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盐掺到聚丙烯酰胺违法吗
聚丙烯酰胺使用注意事项
由于聚(丙烯)的应用范围广,产品种类繁多,分为许多型号,因此选择尤为关键,并非所有型号都适用于各种污水水质,需要进行测试和选择。
由于聚丙烯酰胺的应用成本较高,在使用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阳离子聚丙烯酰胺易水解,应在当天使用,但隔夜效果差。
2.聚丙烯酰胺容易吸收水分。
在打开袋子和分配后,包装开口应紧密捆绑,以防止水分吸收和结块。
3、严禁大量配药,防止聚丙烯酰胺结块分散不开,不溶部分容易堵塞泵。
4.当在药物制备箱中配置不同类型的聚丙烯时,应首先清洁它们,尤其是当阳离子和阴离子聚丙烯酰胺被交换时。
否则,很容易结块。
5.模型没有选择,用量大:阳离子聚丙烯酰胺没有选择与离子度模型匹配,那么如何在不发生污泥凝聚和絮凝的情况下增加用量呢?脱水后各工厂污泥的含水量不会下降的原因有很多。
因此,我们应该综合各种因素,通过实验和调试来确定。
这样,脱水后污泥的含水量会降低。
如果有一个开放的地方,过滤后的污泥也可以干燥,以去除一些水分。
聚丙烯酰胺的溶解和使用;1.絮凝剂的使用浓度一般为1‰-3‰,即每升水中加入2克干粉。
在制备过程中可以加入少量的水。
当聚合物溶解时,加入所需浓度的水,因为当聚合物以更高浓度制备时,溶解速度可以加快。
2.配置的具体操作如下:向溶解槽中加入一定量的水,打开搅拌器,在水的漩涡周围均匀地喷洒干粉。
搅拌速度约为50-100转/分钟,应注意防止干粉颗粒进入在水中相互粘附。
一般来说,搅拌60分钟可以完全溶解。
3.溶解聚丙烯酰胺的水是常温自来水。
适当提高温度或当酸碱度为微碱性(8-9)时,可加快溶解速度。
但水温不应超过50℃,因为当水温过高时,聚合物会产生热降解,这也会影响使用效果。
4.当粉状聚丙烯酰胺加入水中时,它会立即膨胀。
如果一次加药量过大,就会结块形成所谓的“桂圆鱼眼”,不仅难以溶解,而且经常会造成计量泵堵塞事故。
因此,应在搅拌下向水中连续定量加入少量聚丙烯酰胺,并在搅拌下溶解。
这可以有效避免“鱼眼”等不溶性物质,有效缩短溶解时间。
聚丙烯酰胺用量过大会怎样
对于污水处理而言掌握药剂的用量是发挥产品效果的关键要素之一,同时也是成本控制的一部分,对于比较常见的聚丙烯酰胺,有的用户很容易会过量使用,那么这样的做法也会带来一些后果。
如果聚丙烯酰胺的用量过大会有什么后果来一起看一看:(一)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聚丙烯酰胺用量过大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增加使用成本。
(二)可能适得其反如果是想通过加大聚丙烯酰胺用量获得更好的应用效果,可能会适得其反,甚至在一些应用中用量过大,反而达不到理想的效果。
无论哪种类型的聚丙烯酰胺投加量过大,都会影响使用效果,如果达到饱和状态,水就会变得很粘,此时絮凝剂在水中不仅不会聚在一起沉淀,还容易堵塞过滤器和管道等设备。
当固体聚丙烯酰胺与自来水混合时,溶出率多不应超过0.2%。
当投加量过大或过少时,絮凝效果不明显,由于浊度不同,各种水质对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模型也有一定的要求,因此建议在选择类型时不要太麻烦,再进行更小的试验,确定使用哪种模式和相对分子质量。
无论采用何种分子量的聚丙烯酰胺,当水处理的絮凝效果达到较佳时,不要随意增加聚丙烯酰胺溶液的浓度和用量,这不仅会起到负效应,还会使絮体流动性变差,甚至在严重时变成凝胶。
经过上述分析之后发现污泥处理投放聚丙用量过多或者浓度过高,会影响出泥效果不佳,出现污泥粘滤布等情况,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处理该种问题,可针对药剂进行稀释;如果是处理完后还有药剂剩余,建议排掉,因为配成溶液以后的聚丙烯酰胺在溶药系统存放时间不超过24h。
我们知道聚丙烯酰胺主要是用于水处理应用,当然也有其它的功能作用和应用需求。
我们就拿在水处理的应用中来说,不同种类的聚丙烯酰胺都有对应的使用要求。
比如稀释配制比例,需要了解其注意事项和使用要求,已发挥其作用。
在应用中,当达到一定效果时,再增加用量效果并没有显著提升时,这个时候的用量就是合适的,如果再增加就是过量、浪费了,在实际的运行使用中,合理的用量十分关键,而具体到加多少量合适,一般建议污泥污水处理之前应该按照规范的处理流程,先采样进行试验,然后在进行现场试验,确定药剂型号及投加用量,在专业污水处理专家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50吨工业盐包装成“食用盐”涉嫌制假者被批捕
50吨工业盐包装成“食用盐”涉嫌制假者被批捕--> 50余吨工业用盐,在一个400平方米的厂房里,通过一台分装机就改头换面被包装成了食用盐,其后被运往外地销售。
叶县警方从一条重要线索入手,经过半个月摸排,将一个藏匿在叶县马庄乡偏僻房屋内的非法制售假食用盐的特大窝点端掉,现场查扣用于生产假食用盐的先进生产线一(台)套、假盐成品2吨、假盐半成品50余吨以及相关原料若干,涉案金额20余万元。
昨日,涉嫌制假的犯罪嫌疑人马某被叶县检察机关批捕。
