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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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考试作业题汇总及答案

物权法考试作业题汇总及答案

物权法考试作业题汇总及答案物权法作业一(一)填空题1、根据设立目的的不同,可以将他物权分成和两种。

2、根据物权的权利主体是否为财产所有人,可以将物权分成和。

3、根据物权是否从属于其他权利,可以将物权分成和。

4、动产物权的变动以为公示方式;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在国家主管机关为公示方式。

5、和两个原则,是针对物权变动而设立的。

(二)不定项选择题1、下列判断不正确的是()A、债权一般是有期限的,物权则具有永续性B、主物与从物须为同一主体所有,方能成立主物权与从物权的关系C、所有权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物权,所以,在效力上要优先于限制物权D、典权是我国所特有的物权类型2、甲乙订立借款合同一份,作如下约定:甲借乙10万元,甲将其所有的空闲院落一处作担保;乙有权使用、收益;10年后,甲归还本金,乙归还该院落;如甲无力还款,则该院落由乙任意处置。

对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的认识,正确的是()A、不动产作抵押而又移转占有,供抵押权人使用收益,不符合担保法规定的担保类型,该担保无效B、该合同中约定如果甲无力还款,则该院落听由乙任意处置,构成“流质”条款,该约定无效,乙只能通过拍卖等方式保障其权利C、可以认定其间成立典权法律关系D、这份借款合同实际上包含一个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则担保合同也随之无效。

3、某甲委托某乙购买某品牌电视机。

乙至百货公司购买时,正值该品牌电视机举行有奖销售。

乙选购了一款电视机并按照规定得到3张抽奖券,但未把这3张抽奖券交给甲。

后来开奖,奖券中的一张中了头奖,可得手机一部。

这部手机应当()A、归某甲所有B、归某乙所有C、归某甲所有,但应适当奖励某乙D、归甲乙二人共有4、甲和乙共有房屋3间,出租给丙开办商店。

现丁要向戊借款5万元,在丁的要求下,征得乙的同意后,甲将其在上述3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戊,并在通知丙后,到房屋管理局作了登记。

对其中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达正确的是()A、房屋抵押后,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B、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乙与丙都愿意以同一价格购买,则乙享有优先购买权C、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丙只能与该共有份额的购买者和乙另行租赁合同D、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乙与丙都愿意以同一价格购买,则丙享有优先购买权。

物权法多选题练习

物权法多选题练习

物权法多选题练习一、单选题1. 以下哪种情况不属于物权的取得方式?A. 原物取得B. 所有权转让C. 侵占D. 继承答案:C. 侵占2. 以下有关物权的表明或标志物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 标志物可以是有形的物或者无形的权利B. 标志物不一定需要直接与被表示的物联系C. 标志物可以是一件具体的物品D. 标志物必须要与被表示的物同处一地答案:D. 标志物必须要与被表示的物同处一地3. 下列哪种情况不属于物权的保护方式?A. 救助B. 追索C. 请求确认权利D. 补偿答案:A. 救助4. 以下哪种情况不属于因物权消灭而丧失物权?A. 总物权消灭B. 部分物权消灭C. 物权实现D. 物权放弃答案:C. 物权实现二、多选题1. 以下哪些情况被认定为物权的领域?A. 所有权B. 用益物权C. 负担物权D. 担保物权答案:A. 所有权、B. 用益物权、C. 负担物权、D. 担保物权2. 关于建筑物不动产登记的情况,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 建筑物属于不动产的一种B. 建筑物可以通过不动产登记进行证明C. 建筑物登记后,可以获得所有权D. 做不动产登记可以保护建筑物的权益答案:A. 建筑物属于不动产的一种、B. 建筑物可以通过不动产登记进行证明、D. 做不动产登记可以保护建筑物的权益3. 以下哪些情况可以导致物权的限制?A. 行为人无法履行主体义务B. 法律规定的C. 变卖法定的有限财产D. 债权人的请求答案:B. 法律规定的、C. 变卖法定的有限财产、D. 债权人的请求4. 关于物权的实现方式,以下哪些情况是正确的?A. 放弃B. 起诉C. 请求确认权利D. 占有答案:A. 放弃、B. 起诉、D. 占有三、判断题1. 物权法规定,无物则无权。

