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奖励优惠对象情况公示(样表)
乡镇计划生育奖、特扶调查笔录样表
样表:四川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目标人群对象见面调查表样表:四川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知情群众调查表注:知情群众调查必须入户进行,一人一表。
“从加到乘”评析静安区教育学院特级教师曹培英万航渡路小学副校长张敏万航渡路小学罗杰张:“从加到乘”这节课,罗杰老师上得比较轻松,感觉效果蛮好的。
我们发现罗老师的教学设计很有特色,把教材用活了。
你能不能介绍一下,这节课的教学设计思路和教学活动安排的意图。
罗:“从加到乘”是数学新教材第三册第二单元中“乘法的引入”的第二课时。
这节课的主要教学目标是在上节课初步接触了几个几,会写连加算式的基础上,让学生懂得同数连加用乘法简便,会把同数连加的算式改写成乘法算式。
知道乘法算式怎么写、怎么读,以及乘法算式中各部分的名称。
这节课的教学设计,首先是进一步加工教材内容。
新课程理念强调不要一味地“教教材”,而是“用教材”。
“乘法的引入”这部分教材是由游乐园、几个几和从加到乘三部分组成的。
我将游乐园作为一个贯穿全课的情境,利用这个情境展开从加到乘的教学。
为此,我适当处理并拓展了教材内容。
在引入环节,借助课件让学生观察游乐园里划船的项目,数几个3来引出同数连加。
教材中是6个3,但现在的学生计算水平还是比较容易算出答案的。
于是,我一边引导学生数数有几个3,一边把6个3拓展到了10个3来进一步感知几个几。
这样,当学生要一口气报出10个3连加的算式时,当他们看到长长的板书时,明显地感到同数连加太繁了,造成一种强烈的冲突,他们迫切地想去找到用何种方法使同数连加的算式简便,为乘法的引入打好了基础。
其次是采用了自学的方法。
这节课中有关乘法的认识、读法、写法和各部分的名称,都是需要学生理解并掌握的。
我是用了看书自学的方式,让课本来告诉学生。
虽然,他们只有二年级,但是通过新教材一年多的学习,完全有能力独立看书理解。
通过课堂实际反馈,学生也的确具备了基本的自学能力。
还有就是让学生尝试把同数连加改写成乘法。
四川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程序
四川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程序一、四川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条件(一)基本条件奖励扶助对象应是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已婚农民: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
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年满60周岁。
(二)确认条件的政策解释1、关于户口界定的问题(1)“农村居民户口”特指在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地区,与“城镇居民户口”相对应的“农村居民户口”。
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现户口登记地址在村委会、有承包责任田(草场)以从事农(牧)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所在地没有纳入城镇居民社会保障范围。
(2)夫妻(含再婚)双方有一方为非农业户口或城镇居民户口的,夫妻双方不予奖励。
(3)一方曾有工作单位、现领取退休金、养老金或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户口返迁为农业户口的,其本人和配偶不予奖励。
(4)口袋户、户口待定待落、没有户口的人员不予奖励。
(5)丧偶或离异尚无配偶的人,以本人户口状况界定;(6)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村民委员会的,分别向其户口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
2、关于生育行为合法性的问题(1)1980年8月31日以前生育的子女数量需符合《四川省革命委员会关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川革发[1979]14号)关于生育数量的规定,即不超过两个。
(2)1980年9月1日以后生育的子女数量应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川府发[1980]177号)及相应各个时期政策法规规定。
(3)夫妻前次合法生育的子女在下次生育的子女出生之前死亡的,在衡量下次生育的合法性时,视为合法。
如:某妇女生育的第一个孩子在其生育的第二个孩子出生前死亡,或生育的两个子女中的一个或两个在该妇女生育的第三个孩子出生前死亡,该妇女生育子女数虽然超过了两个,但其生育行为符合有关政策规定,视为合法。
生育保险待遇核定表
年 月 日
生育基金支付明细
生育医疗费的补偿定额
已享受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生育津贴按产假 天数计发额
核准支付金额(大写)
¥
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意见(章)
核准部门
经办人: 复核人:
年 月 日
结算部门
经办人: 复核人:
年 月 日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主要领导:
年 月 日
备 注
注:1.随带身份证及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生殖健康服务证(或再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费用发票、出院记录原件(医院盖章)。
2.农村户籍孕产妇提供分娩补助单据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保享受情况证明。
3.单位经办人需提供《个人授权委托书——生育(计划生育)待遇结算》。
4.此表填报一份,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留存。
年月日生育基金支付明细生育医疗费的补偿定额已享受生育医疗费用补贴生育津贴按产假天数计发额核准支付金额大写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意见章核准部门经办人
生育保险待遇核定表
单位编码:
生 育 人 员 待 遇
姓名
社会保障号
(身份证号码)
失业证号
务证号
分娩方式
票据张数
胎儿数
单位意见:(公章)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公示榜
经审议,下列十六名同志符合国家级、省级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1月10日至1月17日。
如发现被公示对象基本情况不属实的,请如实反映。