一条线索“加碘盐”实为工业用盐今年5月,叶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一条重要线索:叶县马庄乡有一个涉嫌非法制售假食用盐的窝点。
接到线索后,叶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主动与工商、质检、环保、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进行沟通,立即展开调查。
为收集证据,专案民警对涉案的非法窝点蹲点守候、摸排侦查,同时对案件进行分析梳理,追踪非法制售假盐的嫌疑人。
在对全县销售食用盐的商铺进行半个月摸查和暗访后,警方逐步掌握了该窝点的犯罪事实,以及加工生产、进出货物等活动情况。
民警发现,这些非法制售的假食用盐均来自于一名姓马的男子。
进一步了解得知,马某,36岁,叶县马庄乡人,在马庄乡租用他人的地皮,然后自己建房子,在外地购置自动包装的机器,大量购入工业盐和小包装袋,雇用他人进行生产,冒充“加碘盐”等产品。
马某生产的假冒食盐再按照每吨1900元的价格销售给他人。
秘密追踪擒制假主犯端窝点在初步掌握了马某非法制售假食用盐的违法犯罪行为后,专案民警几经周折,反复排查核实,终于锁定了马某常居住在叶县新文化路与广安路交叉口某小区内。
7月19日,专案组专门召开抓捕分析会,谨慎筛选,制定了严密的抓捕计划:叶县警方联合盐业部门,专门组织50多名警力,分成两个行动小组统一开展围剿行动。
一组由副局长朱平生指挥,组织民警在马某家附近进行蹲点守候,摸清马某的活动规律,伺机抓捕。
另一组由治安大队大队长王延朋带领民警对位于马庄乡的该生产销售造假窝点进行清查。
新疆查获一黑作坊 工业盐冒充食用盐
新疆查获一黑作坊工业盐冒充食用盐--> 近日,在库尔勒市兰干乡文拉提村,新疆巴州库尔勒市盐务局盐政执法人员查获一个以工业盐冒充食用盐的特大制贩假盐窝点,现场查扣55吨假盐。
12月28日,记者从库尔勒市盐务局处了解到,12月19日,他们根据举报线索,来到库尔勒市兰干乡文拉提村,找到了一家黑作坊。
敲开大门,院子里4名工人正在往货车上装“盐”。
经查看,这些袋装盐内外包装不符、没有生产日期,并使用假冒碘盐防伪标识。
经当场检验,这些盐根本不含“碘”,均为工业用盐。
“根据工人提供的电话,我们联系到了黑作坊老板。
”执法人员说,没想到黑作坊老板赶到现场后,刚询问没几句,就趁他们不注意溜走了。
据初步统计,这处作坊存有假盐共计5.5吨,这是1996年国家颁布实施《食盐专营办法》以来,在库尔勒市查获的最大一起假食用盐案件。
目前,此案已移交库尔勒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溜走的黑作坊老板已被警方控制。
盐政执法人员介绍说,食用盐和工业盐成分有明显区别,食盐是较纯净的氯化钠。
工业盐中除含有氯化钠之外,还有超标的亚硝酸钠,但二者外观、味道相近,很难分辨。
据介绍,食用工业盐后,轻微者可能会出现头痛、头晕、无力、胸闷等症状,并影响婴幼儿的脑发育,造成智力残疾和生长发育不良,严重者会出现惊厥、昏迷、呼吸衰竭甚至死亡。
南京破获工业盐冒充食用盐大案中国江苏网10月13日讯买来普通工业盐稍加包装就成了精制“碘盐”,赚上三四倍的钱。
经过几个月的侦查,南京市公安局、市盐务管理局联合侦破了一起工业盐冒充食用盐案件,抓获涉案嫌人12人,其中4人目前已被批捕。
经查,该假盐产销团伙先后用工业盐加工假冒食用碘盐30吨。
按一般日食盐摄入量计算,够4万人吃100天。
小面馆发现假盐今年青奥会开幕前,南京盐务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江宁区莱茵达路某面馆检查时,发现两小袋“淮牌”海藻碘盐,经核对物流码及辨别外包装,两袋食盐确认为假冒产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营工业用盐是否需要办理工业盐准运证等请示的答复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及当事人诉辩意见原告鲁潍公司起诉称:2007年11月12日其从江西等地购进360吨工业盐,被告苏州市盐务局认为原告涉嫌违法犯罪,遂于2007年11月14日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09年1月5日公安机关根据最髙人民法院(2008)刑他字第86号批复(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批复》)的意见,以不构成犯罪为由,撤销了对徐先良涉嫌非法经营一案。
被告于2009年2月26日以原告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江苏省〈盐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江苏省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为由,根据《江苏省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作出了(苏)盐政一般〔2009〕第001-B号《盐业违法案件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行政处(没收违法购进的精制工业盐121.7吨、粉盐93.1吨,并处罚款人民币122363元)。
