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处理好几个问题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难点分析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难点分析营改增是指增值税(VAT)取代原先营业税的一种税收制度改革措施。
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也受到了营改增政策的影响。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面临着诸多难点和挑战。
本文将对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的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主要影响因素1.税率变化:营改增后,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由17%降至16%,中间环节税率由13%降至10%。
税率变化直接影响到建筑业企业的纳税成本和现金流。
2.发票管理:企业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等方面需要严格遵守税收法规,发票管理与会计核算相关联。
3.增值税普通纳税人转型问题:一些建筑业企业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值税普通纳税人转型或者小规模纳税人转型,这将对企业纳税申报和会计处理产生重大影响。
4.产生的税收未决问题:建筑业企业凭借发票的时间跨度问题,很容易产生税收未决问题,这将对企业的资金流动和成本造成一定影响。
5.税收政策调整: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建筑业企业需要不断学习和应对新的税收政策。
二、难点分析1. 税率变化带来的成本压力:营改增后,建筑业企业需要按照新的税率规定进行开票和申报,一些工程项目的纳税成本也将随之发生变化。
企业需要根据实际项目情况进行成本调整和成本分析,以求降低税负。
2. 发票管理及时效要求提高:企业需要严格按照税收法规对发票进行管理,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等。
发票的开具、领取和使用也需要及时跟进,以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票的合规使用。
3. 纳税人身份转型处理复杂:对于一些小规模纳税人转型为增值税普通纳税人,或者普通纳税人转型成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而言,需要确保相关手续的完备和准确,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税收风险。
4. 税收未决问题处理困难:由于建筑业项目通常周期较长,而开具发票的时间跨度较大,容易产生税收未决问题。
企业需要严格执行税收法规,确保税金的及时收缴和申报。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难点分析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难点分析营改增是指增值税改革,即营业税改为增值税。
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这一改革对建筑业的涉税业务带来了诸多影响,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也因此面临着一些难点。
本文将就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的难点进行分析。
一、增值税税率变化对建筑业造成影响在营改增前,建筑业的涉税业务主要是交纳营业税。
营改增后,营业税被替换为增值税,税率也有所调整,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6%、9%、13%,而简易征收增值税税率为3%。
税率的变化对建筑业的涉税业务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对于工程款收入和支出、成本费用的确认、税额计算和申报等方面。
建筑业在施工合同中一般会规定按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几来支付工程进度款,增值税税率的变化会对工程款收入和支出的确认产生影响。
建筑业要计提坏账准备,也会受到增值税税率的影响。
建筑业还需对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进行计算和申报,因此税率的变化也会对税额的计算和申报产生影响。
二、建筑业纳税人税负计算复杂建筑业的工程项目周期一般较长,从开工到完工需要数月甚至数年时间,工程项目的纳税周期也相对较长。
在这个过程中,建筑业纳税人需要对收入、成本费用、进销项税额等进行计算,并根据税法要求进行申报。
而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和项目的周期长短不一,导致建筑业纳税人的税负计算变得更加复杂。
三、建筑业业务类型多样,税务风险难以控制建筑业是一个行业门类较多、业务类型较为复杂的行业,包括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建筑材料生产和销售等。
营改增后,增值税的税收制度相对于营业税更为复杂,对于不同类型的建筑业务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
特别是对于涉及多级分包、联合承揽等多种参与主体的建筑业务,税务处理更为复杂,税务风险也更高。
建筑业业务类型的多样性给税务处理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建筑业纳税人在处理涉税业务时,需要根据具体的业务类型和项目特点进行税务处理,而事实上,涉税业务在建筑业中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税务处理的难度也因此增加。
“营改增”后建筑业税务管理问题及应对措施的探讨
“营改增”后建筑业税务管理问题及应对措施的探讨自2012年开始,中国政府逐步推行了“营改增”税制改革,将原来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
这项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税负,但也带来了一系列税务管理问题,特别是在建筑业这个特殊行业中。
本文将探讨“营改增”后建筑业税务管理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
为了应对这个问题,建筑企业可以通过提高与其他企业的合作来减轻税负。
建筑企业可以与设计、施工等相关企业进行项目合作,将一部分产值划归到其他企业名下,从而减少自身的增值税负担。
建筑业的物资采购非常广泛,包括钢铁、水泥等大宗物资。
在营改增后,建筑企业需要缴纳进项税,并且每月需要按时申报扣除。
由于建筑业物资采购较为复杂,企业需要同时从不同供应商采购,并且仓储、分拣等操作也较多,因此不同供应商的发票管理也较为困难。
为了应对这个问题,建筑企业可以积极与供应商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尽量选择少数供应商进行采购,从而减少发票管理的复杂性。
建筑企业还可以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对进项发票进行在线管理和跟踪,确保进项税的准确申报和扣除。
建筑业还面临着开票难的问题。
由于建筑业项目周期较长,企业在项目完成后需要向业主开具发票。
由于一些项目可能涉及多个业主,项目结算较为复杂,导致企业在开票方面遇到了困难。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建筑企业可以积极与业主进行沟通,提前预估项目结算时间,并与业主商定开票时间。
建筑企业还可以合理安排项目进度,尽量避免同时涉及多个业主的情况,从而减少开票难度。
建筑业在面临“营改增”税制改革后,需要应对一系列税务管理问题。
建筑企业可以通过与其他企业合作、建立稳定合作关系,优化物资采购,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等措施,来减轻税负、简化发票管理,并积极与业主合作,提前预估项目结算时间,解决开票难的问题。
这样,建筑企业就能更好地适应新税制,并提高经营效益。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难点分析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难点分析营改增是指增值税改革,是中国国家税收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
