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资风险揭示书(有限合伙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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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为了您更好地了解浙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的投资风险,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浙江股交中心”)特为您提供此份特别风险揭示书,请认真阅读。

系列重要提示浙江股交中心及其指定代理买卖机构员工不得私下接受或全权代理投资者办理开户、资金存管、客户资料修改、资金存取和股权委托,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收益、保底收益及分担损失。

如投资者接受上述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本风险揭示书并不保证揭示股权交易的全部投资风险。

在您参与此项业务前,请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

本人已认真阅读《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股权交易规则》和本特别风险揭示书,理解所揭示的风险,并承担投资风险给本人造成的损失。

本人确认投资风险承受能力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投资者签字(盖章):签署日期:(一) 风险提示一、重要提示1、在您参与股权交易业务之前,请您务必认真阅读以下政策、规则和制度:省政府发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股权交易市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政策意见》);浙江股交中心制订的包括《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股权交易规则(试行)》等规则制度及相关文件。

2、股权交易相关制度规则还需要不断完善,投资者须密切关注相关制度调整。

3、浙江股交中心实行挂牌企业信息报告制度,并由挂牌企业独立对所提供的信息报告负责。

浙江股交中心指导和督促挂牌企业进行信息报告,但对信息报告的内容不进行实质性审核,不对挂牌企业的信息报告内容承担责任。

4、挂牌企业股权交易可能因多种原因发生巨大波动,投资者应充分关注投资或交易风险。

浙江股交中心及其指定的代理买卖机构,仅为投资者提供代理操作服务,对投资或交易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风险揭示参与股权交易的投资者,除股权投资或交易的共有风险外,还应特别关注以下风险:1、企业风险:挂牌企业分布于全省范围,部分企业规模较小,抗市场风险和行业风险的能力较弱,因其所处行业整体经营形势的变化和经营管理等因素,主营业务收入可能波动较大,甚至可能导致企业中止挂牌,您将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风险。

投资风险揭示书三篇

投资风险揭示书三篇

投资风险揭示书三篇篇一: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投资有风险。

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

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XX】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一、基金管理人承诺(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PXXXXX。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特殊风险揭示(一)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本基金合同依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指引》规定,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指引》中某些具体要求对基金合同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合理调整和变动。

本合同中对《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部分事项进行约定,也可能存在个别内容与《指引》不一致,或不适用《指引》中个别规定的情形,可能对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影响。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在您考虑投资私募投资基金之前,请您仔细阅读以下风险揭示书。

本风险揭示书将有助于您全面了解私募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投资策略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

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您谨慎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和经济状况,以及与相关的专业投资顾问和法律顾问进行咨询。

【第一部分:基本信息】1. 私募投资基金的名称和基金管理人的信息介绍。

2. 私募投资基金的法律成立证明文件,包括基金合同、份额凭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 私募投资基金的类型和策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基金、债权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

4. 私募投资基金的基金规模、投资期限以及募集和赎回的规定。

【第二部分:投资风险】1. 市场风险: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可能受到市场行情波动的影响,包括股票、债券、期货、外汇等市场的价格波动。

2. 技术风险:私募投资基金根据不同策略进行投资,而策略的成功与否可能受到投资经理的技术能力、选股能力、投资决策的准确性等因素的影响。

3. 流动性风险: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品种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即在市场出现波动时,可能无法及时将投资转化为现金,或赎回过程中可能存在延迟。

4. 法律风险:私募投资基金的运作与监管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但法律的变化、监管政策的调整等可能对基金的运作产生影响。

5. 杠杆和追加保证金风险:私募投资基金可能会使用杠杆或追加保证金等融资工具进行投资,这会增加基金的盈亏波动幅度。

6. 市场信息获取不对称风险:私募投资基金可能会在投资中获得特定的非公开信息,这可能导致市场信息获取的不对称现象。

【第三部分:免责声明】1. 投资亏损风险: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可能导致部分或全部本金损失,投资者需自行承担风险。