罚决定》)【被告处罚依据,《盐业管理条例》(1990年2月9日国务院第五十四次常务会议通过1990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食用盐、国家储备盐和国家指令性计划的纯碱、烧碱用盐,由国家实行统一分配调拨。
其他用盐,制盐企业在完成国家分配调拨计划和按规定确保合理库存的基础上,可在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自销。
盐的具体分配和调拨,由轻工业部按照国家计划进行管理。
第二十条盐的批发业务,由各级盐业公司统一经营。
未设盐业公司的地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单位统一组织经营。
第二十一条食盐的零售业务,由商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企业、粮食企业和供销合作社零售单位负责。
需要委托个体工商户、代购代销店代销食盐的,由县级商业(含粮食、供销)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各零售单位必须把食盐列为必备商品,保持合理库存,不得脱销。
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江苏省<盐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1991年10月4日省人民政府发布,1997年12月1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09号令修正发布,2004年6月2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第23号令修正发布,2008年3月2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第41号令修正发布)第二十三条食盐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下达指令性计划分配调拨,由各级盐业批发企业专营。
最高法院:经营工业盐不构成非法
2 6口至 2 7口在杭州 临平 召开 。本 次会 议是 与省 经 贸委联 合 召 开 的 , 会议 分成 两 个 阶 段 进 行 : 一 阶 第 段 由省经 贸委 召开 ”全 省农药 行业 管理 工作会 议 ” : 第 二 阶段 由省农 药 工 业 协 会 召 开第 七 届 四次 会 员 大 会及 巾省农药 专业委 员会 举行 学术 报告 会 。 1 l月 2 6同晚上 , 会王伟 理事 长主 持 召开 了第七 届七 次 协 理事会, 理事 会 审议 通 过 了《 协会 第 七 届 理 事 会 年
用》 两个学术报告 , 浙江化工信息有限公 司 建峰
总经理 应 邀作 了《 化工 企业 如 何 开展 网上 营销 ?的 》
通过 J 第二届浙江农药论文奖》 , 《 的评奖结果 ; 姜书
凯 秘 书长 通 报 了 因浙 江 泰达 作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通 过扣 卖 而取得杭 州 大地农 药有 限公 司 的 全部 资产 ,
事 长代表 会宣布了 《 第二届浙江农药论文奖》
的评 奖结 果 , 由周 土 法 主任 、 并 王伟 理事 K 、 振 徐 0 主任委 员 、 叶秉 海副 处 长和 吴华 龙 副理 事 长五位颁 奖 嘉寅 向获得一 、 、 二 三等 奖 的论 文第 一作 者 ( 代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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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工业盐加工食品违法的相关法律法规
使用工业盐加工食品违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使用工业盐加工食品违法的相关法律法规《食盐专营办法》第十四条、食盐零售单位和受委托代销食盐的个体工商户、代购代销店以及食品加工用盐的单位,应当从当地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购进食盐。
第十六条、严禁将下列产品作为食盐销售:(一)液体盐(含天然卤水);(二)工业用盐、农业用盐;(三)利用井矿盐卤水晒制、熬制的盐产品;(四)不符合国家食盐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盐产品;(五)其他非食用盐产品。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三)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
用工业盐腌制食品销售如何定罪我国《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经批准购销工业盐是否应受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购销工业盐是否应受行政处罚随着我国工业的不断发展,工业盐也成为了一个不可或缺的工业原材料。