答案:正确2. 法律依据的不同,物权可以分为绝对物权和相对物权。

答案:错误3. 物权的效力不受物权人公示的限制。

答案:错误4. 不动产权属的取得和变更,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

西交《物权法》在线作业【参考答】

西交《物权法》在线作业【参考答】

西交《物权法》在线作业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一、单选题 (共 20 道试题,共 30 分)
1.某商场从电视机厂购进100台57厘米彩电。

老张从中挑选了五台,此时这五台彩电在法律上的性质是()。

A.特定物
B.种类物
C.主物
D.从物
答案:A
2.甲将一部汽车作价
3.5万元,抵押给乙,由甲继续使用,甲在开车时将汽车不慎撞坏,致严重损毁,应当()
A.仍以已毁损的汽车作抵押物
B.认定抵押关系中止
C.认定抵押关系解除
D.认定抵押关系仍存在,由甲以价值3.5万元的财产代替原汽车作抵押物
答案:D
3.绝对权的主要特征是()
A.享受绝对权,不受任何干预
B.其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人,其权利的实现通常不需要义务人的积极配合
C.与相对权相比,对于权利主体更重要
D.直接对物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答案:B
4.权利质权的标的可以是()。

A.债权、汇票、存款单、股票
B.支票、存款单、名誉权、专利权
C.商标权、仓单、债券、荣誉权
D.汇票、提单、本票、继承权
答案:A
5.某甲委托某乙为其保管照相机,并允许乙使用。

乙未经甲同意擅自将照相机卖给了素不相识的丙,后被丁偷去。

丁又卖给了同事戊。

甲回来得知情况后,主张所有权,丙、戊也主张所有权,那么,该照相机应归()
A.甲所有
B.丙所有
C.戊所有
D.甲、丙、戊均有所有权
答案:B
6.对财产的处分,可以分为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以下属于事实上的处分的是()
A.将富康汽车变卖。

物权法学练习题

物权法学练习题

物权法学练习题一、选择题1. 下列哪一种情况属于动产依附A. 动产由于秩序原因被移入他人的围墙或B. 独立的动产故意或者过失被物权人河野内部C. 动产嵌入建造物被围墙包围D. 动产的储存物E. 动产故意或者过失被物权人2. 关于合法拥有者追回物权的原则,下列正确的是A. 同时追回差价和损害赔偿B. 应当支付差价C. 应当支付差价和损害赔偿D. 不用支付差价和损害赔偿E. 只需支付差价3. 无故意或者过失的占有名字的当才成立A. 法益B. 法权C. 法利益4. 下列哪项不是不动产为他物所困所以导致产权的转让A. 方被强制执行B. 不得对获得地附着的被其的权利实施排除权C. 土地使用权人存在并联权D. 地役权5. 下列哪项属于他物权利实体的范围A. 拓展对象的权力实施B. 实施土地使用权的权力C. 他物权利实体设立或者拓展D. 社区的扩建二、判断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判断下列说法是否正确:1. 动产保全指的是法院为了保全诉争培训的法律地位,确认存在巨大房价发生土地和房屋产权纠纷时,给予申请人的需要维护他的物权的措施。

2. 什物担保提供的担保物权的法律地位适用于不动产担保3. 动产依附用地的应是法师指定的道路4. 不动产交付在签订不动产交付合同时就完成了交付5. 物权的转让必须按附规定的规则实施,不论是否已经登记三、简答题1. 如法院采取什动产物权保全措施,加一一共有证据证明,该动产确系被申请人占有,该动产没有依附地属不动产,原告申请对该动产进行保全的确有必要。

同么情况下,下列哪项不属于仲裁机构限制法院采取动产保全措施的原因?2. 对于土地使用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3. 在下列情况下存在申请动产保全的紧急情况,如4. 下列情况下,不符合法律地位的拓展习惯的是5. 关于契约担保制度运行中的经济合理性主要包括以下哪些方面?四、案例分析某甲以法定代表人的名义与乙缔结了一份销售合同,约定将位于某地的房屋卖给乙,但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早已过去多日,甲仍未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

19春东财《物权法X》在线作业一(随机)

19春东财《物权法X》在线作业一(随机)

(单选题)1: 甲向乙借款,将自己的母马出质于乙,在交付母马时,亦交付了马鞍和马鞭。

在质权存续期间,母马生下小马驹,因甲到期无力还款,乙欲行使质权。

乙行使质权的范围应为:()A: 母马B: 母马、小马驹C: 母马、小马驹和马鞍D: 母马、小马驹、马鞍及马鞭标准解题:(单选题)2: 甲去朋友家做客,不慎将手机遗忘在乙家,乙发现后没有通知甲,而是自用。