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全面实现营改增。
营改增的实施对建筑业的涉税业务带来了一系列的变化,也给建筑业的会计处理带来了一定的难点。
本文将从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以及会计处理难点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1.税率变化营改增实行17%的税率,而之前的营业税税率是3%、5%、11%等不同档次。
税率的变化对于建筑业的进项、销项税额以及税负率等方面都会产生影响。
建筑企业需要对新的税率进行适应,并及时调整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2.税负率差异营改增后,建筑业的税负率可能会有所增加或减少,这主要取决于企业的业务性质、税收政策等因素。
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调整相关的税负率,并做好会计处理。
3.发票管理营改增的实施对建筑业的发票管理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企业需要及时调整发票管理方式,确保符合营改增的相关规定。
1.进项税额的核算营改增后,建筑业进项税额的核算变得更加复杂。
建筑业的进项税额包括购进的货物、工程物资以及接受的服务等,而这些都需要通过发票等相关凭证进行核算。
建筑业在核算进项税额时需要注意不同类型的进项税额的处理方法,确保合规性。
3.纳税申报营改增后,建筑业的纳税申报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企业需要确保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避免因为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不当而导致的税务风险。
建筑业需要加强内部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的管理,确保遵守税收法规。
4.成本管理建筑业的成本管理也是营改增后的一个难点。
建筑业的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这些成本对企业的税负率有着直接的影响。
建筑业需要加强成本管理,确保成本的准确核算,并及时调整会计处理方法,以应对营改增后的变化。
5.业务结构调整营改增的实施可能会影响建筑业的业务结构,企业需要根据新的税收政策进行调整。
这对企业的会计处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企业及时了解新的税收政策,重新规划业务结构,并及时调整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实务:建筑施工企业对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应对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对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应对措施建筑施工企业对营改增的应对措施如下所示:(一)加强进项税额抵扣环节的管理施工企业为了降低施工成本,往往选择个体户、小规模纳税人作为合作商供应材料、机械设备租赁。
现在,由于税制改革,施工企业更应注重选择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的合作商,并且要考查其相应的扣减税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善进项税额抵扣问题,以免无法抵扣企业增值税。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增值税数额的高低直接取决于建筑施工企业能够提供多少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进项抵扣。
因此,企业所能够提供的进项抵扣部分越高,所缴纳的增值税金额也就会越低。
比如增加机械设备的购入,减少劳务的支出等。
建筑施工企业从现在起就需要加强公司管理,注意保管和收集相应的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
并且,试点推行阶段还会发生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施工企业要针对不能进项税发票的主要原因,从自身管理上增强堵漏意识,以尽量减少损失。
(二)培养税务人才,做好税收筹划目前,有的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已经提前储备税收筹划人才,做好相关税收政策的研究工作,并合理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要从建筑企业和增值税的特点出发,认真研究新政策的相关规定,并特别掌握针对本行业的特别规定,通过会议、企业内部报纸和网站,对财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材料采购人员和预决算人员宣讲有关增值税的专业知识,增强员工对增值税基本原理、税率、纳税环节和纳税要求的认识,培养在采购材料、分包环节索要专用发票的意识,确保在税制改革后能够立即进行熟练操作和运用。
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涉及到企业管理的各方面,尤其涉及到法律,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重要方面,企业在这方面要提供足够的人才支撑,确保企业纳税合法合规。
法律顾问应当深入研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财务会计人员应当做好税务的会计处理核算工作。
企业必要时要适当配置税收筹划人员,进行合理避税、节税,充分享税制改革给企业带来的税收红利,并实现涉税零风险。
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问题探讨
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问题探讨[摘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在即,本文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殖税的可行性出发,结合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殖税的难点,从建筑业的行业特点、材料来源方式、施工机械取得渠道,以及改征影响面等角度出发,提出了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殖税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建筑业;营业税;增殖税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 (2013)05-0115-01前言:增值税是当前税种中最具科学性与合理性的税制设计,它采用多环节征税并且对每一环节的增值额进行计税,这就有效保证了企业避免重复征税。
因此,在结构性减税大背景下的中国税制改革,逐步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重新调整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分配,合理完善企业纳税体制十分有必要。
本文将从建筑施工企业的角度对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相关问题展开必要的测算和分析,并对建筑业的营改增方案提出建议,为即将开展的建筑业营改增试点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存在的问题1.建筑业有其显著特点,增值税管理难度大建筑企业属于典型的矩阵制组织结构,流动性强,项目偏僻、分散,周期较短,周边环境差。
客观上导致项目管理难度大、管理信息化程度低。
建筑业改征增值税,其进项税和销项税与一般制造业有不同特点。
现行营业税一般由项目部向施工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缴纳,而项目部不是纳税主体。
这些势必增加了增值税进项税及其核算的难度。
2.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牵扯面较广、改征影响大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必然涉及很多单位或国家管理部门,如运输公司、机械租赁公司、税务局、定额站等单位的利益或管理问题。
