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制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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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国家标准第号修改单引用标准增加:-电梯曳引机轿厢意外移动在开锁区域内且开门状态下,轿厢无指令离开层站的移动,不包含装卸载引起的移动。

层门在锁住位置时,所有层门及其门锁应有这样的机械强度:)用的静力垂直作用于门扇或门框的任何一个面上的任何位置,且均匀地分布在的圆形或方形面积上时,应:)永久变形不大于;)弹性变形不大于;试验后,门的安全功能不受影响。

)用的静力从层站方向垂直作用于门扇或门框上的任何位置,且均匀地分布在的圆形或方形面积上时,应没有影响功能和安全的明显的永久变形[见(最大的间隙)和]。

注:对于)和),为避免损坏层门的表面,用于提供测试力的测试装置的表面可使用软质材料。

层门门框上的玻璃应使用夹层玻璃。

固定在门扇上的导向装置失效时,水平滑动层门应有将门扇保持在工作位置上的装置。

具有这些装置的完整的层门组件应能承受符合)要求的摆锤冲击试验,撞击点按表和图在正常导向装置最可能失效条件下确定。

注:保持装置可理解为阻止门扇脱离其导向的机械装置,可以是一个附加的部件也可以是门扇或悬挂装置的一部分。

对于带玻璃面板的层门和宽度大于的层门侧门框,还应满足下列要求(见图):注:门框侧边用来封闭井道的附加面板视为侧门框。

)从层站侧,用软摆锤冲击装置按附录,从面板或门框的宽度方向的中部以符合表所规定的撞击点,撞击面板或门框时:)可以有永久变形;)层门装置不应丧失完整性,并保持在原有位置,且凸进井道后的间隙不应大于;)在摆锤试验后,不要求层门能够运行;)对于玻璃部分,应无裂纹;)从层站侧,用硬摆锤冲击装置按附录,从面板或玻璃面板的宽度方向的中部以符合表所规定的撞击点,撞击大于)所述的玻璃面板时:)无裂纹;)除直径不大于的剥落外,面板表面无其他损坏。

注:在多个玻璃面板的情况下,考虑最薄弱的面板。

表撞击点。

电梯技术条件(国家规范)GB10058-88

电梯技术条件(国家规范)GB10058-88

次中发生失效 故障 的次数 应符合表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合格品



一等品
优等品
失效 故障 次数
电梯每次失效 故障 允许的修复时间不得超过 对失效 故障 失效 故障 次数 修复时间及其检验的规定见附录 补充件
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
电梯的试验方法应按
的规定进行
电梯的检验包括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和电梯交付使用前的检验三类
的任何凹进和
凸出 其边缘应予倒角
活板门与安全门应符合
中 条的规定
轿厢的通风应符合
中 条的规定
轿厢的照明应符合
中 条的规定
动力操纵的自动门应符合

条的规定
轿厢应符合
中第 章的有关规定
层门与门锁
层门关闭时 门扇之间或门扇与门柱 门楣或地坎之间的缝隙应不超过
如有凹进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为自由落体的标准加速度
为轿厢的制动减速度
与绳槽形状有关的系数
对半圆槽或切口槽
对 形槽
自然对数的底
钢丝绳在绳槽中的当量摩擦系数
钢丝绳在曳引轮上的包角 弧度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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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绳在绳槽中的比压计算 对带切口的槽或半圆槽 见图 按公式
计算
对 形槽 见图 按公式 计算
式中
条规定值低的速度下 通过某种方式使限速器动作
z 并操纵安全钳
x 设有对重安全钳时其限速器动作速度应高于轿厢安全钳限速器的动作速度 但不得超过
z 安全钳
轿厢应装一套仅能在下行时动作的安全钳 在达到轿厢限速器动作速度时 甚至在悬挂装置断

电梯技术要求和说明

电梯技术要求和说明

电梯技术要求和说明一、电梯技术要求及说明(一)电梯技术要求1、电梯应为知名品牌的使用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的电梯,其中曳引机必须为电梯生产商自主生产的原厂原品牌产品。

曳引主机、门机、控制柜采用原装进口设备,且需提供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使用同型号上述产品相应的进口证明材料(报关单等)。

2、投标电梯产品要求为电梯生产商设计制造的主要应用于人流量大、运载能力强、运送效率高的商务领域的、企业产品分类目录中定位为高端的电梯型号,主要用于住宅项目的电梯型号或普通商住混合的电梯型号原则上不予采用。

同时,报价供应商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该型号电梯产品在最近两整年(2015、2016)的项目业绩。

3、投标供应商投标产品采用有(本次投标的产品必须具备)超过其它竞品的技术先进性特点或者取得较突出的环保节能认证情况的,均需结合提供的投标材料,在技术答疑环节时进行叙述。

