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管理制度
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制度(5篇)
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制度1目的通过制定本制度规范公司固体废弃物安全、环保管理,确保公司固体废弃物得到及时有效、环保、安全、无害化处理。
2适用范围公司内所有生产车间和相关职能部门。
3职责与分工3.1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检查各车间、部门生产过程中废弃物的管理;确定各车间、部门固体废弃物存放地点、分类种类,并对其进行标识和日常分类、存放设施维护、员工培训、记录填写等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危险废弃物的最终处理。
3.2各车间、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和定点存放。
4内容与要求4.1固体废弃物的来源4.1.1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废包装物、含危废的废包装物、废棉纱、废手套、过期的废化学品、水处理污泥、天然纤维制品、木制品、设备检修时的废零件、废铁、废罐、废机油、含油废棉纱、废手套。
4.1.2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有:废纸、废硒鼓、废灯管、废电池。
4.1.3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剩饭菜。
4.2本公司废弃物的分类与处置见下表:联系物资回收部门或供货方,进行资源回收再利用,对物资回收部门,需确定其具备物资回收再利用的资格和能力按环境卫生局规定运至指定地点,或施工工程乙方负责处理,生活垃圾按城市关于生活垃圾规定处理设立危险废弃物存放区,张贴警告标识,联系有资格的单位(有危险品处置资质或环保局指定单位)进行处理4.3生产生活中应提倡节能、减污、增效,应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加强各类物资的循环使用。
4.4废弃物的暂存、收集4.4.1各车间、部门需在本单位内明显位置设置相应的固废分类暂存装置,并将产生的废弃物分类存放于标识的容器内或存放区。
一般固废由行政办公室、生技科分别对所管辖的一般固废类别设置一般固废存放处,并设置专人管理。
危险废弃物存放,由环保站设专人管理。
4.4.2各部门若有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则应填写《危险废弃物暂存交接记录》,与环保站管理员办理交接手续。
4.4.3固废分类标识为:生活垃圾、油抹布、废手套、废弃包装物、废铁等。
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4篇)
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一、总则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固体废弃物的产生数量不断增加,对环境和人类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二、废弃物分类和减量1. 废弃物分类(1)可回收物:包括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等可回收材料,建议实行分类回收。
(2)有害物:包括电池、荧光灯管、废弃医药品等有害物质,必须进行专门处理。
(3)湿垃圾:包括食材、餐厨垃圾等湿性垃圾,建议通过垃圾桶分类收集。
(4)干垃圾:包括纸巾、塑料袋等干性垃圾,建议通过垃圾桶分类收集。
2. 废弃物减量(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废弃物减量的认识。
(2)推广使用可降解材料,减少塑料袋等一次性使用产品的使用。
(3)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三、固体废弃物收集和运输1. 固体废弃物收集(1)建立健全的废弃物收集系统,确保废弃物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收集。
(2)定期清理垃圾桶,并配备适当的盖子和密封容器,防止垃圾外溢和二次污染。
(3)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分类收集的认识度和参与度。
2. 固体废弃物运输(1)建立健全的废弃物运输网络,确保废弃物安全运输到指定处置场所。
(2)废弃物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相关的排放和安全要求,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3)运输过程中,禁止废弃物外溢或泄漏,一旦发现应立即停止运输并进行清理。
四、固体废弃物处理和处置1. 废弃物处理(1)可回收物应当经过分类后,由专门的处置单位进行收集、分类和回收利用。
(2)有害物质应当由专门的处置单位进行收集、分类、储存和处置。
(3)湿垃圾应当进行堆肥处理,优化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
(4)干垃圾应当进行焚烧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废弃物处置(1)建立固体废弃物处理和处置设施,确保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
(2)固体废弃物处置设施应当符合环保标准,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3)加强废弃物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置废弃物导致的环境问题和安全隐患。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固体废物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分类处置。
第四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协调机制。
第二章固体废物的分类与收集第五条固体废物按照危害程度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感染性或者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一般废物是指除危险废物之外的废物。
第六条固体废物的产生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并设置专门的分类收集设施。
第七条固体废物的收集应遵循分类收集的原则,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
第八条收集危险废物的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标签。
第三章固体废物的运输第九条运输固体废物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实行分类运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固体废物泄漏、溢出和污染环境。
第十条运输危险废物的车辆、船舶、飞机等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要求,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和应急处理设施。
第十一条运输固体废物应制定运输计划,明确运输时间、路线、方式和应急措施,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固体废物的处理与处置第十二条固体废物的处理应根据其性质和特点,采取资源化、无害化等方法,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第十三条固体废物的处置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选择符合要求的处置场所,采取必要的污染控制措施,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四条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处理和处置能力,取得相关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置。
第十五条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应进行处理,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固废管理流程及制度范本
