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招拍挂制度对不动产市场的影响及对策
拍卖招标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中的利弊思考
拍卖招标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中的利弊思考一、利:拍卖招标确保公平公正拍卖招标还能够促进土地出让价格的合理形成。
在拍卖过程中,各个竞拍者会根据市场需求和土地价值等因素进行竞价,最终形成市场价格,从而实现土地的最优配置。
二、利:激励地方政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拍卖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地方政府需要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出让土地,从中获取土地出让金利润。
这种利润性质的约束,促使地方政府将土地资源配置和使用统筹纳入考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拍卖招标将土地出让价格纳入市场机制,从而促使地方政府更加注重土地的综合效益,而不是以政治和行政考量为主导,有利于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三、弊:土地出让金过高影响了企业发展拍卖招标也存在着一些弊端。
拍卖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往往会导致土地出让金过高,这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特别是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土地出让金的增加可能会大大加重企业的成本负担,影响企业的发展和生存。
过高的土地出让金也可能导致企业投资效益下降,降低企业对土地资源的利用热情,进而影响了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
四、弊:土地出让金过高导致房价上涨土地出让金过高还可能导致了房价的上涨。
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土地出让金的增加可能被开发商转嫁到最终购房者身上,从而导致了房价的上涨。
这不仅增加了居民的购房成本,也导致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增加。
五、解决方案针对拍卖招标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一些解决方案:1. 制定合理的土地出让规则。
政府可以制定合理的土地出让规则,限制土地出让金的最高水平,避免出现土地出让金过高的情况。
2. 完善土地出让市场监管机制。
政府可以加强对土地出让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对不当竞价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土地出让的公平和公正。
3.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政府可以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效益。
4. 加大土地出让金的使用监管。
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对土地供应的影响
WENKU
PART 04
房地产市场发展对土地供 应的影响
REPORTING
房地产市场发展对土地供应的需求
城市化进程加速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对住房、商业和工业用地的需求也随之增长,从而增加了土地 供应的需求。
经济增长推动
经济增长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企业为了扩大生产规模或提高经济效益,需要更多的土地来建设厂房、仓库 和办公场所等,进一步增加了土地供应的需求。
研究意义
理论意义
深入探讨房地产市场与土地供应之间的互动关系,有助于完善房地产经济理论, 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理论支持。
现实意义
分析房地产市场发展对土地供应的影响,有助于政府和企业更好地把握市场动态 ,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土地利 用效率,缓解城市用地紧张状况,推动城市化进程的可持续发展。
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对 土地供应的影响
汇报人:可编辑
2024-01-06
REPORTING
• 引言 • 房地产市场概述 • 土地供应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 房地产市场发展对土地供应的影响 • 案例分析 • 结论与建议
目录
PART 01
引言
REPORTING
WENKU
研究背景
房地产市场与土地供应的关联性
PART 05
案例分析
REPORTING
WENKU
案例一:一线城市的土地供应与房地产市场
总结词
一线城市土地供应紧张,房地产市场供求矛 盾突
详细描述
一线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地,由于人口密集 、经济发达,对房地产需求量大。然而,土 地资源有限,政府对土地供应实施严格控制 ,导致土地供应紧张,房地产市场供求矛盾 日益突出。
土拍可行性研究报告
土拍可行性研究报告1. 背景介绍在中国房地产市场中,土地拍卖是获取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方式之一。
土地拍卖的可行性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土地拍卖能否顺利进行,并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
本文将从政策、市场和经济角度对土地拍卖的可行性进行研究。
2. 政策分析土地拍卖的可行性首先受到政策的制约。
在中国,土地拍卖的相关政策由国家、省级和地方政府制定,包括土地使用权期限、最低竞买价、竞买资格等。
政策的稳定性对土地拍卖的可行性至关重要。
稳定的政策可以增加市场的可预测性,吸引更多的参与者参与土地竞拍。
如果政策频繁变动,市场参与者可能会对土地拍卖产生疑虑,从而影响土地拍卖的可行性。
3. 市场调研通过对土地市场的调研,可以评估土地拍卖的可行性。
市场调研包括对土地供需情况、竞争情况等方面的研究。
首先,需要对土地市场的供需关系进行分析。
如果土地市场供应较少而需求较大,那么土地拍卖的可行性将较高。
此外,需求的稳定性也是影响土地拍卖可行性的关键因素。
如果需求存在较大波动,参与者可能会对土地拍卖持观望态度,降低土地拍卖的可行性。
其次,市场竞争情况也是影响土地拍卖可行性的因素之一。
竞争越激烈,土地拍卖的可行性就越高。
竞争激烈表明市场参与者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较高,愿意通过竞拍来获取土地使用权。
因此,对市场竞争情况的准确评估对土地拍卖的可行性研究至关重要。
4. 经济分析土地拍卖的可行性研究还需要进行经济分析。
经济分析考虑了土地拍卖对经济的影响,主要包括对地方财政、房地产市场和投资环境的影响。
首先,考虑土地拍卖对地方财政的影响。
土地拍卖是地方政府获取财政收入的重要途径之一。
土地拍卖的可行性与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密切相关。
如果土地拍卖收入对地方财政有重要影响,地方政府将更加关注土地拍卖的可行性,通过优化政策来促进土地拍卖的发展。
其次,土地拍卖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也需要进行经济分析。
土地拍卖的可行性与房地产市场的火爆程度有关。
如果房地产市场需求旺盛,土地拍卖的可行性也会较高。
