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织实施计划
挑战杯简介及奖励措施
集美大学文件集大学“2003”37号关于印发《集美大学学生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和创业计划等竞赛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学院、各有关单位:现将《集美大学学生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和创业计划等竞赛活动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予遵照实施。
二○○三年六月六日集美大学学生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和创业计划等竞赛活动实施办法‚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是我国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中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两项赛事,也是各高校展示科研成果和办学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
为鼓励更多的学生参与科技创新和创业实践活动,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赛的领导和组织机构(一)成立‚集美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规划和协调全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
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顾问,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校团委、科研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图书馆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二)各学院(系)相应成立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副系主任)担任组长,院(系)党总支副书记任副组长。
成员由院(系)分团委负责人以及具有科研能力和指导经验的老师组成。
二、竞赛参加对象我校具有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
三、竞赛时间安排学校在每年3—5月份期间开展年度学生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每两年各举办一届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优胜者推荐参加第二年全国和全省竞赛的选拔。
全国、全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决赛一般在每年十月份举行,参赛作品选拔安排在当年的五月下旬举行。
全国、全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决赛一般在每年的十一月份举行,参赛作品选拔定于当年的六月下旬举行。
四、参赛作品选拔和评审(一)选拔范围:1、学校‚挑战杯‛竞赛的获奖项目;2、各院(系)推荐的优秀作品;3、学校重点资助的学生科研立项项目。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评审规则
附件2竞赛章程(经第十四届“挑战杯”竞赛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省级人民政府主办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竞赛的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第三条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竞赛的基本方式: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转让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竞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竞赛活动,并对全国组织委员会和全国评审委员会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
第六条竞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联合发起单位(含高校、新闻单位、相关企业)的有关负责人组成。
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分别委派有关负责同志作为组委会成员,各联合发起单位推荐1名主管领导作为组委会成员。
全国组织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
获得3次“挑战杯”的高校将获得持续担任组委会副主任成员的资格。
第七条全国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1. 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
2. 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
3. 投票表决竞赛承办高校。
4. 议决其它应由组委会议决的事项。
第八条全国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全国组委会通过的章程组织竞赛活动并向全国组委会报告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名,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关领导担任。
第九条竞赛设立全国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聘请的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非高校专家组成。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立项指南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立项指南“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立项指南一、“挑战杯”竞赛简介“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和承办高校所在地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国内著名高校和新闻媒体单位联合发起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竞赛活动,被誉为中国大学生学术科技的“奥林匹克”盛会,每两年举办一次。
竞赛以“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为宗旨,其目的是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发展,发掘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并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转让活动,使比赛的成果真正为广大大学生接受和享用。
自1989年以来,“挑战杯”竞赛规模发展到包括全国所有重点高校在内1000多所内地高校,以及港澳台、新加坡的20多所高校,先后共有200多万大学生直接或间接参加了此项赛事。
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此项竞赛活动给予了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1993年,江泽民同志为“挑战杯”竞赛题写了杯名。
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重庆大学、南京理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先后成功举办了十一届赛事,为国家培养了一批批跨世纪的创新人才,并日渐成为我国培养大学生自主创新能力和展示主办高校所在地区社会经济与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平台。
从第十届全国“挑战杯”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开始,邀请全世界的青年大学生共襄盛会,使“挑战杯”走向世界。
“挑战杯”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为一项综合性、全国性的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反映了高校教学水平和师生的科研水平,折射出我国高等教育的育人导向和理念,随着国家“科教兴国”主战略的深入实施,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口号,“挑战杯”赛事在高校人才的培养中所起的积极作用也日益突显出来,成为培养高校学生创新能力的一个重要途径。
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竞赛活动介绍