这些无疑也给建筑业改征增值税带来难题。
尤其涉及工程预算定额编制问题,所有工程预算定额都需要重新编制调整,工作量大。
3.建筑业的材料来源方式较多,进项税抵扣难度大建筑业材料来源方式较多(如右上图):有的工程项目,材料全部由建筑企业自行购置;有的工程项目,主要材料由甲方(建设单位,下同)调拨,砂、土、石及零星材料等由乙方(建筑企业,下同)自行购置。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问题分析与应对策略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问题分析与应对策略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会面临以下几个主要问题:1.增值税税率调整: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增值税税率从11%调整为17%,导致企业的税负增加。
这对于利润相对较低的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将带来较大的负担。
2.发票管理: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再使用原来的建筑服务发票。
这对于一些小型企业来说,可能面临发票管理的困难,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成本较高、难以控制发票使用等问题。
3.不动产税的改革:随着营改增的实施,不动产税改革计划也在加快。
建筑施工企业在购买和销售不动产时,可能会面临不动产税的增加。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采取以下策略:1.降低成本: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通过优化内部管理和流程,以降低经营成本。
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控制项目成本,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2.提高效益: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效率,以达到更好的项目效益。
加强与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合作,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供应链效率。
3.积极应用信息化技术: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通过应用信息化技术,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信息化程度。
可以采用电子发票管理系统,方便管理发票,降低发票管理成本。
可以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经营效益。
4.控制风险: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学习和了解,确保企业合规经营。
建筑施工企业可以购买适当的保险,降低经营风险。
5.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如扩大海外市场、发展绿色建筑、参与PPP项目等,来扩大企业的业务规模和利润空间。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需要积极应对问题,采取有效的策略来降低税负,提高效益,控制风险,并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以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营业税改增值税下建筑企业财务会计的应对方法
营业税改增值税下建筑企业财务会计的应对方法【摘要】随着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建筑企业面临着新的财务会计挑战。
为此,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加强财务预算管理、优化资金运作、加强税务法规学习以及完善内部控制措施成为关键。
这些方法可以有效应对新的税收政策带来的影响,保障企业财务稳健发展。
结合税收政策变化和企业实际情况,本文对建筑企业财务会计的应对方法进行了系统性分析和总结,展望未来企业发展,为企业制定合理的财务策略提供参考。
通过分析这些方法的有效性,本文指出了建筑企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并对全文内容进行了总结,为企业应对税收政策变化提供了全面指导。
【关键词】关键词:营业税改增值税、建筑企业、财务会计、会计制度、财务预算管理、资金运作、税务法规、内部控制、有效性分析、未来发展、总结。
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国家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的不断推进,建筑企业面临着新的财务会计挑战。
传统营业税向增值税的转变,意味着企业需要对原有的财务会计体系进行调整和优化,以适应新的税制政策要求。
建筑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提升,以适应市场变化和政策调整的挑战。
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的实施,对建筑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带来了新的影响和压力。
企业需要对现有的财务制度进行调整,加强财务预算管理,优化资金运作,加强税务法规学习,完善内部控制措施,以确保企业财务运作的稳健和合规性。
建筑企业需要及时作出有效的应对措施,以应对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带来的各种挑战和影响。
1.2 研究意义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对于建筑企业在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背景下财务会计的应对方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税制的调整和企业规模的扩大,建筑企业面临着更加复杂的财务管理问题。
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把控财务信息,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会计制度的健全性也是企业合规经营的重要保障,有助于降低税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通过研究建筑企业在营业税改增值税下的财务会计应对方法,可以为企业提供指导和参考,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税制改革的影响,保持财务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难点分析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难点分析营改增是指将原来的营业税和增值税合并,改为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在建筑业中,营改增带来的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建筑业营改增后涉税业务会计处理的难点之一是税负的变化。
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计算方式和税率不同,营改增后,纳税人需要根据增值税税率计算缴纳税款,这就导致了建筑业企业的税负发生了变化。
建筑业企业在计算税款时需要考虑不同税率的适用范围、税率之间的转换以及税负的增减等因素,这对于建筑业企业的会计处理带来了新的困扰。
建筑业营改增后涉税业务会计处理的难点之二是发票管理的变化。
营改增后,建筑业企业需要按照增值税的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照发票的种类和用途进行准确的登记和管理。
建筑业企业需要对销售和采购的发票进行认真记录和核对,以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因发票管理不当而引发的税务风险。