土地市场“招拍挂”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现代商贸工业2021年第12期119㊀作者简介:刘平(1973-),女,汉族,湖南醴陵人,本科,研究方向:国土㊁不动产登记或房地产相关.土地市场“招拍挂”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刘㊀平(佛山市禅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广东佛山528000)摘㊀要:«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七条中提出,凡是被用来进行工业㊁商业㊁旅游㊁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建设的土地,以及同一块土地由两个及其以上用地意向者的土地,最终开发权的出让方式应当是正当的招标或拍卖等,而且必须是公开竞价.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国内目前土地出让的方式以招标㊁拍卖为主,此外还有协议和挂牌等,其中招标㊁拍卖和挂牌这三种出让方式也被称之为 招拍挂 .我国对于 招拍挂 机制有着十分严谨的制定,主要是因为国家作为土地的出让方是有着绝对威严的,因此国家一定要制定一个十分严格十分准确的机制来保证土地转让的实施,本文就土地市场 招拍挂 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做了简单的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关键词:土地市场;招拍挂机制;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F 23㊀㊀㊀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㊀㊀㊀㊀㊀d o i :10.19311/j.c n k i .1672G3198.2021.12.0581㊀土地市场招拍挂 机制的相关概述土地市场的 招拍挂 既然指的是招标㊁拍卖以及挂牌这三种土地的出让方式,下面就这三种方式做重点阐述.1.1㊀招标招标作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常用的方式之一,主要是通过市县级的土地管理部门发布招标公告或递送投标邀请函,邀请合法的法人或自然人㊁其他组织共同来对所出让土地进行使用权投标,再依据投标结果进行土地使用权确认的方式来实现.1.2㊀拍卖拍卖是指专门从事此业务的专门机构在固定的时间与场所内,按照某种章程合规发,把参与其中的物品展示出来,再进行公开叫价的一种竞购模式,最终的物品所有者往往只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就可以获得物品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由市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发起拍卖通告,告知竞拍人时间㊁地点,以此来让土地实现其更大的利益与价值.1.3㊀挂牌挂牌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则是指市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发出挂牌公告,在此公告内注明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此公告挂在土地交易场所,想要获得此项权利,竞买人需重新报价并更换公告内容,截止时价高者获权的方式.2㊀招拍挂 机制看似复杂实则不然(1)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㊁拍卖以及挂牌的方式来进行权限转让,很大程度上防止和避免了腐败行为的产生.反之,土地使用的情况不面向大众公开的话,难免会产生一些幕后的交易,掌管土地使用权的部门难免会用自己的权利为自己谋取一些私利,让国家的土地资源流失,使自己得到丰厚的报酬不利于国家的发展和管理.(2)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㊁拍卖以及挂牌的方式来实现权限转让,极大的优化了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过程,这不仅有利于我国房地产行业的改革与发展,也有利于实时向大众公开我国的国有土地资源现状,减小滥用或倒卖土地的犯罪行为的发生.(3)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㊁拍卖或挂牌的方式转让,能充分实现房地产分离,提高我国土地开发利用的效率.一方面,也有利于我国土地的利用与规整.另一方面,设计好合理的开发方案并取得施工许可,开发商就可以顺利开工,这也有利于提高保障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缩短工期还能够促使承包商实现利益最大化,因此 招拍挂 的转让方式也让房地产的土地开发率变得更高.(4)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㊁拍卖以及挂牌的方式出让,还能提高土地市场的公平性与竞争性.因为如果土地能够实现公开拍卖㊁招标等,那么有资历的房地产商便都能靠自身实力通过竞买的方式来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取得土地使用权,不论是国内企业还是外企,不论企业的规模是大是小,大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只是通过真正的实力竞争来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优胜劣汰的市场生存法则尽显无疑.(5)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㊁拍卖和挂牌的转让方式,对于实现开发商综合实力的提升意义显著.从 招拍挂 的定义中不难发现,这样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办法给每一个房地产开发商的机会都是一样的,都是均等的,只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有雄厚的实力,通过公司真正积累下来的经验来赢得土地使用权.让更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商脱颖而出,也更能促进我国房地产行业的深化与创新.(6)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㊁拍卖㊁挂牌的转让方式,能够更加充分的体现土地使用价值.要想使土地能够实现其最大的价值,政府就必须对其进行正确的价值鉴定,再通过真实合理的招标办法,公平公正的投选中标单位,使得未来开发建造出来的建筑能够达到市场最优.让每个开发商甚至是每个人都能意识到土地的重要性,并能够爱惜我们的土地.3㊀土地市场招拍挂 机制运行存在下的问题土地市场 招拍挂 运行机制虽然有很多的优点,也促进了我国的土地开发甚至是房地产行业的蓬勃兴起,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缺陷.首先,房地产使用权转让机制的评价标准过于单一,评价过程以及标准都十分的模糊.我们进行招拍挂的评价标准只是价格,而国外的招拍挂的标准是把价格放在了最后一位.我们把价格作为唯一的标准导致,土地价值实现其预期变化,房地产价格暴涨,开发财经管理现代商贸工业2021年第12期120㊀㊀商最大程度获益的时候,消费者却被迫转变为最大的受害者,而政府干预以及开发商与之相对应的 举措 也无法改变现状,土地的价值更偏向于单方面,对建筑行业的长远发展并不十分有利.当然,土地使用权招标过程中还存在评价和标准并不科学规范的现象,这就致使招㊁投标流程中竞标人的权益得不到强有力保障,投标缺乏严格的评标程序和标准而停滞不前,如果没有更严格的标准和规范的话就会让过多的人为因素对其进行操控,从而不利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公平性.其次,就是土地的供应过程的透明度还不够应该做到更加的公开㊁公正㊁公平,土地招拍挂的流程还不是十分的完善,政府就需要根据我国目前行业内的发展现状与问题,进一步对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法与举措进行完善,并合理有效的实现土地招标流程的优化,使得招㊁投标流程中的评标程序和标准更合理完善,并极大可能的降低人为因素对其造成的影响.最后,中介服务配套跟不上.政府竞争制度不足.