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减免税货物的判定方法及其报关单相关项目的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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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

(二)定减免税货物的特征
1、特定条件下减免税; 2、除另有规定外,应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3、特定海关监管期限; 1)船舶、飞机、建筑材料(钢材、木材、 胶合板、人造板、玻璃等)——8年 2)机动车辆(特种车辆)、家用电器— —6年 3)机器设备、其他设备、材料——5年
(三)特定减免税货物的管理
退运与出口:持出口报关单办理解除 监管手续,不补缴税款 贷款抵押:向主管海关提交书面申请, 向境内、境外金融机构办理,缴保证 金、税款保函、承诺保证书
(2)、解除监管
自动解除监管:不领《减免税进口货 物解除监管证明》自动解除监管,可 以自行处置
监管期满申请解除监管:原申请人1 年内申请解除监管,主管海关经20 日内审核批准签发《减免税进口货物 解除监管证明》
C:科教用品减免税进口申请:科教单位持 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向海关申请办 理资格认定手续,经海关批准签发《科教 用品免税登记手册》,科教单位在进口前 提交《科教用品免税登记手册》,经海关 核后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交申 请企业。 D:残疾人专用品减免税申请:残疾人提交 民政部门的批准文件,经海关审核批准后 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交申请人。 民政部门或者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所属单位 进口的,向海关总署提出申请,福利或康 复单位所在地主管海关街道审批通知后签 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交申请单位。
(4)《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的使用:
有效期为6个月, 实行:一证一批“原则
2、进出口报关(与一般货物进出口报 关差不多)
(1)除了向海关提交基本单证外还要提 交《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2)特定减免税货物一般应提交进出口 许可证件,但是对外资企业和香港、澳 门、台湾及华侨的投资企业进口本企业 自用的机器设备可以豁免进口许可证; 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涉及机 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的也可以豁免。 (3)进口报关单上“备案号”栏内填写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上的12位 长编码。

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

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

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1. 概述减免税货物是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免缴税费政策的货物。

为保障减免税货物的合法性和规范报关流程,报关程序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帮助报关人员顺利完成报关工作。

2. 报关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减免税货物的报关前,需要做以下准备工作:2.1 准备相关文件报关人员需准备减免税货物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货物清单: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等详细信息。

•进口合同或进口发票:用于确认货物的进口合同或发票信息。

•减免税证明文件:需提供减免税货物的减免税证明文件,如减免税公告、减免税备案证明等。

•其他附加文件: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文件,如产地证明、品质证明等。

2.2 确认报关方式根据减免税货物的具体情况,确认报关方式,可选择一下方式之一:•自主报关:报关人员自行办理报关手续。

•委托报关:委托专业报关公司代办报关手续。

2.3 熟悉报关法规报关人员需熟悉相关报关法规,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口货物报关规定、减免税政策等。

确保报关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避免因不了解规定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 报关手续办理流程3.1 资料准备在准备好相关文件后,报关人员需要按照要求将相关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并确保文件齐全、准确。

3.2 报关单填写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和报关方式,填写相应的报关单据。

报关单据包括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以及其他相关单据。

报关人员需要注意填写准确无误,确保与实际情况一致。

3.3 缴纳可能的保证金根据报关规定,部分减免税货物可能需要缴纳相应的保证金。

报关人员在办理报关手续中需了解该项要求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保证金。

3.4 递交报关申请将填好的报关单据、相关文件和保证金递交给海关或委托报关公司。

递交申请后,海关将对报关材料进行审核。

3.5 缴纳相应税费海关审核报关材料后,如有需要,报关人员需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

减免税货物经过海关审核确认后,将享受免缴或减免税费。

报关实务7.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1

报关实务7.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1

三、报关步骤
• 《征免税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实行“一 批一证”制,即一份征免税证明上的货物 只能在一个口岸一次性进口。如果一批特 定减免税货物需要分两个口岸进口,或者 分两次进口的,持证人应当事先分别申领 两张征免税证明。
• 减免税申请人应当在《征免税证明》有效 期内办理有关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不能 在有效期内办理,需要延期的,应当在《 征免税证明》有效期内向海关提出延期申 请。《征免税证明》可以延期一次,延期 时间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算,延长期限不 得超过6个月。

对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在货物的使用场 所、方式、目的等任一要素违反海关监管 规定时,均可构成“移作他用”。例如不 移动设备的位置、但将免税进口设备让其 他公司使用管理,用于进行生产加工,也 属于违规。
资料来源:根据“江苏江阴海关网站”2006年2月相关资料
整理