化工新村2010年新享受奖励扶助政策对象名单举报电话乡级举报电话:84898147公示单位(盖章)2010年1月10日经审议,下列十六名同志符合国家级、省级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月19日至2月26日。
如发现被公示对象基本情况不属实的,请如实反映。
化工新村2010年新享受奖励扶助政策对象名单举报电话乡级举报电话:84898147公示单位(盖章)2010年2月19日经审议,下列十六名同志符合国家级、省级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3月12日至3月19日。
如发现被公示对象基本情况不属实的,请如实反映。
化工新村2010年新享受奖励扶助政策对象名单举报电话乡级举报电话:84898147公示单位(盖章)2010年3月12日经审议,下列七名同志符合成都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1月10日至1月17日。
如发现被公示对象基本情况不属实的,请如实反映。
化工新村2010年新享受奖励扶助政策对象名单举报电话乡级举报电话:84898147公示单位(盖章)2010年1月10日经审议,下列七名同志符合成都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月19日至2月26日。
如发现被公示对象基本情况不属实的,请如实反映。
化工新村2010年新享受奖励扶助政策对象名单举报电话乡级举报电话:84898147公示单位(盖章)2010年2月19日经审议,下列七名同志符合成都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3月12日至3月19日。
如发现被公示对象基本情况不属实的,请如实反映。
化工新村2010年新享受奖励扶助政策对象名单举报电话乡级举报电话:84898147公示单位(盖章)2010年3月12日经审议,你组下列同志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条件,现予以公示。
三项奖励扶助制度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一、奖励扶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以下简称“奖励扶助制度”),是我国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与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
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每年96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二、奖励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奖励扶助资金来源:奖励扶助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80%,自治区本级财政负担20%列入计划生育部门预算,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奖励扶助制度的专项资金实行“国库统管,分帐核算、直接补助、到户到人”的原则。
建立奖励扶助专项资金实行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
三、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一)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丧偶或离异的以本人户口是否为农村牧区户口或界定为农村牧区居民户口进行界定,为防止弄虚作假,离异的需村委会出具离异后双方未在一起生活过的证明;户口所在地上报奖励扶助,若户口不再本地的一方也想在本地享受奖励扶助,需户口所在地出具属农业牧区户口、且当地未进行奖励扶助的证明。
以下情况不能作为奖励扶助对象:①口袋户、户口待定待落、没有户口的人员;②只有一方是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牧区居民户口,另一方不属于农牧业户口的;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必须是已婚,为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至少一方曾生育过子女。
已婚包括离婚、丧偶等,未婚者不能作为奖励扶助对象,一方曾经生育过子女是指夫妇至少一方必须生育过子女。
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的不符合奖扶条件。
只要一方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过小孩、或无证生育、不够间隔生育不能作为奖扶对象。
双女户虽间隔不够但做节育手术的,可以作为奖扶对象;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以下情况不包括:①曾经生育后收养子女的;②未曾生育收养子女的;③未曾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11.15•【文号】•【施行日期】2005.1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为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情况,促进建立资金管理、资格确认、资金发放、社会监督的运行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21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教[2005]77号)的有关规定,我委重新修订了《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实施过程中所遇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馈。
联系人:人口计生委发展规划司韩俊丽联系电话:(010)62046622转4401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二00五年十一月十五日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准确、及时、全面监测并掌握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情况,促进建立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等各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确保奖励扶助制度正常、稳定、可持续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21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教[2005]7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生育支持补助申请表
年 月 日(公章)
区卫健局