由于工业盐价格相对较低,很多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采取了非法途径购买工业盐。
这种未经批准购销工业盐的行为是违法的,并且会对环境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该行为应该受到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购销工业盐的危害:1.破坏市场秩序:未经批准购销工业盐的企业,往往采取低价竞争的手段,打击正常生产运营的企业,破坏了市场秩序。
2.增加环境污染:工业盐的生产工艺较为精细,往往需要配合专业设备进行生产。
而非法购买的工业盐往往无法达到合法规格,含有大量杂质,会严重污染环境。
3.影响社会安全:工业盐与一些发生爆炸的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和管理上有着密切的关联。
而未经批准购销的工业盐的生产和运输过程都是黑箱操作,很容易引起社会安全隐患。
为什么未经批准购销工业盐应该受到行政处罚:1.借此警醒其他企业合法经营:对于非法购买工业盐的企业,行政处罚既是一种惩罚,也是一种警醒。
现在,很多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而采取非法方式采购工业盐,如果这种行为不受到惩罚和规范,那么合法企业的生存空间就将受到威胁。
2.减少环境污染:未经批准购销工业盐会严重污染环境,行政处罚可以迫使企业合法采购工业盐,减少环境污染。
3.社会安全:合法采购工业盐有相关制度规定和规范要求。
如果企业通过非法手段购买工业盐,那么可能存在使用别有用心的目的,例如制作非法爆炸物等。
通过行政处罚可以迫使企业合法经营,避免社会安全问题的发生。
结论:未经批准购销工业盐是一种违法行为,其会对社会环境、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基于以上原因,该行为应该受到严厉的行政处罚,以保障社会的健康和稳定。
如何加强对未经批准购销工业盐的管理: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向公众宣传未经批准购销工业盐的危害和严重性,提高公众的认识。
同时,应该提高企业对该行为的认知并强调合法经营的重要性,为其提供正确的引导和支持,协同形成规范的市场竞争机制,保障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
徐州黑作坊竟用工业盐制作豆腐
徐州黑作坊竟用工业盐制作豆腐--> 昨日上午,市民王先生打进晨报热线称,下淀道北巷内一座院落里有一家豆腐黑作坊,大肆添加工业盐。
接到举报后,市盐务局稽查支队执法人员迅速行动,在这家豆腐黑作坊内的一个门板下面查获了800斤工业盐,这也是今年我市查获的最大一起食品涉工业盐案件。
更可恶的是,在同一个院内还有一家板面店,居然在板面中添加工业印染助剂,警方随后将两家黑作坊负责人带走调查。
举报豆腐黑作坊涉嫌添加工业盐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家就住在下淀道北巷,距离生产豆腐的黑作坊很近,他对这家豆腐作坊情况很熟悉。
“这是一个黑作坊,没有任何证照,环境也非常恶劣,每天都生产大量劣质豆腐销售到附近的农贸市场。
我曾举报过,但这家黑作坊却能长期存在,至今没被取缔。
”王先生还提到,他曾进入过这家豆腐作坊,亲眼看到作坊里有不少鱼皮袋子装的盐,和晨报上曝光的一些黑作坊使用的工业盐很相似。
他怀疑这家豆腐黑作坊使用工业盐。
突查门板下藏着800斤工业盐接到王先生的反映,记者立即和市盐务局稽查支队取得联系。
市盐务局稽查支队迅速赶到了下淀道北巷,根据举报线索,在巷内10号找到了这家生产豆腐的院落。
院落就在铁路北侧,面积上百平方米,院内西侧用石棉瓦搭盖了一个简易棚子,棚内光线昏暗,环境恶劣,地上污水横流,臭气熏天,屋顶挂满蜘蛛网。
现场有三口大缸,缸内装满豆浆状物质,在靠近豆浆机旁的一口缸内,浸泡着一个红色塑料桶,显然这些人都是直接用塑料桶浸入缸内装豆浆。
在旁边一个脏兮兮的蓝色塑料桶内,泡沫已经溢出。
旁边还有一个装豆腐渣的不锈钢大锅。
市盐务局稽查支队执法人员亮明身份后,正在加工豆腐的一名年轻女子表示,她们加工豆腐使用的都是正规食盐。
说完转身从桌子上拿来一包食盐。
执法人员检查到作坊角落时,看到横着一个门板,掀开门板,底下藏着一袋袋尚未拆封的盐。
执法人员表示,这些盐外包装上清楚写着的执行标准就是工业盐标准,数量达800斤。
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怎么判
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怎么判作者:来源:《新传奇》2020年第18期2020年4月23日上午,思明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厦门某公司、刘某某不服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行政处罚决定一案。