土地的拍卖不仅仅需要透明的招拍挂措施,还需要中介服务的配套,中介服务看起来是十分薄弱的力量实际上中介的力量在招拍挂过程之中甚至在之后的流程中也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例如我国部分地区土地使用权转让文件直接由建筑师接手,这样,建筑师就能够充分展示自己的专业技能与素养,对文件做出更专业的分析与研究,像卖地限制或环境评估造成的影响其就可以更准确的给出意见与建议.同时还能根据可能产生的情况做出多个方案连同预算方案,在之后的推荐过程中就能够更加全面的向受让人提供更加详细的资料也能够应对可能出现的变故,可以大大提高中小型企业发展商参与竞争.但是我国国内的土地却没有这样做,建筑师只是负责建筑方面,一些其他的关键方面还没有太多的注意力,工作的中心也不在这些地方,因此政府竞争管理体系效用不够.经济优先的发展政策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进步与发展的过程中探究和确立的,但是这一政策目前并没有与之相配套的政府竞争制度,这就导致政府之间的相互竞争毫无章法,地方保护主义盛行,招商引资政策与招标㊁拍卖以及挂牌制度矛盾冲突不断,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及时不彻底,当地政府只能不断通过低地价㊁零地价或副地价的方式来内生动力.上下级信息之间的不对称性和指标纯经济性的基础上对下级进行绩效考核,这也与当地政府号召的科学发展观念不匹配,因此即便地方政府G D P 能够做大,很多短期政绩所带来的地方优惠政策与招标㊁拍卖㊁挂牌制度也无法融合,因此,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中的虚㊁假问题便层出不穷,这对于地方政府长远进步与发展弊大于利,最终造成土地使用者在政府垄断市场的土地交易活动中背离等价交换原则.4㊀土地市场招拍挂 机制运行的对策4.1㊀强化政府的廉政建设公开㊁公平㊁公正不仅是土地使用权转让中招㊁投标过程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与保障,也是保障竞标人合法权益的关键,因此,地方政府还应不断对土地使用权招标政策进行完善与优化,并创设科学完整的评价程序和标准规范,尽量减少招标成功的干扰性因素.同时政府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也要完全按照规则办事,不能徇私枉法,为了一己之力或者是所谓的面子而走一些非法的道路,鼓了自己的腰包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到最后也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应有的代价.政府也应该加强这方面的检查,有专门的部门对其进行审查,同时要一环扣一环把每个环节都要做到清廉遵守制度,这样才能避免相关事情的出现损害国家利益以及政府的声誉.对于违反规章的政府工作人员,政府一定要严厉惩戒,不仅是对违反的人员的惩罚更是让其他的工作人员能够以此得到警示,让他们能够更加用心,更加公正公平的去办理相关的手续,完全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了国家的利益着想,促进国家的发展.4.2㊀改进信息的交流机制我国土地转让方式采用的是传 招拍挂 的机制,这一机制中包含的三种方式就是指招标㊁拍卖㊁挂牌,我们可以看出这三种方式的信息传递机制都是一种主动传递,这种主动传递包括单向传递也就是提前确定的接受者也包括多向传递也就是没有提前确定接受者.但不论怎样,这种交流机制还是不十分的完善,如果只是单向的主动传递那么就会带来很多的问题,有很多的房地产公司甚至都不清楚公告书的发出,完全失去了机会,这就说明信息交流机制还是十分薄弱的,不完善的,我们国家应该加强信息交流机制,不断的完善信息交流的方式.这样才能将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公告尽可能的让更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看到,这样才能在更多更好地开发公司之中选择出更适合开发的房地产公司,让国家的土地能够更好的被利用,也能为更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带来机会,同时还能促进大家之间的合作交流,让小型的公司吸取经验,让大型的公司能够总结一些不足,促进我国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全面发展.4.3㊀完善地价的管理体系此外,相关职能部门相互之间的协调㊁配合机制也应该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土地 招拍挂 机制总体而言是一个综合性极强的系统工程,那么,在整个系统运行过程中,所有环节都要得到充分的重视,从建设㊁登记中心㊁计划到物价㊁财政等,都必须及时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可想而知,只要其中任一部门工作停滞不前或脱节,整个工作过程都将被否定与搁置,想要继续完成,将面临更多矛盾与问题.如设计规划部分,因为条件不符或不够及时明确,相关部门推诿或不配合,土地就无法及时转让其使用权,也就无法实现其本身的价值.因此,想要改变现状固有的行政运行办法是行不通的,只有政府不断地去转变观念与方法,才能够最大限度的避免土地管理中可能会出现的矛盾,也因此,政府必须在土地管理中严格监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规划㊁立项以及资质审批等,并建立和完善与之相关的配合机制,使得这一工作更具有可操作性和效率性,并不断的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5㊀结束语综上所述,在开发土地的时候不仅要考虑到自身的情况也要全面的为国家考虑,因此国家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规章办事,公平㊁公正㊁公开将信息公之于众,杜绝暗箱操作的行为以及现象,让更加有实力,资金更加充足的房地产开发商接受相关的任务,合理地开发我国的土地,并且能够物尽其用让我国的土地资源能够发挥更大的用处.参考文献[1]杜转萍,尹爱飞.土地市场"招拍挂"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居舍,2018,(10):152.[2]韦颖.土地招拍挂制度下的土地价格测算方法研究[J ].价值工程,2020,39(13):249G250.[3]江华琴.浅析土地招拍挂引发的市场均衡机制 基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析研究[J ].港口经济,2020,(08):71G72.。
拍卖招标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中的利弊思考
拍卖招标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中的利弊思考拍卖招标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一种常见的方式,它通过竞争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的获得者,并以最高出价者为中标方。
拍卖招标方式也存在一些利弊,下面将从几个方面进行思考。
拍卖招标能够实现土地出让的公平竞争,确保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能够得到市场最大化。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求关系决定了土地使用权的价值,通过拍卖招标,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竞争,从而推动价格的形成。
这也能够有效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避免了政府官员以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来谋取私利的行为。
拍卖招标能够提高土地使用权的配置效率。
通过竞争性拍卖,能够使得土地使用权流向那些对土地有最高估值的使用者手中,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这也有利于推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土地资源的价值。