建筑业营改增后涉税业务会计处理的难点之三是进项税额的抵扣和转出。
营改增后,建筑业企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对于一些属于消费者端的项目,企业并不能将进项税额全部抵扣,需要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转出。
建筑业企业需要准确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和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并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申报和缴纳,以避免因进项税额的抵扣和转出不当而引发的税务问题。
建筑业营改增后涉税业务会计处理的难点之四是建筑业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
建筑业具有一些特殊的业务特点,如分包、外承、代建等,这些业务在营改增后需要进行准确的会计确认和处理。
建筑业企业需要根据不同的业务特点,结合营改增政策,合理确定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准则,以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建筑业营改增后涉税业务会计处理的难点主要体现在税负的变化、发票管理的变化、进项税额的抵扣和转出以及业务特殊性的会计处理等方面。
建筑业企业需要加强对营改增政策的学习和理解,规范会计处理流程,加强内部管理,合理合法地开展涉税业务活动。
建筑业企业可以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优化会计处理流程和管理方式,提高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效率。
浅析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浅析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近年来,我国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的实施,对建筑企业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这一改革不仅改变了建筑企业的纳税方式,也改变了其经营策略和市场竞争环境。
本文将从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和应对策略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探讨。
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建筑企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纳税方式的变化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的实施,将企业的纳税方式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
这意味着建筑企业需要重新熟悉和适应增值税相关政策,包括纳税申报、税率调整、税务政策变化等方面的内容。
这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税务筹划提出了新的挑战,也需要企业在实践中不断地进行调整和优化。
2. 成本的上升相比于营业税,增值税一般具有较高的税率。
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实施意味着企业将需要承担更大的税负,从而导致企业经营成本的上升。
特别是对于建筑企业这类成本较高的行业来说,这种成本上升将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一定的压力。
3. 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随着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的实施,原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可能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
这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成本和盈利能力,进而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企业需要及时了解和适应新的税收政策,以减少不利的影响。
4. 竞争格局的变化营业税改增值税将对建筑企业的竞争格局产生一定的影响。
由于税收成本的增加,一些规模较小、资金较不充裕的企业可能会面临生存压力,甚至被迫退出市场。
一些具备较强实力和资源优势的大型企业可能会通过规模效应和资金实力,加大市场投放,加速市场占有率的扩大。
建筑企业需要在新的竞争环境中进行自我调整和提升,以应对市场的变化和挑战。
针对以上影响,建筑企业可以采取一些应对策略,以应对营业税改增值税带来的影响。
1. 深度了解新的税收政策和相关法规建筑企业需要深度了解新的税收政策和相关法规,包括增值税的纳税申报要求、税率调整、税务筹划等内容。
企业可以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和相关问题,确保企业的合规运作和纳税合规。
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引言建筑业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领域,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然而,在过去的营业税制度下,建筑业面临一些问题,如税负过重、征收难度大等。
为了推动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决定将建筑业营业税改征为增值税,以降低税负,提高税收的效率。
本文将就这一政策进行详细的介绍和分析。
背景原来的建筑业营业税制度是根据企业销售额征收一定比例的税费。
然而,由于建筑业的特殊性,征收难度较大。
一方面,建筑业的项目周期较长,项目完成后收款时间也就相对较晚,导致企业在项目进行期间需要为已完成但未收款的项目交纳营业税,增加了企业的财务压力。
另一方面,建筑业项目众多,征收过程复杂,税务部门难以对每个项目进行有效的征税。
因此,原有的营业税制度已经无法满足建筑业的实际需求。
改革目标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目标是减轻建筑企业的负担,提高税收的效率,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具体目标如下:1.降低税负:改征增值税可以基于企业实际销售额计算税费,减轻了企业的财务压力,提高了企业的经营环境。
2.简化税收征收:增值税是根据销售额和进项税额计算的,相较于营业税,征收过程更加简单明了,减少了税务部门的工作量。
3.提高税收效率:增值税可以通过抵扣进项税额的方式,减少了多重征税现象,提高了税收的效率。
4.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改革后的增值税制度有助于建筑企业规范经营、提高效益,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相关政策和措施为了实现以上目标,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来推动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工作。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税务登记制度改革:国家对建筑业企业的税务登记制度进行了改革,要求企业按照增值税的征收方式进行登记。
2.完善法律法规:国家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增值税制度的顺利实施,保障企业和个人的权益。
3.建立征管信息系统:为了更好地管理增值税的征收和管理工作,国家建立了征管信息系统,实现了企业征税信息的电子化管理。
4.简化办税流程:为了方便企业办税,国家简化了增值税的申报和缴纳流程,减少了企业的时间和成本投入。
建筑企业如何应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的税务制度体 系 、 规范 的工作流程和操 作方法 , 是有效
的必 不 可缺 的手 段 。 为适 应 企 业 税 务管 理 的特 点 。 新 疆 建 工 总 部 建 立 一 系 列侧 重 于 顶 层 设 计 。统 领 整 个 集 团