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竞赛活动介绍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是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在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各年级辅导员参与下,学院团委以“营造学术氛围、激发创新思维、培养创新能力、造就创新人才”为宗旨,加大学生科技创新宣传力度,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创新能力,为了让更多的学生了解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活动,积极参加到感兴趣的活动中,现对各项竞赛做一简单介绍。
一、全国“挑战杯”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介绍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和全国学联主办时间:每年10月份参赛对象:在校大学生赛事网站:赛事介绍:竞赛在中国共有两个并列项目,一个是“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另一个则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我校有校团委主办,科技处、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研究生处、工程训练中心协办,各院系具体组织。
竞赛分别为校级、省级、国家级三个层次。
校级挑战杯大学生“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每逢偶数年举办;校级“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每逢奇数年举办。
其获奖的校优秀作品参加第二年的对应的省级、国家级竞赛。
奖励办法:1、对在全国、河南省和学校“挑战杯”竞赛中获奖的学生集体和个人,学校按项目颁发专项奖金,奖金额度如下:2、对获得各级竞赛奖励的学生,经校“挑战杯”竞赛组织委员会认定,给予参赛本科生相应的学分奖励,加分情况如下:3、获得3学分以内(含3学分)奖励的,其学分作为第二课堂和创新实践学分,超过3学分奖励的学分,可冲抵(免修或覆盖)相应分值的课内选修课学分。
参赛研究生获得校级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奖励者,可获得培养计划中社会实践培养环节学分。
4、根据《河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对于参加“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且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的本科生,视情况可优先推荐。
二、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活动时间:每年的9月活动组织:教务处、数学学院活动对象:全校学生赛事网站:活动介绍: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是国家教委高教司和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共同主办的面向全国大学生的群众性科技活动,校级竞赛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月份,国家竞赛时间一般在每年的9月第三个星期五至下周一(共三天,72小时),2009年我院吴海峰同学获得全国数学建模大赛一等奖。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说明
12件作品参加省挑战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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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作品的准备及相关要求
❖ 完整的参赛作品包括哪些材料? ❖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申报书+学术论文+支撑材料” 注意事项: 1、学术论文必须为中文,采用规范的论文写作格式,包括标 题、摘要、关键词、正文(含前言、试验方法、过程、结果、 讨论、结论等),字数在8000字以内。 2、支撑材料可包括已经发表的论文(论文作者要与作品作者 相匹配)、与学术论文内容相关的照片、图片。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当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 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 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 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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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杯”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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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
❖ 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 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 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 得超过两人;
❖ 参赛作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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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竞赛:
至多十二件,各门类作品应有适当比例。每人限报一件,每类 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申报作品总数的1/2,其中博士研 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研究生作品总数的1/2。
全国竞赛:根据省级竞赛成绩进行推荐,主要是特等奖及部分一 等奖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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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杯”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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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奖励:
“挑战杯”简介
❖ 湖南省竞赛: 设特、一、二、三等奖,奖项比例分别为5%、10%、
30%、55%。 政策:竞赛以计算学校团体总分进行排名。授予总分第一名的为
第十二届_挑战杯_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附件1: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选拔工作实施方案一、组织机构1、由校领导和教务处、科技处、团委、学生处、研究生院、常州校区、学院以及校科协、研究生科协、大学生科协等负责人组成河海大学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选拔工作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组委会设秘书处(设在校团委,联系电话:83786263)。
组委会主任:王济干组委会副主任:鞠平朱跃龙组委会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王泽王建群冯卫兵任旭华刘兴平刘爱莲华祖林安如朱正东朱永忠许峰阮怀宁宋瑞平张海军李硕娇汪群陈菁陈广华周建方郑源姚纬明封学军曹平周惠军绪缪子梅秘书长:刘兴平2、设立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主要由学校有关专家、学科带头人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初赛、复赛和决赛的评审工作。
二、活动内容1、竞赛内容(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2)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限哲学、经济、管理、社会、法律、教育专业;(3)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限哲学、经济、管理、社会、法律、教育专业;(4)科技制作发明。
