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重点任务考核赋分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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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水利系统年度考核表

2020年水利系统年度考核表

水利系统年度考核表水利系统年度考核表范文一:xx年,我们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构建“平安横山”、“和谐横山”为主要目标,立足稳步发展、持续发展、和谐发展,按照“管一流工程、创一流效益、塑一流环境、建一流队伍”四个一流的总体思路,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1-9月水库调度运用xx年1-9月横山水库上游共降雨1002.6毫米(坝上站),同比去年(1306.2毫米)减少23.2%,比历年同期平均降雨量(1477.6毫米)减少32.1%。

1-9月水库入库径流量8503.8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16843.2万立方米)减少近一半,与历年同期(13504万立方米)相比减少37.0%。

水库年初水位103.15米(吴淞高程),相应库容5381万立方米;入汛水位103.12米(吴淞高程),相应库容5374万立方米;汛末水位99.72米(吴淞高程),相应库容4588万立方米。

1-9月水库共向宁波供水5283.5万立方米,完成年度计划的81.3%,预计全年可供水7000万立方米,超额完成预定指标;向奉化供水1530.3万立方米,已完成年度计划的100.2%,预计全年可供水1980万立方米;提供下游灌溉发电及生态用水1472.8万立方米,安全发供电156万度。

二、xx年工作回顾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我们主要是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抓了具体落实:(一)优化水源调度,全力确保宁波奉化城市供水自扩建以后,水库就承担着宁波、奉化城市供水的重要职责,因此,治理保护源水环境,合理配置各类用水成为当前水库调度运用的重中之重。

为此,根据今年降雨偏少、来水偏枯的实际,把保障宁波、奉化城市供水作为首要目标,坚决服从水源统一调度,统筹兼顾各方用水,合理配置各种用水量,最大限度满足日益增长的城市用水需要。

1-9月份,水库共向宁波供水5283.5万立方米,同比去年(5196万立方米)增加1.7%;向奉化供水1530.3万立方米,提前3个月完成年度预定指标。

水利工程质量检查评分表1

水利工程质量检查评分表1
1
□1.未开展评定或弄虚作假的,扣1分。
□2.未及时组织工序验收,评定不及时的,扣0.5分。
□3.监理未进行复核、资料不完整,评定不规范的,扣0.5分。
16
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验收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经施工单位自评合格,监理机构抽检后,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监理、设计、施工、工程运行管理(施工阶段已经有时)等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共同检查核定其质量等级并填写签证表,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2
□1.无质量管理文件收发文记录的,扣0.5分。
□2.未按文件要求落实质量管理工作的,扣0.5分。
□3.质量管理制度内容(至少应包括质量管理机构、质量人员职责、质量检查措施)不完善、责任不明确,扣1分。
13
质量管理机构及责任人
总指挥部和分指挥部质量管理机构以及岗位责任制情况。
2
□1.未建立总指挥部及分指挥部质量管理机构,扣1分。
9
平 检
监理单位要依照现行规程规范,严格监理程序,采用跟踪检测、平行检测方法对承包人的检验结果进行复核,跟踪检测、平行检测取样内容、数量满足规范要求,严禁弄虚作假。
10
□1.检测单位资质、检测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检测计划不规范、不完整的,未经审批的,扣2分。
□2.未进行平行检测、平检的数量及频次不满足要求,或弄虚作假出具假报告的;扣5分。
□2.未落实总指挥部及分指挥部岗位责任制度,扣1分
14
质量管理行为
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2
□1.检查发现问题未提出明确整改意见、或无相关记录的,扣0.5分。
□2.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扣0.5分。
□3.未建立质量问题整改台账的,扣1分。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0.07.28•【文号】办水保〔2020〕161号•【施行日期】2020.07.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在人为水土流失防治和水土保持强监管中的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更好地发挥生产,现就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准确把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定位作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是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是生产建设单位及时定量掌握水土流失及防治状况、对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过程控制的重要基础,也是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跟踪检查、验收核查等监管工作的依据和支撑。

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准确把握监测工作的定位和作用,进一步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监督管理,将其作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监测成果运用,督促指导生产建设单位依法落实水土保持监测主体责任和其他有关任务要求,为“看住”人为水土流失提供有力保障。