拍卖招标方式也存在一些弊端。
首先是参与门槛较高,只有那些拥有足够经济实力和资源的企业才能参与竞拍,对于中小企业或个体经济组织来说,很难具备竞争的能力。
这可能导致土地使用权集中在少数大型企业手中,加剧市场垄断和不平等现象。
拍卖招标容易导致土地价格的过高或过低。
如果竞拍者的规模过大,容易出现过度竞争,导致土地价格过高,从而加大企业的经营成本。
反之,如果竞拍者过于少或缺乏竞争性,土地价格可能过低,国家无法最大化地获取土地使用权价值。
拍卖招标对于政府来说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风险。
政府需要公开透明地组织拍卖招标,确保程序公正、公平,避免腐败现象的发生。
政府还需要做好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和监管工作,确保土地使用者按照约定使用土地,不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共利益。
浅谈土地供应及其对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影响
W e a l th a n d f in anc e财富与金融浅谈土地供应及其对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影响■ 文 / 傅秀娟摘要:房地产市场通常都有一个固定的波动周期,由于房地产市场的波动,会导致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受到影响。
所以为了使得人民生活和国民经济的稳定,必须要保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而影响房地产市场稳定的重要因素就是土地资源的供应和分配。
主要面向的是土地供应量以及土地供应方式和结构等多个方面对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影响做出分析研究,从分析的结论可以知道,土地供应和房地产市场之间是相互影响的关系,因此,两者之间必须要找出一个平衡点。
本文将对两者之间的影响关系进行研究。
关键词:土地供应;房地产;市场价格每个地方的经济发展都与土地和房地产有关,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可以很好地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房地产市场的运行状态与国民经济息息相关,它的好坏直接决定人们的生活水平,而土地的合理分配也决定房地产市场的运行。
一般而言,房地产商品都有积极方面和消极方面,而房地产的发展,通常与地方的土地政策密切相关,通过合理地分配土地资源,可以有效提升土地利用率,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从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一、土地供应及其对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影响概述(一)土地供应和房地产市场现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住房制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市场需求越来越大,使得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非常快。
同时,与房地产市场相关的行业也得到了较好的发展,这就使得我国的经济增长了很大一部分,所以房地产市场是我国的一个支柱产业。
不过从最近几年的情况来看,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出现了一些问题,很多投资方大量投资建设,导致房价增长,对于这些问题,国家也实施了一些策略,来控制房价的过度增长。
比如2003 年出台了一些土地政策来调控房地产市场,解决现实中出现的问题。
但是,土地才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根源,所以每一个对策的实施都会与土地相关联,基于这个问题,通过对土地供应量以及土地供应结构和供应方式等方面的调整来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影响。
招拍挂的概念及优缺点
招拍挂的概念
《土地法》及国土资源部相关的部门规章规定,对于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国有土地。
其含义是指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上述方式出让土地。
统称为招拍挂制度。
招、拍、挂制度最初起源于欧美,后来在我国的香港广泛推广使用。
我国目前地产业的经营性土地招、拍、挂的形式,正是以香港的土地拍卖规则而参照制定的。
优点:
一、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防止和避免了腐败行为的产生。
二、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有利于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有利于房地产分离,提高土地开发效率。
四、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是有利于土地市场公平竞争。
五、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有利于开发商综合实力提高。
六、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能够更加合理的体现土地使用价值。
缺点:
一、评价标准过于单一。
二、评价过程和标准模糊,致使招投标流程不动。
三、为了使土地供应过程更为公开、公正、公平,
政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土地招投标流
程,指定严格的评标程序和标准,防止人为因
素干扰;招标拍卖挂牌后仍然存在政府暗箱操
作,市场房地产不公平交易问题没有解决。
四、市场的政策透明度不够。
五、信息宣传不够。
六、银行金融支持力度存在不足。
七、中介服务配套跟不上。
八、规范政府竞争制度不足。
九、高房价的罪魁祸首就是招拍挂;招拍挂无形中
成为高房价的间接祸首。
当前土地出让中存在的问题及强化措施
当前土地出让中存在的问题及强化措施首先,非法占用土地是土地出让中的一大问题。
一些人在没有进行合
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土地,导致土地资源被浪费和破坏。
为解决这个
问题,可以加强土地管理部门的执法力度,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和检查机制,对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和惩罚,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土地保
护重要性的认识。
其次,土地低效利用也是当前土地出让的一个问题。
土地出让后,一
些用地单位没有充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
为解决这
个问题,可以加强对土地出让合同的监管,明确规定土地利用的具体要求
和限制,同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用地单位进行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最后,土地收入不稳定是当前土地出让的一个问题。
由于土地价格的
波动和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一些地方政府的土地收入很不稳定,给地方
财政造成了压力。
为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通过规范土地出让的程序和流程,提高土地出让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加强土地市场的监管,防止土地价
