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情况登记表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记录表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情况记录表
填报单位:(盖章)鉴定工种:(理论)
此表一式两份由监考人员为主填写,鉴定站和指导中心各存一份。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情况记录表
填报单位:(盖章)鉴定工种:(技能)
考场情况记录表
注:1.本场考试结束后请监考老师立即将此表送至考务室。
2.请务必认真详细填写本表各项内容,若纸张不够可另附纸说明,并于考试结束后随本表一并送至考务室。
3.背面为违纪作弊情况登记表,请如实详细填写。
4.考务室及电话:主2#101:6288440;主4#117:6288300;主5#312:6288295;公1#110:6288178;经管#308:6288277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
20 - 20 学年第学期□期中/□期末/□其它考试
注:1.本场考试结束后请监考老师立即将此表送至考务室。
2.请务必认真详细填写本表各项内容,若纸张不够可另附纸说明,并于考试结束后随本表一并送至考务室。
3.背面为违纪作弊情况登记表,请如实详细填写。
4.考务室及电话:主2#101:6288440;主4#117:6288300;主5#312:6288295;公1#110:6288178;经管#308:6288277
附:考场违纪、作弊认定原则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5.在考场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9.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
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
202 —202 学年第学期
考试类型:□考试 考查考试性质: 期末考试□补考 缓考 重修考试
注:
1、考试结束后,请监考人员将此表填好(一式两份),随试卷装袋,一并交给教务科研处。
2、如有违纪、作弊考生,违纪、作弊的有关证据和材料应一起报送教务科研处。
考试须知、违纪、考场情况记录表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考试须知
一、监考人员须知
(1)主考教师全面负责该考场的考试工作。
(2)监考人员必须在开考前20分钟到场,做好考场设施的检查、清场以及座位的编排等考试前的准备工作。场内地面上、桌椅上、抽屉内,不允许有任何纸张或杂物。
(3)考生入场时,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学生证的验证工作,对既不带学生证(或图书证),又未持系教学办出具的证明(附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系办公章)的考生,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4)考生入场后,监考人员要根据学生人数及考场座位数,合理安排考生座位,并在开考前5分钟宣读考试纪律。
(5)考生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开考30分钟以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6)监考人员应全面检查学生考试本上所填专业、班级、姓名,是否与所持证件相符。
(7)任何人在考场内不得对试题做任何解释。
(8)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令其退场。其考卷注明“作弊”字样,并于当天报教务处处理。
(9)监考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随意离开考场或从事与其职责无关的活动。
(10)考试结束前5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
(11)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二、考生须知
(1)考生必须提前15分钟持学生证(或图书证)经监考人员验证后进入考场,无相应证件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2)凡闭卷考试,考生除带必要的文具外,其他物品如文曲星、书籍、笔记、纸张等均不得带入考场,考生两人不得共用一套文具或计算器。
(3)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以旷考论处。
(4)考生应按规定位置就座,并将学生证(或图书证)放置在桌子左上角,以备检查。
考场情况记录表考场规则
考场情况记录表考场规则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考场情况记录表
2012年城阳区基层卫生人员考试
考场规则
1、考生按考试安排时间,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
2、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签字
笔等。禁止携带任何书籍资料及通讯工具;
3、入场后,对号入座,将本人身份证、执业证放于课桌
右上角,以便检查;
4、考生在考试时应将试卷放置在身体正前方,不得交头
接耳,不得左顾右盼,不得传递答案及试卷;
5、考场内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有作弊及协同作弊者由监
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勒令其退出考场并做好考场记录;
6、考试结束,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
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不准携带试卷、答题纸,违者按考试违纪论处;
7、考生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防碍监
考人员正常工作,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并按违纪处
理。
考场情况记录表附违纪登记表
考场情况记录表
考试课程:
考试地点:楼
;教室;
考试时间:学院:年月;班日
级:
午时分开始,
;应到人数:
时分结束;
;实到人数:;
1.缺考学生姓名、学号及缺考原因:
姓名学号班级缺考原因
2. 考场序次记录(以√符号选择):
( 1)考生座位可否按监考老师要求就坐?□是;□不是。( 2)监考老师可否向考生宣布考试纪律?□宣布;□未宣布。( 3)考前可否清场?□清场;□未清场。
( 4)第一个完成考试的学生交卷的时间:( 5)最后一位考生交卷时间:时
时
分。
分。
3.有无考试违纪学生?