审核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公章)
附件1
生育支持补助申请表
申请补助类型:
□ 一次性生育补助 □ 育儿补助 □ 三孩家庭生活补助
项目
姓名
身份证号
现户籍所在地
结婚时间
男方信息
女方信息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市民卡
信息
银行账号
银行名称
持卡人姓名
现夫妻
共同生育
子女Hale Waihona Puke 况孩次姓名性别
现户籍
其他
□参军 □大学
□参军 □大学
□参军 □大学
申请人
意见
1.本人保证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本人及家庭成员自愿接受有关单位对个人有关信息的收集、核对并配合调查,如实提供材料。如有虚假、隐瞒,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签字: 年 月 日
以下为审核情况
乡镇
(街道)
审核意见
申请三孩家庭生活补助,民政办意见: □是 □否 低收入家庭
经办人:
经审核,该家庭情况属实,符合黄政发〔2024〕18号文件规定的______ (孩次)政策条件。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日(公章)
户籍信息审核意见
经审核,上述人员户籍情况______(属实、不属实)。
计生家庭奖励复查工作资1
计生家庭奖励复查工作资料一、政策依据1、《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云政发[2004]101号2、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办发[2004]165号)3、怒江州推行《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实施办法(怒江州人民政府一号公告)4、云南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云人口发[2008]63号5、《关于完善农村独生子女奖学金政策的通知》(云人口发〔2008〕54号) 二、各种申报表1、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2、怒江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3、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申报审批表4、怒江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申报审批表5、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6、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义务教育奖学金申报审批表7、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花名册8、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退出审批表9、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见面记录10、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公示样本附件1: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___________省(区、市)_____________地(市、州)___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___乡(镇、街道)申报人签字:填表人:___________ 填表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2:怒江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Array___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___乡(镇、街道)申报人签字:填表人:___________ 填表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填报说明:1、申报表中的内容必须一一填写,不得出现填写内容漏项、内容不全和使用涂改液改动现象。
其中表下角的申报人和填表人栏除了本人签字外,一定要押当事人手指印。
“婚姻状况”一栏要求填:初婚、再婚、离婚、丧偶。
“夫妇曾经生育子女情况”一栏要求填写全部生育史(包括死亡子女、送养、给养、遗弃子女的情况)。
【表格】全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范本)
年月日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签章) 年 月 日(签章) 年 月 日(签章) 年月日
全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
省
市
县(区)
村(居)委会
乡(镇、街道) 村(居)小组
近期1寸
照
片
项目
姓名
本人信息 配偶信息 曾经生育子女数 男孩
编号
性 别
出生年月
公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 婚姻 性质 状况
女孩
. 现有存活子数(含收养等) 男孩
姓名
出生年月
死亡年月
婚姻变 动年月
年月
女孩 . 是否亲生
曾经生育 子女情况
有无违反计 划生育情况
家庭地址(门牌号)
奖励扶助资金委 托发放单位
乡(镇、街道)人 口计生机构名称
奖励扶助条件 奖励扶助资金个
人帐户
村(居)民委会评 议意见
乡(镇、街道) 审议意见
县级人口计生机 构审批意见
备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委托发放单 位联系电话
乡(镇、街道)人口 计生机构联系电话
奖励扶助资金个人 账户建立日期
2012年表格格式,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等利益导向申报和变更退出表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村(居)小组
申报人签字:填表人:填表时间:年月日“半边户”农村居民一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
申报人签字:填表人:填表时间:年月日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变更退出审批表
(村居用)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填表时间:年月日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变更退出审批表
(镇街用)
县(市、区) 乡(镇、街道)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填表时间:年月日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
