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利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10-04-23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4: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中小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在参加会议和进行议案表决之前,我们对公司2009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询问和了解,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09年度由于遭受到百年不遇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冲击,国内氨纶行业整体出现经营困难。
目前,氨纶行业出现回暖,公司为把握这一机遇,加大生产经营力度,资金需求量较大。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建议在200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将截止到2009年末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暂时用于补充公司主营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为保证公司主营持续增长,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邓文胜、卢侠巍、张志武
201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