矿属于地下开采, 受五大自然灾害威胁;技术水平、管理水 平落后。主观原因是职工整体素质较差和 职工法律意识淡薄。 2、应采取的措施:内外结合、提高水平、 完善法律、加强培训
• (5)工作面严禁采用木支柱、金属摩檫支柱支护方式。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采用单体液压支柱放顶煤开采: • (1)倾角大于300的煤层(急倾斜特厚煤层水平分层放顶 煤除外)。 • (2)冲击地压煤层。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采用放顶煤开采: • (1)煤层平均厚度小于4m的。 • (2)采放比大于1:3的。 • (3)采区或工作面回采率达不到矿井设计规范的。 • (4)煤层有煤(岩)和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 • (5)坚硬顶板、坚硬顶煤不易冒落,且采取措施后冒放 性仍然较差,顶板垮落充填采空区高度不大于采放煤高度 的。 • (6)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采放后有可能与地表水、 老窑积水和强含水层导通的。
一、立法目的 1、 规范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2、 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保护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 健康促进煤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方针 1、以预防为主 2、必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3、应当有效 纠正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 4、必须实行安全 监察与安全管理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三、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地位和作用 四、煤矿安全监察制度(共7条)
煤矿安全法律法规
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1、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关于 安全生产的法律; 2、由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行 法规; 3、由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关于 安全生产的地方法规; 4、由部委和省级政府颁布的关于安全 生产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
第一节 法律的概念与特征
大平矿难安全责任人被判刑
2004年10月20日22时40分,郑煤集团大 平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48人 死亡、3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35.7万元。 2005年9月22日,新密市人民法院对 “10· 20”郑煤集团大平煤矿特大瓦斯爆炸特 大重大责任事故进行公开宣判,通风科调 度员贾江华、电工景永振、通风科科长彭 向军、原矿长助理付相庄分别被判处7年、6 年、4年、3年有期徒刑。
第二节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 暂行办法
一、制订目的 二、监察中的现场处理 三、行政处罚的程序 1、简易程序 2、一般 程序 3、听证程序 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五、行政处罚、处理的种类 1、责令停止生 产 2、责令限期达到要求 3、责令停产整顿 4、罚款 5、责令改正 6、吊销证照 7、各种 行政纪律处分 8、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煤矿安 全监察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2000年11月1日国 务院32次会议通过2000年11月7日发布, 自2000年12月1日起实施。条例共5章50条。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由国 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根据行政处罚法、煤矿 安全监察条例制定。
第一节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3、露天部分 分8章204条 4、职业危害部分 分2章22条。附则1条。
•
2006年10月25日安监总局第10号令 将《煤矿安全规程》第68、第158条进行修 改,自07年1月1日起实行
• 68条: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遵守下列 规定: • (1)矿井第一次采用放顶煤开采,或在煤 层(瓦斯)赋存条件变化较大的区域采用 放顶煤开采时,必须根据顶板、煤层、瓦 斯、自然发火、水文地质、煤尘爆炸性、 冲击地压等地质特征和灾害危险性编制开 采设计、开采设计应当经专家论证或委托 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评价后报请集团公司或 者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并报煤矿 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一、违法:违法是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 从而给社会造成危害,有过错的行为。 二、法律责任:是指违法主体对违法行 为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 三、法律制裁: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对违 法着依其所应付的法律责任实施的惩罚性 强制措施: 1、刑事制裁 2、民事制裁 3、行政制裁
第三节 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必须具备四大要素 一、犯罪主题:1、达到法定年龄的人 2、有 责任能力的人 二、犯罪主观方面:1、故意犯罪 2、过失 犯罪 三、犯罪客体:指刑法保护而被犯罪分子 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四、犯罪客观方面: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 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及危害行 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犯罪行为有 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基本表现形式。
山西洪洞12.5重大责任事故3负责人 一审被判无期
• 山西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年2月24日对山西省 洪洞 “12.5”重大责任事故案进行一审宣判:山西省洪洞 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原新窑煤矿)被判罚金1.852亿 元。实际投资人王东海、法人代表王洪亮、实际负责人孔 惠平等3人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审,并分别被 处罚金500万元、1520万元和22万元。另有13人被判处1 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1人免于刑事处罚。 • 2007年12月5日山西省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 (原新窑煤矿)发生重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105人遇难。 犯有瓦斯超限作业的重大责任罪,盗取国家煤炭资源罪, 私自购买爆炸品罪等。
第六章 煤矿三大规程
煤矿三大规程既《煤矿安全规程》、 《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该三大规 程贯穿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全部过程,函盖 煤矿提升运输、机械电器、采掘工程、通 风、排水、灾害防治等各个系统,是煤矿 安全生产所必须遵守的法规性的文件。
第一节 煤矿安全规程
一、煤矿安全规程的性质:煤矿安全规程是煤矿安全法规体系中一 部重要的安全技术法规,它是煤炭工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 针和国家有关矿山安全法规的具体规定,是保障煤矿职工安全与健康、 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促进煤炭工业现代化建设必须遵循的 准则。全国所有煤矿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都必须严格执行执行煤 矿安全规程 二、煤矿安全规程的特点:1、强制性 2、科学性 3、规范性 4、稳定性 三、煤矿安全规程的四个作用:国家对煤矿的要求 反映煤矿生 产规律 限制煤矿职工违章 保护煤矿职工安全
第二节 煤炭法规定的法律制度
一、开发规划制度: 煤炭资源属国家所有 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 依法保护煤炭资源 对乱采 滥挖者追究法律责任 二、办矿审批制度: 三、生产许可制度 主要依据 与采矿证的关系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法定条件 1、有依法取得的采矿 许可证 2、矿井生产系统符合国家规定的煤矿安全规程 3、矿长依法培训合格取得矿长资格证 4、特种作业人员 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5、井上下矿内外调 度通讯畅通 6、有实测的矿图 7、有竣工验收合格的保 障煤矿安全生产的设施和环保设施 8、其他规定的条件
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一、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内容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放在 一切工作的首位。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 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完善与发展 继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理、 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对煤矿安全生产实行综合治理、 整体推进。 三、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确立依据:一是符合自然规律, 二是体现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同时也是“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在煤矿的实践。 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的措施:可归 纳为“三个方面” “四个必须” “十个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