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科学主要研究如何支持和促进人在整个生命历程中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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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级学科代码:0401

一级学科名称:教育学

一、学科简介与培养方向

(一)学科简介

教育学是一门研究人类教育现象和问题,解释教育规律及其运用特征的学科。其内容主要涉及人的成长、发展与学习、教育活动的关系,学习和教育活动的开展与组织,教育与社会的关系以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律等。其根本立场和根本任务是探索如何将共同的知识通过教与学让不同差异的学习个体分享和理解,从而促进学生发展。

西北民族大学教育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在严格遵守本学科特点和要求的同时,充分考虑学校的办学宗旨和现有办学条件,现主要设置教育学原理、教育技术学、课程与教学论、职业技术教育学四个二级学科专业方向。

(二)培养方向

1、教育学原理

以探究教育学基础性原理为核心任务,以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基本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重点研究领域。在理论与实践的互动与双向建构中建设教育学科。

2、课程与教学论

以学习、课程、教学与评价及其与教师的关系为主要研究内容,包括课程与教学论的基本理论、学科课程与教学论、课程改革与教师专业发展等,注重课程与教学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为学校教育的课程与教学改革实践提供创新性指导和行之有效的实践策略。目前设有课程与教学基本理论、英语、阿拉伯语、数学(藏汉双语)、物理、化学六个方向。

3、职业技术教育学

职业技术教育学主要是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和未来趋势,以职业技术教育理论和应用为研究对象,重点研究各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特征与培养规律,并积极探讨职业技术教育与经济社会的关联、互动、结合、协调发展等问题。目前设有高等职业教育研究、职业技术教育课程与教学、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三个方向。

4、教育技术学

以理论与技术相结合,运用现代教育理论、现代信息科学和技术,促进学习者学习、优化教育教学过程。探索信息时代教育教学规律的变化,研究如何运用现代教育理论、现代信息科学和技术,优化学习资源和学习过程设计,促进学习者学习。目前设有教学设计与绩效技术、民族教育资源开发研究、在线教育、新媒体技术与学习四个研究方向。

二、培养目标

教育学专业致力于为西部地区和民族地区培养适应需求,博学笃行,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宽广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扎实的教育学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独立从事教育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的能力,具有较好的创新意识和学术素养,胜任教育学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研究、培训、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的高水平专门人才。具体培养目标如下:该专业要求学生通过系统学习,具有全面的教育理论知识、相邻学科广阔的知识和视野,系统掌握各种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熟悉本专业方向发展的实际情况,有较强的专业应用能力,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具备较强的科研和教学能力,具有健康的心理和体魄。

三、学习年限

本学科专业标准学制为3年,3年中前3学期完成学位公共课、学科平台课、学位专业课和专业选修课、跨学科课程的学习,同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等工作,后3学期撰写学位论文并进行答辩,总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在完成培养方案基本要求的情况下,特别优秀

的研究生,经审核达到我校对研究生提前毕业资格审查的条件要求并有能力提前完成学位论文者,可申请提前毕业,但学习年限不得少于2年。

四、培养方式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工作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和和导师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培养机制。以学科负责人任组长的学科指导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本学科研究生的招生、中期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学院负责研究生培养的日常管理工作。

重视对研究生进行系统性科研训练,促进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的有机结合;科研训练由导师负责,研究生必须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能够独立完成一个项目或分项目的研究工作;支持研究生更多参与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拓宽学术视野,激发创新思维。导师指导硕士生根据本人学习计划合理安排课程学习实践,可对课程选择、科研实践等进行灵活的安排。教学方式灵活多样,专业课程教学采用教学团队方式,以专题形式呈现;采取以课程学习和相关学科课题研究并重,导师指定必读书目、布置学期作业、制订每学期的学习计划,并与自学、集体讨论、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力求使研究生掌握系统而扎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实践管理能力。同时,要求研究生参与教育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等活动。

五、课程设置、必修环节及学分要求

(一)教育学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课程与必修环节计划表

至少须修满34学分,其中,课程学习至少30学分;学术交流和实践环节共计3学分,中期考核1学分。研究生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其中公共选修课必须修够3学分;专业必修课12-15学分,专业选修课8-12学分。

具体计划表详见各专业方向附表:教育学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课程与必修环节计划表

(二)相关要求

1、课程考核要求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方式。学位课程必须进行考试,其他课程可采取考试或考查。研究生考试课程可采取开卷或闭卷形式进行;考查课程可根据课程内容、教学要求、教学方式等特点确定考核形式。所有课程必须在每学期结束前进行考核,并上交成绩与考核材料到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和培养单位。

2、实习实践要求

研究生要积极参加教育类实践活动,在学习期间参加学校或学院安排的教育类社会服务活动1-3次。专业实习内容应包括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社会调查、社会服务等活动。教学实践可以是为本科生进行教育科学类课程的授课活动,社会服务如参加“三下乡”活动等。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与学生就业需要,确定具体的实习实践形式。

六、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1学分,研究生必须按照培养方案中培养课程与必修环节计划表修读完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等课程,总学分达到规定的最低学分要求;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审查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实践环节等必修环节的情况;并从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科研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文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等方面对研究生的表现进行综合考核,撰写中期考核报告。

(一)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

1、政治思想表现

考核硕士研究生入校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由硕士点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研究生必须达到合格以上等级方可考核通过。

2、课程学习完成情况

考核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的情况,主要包括:(1)考核硕士研究生是否修满培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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