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新湖村废弃工矿用地整治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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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备项目建筑物拆除工程服务询价采购文件

土地整备项目建筑物拆除工程服务询价采购文件

土地整备项目建筑物拆除工程服务询价采购文件尊敬的供应商我们正在进行土地整备项目,打算进行建筑物拆除工程,并邀请贵公司参与我们的询价采购。

以下是有关我们项目的详细信息:1.项目背景:我们计划对一块土地进行整备,以便进行新的开发项目。

在土地整备阶段,需要拆除已有建筑物,并进行相关清理和准备工作。

2.项目范围:2.1建筑物拆除:需要拆除已存在的建筑物,包括墙壁、屋顶、地板等。

请提供详细的拆除计划和方法,以确保安全和高效。

2.2清理和准备工作:拆除建筑物后,需要进行相关清理和准备工作,包括清理残留的建筑材料、掩埋废弃物等。

3.技术要求:3.1安全性:贵公司需要确保拆除工作的安全性,并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护工作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3.2时间表:请提供项目完成所需的时间表,包括拆除工作、清理和准备工作的时间估算。

3.3证书和许可:贵公司需要提供相关证书和许可文件,以证明您有资格进行拆除工作。

4.技术支持:如果有任何技术支持的要求,请在您的报价中提到,我们将根据需要进一步商讨。

5.报价要求:5.1报价准备:贵公司应该准备完整的报价文件,包括详细的价格清单、技术说明、施工计划和时间表等。

5.2报价有效期:您的报价应该至少在发出之日起有效60天。

5.3保证金:请说明您对保证金的要求。

6.评标标准:我们将根据以下标准评估供应商的报价:6.1技术能力:贵公司的经验和能力是我们评估的重要因素。

6.2价格:我们将根据您的价格清单评估您的报价,包括拆除工作和清理准备工作。

6.3安全性和质量:我们将评估您的安全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确保工作安全、高效和符合质量标准。

7.报价提交:请将您的完整报价文件提交至以下地址:[地址]8.时间安排:8.1报价截止日期:您的报价应在[日期]之前提交。

8.2评标和中标通知:我们将在收到所有报价后进行评标,并在评标结束后尽快通知中标供应商。

谢谢您对本项目的关注,期待与您的合作。

最诚挚的问候[您的名字][您的职位]。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使用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铜政办[2014]17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使用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铜政办[2014]17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使用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正文:----------------------------------------------------------------------------------------------------------------------------------------------------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使用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铜政办〔2014〕17号)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农村经济秩序,保持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使用管理监督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落实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监管主体责任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属于村集体“三资”范围,根据《安徽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皖办发〔2011〕23号)、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05〕1号)等规定,土地征收补偿费必须按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程序和制度统一管理。

县、区政府要履行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监管的主体责任,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域内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乡、镇政府及所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要切实承担起监管职责。

各级财政、监察、国土、审计等部门要各司其责,全力协助做好指导与监督工作。

二、切实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的使用管理(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分配使用。

土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失地的补偿。

其分配使用要严格按照阳光村务“6+4”工作法要求,实行流程化管理。

土地征收补偿费的分配、使用,要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批准。

留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应主要用于改善生产生活环境等公益事业。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安排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安排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2.21•【字号】•【施行日期】2022.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安排的通知无为市、南陵县、湾沚区、繁昌区人民政府,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切实提高土地、矿产、森林等资源要素保障水平,科学有序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皖自然资修函〔2022〕16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我市2022年度需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26个,总面积56.76公顷,按行政区域分:无为市4个、南陵县3个、湾沚区1个、繁昌区15个、三山经济开发区3个。

按完成时序分:2022年内完成需治理项目21个,总面积32.17公顷;2022-2023年跨年度项目5个,总面积24.59公顷。

具体项目见附件。

二、责任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有关工作。

三、有关要求1. 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解决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是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生态环保高标准现代化芜湖的重要举措。

列入治理任务的废弃矿山既属于省政府对市政府年度目标任务考核项目,也是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年度目标考核项目。

各县市区(开发区)务必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狠抓落实,全力推进,确保按时完成年度任务。

