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中心保密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监控中心安全保密制度[2]

监控中心安全保密制度[2]

监控中心安全保密制度一、引言监控中心作为一个安全保密级别较高的部门,负责对各种风险进行监控和防范工作,安全保密制度是保障监控中心信息安全的基础和核心要素。

本文将介绍监控中心安全保密制度的目的、范围、基本要求以及执行措施,以确保监控中心的安全运行和信息保密。

二、目的监控中心安全保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监控中心的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丢失、篡改等安全风险,保证监控中心的正常运作和顺利完成各项任务,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

三、适用范围监控中心安全保密制度适用于监控中心的全体人员,包括工作人员、访客以及相关外部合作伙伴。

无论是在工作时间还是非工作时间,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四、基本要求4.1 信息安全保密意识监控中心的全体人员都应该具备信息安全保密的意识,了解信息安全的重要性,自觉遵守相关要求,不得故意泄露、篡改、窃取监控中心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机密性。

4.2 访客管理所有进入监控中心的访客都需要进行身份验证和登记,访客必须在监控中心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进行参观,不得擅自进入监控中心的相关区域。

访客离开时,必须归还所持有的任何监控中心的资料、文件或设备。

4.3 信息备份和恢复监控中心的系统和数据需要定期进行备份,确保在系统故障或数据丢失时能够及时恢复。

备份的数据必须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并进行密切监控。

同时,定期测试备份和恢复系统,保证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4.4 安全设备和设施监控中心应有相应的安全设备和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

这些设备和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行并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事件。

4.5 安全审计监控中心应定期进行安全审计,对系统和操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安全审计结果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和改进。

4.6 紧急响应和处理监控中心需要建立健全的紧急响应和处理机制,对可能出现的安全事件进行预防、应对和处置。

组织监控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组织监控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组织监控系统保密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组织监控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充分发挥监控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确保组织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加强日常维护及管理(1)组织监控系统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网络信息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应定期对监控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维修,以保证监控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三条室内监控数据的维护(1)监控服务器数据默认保留10天,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人应及时导出重要的、有价值的录像文件并保存到硬盘存档,以备后期查看。

(2)严格信息保密制度,严禁非操作人员擅自查看、调用监控录像信息。

(3)申请录像回放调阅,须通过所在部门分管领导和网络信息中心分管领导审批,必要时须报部门的分管院长进行审批。

(4)申请监控信息查看下载权限,须分别通过所在部门领导、所在部门分管领导、网络信息中心分管领导审批后,由网络信息中心按申请人实际需求放开帐号权限。

(5)申请特定区域监控查看权限,须通过所在部门的分管院长和网络信息中心分管院长审批后,由网络信息中心按申请人实际需求开放账号使用权限。

(6)有监控信息查看权限的人员不得把账号外借或随意为他人调阅相关录像。

第四条重大活动监控数据的维护(1)重大活动由各部门自行认定,活动负责部门须提前向网络信息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指定活动位置、时间及录像保存时间,由网络信息中心进行备份。

(2)重大活动监控数据由网络信息中心统一管理,相关操作人员须严格保密。

(3)如未特殊指明,重大活动监控数据默认保留30天时间,如有调取需求,须活动负责部门在保留期内及时申请。

(4)申请调阅重大活动监控录像回放,须通过所在部门的分管领导和网络信息中心分管领导审批。

监控中心保密制度

监控中心保密制度
监控中心安全保等,应由安保部整理,统一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管理,监控操作人员及设备维护人员需借阅时需得到部门主管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按时归还。
2监控设备的性能,安装位置,使用方法必须保密,监控录像资料应保持2个月以上,未经商贸城安保部负责人批准,不得将录像资料随意拷贝、复制带出监控中心,更不得播放给无关人员观看。
7、除商贸城主要领导,消防人员及设备管理人员外,本商贸城其他部门进入监控时,必须经过安保部经理同意,监控室工作人员未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严禁让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8、监控室实行不间断录像,录像内容应保留十五天以上,未经允许不得外传,对录像有特殊情况内容的数据应及时另行保存,不得随意删除。
3、监控设备的安装,移动或拆除,应由安保部根据商贸城的实际情况,在考察,论证后提出方案报经营管理公司审批,必须时应征求当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的意见。
4、监控室人员及维护人员不得随意向无关人员介绍监控的范围和效果。
5、公安部门需进入查看录像时或需录像内容时,必须经过商贸城经营管理公司领导同意。
6、若单位人员需进入监控室参观或对监控设施维护时,必须经安保部经理同意,且有相关人员陪同。

