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水质与水质标准共20页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污水是指受到各种废水、废物侵入而变得混浊、有异味、有色泽的水体。
城市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家庭生活、商业、办公、学校、医院等用水排水系统。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后,如果水质不符合标准,将对城市环境和居民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规范污水排放标准,对维护城市环境和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水质标准。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规定,城市污水排入下水道的水质标准包括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总磷、总氮、PH值等指标。
其中,COD和BOD5是衡量水体有机物污染程度的重要指标,氨氮、总磷和总氮则是衡量水体营养盐污染的关键指标。
保证这些指标在合理范围内,是保障城市下水道水质的关键。
其次,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应经过预处理和处理。
预处理包括格栅除渣、沉砂池沉砂等工艺,能够有效去除污水中的大颗粒杂质和沉积物。
处理则包括生化处理、深度处理等工艺,能够有效去除污水中的有机物、氮、磷等污染物。
通过预处理和处理,可以有效提高污水排放水质,减少对城市下水道的污染程度。
此外,监测和管理也是保障城市下水道水质的重要环节。
建立完善的污水排放监测系统,对污水排放进行实时监测和数据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加强对污水排放的管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违规排放行为进行严格处罚,促进城市污水排放行为的规范化和合法化。
总之,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是保障城市环境和人民健康的重要保障。
只有严格执行相关的水质标准,加强预处理和处理工艺,健全监测和管理体系,才能有效维护城市下水道的水质,实现城市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高度重视污水排放问题,共同努力,共同维护我们的城市环境和居民健康。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 可生化性指标(B/C):生化需氧量与化学需氧量的比值; CODcr近似可以看作污水中的总有机物量; BOD5 近似可以看作污水中可以被生物降解的有机物量; CODcr - BOD5近似可以看作污水中难以被生物降解的有机物量
1.0
0.20
湖库0.05
10000
Ⅳ类水体
30 6 1.5
1.5
0.30
湖库0.10
20000
Ⅴ类水体
40 10 2.0
2.0
0.40
湖库0.20
40000
城镇污水处理基本理论与方法—污水排放标准
三、污水排放标准
► 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分级: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 厂的处理工艺,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 标准。 其中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基本理论与方法—水质指标
二、设计污水水质
► 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的确定通常有三种方法: 1、根据水质调查资料确定;
2、参照邻近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实测水质确定;
3、按照生活污水人均水质负荷进行计算确定; BOD5:25-50g/cap.d; SS: 40-65g/cap.d TN: 5-11g/cap.d TP: 0.7-1.4g/cap.d
沉砂通过泵吸或空气提升至砂水分离器;
城镇污水处理工艺简介—分离处理工艺
三、分离处理工艺
► 钟氏沉砂池除砂方式: 泵吸除砂:利用砂泵抽吸沉砂,分为斗外抽砂和斗内抽砂两种; 除砂效果受砂泵质量的影响较大;
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及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一级AB标准二级三级标准
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及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一级AB标准-二级-三级标准————————————————————————————————作者: ————————————————————————————————日期: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序号指标浓度(mg/L)高中常低1 23 4 56 7 8 8101112 13 14 15 1617 18 1920 212223 242526 2728总固体(TS)溶解性总固体非挥发性挥发性悬浮物(SS)非挥发性挥发性可沉降物生化需氧量(BOD5)溶解性悬浮性总有机碳(TOC)化学需氧量(COD)溶解性悬浮性可生物降解部分溶解性悬浮性总氮(N)有机氮游离氮亚硝酸盐硝酸盐总磷(P)有机磷无机磷氯化物(Cl-)碱度(CaCO3)油脂1200850525325350752752040020020029010004606007503753758535500155102002001507205003002002205516510200100100160400150250300150150401525835100100100350250145105200208051005050802501001502001001002081244360505029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城镇污水(municipal wastewater):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机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以及允许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等。
一级强化处理(enhanced primary treatment):在常规一级处理(重力沉降)基础上,增加化学混凝处理、机械过滤或不完全生物处理等,以提高一级处理效果的处理工艺。
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将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类。
基本控制项目主要包括影响水环境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物,以及部分一类污染物,共19项。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海环境保护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大海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优秀状态,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均衡,促使公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特拟订本标准。
信息中文名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英文名称:Integratedwastewaterdischargestandard标准编号:GB8978-1996同意日期:1996-10-04实行日期:1998-01-01所属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取代状况:GB8978-8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现行状态:已取消(查国家标准文件共享服务平台未取消,仍在现行)代替标准:GB18466-2001部分取代GB8978-1996、GB20426-2006部分取代GB8978-1996、GB20425-2006部分取代GB8978—1996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通告2005年第35号(摘)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自实行之日起,取代《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有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并取代《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1)。