1周后,乙将手机丢失,后来甲得知此事,要求乙返还手机,乙不愿返还,为此引起纠纷。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无因管理B: 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善意占有人C: 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保管人D: 甲有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恶意占有人标准解题:(单选题)3: 农民甲因其邻居乙越界建房侵入自己的宅基地而诉请法院保护,乙的行为侵犯了甲得何种权利?()A: 相邻权B: 住宅所有权C: 宅基地使用权D: 宅基地所有权标准解题:(单选题)4: 甲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赏远处的风景。

便与相邻的乙约定:乙不在自己的土地上从事高屋建筑;作为补偿,甲每年支付给乙4000元。

两年后,乙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丙。

丙在该土地上建了一座高楼,与甲发生了纠纷。

对此纠纷,下列判断哪个是正确的?()A: 甲对乙的土地不享有地役权B: 甲有权不让丙建高楼,但得每年支付其4000元C: 丙有权建高楼,但须补偿甲由此受到的损失D: 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因没有办理登记而无效标准解题:(单选题)5: 下列财产设定的抵押权中,抵押权自登记时生效的是()A: 房屋B: 航空器C: 电视机D: 机动车辆标准解题:(单选题)6: 农民甲一家4 口承包了本村6亩家庭承包地,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后甲的女儿乙结婚嫁到外村,由于其夫家所在村农地紧张,致其在夫家始终未取得家庭承包地。

甲所在村村委会依据自定的村规民约,收回了乙1.5 亩承包地,并作为家庭承包地补给本村村民丁经营管理。

甲多次要求村委返还却遭拒绝。

物权法(20秋)形考作业2

物权法(20秋)形考作业2

同一项财产( )同时存在两个所有权。

•••26分1996 年甲将自己的三间私房作价2万元转让给乙,乙略加修缮,居住一年后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丙居住一年后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

以上几次转让均未办理私房过户手续。

在丁居住期间,房屋所在地被该城市规划为对外经济开发区,该房屋价格涨至20万元,甲、乙、丙、丁就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

该房屋所有权应属于()。

•••36分1996 年甲将自己的三间私房作价2万元转让给乙,乙略加修缮,居住一年后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丙居住一年后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

以上几次转让均未办理私房过户手续。

在丁居住期间,房屋所在地被该城市规划为对外经济开发区,该房屋价格涨至20万元,甲、乙、丙、丁就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

该房屋所有权应属于()。

•••46分甲有祖传珍贵玉器一件,乙丙均欲购买之。

甲先与乙达成协议,以5万元价格出售之,双方约定,次日交货付款。

丙知晓后,当晚即携款至甲处,欲以6万元价格购买之。

甲欣然应允,并即交货付款。

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56分以下列财产设定的抵押权中,协议生效的是( )••• 所有权包括以下几项权能()。

•甲向乙借款,将自己的存款单出质于乙。

甲向丙借款,将自己的汇票出质于丙,但汇票上没有记载质押字样。

甲向丁借款,以自己的仓单出质于丁。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甲要出售自己拥有的一栋商品房。

