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电保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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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继电保护管理规定

电气继电保护管理规定

电气继电保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气继电保护管理工作,提高电力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保护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系统中的电气继电保护管理工作,包括电气继电保护的设计、安装、调试、维护和管理等环节。

第三条电气继电保护是电力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实现系统的过电压、过电流、短路等故障的检测和保护,以保证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电气继电保护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维修与保养相结合、全面管理。

第五条电气继电保护管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程进行,同时根据电力系统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

第二章设计和安装第六条电气继电保护的设计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准确地识别和检测电力系统中的各类故障,包括过电压、过电流、短路等故障。

(二)按照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和需求,确定电气继电保护的策略和方案。

(三)选择适当的继电保护装置和设备,并进行配置和布置。

(四)考虑电力设备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保护参数和动作时间等。

第七条电气继电保护的安装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安装,确保装置和设备的牢固可靠。

(二)安装时要注意保护装置和设备的防护性能和接线规范,防止误操作和触摸电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三)安装时要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保护装置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完成安装后要进行记录和验收,确保安装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调试和维护第八条电气继电保护的调试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调试,确保保护装置和设备的功能正常。

(二)调试时要进行测试和验证,确保保护装置和设备的动作性能和稳定性。

(三)调试过程中要关注反馈信息,按照调试结果进行调整和优化。

(四)调试完成后要进行记录和整理,形成调试报告并进行归档。

第九条电气继电保护的维护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制定维护计划和维护标准,确保维护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定期对保护装置和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功能和性能的正常。

电气继电保护管理规定(5篇)

电气继电保护管理规定(5篇)

电气继电保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庆石化公司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工作,加强技术监督,提高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的管理水平,保障电网安全运行、保护电气设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规程、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庆石化公司电气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在线电气仪表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是大庆石化公司电气继电保护及在线仪表管理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在电气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在线电气仪表的选型、设计、购置、安装、验收、使用、修理、改造、更新和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大庆石化公司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专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公司、二级单位和基层单位设置相应的继电保护专业管理岗位。

第五条公司电气管理处作为继电保护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公司电网内继电保护实行专业管理,对承接网内电气设备继电保护调试的单位进行技术监督管理。

第六条二级单位主管部门及基层单位分别设专(兼)职继电保护技术人员,负责本单位继电保护管理工作。

电气副总工程师为二级单位继电保护专业总负责人,运行主管领导是基层单位继电保护专业主管领导。

第七条矿区服务事业部也应设置相应的继电保护专业管理岗位,配备继电保护人员负责本单位继电保护管理工作,专业上接受公司电气管理处的技术指导。

第八条继电保护专业管理岗位人员至少应了解掌握:1.被保护电力设备的有关参数和保护设备的功能及型号规格、厂家。

2.电气系统的运行方式(包括发电机、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方式),负荷潮流、短路计算及稳定分析结果等。

3.电气一次系统图和二次原理图。

4.辖区电气继电保护整定方案。

第九条电气管理处继电保护管理岗位职责:1.负责公司电气继电保护及在线仪表的管理及考核工作。

参加电力系统的新、改扩建工程设计相应部分审核。

2.负责组织修订、编制、批准继电保护整定方案,并组织保护装置现场整定的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确定系统保护功能配置、保护装置选型及保护方式,审定保护接线图。

继电保护定值管理规定(3篇)

继电保护定值管理规定(3篇)

继电保护定值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继电保护定值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继电保护定值的编制、管理和变更工作,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条继电保护定值管理规定适用于发电厂、变电站和配电站的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工作。

第三条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准确、可靠。

定值应当根据电力系统的运行特点和设备技术参数,科学合理、准确可靠。

(二)规范、标准。

定值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继电保护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三)动态、适应。

定值应当与电力系统的运行状态和设备状态相适应,随时进行动态调整。

(四)协同、配合。

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应当与电力系统的运行管理和设备运维相协同配合。

第二章继电保护定值编制第四条继电保护定值的编制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五条继电保护定值的编制应当有明确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六条继电保护定值的编制应当充分考虑电力系统的运行特点、设备技术参数和事故情况。

第七条继电保护定值的编制过程中,应当精确计算和测量各种参数,确保定值的准确性。

第八条继电保护定值的编制应当包括定值计算和校验两个方面。

1. 定值计算(一)定值计算应当完整、全面。

需要计算的定值应全部列出,不存在遗漏情况。

(二)定值计算应当根据所采用的继电保护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

2. 定值校验(一)定值校验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

(二)定值校验应当采取多种手段和方法,确保定值的准确性。

第九条继电保护定值的编制应当有技术文件和记录,方便管理和查阅。

第三章继电保护定值管理第十条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

第十一条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工作应当有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和权限。

第十二条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应当有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第十三条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应当有规范的操作程序和工作指南。

第十四条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应当有相应的管理软件和工具,提高管理效率。

第四章继电保护定值变更第十五条继电保护定值的变更应当经过专业技术评估和审批。

第十六条继电保护定值的变更应当有明确的变更流程和程序。

继电保护定值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定值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定值管理规定摘要继电保护设备是电力系统的重要保护措施之一,其可监测电力系统的各项参数,如电流、电压、功率等,并在系统异常时通过信号控制开关设备进行保护。