上述标准为强迫性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第一版社第一版,自2006年1月1日起实行。
[1](GB20426-2006部分取代GB8978-1996GB16297-19962006-10-01实行)为控制原煤开采、选煤及其所属煤炭储存、装卸场所的污染物排放,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使煤炭工业可连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拟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原煤开采、选煤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煤炭地面生产系统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煤炭挑选公司所属煤矸石堆置场、煤炭储存、装卸场所污染物控制技术要求。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征求意见稿目次1 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水质指标 (3)5采样与监测 (3)6安全利用 (5)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19923-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与GB/T 19923-2005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细化了标准适用范围,强调了作为工业用水水源的基本属性;——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GB/T 6276.1、GB/T 6920、GB/T 7477、GB/T 7478、GB/T 7488、GB/T 7494、GB/T 11896、GB/T 11899、GB/T 11903、GB/T 11911、GB/T 11914、GB/T 13200、GB/T 16633、GB/T 16488,增加了GB/T 12997、GB/T 12998、GB/T 12999、HJ 505、GB/T 22597、HJ 636、GB/T 39302、HJ 637、GB/T 12149、HJ 347、GB/T 15451的引用(见第2章,2005年版的第2章);——增加了“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直流冷却水”、“洗涤用水”、“除尘水”、“冲渣(灰)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的术语和定义,调整了“业用水水源”的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05年版的第3章);——将水质指标调整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性控制项目,简化了水质分类(见表1、表2,2005年版的表1);——修改了悬浮物、浊度、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铁、锰、氨氮、总磷、余氯、粪大肠菌群等部分指标值(见第4章表1、表2,2005年版的第4章表1);——增加了嗅、总氮、氟化物、硫化物的指标限值规定(见表1、表2,2005年版的第4章表1);——增加了“采样及保管”(见5.1节);——修改了水质指标的测定方法和执行标准(见5.2节,2005年版的7.3节);——增加了监管部门的检测频次,修改了运营单位的检测频次(见5.3节,2005年版的7.2节);——将“安全利用”独立成章,补充了再生水使用原则,完善了关于标识的要求(见6.2、6.3节,2005年版的第6章)。
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及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一级AB标准,二级,三级标准
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城镇污水(municipal wastewater):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机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以及允许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等。
一级强化处理(enhanced primary treatment):在常规一级处理(重力沉降)基础上,增加化学混凝处理、机械过滤或不完全生物处理等,以提高一级处理效果的处理工艺。
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将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类。
基本控制项目主要包括影响水环境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物,以及部分一类污染物,共19项。
选择控制项目包括对环境有较长期影响或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共计43 项。
标准分级: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 标准。
一类重金属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
1.一级标准的A 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
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 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2.一级标准的B 标准:排入GB 3838地表水III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 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3.二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 3838 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或GB 3097海水三、四类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
4.三级标准: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三级标准。
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PH值
COD BOD5 SS NH3-N 60 20 20 8(15)
6-9
100 30 30 25(30)
--
120 60 50
--
TN
TP
粪大肠菌群(个/l)
15
0. 5 103
20
1.5/1 104
--
3 104
城镇污水处理基本理论与方法—设计污水水质
二、设计污水水质
►
省内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的平均值: BOD5: 120mg/l CODcr: 250mg/l SS: 180mg/l TN: 40mg/l NH3-N: 30mg/l TP: 4mg/l 水质特点:典型的南方城市低浓度污水: 主要原因:城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未完成;地表水混入污水管网; 工业废水排放量较少;
城镇污水处理工艺简介—分离处理工艺
三、分离处理工艺
►
2、沉砂: 沉砂池用于沉淀污水中无机固体(密度2.65g/cm3、粒径0.2mm); 沉砂池按结构形式来分,常用的有平流沉砂池、钟氏沉砂池、曝 气沉砂池三种; 平流沉砂池: 分离原理:重力沉淀; 水流状态:水平层流; 根据建设部《建设事业“十一· 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 术 》,平流沉砂池属于限制使用技术,不得用于建设规模 ≥10000m3/d而且环境要求较高的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
►
原污水中,一般没有硝态氮、亚硝态氮,只有氨氮和有机氮;通常氨氮 会占总氮的60-70%左右; 污水中的氮属于营养性污染物质,会引起封闭水体的富营养化;
城镇污水处理基本理论与方法—水质指标
一、城镇污水水质指标
►