二、明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任务要求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即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任务的单位(以下简称监测单位),应当按照水土保持有关技术标准和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根据不同生产建设项目的特点,明确监测内容、方法和频次,调查获取项目区水土流失背景值,定量分析评价自项目动土至投产使用过程中的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效果,及时向生产建设单位提出控制施工过程中水土流失的意见建议,并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报送监测情况。

评分表 水利工程

评分表 水利工程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打分表说明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设置:本标准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的核心要求为基础,共设置8个一级项目、28个二级项目和126个三级项目。

涉及水电站的应参照相应的评审标准。

三、分值设置:本标准按1000分设置得分点,并实行扣分制。

在三级项目内有多个扣分点的,可累计扣分,直到该三级项目标准分值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四、得分换算:本标准按百分制设置最终得分,其换算公式如下:评定得分=[各项实际得分之和/(1000-各合理缺项分值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目录1、目标职责(130分) (1)2、制度化管理(80分) (6)3、教育培训(70分) (10)4、现场管理(470分) (12)5、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140分) (30)6、应急管理(50分) (36)7、事故管理(30分) (39)8、持续改进(30分) (41)1、目标职责(130分)123452、制度化管理(80分)67893、教育培训(70分)10114、现场管理(470分)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5、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140分)3031323334356、应急管理(50分)3637387、事故管理(30分)39408、持续改进(30分)4142。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3.21•【文号】办建设〔2024〕101号•【施行日期】2024.03.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办建设〔2024〕101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2024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今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现将《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水利部办公厅2024年3月21日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治水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创新发展,加快推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守牢水利工程建设安全底线,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完善水利工程建设体制机制法治,着力构建现代化水利基础设施体系,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方面1.强化组织管理。

督促各地严格落实项目法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首要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组织流域管理机构加强对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切实提升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2.加快建设进度。

组织各地加快实施防洪关键控制性枢纽、重大引调水、重点水源、新建大型灌区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逐项目制订年度建设目标和实施方案,动态监控进度滞后项目,分析解决制约关键因素,确保重大水利工程年度投资完成率达到90%以上。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培训质量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培训质量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培训质量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07.05.30•【文号】水人教[2007]202号•【施行日期】2007.05.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培训质量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水人教〔2007〕202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有关水利社团、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为深入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促进水利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培训办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保证培训效果,我部组织制定了《水利部培训质量评估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部人事劳动教育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二○○七年五月三十日附件:水利部培训质量评估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水利部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培训办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保证培训效果,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水利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结合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列入水利部年度培训计划,由水利部机关司局、直属单位、水利社团和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主办的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宣贯班和有关取得水利业务工作职(执)业资质、资格证书的培训项目等。

第三条开展培训质量评估要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指导性与操作性相结合,不断总结经验,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实现培训质量评估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二章评估内容和指标体系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培训质量评估包括培训综合评估和培训课程评估两个部分。

第五条培训综合评估是对培训全过程和培训效果的总体评价,包括培训方案、培训实施、培训保障和培训效果四项内容,共二十个指标:(一)培训方案评估包括培训目标设定、培训课程设置、培训时间与进度、培训师资配备、培训考核安排五个指标;(二)培训实施评估包括教学内容、教材资料、教学水平、教学方式方法、教学组织管理、发证登记六个指标;(三)培训保障评估包括教学设施、食宿条件、服务质量、培训收费四个指标;(四)培训效果评估包括培训目标实现程度、新理论新知识含量、促进理念和工作态度转变、促进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促进岗位工作五个指标。

水利行业职称评审要求及赋分

水利行业职称评审要求及赋分

关于印发《水利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职改办[2005]1号2008年1月11日16:23页面功能【字体:大中小】【推荐】【打印】【关闭】部直属各单位:为适应改革和加强人事人才工作的需要,规范职称管理,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人事部和水利部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继续深化职称改革的有关意见,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征求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我部组织对水利部系统工程、卫生、出版等10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进行了全面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水利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水利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二)水利系统卫生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三)水利系统出版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四)水利系统翻译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五)水利系统经济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六)水利系统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七)水利系统档案、图书、资料专业初、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八)水利系统新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九)水利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十)水利安全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二○○五年一月十二日(一)水利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水利工程技术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绩贡献,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促进水利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本评审条件作为从事水利工程的科学研究、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与施工、管理及生产运行等工作的技术人员申报技术资格时的评审依据。