某公司在生产经营的酵素梅、水晶酵素冻、益生菌酵母软糖中添加匹克硫酸钠(药品)。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情节严重,决定对该公司处罚如下:1. 没收违法所得115961元。
2 . 处货值金额127491元的30倍罚款382473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3940691元。
3. 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作如下处理: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法院认为,原告委托A公司和B公司生产,提供标识有其品牌的外包装,并由其对外销售。
据此,应依法认定原告系案涉食品的生产和经营者。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案涉匹克硫酸钠系纯度达100%的原料药,被告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此认定为药品,符合法律规定。
原告作为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非法添加法律明令禁止添加的药品,性质恶劣。
委托两家企业生产违法食品,查处的货值达12万余元,情节严重。
据此,被告对两原告作出案涉处罚,量罚适当。
匹克硫酸鈉是一种具有润肠通便功效的药品,但是具有明显的不良反应和副作用,必须凭处方、遵医嘱才能使用。
但由于其对人体具有润肠通便的药理作用,一些非法商家为了达到减肥、健美等效果,而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匹克硫酸钠。
目前,国家有关机关已经发文严格禁止此类行为。
(澎湃新闻网2020.4.24)。
添加聚丙烯酰胺PAM过量会有什么影响
添加聚丙烯酰胺PAM过量的不良影响在与客户的沟通中,客户问道如果添加聚丙烯酰胺过量会有什么影响?想了想,觉得举个例子比较恰当:任何化学类产品添加适量可以达到我们的预期目的,过量则可能起反作用,就像食盐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调味品一样,人体不可缺少,适量的食用能稳固牙齿还能合饭菜更可口,如果过量也会起到很大的副作用。
而聚丙烯酰胺作为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被大量作为水处理絮凝剂和一些工业添加剂使用。
在不同的应用中添加量和配制浓度是不同的,比如水处理中应用通常建议不超过0.2%,即使在工业上作为增稠剂应用也不宜超过0.3%。
添加过量会有哪些影响呢?1,当使用效果达到一个节点和峰值时,使用效果并不会随着聚丙烯酰胺的浓度或投加量的增加而明显提升,有时反而会起到反作用。
2,投加过大的用量不仅会造成产品的浪费,还导致成本的直线上升。
3,在水处理中如果添加过量的聚丙烯酰胺水溶液,会导致水体本身发生一些微秒的变化,比如随着添加量的增加,会造成水体中的总含氮量降低,是因为聚丙烯酰胺除去了过多的含氮有机物。
5,如果作为增粘增稠作用时,过高的配制比例会使得流动性变的很差,甚至成为凝胶状。
6, 聚丙烯酰胺投加过多对出水COD的影响。
化学需氧量COD是以化学方法测量水样中需要被氧化的还原性物质的量。
废水、废水处理厂出水和受污染的水中,能被强氧化剂氧化的物质(一般为有机物)的氧当量。
在河流污染和工业废水性质的研究以及废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中,它是一个重要的而且能较快测定的有机物污染参数,常以符号COD表示。
所以复杂的污水中,COD的含量一般较高。
比如皮革污水,养猪场的废水,生化污水,医药品废水等等。
首先PAM是一种助凝剂,一般用于混凝工艺环节,最佳投量一般控制在0.03~0.4mg/如果投量少,则出水水质有一定影响投量过多的话反而影响混凝作用,使得絮体变小。
为了节约聚丙烯酰胺的成本,以及水质更加的干净清澈。
方法是可以取所处理的水样加入PAM进行实验室小试,确定最佳投加量。
以80吨工业盐冒充食用盐,怎么判刑
以80吨⼯业盐冒充⾷⽤盐,怎么判刑⾷⽤盐是我们每个⼈都会涉及到⼀个调料,⽽有的⿊⼼商却⽤⼯业盐冒充⾷⽤盐。
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以80吨⼯业盐冒充⾷⽤盐,怎么判刑⽅⾯的知识,欢迎⼤家阅读!【事件经过】3⽉25⽇消息,内蒙古⾚峰市破获⼀起贩卖假盐案,私盐、假盐约80吨。
嫌犯从2014年起以⼯业盐冒充⾷⽤盐,产品销往河北内蒙古等地,⽬前嫌犯仍在逃。
专家称,长期⾷⽤⼯业盐会影响⼉童发育,甚⾄引发孕妇流产,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盐。
【法律解读】患根据最⾼⼈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法经营⾷盐刑事案件具体应⽤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为⼈违反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实施了⾮法⽣产、储运、销售⾷盐的⾏为之⼀的,即可构成犯罪。
