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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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摘录

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摘录

附件一:教育部批准的自主招生高校《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摘录(部分)注:仅供参考,详尽情况,请自行查阅各高校《自主招生简章》(一)北京1、《北京林业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二、报名条件及招生计划D组(英语、商务英语、日语):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奖证书;2、《中国政法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四、报名(一)报名条件......考生在申请材料中要提供能够反映学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写实性自荐材料,包括自荐信(......曾获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其他能够证明考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材料。

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二、报名条件2、高中阶段参加权威性全国中学生英语、作文比赛获全国一等奖及以上者,同时能提供高中阶段相应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充分证明材料;五、报名方式2、邮寄纸质材料:......书面材料请按如下顺序装订:......获奖证书、成绩证明等报名系统中上传资料的复印件.....4、《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二、申请条件2、在全国英语、作文比赛获奖及具有文学、语言文化(含英语)等方面特殊才能者,限报教育学、哲学、日语和俄语专业。

五、报考程序1.......并上传报名材料,证明材料(含获奖证书......)。

5、《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一、招生对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社会科学试验班、文科:②高中阶段获得......或全国性英语竞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者;6、《中国传媒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二、报考条件4.报考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学(国际新闻传播方向)、广播电视学(电视摄影方向)、编辑出版学(新媒体方向)、网络与新媒体的考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各类竞赛(包括学科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5.报考新闻学(数据新闻报道方向)的考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人文社科、英语......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7、《北京化工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三、报名条件(二)经管文法类....考生至少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之一:1.高中阶段在英语大赛奖项......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者;四、报名方式3.书面材料邮寄:......获奖证书复印件......8、《北京语言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一、报名条件2.高中阶段参加国家级(含)以上外语类竞赛获奖者,高中阶段参加外语水平测试或等级考试成绩优异者......。

山东师范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山东师范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山东师范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山东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第四条学校代码:10445。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七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山东师范大学毕业证书”。

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条办学地点: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长清湖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综合评价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二条学校2018年面向山东省设置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10人,分专业计划如下:注: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第五章报名办法第十三条报名时间:2018年5月9日-5月18日第十四条报名条件:通过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夏季高考报名,具有创新潜质、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的优秀学生,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可报名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第十五条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陆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查阅“2018年山东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报名须知”,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办理注册报名手续。

第十六条资格审查:学校组织专家审核报名材料,根据考生报名条件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并在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

山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8年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招生简章【模板】

山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8年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招生简章【模板】

**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8年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招生简章**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济南。

建校68年来,学校植根齐鲁文化沃土,传承创新齐鲁文化,努力彰显教师教育特色,先后入选山东省首批重点建设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教育部、山东省共建高校,教育部首批创新创业示范性高校、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院校和首届全国文明校园。

学校现设有25个学院(部),84个本科专业,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覆盖十大学科门类,学科、专业学位数量居省属高校前列。

在英国自然出版集团2018年最新发布的全球自然指数排行榜中,学校位列中国内地高校排名第30位。

**大学是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最早的主考院校之一,也是最早开展社会助学的高校之一。

从1984年到2017年,我校共培养了********名本专科自考毕业生,为社会各行业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

学校历次被评为“全国自学考试工作先进集体”,并获得了省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各种奖励和荣誉称号。

一、考核政策实施“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及“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是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的重点工作。

主考院校根据学科优势及师资力量,从所主考的专业中遴选1/3的课程作为“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课程(简称“五五”),课程分为理论和实践两部分,理论部分参加国家统考,成绩占50%,实践部分由试点院校组织考核,成绩占50%,两项成绩合并计算为该课程的总成绩。

其余2/3的课程作为“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简称“三七”),课程同样分为理论和实践两部分,理论部分参加国家统考,成绩占70%,实践部分由主考院校进行考核,成绩占30%,两项成绩合并计算为该课程的总成绩。

我校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旅游管理专业(本科),既是“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的试点专业,也是“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的试点专业。

【最新2018】宁德师范学院招生简介-优秀word范文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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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宁德师范学院招生简介宁德师专的前身是建于 1958 年的福安师专,1994 年 3 月,学校正式更名为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宁德师范学院招生简章,希望对你有帮助。