其适用范围如下:(一)科学研究从事水利、水电、水运工程有关基础理论、应用技术科学试验研究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规划设计从事流域规划、区域水利规划及各项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咨询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建设管理与施工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建设监理与施工技术、设备安装、施工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水利部预算项目专家评审赋分表1(1)

水利部预算项目专家评审赋分表1(1)

得分
备注
项目立项依据
5分
项目必要性
30分
项目对促进水利 事业发展的重要 性和紧迫性
项目预期社会或 经济效益 预期效益 5分 项目预期生态效 益 项目总体目标的 合理性 目标设置的 合理性
2分
项目工作内容的 细化 工作内容的 合理性 工作内容和工作 量合理性 工作内容对项目 目标实现的支撑 度 工作内容符合单 位职责
经费测算
15分
经费支出的 合理性
经费测算的合规 性 14分 经费支出与工作 内容的相关性 项目资金使用计 划与项目实施计 划的匹配性 2分 2分 2分 1分 对外委托的必要 性 对外委托工作内 容细化 对外委托经费测 算 受托单位的选择 风险与不确定性 因素
对外委托的 必要性 对外委托情 况 7分 对外委托工 作内容细化 对外委托经 费测算 受托单位的 选择 项目风险点 和不确定性 总分 专家评审 修改建议 专家签字 5分 风险与不确 定性因素
项目可行性
33分
2分
组织实施能 力和条件
项目单位的实施能 力和条件
组织实施条件的 充分性
3分
项目前期工作
3分
工作进度安排的 合理性 长期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设 定 3分 年度绩效目标
2分 1分 2分
项目绩效目 标设置
10分
绩效指标设 定 7分
长期绩效指标
3分
项目绩效目 标设置
6分
1、每项工作内容细化量化到具体的工作活动和工作过程的得4分,没有 细化量化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2、每项工作内容有对应的经费数额得2分,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15分
4分 3分
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合理的得4分,每虚列一项工作内容或工作量的扣0.5 分,扣完为止。 1、工作内容与阶段性目标匹配的得1分,不匹配的得0分; 2、工作内容对项目目标实现支撑度高的得2分,支撑度较高的得1分,支 撑度低的得0分。 具体的工作活动和工作过程符合单位职责需要的得2分,有一项不符合的 扣0.5分,扣完为止。 1、项目单位具备专业资质或实施能力的得1分,不具备的得0分; 2、人员条件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得1分,不符合的得0分; 3、技术资源条件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得1分,不符合的得0分; 4、资产设备等基础条件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得1分,不符合的得0分。 1、充分分析项目实施客观条件的得2分,较充分的得1分,不充分的得0 分; 2、项目负责人具备项目实施需要的专业资格和管理职责的得1分,不具 备的得0分。 1、说明项目前期工作情况的得1分,未说明的得0分; 2、前期工作充分的得2分,较为充分的得1分,不充分的得0分。 1、有详细工作进度安排说明的得1分,没有的得0分; 2、工作进度安排与阶段性目标、组织实施计划一致性强的得1分,弱的 得0分。 长期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的得1分,未细化、量化的得0分。 1、年度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的得1分,未细化、量化的得0分; 2、年度绩效目标合理且与项目工作内容、实施计划相符的得1分,不合 理、不相符的得0分。 1、按照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填列一级、二级 指标的得0.5分,未按规定填列的得0分; 2、三级指标细化量化的得0.5分,未细化、量化的得0分; 3、指标设定合理、科学的得2分,较合理、科学的得1分,一般的得0分