继电保护设备的定值管理规定对于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保护措施的制定至关重要。

定值管理规定的必要性继电保护设备的定值管理规定是确保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保障电力设备正常生产的关键步骤。

设备的定值管理规定必须严格执行,不仅可以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还可以使操作人员的工作更加简单和方便。

定值管理规定的要求1.安全性要求:保证继电保护设备的定值或改变定值时,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2.可靠性要求:保证继电保护设备的定值或改变定值后,系统的可靠性不受影响。

3.实现简便性:要求定值管理规定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不需要专业人员。

4.合理性要求:定值管理规定在实际运用中要求能够适应不同的系统和设备,在实施中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

5.易操作性要求:定值管理规定应该简单易懂,容易操作。

定值管理规定的流程定值管理规定的流程如下:1.了解系统的工作原理、结构和关键元件。

2.得到设备归档信息,包括设备名称、型号、供货厂家和技术文件等。

3.按照技术文件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维护计划和定值管理计划。

4.定期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并根据定值变更实际工况和设备的实际需求调整定值。

5.定期进行设备的性能测试和定值的检测,根据结果进行定值的调整。

6.对于设备的故障和维修,定期进行定值的检测和调整。

定值管理规定的注意事项1.定值管理规定必须由专业的维护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

2.定值变更必须事先经过审批,批准后才能进行。

3.定期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工作,根据实际工况和设备的实际需求进行定值的调整。

4.备份设备定值、型号和技术文件等信息,以便日后使用和查阅。

5.故障维修后一定要重新检查设备的定值和性能,并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结论继电保护设备作为电力系统的重要保护措施,设备定值管理规定对于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保护措施的制定至关重要。

水力发电厂继电保护管理规定范文(4篇)

水力发电厂继电保护管理规定范文(4篇)

水力发电厂继电保护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力发电厂的继电保护管理工作,确保水电设备的正常运行与安全稳定性,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水力发电厂的继电保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继电保护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条继电保护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执行。

第五条水力发电厂应建立健全继电保护管理体制,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保证继电保护管理工作的高效执行。

第六条水力发电厂应定期进行继电保护设备的检查、测试、校正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继电保护操作人员应熟悉继电保护设备的结构、原理和工作过程,具备良好的操作技能,并接受必要的继电保护知识培训。

第八条继电保护管理工作应配备充足的技术支持和专业队伍,做好故障处理和紧急处理工作。

第二章继电保护设备管理第九条水力发电厂的继电保护设备应按照生产运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

第十条继电保护设备应根据负载和环境条件进行定期的检定和检测,保证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继电保护设备的测试应严格按照设备厂商的操作手册和规程进行,测试结果应记录并备份,以备查阅。

第十二条继电保护设备的校正工作应由具备专业资质的维护人员进行,校正结果应进行记录和备份,以备查阅。

第十三条在继电保护设备维护期间,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设备误操作或意外损坏。

第十四条继电保护设备应具备远程监视和故障诊断功能,以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第三章继电保护管理流程第十五条水力发电厂应建立继电保护管理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和任务。

第十六条继电保护管理流程包括:设备检查、设备测试、设备校正、设备维护、设备故障处理等环节。

第十七条设备检查应定期进行,记录检查结果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八条设备测试应按照计划进行,测试结果应记录并进行分析和评估。

第十九条设备校正应根据测试结果进行,校正结果应记录并备份。

第二十条设备维护应根据设备厂商的要求和维护手册进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继电保护定值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定值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定值管理规定是一种系统性的管理方法,用于确保继电保护设备的定值设置正确、可靠,并能在电力系统故障发生时起到准确的保护作用。

以下是一个关于继电保护定值管理规定的示例,供参考:一、总则继电保护定值管理规定是电力系统中继电保护设备的定值设置管理的指导文件,旨在确保继电保护设备的定值设置正确、可靠,并能在电力系统故障发生时起到准确的保护作用。

二、管理目标1. 确保继电保护设备的定值设置准确、可靠,能够满足电力系统的保护要求;2. 提高继电保护设备的管理水平,减少设备的误动和漏保;3. 降低继电保护设备的维护成本,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故障诊断能力。

三、管理要求1. 继电保护定值设置应遵循电力系统设计规范,满足各种故障条件下的保护要求;2. 继电保护设备的定值应与实际情况相匹配,确保设备能够正确地对系统故障作出判断和动作;3. 定值设置应考虑周围环境影响、设备老化、传感器精度等因素;4. 定值设置应遵循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原则,尽可能避免过于保守或过于开放的设置;5. 定值设置应定期进行检查和验证,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6. 定值修改应经过授权,并在修改后对其进行验证和记录;7. 定值设置应综合考虑设备的可靠性、安全性和经济性,平衡各种因素。