2、竞赛方式(1)“挑战杯”参赛作品通过校内选拔赛选拔确定,选拔工作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复赛和决赛将组织答辩和作品现场展示。
(2)各学院组织学生准备参赛作品,按要求认真填写作品申报书。
各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本院学生申报作品审核确认并进行初步评定,择优排序后上报组委会。
三、参赛资格及作品申报1、参赛资格凡我校2011年7月1日前在册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
2、作品申报凡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我校学生在2009年7月后完成的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
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工作。
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本校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附件一:“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竞赛的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第三条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竞赛的基本方式: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转让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竞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竞赛活动,并对全国组织委员会和全国评审委员会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
第六条竞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联合发起单位(含高校、新闻单位、相关企业)的有关负责人组成。
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分别委派有关负责同志作为组委会成员,各联合发起单位推荐一名主管领导作为组委会成员。
全国组织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获得三次“挑战杯”的高校将获得持续担任组委会副主任成员的资格。
第七条全国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1.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和评审规则;2.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3.投票表决竞赛承办高校;4.议决其它应由组委会议决的事项。
第八条全国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全国组委会通过的章程组织竞赛活动并向全国组委会报告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由承办单位有关领导担任;设副秘书长若干名。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经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竞赛的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第三条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竞赛的基本方式: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转让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竞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竞赛活动,并对全国组织委员会和全国评审委员会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
第六条竞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联合发起单位(含高校、新闻单位、相关企业)的有关负责人组成。
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分别委派有关负责同志作为组委会成员,各联合发起单位推荐1名主管领导作为组委会成员。
全国组织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
获得3次“挑战杯”的高校将获得持续担任组委会副主任成员的资格。
第七条全国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1.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
2.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
3.投票表决竞赛承办高校。
4.议决其它应由组委会议决的事项。
第八条全国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全国组委会通过的章程组织竞赛活动并向全国组委会报告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名,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关领导担任。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指导手册
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指导手册二〇一一年二月目录序言一、赛事简介(一)基本情况(二)华中师范大学历届“挑战杯”获奖情况二、组织机构三、参赛须知(一)参赛者身份要求(二)参赛作品基本原则(三)赛事时间安排四、作品要求(一)作品分类(二)内容规范(三)论文文稿格式建议(四)提交作品的要求(五)法律申明(六)展览、交流、转让五、评审标准六、奖励机制(一)校赛奖励机制(二)省赛及全国赛奖励机制附件:附一:挑战杯章程附二:选题基本原则附三:选题范围附四:申报表格样表序言大学,一个集中了聪慧与才智,欢笑与泪水的地方,青春在这里彰显出时代的光辉,谱写出一曲曲辉煌的乐章。
大学绝不是一个个封闭的象牙塔,在这里,我们满怀希望走进知识的殿堂;在这里,我们为自己编织一个个新的梦想。
我们在时代的感召下,用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在挑战青春、挑战自我的过程中,意气风发的青年人为蓄势待发的青春中国,唱响了一曲深情的赞歌。
“挑战杯”全国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从1989 年到2010 年,已逐步发展成为包括1000 多所内地高校,以及港澳台地区和新加坡等国20 多所知名高校参加的科技盛会。
“挑战杯”是未来科技精英交流的舞台,它让一代代才俊从这个绚烂的舞台上脱颖而出,走向更广阔的天地,施展更远大的抱负。
据不完全统计,自该项赛事创办以来,先后有300 万大学生直接或间接参加此项赛事,每次有1500 多个项目参与竞赛,历届大赛期间科技成果转让金额均为数千万元。
一直以来,我校积极参与“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并且多次在该项赛事中取得佳绩,我校学生在“挑战杯”竞赛中的积极参与以及优异表现,为我校赢得声声赞誉。
这是一个展现自我、挑战自我的舞台,这是一场知识的较量,专业实力的比拼,同时这也是一个考验能力和意志力的竞技场。
在这里,我们能够充分展现出自己的学术水平,并与同领域的优秀学子们同场竞技。
知识的高峰并不可怕,只因我们的勇敢无畏,不断攀登!一、赛事简介(一)基本情况“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一项全国性的竞赛活动,简称“大挑”(与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对应)。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实施方案
滨州学院第四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实施方案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主办的“挑战杯”中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已成功举办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将于今年在大连理工大学举行。
按照团省委《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备通知》要求,为推荐选拔优秀作品参赛,更为加强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推动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发展,进一步浓厚校园科技学术氛围,发现和培养一批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自2011年4月至5月继续举行我校第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竞赛实施方案如下:一、竞赛时间2011年4月—5月二、竞赛组织单位主办单位:共青团滨州学院委员会承办单位:物理与电子科学系团总支飞行学院团总支三、竞赛宗旨竞赛始终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
