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证明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守法证明
兹证明上海濮阳设备防护工程有限公司在近两年来的经营施工中,能自觉遵守和落实环境保护规定和制度,未发生过环境违规违法行为。
特此证明
守法证明
兹证明上海濮阳设备防护工程有限公司在近两年来的经营施工中,能严格遵守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生安全事故行为。
特此证明
2012.12.10篇二:板房a级防火证明篇三: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表格
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
日期年月日编号篇四:消防申报资料
消防申报资料
一、消防设计审核
1.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
2.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
3.消防设计文件(建、结、水、电、通、艺施、总平面图、水总平面图等全套图纸); 4.专家评审申报材料(特殊消防设计文件,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图审意见);
6.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证明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委托书等,见格式)
8、申报表(见附)。
二、消防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盖章);
2.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委托书等,见格式)
9、(1)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提供具有资质的工程师专业考试证书(两人)两份;(2)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登记表;(3)施工单位提供通过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数字管理系统打印的资质证明文件及截图。以上各项资料请盖公司的公章予以确认;
10、申报表(见附)。
三、消防设计备案
(1)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
(2)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
(3)消防设计文件(建、结、水、电、通、艺施、总平面图、水总平面图等全套图纸);
(4)施工许可文件(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图审意见);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委托书等,见格式);
(6)申报表(见附)。
四、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
4、消防设施检测合格
证明文件;
4、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5、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委托书);
7(1)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提供具有资质的工程师专业考试证书(两人)两份;
(2)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登记表;(3)施工单位提供通过湖北省建设
工程消防质量数字管理系统打印的资质证明文件及截图。以上各项资料请盖公司的公章予以
确认;
8、申报表(见附)。
五、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1)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书;
(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4)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
职业资格证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
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a.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
b.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c.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
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营业执照”、“法律文书”、“资
格证书”、“合格证”、“证明文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
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6)申报表(见附)。篇五:防火阻燃产品证书标志管理
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
证书与标志的使用管理规定
编制:
审核:
批准:
受控状态:
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
证书与标志的使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和认可标志的管理,保证认证证书和标志正确使用,制
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产品认证证书的管理和标志的购买、保管、发放、使
用的相关规定。
3引用文件
《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实施规则---防火阻燃材料产品》(cccf-xsrk-009:2011) 4证书使用管理规定
4.1综合办公室负责对《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证书》进行妥善保管,
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证书受到损坏,证书不得随意转让、转借或涂改。
4.2 本公司其他相关部门或人员使用该证书进行复印、影印时,应填
写《证书使用申请》,写明使用原因和使用去向,并由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使用前填写《消
防类产品型式认可证书使用登记记录》,使用人应如实填写使用日期、使用去向、复印或影印
数量,并签字确认。
4.3企划部根据技术处下发已获认证的产品清单,保证产品包装设计、广告、产品介绍
等宣传材料中正确使用消防认可证书。
5标志使用管理规定
5.1 购买a(实体)和b(验证体)标志
由供应处根据营销中心订货数量或生产计划,向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提出申请,
填写《消防产品型式认可标志申购表》,注明购买数量、规格、金额等信息。财务处根据购买
金额,向评定中心汇款。 b标志(验证体)向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指定的制作公司
购买。
5.2 标志的保管、发放、使用
5.2.1 调度处标签管理员(指定的专人1名)负责《消防产品认可标
志》的保管、发放,并做好标志的防护工作,防止标志受潮、发霉、损坏、丢失。
5.2.2 公司在证书有效期内,可以在获证产品上使用标志,如证书过
期或被取消,禁止使用该标志。
5.2.3规定每桶产品上贴一枚a(实体)标志,张贴于包装桶正面的右上
方。
5.2.4 a标志不得在下达生产计划前发放或领用,防止因计划与实际
灌装数量的误差而导致标志数量的误差,还可避免生产班组生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
造成浪费。
5.2.5 防火涂料经检验合格灌装后,生产班长根据当批产品的灌装桶
数到调度科标签管理员那里领取相应数量的a(实体)标志,填写《消防认可标志领用记
录》,写明领用日期、编号、数量等,并签字确认。
5.2.6 生产班组在张贴标志的过程中不要随意损坏标志,不得污染标
志,每损坏一枚,按标志的实际价值双倍罚款。
5.2.7产品出库前,标志专管人员进入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系统,
利用专用设备输入销售信息,并扫描与a标志相对应号段的b标志(验证体),扫描成功
后,上传管理系统。
5.2.8信息上传成功后,专管人员填写《消防产品身份信息证明》,把
相对应的标志验证体粘贴上面,随产品一同交付客户或用户,以便工程查验。
5.2.9 调度处根据erp数据库中的该批产品的入库数量,核对标签数
量,予以监督。
5.2.10 调度处标志专管人员员每月对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对,保存
好《消防认可标志领用记录》。
6 本规定自实施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