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银行贷款借新还旧风险的产生成因及防范措施
借新还旧的风险规避
风险规避:
借新还旧涉及的法律风险主要是:在办理贷款手续时,如何避免或防止担保人免责。
1、针对保证人的借新还旧
对于新贷与旧贷不是同一保证人或没有保证人而新贷有保证人的,贷款合同中贷款用途应该明确表述为”借新还旧“或”用于偿还XX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罚金“等。
在独立的保证合同中亦应如此,以确保保证人对借款用途的知晓。
2、针对抵押人(出质人)的借新还旧
如果抵押人(出质人)与旧贷并非同一人,或旧贷没有抵押(质押),而新贷设立的,应当保证抵押人(出质人)对借新还旧事实的知道。
如旧贷有物的担保的,银行应就新贷与提供无的担保人重新签订担保合同并重新办理抵押(质押)登记。
银行“借新还旧”风险分析及防范
银行“借新还旧”风险分析及防范“借新还旧”、“展期贷款”是金融机构作为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按原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采取的最常见的风险管理措施。
与“展期贷款”的期限受到法律限制、有上限要求且审批麻烦相比,“借新还旧”因其不仅可以由金融机构根据债务人的还款能力,自由制定还款计划,调整还款期限、利率、担保等多项要素,更有利于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的迅速盘活、收贷任务的顺利完成等特征而受到金融机构的普遍亲睐。
然而,由于在法律规范层面,“借新还旧”及其性质等尚缺乏统一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指引,现实操作中对如何认定“借新还旧”、“借新还旧”后原有担保措施、新增担保措施的法律效力以及原有担保人、新增担保人的法律责任等问题存在争议,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普遍存在的现实问题,“借新还旧”成了烫手的山芋。
本文针对“借新还旧”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争议进行梳理,并就相应的法律风险提出防范建议。
一、“借新还旧”的界定“借新还旧”是商业银行在贷款的发放和收回过程中经常采用的操作方式,是指贷款到期(含展期后到期)后不能按时收回,又重新发放贷款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借新还旧”应当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在旧的贷款尚未清偿的情况下,再次签订贷款合同,以新贷出的款项清偿部分或者全部旧的贷款。
也就是说,“借新还旧”的手续必须在旧的贷款尚未清偿的情况下办理,若债务人在履行完旧贷的还款义务后才与原债权人签订与旧贷款数额相同款项的借款合同,此行为不属于“借新还旧”,“借新还旧”有严格的时间界点。
[详见天津迎宾广场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河北支行及天津市万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天津祥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飞龙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天津国际游乐港客运有限公司、天津市盛发商厦有限公司,魏立明借款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二终字第162号民事判决书)]二、“借新还旧”的法律性质目前关于“借新还旧”的法律性质在实践中存在不同意见,即使最高人民法院内部就此在不同时期也存在截然不同的裁判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借新还旧”的本质是对原旧贷的一种特殊形式的展期,原债权债务关系继续存续,客观上只是以新贷的形式延长了旧贷的还款期限。
论银行贷款借新还旧风险的产生成因及防范措施
论银行贷款借新还旧风险的产生成因及防范措施第一篇:论银行贷款借新还旧风险的产生成因及防范措施论银行贷款借新还旧风险的产生成因及防范措施摘要:借新还旧是商业银行业务运行中已存在的一种形式,人民银行对开展此项业务有严格的规定。
实际操作中,借新还旧有被滥用之势,给银行带来了风险,应当加以防范和控制。
关键词:借新还旧;风险;产生;原因;控制一、借新还旧风险的产生资产质量是银行业赖以生存的生命线,资产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利润,甚至高管人员的职业生涯,“提质降比”成为了银行业发展的“硬道理”和主要目标。
但是近年来,一些商业银行为压缩不良贷款,采用借新还旧的方式来规避风险。
贷款借新还旧不仅成为掩盖不良贷款问题的“避风港”,而且成为不良贷款新的发生源,同时也将使部分贷款责任人因此逃脱责任追究,为银行管理带来不良影响。
借新还旧如不进行严格控制和有效监管,将对银行资产质量的真实性产生巨大影响。
因此,我们有必要认真分析这些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风险,保证商业银行在日趋强烈的竞争中,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二、借新还旧存在的主要风险第一,借新还旧往往不能真实反映贷款质量,误导上级行正确决策。
对不符合借新还旧条件的客户给予借新还旧,不仅是一种变相的短期经营行为,而且掩盖了贷款的真实质量。
虽然在一定时间内,从帐面上掩盖了它们的真实“身份”,但是并没有改变其真实形态。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该反映的没有真实反映,一方面贷款质量失真,另一方面对减值准备的计提严重减少,再一方面还将误导上级行对不良贷款处理的正确决策,从而形成新的操作风险。
第二,借新还旧会造成银行错过最佳化解不良贷款风险的时机。
客户贷款到期不能按期归还,多数情况属于企业经营发生了问题,也可以说是贷款质量发生变化的前期信号。
第三,借新还旧对银行内部管理及对客户贷后管理工作都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造成不良贷款压缩考核权威性的降低,被考核人员会认为不管下多少考核任务都没什么大不了的,“实在不行,就借新还旧”,同时也容易使不良贷款压缩工作得不到真正的落实。
关于借新还旧的效力分析及风险防范发展与协调