粪大肠菌群数:(耐热大肠菌群数) 耐热大肠菌群来源于人类和温血动物的粪便,是水质粪便污染的重要指 示菌; 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规定了饮用水每100mL 水样中不得检出耐热大肠菌群;
[实用参考]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及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GB18918-20PP《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城镇污水(municipalwastewater):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机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以及允许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等。
一级强化处理(enhancedprimarPtreatment):在常规一级处理(重力沉降)基础上,增加化学混凝处理、机械过滤或不完全生物处理等,以提高一级处理效果的处理工艺。
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将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类。
基本控制项目主要包括影响水环境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物,以及部分一类污染物,共19项。
选择控制项目包括对环境有较长期影响或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共计43项。
标准分级: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
一类重金属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
1.一级标准的A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
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2.一级标准的B标准:排入GB3838地表水III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3.二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类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
4.三级标准: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三级标准。
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单位mg/L表1;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部分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单位mg/L 表2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单位mg/L 表34.1.4取样与监测4.1.4.1水质取样在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
完整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排人城镇下水道污水的水质要求、取样与监测。
本标准适用于向城镇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排水户的排水水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920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7466水质总铬的测定高锰酸钾氧化一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7467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胼分光光度法GB/T7468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7469水质总汞的测定高锰酸钾一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7470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7471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7472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1T7475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7484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GB/T7485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1T7494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T8972水质五氯酚的测走气相色谱法GB/T9803水质五氯酚的测定藏红T分光光度法GB/T11889水质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N-(l-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GB1T11890水质苯系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1T11893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1894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GB1T11896水质氯化物的测定硝酸银滴定法GB/T11897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GB/T11898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GB/T11899水质硫酸盐的测定重量法GB/T11901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1903水质色度的测定稀释倍数法GB/T11906水质锰的测定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GB/T11907水质银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1910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GB/T11911水质铁、锰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1912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1914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T13192水质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3194水质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3195水质水温的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GB/T13197水质甲醛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GB/T13199水质阴离子洗涤剂的测定电位滴定法GB/T15505水质硒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5959水质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微库仑法GB/T16488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GB/T16489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17130水质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CJ/T51城市污水水质检验方法标准HJ/T59水质铍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T60水质硫化物的测定碘量法HJ/T83水质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484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488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HJ489水质银的测定3,5-Br2-PADAP分光光度法HJ493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502水质挥发酚的测定溴化容量法HJ503水质挥发酚的测定4 一氨墓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505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s)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535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HJ537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一中和滴定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污水出水水质标准