海关须后续监管的特性,决定了特定减 免税进口货物一般只能是固定资产类的货 物如仪器设备、机床等等,而诸如电力、 燃料、食品等消耗性的货物不可能特定减 免税进口。
(1)减免税货物的抵押 • 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减免税申请人要求以减 免税货物向金融机构贷款抵押的应当向主管 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符合有关规定的, 主管海关可以批准其办理贷款抵押手续。 • 但减免税申请人不得以减免税货物向金融机 构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办理贷款 抵押。 • 减免税申请人要求以减免税货物向金融机构 贷款抵押的,应当向海关提供担保,如保证 金、保函等。
• 经海关查明,2003年8月,民丰工程服务公司(以 下简称“民丰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因施工 需要,决定购买1台混凝土搅拌站,并委托明天外 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天公司”,经理孟某某) 作为进口代理公司。因明天公司没有进口经营权, 故孟某某又找到利华公司(法定代表人方某某,国 际贸易采购部副主任李某)的李某进行商谈,双方 于同年10月9日签订了委托代理进口协议。同年12 月3日,由利华公司、明天公司作为买方,日本某 株式会社作为卖方,民丰公司作为最终用户,四方 共同签订了购买混凝土搅拌站的进口合同。

减免税货物后续管理报关单填制的规范要求

减免税货物后续管理报关单填制的规范要求

减免税货物后续管理报关单填制的规范要求第一篇:减免税货物后续管理报关单填制的规范要求减免税货物后续管理报关单填制的规范要求 2008年,海关总署已经将海关减免税货物后续管理业务纳入到海关H2000计算机系统的管理中,并在厦门、青岛等六个海关进行试点,并将在全国海关推广。

因此,为保证企业顺利办理已进口减免税货物的有关通关手续,根据海关通关作业规范化需要和海关H2000中减免税后续管理系统的要求,将减免税货物后续管理报关单的填制规范要求解读如下:一、减免税货物退运出口时报关单填制的规范要求报关单的“监管方式”栏目填写4561(退运货物)。

“备案号”栏目填写《减免税进口货物同意退运证明》的编号;《减免税进口货物同意退运证明》编号规则为:RT+4位现场海关代码+2位年份代码+4位顺序号。

其中“RT”的意思是“减免税进口货物同意退运证明代码”。

二、减免税货物结转时报关单填制的规范要求减免税货物结转进口(即转入):报关单“监管方式”栏目填写0500(减免设备结转);“备案号”栏目填写《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编号;“关联备案号”栏目应填写本次减免税货物结转所申请的《减免税进口货物结转联系函》的编号。

相应的结转出口(即转出):报关单“监管方式”栏目填写0500(减免设备结转);“备案号”栏目填写《减免税进口货物结转联系函》的编号;“关联备案号”栏目填写与该出口(转出)报关单相对应的进口报关单“备案号”栏目所填写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编号;同时将对应的进口报关单号填写在“关联报关单”栏目中。

《减免税进口货物结转联系函》编号规则为:RZ+4位现场海关代码+2位年份代码+4位顺序号。

其中“RZ”的意思是为“减免税进口货物结转联系函代码”。

三、减免税货物补税进口时报关单填制的规范要求报关单的“监管方式”栏目应填写9700(后续补税);“备案号”栏目应填写《减免税货物补税通知书》的编号。

《减免税货物补税通知书》编号规则为:RB+4位现场海关代码+2位年份代码+4位顺序号。

第五章 特定减免税货物

第五章 特定减免税货物


三个特定
1、特定地区(只能由规定的地区使用): ①保税区减免税货物、 ②出口加工区减免税货物 2、特定企业(只能由规定的企业使用): 主要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包括: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
三个特定
3、特定用途(只能用于规定的用途): ①科教用品 ②残疾人用品 ③国内投资项目 ④利用外资项目
前期备案阶段
一、进口前减免税申请,领《进出口货物征 免税证明》 1、特定企业的申请 (1)备案登记:海关签发《外商投资企业征 免税登记手册》。 (2)进口申请:海关核准后签发《进出口货 物征免税证明》。
前期备案阶段
2、特定地区的申请 (1)备案登记 ①保税区:海关签发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 ②出口加工区:海关批准建立企业设备电子帐册。 (2)进口申请 ①保税区:海关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交 申请企业。 ②出口加工区:海关核准后在企业设备电子帐册中 进行登记。不核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单选题

享受特定减免税优惠进口的钢材,必须按 照规定用途使用,未经海关批准不得擅自 出售、转让、移作他用,按照现行规定, 海关对其的监管年限为: A、8年 B、6年 C、5年 D、3年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



报关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前期备案阶段主要是办理减免税申请手续 (以海关核发征免税登记手册和征免税证明 文件为标志) 进口报关阶段主要是办理货物进口申报手续 (要提交征免税证明文件) 后续解除监管阶段主要是办理申请海关解除 监管手续。(海关核发解除监管证明)

注意:
保税区内企业免税进口货物未满海关监管年限, 提前申请解除监管的,应按规定照章征税。涉 及国家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还要提交相应的 许可证。