滨州学院第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旨在激励全校青年学生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及新世纪科技进步的要求,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勇于实践、发愤成才、迎接挑战,不断提高我校青年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培育团队协作意识,浓厚校园科技学术氛围,努力培养学生高度的社会责任心、过硬的社会竞争力与创造力,塑造健全发展的个性与人格。
四、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一)参赛资格凡在2011年1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参赛作品要求(1)以学生为主完成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分为A、B两类。
A类: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哲学社会科学类(含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等)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份社会调查报告应在15000字以内,每篇学术论文应在8000字以内。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参赛指南
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安阳师范学院参赛指南共青团安阳师范学院委员会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前言“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和承办高校所在地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国内著名高校和新闻媒体单位联合发起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竞赛活动,被誉为中国大学生学术科技的“奥林匹克”盛会。
此项活动旨在全面展示我国高校教育成果,激发广大在校大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培养跨世纪创新人才,俗称‚大挑‛,在奇数年份举行。
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将于2013年下半年举行。
在近三届的比赛中,我校同学成绩突出。
2010年6月我校在河南省举行的第八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我校选送的11件参赛作品获得1个特等奖、1个金奖、3个银奖、4个铜奖,并荣获得省级竞赛‚优秀组织奖‛。
同年11月,在吉林大学举办的第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取得了铜奖1项,是我校‚小挑‛首次入围全国竞赛单元。
2011年6月我校在河南省举行的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我校获得1个一等奖,4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并荣获省级竞赛‚优秀组织奖‛。
同年11月,在大连理工大学举办的全国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1个铜奖,是我校首次通过全国初赛,进入终审决赛现场。
2012年6月我校在河南省举办的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1特等奖,1个金奖,1个银奖,6个铜奖,其中1件作品在第八届中国‚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铜奖。
‚挑战杯‛作为我校科技活动体系的龙头,为同学们搭建了科技创新的平台,提供了优化创新人才成长的环境,充分展现了我校学术科研水平,为营造良好的校园科技文化氛围,为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作出了贡献!为了使广大同学更加深入地了解‚挑战杯‛、熟悉竞赛规则与作品要求,校团委组织编写了这本《参赛指南》。
“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策划书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挑战杯”课外学术作品竞赛策划书主办方: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团委学工部承办方: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会2010年9月14日目录一、活动总概1.活动简介 (3)2.活动背景 (3)3.活动意义 (4)二、活动主题、宗旨、口号 (5)三、活动地点、参赛对象和时间 (5)四、作品需知 (6)五、参赛需知 (7)六、活动流程 (8)七、活动预算 (13)一.活动总概1.活动简介:为响应新一代大学生需求,由院团委、学工部主办,嘉庚学院学生会科创部承办的首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将在嘉庚学院拉开帷幕。
竞赛采取学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全国三级赛制,分预赛、复赛、决赛三个赛段进行。
意在打造大学生创业、创新平台,努力培养新一代大学生自身素质,提高大学生综合能力。
作为学生科技活动的新载体,创业计划竞赛在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促进高校产学研结合,推动国内风险投资体系建立方面发挥出越来越积极的作用。
在学校学术氛围日渐浓厚的情况下,“挑战杯”大赛将成为学校关注的焦点活动,科创部将竭尽全力为嘉庚学子打造一个展现自我的,提高自我的舞台!2.活动背景:学术引领百家争鸣,科技挑战当代青年,青年主宰未来科技。
当代大学生正用自己的青春和智慧,知识和才能去实现中华民族的繁荣和富强。
学术是家跟个校园永远高扬的旗帜,创新是嘉庚学子始终秉承的信念。
时光如河,其流汤汤。
我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发展历经寒暑,现已枝繁叶茂,硕果累累。
回首走过的征程,我们骄傲而自豪。
时至今日,2011 年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开赛在即,无数学子怀着梦想,又将在学术、科技创新之路上不断求索,收获更大的成绩。
为此,本次竞赛组委会特编写此参赛策划,以使广大师生更多的了解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积极参与到竞赛中来。
迎接挑战,完善自我。
3.活动意义:为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推动我校大学生学术活动的深入开展,培养同学们的科学思想、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发广大同学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进一步推动优良校风、学风建设,促进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发展,在校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我院即将面向全校同学举办首届“挑战杯”创业大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二)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
赛章程(二)
- "挑战杯"是什么?
"挑战杯"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学生体育协会共同主办的一项全国性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
- 赛事目的是什么?
"挑战杯"旨在推动大学生在科技创新领域的探索和实践,促进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升,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 赛制有哪些?
"挑战杯"分为校内赛、省赛、全国赛三个阶段。
校内赛由各高校自行组织,省赛由各省组织,全国赛由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学生体育协会共同组织。
- 参赛作品有哪些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是由大学生自主完成的科技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发明、科技创新、科技应用等。
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性作品,未曾在公开场合发表过。
- 评分标准是什么?