固废管理流程及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预防和控制固体废物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固废管理流程1. 分类收集:根据固体废物的性质、形态和处置要求,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收集。
2. 运输:固体废物运输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采取防泄漏、防遗撒、防异味等措施,确保运输安全。
3. 贮存:固体废物应按照分类在规定的场所进行妥善贮存,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尘、防渗、防流失等设施。
4. 利用:鼓励对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5. 处置:固体废物处置应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确保处置安全。
6. 监测: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过程进行监测,确保各项指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三、管理制度1. 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应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责任人。
2. 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应定期进行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的自查,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3. 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4. 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单位应开展固体废物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5. 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责任与处罚1. 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单位违反本制度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 造成固体废物污染事故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生态环境部门所有。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最新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保护环境,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理、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固体废物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推进循环经济和绿色发展。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提高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水平。
第二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第五条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对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处理、处置等情况进行记录。
第六条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制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明确责任人和防治目标,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七条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合理选择和利用固体废物资源,推广先进的固体废物利用技术,提高固体废物的资源化水平。
第八条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存放,并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运输。
第九条固体废物利用、处理、处置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设施正常运行,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第十条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能力。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不得非法转移、利用、处理、处置固体废物。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理、处置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采样检测等方式,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可以依法予以处罚,并可以责令改正。
第十五条公众有权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固废治理管理制度
固废治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固体废物的治理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涉及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
三、政策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循环利用促进法》4、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布的固体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四、主要内容1、固废分类凡在生产、生活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进行分类,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废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等类别。
2、固废收集各单位应建立专门的固废收集点,定期组织对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和打包,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
3、固废运输运输单位应具备固废运输许可证,采取专门的运输工具,按照规定的路线、时段和方式进行固废的运输,并确保固废不泄漏、不外溢。
4、固废处置有害废物应交由具备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他类别的固废可以采取焚烧、填埋、堆肥等方式进行处理,但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5、固废利用可回收物应尽量进行资源化利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厨余垃圾可以进行有机肥料的生产和利用,减少土地资源占用。
6、固废监管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固废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检查机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公开曝光。
7、固废教育要开展固废分类、降解、循环利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固废治理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形成良好的环保氛围。
五、责任制度1、政府部门应加强固废治理管理的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落实固废管理职责,推动制度的贯彻执行。