后财 务指标 和税 收负担 的变 化 ,衡 量潜在 的税 务风
的税务管理办法 ,并根据 内外税务环 境的变化适时修 订。从核算到 日常操作 , 先后 制订应交税费核算办法 、 发票管理办法 , 建 立全面 、 规范 的工作流程 。 4 、 加强税务管理资金保障 、 资源共享 增加编制 , 意味 着增加费用开支 。新 疆建工在 管
理 费 用 内设 置 专 门 的 税 务 预 算 , 为本 单 位 的 税 务 工 作
对 建 筑 行 业 的理 解 、 支持 与指 导 。 加强税 务分析 , 新 疆 建 工 各 单 位 以 财 务报 告 和 纳 税 申报 资料 为 分 析 依 据 和 起 点 , 系 统 分 析 和 评 价 税 改
税收风险点 , 涉税事项及时与专业部 门沟通 。
3 、 建 立 完 善 的税 务 制 度 体 系 推 进税 务管 理 工作 标 准 化 建 设 。要 降 低 税 务 管 理 工作 的操作 性 风 险 , 提高税务管控能力 , 建 立健 全 统 一
总会计 师或 财务负责人是税 务管理 的专业负责人 ; 单 位财务部门为专业职能机构 ,负责牵 头组织好本单位 具体的税务管理工作 ;各单位业务部 门要积极配合专
业 部 门 工 作 ,把 握 本 职 工 作 中 重 要 的税 务管 理 流 程 和
建工组 织各单位开展税 务测算 ,组织所属房建企 业 、 缴纳 营业税 单位 , 在 现行 同等条件 下 , 测算 “ 营改 增 ” 后, 企业承 担的税负 , 测算 结果不乐观 , 施 工企业的税 负明 显上升 。根据测算分析 结果 , 新疆建 工及 时向上 级主管部 门反映企业诉 求 , 也希望取得政 策制定部 门
财务们在面对营业税改增值税要做好的重要事情
财务们在面对营业税改增值税要做好的重要事情来自于:浦江财经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明确从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服务业及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
至此,“营业税”这一税种将彻底告别历史舞台,那么在营改增过程中我们财务人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呢?1、重新评估供应商营改增之后,企业进项抵扣范围增大,对供应商的报价需要考虑抵扣增值税后重新评估是否供应商的报价了。
举个例子说明一下:一家企业计划5月1日后组织员工旅游,准备选择一家旅行社提供服务。
甲旅行社报价为10万元(属于一般纳税人,税率暂且按6%计算),乙旅行社报价9.8万元(小规模纳税人)。
将两家报价分解一下,方便比较,计算结果取整数:甲报价:价格94340元,税5660元;乙报价:价格95146元,税2854元;可以看出,虽然乙旅行社报价比甲便宜2000块,但是扣掉进项税后企业乙的价格竟然比甲高806元,这下是不是明白了,到底哪家是真正的便宜?所以,选择供应商时财务部不妨和采购部一起合计一下,计算清楚到底哪家便宜。
一般而言,在选择供应商时,尽量选择一般纳税人的供应商,争取进项税抵扣最大化。
2、修改合同模板营改增之后企业的税率变化了,公司有必要组织一下财务、商务、法务等几个部门的人员重新修改一下合同模板。
这一点对于此次营改增税率提高比较多的企业一定要重视。
营改增之后企业的毛利水平、纳税情况都有了重大变化。
明确今后合同的订立要更为细致,必须写明是否包含税款,以免在合同条款上与客户发生争议。
3、清理发票和催款营改增之后就要变成国税版式的发票了,发票的清点造册清理工作事不宜迟。
财务人一定就要从现在开始就要做好这几项工作了:估计剩余这40天到底还需要多少发票?之前用不完的自印发票怎么处理?让业务员督促回款,尽量争取在营改增之前款到票开,资金回笼与发票管控双不误。
我国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问题的探析
我国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问题的探析一、概述在营改增的大背景下,建筑业面临着税收政策的重大变革。
营业税作为一种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的税收,存在重复征税、税收负担较重等问题。
而增值税则是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能够消除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税负。
营改增的实施对于建筑业而言,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一方面,营改增有望降低建筑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营改增也对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当前,我国建筑业营改增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例如,建筑业的特殊性使得增值税的征收难度较大,容易出现偷税漏税等问题同时,营改增对建筑业的产业链、供应链等方面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建筑业营改增问题进行深入探析,以期为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1. 营业税与增值税的概念及特点营业税是我国税收体系中的一种重要税种,它主要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以其所取得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
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广泛,涵盖了大部分的服务行业和部分商品销售。
其特点在于,营业税的计税基础是营业额的全额,即不考虑成本因素,对每一笔交易都按照固定的税率进行征税。
营业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经营项目和行业特点有所差异,但总体来说,其税率结构相对简单。
增值税则是一种针对商品和服务的增值部分进行征税的税种。
它仅对商品和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进行征税,避免了重复征税的问题。
增值税的计税原理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进行征税。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
增值税的税率结构相对复杂,包括基本税率、低税率和零税率等多种税率形式,以适应不同行业和商品的特点。
营业税和增值税在征税对象、计税方式、税率结构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
营业税主要对营业额进行全额征税,而增值税则仅对增值部分进行征税。
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建筑企业财务的影响及对策
营蟠改增值税对建筑企业财务的影响忠寸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市场环境发生了很多变化,更加需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为此进行了营改增税收制度的改革,通过这一变化逐步调整企业税负率。
在营改增全面推进后,建筑为适应税收制度的变化,也进行了财务管理上的调整。
但是,在未进行税种改革前,企业经济活动中营业税和增值税都存在,全面实施营改增后,部分建筑企业税负并未降低,甚至出现了增加,直接造成了税负不均。
这种现象对建筑企业持续经营产生消极影响,还会造成市场经济环境的混乱。
这要求建筑企业必须根据税收制度的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以此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一、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建筑企业财务的影响(一)影响企业发票管理税收制度的变化让建筑企业发票管理上发生了很大变化。
建筑企业会与很多单位进行合作,供应商数量众多,不同建筑项目对设备需求不同,甚至材料使用也会出现差别,如果其合同签订是营改增实施前,很多设备以及材料的发票上的税额将不能进行抵扣,导致企业纳税金额上涨,成本增加[1]。
在对发票管理过程中,建筑企业为保障所有增值税都可以进行抵扣,会让提供发票方出具相关的资质,对存在超出范围开具的发票将不能进行抵扣,甚至会对提供方进行一定的处罚,以降低企业的税金损失。
针对发票进行认证过程中,特别应该注意出具方的经营范围,是否具备相应的开具资质,避免产生严重的法律问题。