2. 税务风险:投资收益可能产生纳税义务,投资者需自行履行相关税务义务。

3. 信息披露风险:私募投资基金在披露信息时可能存在不确定性,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可能无法保证。

【第四部分:其他注意事项】1.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前述内容,并在做出投资决策前进行充分思考和咨询。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含风险揭示书和投资者承诺函)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含风险揭示书和投资者承诺函)

xx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xx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金产品的推介与销售,使拟购买本公司的基金产品的合格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基金产品存在的风险,公司现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具体制度第二条公司及公司员工应向购买本公司的基金产品的合格投资者能够充分揭示基金产品存在的风险,应当向其投资者出具《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一),并要求投资者在充分阅读、理解的基础上亲自签署《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第三条根据不同基金产品的特殊性,如该基金产品存在《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一)未提及的其他特征性风险的,公司应在基金产品发售前对《投资者风险揭示书》进行进一步完善、补充,并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确认《投资者风险揭示书》补充内容。

第四条公司在发售基金产品时,若拟购买本公司的基金产品的合格投资者对《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内容存在疑问的,基金销售人员应当予以充分的说明,仍无法说明的,应就投资者存在的疑问向公司上级主管进行询问,并及时再次予以回复。

第五条公司在发售基金产品时,基金销售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拟购买本公司的基金产品的合格投资者明示或暗示收益保障,不得就基金产品存在风险向投资者做出任何与《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不一致的描述。

第三章附则第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七条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八条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冲突时,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xx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二O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主题词:风险揭示制度抄送:公司各部门拟文:风控部发文:行政部xx年10 月26 日印发xx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为使您更好地了解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私募基金)投资的风险,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称基金业协会)有关规定,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私募基金投资。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要点向投资者揭示私募投资基金可能存在的风险。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格式示例如下,风险揭示书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尊敬的投资者:投资有风险。

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

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具体机构名称]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一、基金管理人承诺1.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

2.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3.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4.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风险揭示1.特殊风险揭示若存在以下事项,应特别揭示风险:(1)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2)私募基金未托管所涉风险;(3 )私募基金委托募集所涉风险;(4 )私募基金外包事项所涉风险;(5)私募基金聘请投资顾问所涉风险;(6)私募基金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所涉风险。

2.一般风险揭示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交纳的款项,并加 原股东对所投资企业的管理和运营, 相法律法规、经济周期的变化以及区域市场(1 )资金损失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投资风险揭示书三篇

投资风险揭示书三篇

投资风险揭示书三篇篇一: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投资有风险。

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

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XX】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一、基金管理人承诺(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PXXXXX。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特殊风险揭示(一)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本基金合同依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指引》规定,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指引》中某些具体要求对基金合同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合理调整和变动。

本合同中对《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部分事项进行约定,也可能存在个别内容与《指引》不一致,或不适用《指引》中个别规定的情形,可能对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影响。

风险揭示书管理人——宁波达蓬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申明管理

风险揭示书管理人——宁波达蓬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申明管理

风险揭示书管理人——宁波达蓬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申明:管理人将恪尽职守地管理委托人财产,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但管理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风险。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的有关规定,特此申明如下风险:(一)本基金不承诺保本或最低收益,具有较大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委托人。

(二)委托人应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认购基金单位,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申购本基金。

(三)管理人按基金文件约定管理、运用和处分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承担。

管理人因违背基金文件约定或因处理基金事务不当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由管理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委托人自担。

二、基于证券投资的高风险性,管理人在此向委托人特别申明如下风险:(一)本基金不承诺保证本金安全或最低收益,具有较大投资风险,在最不利的情况下,委托人可能会亏损基金本金。

(二)委托人已充分了解本基金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并出于对本基金管理人的了解和信任。

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之规定及基金文件约定独立自主地进行证券投资决策,并进行基金财产的运用。