2. 列入2022年度治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制定治理工作计划,建立责任分工体系,明确完成项目治理设计(方案)、招投标、施工单位进场、初验、项目审计等重点环节的时间节点,稳步推进。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铜政〔2017〕31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铜政〔2017〕31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铜政〔2017〕31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铜陵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2017年6月26日铜陵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城乡规划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活动。

国家、省对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应当遵循民主决策、程序规范、补偿公平、结果公开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市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工作。

辖区政府(含铜陵经开区管委会,以下同)依照本办法规定负责各自管理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事宜,可确定专门机构承担征收补偿安置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征收计划编制、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相关工作。

第五条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地实行批次连片征收,条件允许的地方可先实施房屋安置,后实施土地征收。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设立征地准备金专户,以保障征收工作正常开展。

征收土地资金使用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以及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依法监督。

第二章征收土地程序第七条市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征地范围,并将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面积、用途、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收人(包含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以下同)。

桃溪矿山治理项目招标文件

桃溪矿山治理项目招标文件

一、招标公告1.1 招标项目名称:桃溪矿山治理项目1.2 招标项目编号:[项目编号]1.3 招标人:[招标人名称]1.4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1.5 招标内容:桃溪矿山治理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全过程服务。

1.6 招标地点:[招标地点]1.7 招标时间:[招标时间]二、项目概况2.1 项目背景桃溪矿山位于[项目所在地],矿区面积[矿区面积],矿石资源储量丰富。

近年来,随着矿山开采活动的不断加剧,矿区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水土流失、植被破坏、地质灾害等问题日益突出。

为改善矿区生态环境,促进矿山可持续发展,现进行桃溪矿山治理项目招标。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治理面积[治理面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土地复垦:对废弃矿山土地进行复垦,恢复植被,提高土地利用率。

(2)生态修复:对矿区进行生态修复,恢复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3)地质灾害防治:对矿区地质灾害进行防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矿山环境监测:建立矿山环境监测体系,对矿区环境进行实时监测。

2.3 项目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总工期],具体分阶段如下:(1)设计阶段:[设计阶段工期](2)施工阶段:[施工阶段工期](3)监理阶段:[监理阶段工期]三、招标范围3.1 招标范围:桃溪矿山治理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全过程服务。

3.2 招标内容:(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量、地质勘察、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复垦、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等。

(3)监理:对工程设计、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具有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资质,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4.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4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5 在参加本项目招标前三年内,没有因自身原因造成项目延期、质量不合格等情况。

安徽省土地整治项目业务指南43

安徽省土地整治项目业务指南43

安徽省土地整治项目业务指南43安徽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业务指南〔试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二〇一三年三月目录一、前言 (1)二、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变更申报材料编制 (2)三、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材料编制 (21)四、项目信息系统报备 (34)五、项目档案治理 (72)前言为加强我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治理,提高项目业务工作水平,规范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变更申报材料、竣工验收申请材料编制,统一项目信息系统报备、资料归档要求,依照国家、省出台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技术规范,结合多年的实践体会,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要紧适用于国家和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高标准差不多农田建设等其他项目可参照执行。

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变更申报材料编制一、编制依据〔一〕«安徽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治理方法»〔皖国土资[2020]155号〕;〔二〕«安徽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资金治理暂行规定»〔省财建 [2006]177号〕;〔三〕«关于加快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和高标准差不多农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2021]303号〕;〔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五〕«高标准差不多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21〕;〔六〕«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建 [2005]169号和财综[2020]128号〕;〔七〕«安徽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皖国土资[2020]287号〕;〔八〕«安徽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试行〕〔皖国土资[2020]357号〕;〔九〕原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报告及其批准文件。

二、差不多程序〔一〕变更提出。

项目区群众、项目监理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工程施工单位和项目区乡镇、村等提出变更诉求与建议。