格的过度波动,保证土地收入的稳定性。
综上所述,当前土地出让存在的问题包括非法占用、低效利用、土地
流转不畅和土地收入不稳定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采取加强执法力度、制定监管制度、建立激励机制、简化流转手续、降低流转成本、建立土地
流转市场、规范出让程序和提高土地市场监管等强化措施,以促进土地资
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国土资源部关于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意见国土资发【2011】63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意见国土资发〔2011〕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去年以来,各地按照中央和部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要求,在坚持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以下简称招拍挂)制度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城市住房用地出让政策,促进地价房价合理调整,取得了积极成效。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的要求,完善招拍挂的供地政策,加强土地出让政策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的积极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正确把握土地招拍挂出让政策的调控作用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是市场配置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基本制度。
它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市场基本原则,建立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完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方向。
坚持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和在房地产市场运行正常条件下按“价高者得”原则取得土地,符合市场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基本原则,符合法律政策要求,同时在抑制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从源头上防治土地出让领域腐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部分城市商品住房价格居高不下,户型结构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布局不合理,少数规划的商品住房优质地块和二三线城市商品住房土地出让存在着地价非理性上涨的可能。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各项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发挥招拍挂出让土地政策的稳定市场、优化结构、促进地价房价合理调整、保障住房用地的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须从完善土地市场机制、健全土地宏观调控体系、实施节约优先战略的基本要求出发,以“保民生、促稳定”为重点,坚持土地招拍挂出让基本制度,创新和完善有效实现中央调控政策要求的土地出让政策和措施,主动解决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供地、开发利用和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实现土地经济效益与社会综合效益的统一、市场配置与宏观调控的统一,促进城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不动产登记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及应对策略
不动产登记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及应对策略摘要:根据国土资发[2015]10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深入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四统一”,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统一。
对原有分散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存量数据和房产所有权存量数据进行优化整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基础数据库,为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系统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的统一审批、统一登记以及登记信息的实时互通共享。
本文分析了不动产登记数据中土地存量数据和房产存量数据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介绍了数据整合的任务和技术路线,并从准备阶段和实施阶段两个方面探讨了不动产数据整合技术方法的优化路径以及任务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难点问题及其解决建议。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问题1 存量数据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几十年来我国土地与房产施行分散登记制度,沉淀了海量的存量登记资料,其标准不一、格式各异、互不关联,以不同的介质保存,且已登记的房产数据没有空间位置信息、楼栋表数据不全、分层分户图未数字化,无法达到不动产登记房地一体的要求,导致房屋落宗缓慢,积压案卷较多,严重影响不动产登记发证的速度。
1.1 土地数据现阶段,各地区已有土地地籍档案、用地档案、招拍挂档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地籍数据库以及土地登记业务信息等历史数据。
这些数据的数据量较大,与现有标准不一致,资料扫描数字化任务重,数据转换和迁移难度大。
土地数据存在的主要问题为:(1)已有图形数据坐标系、比例尺不统一;(2)存在拓扑和属性错误;(3)数据现势性不佳;(4)非空间数据未与空间数据关联,信息不完整;(5)土地历史与现势信息未关联;(6)资料扫描任务艰巨或扫描附件不清晰、有缺漏。
1.2 房产数据全国大多数房产管理局已应用了房产管理数据库,但各业务系统数据孤立,存在“同一实体,多个数据源”、“图、属、档分离”等现象,严重制约着整个房产信息化建设的发展。
土地招拍挂制度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土地招拍挂制度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作者:杨敏来源:《中国民商》2021年第12期摘要:房地產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一部分,利用大数据方式方法,对房地产行业行情进行有效的评估,这是新的历史背景下,房地产行业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大数据战略已经成为改变和运用房地产行业的国家战略。
广泛利用大数据信息,促进房地产行业的蓬勃发展,评估房地产的利用价值,将大数据技术致力于房地产行业发挥积极作用。
关键词:大数据;房地产;应用经济一、应用大数据评估房地产是一种难得的机遇大数据包含广泛的信息资料,是非常有价值的一种资源。