关于借新还旧的效力分析及风险防范发展与协调借新还旧是一种常见的金融手段,一般指债务人通过借新的方式来偿还旧债务,以延长债务的期限或减少债务的负担。
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债务人的经济压力,但也存在效力分析和风险防范发展与协调的问题。
首先,借新还旧的效力分析。
借新还旧在短期内可以有效解决债务人的资金周转问题,减缓其经济压力。
通过新的借款来还清旧债务,可以降低债务人的还款压力,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其信用评级。
此外,借新还旧还可以延长债务的期限,使得债务人在更长的时间内还款,降低了还款的紧迫性。
因此,借新还旧在短期内可以有效缓解债务人的财务压力。
然而,借新还旧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首先,借新还旧只是暂时性的解决方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债务问题。
如果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新借款,就会陷入新的债务危机。
此外,借新还旧可能导致债务人陷入债务循环之中,不断借新债来偿还旧债,陷入无限循环。
这种借新还旧的行为可能使债务人陷入激增的利息和费用中,导致债务的进一步增加。
为了防范借新还旧的风险并实现发展与协调,有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债务人应该合理规划自己的财务状况,避免过度依赖借新还旧的方式。
适当降低个人消费水平,储蓄积累资金用于偿还债务是更为稳妥的方式。
其次,债务人应该合理评估所能负担的借贷额度,避免过度借贷导致无法偿还。
另外,金融机构也应该加强对借新还旧的监管和风险防范。
加强对借款申请人的信用审查,确保其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和信用记录。
同时,金融机构应该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和合理的利率机制,以降低债务人借新还旧的风险。
最后,政府也应该加强对借新还旧的监管和引导。
建立健全的债务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借新还旧行为中的风险和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干预。
同时,政府还应加大对金融教育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借贷行为的风险意识和理财能力。
综上所述,借新还旧是一种常见的金融手段,可以在短期内缓解债务人的经济压力。
然而,借新还旧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债务人、金融机构和政府共同努力来加强风险防范和发展与协调。
浅析银行业借新还旧担保风险与对策
浅析银行业借新还旧担保风险与对策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完善,银行业的借新还旧担保风险也日益凸显。
对于银行业而言,借新还旧担保风险是一种常见的信贷风险,其特点在于当借款人再次借款时,将现有贷款的资金用于偿还原来的贷款,而非再次注入新的经营资金,从而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使得还款能力不足,进而引发不良贷款的风险。
银行业需要深入了解借新还旧担保风险所带来的影响,采取有效的对策来加以控制和防范。
一、借新还旧担保风险的特点1. 资金链断裂风险借新还旧担保风险的最大特点在于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即业务发生的资金流转不畅,导致企业面临着资金链断裂的困境,失去了继续经营和偿还债务的能力。
而银行作为债权人,面临着贷款违约和不良贷款增加的风险。
2. 计划性拖欠风险在借新还旧的过程中,借款人可能会出现利用资金去还款的情况,这种行为属于计划性拖欠,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延缓还款风险,但是对于银行而言,却可能意味着增加了风险承受的难度。
3. 违约风险在借新还旧的过程中,如果借款人丧失了还款的能力,就会面临违约风险。
这种风险将影响到银行的资金回笼和信贷业务的正常开展,进而引起不良贷款的增加。
二、对策与控制1. 严格风险控制对借新还旧担保风险,银行首先要加强对借款人信用风险的评估,确保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符合贷款的要求。
要加强对担保物的审核,选择稳定有保值增值的担保物,保障风险控制。
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监控贷款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化解潜在的风险隐患。
2. 加强监管银行业要加强对借新还旧担保风险的监管,加强对数据和信息的披露,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化解。
在监管方面,要加强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借款行为,要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罚,确保银行业不良贷款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3. 加大扶持力度对于那些在市场竞争中较为薄弱的企业,银行业应适当加大对其的扶持力度,采取灵活的措施,提供更优惠的贷款条件,促使其发展壮大,增强还款能力,从而降低借新还旧担保风险。
借新还旧效力分析及风险防范
借新还旧效力分析及风险防范借新还旧是指通过新的借贷方式来偿还之前的债务。
这种方式的效力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负债压力并提供灵活性,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以下是借新还旧的效力分析及风险防范措施的讨论。
首先,借新还旧可以降低利息负担。
如果新的借款利率低于之前的借款利率,借新还旧就可以减少每月还款额并节省利息支出。
这对于月收入有限或者经济困难的个人或企业来说非常有益。
其次,借新还旧还可以提供更长的还款期限。
通过延长还款期限,借新还旧可以将之前高额逾期的负债分摊到更长的时间段内还清。
这对于负债累积较高的个人或企业来说有助于改善现金流问题,并减轻还款压力。