从本案看,张某多次购买⼯业盐充当⾷⽤盐予以销售,查扣的18余吨盐储存在张某的仓库内,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储运”状态,应计⼊犯罪重量。
根据货运司机和卸货⼈员的证⾔,张某⾮法储运、销售的⼯业盐已明显超过50吨,应在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处刑。
为保护公民⾝体健康,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办理⾮法经营⾷盐刑事案件具体应⽤法律的若⼲问题解释如下:第⼀条违反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法⽣产、储运、销售⾷盐,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百⼆⼗五条的规定,以⾮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条⾮法经营⾷盐,具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经营⾷盐数量在⼆⼗吨以上的;(⼆)曾因⾮法经营⾷盐⾏为受过⼆次以上⾏政处罚⼜⾮法经营⾷盐,数量在⼗吨以上的。
第三条⾮法经营⾷盐⾏为未经处理的,其⾮法经营的数量累计计算;⾏为⼈⾮法经营⾏为是否盈利,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第四条以⾮碘盐充当碘盐或者以⼯业⽤盐等⾮⾷盐充当⾷盐进⾏⾮法经营,同时构成⾮法经营罪和⽣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产、销售不符合卫⽣标准的⾷品罪、⽣产、销售有毒、有害⾷品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级聚丙烯酰胺的用途
食品级聚丙烯酰胺的用途食品级聚丙烯酰胺,是一种安全可靠的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加工中具有广泛的应用。
它被广泛用于调味料、面食制品、肉类加工、果冻、冻干食品等方面,为食品提供了更好的品质、口感和保质期。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食品级聚丙烯酰胺的几个主要用途。
首先,食品级聚丙烯酰胺在调味料中的应用非常广泛。
它可以作为乳化剂,使油水相结合更加均匀稳定,增加调味料的稠度和口感。
同时,它还可以作为增稠剂,为调味料提供更好的黏度和质感。
例如,在沙拉酱中加入适量的聚丙烯酰胺,不仅可以使沙拉酱更加浓稠,还可以使油水分离的情况得到改善,提高了调味料的品质。
其次,食品级聚丙烯酰胺在面食制品中的应用也非常重要。
在制作面食时,添加适量的聚丙烯酰胺可以提高面团的延展性和韧性,使面团更容易操作和成形。
同时,它还可以增加面食的弹性,使面食煮熟后更加筋道有嚼劲。
例如,在制作手工面条的过程中,加入适量的聚丙烯酰胺可以使面条更加劲道,口感更好。
此外,食品级聚丙烯酰胺还被广泛应用于肉类加工中。
它可以作为肉类制品的增稠剂,提高产品的保水性和储存稳定性。
同时,它还可以改善肉类制品的质感和口感,使其更加鲜嫩多汁。
例如,在火腿肠的制作过程中,添加适量的聚丙烯酰胺可以使火腿肠更加筋道,增加咀嚼感。
此外,在果冻、冻干食品等方面,食品级聚丙烯酰胺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它可以作为凝胶剂,使果冻更加结实和有弹性。
同时,它还可以作为稳定剂,防止冻干食品的结块和变质。
例如,在制作水果冻的过程中,加入适量的聚丙烯酰胺可以使果冻更加稳定,不易溶化,提高了产品的口感和观感。
综上所述,食品级聚丙烯酰胺在食品加工中具有广泛的用途。
无论是提高调味料的质感,还是改善面食制品的口感,抑或增加肉类制品的保水性,食品级聚丙烯酰胺都能够为食品加工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因此,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产品需求,合理添加食品级聚丙烯酰胺,提高产品的品质和市场竞争力。
在食品加工中掺入有毒非食品原料如何处罚
在⾷品加⼯中掺⼊有毒⾮⾷品原料如何处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产加⼯⾷品时,要确定⾷品的安全,禁⽌在⾷品中加⼊⾮法的添加剂和有毒有害的物品,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在⾷品加⼯中掺⼊有毒⾮⾷品原料怎样处罚?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在⾷品加⼯中掺⼊有毒⾮⾷品原料如何处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品加⼯中掺⼊有毒⾮⾷品原料的,会构成刑事犯罪,按⽣产、销售有毒、有害⾷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百四⼗四条【⽣产、销售有毒、有害⾷品罪】在⽣产、销售的⾷品中掺⼊有毒、有害的⾮⾷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品原料的⾷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对⼈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致⼈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百四⼗⼀条的规定处罚。