本基金的投资建议及投资决策乃依据市场情况相机做出,并不能保证基金盈利,由此引致的全部风险将由基金财产承担。

(三)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涵盖:(1)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新股申购、定增、证券投资基金(含交易所上市的封闭式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权证等;(2)交易所上市的债券(含可转债、可交换债)、债券逆回购等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3)股指期货、商品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4)证券公司及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及基金公司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保险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包括投连险、项目资产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私募基金管理人(协会登记)发行的产品(含本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金融产品;(5)现金、银行存款(包括银行活期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和银行协议存款等各类存款)、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类金融产品;(6)融资融券、港股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已挂牌企业股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金融投资产品。

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

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

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
1. 投资存在风险,您应该认真评估自己的投资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2. 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可能会造成资金亏损。

3. 相对于保证资金安全的银行存款,证券市场存在不同程度的价格波动、交易风险和资金安全风险。

4. 小盘股、新股、次新股以及非主板股票等投资品种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可能存在较大的价格波动和流动性不足等问题。

5. 股票融资交易、股票期权等投资品种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可能造成较大的资金亏损。

6. 基金、期货等投资品种具有较高的杠杆效应和市场波动风险,可能产生较大的投资损失。

7. 投资需谨慎,您应该遵循自己的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科学合理地配置投资组合。

8. 在投资过程中,您需要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和行业动态,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风险控制措施。

9. 您应该遵守证券市场相关法律、规定和交易规则,保证交易行为合法合规。

10. 您需要注意市场信息披露的风险提示和警示内容,合理应对股市风险。

股权投资风险揭示书

股权投资风险揭示书
4.解除合同的权利:
-在对方严重违约,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或补救措施无效的情况下,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恢复原状,返还已收到的款项或股权,并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或协议生效、变更与解除条款
1.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前,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销或修改合同内容。
股权投资风险揭示书
一、合同相关方信息
甲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乙方(融资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二、标的物或服务:
-根据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投资款项。
-遵守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履行股东义务。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在甲方支付投资款项后,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完成股权过户。
-享有与转让股权相应的权益直至股权过户完成。
-义务:
-确保所转让股权的真实性、合法性,不存在任何未披露的瑕疵。
-合同终止后,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处理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甲方(投资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融资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注:以上签字代表各方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和同意,具有法律效力。)
2.通知义务:
-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风险提示函

风险提示函

尊敬的证券投资者:当您投资证券市场的时候,可能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投资风险。

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根据有关证券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您认真详细阅读:(一)选择有交易资格的证券公司当您进行证券投资时,请与合法的证券公司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有关合法证券公司和证券从业人员的信息可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

)(二)选择投资品种与委托交易方式证券市场提供了多种投资交易品种,并且其投资特点和交易规则也有很大不同,我们建议您选择证券市场中自己相对熟悉的证券交易品种进行投资。

在投资新品种之前,请您务必详细了解该证券品种的特点和交易规则,由于您投资决策失误而引起的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证券公司为您提供的委托交易方式有柜台委托、自助委托、电话委托、网上委托和手机委托等多种,我们建议您尽量选择自己相对熟悉的委托方式进行投资,请您详细了解各委托交易方式的具体操作步骤,由于您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三)理解您与代理人的关系您本人必须对您授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您的名义进行的行为即视为您自己的行为,代理人向您负责,而您将对代理人代理行为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四)了解证券市场的风险市场行情不可能只涨不跌,高投资收益的同时必然伴随着高投资风险,您应当在开户前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做出客观判断,对于自己投资证券市场的资金数额和资金来源作出谨慎决定,我们倡导闲钱投资,当您准备用自己的养老钱、看病钱、子女教育资金甚至是自住房屋抵押贷款或其他借款投资股市之前一定要知道“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投资股市,买者自负”。

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风险:1、宏观经济风险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和其他证券市场的变化,可能引起国内证券市场的波动,使您存在亏损的可能,您将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

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致:XXX有限公司鉴于:(一)XXX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成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普通合伙人拟邀请投资人成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人。

投资人亦有意向成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

(二)投资人应签署本风险揭示书,以明确作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的投资风险。

投资人特签署本风险揭示书,表明投资者已经完全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其投资*****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一切风险和损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真诚提醒,投资须谨慎,在做出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1、*****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中国境内未上市成熟企业并购或股权投资及符合IPO上市条件的高成长企业股权投资,尚未进行分配的闲置资金可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短期债券、银行理财产品等流动性强的金融产品。