监控室保密制度

监控室保密制度
监控中心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应制定 规范的监控室保密制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监控室保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监控室保密制度篇 1 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房,随意使用机房内设备。 二、严禁擅自更改监控设备内部配置及参数设置。 三、严禁扩散用户入网口令及密码,不得擅自更改操作软件参数和数据。 四、严禁在公共场所和私人交往中涉及外传监控信息及监控点位置。 五、严禁使用移动硬盘、U 盘、MP3、MP4 等移动设备插接监控设备,不准以任何借口、任 何方式擅自拷贝、存储监控数据信息。 六、严禁将值班记录及相关资料图表等带出机房。 七、如需调阅监控要报请主管领导批准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协查手续。 监控室保密制度篇 2 为确保监控中心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监控中心有良好的运行环境 和工作秩序, 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监控中心实行 24 小时不间断双人值守,值守人员凭指 纹系统进入监控中心,未经 许可不得随意关闭或解除门禁。 第二条 监控值守人员不具备直接受理、接洽外部协查工作职能,不得擅自允许外来人员进 入监控中心。 凡外部人员进入中心必须有安保部门的批准,履行出入登记手续,并有市局安保部门人员 陪同;监控中心夜间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确属必要进入,应由所在单位保卫部门负责人批准 和陪同。 外来人员进入监控中心必须遵守监控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局其他人员因公进入须填写《录像查看工作申请表》,由中心负责人审查,报 安保部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方可进入。 第四条 上级、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对监控中心进行检查时,须出示身份证、工作证(或检 查证)、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等部门颁发的“介绍信和“协助查询通知书,并由所属单位领导 或安保部负责人(指定人员)陪同,由中心负责人审查后放行,并在《监控中心外来人员登记簿》 上进行登记。 第五条 联网集成商、技防工程公司维护人员以及本局执行维修维护工作的人员进入时, 需由所属单位安保部批准同意,由中心负责人陪同进行,并严格落实维修维护审批、登记制度 要求。 第六条 内外审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要求监控中心提供相关录像资料时,必须提供《调取 证据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文件(介绍信),由中心负责人向所属单位安保部汇报经批准后,方可 配合办理,并要求调取录像资料人员在《监控与报警系统录像资料调阅登记表》上登记签字, 同时,拷贝录像资料者必须书面承诺不得将录像资料擅自上传互联网。

监控室保密制度

监控室保密制度
监控室保密制度
为确保监控中心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监控中心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应制定 规范的监控室保密制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监控室保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监控室保密制度篇 1 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房,随意使用机房内设备。 二、严禁擅自更改监控设备内部配置及参数设置。 三、严禁扩散用户入网口令及密码,不得擅自更改操作软件参数和数据。 四、严禁在公共场所和私人交往中涉及外传监控信息及监控点位置。 五、严禁使用移动硬盘、U 盘、MP3、MP4 等移动设备插接监控设备,不准以任何借口、任 何方式擅自拷贝、存储监控数据信息。 六、严禁将值班记录及相关资料图表等带出机房。 七、如需调阅监控要报请主管领导批准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协查手续。 监控室保密制度篇 2 为确保监控中心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监控中心有良好的运行环境 和工作秩序, 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监控中心实行 24 小时不间断双人值守,值守人员凭指 纹系统进入监控中心,未经 许可不得随意关闭或解除门禁。 第二条 监控值守人员不具备直接受理、接洽外部协查工作职能,不得擅自允许外来人员进 入监控中心。 凡外部人员进入中心必须有安保部门的批准,履行出入登记手续,并有市局安保部门人员 陪同;监控中心夜间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确属必要进入,应由所在单位保卫部门负责人批准 和陪同。 外来人员进入监控中心必须遵守监控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局其他人员因公进入须填写《录像查看工作申请表》,由中心负责人审查,报 安保部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方可进入。 第四条 上级、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对监控中心进行检查时,须出示身份证、工作证(或检 查证)、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等部门颁发的“介绍信和“协助查询通知书,并由所属单位领导 或安保部负责人(指定人员)陪同,由中心负责人审查后放行,并在《监控中心外来人员登记簿》 上进行登记。 第五条 联网集成商、技防工程公司维护人员以及本局执行维修维护工作的人员进入时, 需由所属单位安保部批准同意,由中心负责人陪同进行,并严格落实维修维护审批、登记制度 要求。 第六条 内外审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要求监控中心提供相关录像资料时,必须提供《调取 证据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文件(介绍信),由中心负责人向所属单位安保部汇报经批准后,方可 配合办理,并要求调取录像资料人员在《监控与报警系统录像资料调阅登记表》上登记签字, 同时,拷贝录像资料者必须书面承 在监控中心借(调)阅或复制录像资料,必须由值守人员和中心负责人两人在场, 严格审查录像内容,报所属单位安保部负责人批准后,并且借(调)阅或复制录像资料者、值守 人员、中心负责人、安保部负责人都应按规定在《菏泽市邮政局监控中心监控与报警系统录像 资料调阅登记表》上签字。