大数据包含了众多信息,这些信息量十分庞大,以至于市面上没有任何一款软件工具能够单独承包所有的信息量,并且这些信息很难在短时间内进行处理加工整理和利用起来,直接的帮助各种运营企业出谋划策。
大数据具有非常显著的特征,首先大数据的数量规模不可质疑,规模极为庞大,其次他的数据是动态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且数据在流转的过程中速度极快,因此,这些特点保证了大数据的超高价值。
当然了,大数据的内容数据庞大,这并不是他唯一的优点优势,更深刻的一点是数据与传统的简单数据有所区别,这些数据是无法通过一些传统的方式来获得和处理的,而且这些数据具有非结构化的特点,有时候还会存在残缺。
作为会计师,要准确了解大数据技术。
大数据的本质,实际上就是对数据进行整合和分析,分析的范围和抽样的方法相对传统数据调查更加广泛,而且大部分数据资料的精准度并不是特别高,这方面的要求降低了不少。
大数据注重的的运营提供更多新奇的方法和策略,另一方面有助于人们更好的认识世界发现世界,这是一场思维上的创新与革命。
使用大数据技术,并不是完全为了利用全部的数据信息,它的战略目标也不是掌握繁杂的信息,更重要的是利用专业户的手段,对这些数据资料进行整合处理,提取有意义的部分。
数据的繁多复杂决定了他的处理方式并不能同传统的数据处理那样简单,传统的计算方式和储存方式会导致浪费掉大量的金钱和时间。
影响房地产市场的因素
影响房地产安全的因素1政策变化的影响1.1土地政策的变化的影响1.1.1土地政策对房地产市场影响的传导机制。
主要包括两个途径:首先,土地价格对房价的影响,土地价格是房价的成本之一,土地价格的增加会引起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增加,房地产企业的投资规模下降,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减少,最终影响房价;相反,地价下降,供给增加;其次,土地供应量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土地供应量决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开发的土地量,影响房地产企业的投资规模,从而影响房地产市场的供给,最终影响房地产价格。
与金融政策、税收政策相比,土地宏观调控政策只能对供给产生影响,无法对需求产生直接的影响,无法实现整体市场的稳定均衡。
1.1.2土地供应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时滞效应。
土地要素对于房价变化影响很大,通过对土地要素的宏观调控可以规范和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运行。
而土地因素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并不是同步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时差性”。
对房地产市场的土地调控是指政府通过调整土地供应来影响房地产市场运行。
由于土地是房地产开发的基础,相比金融、财政方面的调控措施,土地调控对增量市场的影响最为直接,但是效果显现的时间更长。
无论是土地总量调控还是结构调控,土地供应时滞都是影响调控效果的重要因素。
忽视土地供应时滞的存在,就无法清楚地把握调控的影响效应,对于市场的调控只能是较盲目的决策,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1.1.3土地供应总量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1)土地供应总量对房地产市场数量的影响。
土地供应是房地产市场基础,土地供应如果是被储备、闲置或者是被蓄意囤积,那么土地供应量只能部分转化为房地产市场的供给。
所以,这里所说的土地供应总量为有效供应总量。
土地供应总量对房地产市场有着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是影响房地产产品的供应总量,特别是影响增量房地产产品;另一方面是影响生产和预期,但影响力的时效不同,对房地产产品供应的影响,由于房地产开发周期的原因,要在1~2年之内才能显现出来,但对投资和消费的影响却是当期的。
城市土地利用变化对房地产市场的冲击分析
城市土地利用变化对房地产市场的冲击分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土地利用发生了重大变化。
这些变化直接影响到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本文将对城市土地利用变化对房地产市场所带来的冲击进行分析。
一、城市土地利用变化的背景城市土地利用变化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必然结果。
随着城市人口和经济的快速增长,土地资源的需求迅速上升。
这促使城市土地利用从农业、工业向商业、住宅等用途转变,由此带来了房地产市场的变动。
二、土地利用结构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1. 商业用地增加带动商业地产市场发展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升,商业需求也在增长。
城市土地利用中商业用地的增加对商业地产市场产生了积极影响。
商业地产的需求量增加,促使商业项目的兴建,推动了商业地产市场的发展。
2. 住宅用地供应不足导致房地产市场波动城市土地利用中住宅用地的供应不足是当前房地产市场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随着人口增加和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对住房需求的压力不断增加。
然而,由于土地利用结构的变化,住宅用地的供应相对不足,这导致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供需失衡的情况,房价上涨的压力增大。
3. 工业用地减少对产业地产市场带来挑战随着城市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工业用地需求减少。
一方面,环保压力与限制导致工业用地面积减少;另一方面,部分传统产业转移或消亡,工业用地需求减少。
这对产业地产市场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和挑战。
三、城市土地利用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1. 土地供应政策对市场供需关系产生直接影响城市土地供应政策是调控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的重要手段。
政府通过土地供应的控制来影响房地产市场的供应量和价格,从而达到稳定市场的目的。
2. 土地划拨政策对房地产开发产生影响土地划拨政策是指政府将土地划拨给不同的主体进行开发利用的政策。
不同的土地划拨政策对房地产开发的速度、规模和类型等都会产生影响。
政策的变化将直接导致市场的波动和调整。
3. 土地利用规划对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影响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是指政府根据城市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对土地的利用进行规划和布局。
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规定》共28条,主要明确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原则、范围、程序和法律责任等。
建立和完善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制度:一是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二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组织实施程序制度;三是严格的法律制度。
自土地改革后,我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开。