然而,借新还旧也存在一些风险,需要注意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首先,借新还旧涉及到再次借款,必须确保新的债务能够得到及时的还款。
因此,在借新款之前,应该充分评估自身的还款能力和经济状况。
如果个人或企业的还款能力无法保证,借新还旧可能会进一步加重负债负担。
其次,借新还旧可能导致债务滚雪球效应。
通过借新还旧,原本很小的债务可能会逐渐变大,新债务的利息也可能会逐渐增加。
如果无法有效控制债务,借新还旧可能会陷入恶性循环,最终导致无法偿还债务的困境。
对于个人或企业来说,为了避免借新还旧造成的风险,应该采取以下几点防范措施。
首先,应该制定合理的财务规划和预算,确保自己能够按时偿还债务。
其次,应该选择优质的借款机构,避免高利率贷款或者黑市借贷的吸引。
同时,积极主动地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尽量争取到更优惠的还款条件。
综上所述,借新还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负债压力并提供一定的灵活性。
然而,个人或企业在实施借新还旧时需要注意风险防范,制定合理的财务规划,并有效地管理债务,以避免借新还旧带来的风险。
借新还旧是一种在债务管理中常见的手段,它可以有效地降低负债压力,并提供一定的灵活性。
当个人或企业面临紧急资金需求或者已经负债累累的情况下,借新还旧成为了一种常见的应对策略。
然而,借新还旧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谨慎对待并采取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
浅析银行业借新还旧担保风险与对策
浅析银行业借新还旧担保风险与对策银行业借新还旧,是指借入资金用于偿还已有的负债,这种行为可能会导致担保风险。
担保风险是指在担保资产的价值下降或无法变现时,银行无法获得预期收益或无法收回贷款本金的风险。
因此,银行应采取对策来管理和控制这种风险。
一、担保资产价值评估银行进行借新还旧操作时,应对担保资产进行充分评估,确保其价值符合预期,同时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评估应涵盖资产的适销性、出售期望和未来价值等因素。
此外,还需要考虑担保资产的质量,包括是否具有维持价值和是否持续增值等要素。
二、交易结构银行进行借新还旧时,需要考虑交易结构,避免过度依赖单个资产或单个贷款人。
交易结构应该分散,基于不同的资产和贷款人。
这有助于降低单个事件对银行的影响。
银行还应考虑多种担保类型,如抵押、质押和保证等,以确保担保不会完全失效。
三、资产风险预警银行应该建立监测系统,评估担保资产的风险和变化情况。
这包括监控资产价值和担保人信用等情况。
一旦资产风险达到预警级别,银行应该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银行还可以建立压力测试模型,评估不同情况下担保资产价值和收益的变化,从而准确把握风险变化情况。
四、担保资产抵冲债务银行进行借新还旧交易时,还可以采用担保资产抵冲债务的方式,即在借入资金的同时,将担保资产出售或出租给另一家机构,通过收取租金或出售价格来抵消负债。
这种方式可以降低银行的负债风险,同时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和收益水平。
五、担保人控制银行进行借新还旧交易时,应注意控制担保人的风险。
担保人负债或协议不履行将会对银行的收益产生负面影响。
银行可以对担保人进行信用评估、财务稳定性分析和审查等工作,以了解担保人的实际情况。
通过建立稳健的担保人关系,可以降低担保风险,并确保银行的收益。
总之,银行业借新还旧操作,可能会存在担保风险,这种风险应引起足够重视。
银行可以采取多种对策来降低担保风险,包括担保资产价值评估、多元化交易结构、资产风险预警、担保资产抵冲债务和担保人控制等方法。
浅析银行业借新还旧担保风险与对策
浅析银行业借新还旧担保风险与对策银行业借新还旧是指银行借款人以新的借款来还旧的欠款的行为。
这是一种非常常见的行为,特别是在个人和小微企业借贷市场。
但是,这种行为也可能会导致银行面临一定的担保风险。
担保风险是指在借款人还款能力不足或者资产价值下降的情况下,银行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担保物或者用于弥补损失的金额。
这种情况下,银行就面临着贷款违约和损失的风险。
(一)原因分析1. 担保物价值下降银行提供贷款通常需要对借款人的担保物进行估值,以确定贷款额度。
但是,如果担保物的价值下降,则可能会使贷款额度超过了其实际价值,并使银行面临风险。
2. 借款人还款能力下降如果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下降,他可能无法支付旧债,因此选择新借款来还旧债。
这种情况下,银行需要仔细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以避免出现负面情况。
3. 借贷利率波动借贷利率波动可能会导致债务负担的变化,从而导致借款人或银行不愿或不能继续执行旧债。
另一方面借款人通常希望利率下降才能更改为新债券,而银行则希望利率上升,以更多赚钱。
(二)对策分析银行在提供贷款时,应仔细估值和管理担保物,确保担保物价值不会下降。
而且,银行应该定期评估担保物的价值,以及及时调整借款额度,以减少担保风险。
此外银行也管窥建立可能涵盖担保范围,形成不同支撑的担保池,增加其担保的可靠性与保障度。
从贷前审查开始,银行应仔细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以确保借款人能够按时偿还新债券。
此外,银行应该查询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在贷前和贷后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进行跟踪和监督。
3. 设计合理的借贷产品银行应该根据市场和经济变化,设计和调整适合的借贷产品,使银行的利息收入更加可靠和可持续。
另一方面,银行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条款来加强对借款人的控制,以确保他们能够遵守合同条款。
银行应该灵活地调整自己的贷款利率,以应对市场和利率的波动。
另外,银行还可以使用利率套期保值等工具来管理利率波动的风险。
5. 风险缓释当银行的风险暴露或担保物价值下降时,银行总是建议展开缓释工作,如果不行取消借贷。
浅析银行业借新还旧担保风险与对策
浅析银行业借新还旧担保风险与对策银行业借新还旧担保风险是指客户担保抵押物价值下降、无法弥补借款本息、债务违约等因素导致的金融风险。