4、电梯采用不低于VVVF变频变压变速控制系统的控制技术,同步门机结构。

(二)电梯技术说明(以下技术要求允许正偏离不允许负偏离,按电梯井尺寸最大化设计轿厢。

):二、电梯参数序号类 型 井道尺寸m 顶层高度m底坑m 台数载重Kg 服务楼层功 能1 小机房乘客电梯2.18×2.22 5.30 1.57 1 100011层11站无障碍层高:112 小机房乘客电梯2.18×2.22 5.30 1.57 1 100011层11站消防运行层高:111#电梯技术要求名称及数量 1000kg 11层11站11门 乘客电梯(无障碍功能)速度 1.75m/s基站 地上一层驱动方式 32位电脑控制交流变频控制电源 动力电源:三相五线制,交流380伏50赫兹 照明电源:单相交流220伏50赫兹控制方式 与2#电梯并联制作标准 GB7588-2003及第1号修改单 GB/T10058-2009 GB/T10059-2009 GB/T10060-2011轿厢天花 豪华轿顶(方案自选)轿厢前壁 发纹不锈钢,不锈钢厚度≥1.2㎜(304)轿厢侧壁 发纹不锈钢,不锈钢厚度≥1.2㎜(304)且单面轿壁不能超过两张不锈钢板拼接轿厢后壁 发纹不锈钢,不锈钢厚度≥1.2㎜(304)且单面轿壁不能超过两张不锈钢板拼接轿厢门 发纹不锈钢,不锈钢厚度≥1.2㎜(304)轿厢地面 仿真石地板,厚度≥5㎜ (图案自选)开门方式 中分轿厢操纵箱及位置显示器竖向主操纵箱,液晶显示。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电梯制造与安装是一个技术复杂且十分重要的行业。

为确保电梯的使用安全,需要遵循一系列的规范与标准。

以下为电梯制造与安装的安全规范:1. 设计规范:电梯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结构稳固,安全可靠。

设计时必须考虑电梯使用场所的特殊要求,比如楼层高度、载重量、乘客流量等。

2. 材料质量:生产电梯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合格的质量检测。

关键部件如电动机、钢绳、控制系统等,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和测试,确保其性能可靠。

3. 安全装置:电梯必须配备各种安全装置,并能正常工作。

包括紧急停车装置、限速器、重量感应器、安全门等。

这些装置必须按照标准进行校验和调试,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及时启动并正常工作。

4. 安装工艺:电梯的安装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进行,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关键连接部位必须采用安全可靠的焊接或螺栓连接,确保电梯结构的稳固性。

5. 施工安全:在电梯安装过程中,必须遵循安全施工的原则,采取防护措施,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同时,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6. 设备验收:电梯安装完成后,需要经过严格的验收程序,确保电梯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验收时需检查各项关键装置和安全设备的功能是否正常,确保电梯可以安全运行。

7. 售后服务:电梯制造商和安装公司应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包括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等。

同时,提供用户使用指南,告知用户电梯使用的注意事项,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

总之,电梯的制造与安装必须遵循严格的安全规范和标准,确保电梯的使用安全可靠。

只有在合规的环境下进行制造和安装,才能为用户提供方便快捷、安全舒适的出行体验。

电梯制造与安装的安全规范是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因此需要广泛应用于电梯行业的各个环节,包括设计、制造、安装、验收等。

以下将对每个环节进行进一步的讨论。

首先,设计环节是确保电梯安全的基础。

设计师必须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电梯行业内的最新技术和标准。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一、电梯安装质量控制
1、所有的施工必须按照设计文件中各职责单位的要求和有关标准实施,施工过程必
须有相应的施工质量把关管理措施,并交质量认可文件;
2、电梯安装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交:制造合格证、产品合格安装证件;现场装置
部分电气部件的出厂检验证书;铭牌等;
3、电梯的交接验收的内容应包括:整机制造工艺,安全技术条件,符合标准规定,
附件组件、控制及其各种保护装置功能正常;司乘检验;试运转功能正常、性能符合要求;各项测量及安全接地;电梯广播音响系统,消防系统及运行监测设备;
二、电梯制造及安装安全规范
1、符合质量管理要求,按照制造文件皆行生产安装;
2、电梯装置的接线、连接和固定,需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
3、电梯的梯级、机床和操纵机构,安装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电力电缆和电线需按照国家标准装置;
5、调试前,必须全面检查,并对符合要求的技术参数进行验收;
6、电梯安装部位应有效防止外力的侵入;
7、安装完毕后必须完成试运行,以检查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标准;
8、安装完毕后必须签发完工证,完成电梯正式上线。

7.9电梯生产单位许可条件(基本条件)

7.9电梯生产单位许可条件(基本条件)

1.人员(1)生产单位应当任命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电梯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和维护保养活动中的技术工作;(2)制造单位应当在管理层中任命质量保证工程师,并且根据申请项目,配备并任命设计(含安装、修理、改造方案设计)、工艺、材料与零部件、电控系统制作、金属结构制作(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焊接、检验与试验、现场施工(安装、修理、改造和维护保养)等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3)安装单位应当在管理层中任命质量保证工程师,并且根据申请项目,配备并任命工艺、焊接、检验与试验、现场施工(安装、修理和维护保养)等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4)生产单位应当任命项目负责人,负责电梯施工现场的技术指导、协调等工作。