土地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
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所有权,通过公开透明的市场竞价机制,来分配土地资源,极大提高市场效率。
2002年,国土资源部通过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规定。
下面,我们就具体来看看招拍挂出让土地使用权规定的相关内容一、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是政府供应土地的重要形式,集中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从源头上防治土地批租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建部以来,国土资源部和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大力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999年资源部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200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从东南沿海到中西部地区正在全国逐步推开。
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国家开展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的省份超过了90%,已有1435个市(县)实行了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15个省(区、市)明确规定出让经营性用地必须招标拍卖。
在全系统共同努力下,土地招标拍卖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2000年和2001年全国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款分别为114亿元、346亿元和492亿元。
但从国内情况看,国有土地招标拍卖出让尚未形成制度,缺乏统一的法规,各地对土地招标拍卖的范围、组织实施程序等仍缺乏明确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国土地招标拍卖工作的规范运作,亟待出台统一规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
土地招拍挂年度总结(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发展,土地市场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也呈现出活跃态势。
土地招拍挂制度作为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要方式,对于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年度,我国土地招拍挂市场在政策调控、市场供求、土地出让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政策调控1. 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本年度,我国政府加大对住宅、商业、工业等不同用途土地的供应力度,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以满足人民群众住房需求。
2. 强化土地出让监管。
政府部门加强对土地出让过程的监管,严厉打击土地出让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土地出让公开、公平、公正。
3. 完善土地招拍挂政策。
政府不断完善土地招拍挂政策,如提高土地出让底价、调整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等,以适应市场变化。
三、市场供求1. 土地供应量稳步增长。
本年度,我国土地供应量稳步增长,土地市场活跃度较高,各类土地出让活动频繁。
2. 土地成交价格分化。
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土地的成交价格存在较大差异,部分地区土地成交价格较高。
3. 企业拿地积极性提升。
本年度,多家上市公司公告新增土地使用权,房企拿地积极性有所提升,尤其热衷于在长三角地区拿地。
四、土地出让1. 土地出让方式多样化。
本年度,土地出让方式多样化,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等多种形式。
2. 土地出让程序规范。
政府部门不断完善土地出让程序,确保土地出让过程公开、透明。
3. 土地出让收益合理分配。
土地出让收益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分配,用于支持城市建设、保障民生等。
五、存在问题及对策1. 土地市场波动较大。
受宏观经济、政策调控等因素影响,土地市场波动较大,需加强市场监测和预警。
2. 土地闲置现象依然存在。
部分地区土地闲置现象依然存在,需加大土地闲置处置力度。
3. 土地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土地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需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1. 继续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满足各类土地需求。
土地招拍挂的风险与防范
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的风险与防范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有建设用地的出让一般采取招拍挂方式。
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通常采取挂牌方式。
它是市、县(市)国土资源局经过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在公告的期限和地点,在土地交易中心挂牌出让,通过竞价,将公告的竟标地块使用权出让给出价最高者,并由该土地使用权人按其竟价向国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行为。
一、土地招拍挂过程中存在的风险1、土地回收风险鹿泉市土地储备中心在回收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过程中发生的估价风险2、审批规划风险挂牌交易的地块是否经过鹿泉市人民政府的批准,且符合本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
否则,不能进入挂牌交易程序。
3、竞买地块旁落风险对于竞买人来说,在挂牌出让土地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是得不到竟买宗地,即竞买不成功。
4、竞价风险其他竞买人参与竞价,竞买人虽得到了出让宗地,但价格偏高5、地上附着物评估风险地上附着物评估补偿价格的高低往往对竟买人和附着物所有权人产生较大的影响。
二、为减小土地招拍挂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而采取的防范措施为保证烟草公司以较低的价格通过竟买得到竟标地块,可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房地产评估机构灵活沟通,采用“技术手段”最大范围的降低竟买风险。
常见的限制条件有:1、提高保证金缴纳数额。
只有缴纳保证金后的竟买人才有权索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
2、不允许自然人参加竞买。
3、不允许联合竞买。
4、对于空置量大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企业限制其参与竟买。