评分标准主要包括作品的创新性、实用性、科学性、技术含量、社会效益等方面。
评委会将根据作品的质量和创新程度进行评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奖、特别贡献奖等。
- 获奖有哪些好处?
获得"挑战杯"奖项,将对大学生的学术和职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获奖者将受到社会的关注和认可,有助于提升个人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为今后的学术和职业发展打下基础。
同时,获奖作品还将得到更多的资金和资源支持,有利于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文件
迎接挑战一伟资德(WISDOM)IE有限责任公司…………………………… 60
第三部分 附录——历届挑战杯竞赛获奖作品总览与相关材料……………63
附录 1-1 石河子大学历届挑战杯获奖作品总览表之一(分届陈列表)………64
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的在校中国籍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
学院现有师生1515人,其中教工89人,硕士生导师21人,教授11人,副教授28人,博士9人,硕士60人,省部级教学名师1人,校“263”骨干教师18人。在校本科生1375人,研究生53人。
学院自建院以来,始终坚持以培养基础扎实、作风严谨、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以服务区域经济建设、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为目的,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教学教改、人才培养以及对外交流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近年来,获科研项目95项,其中国家级17项,省部级16项,自治区及兵团项目20项,校级项目近50项;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6项。获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40余项;在全国大学生科技竞赛中获奖励多项。此外,学院还不断优化办学资源,以学院实验中心为平台,拓展区域型高水平工科学院的社会服务功能,先后与国内外高校及企业建立了良好的交流与合作关系。目前学院正以“211工程”建设为契机,依据大学“新跨越发展计划”的要求,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力争建成一个特色鲜明、西北一流、学科特色鲜明的区域型高水平工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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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项目策划书
中南民族大学第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策划书一、活动的总体解读“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性和群众性的全国竞赛活动,被誉为中国大学生学术科技的“奥林匹克”,每两年举办一届。
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此项竞赛活动给予了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1993年,同志为“挑战杯”竞赛题写了杯名;鹏、岚清、吴邦国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为竞赛题词;步青、钱三强等许多著名科学家纷纷寄语竞赛活动。
自1989年第一届“挑战杯”举办以来,“挑战杯”竞赛规模发展到包括港、澳、台地区在的全国1000多所高校,高校参与面达70%以上,已成为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领域中层次最高、规模最大、参赛围最广的群众性赛事,是当代大学生展现课外学术科技成果和综合素质的重要舞台,是国各个大学展示教学科研能力和综合实力的重要窗口。
该比赛现已形成国家、省、学校三级赛制。
在我校的具体举办情况是至今已成功举办七届,在校园形成了良好的反响,为我校的学生进行学术研究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我校每二年举办一次该项比赛在我校的预选赛,由学校主办,专家指导,各院(部)负责组织。
形成了一套成熟完善的竞赛体系,每年代表我校的作品学术研究价值大,科技含量质量高,得到广泛赞誉。
二、活动目的与意义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促进我校科研创新深入发展,为建设一流民族大学和创新型国家提高智力支持。
三、参赛办法(参照往届成功举办经验总结):1.参赛对象: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博士生、研究生和本科生)。
2.组队:由学生自主组成优势互补的团队参加,人数不限,鼓励跨学院、跨学历层次组队。
3.参赛作品要求:参赛作品是在深入研究和广泛进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完成一个把技术、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深入的商业计划书。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通知
共青团西华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举办西华师范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各学院团总支:为迎接第十三届“挑战杯”四川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引导和激励我校大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校团委拟组织开展西华师范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主办:西华师范大学承办:共青团西华师范大学委员会二、参赛要求1、正式注册在本校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非在职的高等院校专科生、本科生或研究生。
2、各学院组织大学生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本类参赛对象仅限本科生、专科生)、科技发明制作、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等三类课外作品申报参赛。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参赛对象仅限本科生、专科生)。
作品分类如下: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五个类别。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作品所属领域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3)科技发明制作类。
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获得的专利等。
作品分类同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A—E类。
三、奖项设臵本届西华师范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三个奖项。
根据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第十三届“挑战杯”四川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获奖的同学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有关政策支持和奖励。