2.工作场所生产单位应当具有日常工作需要的固定办公场所,制造单位应当具有符合表1要求的厂房和仓库。

制造单位试验井道与厂房、仓库不在同一地址的,试验井道所在地址应当作为制造地址。

表1 制造单位厂房和仓库注1: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液压驱动电梯、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以下简称垂直电梯。

注2:申请垂直电梯多个许可子项目的,工作场所面积以许可子项目对应的面积最大值为准;既申请垂直电梯又申请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许可的,其垂直电梯工作场所面积和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工作场所面积应当单独计算。

3.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制造单位应当具有以下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1)加工设备,包括切割下料设备、剪切设备、冲压设备、折弯设备、钻孔设备、焊接或者其他连接方式加工设备;(2)起重转运设备(杂物电梯除外);(3)加工垂直电梯门板、轿厢和轿架的工装与模具;(4)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总装调试工装,包括基准定位工装、导轨支架(支撑板)定位工装、梯级踏板装配定位工装、扶手栏板夹紧件定位装配工装、上下部回转装置装配工装、梳齿板及前沿板安装用工装;(5)施工设备,包括起重设备、电动工具(包括手电钻、电锤或者冲击钻、角向砂轮磨光机、砂轮切割机)、电工工具、导轨校正仪器或者量具、常用通讯工具以及施工工艺文件中采用的其他设备。

电梯技术要求

电梯技术要求

3A电梯技术要求一:土建要求一般规格:电梯的名称、用途、停站数、提升高度、载重量、速度、顶层高度、底坑深度和井道尺寸等,见附件(附件:新世界御岭园3A地块电梯主要指标参数)。

二:技术要求1、安全功能:包括拯救及故障监控(修正运行、马达过热保护、电源相应故障监测、轿厢安全出口触点、门区指示灯和救助运行功能)、紧急通讯功能(轿顶警铃和5方通话)和其他安全及维护功能(检修运行、安全触点及位置开关、急停开关和限速检测装置等)。

2、乘客舒适功能:包括出入轿厢(侯梯提前指示、开关门按钮、内呼快速关门、外呼重新开门、光幕式安全门边和精确再平层)、滥用误用保护(取消轿厢虚假召唤、反响内呼和外呼互锁)和运行舒适度(轿厢内自动照明、轿厢内自动风扇操作和称重装置合理)。

3、控制功能:楼宇适应性(照明电源开关和保险、漏油保护开关、主保险丝和主开关)、优先和特殊服务功能(厅外退出服务开关)、空轿箱分配(门关主楼层停靠和优化运载流量功能(满载不停站运行、上下行高峰服务)。

4、信息功能:厅外乘客信息显示和轿内信息显示(超载功能、轿厢位置指示、运行方向指示和内呼登记显示。

5、不锈钢镜面功能:业主进入电梯的对立面(轿厢装饰面)应达到不锈钢镜面功能。

6、标识功能:所有电梯轿厢内醒目位置有新世界标识。

三:统一标准要求1、要求轿厢无吊顶时净高不小于2700mm(不包括地板预留铺石材空间)。

2、到站灯、层显、层按钮、轿厢操作盘等观感部件必须提供样板供发包方确认。

3、投标人必须提供备品备件清单。

4、提供电梯厂家和施工单位相应资料。

5、轿厢内预留手机信号放大接口,井道内预留随行电缆,轿厢内粘贴“信号已覆盖本电梯”标识。

6、投标厂家编制电梯可触摸金属部件的防静电方案作为投标附件。

7、选用发纹不锈钢材质。

8、技术规格表厂家回应部分投标人必逐一填写,不许留空表格。

住宅电梯基本技术规格要求:本次电梯招标是为满足我司项目(御岭园3A)施工需要,采用集中定标,分期供货原则。

电梯技术标准与要求

电梯技术标准与要求

电梯性能要求
运行速度:满足不同场合和用途的电梯速度要求 载重量:根据使用需求选择合适的载重量 噪音:符合国家标准的噪音要求 安全性:具备安全保护装置,保障乘客安全
电梯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
电梯试验方法: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各项试验,包括空载、额定载荷、超载等工况下的运行试验, 以及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
06
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规 范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法》对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资质要求 作出明确规定。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对电梯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等全过程 的安全性能要求作出了详细规定。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对电梯的检验条件、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规 则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电梯采购、安装、改造、修理的质量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国家标准:电梯制造与安 装安全规范
行业标准:电梯技术条件
规范要求:电梯监督检验 和定期检验规则
法规要求:特种设备安全 法
相关认证认可要求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电梯型式试验规则 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
相关国际标准规范要求
ISO 2439: 电梯 和自动扶梯安全 要求
EN 81-1: 电梯 制造与安装安全 规范
EN 81-2: 电梯 检验规则
EN 81-70: 电梯 与自动扶梯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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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检验规则:对电梯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包括电梯的可靠性、稳定性、舒适感等方面。同 时,需要对电梯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验,确保其有效性。
试验环境与设备:电梯试验需要在特定的试验场地进行,并使用专业的试验设备和工具。