宁德师范学院招生简章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一)学校全称:宁德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398)。

(二)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学校地址:宁德师范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本科学校,位于福建省宁德市区,由蕉城校区和东侨校区组成。

第三条招生计划和范围201X年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各类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第四条专业录取要求(一)外语语种要求:非外语专业学生进校后只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的外语语种。

(二)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口试成绩良好及以上,如考生所在省份未统一组织外语口试,则不作要求,英语单科成绩100分以上(含100分)。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1X〕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X〕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录取原则(一)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018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招生简章

2018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招生简章

2018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简介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是一所于2004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高校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经过13年的砥砺奋进,学院取得了可喜的办学成果,成为泰州市历史上第一座万人本科大学,《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多次报道我院办学业绩。

学院办学规范,招生门类齐全。

学院位于泰州市高教园区,占地面积1035亩,有经教育部备案的44个本科专业,在人文传媒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与健康教育学院等4个二级学院开设了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摄影、美术学(师范)、美术学、舞蹈编导(体育舞蹈)等12个艺术类专业。

学院目前在校生10469名,历届毕业生平均毕业率99%以上,平均就业率为97%以上。

学院师资队伍保障有力。

学院紧密依托南京师范大学的优质管理和教学资源。

聘请了百余名学术界、政界、企业界的专家学者担任特聘教授、兼职教授和专业建设主持人;每学期从省内知名高校聘任一大批兼职教师,其中高级职称约占87%。

目前全院教职员工600余人,形成了以南京师范大学优秀教师为专业和课程建设带头人、学院专职专任教师为基础、外聘教师为重要补充的教师队伍。

多名青年教师被评为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多名青年教师被列为泰州市“311”工程和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多名青年教师获国家社科基金和自然科学基金立项。

学院办学特色鲜明,应用型人才培养成果凸显。

学院大力实施“质量工程”发展战略,确立了“素质高、基础宽、能力强、复合型”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体系。

坚持教授走上大一新生讲台、博导走上本科生讲台,名家开设系列学术讲座。

学院师范教育特色彰显,毕业生考取公办教师编制的人数位处全省高校前列,2016年入职小学教师人数占当年江苏省新入职教师总数的11%。

学院艺术教育和文化产业蒸蒸日上,由学院师生编排的大型民族歌剧《江姐》得到阎肃等老一辈艺术家的亲切褒奖,多次成功公演并广获赞誉,荣获南京师范大学第六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杭州师范大学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杭州师范大学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女 荣获第十六届“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
女 第十六届“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
女 第十四届“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一等奖
女 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 A 级
男 2017 浙江省生物竞赛 B 组二等奖
女 第十六届“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一等奖
女 2016 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高二组全国三等奖
女 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 A 级
女 2017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浙江赛区)A 组三等奖
女 第十四届“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三等奖
女 第二十届“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国家级三等奖
女 2017 年 5 月,获浙江省高中生物学竞赛 A 组叁等奖
女 2017 浙江省高中生物竞赛 B 组叁等奖
女 2016 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一等奖
女 2017 浙江省生物竞赛 A 组三等奖
男 浙江省高中生物学竞赛 A 组叁等奖
女 2017 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高中三年级组全国二等奖.
陈婧楚 女 第二十届语文报杯国家级二等奖
何卓京 女 第二十届“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现场决赛)国家级贰等奖
费晨瑜 女 2017 年 7 月第十五届“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
朱新叶 女 2017 年 12 月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高三年级组 全国三等奖
彭钰晗 女 2016 浙江省高中生物学竞赛 B 组二等奖
女 2017 省高中生物学竞赛 A 组贰等奖
女 2017 省高中生物学竞赛 B 组贰等奖
男 2016 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二等奖
女 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 A 级

2024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4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4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一、总则1.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2. 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3. 我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要求,选拔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学生。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1. 我校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2. 我校招生专业涵盖了工、理、文、经、管、法、教育、艺术等8个学科门类,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三、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1. 招生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有参加高考资格的考生。