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居)小组
申报人签字:填表人:填表时间:年月日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变更退出审批表
(村居用)
县(市、区) 镇(街道) 村(居)委会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填表时间:年月日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变更退出审批表
(镇街用)
县(市、区) 乡(镇、街道)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填表时间:年月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2013年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
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
以上内容全部属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责任。
申请人签名(盖章):申请时间:年月日
建档时间:年月日
以上内容全部属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责任。
重庆市九龙坡区征地农转非和城镇超龄人员计
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增发养老金对象
申 报 表
九龙坡区 镇(街道)
申请人签名(盖章):申请时间:年月日
建档时间:年月日。
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公开内容的通知甘人口委知字〔2011〕47号各市、州人口委:为建成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下发了《省人口委建设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10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原有奖励优惠政策进行了整合,新增多项政策项目和试点工程。
为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现就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公开内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公开内容依据《实施方案》,公开内容分规定政策、试点政策和创新政策三类,共计26项33条。
其中规定政策为必须落实到户到人的奖励优惠政策;试点政策为市县在规定范围内实施的奖励优惠政策;创新政策为市县依据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的奖励优惠政策(参见附件1)。
二、公开范围和方式按政策适用范围和对象不同,分县、乡、村三级公开。
凡市县出台高于省级标准的政策规定,可按当地标准公开;出台多于省级的政策规定,可在规定政策后依次公开。
公开方式按“一画、三栏”等规定标准进户上墙入栏。
(一)“一画”:制作农村两户奖励优惠政策入户宣传画,公开规定政策内容(参见附件2)。
宣传画所列项目要因户因人仔细认真逐项核对、填写、标记(是否享受一栏打“√”),实施动态管理,确保到户信息无误。
(二)“三栏”: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栏公开规定政策、试点政策和创新政策;乡镇、村级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公开栏公开规定政策内容(参见附件3);村级公示栏公开计划生育奖励优惠对象名单及个人基本信息(参见附件4)。
三、具体要求(一)各市州要结合当地实际,本着节俭实用、美观大方、及时便民和方便监督的原则,精心设计制作奖励优惠政策公开画(栏)。
公开的内容要完整齐全,表述准确规范,字迹清楚,易看易懂。
(二)要通过各种形式做好规定政策、试点政策和创新政策等三类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帮助群众区分各类政策的享受人群、适用范围和实施时间,让群众知晓明白。
个人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范本模板】
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完成情况
审核人签字: 审核时间:
(注:主管或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同志填写此项内容。)
乡(镇、办)计生办
审核意见
主任签字: 审核人签字: 审核时间:
(计生部门公章)
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审核
意见
局长签字: 审核人签字: 审核时间:
(计生部门公章)
备 注
长治市个人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配偶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初婚时间
再婚时间
户籍地
夫
县(市、区)乡(镇、办)村(社区)
妻
县(市、区)乡(生育或
收养子
女情况
子女
姓名
性别
孩次
出生
年月
性 质
审批
依据
发证机关及证件号码
政策内
政策外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间
证件号码
违法生
育处理
情 况
基本事实
处理情况
处理时间
处理机关
党纪
政纪
经济
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问 题
本人单位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配偶单位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注:此页由个人如实填写,单位审核后存入本人档案。
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核对情况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申请表
广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申请表(B表)
注明:
1、此表一式三份,两个审核单位和发放单位各留一份存档。
2、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免冠小一寸近照三张和居民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薄的复印件包括户主名字的首页及申请人夫妇双方、独生子女的当页,如独生子女已迁出,复印独生子女户主名字的首页及独生子女当页。
3、本实施细则出台前未办或遗失《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申办或补办证件,但2009年1月1日前女性年满49周岁的夫妻无需补办。