电梯技术标准与要求

电梯技术标准与要求

电梯技术标准和要求1、技术规格及基本要求1.1货物需求一览表电梯技术参数(以图纸为准)电梯产品清单【对开式】电梯进户单门电梯1.2交货时间:3个月。

安装工期:自设备到场后45天内完成。

1.3交货地点:1.4招标货物总体要求1.4.1投标范围包括:电梯的供应、安装、调试、报验收和检测等工作。

1.4.2投标设备必须满足全天候使用要求,还应保证与安防、消防系统的有效连接及接口有效。

1.4.3投标货物、设备满足安全使用的同时,必须考虑防火、防尘、耐用、节能、容易清洁及便于日常维修。

1.4.4投标的所有部件、配件的制造日期不能比整机出厂日期提前10个月以上。

1.4.5 外观质量要求:轿厢、轿门、层门、操纵盘、钥匙开关、操纵盘上舱门、按钮、厅外召唤盒、轿内及厅外数字楼层显示器等所有可见部分都不得有划痕,不得有凹进或凸出部分,连接处不得有可见的缝隙。

1.4.6所有使用的不锈钢材质应耐酸、碱、盐等化学介质腐蚀。

1.4.7轿厢门、轿厢四壁、厅门、门套所采用的不锈钢板厚度应≧1.0毫米。

1.4.8供货合同签订后7日内,卖方须向买方提供依据买方已有的井道、机房图纸和目前建筑的现状而设计的每台电梯井道、机房等相关土建布置图,供买方确认。

卖方提供的电梯土建布置图不能偏离买方提供图纸所反映的建筑设计尺寸和目前建筑的现状,并应利用目前已施工的孔洞。

1.4.9电梯的使用寿命不低于20年。

1.4.10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国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

1.4.11供电系统:保护线(地线)的接地电阻值:≤4 欧姆;动力电源:交流380V、3相、50HZ;照明电源:220V单相、50HZ;电梯在供电电压波动±10%及供电频率波动≤±2%时仍能正常工作。

1.4.12温度及湿度:适应在北京地区温、湿度条件下使用。

所有设备应允许在较高或较低温度和较高湿度的恶劣环境条件下作短暂性的正常操作。

电梯技术要求

电梯技术要求

3A电梯技术要求一:土建要求一般规格:电梯的名称、用途、停站数、提升高度、载重量、速度、顶层高度、底坑深度和井道尺寸等,见附件(附件:新世界御岭园3A地块电梯主要指标参数)。

二:技术要求1、安全功能:包括拯救及故障监控(修正运行、马达过热保护、电源相应故障监测、轿厢安全出口触点、门区指示灯和救助运行功能)、紧急通讯功能(轿顶警铃和5方通话)和其他安全及维护功能(检修运行、安全触点及位置开关、急停开关和限速检测装置等)。

2、乘客舒适功能:包括出入轿厢(侯梯提前指示、开关门按钮、内呼快速关门、外呼重新开门、光幕式安全门边和精确再平层)、滥用误用保护(取消轿厢虚假召唤、反响内呼和外呼互锁)和运行舒适度(轿厢内自动照明、轿厢内自动风扇操作和称重装置合理)。

3、控制功能:楼宇适应性(照明电源开关和保险、漏油保护开关、主保险丝和主开关)、优先和特殊服务功能(厅外退出服务开关)、空轿箱分配(门关主楼层停靠和优化运载流量功能(满载不停站运行、上下行高峰服务)。

4、信息功能:厅外乘客信息显示和轿内信息显示(超载功能、轿厢位置指示、运行方向指示和内呼登记显示。

5、不锈钢镜面功能:业主进入电梯的对立面(轿厢装饰面)应达到不锈钢镜面功能。

6、标识功能:所有电梯轿厢内醒目位置有新世界标识。

三:统一标准要求1、要求轿厢无吊顶时净高不小于2700mm(不包括地板预留铺石材空间)。

2、到站灯、层显、层按钮、轿厢操作盘等观感部件必须提供样板供发包方确认。

3、投标人必须提供备品备件清单。

4、提供电梯厂家和施工单位相应资料。

5、轿厢内预留手机信号放大接口,井道内预留随行电缆,轿厢内粘贴“信号已覆盖本电梯”标识。

6、投标厂家编制电梯可触摸金属部件的防静电方案作为投标附件。

7、选用发纹不锈钢材质。

8、技术规格表厂家回应部分投标人必逐一填写,不许留空表格。

住宅电梯基本技术规格要求:本次电梯招标是为满足我司项目(御岭园3A)施工需要,采用集中定标,分期供货原则。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4年1月1日实施前言本标准的第1、2、3、4章以及7.2.1(部分内容)、8.17.1、9.1.2b)、9.9.6.2(部分内容)、12.6(部分内容)、13.1.1.3、15.2.3.2(部分内容),16.2a)6)(部分内容)、附录C、附录E、附录G、附录M及附录ZA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是根据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的标准EN81—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1998年版,对GB 7588—19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等效采用EN81—1:1985)进行修订的。