其不同于银行储蓄及约定收益的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的投资产品;投资者投资*****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既可能按其出资比例分享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相应承担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因此,投资人应在考虑自身的资产和收入状况、投资比例和投资风险等基础上判断投资*****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是否能与自身风险相匹配。

2、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募集介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指南、保密承诺函、风险揭示书等)文件的全部内容,了解与本投资相关的知识、业务规则和风险收益等内容,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和财务安排,避免因投资*****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而承受超出自身承担能力的损失。

3、投资者投资*****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

3.1、*****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投资于*********。

但并不承诺确保收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收益最终由实际收益决定。

私募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三篇

私募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三篇

私募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三篇篇一:私募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尊敬的私募基金投资人:感谢您加入由发起设立并推出的基金投资计划。

该产品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能存在的风险,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您认真详细阅读并慎重决定是否参与或购买本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计划。

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风险:1、市场风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进行企业股权投资或创业投资、实业投资,而目标企业的市值因受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从而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对资本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基金投资计划的收益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受其影响,基金投资计划的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变动而导致的投资价格和投资利息的损益。

利率波动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导致基金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使基金投资计划收益水平随之发生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4)基金业绩风险。

基金管理人所投资的投资基金项目由于其管理人的投资能力和投资失误,造成业绩下降,也会影响到基金计划的收益率。

(5)购买力风险。

本基金投资计划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基金投资计划的实际收益下降。

2、管理风险管理人在管理本基金投资计划,做出投资决定的时候,会运用其投资技能和风险分析方法,但是这些技能和方法不能保证一定会达到预期的结果。

管理人在管理本基金计划时,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可能没有被严格执行而对基金投资计划资金产生不利影响,特别是可能出现本基金计划资金与管理人自有资产、或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计划资金之间产生利益输送。

基金风险揭示书

基金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人:投资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称“本基金”)蕴含相当程度的风险,包括损失全部投资本金的风险,以下所提及的因素均将给本基金的表现带来负面影响。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提供风险揭示书,投资人(即本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下同)应仔细阅读以下风险提示内容并在充分考虑的基础上做出投资决策。

一、基金本身面临的风险基金投资是一种长期投资,且无确定的投资回报。

合伙人短期内可能仅可获得少量甚至没有现金回流。

基金的多数投资将是非流通性的,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因此,该等投资资产的处置可能需要较长时间,或者最终对合伙人进行非货币财产分配。

由于基金仅能进行数量有限的投资,并且由于基金的投资一般来说都将面临较高风险,少数几项投资的失败可能严重影响整个基金的回报率。

普通合伙人的关联人此前的投资业绩无法对本基金的结果做出保证。

二、转让和退出风险基金的权益没有公开交易市场,目前也不存在出现这种公开交易市场的预期。

基金权益的转让受限于有限合伙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且需经普通合伙人同意。

一般来说有限合伙人不可要求基金返还投资。

因此,有限合伙人可能无法在基金期限届满之前实现投资变现。

三、管理风险有限合伙人无权控制基金的日常运营,包括决定投资和资产处置。

为保护有限合伙人对基金承担有限责任的地位,有限合伙人必须完全依赖于普通合伙人来管理和运营基金并相应执行基金事务。

投资人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基金事务的执行,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有限合伙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如有限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其承担责任的范围可能超过其认缴的基金出资额。

四、项目退出风险基金一般会投资于那些在投资当时股权尚不能公开交易且或许永远不能公开交易的投资组合公司,这可能使基金投资退出时无法获得满意价格甚至无法实现退出;在某些情况下,基金出售或处置其投资将在一定期限内受到限制。

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

***投资管理(有限合伙)风险揭示书致投资者:感谢贵方投资***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

本基金为有限合伙型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方”)。

本基金系集合投资人的资金,通过对有潜力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股份、股权、业务、资产和收益权进行投资;以及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认为适当的、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活动,为投资人获取满意的经济回报。