在银行业,借新还旧是一种常见的商业模式,即银行为还旧债务重新提供新的借款,以此形成一个循环的借贷模式。
这种模式虽然能够提高银行的经济效益,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来防范和化解风险。
一、借新还旧担保风险的特点1.时间因素:借新还旧的贷款周期比较长,风险暴露较长时间。
2.市场风险:市场变化对担保物的价值产生影响,从而对担保贷款和债务的偿还能力产生影响。
3.操作风险:银行的操作可能出现失误,如评估担保物价值不准确、资金用途违规等。
4.信用风险:客户的债务违约可能导致银行面临资产损失。
二、对策1.担保物估值风险控制在借新还旧贷款的过程中,银行需要对担保物进行评估,以确保其价值能够弥补借款本息。
为了防止担保物估值出现偏差,银行应该采取合理的估值方式,比如采用多种估值方式进行定价、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担保物价格。
同时,银行也应该不断加强对担保物的跟踪与监控,随时掌握担保物价值变动的情况。
2.客户信用风险控制银行在借新还旧贷款时,应严格审核客户的信用记录、原债务的偿还情况、企业财务状况等信息,确保借贷双方的信用水平符合要求。
借新还旧贷款的客户往往是老客户,因此银行应该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协商,确保借款人能依约还款。
3.政策风险控制银行在借新还旧贷款时,需要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比如增值税政策、财务制度等,以实际业务需要及时适应政策变化,避免资金用途违规。
4.资金流动性风险控制银行需要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控制借新还旧贷款中的资金流动性风险。
银行需要合理配置资金、增加流动性储备,以应对突发的资金需求。
银行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落实合规与风险控制的责任制,确保借新还旧贷款业务的合规性及风险可控性。
总之,银行在借新还旧贷款中需要注意的是,合理评估担保物的价值,掌握市场变化动态,加强信用风险控制,适应政策变化,控制资金流动性风险,落实合规风险控制措施。
浅析银行业借新还旧担保风险与对策
浅析银行业借新还旧担保风险与对策银行业借新还旧是一种常见的业务模式,指的是银行向客户发放新的贷款,用于还清之前的旧贷款。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让客户在还款期限内获得流动资金,并且减轻了经济困难的压力。
然而,这种模式也存在风险,可能会导致担保风险,从而对银行的利润造成影响。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银行业借新还旧的担保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担保风险的概念及影响担保风险指的是借款人无法按时归还贷款,从而导致抵押或担保资产无法及时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对银行造成损失。
这种风险往往是因为市场波动、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
当借新换旧的客户无法按时归还借款时,银行就需要依靠担保资产来行使担保权,要么将其变现,要么采取其他措施以保护银行的利益。
如果担保资产无法换回借款,银行就需要承担损失。
对于银行来说,担保风险的存在将对其经营业绩和稳健性造成较大影响。
一方面,银行可能需要承担损失,从而影响其资产质量;另一方面,银行也需要预留更多的资本用于面对不确定性的风险,从而影响其盈利能力。
此外,担保资产的变现不仅面临着市场风险,还可能受到政策、法律等因素的影响,从而降低了银行的收益。
二、担保风险的产生原因1. 内部管理不善。
银行在进行借新还旧业务时,如果没有建立完善的借贷管理制度,可能会出现一些不良的借贷行为。
比如,银行没有对借款人的贷款用途进行严格审查,导致资金流向不正常,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受到影响;银行没有对担保资产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估,导致银行在变现时的收益受到影响。
2. 外部环境因素。
银行的风险不仅受到自身管理水平的影响,还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政策环境等因素的影响。
如果宏观经济环境恶化,市场需求下降,可能导致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下降,担保资产变现困难;如果政策环境发生变化,如银行资本充足率限制、贷款利率上限等,也会对银行的风险产生影响。
三、担保风险的对策1. 建立风险管理制度。
银行应该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客户评级、贷款审批、担保资产评估、账户监控等方面。
浅析银行业借新还旧担保风险与对策
浅析银行业借新还旧担保风险与对策银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它的正常运作和安全稳健对整个经济体系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银行业运作过程中,借新还旧是一种常见的现象,但是这种行为也会带来一定的风险。
尤其是在担保风险方面,已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本文将从浅析银行业借新还旧担保风险入手,探讨其对策。
一、借新还旧的定义借新还旧是指借款人通过新借款来还清原有的债务,其目的是为了延长债务期限或者获得更低的利率。
银行业中,借新还旧是一种常见的借贷行为,通常是因为原有贷款到期,借款人无力偿还,或者为了利用市场机会,寻求更优惠的融资方案。
借新还旧虽然可以帮助借款人解决短期资金问题,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尤其是担保风险。
担保风险指担保方无法履行担保责任,导致银行无法获得应有的偿还款项。
这种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担保物价值下降:借新还旧的担保物通常是动产、不动产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价值可能会受到市场影响而下降,一旦担保物的价值下降,银行就无法通过处置担保物来收回借款。