报关特定减免税货物

报关特定减免税货物
进境一般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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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判断)某经济特区内的一家外商投资企业以 企业自用的名义进口了一辆旅行车,进口后即无 偿捐赠给当地的一个社会福利院,半年后被海关 发现,因该企业从事公益活动,海关不得对此进 行处罚。
30
答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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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判断)某工艺服装厂承接一万套 服装来料加工合同,加工期两年,成品全 部返销日本,合同规定,外商无偿提供一 套价值2.5万美元的专用设备。合同期满 加工成品全部出口后,该厂向海关办理合 同核销手续,该设备也随之解除海关监管。
关税、证手续的一种制度 (2)前期准备不同: 特定减免税货物:申领减免税证明; 保税货物:向海关备案,由海关核发加工贸易登
记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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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管不同: 特定减免税货物:监管期满解除监管(时效); 保税货物:根据去向不同分别办理相应的手续 (4)证件管理不同 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境一般情况下交证。保税货物
签发“减免税进口货物
解除监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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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保税区内企业免税进口货物未满海关监管年限, 提前申请解除监管的,应按规定照章征税。涉 及国家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还要提交相应的 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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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减免税货物与保税货物的异同:
(1)性质不同 特定减免税货物是实际进口货物:针对三个特定,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给予的税收优惠措施; 保税货物:针对进境又复运出境的特点简化了海
减免税申请人终止 期限:自资产清算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海
关申请办理补缴税款和解除监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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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退运、出口 持出口报关单向主管海关办理原进口减免
税货物的解除监管手续。减免税货物退运出境 或者出口的,海关不再补征相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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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贷款抵押

报关员复习: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

报关员复习: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

报关员复习: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下面yjbys网店铺为大家分享了复习: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供各位参考。

一、概述(一)含义特定减免税货物:海关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境,并使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

根据现行海关规定,下列进口货物不属于海关减免税优惠范围的是( )。

A、保税区内自用的生产设备B、残疾人组织进口的残疾人用品C、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免费赠送我方的进口货物D、科学研究机构进口的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的科技开发用品答案:C 解释: C属于一般进口货物的范围。

(二)特征1、特定条件下减免进口关税2、进口申报应当提交进口许可证件3、进口后在特定的海关监管期限内接受海关监管:特定减免税货物的监管期限:(掌握)①船舶、飞机:8年②机动车辆:6年③其他货物:5年监管期限自货物进口之日起计算。

多选题(2001年考题) 特定减免税通关制度具有显著的管理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哪几个方面:A.脱离特定使用范围,应按实际去向办理相应的报关和纳税手续B.在特定条件下使用可减免进口关税C.原则上免予交验进口许可证件D.货物进口验放后仍需受海关监管答案:ABD单选题(2007年考题) 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按照货物的种类各有不同。

以下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正确海关监管期限是:( )A. 船舶、飞机、建材,8年;机动车辆,6年;其他货物,5年B. 船舶、飞机,8年;机动车辆,6年;其他货物,5年C. 船舶、飞机、建材,8年;机动车辆,家用电器,6年;其他货物,5年D. 船舶、飞机,8年;机动车辆,6年;其他货物,3年答案:B特定减免税货物范围:(三)范围特定减免税货物大体有三大类:1、特定地区减免税货物2、特定企业减免税货物3、特定用途减免税货物报关员复习: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

减免税货物后续报关单填制规范

减免税货物后续报关单填制规范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减免税货物后续报关单填制规范
关于公布减免税货物后续管理的报关单填制要求的公告
为规范进口减免税货物在后续管理环节中的进出口申报行为,保证企业顺利办理已进口减免税货物的有关通关手续,根据海关通关作业规范化需要和海关减免税后续管理业务计算机管理系统(H2000 减免税后续管理系
统)在报关单填制方面的要求,现对减免税货物后续管理的报关单填制要求公告如下:
一、减免税货物退运出口,报关单的“备案号”栏目应填写《减免税进口货物同意退运证明》的编号;“监管方式”栏目应填写4561(退运货物)。

《减免税进口货物同意退运证明》编号规则为:RT+4 位现场海关代码+2 位年份代码+4 位顺序号。

“RT”为“减免税进口货物同意退运证明代码”。

二、减免税货物补税进口,报关单的“备案号”栏目应填写《减免税货物补税通知书》的编号;“监管方式”栏目应填写9700(后续补税)。

《减免税货物补税通知书》编号规则为:RB+4 位现场海关代码+2 位年份代码+4 位顺序号。

“RB”为“减免税货物补税通知书代码”。

三、减免税货物结转进口(转入),报关单“备案号”栏目应填写《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编号;“监管方式”栏目按现行规范填写;“关联备案号”栏目应填写本次减免税货物结转所申请的《减免税进口货物结转联系函》的编号。

相应的结转出口(转出),报关单“备案号”栏目应填写《减免税进口货物结转联系函》的编号;“监管方式”栏目应填写0500(减免设备结转);“关
联备案号”栏目应填写与该出口(转出)报关单相对应的进口(转入)报关单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09报关员重点内容辅导特定减免税货物