四、管理流程1. 继电保护定值管理流程包括定值设置、定值修改、定值验证和定值记录等环节;2. 定值设置应由专业工程师根据电力系统的保护要求,参考相关技术文档和规范进行;3. 定值修改应由授权人员进行,并在修改后对其进行验证和记录;4. 定值验证应定期进行,包括对定值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进行测试和评估;5. 定值记录应详细记录每次定值设置、修改和验证的相关信息,包括时间、人员、原因等;6. 定值记录应保存完整,并有定期的备份,以便进行后续分析和审核。

五、管理措施1. 制定定值管理规定,并确保所有相关人员都能够理解并遵守规定;2. 组织定期的定值培训和知识更新,提高继电保护设备的管理水平;3. 建立定值数据库或管理系统,对定值进行统一管理和记录;4. 定期检查继电保护设备的定值设置,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5. 对定值设置和修改进行严格审查和验证,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6. 定期进行定值验证和检查,评估继电保护设备的保护性能;7. 定期进行定值记录的审核,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8. 关注继电保护设备的技术发展和变化,及时更新定值设置和管理方法。

继电保护定值管理规定范文

继电保护定值管理规定范文

继电保护定值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工作,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设计、运维、检修和实际操作经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继电保护定值的设定、调整、校核和管理工作。

所有参与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设计人员、运维人员、检修人员和操作人员等,均应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三条继电保护定值是指继电保护装置在电力系统中的动作参数,其中包括保护动作时间、动作电流、动作电压等。

第四条继电保护装置的定值管理应遵循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和可靠性原则,保证继电保护装置的正常工作和及时动作,保护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设计人员在设计继电保护装置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定值,确保保护装置能够在正确的时间内对故障进行精确、可靠的检测和判断。

第六条运维人员在运行和维护继电保护装置时,应对定值进行定期检查和修改,并及时记录相关信息。

对于出现故障、事故的电力设备,应及时对继电保护装置进行校核,确保保护能够及时、准确地动作。

第七条检修人员在对继电保护装置进行维修和调试时,应在严格按照定值管理规定的基础上进行,确保维修后的保护装置能够正常工作。

第八条操作人员在操作电力设备时,应严格按照继电保护装置的定值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继电保护装置能够及时保护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设计人员的工作要求第九条设计人员应具备专业的电力系统知识和继电保护装置的工作原理和定值调整方法的理解和掌握。

第十条设计人员在设计继电保护装置时,应根据电力系统的工作特点和故障情况,合理选择保护动作时间、动作电流和动作电压等定值参数。

第十一条设计人员在设计继电保护装置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 各种保护定值参数的合理组合,保证保护装置性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2. 考虑电力系统的调整和改造,对保护装置的定值参数进行适当的调整。

3. 针对电力设备的特点和运行规律,合理设计保护装置的定值参数。

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信通道管理规定

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信通道管理规定

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信通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1.为规范企业内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信通道的管理,确保电网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障电网设备的正常运行。

2.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全部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信通道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1.电网继电保护:指对电力系统执行隔离或切除电源操作的一类保护设备。

2.安全稳定装置:指为保证电网运行安全和稳定而设置的各类装置和系统。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四条通信通道选择与规划1.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信通道的选择和规划应依据电力系统的运行需求和通信要求,综合考虑带宽、速率、可靠性等因素,确保通信通道满足设备互联的要求。

2.通信通道的选择原则:优先选择光纤通信,其次是微波通信,再次是千兆以太网通信,最终是其他通信方式。

3.通信通道的规划原则:采用环形、双环形或冗余结构进行通信通道规划,确保通信通道的可靠性和抗干扰本领。

第五条通信通道建设与维护1.通信设备的选型和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取得相应的产品合格证书。

2.通信通道的建设应由资深的网络工程师进行,确保通信设备的正确安装和配置。

3.通信通道的维护工作包含定期检查、设备保养、故障排出等,确保通信通道的正常运行和稳定性。

4.发现通信通道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调查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维护和修理和处理措施。

第六条通信通道安全保护1.通信通道的安全保护包含物理安全和网络安全两方面。

2.物理安全:应采取合适的安全措施,保护通信设备不受未授权人员接触、破坏或窃取。

3.网络安全:应采取防火墙、入侵检测和加密等安全措施,保护通信通道的数据安全和系统的诚信性。

4.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漏洞扫描和安全检查,及时修补漏洞和排查潜在的安全隐患。

第七条通信通道备份与恢复1.对于关键的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信通道,应建立备份通道,确保在主通道故障时,能够快速切换至备份通道,以保证设备通信的连贯性。

电气继电保护管理规定

电气继电保护管理规定

电气继电保护管理规定一、总则电气继电保护是电力系统中重要的安全保护装置,对电气设备和电力系统的运行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证电气继电保护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保护配置1. 根据电力系统的特点和需要,合理配置电气继电保护设备,确保对电力设备的保护覆盖全面。

2. 根据电力设备的类型和特性,选择适当的电气继电保护装置,确保其功能和技术性能符合要求,能够对设备进行有效保护。

3. 在配置电气继电保护装置时,要考虑到设备的运行特点、负载容量、重要性等因素,合理确定保护参数,确保继电保护的可靠性。

4. 配置定值保护时,要确保其定值参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定期进行校准和检查。