本方作为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郑重向贵方提示认购基金份额存在着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投资风险要点:一、《***投资管理(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是本基金的核心文件。

该文件对贵方认购本基金而成为其投资人后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请贵方务必认真阅读。

二、本基金不承诺任何保本和最低收益,本基金的投资认购适合具有一定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

三、本基金可能涉及法律与政策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风险等,请贵方仔细阅读基金相关文件,包括风险揭示书的有关内容。

四、贵方应知悉,应以自己合法所有或依法有权管理、处分的资金认购基金份额,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认购。

贵方同时应知悉,基金进行投资的风险,由基金财产承担,也即由全部投资人向基金认缴的出资承担。

五、贵方应当在投资前对自身的风险识别能力与风险承受能力做出客观、独立判断,对于贵方认购的资金数额和资金来源做出谨慎决定。

六、本风险揭示书并不能完全揭示本基金的全部风险。

贵方在决定认购之前请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

贵方应当充分、深入地了解各项风险并谨慎行事,认真考虑是否进行本次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本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将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基金财产,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但并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相关风险因素已在本风险揭示书中进行揭示,请贵方在认真考虑这些风险因素的基础上,审慎做出是否签署投资文件的决策。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级基金业务投资者风险揭示书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级基金业务投资者风险揭示书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级基金业务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为使您更好地了解沪深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以下简称“分级基金“)业务相关风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以及本公司制订的相关业务制度,制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级基金业务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本风险揭示书并不能揭示从事分级基金交易的全部风险,您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审慎考虑是否参与分级基金交易。

在您决定参与分级基金交易之前,请您务必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签字。

此风险揭示书构成您委托本公司参与分级基金交易的协议。

分级基金通过基金合同约定的风险收益分配方式,将基金份额分为预期风险收益不同的子份额,其中全部或者部分类别份额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申赎,大部分分级基金基础份额和子份额之间可以通过分拆、合并进行配对转换。

其中,分级基金基础份额也称为“母份额”,预期风险收益较低的子份额称为“A类份额”或“稳健份额”并获取约定收益,预期风险收益较高的子份额称为“B类份额”或“进取份额”并获取剩余损益。

分级基金投资者从事分级基金交易,除了面临证券市场中的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等之外,还可能面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一、【B类份额净值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B类份额净值和价格变化一般与基金所跟踪指数走势密切相关。

由于B类份额具有杠杆属性,在基金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的情况下,其净值和价格的波动幅度一般要大于所跟踪指数,极端情况下单日净值波动幅度可能超过40%,投资风险较大。

二、【B类份额杠杆变化的风险】:分级基金B类份额的净值杠杆不恒定,一般随着B类份额净值的增大而变小,随着B类份额净值的降低而变大。

股票型分级基金B类份额的实际杠杆一般介于0.5倍~5倍之间;极端情况下,B类份额的杠杆可能超过5倍,如基础份额净值跌幅为1%,B类份额净值跌幅可能超过5%。

协会二三级投资人需要风险揭示书

协会二三级投资人需要风险揭示书

协会二三级投资人需要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

当您参与资产管理计划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亏损的风险。

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资产管理合同,充分认识本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资产管理计划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管理人(具体机构名称)及投资者分别做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
特殊风险揭示:
具体风险应由管理人根据本计划的特殊性阐明。

若存在以下事项,应特别揭示风险:
1、资产管理合同与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
2、资产管理计划未托管所涉风险;
3、资产管理计划委托募集所涉风险;
4、资产管理计划外包事项所涉风险;
5、资产管理计划聘请投资顾问所涉风险;
6、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所涉风险;
7、资产管理计划设置份额持有人大会所涉风险;
8、资产管理计划未在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
续或不予备案情形所涉风险;
9、其他特殊风险。

一般风险揭示:
本金损失风险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但不保证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中的认(申)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本计划属于相应评级水平风险投资品种,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相应评级水平]的合格投资者。

风险揭示书模板(募集资金准备资料)