09报关员重点内容辅导特定减免税货物

09报关员重点内容辅导特定减免税货物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一、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概念(含义、特征、范围)1、含义:是指海关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口,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

特定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其他所有可以减免税进口设备的;特定企业:三资企业、港澳台侨胞开办的企业;特定用途:科教用品、残疾人专用品。

2、特征:①免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不免②交许可证③海关监管期内接受监管。

监管年限:⑴船舶、飞机8年⑵机动车辆6年⑶其他货物5年3、范围:①特定地区的减免税货物;②特定企业的减免税货物;③特定用途的减免税货物;二、特定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年限1、减免税申请(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①特定地区报关单据备案报关保税区报关单征免税登记手册(设备手册)免表出口加工区备案清单设备电子手册电子帐册号②特定企业前提:投资总额内企业自用流程:商务局(审批)→海关(设备手册)→海关(免表)→凭“免表”报关③特定用途2、国内投资项目减免税申请无手册申请办理免表时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向直属海关提出减免税申请利用外资项目减免税申请科教用品减免税申请教育部“科教用品免税手册”凭“免表”报关残疾人专用品减免税申请民政部门和中国残联不需办手册直接凭批准文件办理征免税证明三、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使用(有效期、使用规定)“免表”有效期6个月,延长最长期限6个月。

“一批一证”、“一证一关”制。

需有备注口岸,一个免表只能一个口岸,口岸不同,需要分别办理免表。

四、特定减免税货物解除海关监管(自动解除与申请解除、期满解除与期内解除)自动解除: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监管年限届满时,自动解除海关监管。

申请解除:纳税义务人可以自监管年限届满之日起1年内,持有关单证向海关申请领取解除监管证明。

海关应自解到纳税义务人的申请之日起20日内核实情况,并填发解除监管证明。

期满解除:“减免税进口货物解除监管证明”期内解除:转让企业,转人货物的减免税幅度恶毒不再恢复;受让企业,监管年限不扣除转让企业已使用的时间。

关于减免税货物后续报关单填制要求

关于减免税货物后续报关单填制要求

关于减免税货物后续报关单填制要求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4号关于公布减免税货物后续管理的报关单填制要求的公告为规范进口减免税货物在后续管理环节中的进出口申报行为,保证企业顺利办理已进口减免税货物的有关手续,根据海关作业规范化需要和海关减免税后续管理业务计算机管理系统(H2000减免税后续管理系统)在报关单填制方面的要求,现对减免税货物后续管理的报关单填制要求公告如下:一、减免税货物退运出口,报关单的“备案号”栏目应填写《减免税进口货物同意退运证明》的编号;“监管方式”栏目应填写4561(退运货物)。

《减免税进口货物同意退运证明》编号规则为: RT+4位现场海关代码+2位年份代码+4位顺序号。

“RT”为“减免税进口货物同意退运证明代码”。

二、减免税货物补税进口,报关单的“备案号”栏目应填写《减免税货物补税通知书》的编号;“监管方式”栏目应填写9700(后续补税)。

《减免税货物补税通知书》编号规则为: RB+4位现场海关代码+2位年份代码+4位顺序号。

“RB”为“减免税货物补税通知书代码”。

三、减免税货物结转进口(转入),报关单“备案号”栏目应填写《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编号;“监管方式”栏目按现行规范填写;“关联备案号”栏目应填写本次减免税货物结转所申请的《减免税进口货物结转联系函》的编号。

相应的结转出口(转出),报关单“备案号”栏目应填写《减免税进口货物结转联系函》的编号;“监管方式”栏目应填写0500(减免设备结转);“关联备案号”栏目应填写与该出口(转出)报关单相对应的进口(转入)报关单“备案号”栏目所填写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编号;“关联报关单”栏目应填写对应的进口(转入)报关单号。

《减免税进口货物结转联系函》编号规则为:RZ+4位现场海关代码+2位年份代码+4位顺序号。

“RZ”为“减免税进口货物结转联系函代码”。

四、上述报关单其他栏目的填制要求,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2004年第34号公告)的规定填制。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第五节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一、特定减免税货物概述(一)含义特定减免税货物是指海关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口使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

(二)特征(三)范围特定减免税货物大体有以下三大类:1.特定地区减免税货物;2.特定企业减免税货物;3.特定用途减免税货物。

(四)管理1、可以自行申请、担保、办理后续手续,也可以委托报关企业其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代办。

2、无征免税证明可凭担保先予放行;但涉证管理货物,无证不得办理凭担保放行3、担保适用:●已受理减免税备案或审批申请,但未办结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已批准但实施细则未公布,而总署已确认申请人属于享受税收优惠范畴的。

4、税收担保证明有效期限6个月,超出需经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人批准予以延期,特殊情况仍需延期的,由海关总署核准。