(三)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预算标准正文2019.04发布稿

(三)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预算标准正文2019.04发布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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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徽 省 矿 山 地 质 环 境 治 理 工 程 预 算 标 准(试 行)
第二章 预算编制计算程序
第一节 矿山治理工程类别划分
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根 据 矿 山 地 质 环 境 治 理 工 程 的 特 征 ,按 单 位 工 程 的 矿 山 边 坡 相 对 最 大 高 差 、平 均 最 大 坡 度 和 治理面积,将矿山治理工程划分为 3 个类别,见表 2.1.1。
二、费率选取 1、企业管理费 根 据 矿 山 地 质 环 境 的 不 同 划 分 工 程 类 别(见 表 2.1.1),企 业 管 理 费 费 率 按 表 2.2.2 选 取 计 算。
表 2.2.2 企业管理费
工程类别 Ⅰ Ⅱ Ⅲ
计算方法 (人工费+机械费)×费率 (人工费+机械费)×费率 (人工费+机械费)×费率
(三)其他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在本标准中仅指暂列金额。暂列金额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 在工程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 备 、服 务 的 采 购 ,施 工 中 可 能 发 生 的 工 程 变 更 、合 同 约 定 调 整 因 素 出 现 时 的 工 程 价 款 调 整 以 及 发 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四)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 的费用。包括: 1、社会保险费 (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 、工 程 排 污 费 :是 指 按 规 定 缴 纳 的 施 工 现 场 工 程 排 污 费 。 其 他 应 列 而 未 列 入 的 规 费 ,按 实 际 发生计取。 (五)税金:税金是指按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独立费 1、前期费用 指 矿 山 地 质 环 境 治 理 项 目 在 项 目 立 项 后 、施 工 前 所 发 生 的 各 项 支 出 。 包 括 地 形 测 量 费 、勘 察 费、设计费、招标费等。 2、施工监管费 指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施工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工程监理费、监测费、检测费、建设管理 费等。 3、验收审计费 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施工结束后,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决算审计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铜陵市郊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中标

铜陵市郊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中标

铜陵市郊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中标摘要:一、引言二、铜陵市郊区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背景三、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中标项目概述四、中标企业及其经验优势五、项目实施的意义和影响六、总结正文:一、引言近日,我国铜陵市郊区的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项目成功中标,标志着该地区在自然灾害防治和城市建设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本文将对此项目进行详细介绍。

二、铜陵市郊区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背景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自然环境恶化,我国各地自然灾害频发,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为此,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陆续在各地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旨在掌握各地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三、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中标项目概述铜陵市郊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项目涵盖了该地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旨在全面了解和掌握这些设施的风险隐患,为后续的防灾减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此次中标企业将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调查、评估、监测等工作。

四、中标企业及其经验优势中标企业具备丰富的自然灾害防治经验和专业技术优势,曾成功实施多个类似项目。

此次中标,意味着该企业在业内实力得到了认可,也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项目实施的意义和影响该项目实施后,将为铜陵市郊区提供全面、准确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有助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科学的防灾减灾措施,提高抗灾能力。

同时,项目的成功实施还将对我国其他地区的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总结铜陵市郊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项目的中标,是该地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综合治理方案文本

综合治理方案文本

前言枞阳县雄姿石艺有限公司为保护和改善周潭镇七井建筑石料矿矿山地质环境,防治矿山地质灾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最终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委托我队承担枞阳县周潭镇七井建筑石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方案编制任务。

一、方案编制依据(一)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4、《土地复垦规定》5、《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6、《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二)标准、定额1、《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技术要求》(试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2008年5月。

2、《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规程》(试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2008年3月。