乙得知此消息后,与甲联系,双方谈妥了条件后以100万成交,并进行了过户登记。

就在登记后第二天,丙也联系了甲,希望以120万的价格买下此楼。

出于价格的诱惑,甲又将楼卖与丙。

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物权属于()。

••A 因出国,将其一公一母两只宠物狗委托B保管,并约定支付B一笔保管费。

B 保管期间,母宠物狗生下两只小狗。

A 回来后,要求B 归宠物狗以及两只小狗。

B 只同意归还两只狗,不同意归还小狗。

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110分论所有权的权能。

•正确答案:占有权能:指特定的所有人对标的物(所有物)为管领的事实。

《物权法》在线作业二

《物权法》在线作业二

《物权法》在线作业⼆《物权法》在线作业⼆⼀、单选题(共 15 道试题,共 60 分。

)1. 以除流动资产外的、企业的“物的设备”和各种权利集合⽽成的财产,为标的物设定的抵押称作A. 财团抵押B. 企业担保C. 共同抵押D. 最⾼额抵押2. 以标的物的种类为标准作为区分可将物权分为A. 主物权与从物权B. 普通物权与特殊物权C. 所有权与定限物权D. 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与权利物权3. 营业主⼈的留置权,在⾏使时应当具备的条件是A. 留置物与债权间有牵连B. 留置物须置放于不动产内C. 留置物为客⼈携带物品D. 营业主⼈具有取得留置物所有权的意思4. 供役地经分割的,地役权就其各部分A. 仍然继续存在B. 也被分割C. 归于消灭D. 需要重新设定5. 以质权的内容为标准区分,可以将质权分类为A. 意定质权、法定质权B. 民事质权、商事质权、营业质权C. 占有质权、收益质权、归属质权D. 动产质权、不动产质权和权⼒质权6. 甲将房屋出租给⼄,租期内,⼄在房屋内堆放了成批烟花,准备将此房做烟花仓库,甲可对⼄⾏使A. 所有物返还请求权B. 所有权妨害除去请求权C. 所有权妨害预防请求权D. 正当防卫权7. 物权的绝对性,是指A. 可以对抗任何其它权利B. ⾮经物权⼈同意,其他⼈不得侵⼊C. 绝对不能变动、转让D. 绝对拥有⽽不受外⼒⼲扰8. 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有A. 质权转移占有,⽽抵押权不转移占有B. 实⾏质权只能申请法院拍卖,⽽抵押权可以⾃⾏拍卖C. 质权⼈可以收取质物孳息,⽽抵押权不能收取抵押物孳息D. 质权⼈可就质物转质,⽽抵押权不能转抵押9. A公司向B银⾏借款,双⽅约定将A公司的⼀栋房产作抵押,双⽅可以约定A. 不能还款时,房产归银⾏所有B. 银⾏可以将对A公司债权转让,⽽将抵押权保留C. A公司得在借款期内将该栋房产出租D. 双⽅不必登记,⽽书⾯承认抵押权绝对⽣效10. 甲与⼄签订⼀份合同,把⼀台电脑卖给⼄,⼄付款后暂未提货;尔后甲⼜将电脑卖给丙,丙付款后提货。

物权法(20秋)形考作业1

物权法(20秋)形考作业1

甲在乙的画展上看中一幅画,并提出购买,双方以5万元成交。

甲同意待画展结束后,再将属于自己的画取走。

此种交付方式属于()。

•••26分甲在乙的画展上看中一幅画,并提出购买,双方以5万元成交。

甲同意待画展结束后,再将属于自己的画取走。

此种交付方式属于()。

•••36分以下列财产设定的抵押权中,协议生效的是()•••46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于()年、月、日审议通过,共有5章247条。

•••56分下列财产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是()•••18分下列请求权中属于物权请求权的是()。

••28分下列物权中,不属于法定动产物权的是()。

•38分土地所有人在其权利范围内享有排他的支配权,下列行为中,所有权人依法不得请求排除的有()。

48分下列客体中,能作为物权客体的是( )。

•58分甲、乙共同继承平房两间,一直由甲居住。

甲未经乙同意,接该房右墙加盖一间房,并将三间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不久又将其一并卖给了不知情的丙。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110分论物权的消灭原因。

•1)混同。

包括所有权与其他物权混同,所有权以外的物权与以该物权为标的的权利混同。

(2)放弃。

指依照权利人的意思表示,使物权归于消灭的单独行为。

(3)其他原因。

包括标的物灭失,约定存续期间届满或届满前当事人以合意使物权消灭,因法定原因而撤销,法定期间经过,他人因时效的经过而取得物权时,原物权归于消灭,担保物权因债权的消灭而消灭,标的物被征收或者被没收,动产因添附于他人的不动产或动产,他人因此而取得动产所有权时,原动产所有权消灭。

•110分何为用益物权?•正确答案:指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在一定范围内加以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

南开大学《物权法》在线作业2

南开大学《物权法》在线作业2

《物权法》在线作业
下列属于原始取得物权的法律事实是()
A:继承
B:征收
C:买卖
D:赠与
参考选项:B
甲将汽车交给乙修理因甲未支付修车费用,乙便自行将该车予以扣留。

乙的行为属于()
A:行使抵押权
B:行使质权
C:行使留置权
D:侵权行为
参考选项:C
共有关系的主体总是()
A: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单位、个人
B:两个以上的单位
C:两个以上的单位、个人
D:三个以上的单位或个人
参考选项:C
某画家为买房,向乙借款10万元,并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一幅山水画交给乙作担保。