四、时间安排1、4月12日前,各学院确定参赛作品,组织成立初评委员会,对学生参赛事宜进行指导和咨询。
按照章程规定对申报作品及作者进行资格审查,并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对学生申报作品进行评估,邀请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修改,选拔推荐参加校级比赛的作品。
2、4月19日前,各参赛学院将推荐参赛作品的《作品申报书》及正文(作品必须为打印稿)一式三份报送至团委办公室(一期食堂三楼307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xhsd2013@)。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中山大学第十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手册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中山大学青年科技协会二零零八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挑战杯历史-------------------------------------2第二部分组织机构---------------------------------------4第三部分参赛须知---------------------------------------5?第四部分作品要求---------------------------------------6第五部分评审流程---------------------------------------11第六部分评审模式---------------------------------------14第七部分相关活动 --------------------------------------17第八部分联系我们---------------------------------------17附录1“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18附录2全国挑战杯参赛作品参考选题------------------------22附录3论文文稿格式建议----------------------------------27附录4报名表--------------------------------------------28一“挑战杯”发展历史科技挑战当代青年,青年主宰未来科技。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和承办高校所在地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国内着名高校和新闻媒体单位联合发起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竞赛活动,被誉为中国大学生学术科技的“奥林匹克”盛会,每两年举办一次。
竞赛以“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为宗旨,其目的是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发展,发掘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挑战杯活动计划书
(2)组织校内宣讲会,邀请往届获奖选手分享经验;
(3)组织校内选拔赛,选拔优秀作品参加省赛。
2.培训阶段(10月至次年3月)
(1)组织参赛选手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作品质量;
(2)邀请专家进行作品指导,提升作品竞争力;
(3)开展团队协作训练,提高团队凝聚力。
-增加条款:校际合作交流的具体安排、成果分享机制、资源共享原则。
-详细说明:在校际合作交流中,应明确各合作学校之间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交流活动的频率、形式、内容等。同时,制定成果分享机制,确保合作成果能够公平、有效地惠及各参与方。此外,明确资源共享原则,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企业赞助场合
-增加条款:企业赞助的合作模式、赞助资金使用规定、企业品牌宣传权益。
3.激发学生参与科技创新竞赛的热情,提高我校在全国“挑战杯”竞赛中的成绩;
4.为我校科技创新教育积累经验,为下一届活动提供借鉴。
本活动计划书旨在指导我校“挑战杯”活动的开展,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希望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共同为活动的顺利进行贡献力量。
特殊应用场合及增加条款:
1.校际合作交流场合
2.经费保障:申请学校专项经费,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3.场地保障:提前预约活动场地,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4.宣传保障:充分利用校园媒体,加大活动宣传力度;
5.培训保障:邀请专业导师,提供优质培训资源。
六、活动预期效果
1.提高我校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养一批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
2.增强学生团队协作精神,提升综合素质;
-解决办法:制定宣传策略,规范宣调问题
-注意事项:确保活动组织和协调工作有序进行,避免出现混乱现象。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实施细则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实施细则一、“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一、本规则依据《“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制定。
全国评审委员会依据本规则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二、全国评审委员会的组成1.全国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聘请非高校的具有高级职称的40名左右自然科学领域的专家和20名左右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专家组成;2.全国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常务副主任2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下设若干专业组,各组设组长一至二名;3.全国评审委员会下设由秘书长领导的秘书处,负责对参赛作品分类、统计、送阅和评审的组织服务工作;4.全国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正、副主任、秘书长除外)在终审完毕之前实行保密,在终审结束后可以公布;5.全国评审委员会在向全国组织委员会报告终审结果后解散。
三、评审工作的基本原则1.参赛作品分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作者限本、专科生。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2.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
3.全国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分预审、终审两阶段进行。
预审要评选出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和发起高校报送作品的80%左右的作品进入终审。