建筑的经营地一般都不会固定在一个地方,规模越大的建筑企业在很多地方都有自己的项目,跨区域经营情况很常见,应该确保进项发票抵抗在建筑项目的发生地,这给发票管理上带来很大困难,也会造成税金抵扣上的问题[2]。
建筑单位存在大量劳务分包的情况,很多承包商和分包商应当具备相应的发票资质,才能开具出合法合规的发票,才能确保进项可以抵扣,否则就会大量人工费发票不能抵扣,直接加大企业税负,甚至增加成本,降低企业经济效益。
(二)影响企业会计核算在营改增的实施过程中,建筑企业在税收上有着两个方向,根据征收方式和价格关系的不同,被划分为两个类型,价内税和价外税。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难点分析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难点分析随着中国的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建筑业的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面临了一些难点。
本文将分析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的难点,并提供一些建议和解决方案。
一、增值税抵扣比例调整根据营改增政策,建筑业的增值税抵扣比例从之前的70%调整为100%。
这意味着建筑企业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额。
这也给企业带来了一些挑战。
企业面临着控制进项税额的压力。
在过去,企业通常会选择按照合同金额报税,很少关注实际发生的成本,这导致了进项税额的上升。
但现在,企业需要更加关注成本的真实性,以确保进项税额的合理性。
企业需要及时更新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
由于增值税抵扣比例的调整,企业需要重新调整会计处理方法,以适应新的政策要求。
特别是对于建设期利息、购置固定资产以及进口设备的抵扣,企业需要进行仔细分析和处理。
建议与解决方案:1.加强成本控制。
企业应加强成本控制,确保成本真实可靠,合理抵扣进项税额。
2.建立健全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需要及时更新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确保符合新的政策要求。
3.加强对政策的了解和学习。
企业应加强对政策的了解和学习,及时了解政策的变化和影响,以便及时调整会计处理方法。
二、发票管理和报销政策的变化营改增后,企业需要按照新的发票管理和报销政策进行业务处理。
这给企业带来了一些困难。
企业需要及时调整发票管理系统。
由于增值税抵扣比例的调整,企业需要重新调整发票管理系统,确保符合新的政策要求。
企业需要熟悉新的报销政策。
新的报销政策会影响到企业的成本结构和所得税的计算。
企业需要及时了解和熟悉新的政策,以便准确计算成本和所得税。
三、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营改增后,企业面临着更加复杂和严格的税务环境。
建筑业的涉税业务会计处理也面临着一定的风险。
企业需要加强对税法法规的了解。
营改增后,税法法规发生了一些变化,企业需要及时了解和熟悉这些变化,以便合理计算和申报税款。
企业需要加强内部控制。
营改增后,企业的税务风险增加了。
建筑企业的财务会计如何应对营业税改增值税
建筑企业的财务会计如何应对营业税改增值税【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建筑企业在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下应如何应对财务会计问题。
首先介绍了改革背景和研究意义,然后重点论述了建筑企业应如何理解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财务会计政策、处理增值税抵扣、优化管理、加强内部控制以应对税务风险等方面的建议。
结论部分指出建筑企业可通过合理调整政策和加强管理来适应政策要求,需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应对措施,持续优化财务会计体系,以符合国家法规和规定。
本文旨在帮助建筑企业更好地适应税收政策调整,确保财务持续稳定发展。
【关键词】建筑企业、财务会计、营业税、增值税、改革、政策、调整、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税务、合理、稳定发展、法规、规定1. 引言1.1 改革背景营业税改增值税是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
改革的背景主要在于营业税制度的问题和改革的必要性。
过去的营业税制度存在着税负重、税率高、税制复杂等问题,导致企业税负过重,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营业税制度的税基窄、征管难等也给税收征管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为了改善我国税收体系,减轻企业负担,加强税收征管,我国决定对营业税改为增值税。
增值税是一种先征后退、分级征税的税收制度,相对于营业税来说,具有税负分摊、税负渐进的优势,能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需求和企业发展实际。
营业税改增值税是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是税收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通过这次改革,将能够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发展,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建筑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深刻理解和积极适应这一政策变化,以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1.2 研究意义建筑企业的财务会计如何应对营业税改增值税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随着我国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建筑企业在遵纪守法的同时也需要不断调整自己的财务会计政策,以适应新政策的要求。
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建筑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都会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如何正确处理这一变化,对企业的经营发展至关重要。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难点分析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难点分析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涉及到增值税税率的变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由原来的11%调整为现在的6%。
在税率变化过程中,建筑业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会有一些合同进度的差异,即在税率变化前已经签订的合同在税率变化后要继续进行施工。
对于这种情况,会计处理就需要根据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确保确实符合税法的要求,同时保证账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建筑业在涉税业务中经常涉及到增值税的进项税、销项税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
建筑业通常会有一些材料、设备的采购,这些采购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进行进项税的抵扣,建筑业也会有工程的销售和服务的提供,需要按照规定进行销项税的申报。
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建筑企业,他们可能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需要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税务规定进行管理和申报。