5、监管期限内,减免税申请人应每年第1季度提交使用报告书。

6、关于减免税额度事宜:(1)转让给享受同等减免税待遇企业的,不予恢复至原转出人减免额度,而按结转价格、数量或应缴税扣减;(2)退运出境后,又以无代价抵偿形式进口同一类型货物的,不予恢复其减免税额度;(3)退运出境后,未以无代价抵偿方式进口同一类型货物的,则在3个月内申请,可恢复其减免税额度。

四、程序1、前期阶段:减免税备案和申领减免税证明(1)向项目所在地海关申请备案;如涉及多个海关,则向申请人所在地海关或有关海关的共同上级申请,由其指定海关受理备案;(2)申办减免税证明资料:●征免税申请表;●营业执照●进口合同、发票等货物说明资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证明材料。

(3)征免税证明:●有效期:6+6个月●一证一关、一批一证2、进出境报关阶段:●注意征免税证明12位编号要写在报关单备案号栏;●港澳台胞、华侨以及外资企业进口自用机器设备,免证;如果外资企业投资额内进口涉及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证管理的,也免证;●交证交证明免税、放行后继续监管。

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流程

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流程

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流程第一篇: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流程实验9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流程要求熟悉和掌握的内容: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概念(含义、特征、范围);特定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年限;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使用(有效期、使用规定);一、概述(一)含义——海关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口,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

特定地区我国关境内由行政法规规定的某一特别限定区域,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在这一特别限定的区域内使用。

特定企业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专门规定的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由这些专门规定的企业使用。

特定用途国家规定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用于行政法规专门规定的用途。

(二)特征1.特定条件下减免进口关税:进口时减免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不减免进口环节消费税;.进口申报应当提交进口许可证件:特定减免税货物是实际进口货物;.进口后在特定的海关期限内接受海关监管:在规定的期限,使用于规定的地区、企业和用途。

A.船舶、飞机,8年B.机动车辆,6年C.其他货物,5年(三)范围1、特定地区减免税货物;(见下表)2、特定企业减免税货物;例如外资企业、港、澳、台及华侨投资企业.3、特定用途减免税货物。

例如科研机构及学校进口的专用科研用品;残疾人专用品及残疾人组织和单位进口的货物;国家重点项目进口货物,通信、港口、铁路、公路、机场建设进口设备等。

各个特定地区减免税货物列表(四)管理1.特定减免税货物一般应提交进口许可证件,但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涉及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也可以免交验有关许可证件。

2.特定减免税进口设备可以在两个享受特定减免税优惠的企业之间结转。

结转手续应当分别向企业主管海关办理。

二、程序减免税申请------------进口报关----------申请解除监管(一)减免税申请分减免税备案和减免税证明申领,均向其主管海关办理1.特定地区(1)备案登记企业批准证书保税区营业执照区海关备案登记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企业合同、章程区管委会批准文件出口加工区区海关备案登记建立企业设备电子账册(其他特殊监管区域营业执照(2)“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申领保税区:特定减免税设备进口前,提交发票主管海关核准后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装箱单出口加工区(及其他特殊监管区域):特定减免税设备进口前,提交发票、装箱单主管海关在企业设备电子账册中登记,不核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报关理论与实务课件项目七减免税货物报关

报关理论与实务课件项目七减免税货物报关
办理货物放行手线办理流视图 7- 2。
减免税申 请人
减免税货物使用情况年报表
自查内容
减免税申请人自查情况
1、减免税进口货物安装地点、使用情况
2.减免税进口货物调换、抵押、质押、留置、转让、 出售、移作他用、退运境外或进行其他处置的情况
3.减免税进口货物未按照特定用途、特定地区、特 定企业使用的情况
4.实际进口的减免税货物的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 是否与申报减免税申请时相同
国家对进出口货物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件而 不能提供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担保的其他情形, 不得办理减免税货物凭税款担保放行手续。
税款担保期限不超过6个月,经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 人批准可以于以延期,延期时间自税款担保期限届满之日起 算,延长期限不超过6 个月。特殊情况仍需要延期的,应当 经海关总署批准。
5.减免税申请人改制、股权转让、合并、分立及其 他资产重组情况
6.减免税进口货物是否已人本单位固定资产账
7.其他需要向海关说明的情况
备注
减免税进口货物使用情况明细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征免税证明号 进口放行日期 使用状况
(5) 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减免税申请人将进口减免税货物转 让给进口同一货物享受同等减免税优惠待遇的其他单位的,不予 恢复减免税货物转出申请人的减免税额度,减免税货物转入申请 人的减免税额度按照海关审定的货物结转时的价格、数量或者应 缴税款予以扣减。
进口的企业自用的投资设备给 予免税
特定用途
国家规定可以按减免税优惠进口的
货物,只能用于行政法规规定的特 定用途
对科研机构及学校进口的用于 科研、教学的设备,以及残疾 人组织和单位进口的残疾人专 用品给予免税
二、特定减免税货物的特征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