三、保护设置1. 保护设置应根据电力设备的负荷情况、运行状态等,合理确定保护的工作方式和工作范围,确保对设备进行全面保护。

2. 针对不同类型的电力设备,应设置相应的保护方案,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确保对设备的保护尽可能全面。

3. 设置保护时,要考虑到负荷的变化情况和设备的承载能力,避免误动作或阻碍正常运行。

4. 保护设置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保护的灵敏度和动作时间符合要求。

四、保护调试1. 对新建或改造的电力设备,在投运前应进行全面的保护调试,确保保护装置的正常工作和可靠性。

2. 保护调试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标准程序进行,包括定值设定、动作试验、保护延时测试等。

3. 在调试过程中,要注意保护装置的操作和实时显示,确保装置的参数正确设置和工作状态正常。

五、保护运行1. 保护装置应随时保持通电状态,确保在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动作保护。

2. 保护设备的运行状态要进行日常监测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确保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3. 定期检查保护装置的工作状态和参数设置,进行校准和调整,确保保护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对保护装置的定期检测和调整,要有相应的记录和报告,以备查证和参考。

六、保护记录1. 对重要的保护装置应建立相应的台账,记录保护装置的型号、数量、安装位置、参数设置等相关信息。

电气继电保护管理规定

电气继电保护管理规定

电气继电保护管理规定
是为了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对继电保护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和管理提出了规定。

以下是一般性的电气继电保护管理规定内容:
1. 继电保护设计:根据电力系统的特点和负荷情况,合理确定继电保护的类型、参数和位置,并进行设计核算。

2. 继电保护装置选型:选择适合电力系统需求的继电保护装置,并确保其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3. 施工与调试: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继电保护装置的安装、布置和调试,确保其与其他设备的联动、通信和配合正常运行。

4. 运行与监测:定期检查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情况,包括观察指示灯、检查冗余装置、测量保护参数等,并记录下来。

5. 维护与保养:制定继电保护装置的维护计划,定期检修、清洁、校验和更换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6. 故障处理与分析:及时处理继电保护装置的故障,对故障进行分析和评估,找出故障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类似故障再次发生。

7. 报告与记录:对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情况、维护记录、故障处理等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重要的运行情况和故障情况。

8. 培训与考核:进行继电保护装置的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并定期进行考核,确保操作人员的能力符合要求。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电气继电保护管理规定的内容,具体的规定可能还会根据不同的电力系统和行业的要求进行调整和补充。

2023年电气继电保护管理规定

2023年电气继电保护管理规定

2023年电气继电保护管理规定1.引言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离不开电气继电保护的可靠运行。

为了规范电气继电保护的管理,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2023年电气继电保护管理规定》。

2.继电保护设备管理2.1 继电保护设备的采购电网企业应根据电力系统的需求,确保采购到合适的继电保护设备,选购的继电保护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并具备高可靠性和适应各种工况的能力。

2.2 继电保护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电网企业应按照继电保护设备厂家提供的安装与调试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应注意安全,严禁擅自修改设备参数。

2.3 继电保护设备的检修与维护电网企业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继电保护设备检修和维护计划,并确保按时进行检修和维护工作。

对于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应按照继电保护设备厂家提供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设备性能和功能的完好。

3.继电保护运行管理3.1 继电保护设置与校核电网企业应根据电力系统的需求,按照规范和标准对继电保护进行设置与校核。

设置和校核时应考虑电力系统的特点和复杂性,并确保设置参数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3.2 继电保护的检测与测试电网企业应定期对继电保护设备进行检测和测试。

检测和测试内容包括参数、功能以及设备与系统的协同性等,确保继电保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3.3 继电保护的运行监控电网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继电保护设备运行监控系统,实时监测继电保护设备的运行状态和运行参数。

对于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4.继电保护培训与交流电网企业应定期组织继电保护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维护和运行管理能力。

同时,鼓励继电保护人员积极参与行业内的交流与合作,推动继电保护技术的进步和创新。

5.继电保护事故处理对于发生的继电保护事故,电网企业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对于事故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和预防,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6.继电保护管理信息化电网企业应推动继电保护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的继电保护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继电保护设备和运行情况的全面监控和管理。

电气继电保护管理规定

电气继电保护管理规定

电气继电保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企业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规范电气继电保护的管理工作,提高生产效率和工作质量,订立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内全部涉及电气继电保护的设备、线路以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定义•电气继电保护:指通过继电器等电器设备,对电力系统中的异常状态进行监测、推断和掌控,以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电气继电保护设备:指用于实现电气继电保护功能的各类继电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等设备。

•电气继电保护系统:指由一台或多台电气继电保护设备构成的集成系统。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四条负责人员企业应设立电气继电保护管理部门,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具体职责如下:—负责订立、修订和解释电气继电保护管理规定;—负责电气继电保护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和调试;—负责电气继电保护系统的运行维护和风险评估;—负责订立紧急故障处理方案及应急预案;—负责对员工进行电气继电保护的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职责分工电气继电保护管理部门应依据工作需要,设立不同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岗位职责如下:1.设备选型岗:•负责研究电气继电保护设备的新技术和新产品;•负责对比不同厂家的产品性能和价格,提出选配建议;•负责编制电气继电保护设备选型报告。