经本次修订后的GB 7588—2003在技术内容上与EN81—1:1998等效,条文编号与之一致。

欧洲标准EN81—1:1998与EN81—1:1985相比,内容有较大变动。

增加了许多新的技术内容和计算方法。

本次对GB 7588的修订除少部分内容根据我国电梯行业情况有所变更外,基本上接受了EN81—1:1998的内容。

在本次修订中,主要技术内容变更如下:1.GB 7588—1995适用范围简洁明确,因此仍保留GB 7588—1995适用范围,为了明确起见,加上“病床电梯”,删去EN81—1:1998的使用范围。

2.本次修订对EN81—1:1998所引用的标准做了以下转化:(1)属于EN81—1:1998“引用标准”一章中列入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国家标准已被我国等效采用后成为我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则直接引用相应的我国标准号。

(2)属于EN81—l:1998“引用标准”一章中没有列入的,在EN81—1:1998中也未提及标准代号,但其内容上涉及我国应实施的有关标准的,则也列入“引用标准”。

如:16.2a)6)中原文为“使用CENELEC符号”,列入对应的我国标准GB/T 4728《电气图用图形符号》。

又如:对于9.1.2 c)的要求,列入对应的我国标准GB 8903《电梯用钢丝绳》。

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专项条件

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专项条件

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专项条件1.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1)1.1人员1.1.1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其职称或者学历是机械、电气类相关专业。

1.1.2质量保证体系人员(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2)设计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其职称或者学历是机械、电气类相关专业;(3)工艺、材料与零部件、焊接、电控系统制作、检验与试验、现场施工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其职称或者学历是机械、电气类相关专业。

1.1.3技术人员除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外,技术人员不少于22人,其中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具有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职称或者学历是机械、电气类相关专业。

1.1.4质量检验人员(1)制造过程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工程师职称;(2)现场施工过程检验、验收检验的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6人,由技术人员或者持有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的人员担任。

1.1.5项目负责人由技术人员担任。

1.1.6作业人员持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少于35人,其中持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6年以上或者取得电梯中级技工职业资格证的技术工人不少于8人。

1.2生产设备制造单位应当具有以下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1)加工设备,包括切割下料设备、剪切设备、冲压设备、折弯设备、钻孔设备、焊接或者其他连接方式加工设备;(2)起重转运设备(杂物电梯除外);(3)加工垂直电梯门板、轿厢和轿架的工装与模具;(4)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总装调试工装,包括基准定位工装、导轨支架(支撑板)定位工装、梯级踏板装配定位工装、扶手栏板夹紧件定位装配工装、上下部回转装置装配工装、梳齿板及前沿板安装用工装;(5)施工设备,包括起重设备、电动工具(包括手电钻、电锤或者冲击钻、角向砂轮磨光机、砂轮切割机)、电工工具、导轨校正仪器或者量具、常用通讯工具以及施工工艺文件中采用的其他设备。

招标文件电梯招标技术要求

招标文件电梯招标技术要求

招标文件电梯招标技术要求1.设备基本要求:-电梯设备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电梯装载规范》(GB7588-2003)和其他相关标准,并获得相应的产品合格证书和生产许可证明。

-电梯设备应为新设备,且具备完善的功能和性能,以满足项目的需求。

-电梯设备应由具有丰富经验和技术实力的专业制造商生产,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2.载重能力要求:-电梯设备的载重能力应根据项目需求进行合理设计,并符合当地法规的相关规定。

-高层建筑的电梯设备应具备较大的载重能力,以满足乘客和货物的需求。

3.速度要求:-电梯设备的速度应能够确保乘客和货物的快速和安全运输。

-高层建筑的电梯设备应具备较高的速度,以满足乘客的时间需求。

4.安全要求:-电梯设备应具备多种安全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轿厢门和井道门的安全装置、过载保护装置、限速器等。

-电梯设备应配备可靠的紧急救援装置,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乘客和货物的安全。

5.环境要求:-电梯设备应具备良好的耐用性和抗腐蚀性,以应对各种气候和环境条件的影响。

-电梯设备应采用节能技术,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6.声音和振动要求:-电梯设备的运行过程中应产生较低的噪音和振动,以提供良好的使用环境。

-电梯设备应具备减震和降噪技术,以减少对周围环境和使用者的干扰。

7.控制系统要求:-电梯设备的控制系统应具备可靠的性能和灵活的操作方式,以满足乘客和货物的运输需求。

-电梯控制系统应具备智能化和自动化的特点,以提高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8.更新和维护要求:-电梯设备应具备便于维护和更新的设计,以减少维修和更换部件的成本和时间。

-电梯设备的制造商应提供完善的维护手册和使用指南,以便于用户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以上是对电梯招标技术要求的一些建议,具体要求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制定。

同时,在招标过程中,应注重与制造商的沟通和合作,以确保最终选择到合适的电梯设备。

电梯技术标准

电梯技术标准

电梯技术标准电梯生产活动应当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电梯生产单位对其生产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电梯出厂时应当随附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电梯制造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对其制造的电梯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并作出记录;对电梯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在电梯安全运行和维护保养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和必需的电梯备品备件;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向电梯使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不得设置电梯密码等限制电梯安全运行的技术屏障;法律、法规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