2、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固废治理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内部监督,确保固废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个人公民要积极响应国家的环保政策,自觉进行固废分类、减量化处理,不随意乱丢固废,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
六、监督检查各级环保部门要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机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对重大污染事件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确保固废治理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5篇)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1、目的对公司的固体废弃物进行有效管理、清理,减少环境污染,特制订本规定。
2、范围适用于全公司。
3、要求3.1固体废弃物收集3.1.1固体废弃物分类a)一般固体废弃物(具体见固体废弃物分类标准)b)危险固体废弃物(具体见固体废弃物分类标准)3.1.2各部门要明确标识收集固体废弃物的桶和袋。
将生产和生活各环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存放。
每天集中送至标识固体废弃物类别的收集棚。
应采取措施防止泄漏或混放。
3.1.3生产、修机所产生的废手套、废纱布等集中用桶盛装,并送至指定点存放。
3.1.4废塑料框等辅助材料由该车间的负责人组织收集后运送到指定的废弃物存放处存放。
3.1.5存放化学品的空桶收集后送到指定的危险固废存放处。
3.1.6其他的固体废弃物由各部门收集后,存放在指定的收集箱内。
3.2固体废弃物贮存3.2.1存放棚由仓库管理,保证各类固体废弃物正确分类堆放。
仓库管理员应每天检查。
如发现有混放现象应立即通知车间或生产部进行教育处理。
3.2.2固体废弃物存放棚应对各类固废进行标识。
3.2.3仓库每天对来料进行登记。
3.3固体废弃物处理3.3.1一般固体废弃物贮满后由综合办统一进行处理。
3.3.2可回收的一般固体废弃物由办公室与物资回收单位联系,以废旧物资出售。
3.3.3不可回收的一般固体废弃物由办公室与环境保护部门联系运送到指定场所处理。
3.4固体废弃物分类标准为便于员工识别而不致将固体废弃物混放,本公司特在各相关场所设立固体废弃物收集。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2)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法律法规:一个国家或地区通常会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包括废物的分类、处置方式、环境保护要求等,以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
2. 废物分类: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通常会要求将废物进行分类,根据不同的性质和特点进行分别存放、处理和处置。
常见的分类包括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等。
3. 废物收集和运输: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会规定废物的收集方式和运输要求,确保废物能够安全、高效地从产生点运送到处理点,包括设定收集点、收集车辆的要求等。
固废的管理制度
固废的管理制度固废(即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社会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废旧物品、废弃设备、废弃材料等。
固废的管理制度是为了有效处理和利用固废,以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而建立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和管理措施。
一、固废的分类管理固废的分类管理是固废管理制度的基础。
通过分类将固废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废物和其他垃圾,有效地降低固废对环境的危害,同时提高回收利用的能力。
1. 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等可以再利用的固废。
针对可回收物,可以采取回收站点设置、回收物收集和再加工等措施,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
2. 有害废物: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涂料等对人体和自然环境有毒害的废弃物。
针对有害废物,应设立专门的收集点,确保其安全处置,避免对环境和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3. 其他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难以回收和利用的固废。
对于其他垃圾,应采取适当的处理方式,如垃圾分类投放、焚烧和填埋等,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二、固废的收集和运输固废的收集和运输是固废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
只有通过科学有效的方式进行收集和运输,才能确保固废的安全处置和环境的保护。
1. 收集设施建设:建立固废收集站点和回收站点,方便居民和企业投放固废,保证固废分类和回收的顺利进行。
2. 运输方式:选择适当的运输工具和方式,确保固废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泄漏或对环境造成污染。
同时,要制定运输路线和时间,避免固废长时间滞留。
三、固废的处理和利用固废的处理和利用是固废管理的核心内容。
通过科学有效的处理方式,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固废对环境的影响,并实现资源的回收和再利用。
1. 填埋处理:对于无法回收和利用的固废,可以选择填埋处理。
但需要建立合格的填埋场,并采取排放和防渗措施,以防止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
2. 焚烧处理:对可燃固废进行焚烧处理,可以减少废物的体积和重量,并产生能源。
但需要建立专门的焚烧厂,并严格控制燃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
3. 循环利用:在固废中存在大量可再利用的资源,如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
固危废管理规章制度
固危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固废管理工作,做到分类收集、合理处理、资源化利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促进循环经济,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产生的固废管理工作。
第三条固废管理部门是单位的固废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单位,全面负责本单位固废的分类、收集、处理、处置等工作。
第四条全体员工都应当积极参与固废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固废管理环境。
第二章固废分类与收集第五条单位内所有员工都应当对固废进行正确分类,按照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要求进行投放。
第六条生活垃圾应当包括食物残渣、纸巾、湿垃圾等,员工应当将生活垃圾投放至指定的生活垃圾桶内。
第七条可回收物应当包括纸张、塑料、玻璃、金属等,员工应当将可回收物投放至指定的可回收物桶内。
第八条有害垃圾应当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等,员工应当将有害垃圾投放至指定的有害垃圾桶内。
第九条其他垃圾应当包括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等,员工应当将其他垃圾投放至指定的其他垃圾桶内。
第十条固废分类垃圾桶应当有明显的标识,员工应当根据标识正确投放固废。