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考核赋分标准

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考核赋分标准

附件2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考核赋分标准(试行)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水利部建设和管理司说明一、依据《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方法》确定的文明工地,应符合本标准设立的考核项目及赋分标准;二、赋分标准按1000分设置,由体制机制健全、质量管理到位、平安施工到位、环境和谐有序、文明风尚良好和创建措施有力等六个方面标准组成;对应各项标准的考核内容和分值,共分38项指标设立标准分。

其中:1.体制机制健全标准通过对项目建设基本程序、项目建设管理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工程建设目标受控等4项指标进行考核,标准分100分;2.质量管理到位标准通过对质量体系建设、责任制落实、质量检测和评定、工程质量隐患和防范、工程实体质量和质量档案管理等6项指标进行考核,标准分200分;3.平安施工到位标准通过对制度建设及责任制、应急预案、“四新”技术应用措施及资源配置、平安生产许可、施工人员执业道德、施工作业规范、平安生产检查及现状及平安施工氛围等8项指标进行考核,标准分200分;4.环境和谐有序标准通过对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场地建设和管理、办公和生活区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建设、施工损害防治、移民安置等7项指标进行考核,标准分260分;5.文明风尚良好标准通过对和谐共建、学习及培训、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履行、宣扬警示标牌设置、业余文体活动、党风廉政建设、稽查审计及信用状况等7项指标进行考核,标准分140分;6.创建措施有力标准通过对创建组织及措施、创建制度和方案、创建措施、创建参和度和创建形式多样、创建创新和考核激励、创建和申报资料等6项指标进行考核,标准分100分.三、赋分说明:本标准为申报项目自评赋分、申报项目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赋分和水利部专家审查赋分的依据;申报项目的自评赋分需有项目法人单位组织参建各方共同进行;申报项目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赋分需由考核单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

四、举荐申报项目需达到850分以上,且体制机制健全、质量管理到位、平安施工到位、环境和谐有序、文明风尚良好和创建措施有力等六个方面标准考核分数均不低于该类别总分的80%。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指标及赋分表1-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指标及赋分表1-3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指标及赋分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指标与赋分说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指标共15项, 监测季度报告得分采用各项评价指标得分之和。

各项指标说明及赋分如下:1.机构人员, 分值2分。

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和人员不明确扣1分(以印发的文件为依据);未及时对技术服务单位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研究处理扣1分(以会议记录为依据)。

2.方案和设计, 分值4分。

水土保持方案发生重大变更, 未按规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扣2分;未开展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扣2分(以审批、审核、审查意见为依据)。

3.问题整改, 分值3分。

未在规定时限内向提出整改要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整改情况的扣2分;整改任务没有全面完成的扣1分。

4.成果公开, 分值4分。

项目建设期间监测季度报告未在建设单位官方网站或者其他公众知悉的网站公开扣2分, 未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扣2分。

5.资料管理, 分值2分。

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资料不完整、不齐全(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设计及审核意见、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等资料), 存在1项扣0.5分, 扣完为止。

6.弃渣堆放位置, 分值8分。

存在弃渣未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 且未经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者未履行变更手续, 存在1处4级以上弃渣场的扣3分, 存在1处4级以下弃渣场的扣2分, 扣完为止。

7.弃渣堆置方式和分层碾压, 分值4分。

弃渣存在未按设计要求分级堆放、分层碾压, 存在1处4级以上弃渣场的扣1分, 存在1处4级以下弃渣场的扣0.5分, 扣完为止。

8.弃渣场拦挡及截排水设施布设, 分值8分。

弃渣场“未拦先弃”或未设置截排水设施, 存在1处4级以上弃渣场的扣2分, 存在1处4级以下弃渣场的扣1分, 扣完为止。

9.乱弃土石渣, 分值10分。

存在乱堆乱弃顺坡溜渣等问题, 存在1处扣1分, 扣完为止。

10.扰动范围控制, 分值10分。

存在未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 造成1000平方米以上随意扩大的施工扰动区域问题(面积1000-2000平方米的计1处, 超过2000平方米的按照1000平方米的倍数计问题数量), 存在1处扣1分, 扣完为止。