2. 报名条件:符合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报名条件。

四、招生方式与选拔程序1. 招生方式:我校采用综合评价招生方式,包括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选拔优秀学生。

2. 选拔程序:我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选拔:(1)考生报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取得高考成绩。

(2)考生报名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取得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3)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体特长等方面的表现。

(4)我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

(5)预录取名单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五、录取原则与政策1. 录取原则:我校按照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当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成绩高的考生;当高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当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的考生。

【招生简章】2018年上海师范大学招生章程(全国统考)

【招生简章】2018年上海师范大学招生章程(全国统考)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全国统考)一、学校全称上海师范大学二、就读校址徐汇校区地址为桂林路100号;奉贤校区地址为海思路100号。

三、招生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师范大学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师范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师范大学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预留计划数为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将用于调整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英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日语、英语,法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法语、英语,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非语言类专业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从大学英语一级开始教学。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

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加分政策我校认可教育部和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且最高不超过20分。

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暂行办法

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暂行办法

XX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暂行办法
(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科学评价学生的德育表现和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目标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综合测评以学年为单位进行,适用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第三条综合测评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综合测评结果将为学生的评奖推优、推免研究生等工作提供依据。

第二章综合测评得分计算
第五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业测评和德育测评两个方面。

其中学年学业测评占60%,德育测评占40%。

学业测评按期末最终成绩平均分计;德育测评成绩根据《XX师范大学学生德育实践学分暂行办法》以公式得分计。

第六条综合测评得分计算公式:
综合测评得分=学年学业平均分*60%+
(个人德育得分/班级德育最高分)*100*40%
第三章综合测评的实施
第七条综合测评工作由学生工作处负责部署、监督和指导,各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各学院主管学生领导为本单位综合测评工作第一责任人。

此表装学生档案。

2018年综合评价初审合格名单

2018年综合评价初审合格名单
冠县第一中学 东营市第一中学 山东省青岛第九中学 山东省无棣第一中学 山东省青岛第十七中学 济宁市育才中学 临沭第一中学 潍坊北海中学 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 微山县第一中学 肥城市第一高级中学 泗水县第一中学 济宁市第一中学 山东省莱山第一中学 济宁市第一中学 山东省成武第一中学 莱芜市莱城区凤城高级中学 淄博市临淄中学 临沂第一中学 山东省新泰市第一中学 惠民县第一中学 肥城市泰西中学
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 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
181042601000627 赵明威
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
181042601000636 随裕如 181042601000647 宋玥
鱼台县第一中学 青岛实验高级中学
181042601000651 苏健一
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
181042601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00697 杨艺卓 181042601000719 董浩
惠民县第一中学 平阴县第一中学
181042601000721 王启呈 181042601000727 董琬玥
莱州市第一中学 济宁市第一中学
181042601000740 于华新
德州市第二中学
181042601000743 李一鸣 181042601000764 李瑾
山东省高密市第一中学 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
181042601000767 金家毅 181042601000774 杜金芳
山东省青岛第十七中学 山东省广饶县第一中学
181042601000783 高孟子
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
181042601000797 181042601000814 181042601000854 181042601000869 181042601000873 181042601000881 181042601000882 181042601000887 181042601000896 181042601000901 181042601000934 181042601000935 181042601000947 181042601000966 181042601000989 181042601000991 181042601001012 181042601001014 181042601001018 181042601001038 181042601001042 181042601001061 181042601001065 181042601001084 181042601001107 181042601001128 181042601001129 181042601001133 181042601001134 181042601001145 181042601001148 181042601001156 181042601001165 181042601001196 181042601001198 181042601001254 181042601001260 181042601001261 181042601001279 181042601001288 181042601001306 181042601001329 181042601001370 181042601001423 181042601001440 181042601001445 181042601001450 181042601001451 181042601001473 181042601001478 181042601001502 181042601001504 181042601001532 181042601001560 181042601001574 181042601001618 181042601001642 181042601001701

2018年新疆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8年新疆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新疆师范大学2018年音乐类、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新疆师范大学创立于1978年12月,位于美丽的乌鲁木齐市,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大学。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分别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昆仑校区、新市区喀什东路文光校区和水磨沟区大学路温泉校区,总占地面积3181亩。