若有考试违纪现象,请填写附件
□无;
1 考试违纪情况登记表。
□有。
主考人;;监考人:;
代监考人:;;
记录时间:时分
附件 1:
南京师范大学考生考试违纪情况登记表
学院时间姓名
地点
学号
考试科目:
违纪情况简要描述:
附违纪资料份(违纪资料需经考生自己确认,并签上姓名和学号)。
考生(签字):监考老师(签字):;
年月日
授课院长建议:
学院
核查
建议签字:(盖院系章)
年月日主管处长建议:
教务
处核
查意
见签字:(盖教务处章)
年月日
资料转交学工处签收人:签收日期
违纪
性质
认定
签字:年月日
办理文号:
说明: 1、按《宁师大〔2017〕37 号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违纪处分方法》执行。
2、学院准备好相关资料交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后将资料转交学工处办理。
考场异常情况登记表(违纪作弊登记表)
监测违纪、作弊记录表
考号 年级 考试时间
学校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级 考试地点
主 要 违 纪 事 实
监测教师签字:
考 点 主 任 处 理 考点主任签字: 意 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 校 处 理 意 见 考点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注:监测教师发现学生考试违纪者,上报考点主任、学校后填写此表(不到影响考试 正常答卷)。考试结束后即将此表送交中心学校教科室。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情况记录表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情况记录表
鉴定机构:鉴定时间:年月日
起止考号:
考试类型:□理论知识□操作技能考场号:第考场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签字:
注: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必须如实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考场情况记录表》(以下简称《记录表》),并在考试结束后将《记录表》密封到相应的试卷袋中(理论知识考试的《记录表》和答题卡一起密
封于答题卡试卷袋中;操作技能考试的《记录表》和操作技能成绩一起密封于操作技能成绩袋中)。
考场情况登记表
考场情况登记表
试卷份数: 份
科目:
考场:
考试时间:
年月日
应考人数 缺考学生: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实考人数
缺考人数
考 场 记 录
考场记录:
监考老师签名:
注意 1、监考老师须认真填写此表 2、如果考场有违纪现象,监考老师须详细记录学生姓名及主要情节 3、考试结束时,监考老师须将此表和试卷送交函授站考务办公室
考场情况记录表填写模板
考场情况记录表通常用于记录考试或考场的相关信息。以下是一个简单的考场情况记录表填写模板,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定制:
---
考场情况记录表
日期: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考试信息:
- 考试科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考试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考试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主考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监考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考场基本情况:
1. 考场编号: __________
2. 座位数: __________
3. 座位布局: (正方形/圆桌/教室式等) __________
设备检查:
1. 考场灯光: (正常/调暗/调亮) __________
2. 桌椅情况: (整齐/损坏情况) __________
3. 电源插座: (充足/不足) __________
4. 考场温度: (适中/过热/过冷) __________
考生信息:
1. 考生人数: __________
2. 考生名单: (核对是否齐全) __________
考场安全:
1. 紧急出口: (标示清晰/存在问题) __________
2. 防作弊措施: (监控摄像头/巡考安排) __________
考试过程记录:
1. 考试开始时间: __________
2. 考试结束时间: __________
3. 考试顺利与否: (有异常情况/一切正常) __________
考场情况记录表
广东医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
监考人员必读
广东医学院监考人员守则
一、监考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肃认真地维持考场纪律,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监考人员须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根据教研室提供的《考生座位表》要求考生对号入座。学生就坐后,须进行严格清场,要求学生将书包、课本、笔记、通讯工具等物品放到远离考生座位的指定位置。
三、开考前向学生申明考场规则和有关注意事项。检查考生对号入座情况,核对应考人数和实考人数,清点试卷份数,确保发出的试卷与收回的试卷份数相符。
四、考试试卷发放不得随意提前或推迟,要求在考试正式开始前2分钟发放。发放试卷后,督促考生立即在自己的试卷上写上学号、姓名、班级等。
五、认真检查考生证件,检查学生证与试卷上填写的姓名是否相符、学生证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杜绝代考现象。
六、做好考场的监督、巡查工作。不允许示意答案,不允许包庇、纵容学生作弊,不能在考场内吸烟,不允许在监考时打电话、聊天、看书报等与监考无关的行为,不能无故离开考场。
七、监考人员发现考生有违纪嫌疑时应立即口头警告;发现考生确实有违纪行为应立即没收试卷,按违纪处理,并当场认定及没收违纪物证,如实向教研室报告。
八、为防止考试结束时交卷造成混乱,凡是既有主观题,又有客观题的试卷,并且客观题采用答题卡填涂答案的课程,一律要求在考试结束前20分钟收取客观题答题卡。在
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要求全体考生停止做答并起立,监考老师一前一后控制整个考场,并每排指定一名学生协助收卷,经清点试卷份数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