产品质量不合格该如何处理根据《民法通则》第122条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财产、⼈⾝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3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财产损害的,受害⼈可以向产品的⽣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属于产品的⽣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产者追偿。
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产者赔偿的,产品的⽣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关于造成⼈⾝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4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伤害的,侵害⼈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减少的收⼊等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付残疾者⽣活⾃助费、⽣活补助费、残疾赔偿⾦以及由其扶养的⼈所必需的⽣活费等费⽤;造成受害⼈死亡的,并应当⽀付丧葬费、死亡赔偿⾦以及由死者⽣前扶养的⼈所必需的⽣活费等费⽤。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财产损失的,侵害⼈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长春查获20吨工业盐当事人判刑并处罚金
长春查获20吨工业盐当事人判刑并
处罚金
第一农经网讯长春市盐务管理局稽查支队近日查获20吨工业盐,充当高级精制食盐对外销售和腌制咸菜案件。
3名当事人都因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工业盐含重金属、亚硝酸盐,会导致人体碘元素缺乏、胃肠道功能紊乱、损害神经系统,容易出现大脖子病等,严重的还可能引起亚硝酸盐中毒,对孕妇和儿童危害更大。
该案3名当事人韩昌、韩成龙、王亚丽,在长春市最大的调料市场————光复路市场涉嫌贩卖工业盐。
他们从外地进购近20吨工业盐,充当高级精制食盐对外销售和腌制咸菜,所幸没有大量外流。
当事人交待,这批工业盐生产地在外省。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对被告人韩成龙、王亚丽和韩昌实施判决,三人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
准食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及六个月等徒刑,并处罚金。
宁夏首例生产销售假盐案告破 工业盐冒充食用盐
宁夏首例生产销售假盐案告破工业盐冒充食用盐
佚名
【期刊名称】《食品安全导刊》
【年(卷),期】2015(0)9Z
【摘要】2015年5月29日,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永宁县公安局望远派出所在永宁县望远通桥村联合检查时发现一处非法加工食盐、酱油、醋的"黑窝点",随后,该窝点被查处。
经过两个多月调查取证,银川市公安局环保分局宣告侦破此案。
5月29日,现场查处中,民警发现,加工房间内不但卫生环境恶劣,还存放着大量的勾兑食醋、酱油的原料、
【总页数】1页(P65-65)
【关键词】工业盐;市场监督管理;食用盐;焦糖色;片碱;取证工作;检测站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1.2
【相关文献】
1.工业盐"乔装"成食用盐 [J],
2.团伙用工业盐冒充食用盐原料达300吨部分流入市场 [J],
3.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特大以工业盐冒充食盐案 [J], 白阳;邹伟
4.将工业盐冒充食用盐销售应定何罪 [J], 谢天德
5.将工业盐冒充食用盐销售应定何罪 [J], 谢天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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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一)
