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弱势群体保障考虑的林场改制分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基于弱势群体保障考虑的林场改制分析
摘要我国国有林场改制是现代政府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决策。此项工作的开展与落实,对我国林场的经济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其主要的影响表现为生产任务的不断减少,导致大量林场职工富余闲职,就业率下降;经济效益减少,致使林场无法按时负担职工的保险统筹,进而对即将退休或者已经离退休的职工产生影响。基于此,从林场中的弱势群体出发,在解决好林场职工基本利益的基础上进行改制,以促进我国林场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本篇文章主要从我区国有林场职工利益现状入手,进而论述了改变我国林场职工现状的有效措施,希望其能够对促进全国国有林场的改革有所裨益。
关键词弱势群体;林场改制;现状;措施
国有林场是我国林业事业的主要组成部分。近些年来,我国国有林场一直坚持着以林为本、合理开发、全面经营、持续发展的办场方针,为全国的生态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较大贡献。然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建立,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我国林场管理和运行机制已经很难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了,大部分的国有林场均面临着较为严重的资源危机与经济困难。基于此,我国的许多林场为了走出困境,均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利益关系的调整是改革的主要目的,而这种利益的调整严重损害了林场职工的个人利益。为此,本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林场弱势群体保障措施,以促使国有林场改革的顺利进行。
1 国有林场职工利益现状
全国的绝大多数国有林场均建于上世纪50年代,其地理位置大多位于区位较为重要、生态较为脆弱、甚至是人迹罕见的高山远水和大小河流的源头地区。我国现有国有林场4466个,所有省市区均有分布,总经营面积为5749.9万hm2左右,国有林场职工超过55万人。前些年,全国有部分省市区的部分国有林场进行了以人事制度和产权制度为核心的国有林场体制改革,2011年开始此项改革将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而此项改革的核心为产权改革,即通过解除林场在职员工与林场的劳动关系,全面实行身份置换,再通过对林场资源的优化组合,以实现国有林场的健康持续发展。在全国积极推行国有林场改制的政策环境下,在我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自2010年10月着手准备,2011年全面实施,现已进入扫尾阶段。本人正好负责该项工作的实施。在国有林场全面改制的过程中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其中最引人关注和深思的就是职场员工的利益问题,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问题。基于此,进行国有林场弱势群体的利益保障研究尤为重要。
1.1 在岗职工工资收入低且拖欠现象严重
随着我国现阶段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林场的发展前景令人堪舆。由于我国国有林场的行为定义不明确、产权关系模糊、委托代理制度不完善以及政策措施落实不充分等原因,致使其面临着较为严重的经济危机和困难,林场资
源逐年枯萎、林业技术人才流失严重,职工收入逐年下降,林业干部职工生活质量在其他行业全面提高的情况下不升反降。在我国的几次调整工资过程中,虽然林场职工的档案工资也有所提高,然而由于林场经营收入的下降,事业费财政拨款减少,致使我国林场职工的实发工资明显低于其档案工资,部分林场职工的工资已经停发,其生活境况实在令人堪忧。相关的调查研究结果显示,我国林场职工的工资存在着拖欠现象,且其平均工资也明显低于全区的平均工资。由此可见,我国林场职工的工资收入较低,且拖欠现象严重,致使林场职工的生活较为困难。
1.2 社会保障项目设置不平衡
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而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是其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全社会平均工资的不断上涨,林场社会统筹经费的压力逐渐增大,致使其负担不断加重。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林场职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医疗保险等统筹费用大约为人均5000元以上,而有些林场难以支付这笔庞大的开销,不断拖欠林场职工的社保统筹费用,使林场职工的后顾之忧得不到有效解决。社会保障项目设置的不平衡是我国林场职工面临的现实问题,急需解决。
2 改变我国林场职工现状的有效措施
2.1 尽快出台我国林场改制的相关政策
导致我国林场职工经济现状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国家对林场改制尚未出台指导性文件,使我国国有林场的改制程序不规范、没有成效。基于此,国家和各省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文件和政策,以保障我国林场改制的顺利进行。其一,国家应该明确我国林场的性质。国家的相关文件中指出,我国的林场改制思路为按照森林的分类经营要求与标准,将现有的林场划分为商品经营型与生态公益型林场两个类型,并建立健全林场相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使我国的林场建设和日常运行符合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相关要求,并为林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其二,我国的林场应该健全制度,并规范运作。我们可以对制度进行较为恰当的安排,使其成为人们行为的规范与准则,进而帮助林场职工形成较为合理的预期,不断降低交易的费用,并与此同时控制好林场职工的社会主义行为。我国国有林场的改制方案需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在充分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之后方可执行。
2.2 明确国有林场改革的成本承担者、理顺社会保障与单位保障之间的关系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是不断变革、不断完善的,而其改革的主要方向必须是符合我国现行经济体制,即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渐由单位保险向社会保险转变,从现金现付模式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结合的模式转变。在整个的转型过程中,自然会导致巨额债务的形成。巨额的债务应该由谁来进行承担应该是林场改制首先要考虑的重要问题。我国的国有林场属于生产型事业单位,其内部职工的长期低薪工作为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基于此,林场自身不具备消化上述庞大债务的能力。国家应该承担林
场改制所需要支付的必要成本,所以,在林场改制过程中所需要的资金则应该由各级政府与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解决。只有在明确改革成本承担者、理顺单位保障与社会保障之间关系的基础上才能够推动我国国有林场的顺利改制。
2.3 切实做好分流人员的安置工作
我国国有林场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富余职工的分流安置,生态公益型林场应该遵循精简和效率的原则重新设置人员编制。条件较好的生态公益型林场则可以将经营性项目或者部分的商品林进行资产评估,用以安置那些富裕的林场职工。至于商品经营型林场则可以通过经营机制的转换,不断创新、不断探索,积极鼓励林场职工进行家庭林场的发展。对于无法安置的林场职工,则将其视为下岗职工,并给予其相关待遇。林场可适当参考国企下岗工人再就业的相关做法安置好分流人员。
3 小结
总而言之,我国国有林场只有在充分保障职工利益的前提下才有可能改制成功,国家应该尽快出台国有林场改制的相关政策,并在明确改革成本承担者,理顺社会保障与单位保障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做好分流人员的安置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够使我国国有林场顺利改制,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冯迎春,杨丽霞,石道金.对浙江省国有林场社会保障情况的调查和思考[J].林业经济问题,2006,26(1):84-87.
[2]顾希全,高峰.天然林禁伐后国有林场职工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J].林业经济,2002,8:47.
[3]程云行,冯迎春.浙江省国有林场改制中的弱势群体保障问题研究[J].林业资源管理,2006,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