2. 担保方违约:如果担保方因自身资金问题或其他原因造成违约,银行将无法获得相应的偿还款项,进而增加了银行的不良资产率。
3. 抵押物流失:在借新还旧过程中,所提供的抵押物可能会因为盗窃、抵押人自行出售等原因而流失,从而导致银行无法收回借款。
三、银行业应对担保风险的对策面对借新还旧所带来的担保风险,银行业需要通过有效的对策来规避和化解风险,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对策:1. 严格审查借款人资质:在借新还旧过程中,银行需要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质和还款能力,确保其具备还款能力和意愿。
只有在借款人条件优良的情况下,才能够放贷。
2.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银行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通过对借款人的经营状况、担保物价值等进行定期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多元化担保:银行在借新还旧过程中,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多元化的担保,包括不动产抵押、股权质押、保证金等,以降低单一担保物价格波动对银行的影响。
浅析银行业借新还旧担保风险与对策
浅析银行业借新还旧担保风险与对策【摘要】银行业借新还旧是一种常见的融资形式,但其存在一定的担保风险。
本文从定义、风险分析、对策等方面进行浅析。
在对借新还旧担保风险进行分析后,提出了应对措施和风险管理建议,旨在帮助银行降低风险。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发现,对银行业的启示是在借新还旧过程中要加强风险管理和监控,同时需要注重借款人的信用评估。
未来应该加强金融监管,完善相关法规,以防范借新还旧所带来的风险。
银行业在借新还旧过程中应审慎选择担保方式,增加信息披露和监管力度,以确保资金安全和风险控制。
【关键词】银行业,借新还旧,担保风险,对策,风险管理,银行业启示,展望未来。
1. 引言1.1 研究背景银行业借新还旧是指借款人在还清一笔贷款之后,又从同一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取新的资金贷款,用于偿还之前的贷款。
这种行为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即借新还旧担保风险。
借新还旧可能会导致借款人负债层叠、资金链断裂等问题,最终影响银行的资产质量和偿付能力。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产品的多样化,借新还旧已经成为银行业常见的业务模式。
借新还旧担保风险也随之而来,给银行的风险管理带来挑战。
有必要对借新还旧担保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以降低风险,保障银行业的稳健运营。
本文将重点探讨银行业借新还旧担保风险及其对策,以期为银行提供参考,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确保金融系统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1.2 研究意义银行业借新还旧担保风险与对策的研究意义在于深入了解该行业存在的风险和挑战,从而有效地规避和应对这些问题,保障银行的健康发展。
借新还旧是银行业务中常见的一种操作方式,但其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重视和加以管理。
借新还旧担保风险可能会导致银行资金链断裂、信用风险加剧、资产质量下降等问题,影响银行的经营状况和声誉。
研究借新还旧担保风险与对策,有助于银行更好地制定风险管理策略,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通过深入分析借新还旧担保风险的原因和特点,可以为银行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建议,提升银行的综合竞争力和风险控制水平。
浅议“借新还旧”贷款的风险与防范
浅议“借新还旧”贷款的风险与防范2006-11-07 14:43:36| 分类:默认分类|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借新还旧”贷款又称“以贷还贷”,是指在借款人旧的贷款到期后尚未清偿的情况下,信用社再次为其发放一笔新的贷款,用以归还或部分归还原贷款的行为。
借新还旧已经成为农村信用社在贷款发放和收回过程中经常采用的操作方式,并在信贷管理过程中逐渐被广泛应用,近年来更呈愈演愈烈之势。
该类贷款的存在固然有其合理性,但大量该类贷款存在就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和思考。
一、“借新还旧”贷款行为具备合法性。
其实贷款借新还旧问题很早就已存在,信用社的俗称是“转贷”,但数量较小且表现形式较为隐蔽,也不具有合法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1999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庭庭务会认定借新还旧行为有效,中国人民银行于2000年9月25日在《不良贷认定暂行办法》第九条中对借新还旧的合法性予以承认,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2月13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九条也确定了借新还旧的合法性。
借新还旧从不合法到合法,至今已不存在法律障碍,信贷人员应当依法完善借新还旧中的相关手续,把好借新还旧贷款对象的准入关口,认真区分不同情况,积极采取避险措施,做好贷款的保障工作,以确保信用社的资产安全。
二、“借新还旧”贷款的风险状况。
借新还旧作为信用社常用的控制不良贷款余额、重新落实担保手续的方式,已取得合法地位,借新还旧有利于信用社盘活、收贷任务的完成,克服了诉讼时效的法律限制,进一步明确了债权债务关系,并有可能要求借款人完善或加强担保,弱化即期贷款风险。
但是在另一方面“借新还旧”面临着更大的风险。
1、容易引发借款人信用风险。
随着借新还旧次数增加,借款人信用观念进一步弱化,还款意愿也随之降低,借新还旧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信用也产生着负面影响。
2、加大了信贷风险。