2、特定区域的申请 (1)备案登记 ①保税区:海关签发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 ②出口加工区:海关批准建立企业设备电子帐册。
(2)进口申请 ①保税区:海关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交申
请企业。 ②出口加工区:海关核准后在企业设备电子帐册中进
行登记。不核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3、特定用途的申请 (1)国内投资项目减免税申请 (2)利用外资项目减免税申请 (3)科教用品减免税进口申请 (4)残疾人专用品减免税申请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
(一)特定减免税货物的含义 特定减免税货物是指海关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
予减税或免税进境,专门使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 业、特定用途的货物。 (二)特定减免税货物的特征 1. 特定条件下可减免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不 免进口环节消费税)
2. 进口时需向海关提交许可证件 3. 进口验放后仍在一定期限内接受海关监管 根据海关规定: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海关监管年限为: (1)船舶、飞机,8年; (2)机动车辆,6年; (3)其他货物,5年。
可以进入清算、变卖等程序。
三、特定减免税货物的通关
进口前减免税申请----货物进后解除监管
(一)进口前减免税申请,领到<征免税证明> 有效期为6个月,实行一证一批、一证一关
1、特定企业的申请 (1)备案登记:海关签发〈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登记 手册〉。 (2)进口申请:海关核准后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 证明〉。
(二) 进 出 口 报 关 1、报关单证的提交 2、申报时调阅征免税证明的电子数据, 核对纸质征免税证明。 3、报关单的填写
(三) 解除监管 1、到期自然解除监管 海关签发“减免税进口货物解除监管证明” 2、未到期,怎样处理? 出售或转让(缴纳进口税费) 结转(由接收企业申领征免税证明) 退运(凭出口报关单解除监管) 放弃(凭收据解除监管) 3、企业破产清算时,只有在解除监管后,有关货物才

特定减免税报关hgcz

特定减免税报关hgcz
• 如果一般进出口则要交税、交证,不需要前期准 备,也不需要继续监管。
前期阶段
• 非一般进出口货物
• (1)保税加工货物:办理加工贸易备案,申领 加工贸易手册(电子或纸质)。 (2)特定减免税货物:办理减免税申请,申领 减免税证明。 (3)暂准进出境货物中的展览品:办理“展览 品进境备案”。 (4)其它进出境货物中的出料加工:申办“出 料加工备案”。
请,自动解除监管,可自行处置。 • (2)申请解除监管
(2)申请解除监管
• ①监管期满后,1年内向海关申请,海关20 日内核实情况,签发“减免税货物解除监 管证明”
• ②监管期内,因特殊原因出售、转让、放 弃、或企业破产清算的,原申请人办理相 关手续后,向原海关申请,海关审核后, 签发“减免税货物解除监管证明”。
进出口阶段
• 该交税的交税、该交证的交证,否则需海关批准 或有许可证明,即前期阶段
• 海关作业环节:审单、查验、征税、放行; • 报关作业环节: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阶段,放行后即进入后续阶 段。
后续阶段
• 根据海关对某些特定货物的监管要求,其报关单 位在货物进出境并完成相应的处理过程后,向海 关办理核销、销案、申请解除监管手续的过程。
一般进出口货物 不需要办理
申 报 (海关 审查) 配合查验( 查验
不需要办理
保税进出口货物 备案、申请登记 手册
保税货物核销申 请
特定减免税货物 特定减免税申请 缴纳税费 和申领免税证明 (征税)
解除海关监管申 请
暂准进出境货物 展览品备案申请
暂准进出境货物 销案申请
其他进出境货物 出料加工货物的 提取货物
进出口人或其代理人大多无需事先提出申请即可直接办
理有关减免,海关放行后也无须进行后续管理。

货物指南: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

货物指南: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

-⼀、概述 (⼀)含义 特定减免税货物:海关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境,并使⽤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途的货物。

(⼆)特征 1、特定条件下减免进⼝关税 2、进⼝申报应当提交进⼝许可证件 3、进⼝后在特定的海关监管期限内接受海关监管: 特定货物的监管期限:(掌握) ①.船舶、飞机:8年 ②.机动车辆:6年 ③.其他货物:5年 (三)范围 特定减免税货物⼤体有三⼤类 1、特定地区减免税货物 2、特定企业减免税货物 3、特定⽤途减免税货物 (四)管理(2009年变动) 1、减免税备案、审批、税款担保和后续管理业务等相关⼿续应当由进⼝货物减免税申请⼈或其代理⼈办理。

2、申请凭税款担保先予办理货物放⾏⼿续的情形:(掌握) (1)主管海关按照规定已经受理减免税备案或者审批申请,尚未办理完毕的; (2)有关进⼝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国务院批准,具体实施措施尚未明确,海关总署已确认减免税申请⼈属于享受该政策范围的; (3)其他经海关总署核准的情况 注意:国家对进出⼝货物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件⽽不能提供的,以及法律、⾏政法规不得担保的其他情形,不得办理减免税货物凭税款担保放⾏⼿续。