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的通知

_ 8 _水利部公报 2019.1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科学评价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农田水利条例》《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的对象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指直接管理水利工程的法人,以下简称水管单位),重点考核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四类。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的水利工程是指:大中型水库、水闸、泵站、灌区、调水工程,七大江河干流堤防,流域管理机构所属和省级管理的河道堤防、海堤,以及其它河道三级以上堤防等工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的通知水运管〔2019〕53号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为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的作用,进一步推动水利工程管理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水利工程运行安全和充分发挥效益,结合当前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实际,我部组织对《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以下统称《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的通知》(水建管〔2016〕361号)同时废止。

水利部 2019年2月13日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程。

其它水库、水闸、堤防、泵站、灌区和调水等工程参照执行。

第四条 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所属水管单位开展水利工程年度自检和考核工作。

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的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

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所属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部直管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由水利部负责。

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4.11.04•【文号】•【施行日期】2014.11.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2014年11月4日)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规范文明施工行为,营造和谐建设环境,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水精〔2014〕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我部决定开展全国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以下简称“文明工地”)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各类大中型(含1、2、3级堤防)水利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扩建、修复及除险加固)项目在建工地,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半年以上;工程项目已完成的工程量,达到全部建筑安装工程量的20%及以上,或在主体工程完工一年以内;工程进度满足总体进度计划要求的,均可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要求,由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按自愿原则申报。

原则上以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所管辖的一个工程项目或其中的一个或几个标段为单位的工程项目(或标段)为一个文明建设工地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文明工地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申报单位根据《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见附件1)有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网上申报登陆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申报与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并提交。

纸质材料将《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申报表》、申报项目自评报告和反映创建各个方面活动的图片资料从网络导出,打印形成纸质材料并装订成册(视频或动画资料可刻录成光盘),一式三份上报。

三、申报程序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受理文明工地申报申请,并逐级向上推荐。

水利部(红皮书)填表规范--填-表-基-本-规-定

水利部(红皮书)填表规范--填-表-基-本-规-定

填表基本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试行)(以下简称《评定表》是检验与评定施工质量的基础资料,也是进行工程维修和事故处理的生要参考。

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规定,《评定表》是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的备查资料。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后,《评定表》归档长期保存。

因此,对《评定表》的填写,作如下基本说明:1.单元(工序)工程定工后,应及时评定其质量等级,并按现场检验结果,如实填写《评定表》。

现场检验应遵守随机取样原则。

2.《评定表》应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钢笔填写,不得使用园珠笔、铅笔填写。

3.文字。

应按国务院颁布的简化汉字书写。

字迹应工整、清晰。

4.数字和单位,数字使用阿拉伯数字(1、2、3、…..、9、0)。

单位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并以规定的符号表示(如:Mpa、m、m3、t、…….)。

5.合格率。

用百分数表示,小数后保留一位。

如果恰为整数,则小数点以0表示。

例如:95.0%。

6.改错。

将错误用斜线划掉,再在其右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学),禁止使用改正液、贴纸重写、橡皮擦、刀片刮或用墨水涂黑等方法。