4、以下人员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再婚家庭,需提供再婚方的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退休后或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后从外地迁入的,需提供原所在单位出具的奖励情况证明,无单位的由迁出地街镇计生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5、“迁入时间”栏由退休后或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后从外地迁入的人员填写。
6、如有未尽事项,请在“其他”栏说明并附相关资料。
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
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婚姻状况:户籍:现居住地:联系电话:一、个人信息1. 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2. 户籍:________ 现居住地: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3. 婚姻状况:________ 孩子数量:________二、夫妻双方信息1. 丈夫情况:a) 姓名: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b) 职业:________ 所在单位:________c) 教育程度:________d) 是否农民:________e) 健康状况:________f) 是否已经通过计划生育手术:________2. 妻子情况:a) 姓名: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b) 职业:________ 所在单位:________c) 教育程度:________d) 是否农民:________e) 健康状况:________f) 是否已经通过计划生育手术:________三、计划生育情况1. 本人是否了解国家计划生育政策:________2. 是否参加计划生育宣传教育:________3. 是否适龄婚姻登记:________4. 是否遵守一对夫妻一孩政策:________5. 是否参与节育措施:________a) 采用的节育方法:________b) 是否定期进行体检:________四、计划生育措施1. 接受节育手术情况:a) 计划生育手术时间:________b) 手术类型:________c) 手术医院:________d) 手术结果:________2. 使用避孕药具情况:a) 避孕药具种类:________b) 使用时间:________3. 采用其他避孕措施情况:a) 避孕措施种类:________b) 使用时间:________五、计划生育措施效果1. 是否避孕成功:________2. 有无意外怀孕情况:________3. 如有意外怀孕,请填写以下信息:a) 发生时间:________b) 是否终止妊娠:________c) 终止妊娠手术时间:________d) 终止妊娠手术医院:________e) 终止妊娠手术结果:________六、意见与建议1. 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可程度:________2. 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填写:________请如实填写上述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奖励扶助工作情况报告
奖励扶助工作情况报告奖励扶助工作情况报告靖和镇人民政府关于201*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的情况报告县人口计生委:根据省、市、县关于做好201*年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采取广播、发放、张贴资料等形式进行奖励扶助政策宣传,培训调查员,动员符合条件的对象积极申报.镇于201*年1月16日至2月10日组织本镇10名公务员,对全镇12个村的27名新增和8名退出对象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对继续享受对象进行走访年审,村于201*年2月12日15日进行了村级评议,于2月23日3月4日分村在村委会驻地、人群集中地和对象所在组进行张榜公示无异议,报县人口计生委,县于3月20日审批后返镇分村进行了为期10天的张榜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反映,现予以报送。
我镇201*年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对象148名,其中继续享受对象121人,新增27人,退出8人。
其中享受省奖励27人,享受国家奖励121人。
特此报告附:201*年新增对象27人花名(享受国家奖励扶助17人,享受省奖励扶助10人)。
威远县靖和镇人民政府二00九年三月三十日靖和镇201*年计生奖励花名其中省奖扶10人:石岭村17组王西容木瓜村4组郭淑容木瓜村10组黄淑琴华场村13组翁玉兰华场村14组陈秀清华场村13组缪群芳花祠村4组叶淑容万年村5组余桂英其中国家奖扶17人:三望村4组周思丛木瓜村16组何书明马基村6组廖宣云花祠村7组吴文成万年村1组何润兵河湾村3组余树彬河湾村8组夏维林河湾村12组陈超文石岭村4组黄利才万年村3组河湾村1组木瓜村9组罗念勇石岭村16组黄玉光华场村1组陈召炳花祠村1组罗德培河湾村10组李自文河湾村9组陈文俊河湾村7组刘家禄马基村6组徐秀英袁玉仙殷淑芬扩展阅读: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情况汇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情况汇报我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自201*年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人口计生委严格按照《安徽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规定的程序,精心组织,慎重实施,切实把奖励扶助制度工作作为民生工程办实办好。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登记表模板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登记表模板
注:1.本登记表由社区居委会填写,如实反映本社区扶助对象的动态情况。
2 .扶助对■象情况发生变化的,社区居委会在当月报街道卫健部门。
本表一式三份,社区居委会、街道卫生健康部门、卫生健康局各一份。
3 .新增、迁入、死亡和迁出的,在“备注”栏中注明具体时间,迁入、迁出的注明对应地址,资格终止的在“备注”栏中注明具体原因,如再生育、收养、子女康复、收入增加:病
残子女死亡的,记入“新增”类,并在“备注”栏中注明。
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