国务院2003年18号文特别指出:“对空置量大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企业,要限制其参加土地拍卖和新项目申报”。
5、竞买人无拖欠地价款等不良记录6、土地成交后必须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
7、有伪造公文、骗取用地犯罪行为记录的法人,不具备竟买人资格。
8、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竞买人,不具备竟买人资格。
9、因竞买人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法人,不允许参加10、有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行为的法人,不允许参加11 、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的法人,不允许参加。
加强土地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有效衔接教学文案
加强土地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有效衔接土地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关系密切。
不动产物权经市场交易而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而发生效力。
交易是登记的重要前提,登记则是交易的重要保障。
而土地交易与房屋交易有所区别,其中土地转让主要是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房屋转让则主要是所有权的转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以来,各地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
但目前我国土地市场中仍存在着大量违规交易、违规办理登记的现象。
交易与登记的违法、违规往往互为前提,如果不做好两者的衔接,弥补管理上的漏洞,势必形成恶性循环,严重扰乱土地市场的秩序,侵害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而加强土地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衔接,有利于确保土地出让合同的履约,规范市场秩序,避免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厘清内在联系机制为了做好土地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衔接,有必要厘清两者的内在联系机制。
在功能定位上具有内在联系。
在我国土地公有制的背景下,由于政府在土地管理中的多种角色(既是土地出让人,又是行政管理者,还是土地登记者),因此,尽管土地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基本功能不同(交易的基本功能是实现土地使用权的转移,登记的基本功能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保护权利人的利益),但仍存在一些共同点,主要表现在二者都承担着一定的土地管理职能,而且所承担的土地管理职能本质上是一致的、关联的。
在操作程序上具有内在联系。
从操作程序上看,土地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往往互为依托,环环相扣。
一方面,土地交易后需要进行登记。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另一方面,土地交易前必须进行登记。
理论上,只有登记过和产权明晰的土地,方可进行出让、转让、抵押和租赁。
无论一级市场还是二级市场,登记都是对不动产交易结果的一种确认和表现形式。
在法理上具有内在联系。
从法理上看,土地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所涉及的权利关系有所差别,前者同时涉及债权和物权,而后者主要为物权。
有关法院强制拍卖不动产进行有效税收征管的探索及建议
有关法院强制拍卖不动产进行有效税收征管的探索及建议在法院强制拍卖不动产过程中,被执行企业因拖欠债务无力偿还,其抵押或抵债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在被法院强制拍卖时,普遍存在着税收滞纳或流失现象,由此直接造成司法判决和强制执行不动产案件存在的税收问题日益凸显,不得不引起地税部门的高度重视。
针对法院强制拍卖不动产税收征管现状,我们结合日常税收工作实践中对法院强制拍卖不动产行为案件中涉及的税收问题及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征管建议,仅供参考。
一、法院强制拍卖不动产税收流失原因1、税收政策依据不明确,法院与税务机关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难。
对于法院强制拍卖不动产的信息,税务机关不能及时掌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协助税务机关依法优先从拍卖取得的收入中征收税款,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目前尚无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法院在何环节,以何程序协助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因而致使纳税义务发生时,法院在执行强制拍卖时没有考虑到税款征收问题,因而法院及拍卖机构就更谈不上提示或要求纳税人(尤其是被执行方)申报缴纳相应税款。
2、纳税主体缺失,税务机关监控难。
法院强制拍卖行为中,被执行单位和个人是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所得税等税种的纳税义务人,但由于被执行企业不参与法院强制拍卖过程,或者是一进入到强制执行阶段便查无下落无法联系,导致纳税主体的缺失,因而致使主管税务机关对被执行人监控的力度大大降低。
3、取得法院强制拍卖房产的竞买人办理过户手续难。
法院强制拍卖财产一般非财产所有权人意愿,因而找不到财产所有权人或者财产所有权人不予配合的现象屡见不鲜,由此税款不能及时入库,过户手续无法办理,这是法院强制拍卖或者以物抵债的一个严重的“后遗症”。
4、主管税务机关“以票控税”、“先税后证”征收难。
在日常税收征管过程中,对于人民法院司法判决和强制执行的不动产案件,在被执行人对于拍卖资产未按规定开具“销售不动产”的税务发票并缴纳相关税费的情况下,部分法院就往往要求房管和国土产权登记部门为申请执行人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而对于被执行人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则要求地税部门依法另行向被执行人追缴,由此地税部门无法“以票控税”、“先税后证”以致税款追缴难度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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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享 的基 本 理 念 ,体 现 了 社 会 应 有 的公平 和公 正 。 二 、 从 土 地 资 源 管 理 角 度 看 目前 土 地 招 拍 挂 制 度 对 不 动 产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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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 土地都 是 已经 通过 “ 拍挂 ” 招 方 式 出让 的土地 ,这部分土 地足 够 市场 四年使 用 。其 占用资 金大概 在 8 亿左 右 ( 万 以全 国土 地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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