风险揭示书模板(募集资金准备资料)

XXXXX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投资有风险。

当您/贵司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

您/贵司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XXXXX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充分认识XXXXX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合伙企业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X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提示及声明:一、基金管理人承诺(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XXXXXXXX】。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如有)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以书面提供给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的方式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风险提示合伙企业系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作为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运营受到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范。

本风险揭示书对合伙企业运营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大致分类以及概略性提示,但是该等分类及描述并不是充分或穷尽的。

潜在投资者在就是否投资于合伙企业进行决策时,应当咨询其法律、税务、财务、投资及其它方面专业顾问的意见,以便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做出独立判断。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附件一: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尊敬的投资者:为使您更好地了解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称“私募基金”)投资的风险,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私募基金投资。

一、了解拟参与的私募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私募基金是管理人接受合格投资者委托,与其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通过特定账户管理委托资产的金融产品,参与私募基金投资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管理人不承诺投资者的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

管理人管理基金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管理人依据基金法律文件管理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承担。

管理人因违背基金法律文件、不当处理基金事务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由管理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二、了解私募基金投资的风险私募基金投资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市场风险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财产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会对基金财产投资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的风险。

3、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

利率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

基金若投资此类相关资产,其收益水平存在受利率变化影响的风险。

4、购买力风险基金财产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基金财产的实际收益下降。

5、再投资风险再投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利息收入再投资收益的影响,这与利率上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即前面所提到的利率风险)互为消长。

具体为当利率下降时,基金财产从投资的固定收益证券所得的利息收入进行再投资时,将获得比之前较少的收益率。

6、赎回风险因基金持有的证券停牌或其他投资标的无法取得公允价值,投资者在赎回产品时,未赎回投资者在后续赎回时较现行赎回投资者承担更大的产品净值波动风险,该部分持续持有投资者在后期赎回时可能出现损失的风险。

一、风险揭示书

一、风险揭示书

一、风险揭示书尊敬的客户:为使您更好地了解平安汇通-艾方多策略对冲增强8号B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参与该资产管理计划。

一、了解特定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筹集资产委托人资金交由托管人托管,由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统一管理和运用,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并将投资收益按比例分配给资产委托人的一种投资方式,具有集合理财、专业管理、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优势和特点。

但是,投资于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不承诺投资者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

二、了解平安汇通-艾方多策略对冲增强8号B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计划投资可能面临下列各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管理风险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资产管理人可能限于知识、技术、经验等因素而影响其对相关信息、经济形势和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其精选出的投资品种的业绩表现不一定持续优于其他投资品种。

(二)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投资资产不能迅速变现,而可能遭受折价损失的风险。

本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投资标的有不同的投资限制和清算流程,如变现时间较长,且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时,可能将有短期的流动性风险。

在市场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资产管理人可能无法迅速、低成本地调整投资计划,从而对计划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三)信用风险本计划交易对手方发生交易违约或者计划持仓债券的发行人拒绝支付债券本息,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导致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损失。

(四)特定的投资方法及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所投资的特定投资对象可能引起的特定风险1、本计划采取的投资策略可能存在使计划收益不能达到投资目标或者本金损失的风险。

2、严格遵守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导致的投资机会的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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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风险揭示书
致:【】企业(有限合伙)拟入伙之有限合伙人
鸿生汇通,金兰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拟设立专门从事金融投资业务的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本合伙企业的风险,特此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入伙本合伙企业。

一、了解有限合伙企业及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区别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上述独特的法律结构使其成为开展股权投资的理想模式。

在拟设立的合伙企业中,【】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担任合伙企业股权投资的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共同作为投资人,向本合伙企业提供资金并按照出资比例共享收益、分担损失。

二、了解本合伙企业所从事的股权投资业务的风险
拟成立的合伙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请拟入伙人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

(一)常规风险
1、证券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导致收益水平变化,将使
本合伙企业的股权投资组合资产面临潜在的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本合伙企业的收益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证券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而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

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将对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本合伙企业通过投资于拟上市公司,再通过公开证券市场退出,其收益也会受到影响,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股票市场及债券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同时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