污水出水水质标准污水出水水质标准是指针对不同类型的污水处理厂,对其处理后排放的污水水质所设定的一系列指标要求。
这些标准旨在保护水环境、防止水污染,确保污水排放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最小化。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污水出水水质标准。
1.总悬浮物(TSS):总悬浮物是指污水中的固体悬浮物质的总量。
其含量应低于规定的标准,一般为30毫克/升。
2.生化需氧量(BOD):生化需氧量是指在生物分解下,有机物质所需氧气的量。
其含量应低于标准,一般为15毫克/升。
BOD是衡量污水有机物质含量和污染程度的重要参数。
3.化学需氧量(COD):化学需氧量是指在化学分解下,有机物质所需氧气的量。
其含量应低于标准,一般为100毫克/升。
COD是衡量污水中有机物总量的指标,与水体净化能力和氧耗情况有关。
4.氨氮(NH3-N):氨氮是指污水中的氨和铵盐形式的氮的总量。
对于不同类型的水环境,规定的氨氮标准有所区别,一般为5毫克/升。
高氨氮含量可能会对水体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
5.总氮(TN):总氮是指污水中的氨氮、无机氮和有机氮的总和。
其含量应低于标准,一般为15毫克/升。
总氮的排放超标可能导致富营养化和水体生态系统的破坏。
6.总磷(TP):总磷是指污水中的无机磷和有机磷的总和。
其含量应低于规定的标准,一般为0.5毫克/升。
过高的总磷含量可能引发水体富营养化,导致藻类大量繁殖,影响水质。
7.油类:指污水中的油类物质,包括悬浮油、游离油和各种油脂。
其含量应低于标准,一般为10毫克/升。
高油类含量可能对水生生物造成毒害,影响水质和风景。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指标如pH值、溶解氧、电导率等也是污水出水水质标准中的重要参考指标。
这些指标可以反映出污水处理效果的好坏,以及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污水出水水质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护水环境、维护生态系统的健康和人类的生活质量。
通过合理的污水处理工艺和严格执行水质标准,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保护水资源,为人类提供清洁和健康的水环境。
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及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一级AB标准二级三级标准
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城镇污水(municipal wastewater):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机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以及允许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等。
一级强化处理(enhanced primary treatment):在常规一级处理(重力沉降)基础上,增加化学混凝处理、机械过滤或不完全生物处理等,以提高一级处理效果的处理工艺。
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将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类。
基本控制项目主要包括影响水环境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物,以及部分一类污染物,共19项。
选择控制项目包括对环境有较长期影响或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共计43 项。
标准分级: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 标准。
一类重金属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
1.一级标准的A 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
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 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2.一级标准的B 标准:排入GB 3838地表水III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 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3.二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 3838 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或GB 3097海水三、四类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
4.三级标准: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三级标准。
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污水水质与水质标准
4.肉眼可见物 4.肉眼可见物 国标”规定水中不得含有肉眼可见物。 “国标”规定水中不得含有肉眼可见物。 5. pH值 pH值 pH值是水中氢离子浓度倒数的对数值。是衡量水中酸碱度 pH值是水中氢离子浓度倒数的对数值。 值是水中氢离子浓度倒数的对数值 的一项重要指标。 的一项重要指标。 6.总硬度 6.总硬度 含有钙与镁离子的水叫做具有“硬度”的水。 含有钙与镁离子的水叫做具有“硬度”的水。水中钙离子 与镁离子含量的综合叫做水的总硬度。 与镁离子含量的综合叫做水的总硬度。水的硬度有分为暂时硬 度和永久硬度两种,总硬度是这两种硬度之和。 度和永久硬度两种,总硬度是这两种硬度之和。 “国标”规定:生活饮用水的总硬度不能大于450mg/L 国标”规定:生活饮用水的总硬度不能大于450mg/L 以碳酸钙计)。 (以碳酸钙计)。 7.铁 7.铁 铁在天然水中普遍存在,是人体不可缺少的营养素。 铁在天然水中普遍存在,是人体不可缺少的营养素。水中 含铁量在0.3~0.5mg/L时无任何异味, 1mg/L时便有明显的 含铁量在0.3~0.5mg/L时无任何异味,达1mg/L时便有明显的 时无任何异味 金属味, 0.5mg/L时色度可大于 度 时色度可大于30 国标”规定: 金属味,在0.5mg/L时色度可大于30度。“国标”规定:生活 饮用水中含铁不应超过0.3mg/L。 饮用水中含铁不应超过0.3mg/L。 8.锰 8.锰 锰也是人体需要的微量元素之一。水中含锰量如超过 锰也是人体需要的微量元素之一。 0.15mg/L时 水就会产生金属涩味。毒性较小, 国标” 0.15mg/L时,水就会产生金属涩味。毒性较小,“国标”规定 不应超过0.1mg/L,是从感官和危害角度提出的。 不应超过0.1mg/L,是从感官和危害角度提出的。
第二章 水质与水质标准
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及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一级AB标准-二级-三级标准