例如:……表面有裂缝纹,抗压强度25.3 23.3Mpa。

7.表头填写。

①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名称,按项目划分确定的名称填写。

②单元工程名称、部位:填写该单元工程名称(中文名称或编号),部位可用桩号、高程等表示。

③施工单位:填写与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全称。

④单元工程量:填写本单元主要工程量。

⑤检验(评定)日期:年——填写4位数,月——填写实际月份(1~12月),日——填写实际日期(1~31日)。

8.质量标准中,凡有“符合设计要求”者,应注明设计具体要求(如内容较多,可附页说明)、凡有“符合规范要求”者,应标出所执行的规范名称及编号。

9.检验记录。

文字记录应真实、准确、简练。

数字记录应准确、可靠,小数点后保留位数应符合有关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表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表
附件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表
考核单位:考核时间:考核得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1.接受安全监督
(5分)
接受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监督。
5分
不接受安全监督的,该项不得分。
2.资质资格管理
(5分)
施工企业具备施工资质等级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情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和持证上岗情况、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以包代管等情况。
1分
1、未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该项不得分。
2、制度内容不全,扣0.5分。
3、对参建单位监督检查不全面的,扣0.5分。
5.2施工单位编制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并严格审批程序,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1分
1、无安全投入使用计划,该项不得分。
2、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扣0.5分。
3、无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扣0.5分。
2、未将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相关机构备案,扣0.5分。
3、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变化时,未及时对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进行调整,或报原备案机关,扣0.5分。
6.3施工单位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班组、岗位。
4分
1、未引用或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该项不得分。
2、安全操作规程可操作性不强的,扣1分/项。
2、分解、实施、考核等内容不全,扣1分。
3、未落实考核奖惩的,扣1分。
3.2项目法人组织签订项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组织和督促各部门、参建单位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分
1、未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该项不得分。
2、签订的部门及单位不全或内容针对性不强,扣1分。
4.组织机构和职责

水利工程工作者工作考核表

水利工程工作者工作考核表

水利工程工作者工作考核表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员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考核周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考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考核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考核项目:1. 专业能力1.1 技术知识掌握情况(评分范围:1-10分)1.2 工作方法和技术应用(评分范围:1-10分)1.3 问题解决能力(评分范围:1-10分)2. 工作态度2.1 完成任务的积极性(评分范围:1-10分)2.2 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评分范围:1-10分)2.3 服务态度(评分范围:1-10分)3. 工作效率3.1 工作计划和安排(评分范围:1-10分)3.2 工作进度和质量(评分范围:1-10分)3.3 工作成果和效益(评分范围:1-10分)4. 责任担当4.1 工作责任心(评分范围:1-10分)4.2 错误处理和风险管理(评分范围:1-10分)4.3 守法遵纪和廉政意识(评分范围:1-10分)考核结果:1. 专业能力得分:__________(满分10分)评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工作态度得分:__________(满分10分)评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工作效率得分:__________(满分10分)评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责任担当得分:__________(满分10分)评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综合评价:员工在本次考核中获得的总分为__________(满分40分)评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考核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考核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以上为水利工程工作者工作考核表的一个参考样本,具体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

水利部关于发布2023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公告

水利部关于发布2023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公告

水利部关于发布2023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考核结果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水利部
•【公布日期】2024.08.15
•【文号】水利部公告2024年第18号
•【施行日期】2024.08.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资源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
2024年第18号
关于发布2023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公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2号)规定,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等部门,制定了考核方案,成立了考核工作组,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23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

考核结果已经国务院审定,现公告如下。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23年度考核等级均为合格以上,其中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山东省、江西省、广东省、安徽省、贵州省、四川省、湖南省、福建省、湖北省、河北省、重庆市、天津市为优秀。

水利部2024年8月15日。

《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水利部《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水规计[2012]109号,以下简称质量评价办法)于2012年3月颁布试行,为进一步落实质量评价要求,规范评价工作程序,做好我院负责审查的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工作,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水利部委托我院承担审查工作的水利枢纽、河道治理、引调水、灌区等类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勘测设计成果质量评价。

其他工程类型和设计阶段工作成果的质量评价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评价阶段)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包括符合性评价和技术性评价两阶段。

第四条(职责)计划处负责制订质量评价工作计划、汇总与上报评价结果等工作,项目主办处负责质量评价组织工作。

项目主审人负责确定项目符合性评价和技术性评价结论,项目专业主审人负责本专业成果质量评价工作。

第五条(评价依据)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主要依据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三阶段报告编制规程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水利工程部分)等现行技术标准内容和深度要求,按照质量评价办法规定开展工作。

第六条(质量评价的总体要求)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工作是水利部加强前期工作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必须切实加强责任意识,保证评价结论公平、客观。

该项工作将列入部门和个人年度考核内容。

第二章符合性评价程序和要求第七条(质量评价项目范围)计划处根据水利部安排我院月度审查项目和收到成果报告情况,制订项目符合性评价工作计划,明确项目主审人、主办处和配合处、评价时限等内容。

符合性评价应在接到水利部安排审查事项并收到成果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八条(符合性评价)项目主审人根据符合性评价计划开展符合性评价工作。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勘测设计单位资质符合性、人员执业资格符合性、专题报告完备性和成果完整性。