电梯制造单位因法人资格终止、丧失相应资质等原因依法不能承担相应安全责任且无义务承受人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电梯制造单位的安全责任。

实施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编制施工方案。

实施电梯安装、改造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检查电梯机房、井道、底坑、通道等配套土建工程是否符合电梯安装使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实施电梯改造的,施工单位应当出具有关技术文件,加贴电梯改造铭牌,注明改造施工单位名称、许可证书编号、改造日期等信息,并对改造后的电梯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

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之日起30日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向所在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电梯进行改造、修理,按照规定需要变更使用登记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电梯使用单位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新安装未移交业主的电梯,项目建设单位为电梯使用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电梯,物业服务企业为电梯使用单位;产权单位自行管理的电梯,产权单位为电梯使用单位;电梯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受托人为使用单位;共有人未委托的,实际管理人为使用单位;没有实际管理人的,共有人为使用单位;出租、出借电梯或者含有电梯的房屋、场所的,出租、出借单位为电梯使用单位;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合同约定的,从其规定或者约定;其他不能明确电梯使用单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落实。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最新版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最新版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最新版电梯作为现代城市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安全。

因此,电梯制造与安装的安全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电梯制造与安装的安全规范最新版进行详细介绍,以期提高电梯行业的安全水平。

首先,电梯制造与安装的安全规范包括了多个方面的内容。

在电梯的设计与制造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确保电梯的结构稳固、材料优质、工艺精湛。

同时,电梯的安装过程也需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安全标准,杜绝安装过程中的任何疏忽大意。

其次,电梯的安全规范还包括了对电梯部件的要求。

电梯的轿厢、门套、门扇等部件都需要符合国家标准,材料应具有一定的强度和耐久性,以确保电梯在长时间使用过程中不会出现安全隐患。

此外,电梯的控制系统、传动系统等核心部件也需要经过严格的测试和检验,确保其性能稳定可靠。

另外,电梯的安全规范还包括了对电梯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例如,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需要由专业的维护人员进行,并严格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以确保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时,电梯的使用者也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不得擅自改变电梯的使用方式,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最后,电梯的安全规范还包括了对电梯安全装置的要求。

电梯在设计与安装过程中,需要配置相应的安全装置,如限速器、紧急制动器、缓冲器等,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保障乘客的安全。

这些安全装置需要经过严格的测试和检验,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

综上所述,电梯制造与安装的安全规范是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

只有严格按照规范进行设计、制造、安装和维护,才能确保电梯设备的安全性。

希望全行业能够共同遵守最新版的安全规范,共同为城市交通安全保驾护航。

电梯标准及行业规范

电梯标准及行业规范

电梯标准及行业规范电梯作为现代城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其安全性和可靠性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电梯标准和行业规范。

本文将对电梯标准及行业规范进行介绍,以便相关从业人员和用户了解电梯安全相关知识。

首先,电梯的标准主要包括设计标准、制造标准、安装标准、维护标准和检验标准。

设计标准是指电梯在设计时需要符合的技术要求,包括载荷、速度、尺寸等方面的规定。

制造标准是指电梯在制造过程中需要符合的工艺要求,包括材料选用、加工工艺、装配要求等。

安装标准是指电梯在安装过程中需要符合的施工要求,包括安装位置、固定方式、电气连接等。

维护标准是指电梯在日常维护过程中需要符合的保养要求,包括保养周期、保养内容、保养方法等。

检验标准是指电梯在投入使用前和日常使用中需要符合的检验要求,包括静态检验、动态检验、定期检验等。

其次,电梯的行业规范主要包括安全规范、管理规范、使用规范和技术规范。

安全规范是指电梯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安全要求,包括载荷限制、超载报警、紧急救援等。

管理规范是指电梯在运营过程中需要遵守的管理要求,包括维护记录、事故报告、定期检查等。

使用规范是指电梯的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遵守的操作要求,包括乘坐规则、紧急情况处理等。

技术规范是指电梯在设计、制造、安装和维护过程中需要遵守的技术要求,包括材料选用、工艺流程、施工规范等。

总之,电梯标准和行业规范是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重要依据,相关从业人员和用户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电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同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电梯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共同维护好电梯的安全运行环境。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4年1月1日实施前言本标准的第1、2、3、4章以及7.2.1(部分内容)、8.17.1、、部分内容)、12.6(部分内容)、、部分内容),16.2a)6)(部分内容)、附录C、附录E、附录G、附录M及附录ZA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是根据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的标准EN81—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1998年版,对GB7588—19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等效采用EN81—1:1985)进行修订的。

经本次修订后的GB7588—2003在技术内容上与EN81—1:1998等效,条文编号与之一致。

欧洲标准EN81—1:1998与EN81—1:1985相比,内容有较大变动。

增加了许多新的技术内容和计算方法。

本次对GB7588的修订除少部分内容根据我国电梯行业情况有所变更外,基本上接受了EN81—1:1998的内容。

在本次修订中,主要技术内容变更如下:1.GB7588—1995适用范围简洁明确,因此仍保留GB7588—1995适用范围,为了明确起见,加上“病床电梯”,删去EN81—1:1998的使用范围。