乙对该幅画享有()
A:动产质权
B:权利质权
C:留置权
D: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参考选项:A
下列权利中,不属于物权的是()
A:所有权
B:抵押权
C:地役权
D:商标权
参考选项:D
相邻关系只能发生于()
A: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
B: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
C:房屋直接毗邻的权利人之间
1。

[答案][南开大学]2020秋《物权法》在线作业

[答案][南开大学]2020秋《物权法》在线作业

1.下列物权中,其客体只能为动产的是()。

[答案:C]A.所有权B.抵押权C.留置权D.用益物权2.相邻土地一方擅自堵截独占自然流水,影响他方正常生产、生活时,他方有权请求()。

[答案:A]A.排除妨碍B.消除危险C.恢复名誉D.赔礼道歉3.甲、乙、丙三人各出资1/3,共同购买了一幢别墅。

甲因家中有事急需用钱,其有权()。

[答案:D]A.将别墅出售给丁B.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丁C.将别墅抵押给丁D.在乙、丙均不愿购买其份额时,将其份额转让给丁4.关于共有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答案:A]A.共有是数人享有一个所有权,而不是数人分别享有所有权B.按份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平等地享有所有权C.共有是一种独立的所有权类型D.份额少的按份共有人无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5.某居民小区西侧新建了一个印刷厂,印刷厂的的机器昼夜不停底工作,机器噪音很大,影响了小区居民的休息。

对此,他们可以行使()。

[答案:C]A.所有权B.地上权C.相邻权D.地役权6.下列属于原始取得物权的法律事实是()。

[答案:B]A.继承B.征收C.买卖D.赠与7.甲将汽车交给乙修理因甲未支付修车费用,乙便自行将该车予以扣留。

乙的行为属于()。

[答案:C]A.行使抵押权B.行使质权C.行使留置权D.侵权行为8.物权在性质上属于()。

[答案:A]A.支配权B.请求权C.抗辩权D.形成权9.甲将一件内藏500元人民币的旧大衣仍到垃圾筒里,后被拾荒人乙拾得,并发现了此钱。

甲闻讯后找到乙要钱。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答案:D]A.甲已抛弃了衣服和钱B.乙依据先占原则得到了衣服和钱C.该钱为隐藏物,乙因发现而取得D.乙应将钱返还给甲,仅仅保有衣服10.埋藏物的所有权人无法查明时,归()所有。

[答案:A]A.国家B.发现人C.发现人与国家共同D.土地所有人11.当抵押的标的物灭失时,抵押人因此获得的保险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这就是抵押权的()。

东北财经大学《物权法》在线作业一(随机)-0008

东北财经大学《物权法》在线作业一(随机)-0008

东财《物权法》在线作业一(随机)-0008甲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赏远处的风景。

便与相邻的乙约定:乙不在自己的土地上从事高屋建筑;作为补偿,甲每年支付给乙4000元。

两年后,乙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丙。

丙在该土地上建了一座高楼,与甲发生了纠纷。

对此纠纷,下列判断哪个是正确的?()A:甲对乙的土地不享有地役权B:甲有权不让丙建高楼,但得每年支付其4000元C:丙有权建高楼,但须补偿甲由此受到的损失D: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因没有办理登记而无效参考选项:B“翠艳新城”小区内共有300位业主,2008年7月6日召开业主大会讨论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问题,共有240位业主参加。

假设该小区内每套房屋的面积完全相同,请问至少有多少位业主同意才可能通过决议()A:200B:160C:150D:120参考选项:A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

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

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

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

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A: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B: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C: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D: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参考选项:A王某在“翠艳新城”购买了二室二厅的住房一套,下列选项中王某必定享有共有权的是?A:小区内的道路B:小区内的绿地C:房屋内的承重墙D:停车位参考选项:C农民甲因其邻居乙越界建房侵入自己的宅基地而诉请法院保护,乙的行为侵犯了甲得何种权利?()A:相邻权B:住宅所有权1。

南开15春学期《物权法》在线作业 答案

南开15春学期《物权法》在线作业 答案

南开15春学期《物权法》在线作业答案本文是一份物权法的在线作业,包含20道单选题,共40分。

以下是其中的10道题目及答案:1.抵押物以建筑物为抵押物,抵押权自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设立。

