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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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中国不良记录标准

信用中国不良记录标准

信用中国不良记录标准

一、逾期记录

1. 信用卡或贷款连续逾期90天以上,无论金额大小,均为不良记录。

2. 信用卡或贷款逾期虽未超过90天,但多次或单次逾期时间较长,亦会被认定为不良记录。

二、被贷款机构查询次数

个人征信报告被贷款机构频繁查询,尤其是短期内被多家贷款机构频繁查询,可能说明个人财务状况不佳,需要警惕。

三、未缴纳生活费用

水、电、燃气等生活费用未按时缴纳,也可能被记录为不良记录。四、处罚记录

个人征信报告中出现处罚记录,如违法、违规行为等,也可能被视为不良记录。

以上四点是常见的信用中国不良记录标准,如果出现上述不良记录,可能会对个人征信产生影响,因此建议大家一定要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重点看施工单位)【范本模板】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重点看施工单位)【范本模板】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建设部建市2007年9号)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1、建设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A1)

2、勘察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B1)

3、设计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C1)

4、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D1)

5、监理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E1)

6、招标代理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F1)

7、造价咨询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G1)

8、检测机构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H1)

9、施工图审查机构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I1)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重点看施工单位)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重点看施工单位)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重点看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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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建设部建市2007年9号)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1、建设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A1)

行为

类别

行为代码不良行为法律依据处罚依据

A1-1建设程序A1-1-01

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超越资质等

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管理规定》第3条、第

18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

质管理规定》第19条、

第20条

A1-1-02

在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将招

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

有关招标内容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的;不按核准内容进行招标的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

标投标办法》第10条,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

标投标办法》第8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投标办法》第73

条,《工程建设项目货

物招标投标办法》第

55条

A1-1-03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违

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

行建设的

《城乡规划法》第40

条、第43条

《城乡规划法》第64

A1-1-04

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

行工程监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第12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第56条

A1-1-05

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

手续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第13条

A1-1-06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

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第11条

A1-1-07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

不良记录规定

不良记录规定

不良记录规定

近年来,尽管我国教育水平不断提高,但不良记录现象依然存在,给学校和社会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和负面影响。为了确保教育环境的和谐稳定,保护学生的健康成长,各级学校纷纷出台了不良记录规定。下面就是一份不良记录规定的范例,供大家参考。

一、不良记录的定义

不良记录是指学生在校期间,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纪律要求或道德规范的行为,以及对他人、学校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二、不良记录的内容

1. 违反校规校纪、违反班级规定,如擅自旷课、迟到、早退、作业不完成、抄袭、作弊等。

2. 损坏学校设施、设备,破坏公物,故意损毁他人财物。

3. 违规参与校外不良活动,如打架斗殴、赌博、吸烟、酗酒等。

4. 辱骂、殴打他人,以及其他形式的恶意欺凌行为。

5. 内容低俗、侮辱、谩骂等不良言论和行为,包括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不当内容。

6. 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如盗窃、诈骗、故意伤害等。

三、不良记录的处理措施

1. 轻微不良行为,如违反纪律、不按时完成作业,学校可采取口头警告、书面检讨等方式进行处理。

2. 严重不良行为,如打架斗殴、破坏公物,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示教育、停课、停止职务、记过、留校察看、退学等。

3. 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应及时报警,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同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四、不良记录的后果

1. 不良记录将被记录在学生档案中,对学生的升学、就业、评优等起着直接的影响。

2. 不良记录将作为学生评定奖学金、推免资格和获得荣誉的重要依据,记录次数和性质将直接影响学生的评定结果。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重点看施工单位)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重点看施工单位)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建设部建市2007年9号)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1、建设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A1)

2、勘察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B1)

3、设计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C1)

4、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D1)

5、监理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E1)

6、招标代理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F1)

7、造价咨询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G1)

8、检测机构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H1)

9、施工图审查机构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I1)

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

23条

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

23条

I1-2-

06

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仍

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的问题,给建设单

位造成损失的

《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

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

15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

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

15条

工程安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工程安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工程安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工程安全不良行为的认定标准是指对于在工程项目中发生的不良行为,根据一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判定和鉴定。这些标准和规范旨在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和修正。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参考内容:

1.法律法规依据:工程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通常都涉及到相关

法律法规的违反。因此,在认定工程安全不良行为时,需要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

2.技术标准和规范:工程安全不良行为的认定还需要参考相关

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这些标准和规范通常由国家或行业制定,例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规程》、《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