视频监控管理规定(5篇)

视频监控管理规定(5篇)

视频监控管理规定一、监控报警值班监看责任制1、电子监控室实行保安管理人员值班制度。

监控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监控、报警、交接班和值班记录以及内部安全保卫等工作。

2、电子监控室未经许可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参观、采访。

监控室值班人员不得将图像信息、操作员密码、监控点数及探头安装的位置对外泄露,违者将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

3、电子监控室设备实行专业化管理,所有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按要求做好审核、登记备查等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操作各种设备并学会常用故障的排除。

4、电子监控室的信息按保密信息进行管理,所有信息独立备份、建档,未经许可,禁止查阅、复制、公布和销毁。

查阅、复制、销毁信息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

5、发现重大或紧急情况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站领导并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6、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保密意识和高度的责任心。

严禁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

7、非维修、保养人员禁止随意关闭硬盘录像机、摄像头的电源,防止人为对硬盘录像机的损坏。

突发停电或系统故障,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工作人员应立即上报设备管理人员,由设备管理人员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

监控系统运行中如出现死机等情况,应退出后再重新启动。

二、监控报警资料查阅调用责任制1、客运站安排一名熟悉电脑的保安员负责视频信息的管理工作,对我站监控信息负有保管保密责任。

2、监控过程中获取的违法人员活动或重要事件的视频信息须备份存档,未经许可禁止查阅、复制、公布或销毁;严禁自行删除存储设备上的视频信息。

3、严禁将视频信息带出监控室或指定的存放区域。

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严禁随意拷贝视频信息,因工作需要查阅、拷贝视频信息,必须做好记录。

4、需要查阅、复制或销毁监控视频信息的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

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系统领导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安保人员应及时报告站领导,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并给予积极配合。

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信息(音视频监控)保密规定

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信息(音视频监控)保密规定

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信息(音视频监
控)保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县交易中心)交易信息保密管理,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交易项目信息保密意识,除进场交易项目公开发布的各类信息外,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项目的其它信息。

第三条县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保密纪律
不该说的不说;
不该问的不问;
不该看的不看;
不该打听的不打听。

第四条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交易项目的具体细节和进展情况。

第五条不得在私人通讯或家属、子女及亲友面前谈论工作秘密和交易项目的具体细节和进展情况。

第六条交易项目资料带离县交易中心工作场所的,须报经县交易中心领导批准。

第七条须妥善保管可能影响交易项目公正性的记录、台账、资料等,不得随意摆放和丢弃。

第八条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专家库的内容和交易项
目的专家名单。

第九条县交易中心机房、相关科室的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做好监控系统、计算机中数据资料的管理和保密,确保所负责的系统及计算机没有泄密隐患,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

第十条不得将县交易中心的各项统计分析结果透露给无关人员。

若需对外报送有关统计数据,须报经中心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各科室要经常进行保密宣传教育,定期进行检查总结,及时处理问题,堵塞漏洞。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县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视频监控人员保密规定

视频监控人员保密规定

视频监控人员保密规定
为加强监控中心的涉密管理,确保重点涉密信息的安全和保护个人隐私,根据《视频监控室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对值班员加强职业道德培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二、非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三、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监控录像内容,不得谈及监控录像中的涉密事项。

