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验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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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二十二大街东侧,为东风汽车有限公司郑州基地年产20万辆乘用车产能扩建项目。本冲压车间位于厂区的西北角,与焊装车间毗连组合为一体,总建筑面积16915㎡。冲压车间基础采用桩基独立承台,主体为单层钢结构;辅房为二层建筑,女儿墙顶标高为9.300m,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本工程建筑高度19.700m。
建设单位: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设计单位:东风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北建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桩基施工单位:河南晟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工程设计蓝图设计为静力压桩,后期经过各方商讨确定采取先引孔后锤击沉桩。车间采用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空心方桩PHS350(170)AB作为基桩,桩断面尺寸为350mm×350mm,属于摩擦端承桩,桩尖持力层为第6层粉土,桩端阻力特征值3500KPa,桩端进入持力层的长度不小于1米,设计桩长根据地质资料暂定有效桩长15—20米,平均有效桩长18米,后期设计变更为主厂房有效桩长不小于8m,辅房部分有效桩长不小于6m。抗震设防烈度7度,建筑物抗震设防类别丙类,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本工程接桩采用端板焊接连接,接头强度不应低于桩身强度。
本工程共481根PHS350(170)AB型方桩,方桩抗压承载力特征值取值为800KN,抗拔承载力特征值取值为300KN,厂房主体部位按抗拔桩设计,辅房部位按承压桩设计。
二、验收依据
2.1合同文件及设计文件
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
2.冲压车间设计施工图纸;
3.图纸会审纪要和设计变更资料;
4.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2.2国家及地方质量管理规定、规范、规程及标准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三、验收范围和内容
本车间桩基础子分部分项工程: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空心方桩
四、验收组成员组成
4.1项目总监主持宣布验收组成员名单
1、建设单位:宫力明(项目负责人)、樊国华(现场负责人)
2、勘察单位:苏养平(勘察负责人)
3、设计单位:张振华(设计负责人)、谭勇(结构设计师)、姜九卿
4、监理单位:王锐(总监理工程师)、胡福建
(总监代表)、张传再
5、施工单位:丁专(项目经理)、葛南南(质检员)、赵鹏(施工员)
4.2验收组分组情况
本次验收组成员分为两组(工程技术资料核查组和现场实体检查组)
人员分工如下表:
工程资料核查组宫力明、樊国华、苏养平、张振华、谭勇、王锐、胡福建、丁专
工程实体核查组宫力明、樊国华、苏养平、张振华、姜九卿、王锐、胡福建、张传再、丁专、葛南南、赵鹏
五、验收的方式方法
5.1基本程序
1.在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内容并自检合格的基础基础上,施工单位对将验收的施工内容进行自评;
2.报质量安全监督站进行桩基础子分部的检测报告(如桩基检测出现不合格的,应由设计单位根据检测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并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于造成事故或有严重隐患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按相应程序处理);
3.监理单位对验收部分核查工程资料和验收,监理单位出评估报告;4.由业主向市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提交结构验收申请表,申请进行桩基础子分部的结构中间验收;
5.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进行验收;
6.整个地基和基础工程部分验收在市质安站的监督下完成。
5.2分部(子分部)工程过程验收
1.施工单位自验
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记录(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实用手册》):
(1)、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和质量鉴定文件
PHS方桩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检测报告),
(2)、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桩基础子分部验收包括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包括以下内容:预应力方桩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包括:PHS方桩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包括:桩基子分部质量验收记录
详见下表:
桩基子分部工程各桩号分项工程检验批(份)冲压车间
(3)、桩基检测(采用静载试验结合小应变动测的检测方法)
a、单桩试验静载试验:试验桩不少于3根且不少于总桩数的1%。
b、动测法:桩数不少于总桩数的20%,每个柱下不少于1根。
c、单桩试验抗拔试验:试验桩不少于3根且不少于总桩数的1%。
(4)、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2.组织子分部验收
子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1)、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分别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隐蔽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隐蔽前通知有关人员检查
验收,并形成之间验收文件;
(3)、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应在分项工程通过验收的基础上,对必要部
位进行见证验收。
(4)、主控项目必须符合验收标准规定,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直至符合
要求,一般项目应有80%合格。
六、验收工作安排
(一)、施工单位
我公司验收前的主要工作如下:
1.个别补桩完善。
2.将桩基工程资料按照要求整理归档,并经监理单位核查。
3.按照规范要求对桩基工程进行自评,并出具桩基的质量自评报告。4.向质监站进行申请,组织进行大应变抽检。
5.根据现场验收情况,完成桩基工程子分部质量验收记录。对记录中提出的意见进一步整改。
(二)、监理单位
1.对所有的工程资料进行核查。
2.会同施工方对建筑结构进行实测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