3、《土地复垦技术标准》UDC-TD。

4、《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国土资2001)255号。

5、《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

6、《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建字[2005]169号文。

7、《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国土资财[2001]41号。

8、《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设计规范》DZ/T0219-2006。

(三)基础资料1、《安徽省枞阳县周潭镇七井建筑石料矿普查地质报告》(2007年5月,枞阳县国土资源局);2、《安徽省枞阳县周潭镇七井建筑石料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08年5月,铜陵市紫金矿产品加工技术研究所);3、《枞阳县周潭镇七井建筑石料矿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2008年6月,池州市正信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4、《枞阳县周潭镇七井建筑石料矿开采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9年5月,江苏久力咨询有限公司);5、《枞阳县周潭镇七井建筑石料矿露天开采初步设计》(2009年7月,铜陵化工集团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二、方案编制目的、任务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因矿产资源开发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有效保护和改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受损土地使用功能和生态环境,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重建提供科学依据,为政府主管部门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8.01.19•【字号】皖国土资规〔2018〕1号•【施行日期】2018.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市及广德、宿松县国土资源局:开展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是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是盘活工矿废弃地资源优化调整建设用地布局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1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序推进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范围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应当是无土地复垦义务人、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时已经明确为建设用地但尚无法利用的建设用地,包括各类工矿企业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毁损的土地,因交通、水利设施和建筑物废弃等遗弃荒芜的土地,废弃的农村砖瓦窑等用地及特殊用地等废弃的建设用地。

纳入复垦利用试点范围的土地应当权属清晰,因政策原因被政府关停和整合的工矿企业损毁土地,可以定为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

具体认定程序,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执行。

二、科学编制专项规划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由市、省直管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论证,出具审查意见后,由市、省直管县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对于复垦潜力仅集中于个别县域内的,可由县单独编制专项规划,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论证,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实施,并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专项规划实施过程中涉及项目区布局、规模、用途等原则性内容变更的,应当编制规划修改方案,按原报批程序批准。

没有编制专项规划或者专项规划到期后未及时重新组织编制的,不得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铜陵市清查整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铜陵市清查整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铜陵市清查整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23•【字号】铜政办[2009]103号•【施行日期】2009.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铜陵市清查整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铜政办[2009]103号)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市国土资源局《铜陵市清查整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铜陵市清查整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市国土资源局二○○九年十一月)为深入开展清查整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有效惩治和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省清查整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的政策规定,全面查清我市新增建设用地现状,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改善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环境,做到依法依规用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面清理、严肃查处2008年9月以来新发生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保护耕地,坚决遏制土地违法势头,确保我市辖区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不超过15%,并在第十次卫片检查中无被问责或约谈现象发生。

二、清查范围2008年9月份以来,全市范围内(含县、区)新发生的未批先用、边报边用、未报即用、未供即用等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重点是城市规划区内违法用地行为及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

清查要覆盖县、区主城区(含各类开发区)、乡(镇)和村,包括工业、道路、基础设施、农民建住宅等。

三、方法和步骤这次专项行动以县、区自查自纠为主,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清查阶段(11月中旬至11月底)。

废铁处理招标文件

废铁处理招标文件

一、招标公告1.1 项目名称:废铁处理项目1.2 招标单位:XX市废铁回收处理有限公司1.3 招标编号:XX-2022-0011.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废铁处理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6 招标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止。

1.7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5日。

1.8 报名地点:XX市废铁回收处理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1.9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6日上午9:00。

1.10 开标地点:XX市废铁回收处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项目概况2.1 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废铁资源日益丰富。

为提高废铁资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我公司决定投资建设废铁处理项目。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占地约100亩,建设规模为年处理废铁量20万吨。

2.3 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废铁破碎、分拣、熔炼、轧钢等工序。

2.4 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3.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 投标人应具有废铁处理相关行业经验,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项目,并取得良好的业绩。

3.4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

3.5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无欠缴税款、社会保险费等。

3.6 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四、招标文件内容4.1 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4)合同条款;(5)技术规格书;(6)工程量清单;(7)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金额;(8)评标办法;(9)其他相关资料。

4.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

五、投标文件编制要求5.1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相关业绩证明材料;(5)企业信誉证明材料;(6)财务状况证明材料;(7)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明材料;(8)技术方案及实施计划;(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义乌旧村改造投标选位公告

义乌旧村改造投标选位公告

义乌旧村改造投标选位公告义乌旧村改造投标选位公告一、背景介绍义乌市作为浙江省的一个重要城市,近年来经济发展迅猛,人口逐渐增加。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许多旧村庄逐渐失去了活力,面临着老旧、拥挤、环境脏乱等问题。

为了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义乌市决定对旧村进行改造,并发布了本次投标选位公告。

二、改造目标1. 提升居民生活质量:通过改造旧村庄,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和基础设施,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