四、监控维保人员,需提交个人资料留档于主管部门,严守监控中的信息机密;因工作需要进入监控室的其他施工人员,须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同时需在运行记事本上签名;
五、特殊情况下监控中心作为指挥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相关内容及涉密事项。

六、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重点涉密部门工作安排、防控措施等。

无关人员询问监控情况,值班员礼貌拒绝,并对其人员信息进行登记汇报;
七、本规定由物业管理科负责修改和解释。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一)消防中控室门禁制度1、消防控制中心内严禁闲杂人员逗留。

2、外单位人员进入控制中心须由有关领导陪同或批准(消防部门人员除外),否则一律不准进入本中心。

3、外单位人员进入中心须进行登记。

4、相关单位或部门进入消防控制中心须由中心负责人许可,否则一律不准入内。

1、保安监控室实行安保24小时值班负责制。

2、保安监控室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监控系统的操作。

在使用中如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3、室内保持良好的通风及干燥环境。

值班人员对机房及设备每日清洁一遍。

4、监控中心设备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不得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监控中心。

5、值班人员应定期对画面进行录相,录相带应保存不少于1个月,值班人员如在画面上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通知领班前去查看。

6、监控设备由弱电工每日检查是否正常并做运行记录,如不正常及时处理,遇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管理处工程部经理。

7、监控设备由管理处弱电工负责定期维护、保养,定期做维护保养记录。

8、对讲、报警系统实行安保24小时值班负责制;值班人员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方法,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三)值班制度1、用现代化设备和技术手段二十四小时不间断进行整个大厦的安全防范监控,及时发现可疑,确保大厦安全。

2、监控中,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性和责任心,一丝不苟,认真负责,熟练掌握设备操作规程及性能,做到操作自如,准确无误。

3、负责整个大厦电子保安的设定与解除,与巡逻队紧密配合,及时准确地处理异常报警,做到万无一失。

4、在闭路监控中,认真操作与观察,发现可疑、重大事件、火灾等在及时录相取证的同时立即通知警卫队前往现场处理,并上报保安部。

5、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做到盘带登记清楚,便于查找可疑,做好上传下达。

6、保持监控室和监控设备卫生,做到干净整洁,遇有设备故障及时上报工程部或有关单位修理,不得拖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7、对录像中的可疑情况及上级要求保安秘密,严禁外传,遵守保密守则十项。

安防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安防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安防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1. 保密措施:所有与安防监控系统相关的信息,包括系统配置、密码、视频录像等,都应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访问和操作系统。

2. 权限管理:对安防监控系统的访问和操作权限进行管理,根据不同的岗位和职责,设置不同的权限级别,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能够进行相关操作。

3. 设备管理:对安防监控系统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对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包括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时间等信息。

4. 视频存储管理:对监控系统中的视频录像进行定期备份和存储,确保录像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对录像文件的访问和复制进行严格控制,禁止未授权的人员随意访问和复制录像。

5. 监控中心管理:监控中心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工作流程等。

监控中心内部应设立安全区域,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够进入和操作。

6. 系统日志管理:对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日志进行记录和管理,包括系统登录日志、操作日志等。

对于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和记录,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7. 事件管理:对安防监控系统中发生的异常事件进行及时处理和记录,包括设备故障、视频丢失等情况。

对于重要的事件应进行跟踪和分析,以提高系统的管理水平。

8. 安全培训:对使用安防监控系统的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增强他们对安全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9. 审计管理:定期对安防监控系统进行安全审计,对系统的配置、操作记录等进行检查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

以上是安防监控系统管理规定的一些基本要点,具体的管理规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监控中心的规章制度怎么写

监控中心的规章制度怎么写

监控中心的规章制度怎么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监控中心的管理和运作,保障监控设备的正常使用,保障监控数据的安全和保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监控中心是公司内部重要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公司各项业务的安全监控和信息保障,其任务是全天候监控公司内部和外部环境,并及时处置各类安全事件。

第三条监控中心的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意识,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监控中心的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操作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监控中心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岗位要求,认真执行管理制度,绝不违反规定操作,确保监控数据的准确和安全。

第二章监控中心设备及维护第六条监控中心的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监控中心设备的维护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维修,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八条监控中心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操作,不得私自调整设备参数,发现设备故障需及时报修处理。