3.安全责任划分:工程项目中涉及到多个参与方,包括业主、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在认定工程安全不良行为时,需要参考各方的安全责任划分。例如,业主需负责提供安全生产条件,施工单位需负责组织施工工作等。

4.行为证据收集:在认定工程安全不良行为时,需要收集相关

的行为证据。这些证据可以包括现场勘察记录、照片或视频资料、相关文件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帮助判断违规行为的性质和责任。

5.事故原因分析:对于工程安全事故,需要进行事故原因分析。

这包括明确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深层次原因,以及相关责任方的贡献程度。例如,事故的直接原因可能是施工单位未按照规范进行操作,而造成的深层次原因可能是监理单位未进行有效监督。

6.惩处和教育措施:认定工程安全不良行为后,需要根据相关

规定进行相应的惩处和教育措施。例如,涉及到违规操作的工人可能被停工整顿或处以罚款,而涉及到监理单位的问题可能需要进行整改、停业整顿等。

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规定

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规定

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规定

经院部讨论,对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作如下规定:一、良好行为记录定义

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年度考核科级A、院级A;

2、职业道德加分、安全医疗加分2分及以上;

3、院内通报表扬

4、院外荣誉获得者(如:优秀带教老师、岗位能手、各类技术比武优胜奖获得者等);

5、感动台医人物、尽职台医人及提名奖获得者;

6、合理化建议季度奖及以上获得者

7、院内科技奖应用二等奖及以上第一作者、院内科技奖进步三等奖及以上第一作者;

8、市级科技进步奖前3名、省级科技进步奖前5名

9、市级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第一作者、省级自然科学论文二等奖以上第一作者;

二、不良记录定义:

不良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连续2年年度考核D。

除上述规定以外的荣誉或有遗漏的,个人认为符合良好行为记录

的,请在本周五(2月22日)上午下班前向医务部提出申请。

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一)

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一)

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一)

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背景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不良行为,例如违反规定、伤害他人、不诚信等。对于这些行为,我们需要进行认定,并据此做

出相应的处理。

认定标准

不良行为的认定需要遵守以下标准:

•确凿的证据:必须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该行为确实存在,不能凭空猜测或道听途说。

•有意为之:该行为应为有意为之,而非无心之失或者误操作。

•违反法律或规定:该行为应该违反相应的法律或规定,并应该被认定为不合法或不合规。

认定流程

不良行为的认定流程应该如下:

1.收集证据:在发现不良行为后,应该及时收集相关的证据,例如

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

2.初步调查: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开展初步的调查,了解不良行为的

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等信息。

3.审核认定:由专业的认定人员对不良行为的证据进行审核,确认

是否符合认定标准。

4.做出处理:根据不良行为的性质、影响程度以及法律规定,做出

相应的处理。

处理方式

不良行为的处理方式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

•通报批评:对轻微的不良行为,可以采取口头批评或书面通报等方式进行处理。

•教育训诫:对于一些事出有因且后悔悔改的不良行为,可以采取教育训诫的方式进行处理,帮助当事人认识错误、改正行为。

•调离岗位:对于一些严重的不良行为,可以考虑对当事人进行调离岗位等惩戒措施。

•处罚追究:对于一些严重违法行为,应该按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例如开除、罚款、刑事追究等。

结论

对于不良行为的认定,我们需要严格按照认定标准进行,做出合理公

正的处理。同时,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也需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标准

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标准

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标准

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标准通常是由金融机构或信用评级机构制定的一系列标准,用于评估个人的信用状况。这些标准的具体内容会因国家、地区和机构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标准范例:

1. 逾期还款:如果一个人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频繁逾期还款,或者有较长时间未偿还信用债务,则会被认为有严重不良记录。

2. 毁约行为:如果一个人在合同或借贷协议中有违约行为,如拒绝履行合同、故意转移资产等,也会被认为有严重不良记录。

3. 多次申请借款被拒:如果一个人频繁申请借款,但被多个机构拒绝,这也可能被视为严重不良记录。

4. 公开记录:如果一个人有过破产记录、判决冻结资产、被法院判决拖欠款项等公开记录,那么也会被认为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标准和评估方法可能会因机构而异,有些机构可能会对不同类型的行为进行加权处理,而其他机构可能会有不同的评估细则。因此,个人应该了解自己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具体标准,并努力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重点看施工单位)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重点看施工单位)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建设部建市2007年9号)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1、建设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A1)

2、勘察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B1)

3、设计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C1)

4、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D1)

5、监理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E1)

6、招标代理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F1)

7、造价咨询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G1)

8、检测机构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H1)