2.采购岗:•依据设备选型报告,负责电气继电保护设备的采购工作;•负责与供应商洽谈合同,拟订采购计划;•负责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和评估。

3.安装调试岗:•负责对电气继电保护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工作;•确保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保证安全可靠;•负责编制设备的安装调试记录和操作手册。

4.运行维护岗:•负责电气继电保护系统的运行维护;•定期检查继电保护设备的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处理;•负责订立系统的维护计划和维护记录。

5.风险评估岗:•负责对电气继电保护系统进行风险评估;•分析系统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建议;•负责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和安全预警措施。

继电保护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管理规定(总13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批准后方可执行,一些重要的保护装置投退还应经调度单位(部门)许可,由运行人员进行操作,其它人员无权操作运行中的保护装置。

2.2 由电网调度负责整定计算的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在一次设备停电后不允许自行将保护装置停用作业,如有作业必须请示电网调度批准。

2.3 220KV及以上的发-变组、线路、母线差动保护和变压器瓦斯保护投退经本单位总工程师(生产厂长)批准,还应经电网调度许可。

变压器差动保护和瓦斯保护不允许同时停用;母线差动保护的退出时间由当值值长按调令执行,除保护消缺、版本升级、定期校验,一般不得退出超过一小时,两套母线保护不得同时退出;对于发变组和线路保护两套保护不允许同时停用。

2.4 机组的高频率、低频率保护,过电压、低电压保护,过激磁保护,失磁保护,失步保护,阻抗保护及振荡解列装置、发电机励磁系统(包括PSS)等设备(保护)定值必须经有关调度部门审定。

2.5正常情况下发变组和线路故障录波器、故障信息远传必须投入运行,其起停必须经调度部门批准。

2.6在升压站系统工作,涉及包括同期电压装置、线路保护装置、母线保护装置、NCS测量装置、远方计量、安全自动装置等回路上的工作,应参照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规程、并组织运行、安监、生产部有关人员制定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有关保护的投退情况,并经本单位总工程师(生产厂长)批准后方可进行工作。

2.7当运行中发生异常、或一次设备运行中需要进行缺陷处理或定期清理工作,应停用相关的保护装置:2.7.1在励磁系统转子回路上工作,如清扫碳刷等与二次回路有关的工作停用转子接地保护压板。

2.7.2在主变压器范围内工作,涉及到冷却器一、二次回路上的工作停用非电量保护屏上的冷却器全停跳闸压板。

2.7.3当发电机运行中,失灵保护停用时应将发变组保护A、B屏启动失灵压板退出运行。

电气继电保护管理规定范本

电气继电保护管理规定范本

电气继电保护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气继电保护的管理,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电力系统中使用的电气继电保护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电气继电保护管理应遵循安全、高效、可靠、合理的原则。

第二章继电保护设备的选择与设置第四条继电保护设备的选择应符合以下原则:1. 根据电力系统的性质和负荷情况,确定合适的继电保护设备类型。

2. 继电保护设备应具备快速动作、稳定可靠的特性。

3. 继电保护设备的设置应考虑电力系统的各种故障情况和可能出现的故障模式。

第五条继电保护设备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1. 确保对电力系统中发生的各种故障进行准确、及时的检测和判断。

2. 设置合理的保护区域,减少误动和漏动的风险。

3. 继电保护设备的参数设置应根据电流、电压和功率等特性进行合理调整。

第三章继电保护设备的检修与维护第六条继电保护设备的检修与维护应符合以下规定:1. 定期对继电保护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工作。

2. 对继电保护设备的电气元件进行清洁,保持设备表面干燥清洁。

3. 对继电保护设备进行定期校准,确保其准确可靠。

4. 根据继电保护设备的使用情况,对其进行定期更换或升级,确保设备的可靠性。

第七条继电保护设备的检修与维护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包括检查、测试、校准、更换等情况及处理措施。

第八条继电保护设备的检修与维护工作由专职人员负责,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继电保护设备的运行与监控第九条继电保护设备的运行与监控应符合以下要求:1. 监控继电保护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对电力系统中的异常情况和故障进行准确判断,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应对。

3. 定期对继电保护设备的工作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十条继电保护设备的运行与监控工作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包括设备运行情况、故障处理情况和评估分析等。

第五章继电保护设备的安全与保护第十一条继电保护设备的安全与保护应符合以下规定:1. 继电保护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

继电保护定值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定值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定值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企业继电保护系统的稳定运行,保证生产过程的安全可靠性和连续性。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全部继电保护设备的定值管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电力生产、输送和调配系统中的各类继电保护设备。

第二章定值管理职责第三条继电保护定值管理责任1.企业管理负责人负责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订立相关工作计划和目标,并对工作效果负责。

2.相关部门负责依据企业管理负责人的指示,具体执行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工作,包含定值的设定、修改、校验等。

3.继电保护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依照定值要求进行设备操作维护,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执行标准1.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工作必需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执行,确保符合国家要求。