2.本次修订对EN81—1:1998所引用的标准做了以下转化:(1)属于EN81—1:1998“引用标准”一章中列入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国家标准已被我国等效采用后成为我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则直接引用相应的我国标准号。

(2)属于EN81—l:1998“引用标准”一章中没有列入的,在EN81—1:1998中也未提及标准代号,但其内容上涉及我国应实施的有关标准的,则也列入“引用标准”。

如:16.2a)6)中原文为“使用CENELEC符号”,列入对应的我国标准GB/T4728《电气图用图形符号》。

又如:对于9.1.2c)的要求,列入对应的我国标准GB8903《电梯用钢丝绳》。

(3)属于EN81—1:1998“引用标准”一章中已列入的,但我国尚未转化的国外先进标准,我们直接引用国外标准号,如:ENl2015《电磁兼容性用于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系列标准辐射》,EN12016《电磁兼容性用于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系列标准抗干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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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电梯制造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和文件:
a.装箱单;
b.产品出厂合格证;
c.机房井道布置图;
d.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含电梯润滑汇总图表和电梯标准功能表)
e.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示意图及符号说明;
f.电气敷线图;
g.部件安装图;
h.安装说明书;
i.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其中限速器与渐进式安全钳还须有调试证书副本。
3.6.4每根导轨至少有2个导轨支架,其间的距离不大于2.5m;如间距大于2.5m应有计算依据。支架或地脚螺栓埋入墙体应牢固。焊接支架,其焊缝应是连续的,并应双面焊牢。
膨胀螺栓只能用于井道具有足够强度的混凝土墙面,膨胀螺栓应垂直于墙面。固定应牢固可靠。
目测,外观检查。
检验
项目
项目
编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3.8
电梯设置选层钢带时,应有防止钢带断带的保护开关。选层钢带应张紧,运行中不得与轿厢或对重相碰触。
外观检查。在运行中不得与轿厢或对重相碰触。
3.9

线



3.9.1线管、线槽的敷设应平直、整齐、牢固。动力与控制线路应分隔敷设。导线在线槽、线管内的布置应符合GB1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外观检查。
3.9.2电缆应避免与限速器绳、选层器钢带、限位极限开关等装置干涉。当轿厢压实在缓冲器上时,电缆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
外观检查。
3.9.3随行电缆不应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不得与线槽、线管发生卡阻。固定应可靠。
外观检查。
2.2
机房应通风良好,门窗应防风雨,门应有锁,并标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字样。机房应有合适的消防设施,固定照明和电源插座。
外观检查,通电试验。
2.3
控制柜(屏)的前面和需要检查、修理等人员操作的部件前面应提供不小于0.6m×0.5m的空间。
目测,必要时用卷尺测量。
2.4
对额定速度不大于2.5m/s的电梯,机房内钢丝绳与楼板孔洞每边间隙均应为20~40mm。对额定速度大于2.5m/s的电梯,运行中的钢丝绳与楼板不应有摩擦的可能。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应筑有高50mm以上的台阶。
查阅资料。
1.4※
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档案(内容包括制造和安装单位验收时提供的资料,维修、保养记录、故障记录等),并建立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如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电梯钥匙使用保管制度等)。
定期检验和改造、大修后进行验收检验时,使用单位应向检验机构提供上述资料。
查阅资料。
2.


2.1
通向机房、滑轮间和底坑的通道应畅通,且应有永久性照明。如采用梯子应保证安全可靠。
目测,必要时用板尺测量。
2.5※
每台电梯应配备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该装置在电梯运行中断相也应起保护作用。对变频变压控制的电梯,断相保护功能应有效。
断开主电源开关,在电源输入端,分别人为断开一相电源或将电源相序调换;接通主电源开关,检查电梯是否能正常启动。
检验
项目
项目
编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手动试验。
3.4
应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保证只有当检修门、井道安全门以及检修活板门全部关闭时,电梯才能运行。
关闭各道门,检查电梯运行情况;打开任一道门,检查电梯开启和停止运行情况。
3.5
装有多台电梯的轿厢和对重的井道,应在井道下部不同电梯的运动部件(轿厢或对重)之间设置隔障。隔障高度不小于2.5m。当电梯运动部件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0.3m时,隔障应贯穿整个井道高度,且宽度符合要求。
附录1:电梯监督检验必备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表
仪器设备或计量器具
精度要求
⑴万用表
⑵钳型电流表
⑶接地电阻测量仪
⑷绝缘电阻仪
⑸转速表及限速器测试设备
⑹钢丝绳探伤仪
⑺导轨垂直度测量仪
⑻加、减速度测量仪
⑼声级计
⑽游标卡尺
⑾钢直尺
⑿卷尺
⒀塞尺
⒁磁力线锤
⒂弹簧秤
⒃放大镜
⒄验电器及常用电工工具
⒅便携式检验灯
⒆照相机
⒇温湿度计