9、施工图审查机构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I1)

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违反法律法规: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

2.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涉及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假冒伪劣材料、违反施工工艺标准等行为。

3. 违反合同约定:涉及违反建筑工程合同约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时交付工程、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等行为。

4. 不正当竞争行为:涉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价格垄断、串标、虚假宣传等行为。

5. 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涉及违反建筑行业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贿赂、行贿、滥用职权等行为。

6.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涉及违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行为。

7. 违反环境保护规定:涉及违反建筑工程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施工、违反环境

保护法规等行为。

以上是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认定的一般标准,具体认定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细化和具体操作。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建筑市场的良好秩序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重点看施工单位)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重点看施工单位)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建设部建市2007年9号)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1、建设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A1)

行为

类别

行为代码不良行为法律依据处罚依据

A1-1-01 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超越资质等

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

管理规定》第3条、第质管理规定》第19

条、

18条第20条

A1-1-02 在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将招

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

有关招标内容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的;不按核准内容进行招标的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

招标投标办法》第73

标投标办法》第10条,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

标投标办法》第8条

条,《工程建设项目货

物招标投标办法》第

55条

A1-1-03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违

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

行建设的

《城乡规划法》第40

条、第43条

《城乡规划法》第64

A1-1 建设A1-1-04

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

行工程监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第12条

程序

A1-1-05 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

手续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例》第13条条例》第56条

A1-1-06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

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第11条

《建筑法》第64条,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经批准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

条例》第57条,《建

A1-1-07 《建筑法》第7条

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采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

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施工许可证的;

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标准

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标准

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信用卡逾期:信用卡连续三次或两年内累计六次逾期还款;

2. 贷款逾期:单笔贷款最近24个月内有1次(含)以上连续逾期达61日记录,或2次(含)以上逾期达31日记录,或最近6个月内有1次逾期达31日记录;

3. 信用卡透支:单笔最大透支额1000元,且最近24个月内有1次(含)以上连续逾期达91日记录或状态为呆帐或冻结的;

4. 贷款发放前的不良信用记录:贷款发放前,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为逾期状态的信用卡、贷款,贷款发放前必须提供已偿还该欠款的银行流水、银行扣款凭证或银行证明;

5. 其他不良信用行为:存在因违规用卡等行为被列入银行、同业、人民银行或征信机构不良库的情况;存在作为被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有恶意骗取银行资金行为;正在服刑期间或最近7年内曾有过刑事犯罪记录等。

6. 公共信息中的不良记录:公共信息中有欠税记录、行政处罚记录、重大法律纠纷的,也视为不良信用记录。

综上所述,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标准包括信用卡逾期、贷款逾期、信用卡透支、贷款发放前的不良信用记录、其他不良信用行为以及公共信息中的不良记录等。这些不良信用记录会对个人的信贷、就业、留学等方面产生负面影响。

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指对于某一特定行为,所应当采取的认定标准和评价方法。这些标准和方法一般是由各行业或群体内的权威机构或组织制定和颁布的,以保证行为认定的公正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具体来说,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1. 不良行为定义:明确不良行为的含义,例如对于学生而言,可能是违反校规、欺凌他人、作弊等行为;对于职业人士,则可能是违反职业道德、涉嫌犯罪等行为。

2. 证据认定标准:明确什么样的证据可被认定为不良行为的证据,例如在学校内被他人拍摄到的欺凌视频、教师当场发现的作弊行为等。

3. 认定过程标准:规定认定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及程序,例如需要了解当事人的情况、要进行事实查证、听取相关人员的证言等。

4. 认定结果标准:明确根据不良行为认定标准所作出的认定结果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例如成为考生考学校、工作单位核查的对象、被记录在个人档案中等。

总之,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的制定是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公正的必要手段,对于不同领域的各类人员都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重点看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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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建设部建市2007年9号)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1、建设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A1)

2、勘察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B1)

3、设计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C1)

4、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D1)

5、监理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E1)

6、招标代理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F1)

行为记录认定标准(G1)

7、造价咨询单位不良

8、检测机构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H1)

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I1)

9、施工图审查机构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重点看施工单位)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重点看施工单位)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建设部建市2007年9号)

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1、建设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A1)

2、勘察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B1)

3、设计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C1)

4、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D1)

5、监理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E1)

6、招标代理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F1)

7、造价咨询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G1)

8、检测机构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H1)