学校现有23个学院,本科专业58个,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以及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社会工作、计算机技术7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点。

学校现有教职工1734人,其中专任教师1167人,教授151名,副教授369名;博士生导师31人,硕士生导师542人。

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下设音乐学系、音乐表演系、舞蹈学系和大学音乐教研部。

音乐学专业为教育部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点,音乐学课程群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音乐学学科是新疆师范大学重点学科,学院拥有中国少数民族艺术博士方向、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和音乐学、舞蹈学、中国少数民族艺术及艺术硕士授权点。

学院拥有自治区普通高校重点文科基地——中亚音乐文化研究中心。

建有木卡姆艺术研究中心、杨鸿年合唱艺术研究中心等。

聘请了杨鸿年、樊祖荫、李松、赵塔里木、王建民、萧梅、迪里拜尔等一大批国内外优秀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

学院现有教职工91名,副教授以上职称20余名,博士生导师2名,在院研究生及本专科学生1000余人。

学院组建有各类合唱团、舞蹈团、管弦乐团、汉民乐团、木卡姆乐团、冬不拉乐团等,并多次在国内外比赛中荣获大奖。

一、招收专业及学制:注: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二、报名须知1.符合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音乐类、舞蹈类专业报考及录取要求。

3. 考生报考我校可以兼报专业,报名后不得更改。

三、学费1.学费标准: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音乐、舞蹈类本科专业学费为每年6000元。

【招生简章】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全称: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英文名: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Hong Kong Baptist University United International College,英文缩写为“UIC”)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6401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同路2000号。

邮政编码:519087。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第七条办学性质:内地与香港合作办学。

内地:北京师范大学,香港:香港浸会大学。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内地与香港携手成立的创新型大学。

学校在课程设置上经由香港浸会大学批准,在教育质量上接受香港浸会大学的指导、评估和监督,在教学上实行全英文授课。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学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招生简章】宁夏师范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宁夏师范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四条学校名称:宁夏师范学院(国标代码 10753)第五条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第七条学校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八条校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新区学院路第九条学校概况:宁夏师范学院是宁夏唯一的师范类本科院校。

始建于1975年,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宁夏师范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

2012年获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2013年成为宁夏首所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学校。

2016年被确定为宁夏首批整体应用转型试点高校,同年,成为自治区“西部一流”学科创建单位,并获批外国留学生招生资质。

2018年,成为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建校40多年来,学校为宁夏及周边地区累计培养各类人才近40000人。

学校现有古雁、文苑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928434.16平方米。

有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12个。

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73.8065万册,电子图书73.32万种,现刊1211种。

学校现设有12个教学单位、2个科研单位、4个直属单位、18个党群行政单位。

有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学科教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政、物理、化学)、小学教育7个方向研究生培养点,有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法学、管理学8个学科门类36个本科专业(其中师范类专业22个,非师范或应用型专业14个)。

学校已初步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等不同层次,全日制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

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有“西部一流”建设学科1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6个、优势特色学科1个、“十三五”重点建设专业4个、特色专业6个、技术创新中心2个,自治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1个,培育建设自治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2个;有校级重点学科17个、研究(工程)中心6个、产学研合作育人基地6个、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教师发展中心1个。

【招生简章】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江苏省)

【招生简章】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江苏省)

序言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是一所于2004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高校本科层次独立学院,由南京师范大学和泰州高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组建。

经过近14年的砥砺奋进,学院内涵建设不断提升,取得了可喜的办学成果,成为泰州历史上第一座万人本科大学,《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多次报道我院办学业绩。

学院位于泰州市高教园区,占地面积1035亩,培养以文、理、经、管、工、艺和教师教育为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建有13个二级学院(部)46个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稳定在全省同类院校前列。

目前在校生1万余名,历届毕业生平均毕业率为99%以上,平均就业率为96%以上,已向社会输送各类专业人才两万多名。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类型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层次独立学院,学校地址为江苏省泰州市济川东路96号。