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6.10.09•【文号】•【施行日期】2006.10.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财政厅(局):为进一步完善“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规范操作程序,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21号)精神,制定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二○○六年十月九日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格确认第三章资金管理和发放第四章监督评估第五章档案和信息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21号)、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国人口发〔2004〕36号)、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教〔2006〕136号)、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的通知(国人口发〔2004〕39号)、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人口厅发〔2005〕84号)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以下简称“奖励扶助制度”),是我国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
发展对象人选公示表计划生育情况
发展对象人选公示表计划生育情况近年来,中国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严格的人口控制措施,并通过多渠道普及计划生育知识,以控制人口持续增长。
然而,在实际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发展对象人选公示表的缺乏等。
发展对象人选公示表是指公开发布计划生育政策中涉及到的人选信息,包括相关政策的实行人员、受益者、管理部门等。
这个表格的发布有利于促进政策的公正公平执行,同时也有助于社会各个层面的人们更好地了解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情况,对于推进国家计划生育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目前我们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地方计划生育部门没有及时公开发布发展对象人选公示表,导致相关政策的实施效果不如预期。
其次,一些地方存在不公正、不合理的发展对象选择方式,导致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效率不高,甚至还可能导致一些不良的群体事情的发生。
因此,我们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制定全国协同的标准,并严格实施。
政策中,要求设置发展对象人选公示表,并规定发展对象的选择方式和对象范围。
在执行时,要强调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罚,对于未能遵守规定的部门要进行追究和问责,并将处罚结果向社会公示,起到警示作用。
其次,加强管理和监督。
政府部门应加强舆情监测和系统性维护,提高公示信息刊发的质量和数量。
同时,应建立监管机构并配合其他部门执法,对于不遵守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要及时发现并处理。
最终,公共监督也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政府部门应当重视群众队伍中的力量,采取有效的举报制度和问责制度。
同时,应该启动社会宣传,加强宣传计划生育政策的作用,提高社会大众的认识和参与度,从而实现政策的有效执行和推进。
总之,发展对象人选公示表是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这关涉到我们国家人口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更加有效地实施发展对象人选公示表,需要各地方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和全社会共同合作,以保证人口控制政策的有效推进和日益改进。
山西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对象公示表
分管乡(镇、街办)长(主任)签字:
乡(镇、街办)计生办主任签字:
县乡镇(街道)
(乡政府盖章)
年月日
备注:
山西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对象公示表
山西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对象公示表
序号
育妇姓名
丈夫姓名
子女个数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对象
公示情况报告(村级)
经初步摸底调查,我村(居)民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规定的登记申报条件,已将其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月日至月日。公示期间群众无异议,情况属实。
特此报告
村(居)委主任签字:
村(居)计生服务员签字:
村(居)民代表签字(至少3名):
县乡镇(街道)村(居)
(村委会盖章)
年月日
山西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对象
公示情况报告(乡级)
年月日收到村的奖励申报名单经审核后,委派、同志负责到该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月日至月日。公示期间群众无异议,情况属实。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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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姓 名 出生年月 子女数 具体实施标准 备 注
奖励扶助 制度
特别扶助 制度
特困救助 制度
节育奖励 制度
养老储蓄
独生子女 父母奖励
升学加分 奖励
成才奖励
整村推进 项目
国债沼气 项目奖励
妇女小额 担保信贷 惠
养老保险
危旧房改 造优惠
征地补偿 优惠
人饮工程 优惠
健康服务
高中助学 救助
“两后生 ”就业培 训优惠
诚信计生 奖励工程
计生保险
监督服务电话:平川区人口计生局:0943-6622810 水泉镇计生办公室:0943-6723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