第九条监控中心设备的巡检记录和维护记录应当详实保存,备份数据及时更新,方便查询和使用。

第十条严禁未经授权私自更换设备,更换设备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登记备案。

第三章监控中心数据管理第十一条监控中心的数据必须定期备份,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备份资料应当妥善保存,定期更新备份。

第十二条监控中心的数据只能由相关管理人员访问和操作,不得将数据外传或用于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监控中心数据的查询和分析必须经过审批,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程序,不得私自泄露数据内容。

第十四条监控中心数据出现异常时,应当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确保安全事件的及时处置。

第四章监控中心安全保密第十五条监控中心的安全保密工作是保障公司经营秩序和商业机密的重要保障,监控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秘密。

第十六条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安全保密培训,加强安全保密意识,不得擅自将监控中心的工作内容外传或透露给他人。

监控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范本

监控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监控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确保监控数据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监控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监控系统的安全保密行为,提高监控系统的安全保密水平,保障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本单位合法权益。

第二章监控系统安全保密要求第四条监控系统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加密技术,确保监控数据的传输、存储、处理等环节的安全。

第五条监控系统应设置严格的用户权限管理,确保用户只能访问其授权范围内的监控数据。

第六条监控系统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监控系统应建立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安全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第三章监控数据安全保密第八条监控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视频、音频、图像、文字等,其安全保密要求如下:第九条监控数据应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数据的重要性、敏感性等因素,划分为不同密级。

第十条涉密监控数据的使用、传输、存储、销毁等环节,应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监控数据的存储设备应采用物理隔离、访问控制等措施,确保数据不被非法访问、复制、篡改。

第十二条监控数据的传输应采用安全可靠的传输协议,确保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章监控系统安全保密责任第十三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监控系统安全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四条监控系统运维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监控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五条监控系统使用人员应遵守本制度,不得泄露、窃取、篡改监控数据。

第五章监控系统安全保密检查与考核第十六条定期开展监控系统安全保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监控系统安全保密制度执行情况;(二)监控系统安全保密设施设备运行情况;(三)监控系统安全保密教育培训情况;(四)监控系统安全保密事件处理情况。

第十七条对监控系统安全保密工作不力、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大学校园监控中心管理规定

大学校园监控中心管理规定

大学校园监控中心管理规定为加强校园监控中心的管理,保障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保证监控图像、信息资料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监控设备的管理1、校园监控系统是学校重点建设的现代化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北校区、南校区、东校区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分别由保卫一科、保卫二科、保卫三科具体负责,保卫科应制定工作计划,定期不定期对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安全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处长汇报,并及时予以解决。

2、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一旦发现系统出现故障,必须及时向科长、处长报告,以便及时予以维修。

3、保卫处与监控系统施工单位签订系统维护、维修协议,由施工单位每月对系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

二、监控信息管理1、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除实时观看图像信息外,未经科长、处长批准,不得私自拷贝、下载、转载、删除监控图像信息资料;不得向外人宣传、散布、泄漏涉及个人隐私和重大案件的图像资料;不得在监控计算机上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光盘、管理软件等);不得在监控计算机上实施与监控无关的事项。

凡因泄密或违规操作造成后果的,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章制度和法律追究责任。

2、凡涉及重要人物和重大案(事)件的监控图像资料,必须及时予以保存、备份和加密保护,未经处长同意,任何人不得调阅、查看。

经处长批准,保卫科登记、备案,公安、安全等部门工作人员方可查看、拷贝监控资料。

三、值班人员管理1、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安排一名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代班、调班和离岗。

2、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操作与观察监控图像,对重点部位进行高频率、重点查看,发现可疑、重大案件和事件应立即通知校园UO巡逻队和分管科长、处长。

重要信息不得误报、延报、漏报。

3、工作人员要加强对监控室的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不得向无关人员介绍监控系统的核心内容;要提高防火意识,禁止放置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磁性物品;要保持监控室的卫生清洁。

公司监控室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公司监控室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公司监控室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1、为了加强公司监控室的管理,保障公司内外安全,维护员工正常工作秩序,制定本管理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监控室及相关人员。

3、监控室是公司保安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监控室的管理要求严格,工作要求高效、有序。

二、职责1、监控室主任负责监控室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确保监控室正常运行。

2、监控室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监控室的工作流程。

3、监控室员工要具备一定的保安岗位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必须严格,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公司区域。