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及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一级AB标准-二级-三级标准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城镇污水(municipal wastewater):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机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以及允许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等。
一级强化处理(enhanced primary treatment):在常规一级处理(重力沉降)基础上,增加化学混凝处理、机械过滤或不完全生物处理等,以提高一级处理效果的处理工艺。
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将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类。
基本控制项目主要包括影响水环境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物,以及部分一类污染物,共19项。
选择控制项目包括对环境有较长期影响或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共计43 项。
标准分级: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一级标准分为A 标准和B 标准。
一类重金属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
1.一级标准的A 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
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 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2.一级标准的B 标准:排入GB 3838地表水III 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 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3.二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 3838 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或GB 3097海水三、四类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
4.三级标准: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三级标准。
污水处理中的水质标准与排放标准
水质标准规定了水体的质量和污染物含量的限制,是制定排放标准的科学基础 。
水质标准对污水处理技术的影响
水质标准的严格程度会影响污水处理技术的选择和应用,从而影响最终的排放 效果。
排放标准对水质标准的指导作用
排放标准是水质标准的实施保障
通过制定合理的排放标准,可以促使企业或污水处理厂采取有效措施达到水质标 准的要求。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
设施建设
建设高效、可靠的污水处理设施是实 现水质标准和排放标准的关键。政府 和企业需要加大投入,建设足够数量 的污水处理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
设施管理
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也是至关 重要的。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 度,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 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并达到预期的处 理效果。
05
污水处理中的水质标准与排放标准的挑战与 对策
污水处理技术发展与标准的更新
污水处理技术不断进步
随着科技的发展,污水处理技术也在不断改进和创新,包括生物处理、物理处理和化学处理等方法。 这些新技术的应用有助于提高污水处理的效率和效果,从而满足更严格的水质标准和排放要求。
标准的更新与修订
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和污水排放对环境影响的日益严重,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正在不断修订和更 新水质标准和排放标准。这要求污水处理设施不断更新技术和设备,以适应新的标准和要求。
促进污水处理行业发展
明确的排放标准能够引导污水处理行 业健康发展,提高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
保障公众健康
通过控制污水中的有害物质,可以减 少对公众健康的潜在威胁。
推动可持续发展
合理制定和执行排放标准是实现经济 、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
04
污水处理水质标准
污水处理水质标准污水处理是指将污水中的有害物质和污染物经过一系列的处理工艺,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而污水处理水质标准,是指对污水处理后的水质要求的规定。
水质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水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人民群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污水处理水质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我国《水污染防治法》、《水环境标准》等法律法规对污水处理水质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包括污水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后水质标准等。
各地区和行业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以保证污水处理水质达到规定的标准要求。
其次,污水处理水质标准应当综合考虑水环境的承载能力和生态保护的需要。
在确定污水处理水质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所处水体的水质状况、水量、流速等因素,确保排放的污水不会对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同时保护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另外,污水处理水质标准还应当符合公众的健康和生活需求。
污水处理后的水质应当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和生活用水卫生标准,保证人们的生活用水安全和健康。
同时,污水处理水质标准还应当符合农业灌溉用水标准,以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最后,污水处理水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污水处理水质标准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标准的执行到位;污水处理企业应当加强自身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要求,不断提升污水处理技术和设备的水平;社会公众应当增强环保意识,积极参与污水治理工作,共同维护好我们的水环境。
总之,污水处理水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保障水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保障。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污水处理,才能有效地减少水污染,保护水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希望各方共同努力,为我国水环境的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污水处理水质标准
污水处理水质标准污水处理是指将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通过一系列工艺处理,使之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保护环境、预防水污染的一种技术措施。
污水处理水质标准是指对处理后的污水所需达到的各项水质指标要求,其合理性与否直接关系到处理后的污水是否能够安全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