税收担保期限:不超过6个⽉,经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批准可以予以延期,延期时间⾃保税担保期限届满之⽇起算,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

特殊情况仍需延期的,应当经海关总署批准。

3、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减免税申请⼈应当⾃进⼝减免税货物放⾏之⽇起,在每年的第⼀季度向主管海关递交减免税货物使⽤状况报告书,报告减免税货物使⽤状况。

4、减免税货物转让给进⼝同⼀货物享受同等减免税优惠待遇的其他单位的,不予恢复减免税货物转出申请⼈的减免税额度,减免税货物转⼊申请⼈的减免税额度按照海关审定的货物结转时的价格、数量或者应缴税款予以扣减。

5、减免税货物因品质或规格原因原状退运出境。

(两种情况) (1)以⽆代价抵偿⽅式进⼝同⼀类型货物的,不予恢复其减免税额度; (2)未以⽆代价抵偿⽅式进⼝同⼀类型货物的,可以恢复其减免税额度。

报关单主要栏目的内容填报(征免性质2)

报关单主要栏目的内容填报(征免性质2)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征免性质需要分析判断来确定,根据对备案号、贸易⽅式和征免性质的含义学习可以发现,它们之间有着逻辑对应关系。

下⾯的表格给出了主要的⼏种备案号、贸易⽅式和征免性质的对应关系,凭此可判断征免性质。

注:国家公布有《外商投资项⽬不予免税的进⼝商品⽬录》,该⽬录下的商品即使是在合资合作设备、外资设备物品的贸易⽅式下进⼝也不予免税,⽽是⼀般征税。

由于教材并没有提供该⽬录,因此考⽣只要知道如果是列⼊这个⽬录的不能免税,征免性质要填“⼀般征税”。

在教材中也给出了⼀个类似的表格,⽽且⽐上⾯的表格还要简单地表达出⼀个信息,考试的范围可能仅限于教材中表格的内容。

特别是对于贸易⽅式是“合资合作设备”及“外资设备物品”对应的征免性质只考“⿎励项⽬”。

⽽对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由于已基本不使⽤就不再考了。

但对于外商投资企业以⼀般贸易⽅式出⼝货物征免性质还是要使⽤。

见下⾯的表格,考⽣仍然要掌握。

上述两个逻辑关系表格中个别的贸易⽅式与征免性质不是必然的对应关系,会有特例。

但特例的情况⼏乎不会在考试中出现,所以在这⾥忽略它。

(1)根据所确定的贸易⽅式结合上⾯的两个表格确定征免性质。

⽐如试题中⼀批进⼝料件根据题⽬的描述可以确定其贸易⽅式是“进料对⼝”,则可以确定该批货物报关单上的征免性质应该填“进料加⼯”或“503”。

因为贸易⽅式进料对⼝对应的征免性质只有进料加⼯。

同样有⼀⼀对应关系的还有:来料加⼯⼀来料加⼯;不作价设备~加⼯设备;⽆代价抵偿⼀其他法定。

贸易⽅式是“合资合作设备”的进⼝货物,其征免性质⼀般情况下就是“⿎励项⽬”,实际⼯作很少⽤到,还有征免性质是“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般征税”的情形。