堤防工程管理考核赋分表

堤防工程管理考核赋分表
40
河道内建设项目情况不清楚扣5分;审查不严格造成建设项目影响河势稳定、影响行洪或堤防安全的扣20分;越权审批、审批项目不符合有关要求、手续不合规定的扣10分;建设项目资料不全、没有对建设项目施行有效监督的扣5分。
10、河道清障
河道管护范围内阻水生物、障碍物的数量、位置、设障单位等情况清楚;及时提出清障方案并督促完成清障任务;无新设障现象。
20
对害堤动物无防治措施的扣10分;发现老鼠、白蚁等洞穴未及时处理的,每处扣1分。
18、工程排水系统
按规定各类工程排水沟、减压井、排渗沟齐全、畅通,沟内杂草、杂物清理及时,无堵塞、破损现象。
20
工程排水沟每缺少5%扣2分;排水、排渗沟、减压井堵塞的每处扣5分;排水、排渗沟、减压井破损每处扣5分;沟内有杂草、杂物的扣2分。
多种经营
充分利用水、土资源开展多种经营;有可行的多种经营近期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经营方式多样,经济效益好。
20
不能充分利用水库资源开展多种经营扣10分;没有可行的多种经营近期计划扣3分;没有中长期规划扣2分;多种经营项目效益不好,出现亏损扣5分。
说明:1.本标准分4类25项。每个单项扣分后最低得分为0分。
20
资金来源渠道不稳定扣2分;财政拨款不能及时足额到位扣2分;财务制度不健全,账目管理不规范扣2分;财税、财务检查及审计报告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每起扣2分。
24、工资福利
人员工资按有关规定兑现,福利待遇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且人均年收入8000元以上;按规定建立职工养老保险、医疗等社会保险。
30
工资按年度不能足额发放扣10分;人均年收入达不到8000元以上扣10分;不按规定建立职工养老保险、医疗等社会保险扣10分。
三、运行管理(400分)

水利部高级工程师评审赋分细则

水利部高级工程师评审赋分细则

水利部高级工程师评审赋分细则(征求意见稿)(一)经历与能力要求1 基础业务能力(A1)(0~5分)作为负责人之一,在水利科学研究、工程建设、产品开发、技术服务、信息化和管理工作等某业务领域,完成至少3项专业技术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选拔评审条件说明:(1)申报人须提供相应说明其身份的证明和在相应工作中证明其本人作用的文字记载复印件。

(2)“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须提供该项工作完成的有关证明材料。

赋分说明:完成至少3项专业技术工作方可参与赋分,不满足不赋分。

本项赋分最大分值为5分,折项系数为P A1。

项目负责人、主持人、技术负责人P A1=0.8~1.0;子项目负责人或子专业负责人、协助主持、技术骨干P A1=0.5~0.7;其他主要完成人P A1=0.2~0.4。

2、复杂业务能力(A2)在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大、中型工程项目的科研、勘测、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管理、工程监理,以及运行管理、水文、水资源、水利信息化等技术工作中,解决过复杂的技术难题,并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在验收、鉴定、评审、技术审查等相关文件、材料中明确认定。

选拔评审条件说明:(1)申报人须提供相应说明其身份的证明和在相应工作中证明其本人作用的文字记载复印件。

(2)“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大、中型工程项目”需提供项目任务书或合同。

同时须提供相应技术报告署名页和项目验收、鉴定文件的复印件。

(3)解决运行管理中的复杂技术难题,需要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采纳。

赋分说明:本项赋分最大分值为7分,折项系数为P A2。

技术负责人、主持人P A2=0.8~1.0;协助主持、主要技术骨干P A2=0.5~0.7;其他主要完成人P A2=0.2~0.4。

水利水电工程规模划分指标作为技术负责人,负责过省部级及以上专项规划、重点科研项目,或大、中型工程项目的科研、勘测、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管理、工程监理,以及运行管理、水文、水资源、水利信息化等综合技术管理或大型企事业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