2.继电保护设备的定值设置必需符合设备制造商的要求和设计要求,并遵从企业的运行实际。

3.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工作应符合企业的生产管理要求和安全生产要求。

第三章定值管理流程第五条定值设定1.定值设定包含对继电保护设备的启动、动作、动作次序和保护范围等定值的设定工作。

2.定值设定工作必需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资质的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定值设定工作应依据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负荷变动情况、设备状态等因素进行调整和修改。

第六条定值修改1.定值修改工作必需经过合理的论证和评估,确保修改前后设备的稳定性和可用性。

2.定值修改工作应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并依照相关流程进行申请、审批和记录。

3.定值修改后必需进行相应的设备测试和验证,确保修改后的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第七条定值校验1.定值校验工作是定期对继电保护设备的定值进行检测和验证的工作。

2.定值校验工作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资质的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定值校验工作应依照国家相关标准和企业内部要求进行,确保校验结果符合要求。

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办法(三篇)

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办法(三篇)

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工作,提高继电保护定值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电网企事业单位的继电保护工作。

第三条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应遵循科学性、系统性、标准性、全面性和灵活性的原则。

第四条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应该与其它工作紧密结合,采用合理的方法和手段,确保定值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五条各级电网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二章继电保护定值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六条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应根据电力系统的运行要求,确定合理的定值方案。

第七条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应遵循权威性原则,即定值应由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专业人员编制和审核。

第八条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应遵循科学性原则,即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来确定定值。

第九条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应遵循全面性原则,即应对电力系统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考虑。

第十条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应遵循一致性原则,即应确保各级电网企事业单位的继电保护定值一致性。

第十一条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应遵循规范性原则,即应依据相关法规、标准和规程进行。

第三章继电保护定值管理的主要内容第十二条继电保护定值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定值编制、定值审核、定值变更、定值检查和定值备份等。

第十三条定值编制是指根据电力系统的特性和运行要求,确定继电保护的合理定值。

第十四条定值审核是指对定值方案进行审核,以确保定值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定值变更是指在电力系统运行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对定值进行调整和修正。

第十六条定值检查是指定期对继电保护定值的有效性进行检查,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定值备份是指将重要的继电保护定值进行备份,以防止定值的丢失或损坏。

第四章继电保护定值管理的具体要求第十八条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应遵循以下具体要求:(一)定值应根据电力系统的特性和运行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

(二)定值的审核应由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定值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继电保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继电保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继电保护用电安全管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预防事故发生,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继电保护用电工作的人员、设备、场所及相关部门。

三、职责1. 继电保护用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本制度。

2. 电力系统运行部门负责继电保护用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3. 电气检修部门负责继电保护用电设备的检修、试验和维护。

4.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继电保护用电安全教育培训。

5.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继电保护用电安全工作负总责。

四、具体规定1. 继电保护用电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测、试验。

2.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电工资格证书,熟悉继电保护用电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3. 继电保护用电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a.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操作规范、准确。

b. 操作前必须进行设备检查,确认设备状态良好。

c. 操作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领导报告。

d. 操作完毕后,应对设备进行复位,确保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4. 继电保护用电设备检修、试验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a. 检修、试验人员应熟悉检修、试验规程,掌握设备结构、原理和操作方法。

b. 检修、试验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c. 检修、试验完毕后,应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恢复正常状态。

5. 电力系统运行部门应定期对继电保护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 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组织继电保护用电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7. 各部门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用电审批制度,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电气设备。

8. 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在继电保护用电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继电保护技术资料、图纸管理制度(4篇)

继电保护技术资料、图纸管理制度(4篇)

继电保护技术资料、图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继电保护技术资料和图纸的管理,提高继电保护技术资料和图纸的使用效率,保证继电保护系统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拥有继电保护系统的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电力公司、通信公司等。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由继电保护技术人员负责,由单位的领导和技术部门监督。

第四条继电保护技术资料和图纸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

将所有继电保护技术资料和图纸集中管理,确定专人负责。

(二)规范使用。

使用继电保护技术资料和图纸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禁私自拷贝和传播。

(三)分类归档。

根据继电保护技术资料和图纸的内容和用途进行分类归档,方便查阅和管理。

第二章继电保护技术资料管理第五条继电保护技术资料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管理:(一)编制规范。

继电保护技术资料的编制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完整齐全。

继电保护技术资料应包括继电保护原理、接线图、参数设置等内容,保证能够满足实际需要。

(三)及时更新。

继电保护技术资料应随着系统变化和技术进步进行更新,确保技术资料的及时性。

第六条继电保护技术资料的编制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前期准备。

确定编制继电保护技术资料的任务,明确编制的范围和要求。

(二)资料收集。

收集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包括设备参数、系统拓扑图等。

(三)资料编制。

根据收集到的资料进行编制,包括文字描述、图纸绘制等。

(四)审核验收。

资料编制完成后,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核和验收,确保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发布和存档。

经过审核验收后,将继电保护技术资料进行发布和存档,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第七条继电保护技术资料的使用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一)合理使用。