2.根据《物权法》,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生效,但所有权没有转移。

3.国家财产所有权的主体是全体中国人民。

4.相邻关系只能发生于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

5.共同共有的特点是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共同所有权。

6.留置权是物权中客体只能为动产的一种。

7.所有权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

8.区分建筑物所有权的正确说法是共有部分的修缮费用及其他分担,由各区分所有人按其专有部分所占比例分担。

9.所有权的弹力性是指通过各项权能的分离和恢复实现自身的价值。

10.在他人的土地上挖沟取水的权利属于地役权。

以上是对原文的修改及改写。

C.个人的信用D.自然景观正确答案:AB5.下列关于共有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共有人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单独处分B.共有人可以要求其他共有人按比例分担共有财产的费用C.共有人可以要求其他共有人共同管理共有财产D.共有人可以随意改变共有财产的性质和用途正确答案:BC6.下列关于抵押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B.抵押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等C.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抵押物D.抵押权优先于其他担保物权正确答案:ABCD7.下列关于留置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B.留置人可以拒绝交还留置物C.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权D.留置人可以要求留置物的所有人支付留置费用正确答案:ABD8.下列关于质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质权是一种担保物权B.质权的担保范围只包括主债权C.质权人可以占有质押物D.质权人可以要求质押人支付保管费用正确答案:ACD9.下列关于地役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地役权是一种用益物权B.地役权人可以占有他人的土地C.地役权的内容可以是居住、经营、建设等D.地役权可以转让、出租或者抵押正确答案:ACD10.下列关于物权的限制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物权可以被法律规定的限制所限制B.物权可以被协议所限制C.物权可以被法院判决所限制D.物权可以被行政机关的处罚所限制正确答案:ABCD5.所有权具有完全性和永久性的特征。

物权法平时作业

物权法平时作业

《物权法》平时作业(1)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1.按照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 C )只能由法律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之间自由创立。

A.权利 B.义务 C.种类和内容 D.保护2.下列财产中,只能属于国家所有权客体的是( D )。

A.土地 B.房屋 C.水面 D.矿藏3.甲出资15万元,分别从乙、丙等处购买材料,并雇用丁建筑公司,盖成了一栋楼房,经登记取得房屋产权证。

甲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的方式是( A )。

A.原始取得 B.继受取得 C.加工 D.附合4.甲、乙共同共有的房屋出租后,因年久失修山墙倒塌砸毁承租人丙的汽车,关于赔偿责任的承担,表述正确的是( D )。

A.甲、乙按照共有份额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B.甲、乙各按50%的比例承担责任C.甲承担赔偿责任D.甲、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5.下列物权中,属于担保物权的有( A )。

A.留置权 B.地役权权 C.土地承包权 D.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6.下列对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C )。

A.物权是绝对权 B.物权是对世权C.物权是对人权 D.物权是支配权7.下列能够成为物权客体的为( B )。

A.电子 B.电力 C.阳光 D.人身8.甲与乙公司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乙公司将价值30万元的别墅卖给甲,并于5日内付款,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支付房屋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

该合同订立后的第3日,乙公司又将该别墅以40万元价款卖给丙,同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甲( C )。

A.可以主张丙的所有权无效 B.可以行使物权请求权C.可以行使债权请求权 D.可以行使排除妨碍请求权9.绝对权的主要特征是( B )。

A.享受绝对权,不受任何干预B.其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人,其权利的实现通常不需要义务人的积极配合C.与相对权相比,对于权利主体更重要D.直接对物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10.王甲写信给其侄女王乙,表示要赠与5000元美金,王乙回信表示接受,但此款因故一直未实际给付。

《物权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参考答案

《物权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参考答案

《物权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参考答案一、判断题1、某2、某3、√4、√5、某6、√7、某8、某9、某10、某11、某12、√13、√14、某15、某16、某17、√18、某19、某20、√21、某二、单项选择题1、C2、A3、C4、D5、C6、C7、A8、A三、多项选择题1、ABCE2、ABDE3、ABD四、名词解释1、物权法定主义:物权的种类、内容有法律统一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依意思自由创设。

当事人自由创设法定范围之外的“物权”,不具有法律上的物权效力。

2、物权行为:指物权的意思表示与登记或交付相结合而成的要式行为。

3、物权行为无因性:是指物权行为与作为其原因关系得债权行为相互独立,物权行为的成立和有效不受作为其原因的债权行为的影响。

4、物权的追及效力:是指物权的标的物无论辗转落入何人之手,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物权人均可追及至物之所在行使物权的法律效力。