第十一条固废分类工作应当得到固废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分类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固废处理与处置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固废处理与处置工作台账,定期对固废的处理与处置进行记录和汇总。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根据固废的性质和数量,选择合适的处理与处置方式,如焚烧、填埋、资源化利用等。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积极开展固废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固废资源的循环利用和减量化处理。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定期对固废处理与处置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固废处理与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私自处理固废,以免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固废管理部门应当对单位的固废分类、处理与处置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定期对固废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固废管理工作不合格的单位要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固体废物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利用、分类处置。
第四条国家鼓励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支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第二章固体废物分类与收集第五条企业、单位应当根据固体废物的性质、种类、数量和处理方式,将其分为危险废物、有害废物、可回收物和其他固体废物,并进行分类收集。
第六条危险废物应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单独收集、运输、利用、处置。
第七条有害废物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排放、堆放、填埋。
第八条可回收物应当进行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九条其他固体废物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妥善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三章固体废物运输与利用第十条固体废物运输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一条固体废物利用应当采取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技术,实现废物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第四章固体废物处置第十二条固体废物处置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污染物排放等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禁止擅自倾倒、堆放、填埋固体废物,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四条固体废物处置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卫生、安全等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企业、单位应当建立固体废物管理档案,记录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处置等情况,并保存至少五年。
第十七条企业、单位应当定期对固体废物处理设施进行维护、检测、评估,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固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应当遵守本办法。
3. 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
4. 固体废物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协调。
二、监督管理1.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管理的领导,将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固体废物管理目标和政策措施。
2.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体制,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队伍建设。
3.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的综合管理,具体职责包括:(1)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2)组织编制和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3)组织开展固体废物监督检查;(4)负责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5)负责固体废物统计、信息发布等工作。
4. 各级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工作。
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1. 固体废物产生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包装、标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2. 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
禁止将固体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其他固体废物中。
3. 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确保固体废物处置过程安全、环保、高效。
禁止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4. 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确需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5. 有毒有害废物应当进行安全处置,不得随意排放、倾倒或者堆放。
四、法律责任1.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废物处置管理制度(5篇)
废物处置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达到节能、环保、低消耗的目的,同时减少本部门在生产控制及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固、废水、废液等不利因素对环境及职业健康的影响,依据本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固废的处置方法1、控制组:(1)在过程产品的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包括生料、水泥、矿渣粉、粉煤灰及各种原燃材料,每班统一收集到垃圾桶中,下班时各班负责人倾倒至粘土质原料中,做到每天一清理。
(2)过程产品的检验过程中,做细度(包括生料细度、水泥细度等)产生的筛出物,由沉淀池经过沉淀,每月由各班分期清理一次,运到粘土质原料中。
2、物检组(1)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胶砂浆、净浆及废试块、废水泥样等,每次实验完后进行收集,运到混合材场地,用作混合材。
(2)废标准砂袋每次做完试验后进行收集、存放。
3、分析组检验后产生的废料(包括废弃过程产品、废弃进厂原燃材料)等,统一收集后到到粘土质原料中使用。
4.1各组检验及整理台帐过程中产生的废纸张及报废杂志、报纸等,统一收集到废袋子中。
4.2各组废旧灯泡、灯棍更换时,全部交由本室统计员统一收存交仓库。