2.10.1※标牌应标明限速器及电气保护开关工作速度、动作速度、制造单位等内容。限速器选用应与电梯运行速度相匹配,符合GB7588—19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下同)中9.9.1条的规定。
外观检查。
2.10.2调节部位应有封记,封记不应有移动痕迹。
外观检查。
2.10.3※应有可停止轿厢上、下两个方向运行的非自动复位的电气开关。该开关在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对于额定速度不大于1m/s的电梯,最迟应在限速器达到其动作速度时,停止电梯运行。
至少取井道中的上、中、下三点,用卷尺测量。
3.6.3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工作面接头处不应有连续缝隙,且局部缝隙不大于0.5mm;接头处台阶应不大于0.05mm;不设安全钳对重导轨接头缝隙不大于1mm;接头处台阶应不大于0.15mm。
局部缝隙用塞尺测量;接头处台阶用直线度为0.01/300的平直尺和塞尺测量。
通电试验,按动电气开电梯应停止运行。动作速度测量按2.10.4条规定进行。
2.10.4※对于没有限速器调试证书副本的新安装电梯和封记移动或动作出现异常的限速器及使用周期达到2年时,应进行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其动作速度应符合标准规定。
断开电梯主电源开关,将限速器绳拉起,脱离开限速轮。用大力钳夹住限速器绳使其不能落下。将电梯测速表的一组检测线跨接到限速器联动开关的两端,另一组检测线跨接到一微动开关的两端,将微动开关放到限速器夹块的下方,使限速器动作,夹块动作时即可打断开关。用可调速的专用驱动装置逐渐将限速器加速,同时用测速表测量限速轮的线速度。此时测速表的测试头应放在限速轮上限速器绳中心位置。当开关动作时自动记录限速器开关和夹钳动作的速度值。
检验
项目
项目
编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3.


3.1※






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应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但减速被监控时按GB7588规定情况减少):
a.导轨应提供不小于0.1+0.035V2(m)的进一步制导行程;
b.轿顶可站人的最高面积的水平面与相应井道顶最低部件的水平面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1.0+0.035V2(m);
2.


2.6
电气元件标志和导线端子编号或接插件编号应清晰,并与技术资料相符。电气元件工作无异常。
外观检查。
2.7
在机房中,每台电梯应单独装设主电源开关,并有易于识别(应与曳引机和控制柜相对应)的标志。该开关位置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迅速地接近。如几台电梯共用同一机房,各台电梯的主电源开关应有易于识别的标志。该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电梯轿厢可利用随行电缆的钢芯或芯线作保护线,采用电缆芯线作保护线时不得少于2根。
用万用表测量曳引机、电源开关、线槽、轿厢等部件与机房接地端的电阻值。
2.12※电



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的绝缘电阻: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不小于0.5ΜΩ;照明电路和其他电路不小于0.25ΜΩ。
用500V数字式兆欧表分别测量动力电路、电气安全装置电路和照明电路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的绝缘电阻。测量时应断开主电源开关,并断开所有电子元件。其他电路绝缘电阻的检测由安装调试和维护保养单位自检,检验机构负责查看自检记录。
3.7※
井道上下两端应装设极限位置保护开关。它应在轿厢或对重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慢速移动轿厢当其靠近极限开关时,按动开关,电梯应能停止上、下两方向运行。分别短接上下极限开关和限位开关,提升(下降)轿厢,使对重(轿厢)完全压实在缓冲器上,检查极限开关是否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动作状态。
除非有特殊规定,仪器和量具的精确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a.质量、力、长度、时间和速度的检测误差应在±1%范围内;
b.加、减速度检测误差应在±5%范围内;
c.电压、电流检测误差应在±5%范围内;
d.温湿度检测误差应在±5%范围内。
附录2:
电梯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检验
项目
项目
编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1.
a.轿厢照明和通风;
b.机房和滑轮间照明;
c.机房内电源插座;
d.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
e.电梯井道照明;
f.报警装置。
断开主电源开关。检查照明、插座、通风和报警装置是否被切断。同时检查开关配置、布置和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满足电梯使用要求。
2.8



2.8.1曳引机工作无异常。油量适当,除蜗杆伸出端外无渗漏。曳引轮应有符合标准要求的颜色标志,同一机房内有多台电梯时,各台曳引机应有编号区别。
2.9.2机房内应贴有发生困人故障时,救援步骤、方法和轿厢移动装置使用的详细说明。
外观检查。
2.9.3松闸扳手应漆成红色,盘车轮应涂成黄色,可拆卸的盘车手轮应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在电动机或盘车轮上应有与轿厢升降方向相对应的标志。
外观检查。
检验
项目
项目
编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2.


2.10限
c.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轿顶设备的最高部件之间的间距(不包括导靴、钢丝绳附件等)不小于0.3+0.035V2(m);与轿顶部件最高点的间距不小于0.1+0.035V2(m);
d.轿顶上方应有一个不小于0.5m×0.6m×0.8m的空间。
轿厢在上端站平层位置时,在轿顶测量上述数据。人撤离轿顶后,短接上限位开关和极限开关,慢速提升轿厢,直到对重完全压实在缓冲器上,量出层门地坎与轿门地坎的垂直高差,将在轿顶测量的数据减去地坎高差即为实际顶部间距。计算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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