这些涉税业务涉及到不同税率的计算和抵扣,需要建筑业会计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准确的计算和申报。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在税务合规性和准确性上也存在挑战。
在建筑业的涉税业务中,往往需要涉及到复杂的项目结算和单价结算,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在处理涉税业务时需要对项目的结算规则、单价结算公式等有清楚的了解和把握。
建筑业还涉及到分包合同、材料直供、劳务派遣等涉税业务,对于这些业务需要符合税法的规定进行处理,确保税务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建筑业涉税业务还需要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解和应用。
国家针对建筑业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农村房屋、保障性住房、旧城区改造等项目给予税收优惠。
对于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操作,建筑业的会计人员需要进行了解,并在实际操作中进行准确地应用。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面临税率变化、进销项税的管理、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税务合规性和准确性、税收优惠政策的应用等一系列难点。
建筑业的会计人员需要加强对税法的了解,熟悉税收政策,合理进行会计处理,确保税务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建筑业也可以通过培训和咨询等方式提高会计人员的税务知识和能力,以应对这些难点。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难点分析
营改增后建筑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难点分析一、转型期间的增值税处理营改增实行期间,建筑业企业需要同时处理旧税制和新税制下的增值税问题。
这一过渡期间,企业既要处理旧税制下的普通增值税,又要处理新税制下的增值税,会面临较大的会计处理难度。
在这一过程中,企业需要及时核实增值税税款结算,采取正确的账务处理方式,同时要确保税收安全性。
二、发票的互换和对账建筑业企业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按照规定对发票进行严格核验,确保所开发票符合法律规定。
在营改增实行期间,企业还要注意将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进行换开。
另外,企业还需要核对销售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自己的账面发票,及时进行对账和处理。
这些过程要求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各个环节的准确、完整、及时。
三、建设工程进度款问题建筑业中,建设工程是一个周期较长的过程,涉及到多个节点的进度款支付。
在营改增实行期间,建筑业企业需要对建设工程进度款进行及时核实和确认,确保税款的结缴和账务的处理准确无误。
同时,企业还要关注建设工程结算的相关税务规定和税率变化,以及和建设工程进度款相关的代扣代缴和抵扣等问题,确保税务处理合法合规。
四、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处理问题在建筑施工期间,企业会涉及到大量的资产和固定资产的购置和使用。
在这一过程中,企业需要进行准确的资产确认和固定资产计提,同时要关注资产退役和转让的税务处理问题。
另外,在营改增实行期间,企业还要关注固定资产投资相关的税负变化和资产折旧计提的方法和标准等问题,确保企业的会计处理符合税务规定。
总之,建筑业在营改增实行期间,会涉及到多个税务难点,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和税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法规,确保税务处理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
同时,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和账务处理流程,提高数据处理和核算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企业发展和运营提供坚实的会计和税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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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财会月刊□2012.4上旬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同时印发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紧接着,在上海市国税局和地税局发布了《关于本市贯彻落实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文件的意见》,明确指出:“从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纳税人提供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鉴证咨询服务的,将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从以上内容来看,在本次试点范围中并没有将建筑业纳入其中,足见建筑业的特殊性及改征的难度。
一、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存在的问题1.建筑业有其显著特点,增值税管理难度大。
建筑企业属于典型的矩阵制组织结构,流动性强,项目偏僻、分散,周期较短,周边环境差。
客观上导致项目管理难度大、管理信息化程度低。
建筑业改征增值税,其进项税和销项税与一般制造业有不同特点。
现行营业税一般由项目部向施工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缴纳,而项目部不是纳税主体。
这些势必增加了增值税进项税及其核算的难度。
2.建筑业的材料来源方式较多,进项税抵扣难度大。
建筑业材料来源方式较多(如右上图):有的工程项目,材料全部由建筑企业自行购置;有的工程项目,主要材料由甲方(建设单位,下同)调拨,砂、土、石及零星材料等由乙方(建筑企业,下同)自行购置。
而建筑企业很多施工地点比较偏僻,砂、石及零星材料基本上都是从个体户、杂货店购置,甚至部分主材也是从一些个体批发部购入;很多购置的零星材料无发票,一些项目用其他票据抵充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一些半成品,如预制构件,许多由内部加工厂加工而成,没有相关票据。
发票管理难度大,这些都给增值税进项税的核算及管理带来难题,如果乙方存在分包单位,问题就更加复杂化。
3.建筑业施工机械的取得途径多样化、进项税抵扣难度大。
许多建筑企业大型资产的取得,统一由总公司购置,再调拨给分公司及其项目部使用,采用内部结算方式;有的建筑企业直接从独立的第三方(机械租赁公司)租赁;有的建筑企业,其部分施工机械等大型资产,经总公司授权批准由项目部自行购置。
目前,基本上是以施工机械台班结算单、租赁单等作为机械使用费进行成本核算的。
实务中,建筑企业总公司购置的施工机械,其进项税额都较大,实际使用却是项目部,而项目部又不是一个法律主体,这些都增加了增值税抵扣难度。
4.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牵扯面较广、改征影响大。
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必然涉及很多单位或国家管理部门,如运输公司、机械租赁公司、税务局、定额站等单位的利益或管理问题。
这些无疑也给建筑业改征增值税带来难题。
尤其涉及工程预算定额编制问题,所有工程预算定额都需要重新编制调整,工作量大。
二、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解决办法1.掌握建筑业的基本特点。
我国很多大型建筑企业基本上为国有单位,其行业特性决定了矩阵制组织结构,由“总公司—分公司—项目部”或由总公司直属项目部。