9、施工图审查机构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I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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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单位及 从业人员 (省FB)
FB-05
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FB-06 FB-07 FB-08 FB-09 招标代理 单位及 从业人员 FB-10 FB-11
不按国家规定收取代理费用 不将资格预审结果告知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 在招标过程中因失误造成投诉,并经查证属实 招标过程中评标档案资料不完备,归档不及时 不按规定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其他一般不良行为 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评标;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 标程序正常进行
不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收费标准的规定,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 低收费标准进行不正当竞争 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未经批准同时兼监2个及以 上工程项目 不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 不按规定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其他一般不良行为 招标代理单位有《专职人员证书》的专职人员达不到规定数 量 允许没有《专职人员证书》人员从事招标代理活动 不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 未按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地点、条件等组织投标人报名
CB-05 CB-06 CB-07 施工图审查 机构及 从业人员 (省IB) IB-01 IB-02 IB-03 DB-01 施工单位及 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 (省DB) DB-02 DB-03 DB-04 DB-05 DB-06
EB-01 工程监理 单位及注册 监理工程师 (省EB) EB-02 EB-03 EB-04 EB-05 FB-01 FB-02 FB-03 FB-04
市场一般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认定依据
《湖南省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 法》第五条、第八条 《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二 十二条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第十九条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第 二十条,《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 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统计法》第三条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 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湖南省建设工 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 条,《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 例》第四十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湖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 办法》第四条 《统计法》第三条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统计法》第三条,《关于进一步规范全 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 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六 条 《湖南省建筑劳务管理办法》,《关于 在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学校的通知》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第 三十五条
施工机械设 备和施工机 JB-01 具及配件、 周转材料的 JB-02 出租和安装 JB-03 拆卸单位 预制构 KB-01 (配)件和 KB-02 预拌混凝土 承担建筑施 LB-wk.baidu.com1 工意外伤害 LB-02 保险的保险 承担施工承 MB-01 包合同担保 MB-02 的单位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 施安装完毕后,未按规定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未向施工单 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或未办理安装验收手续并签字 不按规定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其他一般不良行为 不按规定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其他一般不良行为 不按规定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其他一般不良行为 不按规定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其他一般不良行为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 十七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 规定》第十三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二十 二条,《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十 九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七 条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NB-01 评标委员会 成员 (省NB) NB-02 NB-03 工程造价 咨询单位及 注册造价 工程师 (GB) 工程造价 咨询单位及 注册造价 检验检测 单位及从业 人员 (省HB) GB-01 GB-02 GB-03 GB-04 GB-05 GB-06 HB-01 HB-02 HB-03
在评标过程结束后,经后评估认定为劣质高评、优标低评 其他一般不良行为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未加盖注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 号的执业印章;未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名并盖章 未按规定将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副本报工 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因失误、失职造成投诉,并经查证属实 不履行注册造价工程师义务 不按规定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其他一般不良行为 恶意压价,以低于企业成本价格或国家及省物价部门定价的 70%承接检测业务 不按规定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其他一般不良行为
CB-02 设计单位及 注册执业 人员 (省CB) CB-03
不按规定在设计文件上盖章签字 在建设工程施工前,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计交底
CB-04
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竣工验收;不出具相应的工程质量检查 报告 不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 不按规定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其他一般不良行为 不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 不按规定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其他一般不良行为 以低于企业成本的价格承接工程;与建设单位订立背离合同 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不按规定进行劳务分包;不按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学 校 项目经理违反规定同时承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在建项目;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在建项目任职 不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 不按规定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其他一般不良行为
附件2:
湖南省建筑市场一般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市场 主体 行为 代码
AB-01 AB-02 建设单位 (省AB) AB-03 AB-04 AB-05 AB-06 AB-07 勘察单位及 注册执业 人员 (省BB) BB-01 BB-02 BB-03 BB-04 CB-01
一般不良行为
未按规定办理初步设计审批手续 未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擅自变更勘察设计文件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不按有关规定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 咨询机构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章 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时未依法报告和申请核验施工许可证 不按规定将建设工程相关合同及补充协议和竣工结算审核报 告送相应备案机关 不按规定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其他一般不良行为 不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取费标准的规定,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 低收费标准进行不正当竞争 不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 不按规定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其他一般不良行为 不按规定程序和有关批准文件进行设计
处罚依据
《统计法》第三条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招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湖南省建 设工程监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统计法》第三条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及其专职人员管理的通知》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 格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 十三、第十四条,《关于进一步加强工 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 十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 十五条,《关于转发〈省物价局转发国 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办法》第二十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 十九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办法》第二十四条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 七十八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 行规定》第五十三条,《湖南省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 评委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 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评标 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五十三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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