4.3各组检验用废弃的化学试剂容器,经批准后统一收集,交于仓库保管处置。
4.4各组废旧电池更换后,交于本室统计员收存交仓库。
二、废液的处置方法1、控制组检验细度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作厂区绿化用水。
2、物检组养护用水按规定周期更换时,排入废水池中,经中和用作厂区绿化用水。
3、分析组及控制组检验的废液,各组统一收集到废水桶中达到一定量后,由分析组人员中和稀释沉淀处理后,回收作为厂区绿化用水废物处置管理制度(2)是指对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等环节进行管理的制度。
它的目的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减少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并促进废物资源化利用和循环利用。
废物处置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要点:1. 废物分类:根据废物的性质、来源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明确不同类别废物的处理方式和要求。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范文(4篇)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范文固体废弃物管理是指对人类生活和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一个完善的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对于保护环境、保障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一个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卫生,保障人民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国境内所有单位和个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活动。
第三条固体废弃物管理应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推动固体废弃物的减量、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理。
第四条固体废弃物管理部门是本制度的实施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固体废弃物管理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固体废弃物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章固体废弃物收集第六条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应当按照分类、定量和定点的原则进行。
第七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将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按照不同的种类进行分类,保持清洁、整洁的环境。
第八条固体废弃物应当根据不同的性质和危险程度采取不同的收集方式,确保收集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污染。
第九条固体废弃物收集设施应当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保证固体废弃物的及时收集。
第十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交由指定的收集单位进行收集,不能倒入禁止倾倒的地点。
第三章固体废弃物运输第十一条固体废弃物运输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安全、低碳的运输方式。
第十二条固体废弃物运输车辆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和安全设施,避免固体废弃物的泄漏和散落。
第十三条固体废弃物运输车辆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固体废弃物运输过程中,运输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避免在居民区、教育区、医疗区等人群密集区域停留或通行。
第四章固体废弃物处理第十五条固体废弃物处理应当依据固体废弃物的性质和危害程度选择适当的处理方法,确保处理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污染。
固废管理制度
固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规范固废管理,保护环境安全,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规定(一)固废分类管理1.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和相关规定,建立固废分类管理制度,确保员工食堂的固废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环节的合规性。
2.设立垃圾分类投放区域,明确分类投放要求,提供足够的垃圾分类垃圾桶,并定期对垃圾分类进行宣传和培训,增强员工的垃圾分类意识。
3.建立固废收集记录,记录每日产生的各类固废数量,并确保固废储存区域的整洁和安全,定期清理固废收集容器。
4.固废运输要求使用封闭式集装箱或密封袋进行包装,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定期检查车辆的密封性和安全性。
5.委托正规的固废处理单位进行固废处理,保证固废的合法、环保处理,定期对处理单位进行评估和监督。
(二)危险固废管理1.建立危险固废登记台账,记录每一种类的危险固废的产生和处理情况。
2.危险固废必须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包装、标识和存放,禁止随意堆放和倾倒。
储存区域应设有防渗漏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3.对危险固废的运输要求使用封闭式集装箱或专用运输车辆,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泄露或污染环境的情况。
4.危险固废必须由经过合格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和处理,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理。
(三)固废处理设施管理1.固废处理设施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具备相应的收集、处理和排放能力,并取得相关的许可证。
2.定期对固废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3.固废处理设施必须建立固废处理记录,记录每一次固废的处理情况,包括处理的种类、数量和处理方式等。
三、安全检查1.定期进行固废管理的安全检查,包括固废产生、收集、运输、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情况。
2.及时消除固废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确保固废的安全存放和处理。
四、附则本办法由环境保护部门负责解释。
国家固废管理制度
国家固废管理制度第一节法律法规国家固废管理制度是指对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理制度,是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固废管理制度建立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通过制定相应的法规,明确固废管理的责任主体、管理标准和管理办法,确保固废得到有效管理和处理,为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做出贡献。
1.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我国固废管理的基础法律,该法规定了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强调了固废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明确了固废管理的责任主体和管理机构,规定了固废管理的工作分工和监督机制,为固废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