三、工作要求1、监控室员工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保证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

2、监控室员工要认真观察监控画面,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主管报告,做好记录。

3、监控室员工要严守工作纪律,不得私自调整监控设备。

4、监控室员工要保密工作内容,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5、监控室员工要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保持设备的清洁和整齐。

四、工作流程1、每班交接班时,监控室主任要向下一班的员工进行工作交接,详细介绍当班的注意事项和工作重点。

2、监控室员工要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工作,包括开机、检查监控设备、录像管理等。

3、监控室员工要勤检查监控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监控室员工要及时处理监控设备故障,如无法自行解决需及时上报维修。

5、监控室员工要做好监控录像的管理,按照规定保存重要录像文件,定期备份。

6、监控室主任要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性能良好。

五、应急处置1、监控室员工要能够熟练运用紧急按钮、报警器等设备,能够快速反应应对突发情况。

2、发现紧急情况时,监控室员工要按照应急处理流程进行操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3、监控室员工要积极配合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纪律要求1、监控室员工要遵守工作时间规定,按时、按点上下班。

2、监控室员工要遵守公司员工行为准则,不得涉嫌违法行为。

3、监控室员工要尊重公司领导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

监控中心安全保密制度

监控中心安全保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监控中心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监控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控中心所有工作人员、临时工作人员以及访问监控中心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监控中心安全保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系统管理、技术保障;3. 责任明确、分工协作;4. 依法管理、严格监督。

第二章安全保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监控中心成立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控中心安全保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订监控中心安全保密制度;2. 组织开展安全保密教育和培训;3. 审查安全保密措施的实施情况;4. 调查处理安全保密事件;5. 定期向单位领导报告安全保密工作情况。

第六条监控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保密工作负总责,具体职责包括:1. 贯彻执行监控中心安全保密制度;2. 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保密教育和培训;3. 确保本部门工作人员遵守安全保密规定;4. 定期检查本部门的安全保密设施和措施;5. 及时报告本部门的安全保密事件。

第三章安全保密设施与措施第七条监控中心应配备必要的安全保密设施,包括:1. 安全保密计算机系统;2. 网络安全设备;3. 信息安全审计系统;4. 物理隔离设施;5. 保密文件柜等。

第八条监控中心应采取以下安全保密措施:1. 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实行实名制登记;2. 对重要区域进行物理隔离,设置监控摄像头;3. 对重要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4. 对网络系统进行安全加固,防止黑客攻击;5. 定期对存储介质进行病毒查杀和清理;6. 对重要信息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7. 建立信息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

第四章信息安全第九条监控中心应加强对信息安全的管理,包括:1. 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律法规,防止网络攻击和入侵;2. 定期对网络安全设备进行更新和升级;3. 对内部网络进行分区管理,严格控制访问权限;4. 对重要信息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5. 建立信息安全应急响应机制。

监控中心保密制度

监控中心保密制度

监控中心保密制度背景介绍随着科技的发展,智能监控系统越来越普及,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监控系统在维护公共安全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带来了隐私信息泄露的风险。

为了保障监控系统的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制定监控中心保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监控中心保密制度的意义实施监控中心保密制度的意义在于保障监控系统的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这项制度也可以提高监控系统运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防范利用监控设备进行非法侵害、偷窥等行为。

此外,制定监控中心保密制度也有利于建立人民群众对监控系统的信任感和减少对监控系统的恐慌情绪。

监控中心保密制度的内容监控中心保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信息分类及管理要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保密性,对监控信息进行分类,制定不同的保密级别,并实施相应的保密控制措施。

同时,建立严格的信息管理和审批制度,确保监控信息的安全可靠。

2.监控设备操作和使用规范严格规范监控设备的操作和使用流程,明确权限和职责划分,确保监控设备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同时,要加强系统维护和巡检,及时发现和处理监控设备故障、漏洞等安全问题。

3.监控信息存储和传输保密对监控信息的存储和传输进行加密和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监控信息泄露和篡改。

同时,建立监控信息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监控信息的完整性和可恢复性。

4.监控信息共享和审批流程建立监控信息共享和审批流程,确保监控信息的分享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保护用户隐私。