借新还旧容易导致短期贷款长期使用,挪用贷款、借款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等问题。
借新还旧贷款存在的风险及防范
借新还旧贷款存在的风险与防借新还旧贷款的操作式,有利于商业银行盘活不良贷款,克制了诉讼时效的法律限制,并有可能要求借款人完善或加强担保,弱化了即期贷款风险。
但也在某种程度上掩盖了信贷资产质量的真实状况,推迟了信贷风险的暴露时间,沉淀并累积了信贷风险。
同时在办理新贷款的手续上,还存在着相当的法律风险。
一、保证项下借新还旧的风险及防?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三十九条中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协议以新贷归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当民事责任。
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不适用前款的规定〞。
因此对借新还旧贷款的保证责任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分别处理:l、在旧贷与新贷均有保证人,且保证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下,由于借款人用新贷款归还了旧贷款,从而免除了保证人对旧贷的保证责任,保证人承当的风险和责任就只是针对新贷款的,较之债务人按照实际贷款用途使用新贷款产生对保证人的风险和责任要小。
比方,债务人按照实际贷款用途使用新贷款,而不是借新还旧,如资金不能收回,那么旧债未了又出新债,保证人要承当对旧贷和新贷两笔贷款的保证责任。
由此,改变贷款用途借新还旧的,即使保证人不知道贷款用途是借新还旧,由于新贷款合同没有加重保证人的负担,不构成对保证人的利益的损害,保证合同合法有效。
因而,保证人无论是否知晓债权人与债务人借新还旧,均应承当对后一份贷款的保证责任。
从公平的角度看,对保证人也不会有什么不公平的结果。
2、在旧贷没有担保或旧贷与新贷的保证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下,新贷的保证人如果不知道主合同双当事人在借新还旧的,保证人不承当民事责任。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的借新还旧,不仅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实际变更主合同的贷款用途未征得保证人的同意,而且保证人承当保证的可能是一笔呆〔坏〕帐。
原本就不能收回的贷款,还让保证人保证,明显对保证人不公平,让保证人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承当保证责任,有违民法上的公平原那么。
3、新贷的保证人知道该笔贷款是用于归还旧贷款的,如贷款合同中贷款用途一栏明确写明是“借新还旧〞,或者有证据证明保证人提供保证时已经知晓该笔贷款的真实用途。
银行系统论文:“借新还旧”质疑及风险防范
银行系统论文:“借新还旧”质疑及风险防范借新还旧(“以贷还贷”或“转贷”),是银行、信用社在贷款的发放和收回过程中经常采用的操作方式。
顾名思义,是指贷款到期(含展期后到期)后不能按时收回,又重新发放贷款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的行为。
在部分地区,银行、信用社的贷款发生额中,借新还旧方式的贷款占到全部贷款额的50%甚至更高。
之所以借新还旧在银行、信用社受到普遍欢迎,一来可以通过借新还旧实现“双降”(不良贷款余额和占比),既可以完成“双降”的目标任务,又可以达到监管当局的要求。
二来通过借新还旧,突破了诉讼时效的限制,重新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并且还可以通过借新还旧要求借款人完善贷款担保方式,弱化贷款风险。
所以在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方式中就有了新借、收旧贷新、展期、借新还旧四种方式。
《贷款通则》中有新借、展期,可怎么也没有找到收旧贷新、借新还旧。
在人们推崇借新还旧之好时,却忽略了借新还旧之害。
借新还旧方式的危害主要表现为:一、影响了借款合同的严肃性。
贷款限期是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来确定的,即使不能按期归还贷款,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展期。
按“一逾两呆”形态划分条件下正常贷款的标准,起码应包括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能按时支付利息、贷款担保有效、属于周转性贷款等基本条件。
如果借款人到期归还贷款本息后,重新按程序办理贷款手续获得贷款(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收旧贷新),笔者觉得并无不可,因为企业完成一个生产周期,还要开始另外一个生产周期。
正如乘坐公共汽车,有上有下,上上下下,却未见上车就不下车的,除非乘车人不是从甲地到乙地,而是为乘车而乘车,过过乘车瘾。
另外,使“有借有还、到期归还”的信用观念难以树立,反正可以“一次借款、终身使用”,相互攀比,即使有能力还款的人也不愿还款,因为资金毕竟是稀缺的资源,又是生产的第一和持续的推动力。
长此下去,借款合同的权威性受到挑战,诚实守信的根基受到动摇。
浅析银行业借新还旧担保风险与对策
浅析银行业借新还旧担保风险与对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扩大,银行业借新还旧的担保风险也越发凸显。
这种风险主要指银行在借新资金来偿还已借出的旧资金时,面临的资金链断裂、现金流紧张等问题。
本文将从风险原因、风险表现和应对策略三个方面进行浅析。
借新还旧担保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经济周期波动。
经济周期的波动会导致市场环境的不稳定,企业经营困难,从而增加银行追索债权的风险。
第二,资金链断裂。
一些企业在经营中由于资金周转不畅,导致无法按时偿还借款,加大了银行的追索风险。
协议违约。
一些企业存在着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借款条款的情况,这给银行带来了追求债权的风险。
第四,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对于预防和控制借新还旧担保风险具有重要作用。