2.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我国固废管理的基础法律,该法规定了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强调了固废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明确了固废管理的责任主体和管理机构,规定了固废管理的工作分工和监督机制,为固废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
3.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我国固废管理的基础法律,该法规定了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强调了固废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明确了固废管理的责任主体和管理机构,规定了固废管理的工作分工和监督机制,为固废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
第二节体制机制固废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有一套完备的体制机制来支撑。
我国的固废管理体制主要包括管理机构、协调机构和监督机构等多个层面,通过这些机构的协调配合和监督检查,确保固废得到规范管理和有效处置。
1. 管理机构国家环境保护部门是我国固废管理的主要管理机构,负责固废管理的统筹规划、政策法规制定和指导督促工作,下设各级环保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此外,地方政府也设立了固废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固废管理工作。
2. 协调机构为了更好地协调各方力量,推动固废管理工作的开展,国家设立了固废管理协调机构,负责协调环保、城管、工商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研究解决固废管理中的难点问题,推动固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固废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
固废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固废管理工作,加强内部管理,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符合环保要求的废物为固废,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正确分类、储存、运输、处置。
第三条公司固废管理实行“谁产生、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固废的管理和处理。
第二章固废管理的责任部门第五条公司设立固废管理部,负责制定固废管理方案和监督实施。
第六条固废管理部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公司固废管理方案的制定、监管公司固废的储存、转运和处置工作、监督各部门固废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固废管理培训。
第七条公司的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固废管理工作,确保废物的正确分类、储存和处理。
第八条生产部门应根据公司的固废管理方案,对本部门产生的废物进行分类,做好储存和交接工作。
第九条行政部门应做好公司内部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工作,确保固废的分类和管理。
第三章固废的分类和储存第十条严格按照国家的固废分类标准对产生的废物进行分类。
第十一条固废应放置在规定的储存场所,标明废物的名称和性质,确保储存安全,防止污染。
第十二条有毒、有害固废应单独储存,确保安全、防止泄漏。
第十三条固废一旦储存,应及时通知固废管理部门,进行记录。
第十四条固废管理部门定期对废物进行检查和清点,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四章固废的处置第十五条公司应选择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固废处置厂进行废物的处置。
第十六条固废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储存的废物进行清点和申请处置。
第十七条废物的运输应选择经过认可的固废处置运输公司,确保废物的安全运输。
第十八条处置后的证明文件和处置结果应及时通知固废管理部门,做好相关记录。
第五章管理评估第十九条固废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固废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摸底清楚固废的规模和种类。
第二十条各部门对废物的处理情况应进行自查自纠,及时通知固废管理部门。
第二十一条固废管理部门应及时总结评估结果,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置。
固废管理制度
固废管理制度固废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
本文将从固废管理制度的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背景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不断增加,对环境质量和人类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同时,固体废物中的可回收物质资源未能得到合理利用,浪费了许多宝贵的资源。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各国纷纷制定了固废管理制度,以规范固废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二、主要内容1. 固废分类收集固废分类收集是固废管理制度的核心环节。
通过将不同性质、来源、处理方式不同的固废进行分类,可以实现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有害物质的安全处置,从而减少固废对环境的影响。
分类收集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废物、湿垃圾和干垃圾等分类。
2. 固废运输和处理固废运输和处理是确保固废安全、高效处理的重要环节。
在固废管理制度下,固废的运输需要符合安全规范,采取密封、防漏、防护等措施,以防止固废在运输过程中引发环境污染。
固废的处理包括焚烧、填埋、资源化利用等方式,根据固废的性质和数量选择相应的处理技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固废对环境的影响。
3. 责任分工和监督机制固废管理制度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和监督机制,以确保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履行固废管理的职责。
政府部门应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推动固废管理工作的落实。
企业应根据法规要求建立固废管理制度,完善固废处理设施,并承担相应的环保责任。
三、实施效果固废管理制度的实施对环境和社会经济带来了重要影响。
首先,通过固废分类收集和处理,可以减少固废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系统。
其次,固废的资源化利用可以节约原材料和能源,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此外,固废管理制度的实施还可以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提升环境产业的竞争力,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固废管理制度是解决现代社会固体废物处理难题的重要手段之一。
固废管理制度
固废管理制度概述固体废物是工业生产、社会生活中产生的一种污染物,不仅占据土地,还可能对环境、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建立固废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我国处理固体废物的法律依据,针对固体废物的管理、处置、排放和监督进行详细规定,内容包括产生单位、管理部门、处理单位等各方的职责和义务,以及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此外,相关部门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标准,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