第三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证书种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根据学校教学要求,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教学统一按英语语种安排。

第五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中的相关录取政策参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不一致,以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审计机构,全过程监察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浙江省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通知

浙江省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通知

浙江省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通知导读:本文浙江省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通知,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各试点高校: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要全面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7﹞45号)规定,深入探索从唯分数评价向综合评价转变,持续推进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坚持试点方向,确保改革成效。

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旨在贯彻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建立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三位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评价体系,有利于高校选拔符合培养目标、具有专业发展潜质的学生,有利于引导和促进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学生发展和展示综合素质与个性特长。

试点高校要高度重视,始终坚持改革方向,深入推进试点工作,确保改革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稳定。

试点高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校试点工作,学校主要领导对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负总责。

要保障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优化试点工作所需的各项条件。

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精细管理,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三、严格报考条件,强化资格审核。

试点高校要根据学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确定考生报考条件。

要规范设置素质特长项目,对拟认可的赛事证书,须组织专家对赛事的科学性、性、规范性、普及性进行认真评估,确保赛事性质与招生要求相对应。

对考生提交的赛事证书、发明、专利等申请材料,须明确要求考生本人在材料上签名,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规定,逐人逐项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对素质特长项目、学考等第、选考科目等重点审核。

对有疑点的考生,及时联系有关部门核查,避免出现违规放宽条件现象。

四、推进选才探索,规范招生管理。

试点高校要优化专家队伍结构,加强岗前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

精心设计综合素质测评的形式和内容,继续加强对学生学科性向、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的考查,强化对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进一步提高科学选才水平。

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官网精选

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官网精选

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官网精选一、招生对象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符合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的江苏省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三、报名条件申请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录取的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中学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每项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均达到合格等级。

(二)高中阶段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同科类学生中前10%,且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不低于3a1b1合格。

参加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同时参加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自主招生考核,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只可在两类选拔中选择一类进行考核。

四、招生专业五、报名程序(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20日(二)报名流程1.申请表(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个人陈述。

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以及对所报专业的认识和专业发展理想,限1500字。

3.考生可提供自身综合素质优秀证明材料,包括高中阶段在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文学创作、志愿服务、社团活动、文体活动、学科竞赛、思想品德优秀等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性材料及获奖证书,所在中学也可如实提供考生在综合素质优秀等方面的写实性材料。

4.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汇总表、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中学公章。

上述材料均须原件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规格上传,并须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材料。

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六、选拔程序(一)资格审核1.资格初审学校根据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核。

2.材料审核对于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结合考生高中阶段每学期综合排名、考生自荐材料中提供的综合素质优秀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获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一、学校简介本校为国内外知名的综合性大学,拥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

学校致力于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创新精神和领导力的优秀人才,为国家和人类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共涉及XX个专业,计划招收学生XXX名。

具体专业及计划数如下:1. 理工科专业: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等,计划招收学生XXX名。

2. 人文社科专业:包括经济学、法学、新闻传播学等,计划招收学生XXX名。

3. 医学专业:包括临床医学、药学等,计划招收学生XXX名。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1. 招生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相关专业报考要求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2. 报考条件: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2)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才能或突出表现,如奥林匹克竞赛、科技创新大赛等获奖者;(3)具有艺术、体育等方面的特长,且在相关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四、招生程序及时间安排1. 报名:考生需登录本校招生网站进行在线报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2. 初审: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综合评价考试的考生名单。

3. 综合评价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学科基础测试、综合素质面试等。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4. 录取:学校根据综合评价考试成绩和其他要素,综合评定考生,择优录取。

录取结果将在本校招生网站公布。

五、学费及奖助学金1. 学费:根据国家规定和本校实际情况,学费标准为每年XXXX元至XXXX元不等。

2. 奖助学金:学校设立多种奖助学金,包括优秀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等,以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完成学业。

六、附则1. 本简章由本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政策执行。

2023山师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3山师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3山师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一、招生简介1. 2023年山西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即将开始,该招生方式是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核,不仅重视学生的知识水平,还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和发展。