2. 保护文化遗产:在改造过程中要注重保护和传承旧村庄的历史文化遗产,保留具有特色的建筑和风貌。

3. 提升城市形象:通过改造旧村庄,提升整个城市的形象和吸引力。

三、投标选位条件1. 投标方资质要求:具备相关建筑设计或规划资质,并具备在类似项目上成功经验。

2. 投标方实力要求: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3. 投标方信誉要求: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声誉,能够与政府部门、居民和其他相关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四、投标选位程序1. 投标文件准备:投标方需要准备包括公司资质证书、项目经验、财务状况等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排版和归档。

2.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方需要将准备好的文件按照要求提交给义乌市旧村改造管理办公室,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递交。

3. 评审过程:由义乌市旧村改造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综合考虑投标方的资质、实力和信誉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

4. 中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将在义乌市旧村改造管理办公室官方网站上公示,并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中标方。

五、改造计划1. 建筑改造:对旧村庄内老旧建筑进行修缮或重建,提供更舒适的居住环境。

2. 交通规划:合理规划村庄内的道路和交通设施,提升交通运输效率。

3. 环境整治:对旧村庄周边的环境进行整治,包括绿化、垃圾处理等方面,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

4. 公共设施建设:增加公共设施,如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提供更便利的服务。

六、投标选位公告注意事项1. 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方需要按照要求准备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保证文件内容真实有效。

企业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招投标书范本

企业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招投标书范本

来安县原方成化工有限公司企业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方案编制项目项目编号: czcg-交易文件(综合评分法)招标人:来安县环境保护局(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顺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一八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二、投标人须知 (9)第三章评标办法 (25)一总则 (25)二投标文件初审 (26)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8)四比较与评价 (28)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30)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30)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3)一合同协议书(格式) (36)二合同条款 (3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2)第七章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交易文件的确认 (57)业入库须知(新系统)查询。

网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Front_jyzx/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供货期(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供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范围:. 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技术要求:详见交易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包。

.招标方式:.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计价方式:.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固定单价。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人资格:.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人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铜政告〔2015〕12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铜政告〔2015〕12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铜政告〔2015〕12号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征收铜陵市狮子山区西湖镇朝山村4.0792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城市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批准机关和批准文号(一)批准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二)批准文号:皖政地〔2015〕532号;(三)批准时间:2015年8月6日。

二、建设用地名称铜陵市冬瓜山铜矿井下制冷降温系统项目。

三、征收土地位置双朱公路以西,何家村以南,朝山金矿以北,冬瓜山矿以东。

四、被征地村、组及面积狮子山区西湖镇朝山村4.0792公顷,其中:农用地3.9900公顷,建设用地0.0892公顷。

五、土地补偿安置标准(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依照《铜陵市人民政府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铜政〔2015〕10号)规定标准执行。

(二)房屋、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依照《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铜陵市集体土地上房屋、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铜政〔2015〕8号)规定标准执行。

(三)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依照《铜陵市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铜陵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规定标准执行。

六、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途径依照《铜陵市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铜陵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一)凡属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市国土局指定地点(狮子山区西湖镇朝山村)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由狮子山区人民政府落实专人负责。

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新湖村民委员会_企业报告(业主版)

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新湖村民委员会_企业报告(业主版)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节支率 公告时间
1
新湖河沿特色村项目工程(跑 洪渠)中标结果公示
安徽邵滨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
19.7
0.7% 2023-05-17
2
新湖河沿特色村项目工程(水 沟)中标结果公示
安徽邵滨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
17.2
1.6% 2023-05-19
本报告于 2023 年 09 月 01 日 生成
1.4.1 重点项目
(1)其他土木工程建筑(6)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新湖河沿特色村项目工程(跑洪 渠)中标结果公示
安徽邵滨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19.7
2023-05-17
本报告于 2023 年 09 月 01 日 生成
3/11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采购需求 .................................................................................................................................1
TOP2
新湖河沿特色村项目工程(跑洪 渠)
安徽邵滨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19.7
TOP3
安徽林通建筑工程 新湖河沿特色村项目工程(水沟) 有限公司