管理主体及管理要求1. 产生单位产生单位是指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机构或个人等。
在固废管理制度中,产生单位应遵守以下要求:•对于产生的固体废物应进行分类、标识和分装,明确废物属于何种类型和处理方式;•建立固废记录,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情况,保证固体废物的大量产生不漏失、不遗漏;•对于属于危险废弃物的固体废物,应特殊处理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申报危废产生量,如在申报范围内的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2. 政府管理部门政府部门是固废管理的主要监督和管理者。
在固废管理制度中,政府管理部门应遵守以下要求:•制定固废管理规划和政策,明确固体废物管理中各方的职责、义务和权利等方面的规定;•落实政府监管职责、执法职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对于不符合法规标准的生产企业进行纠正和处罚;•组织对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加强环保设施的监测、维护、修复等工作。
3. 处理单位处理单位是指专业的固体废物处置企业。
在固废管理制度中,处理单位应遵守以下要求:•对处理的废物按照其性质、来源等因素进行科学的分类和处理,包括危险废弃物和非危险废弃物等;•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固废处理标准,确保废物处理工艺安全、有效且环保;•加强废物处理设施相关的管理和维护,落实监测方案和工程技术措施以确保环境质量,同时在废物处理的过程中注重安全生产。
固废管理制度牌
固废管理制度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废管理工作,保护环境、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单位和个人在固废管理活动中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固废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处置等方面。
第三条固废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安全化"的原则,加强固废减量化、分类化和无害化处理,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固废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固废管理意识。
第五条固废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废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固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固废分类管理第六条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固废的性质、来源、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分类,确保固废得到正确分类处理。
第七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涂料、废油漆桶等易产生有害物质的固废,应进行专门处理,禁止随意混合投放。
第八条各类单位应建立固废分类收集制度,按照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等分类进行收集,减少固废混合产生的环境问题。
第九条固废收集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了解固废分类的相关知识,规范操作,确保固废得到正确的分类处理。
第十条固废的分类处理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如焚烧、填埋、堆肥等方式,确保固废的无害化处理。
第三章固废运输管理第十一条固废运输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取得固废运输资质,严格执行固废运输作业流程,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二条固废运输车辆应按照相关标准配备固废运输标志和防护装置,确保固废在运输过程中不会造成外泄或污染。
第十三条固废运输单位应建立固废运输记录,记录固废的来源、数量、性质、目的地等信息,确保固废的追溯与监管。
第十四条固废运输单位应定期对固废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运输车辆的安全可靠。
第四章固废处理管理第十五条固废处理单位应根据固废的性质和产生的危害程度,选取合适的处理方式,确保固废的无害处理。
第十六条固废处理单位应建立固废处理台账,记录固废的来源、数量、处理方式等信息,确保固废的可追溯性。
危固废物管理制度(5篇)
危固废物管理制度1目的为对固危废弃物进行科学地分类、收集、贮存、处理,从而达到合理利用废弃物,减少废弃物的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各车间、部门固危废弃物收集、贮存和处理的全过程控制与管理。
3职责3.1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各单位和办公区生产的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
3.2各单位、部门负责一切生产活动产生的一般废物的处置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4.1废弃物分类各单位产生的废弃物分为两大类:危险废物和普通废物;普通废物又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废物。
4.2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理4.2.1各车间、部门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按公司安全环保部门规定,放在指定收集容器内,进行回收。
4.2.2危险废物收集容器的配备要考虑危险废物特性与盛装容器的化学相容性。
4.2.3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定期对生产现场的危险废物进行回收处置。
4.2.4试验室产生的废化学试剂,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处理,严禁随意排放。
4.3普通废物的收集和处理各生产车间将普通废弃物按照可回收与不可回收进行分类,堆放于公司指定堆放地点,不准随意丢弃、堆放。
普通废物由公司统一安排处理。
4.4废物的管理4.4.1各车间、部门产生的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应存放在指定点并应设有防雨、防泄漏、防飞扬等防护设施。
4.4.2各车间、部门对危险废物收集容器进行标识。
4.3.3各车间、部门通过更改工艺、制定规章制度以尽量减少各类废弃物的产生量,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量。
5危险废物名录我公司生产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类别编号:HW49、HW11主要为:废活性碳、粘油废物(手套、棉纱等)、弃包装。
5相关文件5.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5.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固废物管理制度(2)【导言】危险固体废物是指对人体、动植物以及生态环境具有危害的固体废弃物,包括有毒、有害、易燃、易爆、腐蚀、臭味等危险性质。
由于其具有较高的危害性,对危险固体废物的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危固废物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管理目标、管理措施、监管责任等,旨在加强对危固废物的管理,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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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单位必须坚持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通过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