借新还旧担保风险的表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资金链断裂。
企业因为无法按时偿还借款,导致银行资金链断裂,进而影响银行的正常运营。
现金流紧张。
银行在借新还旧过程中,如果面临资金不足的情况,可能会导致其现金流紧张,甚至出现流动性危机。
针对借新还旧担保风险,银行需要采取积极有效的对策。
加强风险评估与控制。
银行在贷款审批过程中需要对借款企业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确保借款企业有足够的还款能力。
银行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借新还旧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加强监管与合规。
银行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对借新还旧业务的监管,规范业务操作,防止出现违规行为。
银行需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借款企业和担保人的信用评估和监管。
银行需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的合作,共同建设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提高借款企业和担保人的信用水平,从根本上预防和控制借新还旧担保风险的发生。
借新还旧担保风险是银行业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通过加强风险评估与控制、加强监管与合规以及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银行可以有效降低和控制这种风险的发生。
借款企业和担保人也应增强自身的风险意识,提高信用水平,减少借新还旧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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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银行贷款借新还旧风险的产生成因及防范措施
摘要:借新还旧是商业银行业务运行中已存在的一种形式,人民银行对开展此项业务有严格的规定。
实际操作中,借新还旧有被滥用之势,给银行带来了风险,应当加以防范和控制。
关键词:借新还旧;风险;产生;原因;控制
一、借新还旧风险的产生
资产质量是银行业赖以生存的生命线,资产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利润,甚至高管人员的职业生涯,“提质降比”成为了银行业发展的“硬道理”和主要目标。
但是近年来,一些
商业银行为压缩不良贷款,采用借新还旧的方式来规避风险。
贷款借新还旧不仅成为掩盖不良贷款问题的“避风港”,而且成为不良贷款新的发生源,同时也将使部分贷款责任人因此逃脱责任追究,为银行管理带来不良影响。
借新还旧如不进行严格控制和有效监管,将对银行资产质量的真实性产生巨大影响。
因此,我们有必要认真分析这些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风险,保证商业银行在日趋强烈的竞争中,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二、借新还旧存在的主要风险
第一,借新还旧往往不能真实反映贷款质量,误导上级行正确决策。
对不符合借新还旧条件的客户给予借新还旧,不仅是一种变相的短期经营行为,而且掩盖了贷款的真实质量。
虽然在一定时间内,从帐面上掩盖了它们的真实“身份”,但是并没有改变其真实形态。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该反映的没有真实反映,一方面贷款质量失真,另一方面对减值准备的计提严重减少,再一方面还将误导上级行对不良贷款处理的正确决策,从而形成新的操作风险。
第二,借新还旧会造成银行错过最佳化解不良贷款风险的时机。
客户贷款到期不能按期归还,多数情况属于企业经营发生了问题,也可以说是贷款质量发生变化的前期信号。
第三,借新还旧对银行内部管理及对客户贷后管理工作都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造成不良贷款压缩考核权威性的降低,被考核人员会认为不管下多少考核任务都没什么大不了的,“实在不行,就借新还旧”,同时也容易
使不良贷款压缩工作得不到真正的落实。
而且很容易
为客户传出“银行贷款还不了不要紧,借新还旧就行”错误理财信息,从而产生一些
不利于加强贷后管理的负面影响。
大量事实表明,银行对贷款客户借新还旧过多,将降低客户对银行的信任度,甚至会降低客户的还款意愿。
第四,借新还旧补办抵押手续有一定法律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9条规定:“债务人有多个普通债权的,在清偿债务时,债务人与其中一个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抵押给该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权益,受损害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行为。
”由于此规定对“恶意串通”未作进一步解释、“部分财产”到底占抵押人全部财产的多大比重也没有具体标准,客观上给法院处理纠纷留下很大空间,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很大程度
上取决于法官的认识。
而目前借新还旧中办理的补办抵押多属于事后抵押性质,抵押的效力容易
出现上述争议,存在着法律风险。
三、借新还旧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
第一,对借新还旧贷款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客户贷款到期不能按期归还,多数情况属于企业经营遇到
困难或发生了问题,借新还旧是银行不得已而采取的一种手段。
部分客户经理认为借新还旧属于为客户办理的正常信贷业务,有的甚至为了取得较好的考核结果而对经营状况较差、现金回笼不好企业的借款也积极申报借新还旧,这种观念或是操作惯例传导给企业后,借款人也就理所当然地认为没有必要先还后贷,合同到期银行自然会办理转贷续期。
这些认识上的误区表现在信贷操作上,对属于正常周转使用贷款的优质客户实行“转期续贷”,对不属于正常周转使用贷款的不良客户则“被动转贷”,甚至有部分行以贷款借新还旧作为服务优质客户的手段,造成借新还旧贷款客户两极分化。