继电保护技术资料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使用,确保安全可靠。

(二)及时更新。

继电保护技术资料应随着系统变化和技术进步进行更新,确保及时有效。

(三)保密使用。

继电保护技术资料应视为机密信息,不得私自传播和外泄。

继电保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继电保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继电保护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继电保护专业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继电保护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继电保护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继电保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继电保护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继电保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二)组织编制继电保护安全生产规划;(三)审核继电保护安全生产责任制;(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六)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继电保护专业部门负责继电保护安全生产的具体实施,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管理规定;(二)制定继电保护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三)组织开展继电保护设备检查、维护和检修工作;(四)对继电保护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五)及时上报继电保护安全生产信息。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继电保护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第八条继电保护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一)单位领导责任制:单位领导对本单位的继电保护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二)部门负责人责任制: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继电保护安全生产负责;(三)班组长责任制: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四)操作人员责任制:操作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九条加强继电保护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一)定期对继电保护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检修;(二)及时更新设备,提高设备性能;(三)做好设备台账管理,确保设备信息准确。

第十条严格执行继电保护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一)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二)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三)操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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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电保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庆石化公司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工作,加强技术监督,提高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的管理水平,保障电网安全运行、保护电气设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规程、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庆石化公司电气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在线电气仪表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大庆石化公司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专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公司、二级单位和基层单位设置相应的继电保护专业管理岗位。

第四条公司电气管理处作为继电保护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公司电网内继电保护实行专业管理,对承接网内电气设备继电保护调试的单位进行技术监督管理。

第五条二级单位主管部门及基层单位分别设专(兼)职继电保护技术人员,负责本单位继电保护管理工作。

电气副总工程师为二级单位继电保护专业总负责人,运行主管领导是基层单位继电保护专业主管领导。

第六条矿区服务事业部也应设置相应的继电保护专业管理岗位,配备继电保护人员负责本单位继电保护管理工作,专业上接受公司电气管理处的技术指导。

第七条继电保护专业管理岗位人员至少应了解掌握:1.被保护电力设备的有关参数和保护设备的功能及型号规格、厂家。

2.电气系统的运行方式(包括发电机、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方式),负荷潮流、短路计算及稳定分析结果等。

3.电气一次系统图和二次原理图。

4.辖区电气继电保护整定方案。

第八条电气管理处继电保护管理岗位职责:1.负责公司电气继电保护及在线仪表的管理及考核工作。

参加电力系统的新、改扩建工程设计相应部分审核。

2.负责组织修订、编制、批准继电保护整定方案,并组织保护装置现场整定的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确定系统保护功能配置、保护装置选型及保护方式,审定保护接线图。

4.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其保护装置的不正确动作进行调查分析,制定对策并监督执行。

按月组织对继电保护动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评价。

5.负责审定继电保护装置及在线电气仪表校验计划,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6.负责组织解决现场存在的有关技术问题,制定反事故措施,并督促落实。

7.负责组织编制、修订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检验规程。

8.负责组织公司继电保护专业培训。

9.负责组织落实继电保护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九条二级单位、基层单位继电保护管理岗位职责:1.负责电气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维护管理;编报并落实检验计划。

2.参与新建、改扩建工程有关电气继电保护及在线电气仪表的设计审核及工程交接验收。

3.负责组织电气事故后或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后的临时性检验工作。

4.负责继电保护整定方案的编制、审核。

5.负责对辖区继电保护动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评价,并于每月 3 日前填报上月“继电保护评价报告”。

参加对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情况的调查分析,并于 2 日内形成调查报告呈报电气管理处。

6.负责组织落实反事故措施,编制、落实保护装置更新改造工程计划。

7.负责对调度、变电所(发电厂)值班人员进行有关保护装置运行方面的技术培训工作。

8.建立健全继电保护技术档案、图纸资料和电气设备有关参数,制定系统阻抗、短路电流表,并使其符合实际,正确齐全。

9.二次回路变更方案经二级单位电气副总工程师审核后上报电气管理处备案,涉及工艺联锁需经相关专业人员确认,变更执行后及时完善相应档案、图纸。

第十条保护装置的运行管理按大庆石化公司《电力调度规程》、《电及气运行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定值管理第十一条结合电力系统发展规划,定期编制或修订系统继电保护整定方案(每年 1 月 30 日前)。

整定方案的编制应根据:1.由调度部门提供、并经领导审定的系统运行方式及运行参数,包括正常的和实际可能的检修运行方式;最大有功及无功潮流(必要时应包括 3 冲击负荷电流值,电动机自起动电流值等);最低运行电压,非全相运行线路的相序分量,最佳重合闸时间,解列点及系统稳定的具体要求等。

2.6kV及以上系统计算所需的设备及线路参数,须采用试验值(试验报告)或有据可查。

3.由计划部门提供的系统近期发展规划与接线。

第十二条整定方案考虑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整定方案对系统近期发展的考虑。

2.各种保护装置的整定原则以及为防止系统瓦解、全厂停电或保证重点用户用电做特殊考虑的整定原则。

3.整定计算书(表)及定值表和整定允许的最大电流或有功、无功负荷。

4.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点的安排。

5.正常和特殊情况下有关调度运行的注意事项或规定事项。

6.系统主接线、正序及零序阻抗参数、继电保护配置。

7.系统运行、保护配置及整定方面遗留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8.整定方案编制后,由二级单位电气副总工程师组织对相关整定方案进行全面校核,经电气管理处审定后实施。