因此,污水处理水质标准的设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污水处理水质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我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污水排放的标准和要求,各地区也会根据当地的环境状况和发展需求制定相应的地方标准,污水处理水质标准应当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排放的污水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其次,污水处理水质标准应当考虑到当地的环境承载力和水体质量目标。
不同地区的环境状况和水体质量目标存在差异,因此污水处理水质标准也应当因地制宜,根据当地水质目标和环境承载力确定相应的排放标准,以保证水体质量不会因污水排放而受到影响。
另外,污水处理水质标准还应当考虑到处理工艺的可行性和经济性。
在确定污水处理水质标准时,需要考虑到当前的处理技术水平和设备条件,以及处理成本和投资回报等因素,合理制定污水处理水质标准,使之既能够保证水质安全,又能够在技术和经济上可行。
此外,污水处理水质标准还应当注重对污水中有害物质的控制。
污水中存在着各种有害物质,如重金属、有机物等,这些物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具有一定的危害性,因此在制定污水处理水质标准时,需要对这些有害物质进行严格的控制,确保处理后的污水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总的来说,污水处理水质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法律法规的要求、当地环境状况和水体质量目标、处理工艺的可行性和经济性,以及污水中有害物质的控制等因素,合理确定各项水质指标的要求,保证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安全排放的标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通过科学合理的污水处理水质标准,可以有效保护环境、预防水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污水处理水质标准
污水处理水质标准污水处理是指对污水进行处理,使之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再排放到水体中或者进行再利用的过程。
污水处理水质标准是保障水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平衡、保障公共卫生和人民健康的重要保障。
污水处理水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污水处理水质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国家对于污水处理水质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各地区的污水处理厂在设计和运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执行,确保排放的污水符合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
其次,污水处理水质标准应当根据不同的排放对象和使用目的进行区分。
对于不同的污水排放对象,其对水质的要求也不同,比如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村污水等,其水质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同时,对于再利用的污水,其水质标准也需要根据再利用的具体用途进行制定,以确保再利用水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另外,污水处理水质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
在制定污水处理水质标准的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所在水域的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合理确定污水排放的水质标准,避免对水环境造成过大的影响,保护水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
此外,污水处理水质标准的执行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
对于污水处理厂的运行,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污水处理水质标准的执行情况得到有效监督和管理,避免出现违法排放和水质超标的情况。
总之,污水处理水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水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平衡、保障公共卫生和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执行水质标准,才能有效地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希望各地区的污水处理厂能够严格执行水质标准,为改善水环境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污水处理与水质监管标准
污水处理与水质监管标准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工业发展的不断推进,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保护水资源,保障人民的生活环境和健康,污水处理与水质监管标准成为了重要的议题。
本文将就污水处理的重要性以及水质监管标准的制定与执行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污水处理的重要性污水处理是指将废水中的污染物经过物理、化学和生物处理等手段,使其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达到对环境无害的目的。
污水处理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污水处理有利于维护生态平衡。
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到自然水体中,会造成水体的富营养化、藻类大量繁殖,进而引发水中溶解氧不足等问题,破坏水生态系统的平衡。
而经过处理的污水可以有效去除污染物,减轻对水体的影响,保护水生态环境。
其次,污水处理有助于提升生活水质。
城市人口不断增加,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也随之增加。
若生活污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放,不仅会造成水源的污染,还会对人们的生活水质产生负面影响。
通过科学合理的污水处理,可以使生活污水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保障人民的饮用水安全。
最后,污水处理对于工业发展也至关重要。
工业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如果直接排放到环境中,会造成土壤污染、水源污染等问题。
对工业废水进行规范的处理,可以减少对环境的危害,保护生态环境,同时为工业发展提供了可持续的支持。
二、水质监管标准的制定与执行为了确保水质的安全与合规,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水质监管标准,并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约束。
水质监管标准的制定与执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制定水质监管标准需要有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持。
标准的制定需要参考当地水资源的特点和现状,结合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确定不同水体类型和用途的水质标准。
这些标准应该基于科学数据,具备可行性和实施性。
其次,水质监管标准的执行需要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共同参与。
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监测,确保排放达标。
企事业单位应加强自身的环保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废水处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