第二,部分行在审批尺度上未能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及总行的有关规定。
人民银行规定借新还旧贷款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一是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能按时支付利息;二要重新办理贷款手续;三是贷款抵押、担保有效;四是属于周转性贷款。
有的行在人民银行规定基础上,对借新还旧贷款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规定,将借新还旧贷款分为三类:贷款期限不匹配类、清收利息类和资产保全类,并对每一类借新还旧的对象及条件作了详细规定。
某行调查发现在借新还旧贷款审批尺度的把握上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三类借新还旧贷款的审批条件均有不同程度
的放宽和变通,并且出现第四种借新还旧——其他类。
在69笔期限不匹配类借新还旧贷款调查中,13笔贷款在实施借新还旧贷款前已经成为次级贷款。
在26笔资产保全类借新还旧贷款中,部分贷款未实施包括保全诉讼时效、担保时效,完善抵押手续等实质性的资产保全措施,而是将部分压缩贷款本金、维持客户还贷信心等情况人为地划分为资产保全类借新还旧贷款。
在调查中除该行规定的3类借新还旧贷款外,尚有65笔借新还旧贷款不能归入以上
3类,列为其他类,占全部贷款笔数的39.4%,突破了原有的借新还旧贷款分类。
其他类贷款借新还旧的主要原因有客户经营情况不理想,经与客户沟通同意压缩部分本金,实施逐步退出,还有部分较为优质、稳定的基本客户周转使用贷款,客户无法一次还本付息等情况。
二是部分经办行对已存在种种不良经营迹象的借款人,仍然对其贷款实施不压缩金额、不附加条件的借新还旧,有人为掩盖不良贷款之嫌。
调查数据表明,该行自主审批42户贷款客户54笔贷款中,有39笔贷款为无条件借新还旧,占自主审批贷款总数的72%。
第三,以前年度信贷资产质量不高,短贷长用的现象较为严重,随着经营的逐渐规范,借新还旧条件也变得更为严格,给银行压缩不良贷款工作造成较大的压力。
某省分行调研数据表明,2004年四季度到期贷款中,64%以上
都要通过办理转贷来控制风险;另外存量不良贷款中大多数贷款不是通过一次或两次转贷可以回收,有的贷款已是长期转贷,至今只能勉强收息。
第四,资产风险管理机制未完全实现相互制衡,对其潜在的风险难以有效管理。
主要体现
在:目前有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门既作为资产五级分类的实施者,又作为资产质量的管理者甚至是被考核者,无疑这是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加大了借新还旧风险和五级分类偏离的可能性。
四、化解到期贷款借新还旧风险的主要应对措施
不良贷款是银行贷款风险的重要提示信号,银行风险管理要及时捕捉并正确使用到这一信号,而对到期贷款的借新还旧破坏了这一信号的真实性,也就是使得这一信号失去其作用,进而产生了更大的风险,因此,银行要杜绝这一现象。
并根治由此产生的问题,当前除了要加大力度,认真做好不良贷款的监测外,有关部门还应在贷款五级分类管理、不良贷款责任追究、不良贷款考核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切实解决不良贷款人为控制、人为作假的问题。
同时,银行要建立起科学的业绩考核制度和激励制度,防止业务人员利用
对到期贷款实施展期进行“注水”行为。
第一,进一步健全银行到期贷款借新还旧管理的内控机制。
要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实现机构间的相互制衡,一是对风险管理进行垂直管理,不受地方考核指标的约束和影响;二是对于资产五级分类的实施者和管理者不应该用压缩不良贷款的指标来考核,而应该用分类的准确性来进行考核。
第二,进一步提高新增贷款的质量,特别要重视贷款到期期限和还款期限的匹配程度。
一是深入进行贷前调查,科学分析还款能力,认真测算还款期限,贷款期限尽量与还款时间匹配;二是加强贷后管理,密切关注还款资金的动态,千方百计把握好收贷时机。
第三,对贷款五级分类管理、不良贷款责任追究、不良贷款考核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
积极引导客户经理向需要转贷的客户灌输“回收再贷”而不是“借新还旧”的理念,营造健康的信贷文化。
首先,在考核指标口径的设置上,可将不良贷款计算口径调整为五级分类口径,利用
利益的牵引机制,遏制“借新还旧”贷款频繁发生的现象;其次,在贷款定价上,对借新还旧贷款要规定较高的利率水平,提高客户借新还旧的财务成本促使客户归还贷款;第三,对一般额度授信客户可规定在授信额度内经办行不能发放借新还旧贷款,授信额度内借新还旧贷款审批权上收至一级分行,提高借新还旧贷款的审批级次;第四,将借新还旧贷款记录作为评定企业信用等级的一项重要辅助性指标,在计算“贷款本息按期偿还率”指标时,借新还旧贷款余额应视同当期未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数额,并且相关“管理水平”项也给予扣分;第五,加强借新还旧贷款贷后管理工作,对借新还旧贷款均应视同不良贷款来管理,要在管理频率和管理深度上狠下功夫。
第四,借新还旧贷款办理抵押时,要防止第三人以“借贷双方恶意串通欺骗第三人”为由提出抗辩的法律风险。
银行在设定抵押时应要求
客户出具“到期债务清单”,既可作为确定抵押财产时的参考,又可留作证据以备发生纠纷时用以抗辩;在设定抵押物时应要求
客户提供明确具体的抵押物品,尽可能地将相关内容在合同中具体化;当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时,应在合同上注明此贷款的用途为“借新还旧”字样,使第三人知道借款的真实用途,防止第三人以“借贷双方恶意串通欺骗第三人”为由提出抗辩。
综上所述:借新还旧是银行业务运行中存在的一种形式,人民银行对办理这种形式的业务制定了严格的规定,我们只能根据人总行的有关规定,视企业运行情况,对企业管理好,运行情况正常,信誉好的企业适当
应用,不能多用滥用,更不能掩盖正在形成的信贷风险。
如果把借新还旧当成缓解信贷风险和逃避风险监管的一种手段,则必将会降低商业银行的贷款质量,给银行业务的正常运行,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我们必须严格按章办事,严格内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防范借新还旧带来的风险,保障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