第三条在原料、器材、设备的采购过程中,应将相应废物的回收、处置列为卖方的责任。
在为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生产服务和其他服务时,也应明确固体废物处置责任。
第四条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和处置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计划,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少各类事故对环境的污染。
第五条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建设、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为便于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对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和储存。
第七条从事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获得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
由公司管理的独立法人企业和公司外单位,必须执行公司市场管理和环境保护专业市场管理的审批程序。
第八条在固体废物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过程中,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公司机关各部室按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监督监察工作。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和在公司从事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运输等经营活动的公司外单位。
第二章危险废物
第十一条凡列入现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管理均应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所属单位涉及的主要危险废物有:hw23含锌废物、hw31含铅废物、hw47含钡废物。
第十二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向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
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审批。
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
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送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每年编制一次。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十四条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
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第十五条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第十六条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提前一个月报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批准。
第十七条运输危险废物时,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第十八条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第十九条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
第二十条在发生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发生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根据需要可责令停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作业,采取防止或者减轻危害的有效措施。
第二十一条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第二十二条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办理危险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手续。
第二十三条使用各种化学药剂、试剂的科研单位和化验室必须采用符合规定的包装和场所,临时贮存产生的危险废物。
第二十四条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油漆、废乳化液及其包装物应按采购合同约定由供货单位定期回收。
第二十五条未列入第一条、第一条的危险废物管理应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除了由供货单位回收和业主处置的危险废物外,所有危险废物的处置由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监管,未经批准,单位不得自行处置。
第二十七条公司所属单位接收和处置其他单位危险废物时,必须经过公司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经济和法规方面的全面论证,并得到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的批准。
第三章一般工业废物
第二十八条非危险工业废物不得与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合收集、存放和处置。
第二十九条机械加工和维修等过程产生的金属废物应全部回收利用。
第三十条建筑垃圾应运输到经过批准的指定地点填埋,或用于其他用途。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未列入的其他工业废物的管理也应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生活垃圾
第三十二条本章所指生活垃圾包括居住区、公共建筑、固定生产场所和户外施工作业等非固定生产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
第三十三条生活区垃圾必须日产日清。
第三十四条垃圾箱(间)布置、垃圾清运时间的安排应尽量避免臭味、噪声对职工生活的影响。
第三十五条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散落和滴漏等造成的二次污染。
应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第三十六条生活垃圾要集中送到市政或由公司所属单位管理的生活垃圾处置场(点)。
第三十七条生活垃圾处置场所应设置隔离、封闭、警示等装置,避免污染物的扩散和迁移,防止无关人员和动物的进入。
第三十八条应根据最终处置的方式,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废纸、废金属、废玻璃、废塑料等材料。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
第三十九条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和各单位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监察。
第四十条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造成污染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00元以下处罚,造成污染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00~100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