此次招生工作旨在选拔出全面发展、有潜力、有创新精神的优秀学子,为山西师范大学的未来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2. 本次招生面向全国招生,吸引优秀学子报考,报名条件及招生计划详见全球信息站公告。

二、招生计划1. 山西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共招收本科生1000名,具体分布在各个学院和专业中。

招生计划会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保证各专业的招生质量。

2. 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以确保最终录取名单符合学校的招生标准和能力。

三、报名条件1. 报考学生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报名条件详细见招生全球信息站公告。

四、考核方式1. 本次招生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考核内容包括:学科知识水平、综合素质评价及面试等环节。

考生将从多个角度全面展示自己的综合素质。

2. 具体考核方式和内容详见全球信息站公告。

五、录取办法1. 根据考核结果,山西师范大学将在正式通知后根据招生计划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2. 录取通知将在全球信息站上发布,同时学校也将以邮件、短信等形式通知录取学生。

六、注意事项1. 考生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利用外部人员或作弊手段。

2. 考生在考试期间应携带有效唯一识别信息明和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

七、总结山西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旨在选拔出全面发展、有潜力、有创新精神的优秀学子,为学校未来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希望广大考生能够按照规定报名参加考试,争取取得优异的成绩,为自己的未来铺平道路。

同时也希望学校能够公平公正地选拔出优秀的学生,共同促进学校的发展和进步。

根据上述信息,接下来我将扩写关于综合评价招生的更多细节和招生政策,帮助考生更加全面地了解招生的流程和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招生章程

综合素质评价招生章程

综合素质评价招生章程一、招生背景与目的随着教育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我校认识到仅仅依靠传统的学业成绩进行招生已经无法满足现代社会对人才多元化需求。

为此,我校决定实行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制度,旨在全面、公正地评价每一位考生的综合素质,选拔出具有创新精神、团队协作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良好品德的优秀人才。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我校综合素质评价招生面向全国范围内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考生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考生需具备一定的学科基础,并在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有突出表现或特殊才能。

三、招生名额与计划我校每年综合素质评价招生的名额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及学校发展需要确定,具体名额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四、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学业成绩:考察学生的学科基础知识和学习能力。

品德表现:考察学生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和社会责任感。

特长才能:考察学生在艺术、体育、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特长和成就。

社会实践:考察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的经历和成果。

综合素质面试:通过面试形式,考察学生的思维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

五、招生标准与程序我校将依据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筛选,综合评价分数高的考生将优先获得录取资格。

招生程序包括报名、材料审核、综合素质评价、面试、录取等环节。

六、报名方式与时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在线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业成绩单、品德表现证明、特长才能证明、社会实践证明等。

七、录取通知与流程我校将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录取通知将通过邮寄或网上公布的方式通知考生。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后,需按照要求完成相关手续,按时报到入学。

八、其他规定与细则考生应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以上是我校综合素质评价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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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年山东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第四条学校代码:。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七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山东师范大学毕业证书”。

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条办学地点: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号;长清湖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综合评价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招生计划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第五章报名办法
第十三条报名时间:年月日月日
第十四条报名条件:
通过山东省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夏季高考报名,具有创新潜质、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的优秀学生,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周社会实践、并完成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且满足
第十五条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陆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查阅“年山东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报名须知”,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办理注册报名手续。

第十六条资格审查:
学校组织专家审核报名材料,根据考生报名条件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并在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

第六章综合素质测试和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综合素质测试:
.考核内容: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设置,分专业考察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潜质、学科基础及综合素养。

.测试时间:以考生确认后的准考证规定考试时间为准。

.成绩查询: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学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成绩查询。

第十八条录取办法:
综合成绩合成
学校根据学生高考成绩、学校测试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经折合换算、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分:折算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和信息技术,各科目成绩按照分、分、分折算。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学校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录取原则
获得我校入围资格,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化学、物理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山东省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线下分以上;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山东省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线下分以上。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投档,进档考生由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学校测试成绩、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七章学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实施学分制人才培养模式。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最新标准执行。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据国家、省出台的学生资助相关政策精神,凡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通过奖、贷、助、补、减等资助措施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新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本科招生网址:
咨询电话:、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对以山东师范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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