水利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水利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1分
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少于1次的,该项不得分。
3.安全
投入
(5分)
3.1按有关规定落实安全投入资金,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多渠道筹措安全隐患治理资金。
2分
1、未建立安全投入管理制度,扣0.5分。
2、未按规定列支安全费用,扣0.5分。
3、在以下方面设置安全费用:应急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教育及“安全生产月”活动等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其他方面,缺项,扣0.2分/项。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表
考核单位:考核时间:考核得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得分
1.安全生产目标
(5分)
1.1实行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定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严格考核奖惩。
3分
1、未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或未以正式文件颁布,该项不得分。
2、分解、实施、考核等内容不全,扣2分。
2、建立的应急预案不完整,扣0.5分。
3、未将应急预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扣0.5分。
7.4编制和完善防洪度汛方案。
1分
1、未编制和完善防洪度汛方案,该项不得分。
2、防洪度汛方案不完整或可操作性差,扣0.5分。
7.5储备应急物资,建立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台帐,明确存放地点和具体数量。
1分
1、未储备应急物资,该项不得分。
7.应急
管理
(10分)
7.1建立健全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应急工作体系,成立应急领导小组以及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应急工作职责和分工,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3分
1、未成立应急领导小组以及相应工作机构,该项不得分。
2、未明确应急工作职责和分工,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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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图斑精细化管理 推进
5
5、利用无人机和移动终端对在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开展核查、对竣工 验收项目开展外业抽查,达到比例要求;利用高分辨率卫星影像对已建成的国家 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完成年度任务要求。5分。
4
信息化建设保障
5
6、制定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实施计划,落实信息化工作经费,组织开展辖区内 信息化相关管理和技术培训。0-5分。
合计
100
项目
序号
考核指标
分值
赋分细则
水土保持 信息化工 作推进情

(30分)
1
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与数 据录入
15
1、按时完成年度省级、地县级监督管理信息数据录入,新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
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矢量图在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时同步入库。7分。
2、完成年度实施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相关信息录入,应用水土保持综
3
目标责任考核组织开展
5
4、 对市县人民政府专项开展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5分。
5、将水土保持考核指标纳入对市县人民政府综合考核指标。其中,比重不小于
1.0%的得5分,0.8%到1.0%的得4分,0.6%到0.8%的得3分,小于0.6%的得2分。
4
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年 度评价衔接
5
6、将水土保持考核指标纳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年度评价考核指标。其中,
2
组织领导与经费保障
10
2、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水土保持监测机构的指导,开展辖区内监测工作 任务落实情况督促检查。0-5分。
3、监测工作经费落实。0-5分。
3
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推进
10
4、 组织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立项申请。5分。
5、 组织开展水土流失消长分析评价前期工作,具备2018年以县为单位,开展 水土流失消长分析评价工作条件。5分。
附件1
三项重点任务考核赋分表
项目
序号
考核指标
分值
赋分细则
水土保持 目标推进
10
1、 协调同级相关部门研究建立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5分。
2、 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汇报建立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5分。
2
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出台
10
3、制定出台省级人民政府对市县人民政府的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其中,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已确定初稿的得4分,与同级相关部门协调一致的得6分, 已正式出台的得10分。
4
监测点运行及日常监测 工作开展
5
6、辖区内水土保持监测点能够正常运行,运行维护经费落实,并规范开展日常 监测工作。0-5分。视未正常运行的监测点数量,每个扣1分,扣完为止。没有监 测点不扣分。
5
监测成果运用与管理
10
7、《中国水土保持公报》等数据及信息按要求完成统计、 审核,及时报送。5分。 &省级水土保持监测数据按时完成整编,按期发布省级水土保持公报,并将监 测成果应用于管理工作。0-5分。
合治理系统完成项目设计、验收图斑上图,省级进度报表利用系统上报。4分。
3、 完成2011-2016年各类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相关历史数据录入。0-4分。
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天地一体化监管 推进
5
4、部署启动2017-2018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积极推 进2017年工作开展。0-5分。
比重不小于3.0%的得5分,2.0%到3.0%的得4分,1.0%到2.0%的得3分,小于1.0%的得2分。
项目
序号
考核指标
分值
赋分细则
水土保持 监测工作 推进情况
(40分)
1
工作方案制定
5
1、制定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工作方案,方案 任务明确、措施具体、切实可行。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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