5、物权形式主义:将物权的合意与登记或交付作为引起物权变动的法律事实的立法,称为物权变动的物权形式主义。

五、论述题(一)物权形式主义以《德国民法典》为其代表。

按照这种主义,买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除需要有买卖契约、登记或交付外,还需要当事人就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达成一个独立于买卖契约之外的合意。

(二)债权意思主义以《法国民法典》为其代表。

把物权变动作为债权行为的当然结果来加以认识,不承认物权行为。

所有权的移转以买卖合同为根据,既不需要另有物权行为,也不需要以交付或登记作为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学说称为意思主义。

(三)债权形式主义以《奥地利民法典》为代表,债权形式主义,也称意思主义与登记或交付的给合。

(四)折衷主义以《瑞士民法典》为例,采介于《德国民法典》物权形式主义和《法国民法典》意思主义之间的折衷主义。

即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以原因行为、登记承诺和登记的结合作为根据。

我国《民法通则》对于动产物权变动,非采德国法物权形式主义,也不采法国、日本的债权意思主义,而是采奥地利等民法的债权形式主义。

物权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物权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物权法作业一(一) 填空题1、根据设立目的的不同,可以将他物权分成和两种。

2、根据物权的权利主体是否为财产所有人,可以将物权分成和。

3、根据物权是否从属于其他权利,可以将物权分成和。

4、动产物权的变动以为公示方式;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在国家主管机关为公示方式。

5、和两个原则,是针对物权变动而设立的。

(二) 不定项选择题1、下列判断不正确的是( )A、债权一般是有期限的,物权则具有永续性B、主物与从物须为同一主体所有,方能成立主物权与从物权的关系C、所有权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物权,所以,在效力上要优先于限制物权D、典权是我国所特有的物权类型2、甲乙订立借款合同一份,作如下约定:甲借乙10万元,甲将其所有的空闲院落一处作担保;乙有权使用、收益;10年后,甲归还本金,乙归还该院落;如甲无力还款,则该院落由乙任意处置。

对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的认识,正确的是( )A、不动产作抵押而又移转占有,供抵押权人使用收益,不符合担保法规定的担保类型,该担保无效B、该合同中约定如果甲无力还款,则该院落听由乙任意处置,构成“流质”条款,该约定无效,乙只能通过拍卖等方式保障其权利C、可以认定其间成立典权法律关系D、这份借款合同实际上包含一个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则担保合同也随之无效。

3、某甲委托某乙购买某品牌电视机。

乙至百货公司购买时,正值该品牌电视机举行有奖销售。

乙选购了一款电视机并按照规定得到3张抽奖券,但未把这3张抽奖券交给甲。

后来开奖,奖券中的一张中了头奖,可得手机一部。

这部手机应当( )A、归某甲所有B、归某乙所有C、归某甲所有,但应适当奖励某乙D、归甲乙二人共有4、甲和乙共有房屋3间,出租给丙开办商店。

现丁要向戊借款5万元,在丁的要求下,征得乙的同意后,甲将其在上述3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戊,并在通知丙后,到房屋管理局作了登记。

对其中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达正确的是( )A、房屋抵押后,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B、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乙与丙都愿意以同一价格购买,则乙享有优先购买权C、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丙只能与该共有份额的购买者和乙另行租赁合同D、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乙与丙都愿意以同一价格购买,则丙享有优先购买权。

吉林大学16秋物权法在线作业一

吉林大学16秋物权法在线作业一

一、单选题(共 15 道试题,共 60 分。

)1.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届满后,乙以种种理由拒不搬走,甲可对乙行使. 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所有权妨害除去请求权. 所有权妨害预防请求权. 正当防卫权标准答案:2. 物权的绝对性,是指. 可以对抗任何其它权利. 非经物权人同意,其他人不得侵入. 绝对不能变动、转让. 绝对拥有而不受外力干扰标准答案:3. 物权法的强制性特征,指的是. 当事人不能自由创设物权. 物权的归属由法律强制力保证. 物权法比债权法更有强制力. 物权法是强行制定的法标准答案:4. 下列属于主物和从物关系的是. 小李的钢笔和文具盒. 赵某的吉普车和一个非该车专用拖斗. 李某的房屋和其出差前在家门装的特大号防盗锁. 商品和它的包装盒标准答案:5. 金光公司以价值100万之房屋设定抵押,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又将该房屋抵押给乙银行借款80万元,到期后均分文未付。