终审要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分别按照3%、8%、24%、65%的比例评出特、一、二、三等奖。
科技发明制作类A类和B类作品分别按上述比例设奖。
各奖励等级之间的标准是相对的。
4.评审注意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学识水平和科研能力上的差异,三个学历层次作者的作品各等奖的获奖比例与其进入终审的比例基本一致。
5.涉及需由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参赛作品,须按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的规定严格把关。
6.评审实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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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织
实施计划
一、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二)基本方式:组织学生申报课外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经专家评审,筛选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的优秀作品对作者予以奖励;同时组织优秀作品的展示交流和实用科技成果的转让洽谈,开展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省际、校际交流。
(三)评选方式: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为基本评判标准,各省(区、市)组织协调委员会负责初评;全国评审委员会负责预审和终审并提出获奖名单,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负责对被质疑作品参赛资格的评判。
参赛的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含学术论文、调查报告)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专业。
为使这类作品能更好地结合社会实际,参赛作品一般应在《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指南》范围内选题。
(四)本届竞赛的奖励办法:三类作品分别按进入终审作品总数的3%、8%、24%、65%设特、一、二、三等奖四个奖励等次。
以作品获奖数为基础,以校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
设“挑战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校;设“优胜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二至第二十一名的学校;设省级优秀组织奖10个左右,并在进入终审决赛的高校中设立30%左右的高校优秀组织奖。
省级优秀组织奖由主办单位根据《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评定,报全
国组织委员会确认。
(五)全国组委会拥有发布和组织获奖作品进行成果转让的
优先权。
成果产权及利益分配由学校和作者协商确定。
全国组委会可以结集出版竞赛获奖作品及评委评语。
二、推进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06年9月)
1.召开全国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并下发《“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申请承办办法》、《第十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织实施计划》,作为本届竞赛的指导性文件。
2.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和天津市人民政府于2006年10月下达《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3.各省(区、市)于2006年10月15日前成立由省级团委、科协、教育部门、学联及有关单位牵头的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并将委员会及其联络员名单上报团中央学校部;
4.各参赛高校在校党委、行政领导下,于2006年十月底前成立由校团委等有关部门及学生会、研究生会共同参加的参赛协调小组,并确定本校参赛组织实施计划,在学生中开展充分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申报和省级初评阶段(2007年3月至2007年6月)1.各参赛高校于2007年3月确定本校申报咨询点,组织学生领取申报书样本,对学生申报参赛事宜进行指导;
2.各校参赛协调小组在2007年4月上旬按章程规定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查,举办本校的竞赛活动,并择优推出本校参赛作品;
3.各参赛高校于2007年5月1日前向本省(区、市)组织协调委员会报送已选定的本校作品及《申报书》(作品须为打印件,一式五份);
4.各省(区、市)组织协调委员会于2007年5月15日前进行申报作品的资格及形式审查,根据作品类别、数量聘请专家组
成本省(区、市)评审委员会;
5.各省(区、市)评审委员会2007年6月1日前完成对各校申报作品的初评,从各校申报的作品中每校至多选出六件作品(其中,发起高校至多三件作品,各省、区、市选定作品总数不得超过全国组委会规定的限额)。
2007年6月15日前,向第十届“挑战杯”竞赛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南开大学团委)寄送作品一式四份及《目录表》,寄出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同时请各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组织本地参加终审决赛的学生在“挑战杯”竞赛专用网站(网址:)上报送作品及申报书;
6.发起高校可有三件作品(—式四份)于2007年6月10日前直接向全国组委会报送(直接报送的作品不计入各省、区、市报送作品限额内),寄出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全国预审和参展准备阶段(2007年7月至10月)
1.全国评审委员会于2007年6月成立,并召开评审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2.全国评审委员会于2007年7月对作品进行预审;
3.全国组织委员会于2007年8月向各地各有关高校下达终审参展通知及作品展览、演示等有关技术性规范要求;
4.各地各校按照组委会要求,于2007年9月上旬至10月做好参评参展的各项物资技术准备和组团、组队准备工作。
(四)终审、展览、总结、表彰阶段(2007年10月)
1.各校参赛队到南开大学报到、布展;
2.举行全国组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报竞赛筹备情况、作资格及形式审查报告、通过终审日程安排、抽签产生评判委员会委员并组成资格评判委员会;
3.举行开幕式;
4.举行参赛作品展览、组织作品转让洽谈活动,聘请律师和公证人员为技术转让各方提供服务;
5.全国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终审,对参展作品作者进行问辩;
6.若竞赛期间接到对作品资格的质疑投诉,则召开资格评判委员会会议,按程序评定该作品的参赛资格;
7.举行全国组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报评审情况,表决通过下一届“挑战杯”承办高校;
8.举行闭幕式,公布获奖情况,并向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奖杯、证书,举行承办高校交接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