总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均为独立核算的会计主体,内部资产调拨主要通过“内部往来”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尽管建筑企业项目周期短,地点偏僻、分散,但随着社会·15·□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处理好几个问题【摘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在即,但本次试点范围并没有将建筑业纳入其中,足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难度。
本文从建筑业的行业特点、材料来源方式、施工机械取得渠道,以及改征影响面等角度出发,阐述建筑业税收改征应处理好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建筑业营业税增值税刘光军1任浩1崔胜利2(1.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四川乐山6140172.中铁十五局华北分公司北京100040)甲方购入主材,并拨付给乙方乙方接受甲方拨付主材乙方自行购入主材及零星材料分包商接受乙方拨付主材甲方:建设单位分包商自行购置各项材料乙方:建筑企业第三方:分包单位建筑企业材料来源方式示意图□财会月刊·全国优秀经济期刊2012.4上旬□·16·信息化程度的整体提高,建筑企业完全可以建立管理信息系统,统一会计核算和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为增值税改征做好基础。
建筑企业涉及增值税进项税的,主要有取得的材料及其运费、施工机械等资产;销项税应以收取甲方拨付的工程价款为基础进行核算。
同时,鉴于建筑业现行营业税向地方税务局缴纳的实情,改征后增值税的征缴仍应由地方税务局统一负责。
这样,不仅有利于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系统内利益的平衡,也有利于增值税的征收和监管,还可以与建筑业的项目核算及管理相一致。
2.理清材料来源方式,准确核算增值税。
针对建筑企业材料不同的来源方式,应及时调整、规范建筑企业原材料进项税的会计核算。
如果全部材料由建筑企业自行购置,那么进项税核算就比较简单,下面就其他来源情况进行阐述。
(1)甲方提供材料,且材料价款在合同价款之外。
甲方购置并调拨的主材涉及的增值税就与乙方没有关系,甲方只需要在拨付时作为进项税转出处理。
乙方无需进行账务处理,只作备查登记即可。
此时乙方销项税的计算范围,不应该包括甲方所调拨的材料价款。
(2)甲方提供材料,且材料价款在合同价款之内。
甲方应按照销售材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作进项税处理。
如甲方拨付钢材、水泥和木材一批,乙方入账时应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核算进项税。
此时,乙方销项税的计算范围应该包括甲方所销售的材料价款。
借:库存材料———预算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发包单位往来———甲方。
(3)乙方自行购置砂、土、石料、零星材料等时,针对这些材料自行购置发票难以管理问题,可以由当地税务局为个体户、杂货铺提供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或者规定以普通发票上的金额乘以适用税率进行抵扣,如同现行的运输发票一样进行处理(目前情况下),至于加重个体户等税收负担问题,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应适用考虑。
自行购入砂、石料、零星材料时,会计处理为:借:库存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如果有运输发票,那么运输公司在开具普通发票或改征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项目部的核算也较为简单,在此不赘述。
(4)从水泥预制厂购置的预制板等产品,应取得预制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由税务部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样有利于建筑企业降低成本费用,也有利于堵塞预制厂纳税不规范情况的发生。
项目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的核算就较为简单。
(5)如果存在分包单位,乙方在提供主材或材料全部分包,且分包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情况下,乙方比照上述甲方情况进行处理。
如果分包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乙方应根据分包合同价款占总合同价款比例的情况,从拨付的工程价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3.分清施工机械购置途径,准确核算进项税。
(1)建筑企业总公司购置塔吊、挖掘机、翻斗车等施工机械。
建议建筑企业总公司及时调整资产管理方式,以项目部为增值税核算单位。
对于增量施工机械等固定资产涉及的增值税在项目部进行会计核算。
这样,不仅有利于增值税纳税筹划,也能与项目部核算主体保持一致,同时也有利于地方税务局对建筑企业增值税的征缴。
期末预交增值税,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由总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核算销项税,再行补缴或调整已交的增值税。
①如果由总公司新购施工机械,那么应直接转移给实际使用的项目部。
由项目部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实物进行账务处理:借:固定资产———施工机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内部往来———总公司。
②如果项目完工,该施工机械又调拨到其他项目部,则通过内部调拨单,采用提供内部台班结算单的方式,通过“内部往来”科目进行核算。
(2)从独立的第三方(机械租赁公司)租赁机械设备。
此时,项目部收到的是机械租赁公司开具的租赁费单据(改征后应含销项税),项目部关于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会计处理就较为简单。
借: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
(3)项目部自行购置施工机械。
有的项目部距离总公司较远,施工机械调拨不经济或者时间上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在总公司授权批准项目部自行购置固定资产时:借:固定资产———机械设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
4.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需要社会系统的综合配套改革。
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其他相关行业也应进行配套改革,尤其是机械租赁公司、运输公司、劳务公司;否则增值税抵扣环节不连续,容易重复征税,加重企业负担。
同时,应处理好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之间利益协调问题。
更为重要的是,社会其他部门的配合务必一致,如定额站,土建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等建设工程定额站应及时调整、编制预算定额。
在试点地区运行情况下,未试点地区定额站可以预先调整本地预算定额,等试点单位运行结束后,根据国家统一税率进行最后的调整,这样可以做到未雨绸缪。
否则等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面推广之时,容易措手不及,也导致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出现预算编制基础不一致情况出现。
如果预算定额没有调整的话,建筑业本身难以做到预算控制和考核,也势必殃及到招投标等环节。
总之,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要抓住建筑企业的行业特点,准确核算原材料、施工机械的进项税,注意协调好多个单位或部门工作。
主要参考文献1.于艳芹.对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现实研究.财经界,2011;52.蔡安辉等.工程总承包财务会计实务.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号,201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