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一)一、总则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旨在规范食品加药行为,保障食品安全卫生,维护公共健康。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食品加药活动。
二、禁止食品加药的范围禁止食品加药行为是指在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中,禁止添加未经合法许可的药物成分,以及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和药物添加剂。
三、食品加药的规范1. 食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应遵循国家食品法规,确保食品生产过程中不添加禁止食品加药的成分。
2. 食品加工企业应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使用,不得超量使用,不得使用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3. 食品销售企业应确保所销售的食品符合相关食品法规的要求,不得销售含有禁止食品加药成分的食品。
4. 餐饮企业应确保食品制作过程中不添加禁止食品加药的成分,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加强食品加药管理。
四、监督检查与处罚1. 监督检查机构应加大对食品加药的监管力度,对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罚,确保禁止食品加药规定的有效实施。
2. 食品加药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进行处罚,责令整改,并可以处以罚款、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3. 对于故意添加禁止食品加药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宣传教育与技术支持1. 监管部门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食品加药监管部门应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帮助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六、附则1.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过渡期内,对于一些食品生产企业,可以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指导,确保顺利转型。
2. 监督检查机构应定期发布食品加药相关细则和技术标准,以便企业参考和遵循。
3.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情况,公众可以拨打举报电话进行举报,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总之,禁止食品加药是保障食品安全卫生的重要措施,必须严格执行。
通过加强监管、加强宣传教育和提供技术支持,我们有信心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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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面上最常见的就是聚丙烯酰胺了,由于这种材料的造价比较高,利润并不大,一些厂家或代理商就会往原料中添加一些外观类似的便宜物料比如工业盐。
这种做法不仅欺骗了消费者,也不符合当前的行业规定。
工业盐即氯化钠,价格低,外观和PAM相似,能达到增溶的作用,即能提高PAM的稠度。
但是加入量太大,会影响PAM和其它物质的相溶性。
在污水处理中,阴离子聚丙烯酰胺常见添加物为工业盐,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判定:
第一,尝味道。
阴离子聚丙烯酰胺是无味无毒的高分子有机物,而工业盐带有咸味。
只要阴离子聚丙烯酰胺中有咸味,则绝对掺加了工业盐。
第二,看包装。
正常的阴离子聚丙烯酰胺为25KG包装,掺了工业盐的聚丙烯酰胺通用有25KG和20KG两种;工业盐的比重2.165g/cm3,阴离子聚丙烯酰胺的比重为1.32g/cm3,如大量掺加工业盐,其在重量一致的情况下,体积会明显变小,结果出现了20KG的包装。
第三,准确测定法。
阴离子聚丙烯酰胺在温度超过300度时分解成H2,CO、NH3,而工业盐在此温度下稳定。
采用灼烧法,可测出聚丙烯酰胺的量。
目前,国内聚丙烯酰胺掺假现象相当普遍,因此消费者需要擦亮眼睛,学会辨别的方法,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