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的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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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的常见问题
什么是土地确权?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一、新生儿能分土地吗?
农村土地最开始大多数是以家庭承包的,所以只要这个家庭里面的成员还有一个在,土地永远还都是他家的。不论你人口增加或减少,都不会再新分配土地给你,也不会因为你家人口减少而收回你家原本拥有的土地,这也就是最开始的方式。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在最开始的分配时,一般的村里面都不会留存土地,所以村里的土地一开始就分完了,新增人口没有地,是无法分配的,村上一般也不会预留土地来作为后面新增人口分配的。一些常见的集体土地,没有分配的,大都是我们常说的公山、公林,土地目前并没有。而这些共有的并不会分给新增人口,这些是在一些特殊情况用来补偿给村里被占用土地的人的,得通过集体协商,大多数情况是不会分的。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8条规定:
符合这三个条件,你就可以去申请土地: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
(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因此,新生儿的土地是在有土地存在的情况下,才可获得分配。如果这些情况都不存在,也就不存在新生儿分配土地的情况了,所以不要去纠结为什么新生儿没有土地。如果满足这种条件,可以去申请分配。
二、如果集体所有的土地确权后被国家征用,那么补偿款如何分?
1. 征收农民承包地的,一般由村集体预留一部分给失地农民缴纳的社保,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
2. 征收非农民承包的其他集体土地,土地补偿费分配给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分配。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第24条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三、土地确权过程中如果有村民去世,但是名字还在户口本上,那么确权过程中他的土地要被取消吗?
土地承包经营主体是户,在承包期内,按“生不补、死不退,原户主已死亡,其承包地由子女耕作的,更换承包土地共有人”进行登记。
但属于原户主单独居住(无配偶子女)已死亡的,其承包地应交回集体处理。
承包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不予确权登记。所收回土地纳入集体机动地管理。
四、土地确权的同时遇到了有一部分没有分出去的土地,这些地如何处理?
这部分地属于未承包出去的土地,未承包出去的土地归集体所有。
五、土地确权登记表怎么填?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填表时一定要注意下列事项:
(一)同一地块承包农户登记表:本表按地块填写,同一地块填写一张
1、长宽要按实际测量的填写;
2、此表讲顺序,一般在同一地块按由北向南、由东向西顺序逐户填写;
3、四至界限用固定坐标,如:东边(道路)、西边(张三)、南边(渠)、北边(李四)。逐户登记如:1号地块第一户张三、第二户李四,填表时按张三接李四的顺序填写;
4、其中附属地面积为承包地块面积的其中数,只填面积,不填长宽。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申请表:本表按农户填写
1、表内户主姓名、出生年月日填写要与户口本上的一致,发包方为村民小组;
2、与户主关系依次填配偶、长子、次子、女、媳,不能填妻、子妻等以此类推;
3、注意此表填写时没有分地的人不填入此表,死亡人口不填入此表;
4、承包总面积为承包地块面积合计数;
5、表内关系:承包总面积=人均应分地亩数×分地人数+附属地面积;
6、承包起止日期不填;
7、承包地块信息与同一地块登记表信息对应一致。
(三)集体预留机动地和四荒资源情况记录表:机动地和四荒地要分别填表登记
1、登记地类一栏填写机动地或四荒地;
2、面积按实测面积填写;
3、四至界限同上;
4、使用情况填写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
5、使用者填写承包者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