本合伙企业通过投资于拟上市公司,再通过公开证券市场退出,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本合伙企业通过投资于拟上市公司,再通过公开证券市场退出,从而导致其股权投资收益变化。

(5)被投资企业业绩风险
本合伙企业所投资的拟上市企业由于其管理人的管理失误等原因,造成业绩下降,也会影响到本合伙企业的收益率。

(6)新股/新债申购风险
新股/新债申购风险是指本合伙企业在对闲置出资进行现金管理时,获配新股/新债上市后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下跌至申购价以下的风险。

由于网下获配新股有一定的锁定期,锁定期间股票价格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股票价格有可能下跌到申购价以下。

(7)购买力风险
本合伙企业投资的目的是追求合伙企业的资产保值增值,如果发生通货膨胀,本合伙企业投资于拟上市企业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本合伙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

2、流动性风险
指本合伙企业的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转变成现金会对资产价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在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可能会发生个别偶然事件,如出现被投资企业无法上市、所投资资产无法或难以变现的情况。

上述情形的发生可能会导致本合伙企业的资产变现困难,从而产生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本合伙企业资产的价值。

3、管理风险
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进行管理,存在管理风险。

管理人在管理本合伙企业、做出投资决定的时候,会运用其投资技能和风险分析方法,但是这些技能和方法不能保证一定会达到预期的效果。

管理人在管理本合伙企业时,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可能没有被严格执行而对本合伙企业的资产产生不利影响,特别是可能出现本合伙企业的资产与管理人的自有资产或管理人管理的其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资产之间产生利益输送。

4、信用风险
本合伙企业在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交易违约或者所投资企业倒闭、信用评级被降低、违约、拒绝支付到期股息红利的情况,从而导致本合伙企业财产损失。

5、合规性风险
指本合伙企业在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本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违反法规及《合伙协议》有关规定的风险。

6、有限合伙人认知风险
可能存在由于有限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缺乏足够的认知和了解而造成的投资风险。

7、管理人、资金保管人风险
本合伙企业管理人、资金保管人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取消业务资格等,或因管理人、资金保管人停业、解散、破产、撤销等原因,不能履行相应职责而导致本合伙企业终止的风险。

8、突发偶然事件的风险
指超出本合伙企业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本合伙企业或其有限合伙人的利益受损。

其中“突发偶然事件”指任何无法预见、不能避免、无法克服的事件或因素。

(二)特定风险
除了以上常规风险外,本合伙企业还将面临以下特定风险:
1、设立失败风险
由于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募集期结束时,本合伙企业受市场环境,或其他同业竞争的影响,募集规模可能未达到合伙文件规定的最低设立条件,导致本合伙企业不能成立的风险。

2、提前终止风险
存续期间,出现合伙文件约定情形,导致本合伙企业提前终止。

3、流动性风险
根据合伙文件的约定,合伙人的出资转让和退出受到严格限制,将有可能出资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出资变现困难,面临流动性风险。

三、了解自身特点,慎重选择参与入伙本合伙企业
由于本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仅按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拟入伙有限合伙人在入伙本合伙企业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合伙文件的全部内容,应综合考虑自身的资产与收入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慎重选择入伙本合伙企业。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拟入伙人参与入伙本合伙企业所面临的全部风险和可能导致拟入伙人资产损失的所有因素。

有限合伙人在入伙本合伙企业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合伙文件的全部内容,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入伙本合伙企业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本合伙企业的投资风险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分担,其管理人、财务顾问及保管银行不以任何方式向拟入伙合伙人做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保证其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特别提示:拟入伙有限合伙人在本风险揭示书上签字,表明拟入伙有限合伙人已经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入伙本合伙企业的风险和损失。

对于以上《【】公司(有限合伙)风险揭示书》,本人(或本单位)已经完全阅读并充分理解其全部内容,本人(或本单位)已经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入伙本合伙企业的风险和损失。

拟入伙有限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机构执照号码):
签字(或盖章):
日期:
住所: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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