编制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基准收费标准

编制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基准收费标准
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分类
调整系数
环境设施
1.2
能源
1.2
工业
1.0
社会事业
1.0
交通运输
1.0
农业
1.0
其它
1.0
(2)社会稳定风险敏感程度调整系数
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敏感程度,按照下表的具体划分标准乘以相应的调整系数,进行调整:
社会稳定风险敏感程度
调整系数
项目规划方案或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后,项目前期已发生群众
总投资
费率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价费用算例
总投资
费用算计
1亿元(含)以下
-
1亿元
4万元
1亿元-5亿元(含)
0.015%
5亿元
4万元+(50000万元-10000万元)*0.015%=10万元
5亿元-10亿元(含)
0.01%
10亿元
10万元+(50000万元-10000万元)*0.01%=15万元
10亿元-50亿元(含)
1、编制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基准收费标准
总投资
费率
报告编制费用算例
总投资
费用算计
1亿元(含)以下
-
1亿元
6万元
1亿元-5亿元(含)
0.025%
5亿元
6万元+(50000万元-10000万元)*0.025%=16万元
5亿元-10亿元(含)
0.018%
10亿元
16万元+(50000万元-10000万元)*0.018%=25万元
0.0025%
50亿元
15万元+(50000万元-10000万元)*0.0025%=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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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市义安区顺安镇新湖村废弃工矿用地整治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FCG-2016-G185招标人:XX市义安区顺安镇人民政府(盖章)招标代理机构:XX九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XX(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16年10月18日X X市义安区顺安镇新湖村废弃工矿用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FCG-2016-G185发布日期:2016年10月18日一、招标条件1、工程名称:XX市义安区顺安镇新湖村废弃工矿用地整治项目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XX市义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招标人:XX市义安区顺安镇人民政府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简易操作)二、项目概况与招标X围1、工程实施地点:XX市义安区顺安镇新湖村2、工程预算:1758818.80元3、发包价格:1494995.98元4、计划工期:50日历天5、招标X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房屋建筑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房屋建筑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四、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8日上午8:00时至2016年10月22日下午16:30时。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3、领取方式:网上下载4、报名费:400元5、凡在我中心企业库中成功注册的企业,请在报名时间内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8日上午9:00 时地点:XX市义安区顺安镇临津苑综合楼二楼五、联系方式招标人:XX市义安区顺安镇人民政府地址:XX市义安区顺安镇联系人:何军电话:招标代理机构:XX九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XX地址:XX市义安区滨湖花园小区38栋302室联系人:代习燕电话:0招标日程安排表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图纸第四章投标文件及项目施工方案格式第五章定标办法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书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目录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五)开标(六)定标(七)合同的授予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XX市义安区小额工程建设施工单位随机抽取暂行办法》规定,通过电脑随机抽取选定承包人。

2、招标X围及工期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X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

4、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中标或预中标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

其他见本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4.3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4本工程不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5、踏勘现场5.1 投标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和招标日程安排表所述时间,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歧义和偏差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图纸第四章投标文件及项目施工方案格式第五章定标办法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书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1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X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递交书面疑问时间之前(超过此时间的任何疑问招标人将不予回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XX市义安区招投标采购交易中心)。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招标文件的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答疑规定的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招标文件的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答疑规定的时间之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一不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是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

10.2 除工程规X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XX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和项目施工方案两部分组成。

11.2技术部分包括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XX书(见附表);(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见附表);(3)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5)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扫描件;(6)投标函(见附表);(7)投标函附录(见附表);(8)其他资料(企业信誉、建造师业绩资料等)。

11.3项目施工方案包括下列内容(由中标单位于中标后三天内向招标人提供):(1)封面(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3)施工组织设计;(4)工程进度计划及措施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4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4、投标担保14.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缴纳方式: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0.00元14.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4.4未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在中标公示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在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14.5如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5、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本工程不需投标人提供替代方案)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6.2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6.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7、所有投标文件的封面相应位置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8、投标文件的提交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19.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

19.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迟交的投标文件20.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1.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和定标22、开标22.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2.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退回给投标人。

22.3开标程序:22.3.1开标由招标中心工作人员主持,宣读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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