贸易⽅式是“外资设备物品”的进⼝货物,其征免性质⼀般情况下也是“⿎励项⽬”,是“外资企业”和“⼀般征税”的情况也很少。

(2)⽆论进出⼝,都可以根据所给⽂字说明资料中备案⽂件⾸位字母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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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应 如 何 填 制 呢 ? 见 表 . 1 。
中外 合 资 、 中 外 合 作 企 业 进 口的 自用 征免税 合资合作 设备 其贸易方式为 证 明编 设备/ 外资 鼓励项 E 1 企业 自用 特案 合作 合作 设备;外 县 设 备 物 品 商 独 资 企业 进 口的 自用 设 备其 贸 易 方 式为 外资设备物 品
备案号 贸易方式 征免性 质 用途 征免 备注
因此 ,判 定 该 货 物 是 否 属 于 适 用 于 特 定 地 区 的特 定 减 免税 是 外 商独 资企 业 进 口的 自用 设 备 。具 体 见 表 . 2 。
定地 区?这就需要通 过企业的经营单位 编码 的第 5 位进行分析 判断 , 经 营单位编码 的第 5 位 是表示 企业注 册地经济区划代码 : “ 4 ”: 保税区 ; “ 5 ” :出 口加 工 区 / 珠澳 跨 境工 业 园 区 ; “ 6 ”: 保税港 区 / 综合保 税区 ; “ 7 ” : 保税 物流园区 ; “ 8 ” : 综合实验区 。 那么 ,适 用于特定地区的特定减免税货物 的报关单有关项
特定地 区是指我国关境 内由行政法规规定 的某一特别 限定 呢? 还 是看经营单位编码 。经营单位编码 的第 6 位表 示该企业 区域 ,享 受减 免税 优惠的进 口货物只能在这一特别 限定 区域 内 所属 的经济类 型: “ 2 ” : 中外合作企业 ; “ 3 ” : 中外合 资企业 ; “ 4 ” : 使用 。特 定地 区主要指出 口加工区、保税区及参照 出口加工 区 外商独 资企业 。因此 ,题 意显示 该进 口货物属于三资企业 自用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 三 资 企 业 所 投 资 的 项 目符 合 相 关 规 定 的 ,
的货物 。特 定减免税货物的类型众多 ,不 同类型 的特定减 免税 进 口的 自用设备及 随设备进 口的配套技术 、配件 、备件 ( 以下 货物对应 的贸易方式、征免性质等报关单各项 目的填制也 不尽 简称 白用 设备 ) , 除 《 外商投资项 目不予免税的进 口商 品 目录 》 、
实由 l f 中 的相 关 问题 。
关键 词 : 特定减免税货物 ;贸易方式 ; 征免性质 ; 用途 中图分 类号 : F 7 5 2 . 5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 号 : 1 6 7 1 . 5 6 1 6( 2 0 1 5 )0 6 . 0 2 4 3 。 0 2
特 减免税货物是指海关根据 国家 的政治 、经济政策 的规 外合 资企 业和 中 外 合 作 企 业 。 定 ,准 予减 免税进 口,使用于特定地 区、特定企业 、特定用途
进 口 不 予 免 税 的重 大 技 术 装 备 和 产 品 目录 》 所 列 商 品 外 ,免 相 同,几 轮实训下来 ,许多 同学反映在实训过程 中不 能很准确 《 地判 定特定减 免税货物 的所属类 型,填制报关 单时 贸易方式 、 征 进 口关 税 ,进 口环 节 税 增 值税 照 章 征 收 。
用 的 。其 中有 个 比较 大 的 问题 : 怎 么 判 断 经 营 单 位 是 否 位 于特
对于投 资总额 内进 口的 自用设备 ,在填制报关单 的贸易方 式时又分成两种情 况 : 一是合资合作企业进 口的自用设备 : 二 表2适用于特定企业投资总额 内进 口的自用设备 的 相关项 目填制
征免性质等 项 目也往往容易相互混淆 ,下面就对不 同类型 的特 定减免税 货物 的报 关单相关项 目的填制进行介绍 。
1 适 用 于 特 定 地 区 的特 定减 免 税 货 物 .
判定 该进 口货物 是否属于适用于特定企业的特定减免税货
物 需要 符 合 两 个 条 件 :一经 营 单 位 属 于 三 资 企 业 ; 二 进 口货 物 属 于 企 业 白用 设 备 。那 么 如 何 判 定 该 企 业 是 否 属 于 三 资 企 业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 ( 文摘版 ) 经济管理
市场论坛
2 0 1 5 年6 月 ・ 2 4 3・
特 定减 免税 货物 的判 定 方法及 其报 关 单相 关项 目的填 制
钟 丽珍
闽西职业技 术学 院,福建龙岩 3 6 4 0 2 1
摘 要 : 特 定减免税货物属 于较 常见的海 关监 管货物之一 ,其 类型 众多 ,不 同类型 的特 定减免税货物 的贸 易方式 、征免 性 质等报 关单各项 目的填 制也有 所不 同,许 多同学在 实训过程 中对 特定减免税货物 不会判 定,判定之后填制报 关单时相 关项 目也 不能准确 填制 。本文从特 定减免税货物 的类 型、判定方法及报 关单 相关项 目的填制 等方面进行具体说 明,以期能够解决 学生在
建 设 项 目所 需 的 机 器 、 设 备 和 建 设 生 产 厂 房 、仓 储 设 施 所 需 的 情 况 的特 定减 免税 货物 的相 关 报 关 单 填 制 也 不 一 样 :
基建物 资予 以免税 ; 区 内企业生产所需 的机器 、设备 、模具及 2 . 1投 资总额 内进 口的 自用设备 其维修用 零配件,予 以免税 ;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 自用合 理数量 的办公用品,予 以免税 。 货物 需要 符合 以下两个要求 : 首先进 口货物 的经 营单位是位于 特定地 区 ;其次该进 口货物进 口后是供企业或 园区管理机构 自
监管 的珠海 工业园区、 保税物流 园区以及后来设立的保税港区 、 的设 备时 ,该 货物 属于适 用于特 定企业的特定减免税货物 ,另
综合保税 区。
外三 资企 业进 口的 自用设备主要有两种情况 : 一是利用投资总
按 照相关规定这些特定地 区进 口的区内生产性 的基础 设施 额 内 的 资 金进 口 ;二 是 利 用 投 资 额 外 的 自有 资 金 进 口 ,这 两 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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