整定计算原始稿需整理成册,妥善保管,以便日常运行或事故处理时查对。

第十三条关于整定值调整更改的若干规定:1.现场保护装置整定值的调整和更改,应履行审批手续。

二级单位申请的保护装置整定值调整和更改,须报电气管理处审定后执行。

在特殊情况下急需现场确定改变保护装置整定值时,应于两天内补办 4 审批手续。

2.定值审批单或通知单一式三份,编号并注明编发日期,分别发给二级单位、基层单位和公司电气管理处继电保护岗位。

3.因新建、扩建工程需要更改局部系统保护装置的配置和保护方案时,相关二级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按所要求的程序,组织更改完毕,以保证各级保护装置互相配合。

有特殊困难时,须向公司电气管理处提出并研究解决办法。

4.保护装置整定管辖范围一般与调度操作范围相适应,整定分界点上的定值限额和等值阻抗(包括最大、最小正序及零序等值阻抗)也要书面明确。

需要更改时,必须事先向有关方提出,原则上应局部服从全局,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修改分界点的限额并报公司电气管理处审定。

第四章检验管理第十四条对运行中或准备投入运行的保护装置及在用电气仪表,应按《继电保护及系统自动装置检验条例》和有关检验规程进行定期检验和其他各种检验工作。

第十五条二级单位需根据季节特点、负荷情况并结合一次设备的检修,合理地安排年度保护装置检验计划,年度检验计划需报公司电气管理处审定后执行。

定期检验工作应及时完成并应保证检验质量。

第十六条检验工作中,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保安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并按符合设备实际安装情况的正确图纸进行现场检验工作;复杂的检验工作事先应制定实施方案及事故预案。

第十七条检验用仪表的精度等级及技术特性应符合规程要求,所有 5 测试仪表均需有定期检验合格证,以确保检验质量。

第十八条继电保护检验时,应认真做好记录。

工作结束后,试验单位应及时整理并向委托方递交检验报告。

第十九条当保护装置发生动作后,应及时向电气管理处汇报,对不正确动作应及时组织进行现场检验。

第五章新建、改扩建工程设计审核、运行准备与验收第二十条计划与设计部门在编制系统发展规划、系统设计和确定厂(站)、变电所一次接线时,应考虑保护装置的技术性能和条件,听取继电保护专业的意见,使系统规划、设计及接线能全面综合地考虑到一次和二次的问题,以保证系统安全、经济、合理。

第二十一条新扩建工程设计中,必须从整个系统统筹考虑继电保护相适应的变化,做出安排。

系统保护装置设计的选型、配置方案及原理图应符合反措原则,设计部门应事先征求公司电气管理处专业意见。

第二十二条新建工程投入时,全部设计并已安装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应同时投入,以保证新建工程的安全投产。

所需的图纸、参数等,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由工程设计单位尽早提交(一般在投运前三个月),实测参数应由工程施工单位提前送交,以便进行核算,给出正式整定值。

第二十三条新建工程保护装置的验收应按设计图纸、设计合同和技术说明书、《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为依据。

按《继电保护检验条例》及有关规程进行调试,按定值通知单进行整定。

所有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均应在检验和整定完毕,经组织验收后,才能正式投入运行。

第二十四条新安装的保护装置竣工后,其验收主要项目如下:1.电气设备及线路有关实测参数完整正确。

2.全部保护装置竣工图纸符合实际。

3.装置定值符合整定通知单要求。

4.检验项目及结果符合检验条例和有关规程的规定。

5.核对电流互感器变比及伏安特性,其二次负荷满足误差要求。

6.检查屏前后的设备整齐、完好,回路绝缘良好,标志齐全正确。

7.检查二次电缆绝缘良好,标号齐全、正确。

8.用一次负荷电流和工作电压进行验收试验,判断互感器极性、变比及其回路的正确性,判断方向、差动、距离、高频等保护装置有关元件及接线的正确性。

第二十五条新安装的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前,安装单位应向运行单位移交符合实际的竣工图纸、调试记录、厂家说明书及设备技术资料、制造厂随同设备供应的备品备件、生产试验仪器和专用工具等。

如整理工作困难而无法全部移交时,可与运行单位协商,但投入运行后一个月内必须全部移交完毕。

第二十六条新装保护在投入运行后一年内,未经打开铅封和变动二次回路以前,经过分析确认系由于调试和安装质量不良引起保护装置不正确动作或造成事故时,责任属基建单位。

运行单位应在投入运行一年内进行第一次定期检验,检验后或投入运行期满一年以后,保护装置因安装调试不良发生不正确动作或事故时,责任属运行单位。

第六章考核第二十七条电气管理处将对各二级单位执行本规定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按大庆石化公司有关考核规定考核。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公司电气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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