同时,要做好信息接收者的身份审核和相关审批手续,确保信息的分享安全可靠。

5.不正当监控行为惩罚措施制定不正当监控行为的惩罚措施,对于违反法律法规、不合规的监控行为进行严格打击和处理。

同时,建立投诉受理和处置机制,接受投诉并及时处置,保护用户隐私和合法权益。

监控中心保密制度的实施监控中心保密制度的实施需要得到政府、社区、行业协会等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同时,监控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保密管理机构、制定实施细则、随时进行保密检查和评估等,强化保密责任制。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监控中心管理制度1视频监控室管理制度为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视频监控系统安全有效运行,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治安防控作用,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特制定视频监控室管理制度。

一、安保部是视频监控室的`管理单位,负责对监控室人员进行培训管理,对监控室设备运行、安全责任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二、实行监控管理责任制,有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

视频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

监控工作人员应时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监控职责,发现情况及时向保卫科报告。

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110,并向安保部负责人报告。

三、严格执行监控保密和查看制度。

安保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对所拍摄内容进行严格管理,做好监控保密工作。

不得任意公开,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

四、建立图像信息使用登记制度。

因工作需要,欲调用视频录像资料时,需征得办公室分管领导和保卫科负责人的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行,并做好图像信息的录制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的登记工作。

五、监控人员必须做好每日的监控工作记录,依据相关要求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对所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书面记录,并视情况向相关领导或部门报告。

对视频备份数据,不得擅自删改或破坏原始数据记录。

六、视频监控室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当班可疑情况记录清楚,并保持监控室清洁卫生。

七、监控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脱岗;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利用监控室计算机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不得随意在监控主机系统中安装无关程序、删除系统中的任一程序、改动系统预先设置的参数;不得故意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非监控室人员未经允许严禁进入视频监控室,任何人不准在监控室会客聊天。

八、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移动视频监控系统的设施和设备。

设施和设备损坏或管理不到位出现被盗,将追究相关责任和赔偿。

监控泄密管理制度

监控泄密管理制度

监控泄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机密信息的保护和管理,防止信息泄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提高信息安全保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内的机密信息管理人员、员工等,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科研机构等。

三、保密意识教育1. 所有单位应加强对机密信息管理人员、员工的保密意识培训,包括国家保密政策法规、信息安全意识培养等内容。

2. 单位应定期开展保密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保密工作的重视和认识。

3. 对于新入职人员,应进行保密教育培训,并签署保密承诺书。

四、机密信息管理1. 单位应建立健全机密信息管理制度,明确机密信息的分类标准、管理权限、保密责任等内容。

2. 对于机密信息的存储、传输和使用,应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信息不被泄露。

3. 员工在处理机密信息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权限进行操作,不得私自复制、外传或泄露机密信息。

4. 对于不再需要使用的机密信息,应及时进行销毁,确保信息彻底消失。

五、监控措施1. 单位应建立健全监控系统,对重要的机密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和记录,发现异常行为及时报告。

2. 对于涉密人员,应加强日常监控,防止泄密行为的发生。

3. 单位应定期进行监控系统的检查和测试,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六、内部管理1. 对于机密信息管理人员,应加强其背景调查和管理,确保其不具有泄密的可能性。

2. 建立内部举报机制,鼓励员工发现泄密行为向单位管理部门举报。

3. 对于发现泄密行为的员工,应给予适当的奖励,鼓励员工参与保密工作。

七、惩处措施1. 对于因泄密行为造成损失的员工,单位应依法给予相应的惩处,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解聘等。

2. 对于故意泄密或严重失职的员工,单位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对于泄密行为造成的损失,应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赔偿。

八、监督检查1. 单位应建立定期的保密检查机制,对机密信息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监控中心保密管理规定
1.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中心
2.对值班员加强职业道德培训,遵守公司保密制度;
3.因工作需要进入监控室的其他施工人员,须华为安全部或管理处领导审批同意,同时
需在运行记事本上签名;
4.常驻华电监控维保人员,需提交个人资料留档于控制中心,严守监控中心的信息机密;
5.无关人员询问监控情况,值班员礼貌拒绝,并对其人员信息进行登记汇报;
6.值班员对监控的部位、录像的内容进行保密;
7.值班人员时刻保持高度警惕,防止监控点位信息外漏;
新营物业华电管理处
2004-7-19。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