那么,该案应当. “一女二嫁”,均为无效. 甲银行抵押权优先于乙银行之抵押权. 乙银行抵押权优先于甲银行之抵押权. 甲、乙按在金光公司总债务中比例受偿标准答案:6. 甲将大衣卖给乙后,与乙订立租约,租赁使用该大衣,该行为属于. 占有改定. 简易交付. 指示交付. 现实交付标准答案:7. 物权行为的成立和效力不受债权行为的影响,此种规则被称之为物权行为的. 独立性. 绝对性. 无因性. 原因性标准答案:8.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内,乙在房屋内堆放了成批烟花,准备将此房做烟花仓库,甲可对乙行使. 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所有权妨害除去请求权. 所有权妨害预防请求权. 正当防卫权标准答案:9. 甲与乙签订一份合同,把一台电脑卖给乙,乙付款后暂未提货;尔后甲又将电脑卖给丙,丙付款后提货。

该案应. 电脑应归丙所有. 电脑应归乙所有. 乙、丙二人共有. 甲与乙二人合同都无效标准答案:10. 所谓一物一权,是为了明确物权支配客体的范围,该理论是指. 一个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 一个物上只能有一个权利. 一个物上只能有一个物权. 一个物上不能有两个人的权利标准答案:11. 对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有全面支配权的权利是. 使用权. 占有权. 处分权. 所有权标准答案:12. 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在居民小区指的是小区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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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7页。
王伯琦:《民法总则》,正中书局1979年版,第106页。
王利明:《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3页。
王泽鉴:《民法物权(通则·所有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56页。
川岛武宜:《民法总则》,有斐阁1965年版,第145页。
(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出现是否构成对一物一权主义的挑战
如前所述,物权的客体必须具有特定性和独立性,而特定性和独立性的衡量标准,应以一般社会观念、交易观念及法律观念加以确定。只要在交易中可以被认为具有特定性和独立性的物,都可以单独成为物权的客体。在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上,由于建筑物构造上与其他建筑物部分有隔离的设备(隔墙),在构造上具有独立性,又该专有部分可以单独使用并直接支配,因此,在使用上亦具备独立性。同时,通过单独编列建号,办理建筑物所有权登记,可以使之特定化,具备特定性,因此完全符合一物一权主义的要求,与传统的一物一权主义并不相悖。
四、我国物权立法应坚持一物一权主义
众所周知,我国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物权法律制度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很不发达。我国公有制的国情,决定了土地等生产资料属于国有或集体所有,法律不允许私人拥有土地,因而我国的物权法律关系更为复杂。我们只有坚持一物一权主义,才能明物权的静态归属,简化物权法律关系,充分发挥物权法定分止争的作用,以稳定经济秩序,保护交易安全。
三、一物一权主义在现代社会面临的挑战
(一)集合物的独立地位是否构成对一物一权主义的挑战
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知道,一物一权意在厘清物的归属关系,限定一个物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数个物上不得设定一个所有权,但并不否定一个物上可设立数个他物权,也不当然否定数个物上可设定一个抵押权或者其他担保物权。虽然数个独立物的整体(集合物)被设定了一个抵押权,但构成集合物的数物之上并没有各自再行设定一个抵押权,这与一物一权并不矛盾。况且,集合物的抵押权与集合物的所有权,是两个完全不同性质的问题。法律承认一个抵押权可设定于集合物,不等于承认集合物上可设定一个单独的所有权。事实上,集合物的出现主要是为了利用其交换价值,使之成为交换客体。集合物与其所有权同属一人的“财产群”是有区别的,“集合物”的意义不在于其对“财产群”的描绘,也不在于其对数个独立物相互结合而发挥共同效益(或者更高效益)的描绘,而在于其对因为整体性进入交换领域从而获得较之分散存在时不能获得或者不能更多地获得交换价值的财产群的地位的描述。为此,集合物应当是指整体性进入交换领域且其整体性成为交易发生条件的不同种类的数个独立物的总和。只有在作为交易的对象时,集合物作为物权客体的价值才能表现出来。所有权先于交易而存在,交易本身不能创设所有权。将集合物在整体上视为一物,赋予其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不否定组成集合物的各个独立之物的所有权属性,正如王泽鉴先生所指出的“集合物(如图书馆),系由数个独立之物集合而成,其本身不能作为物权之标的物,所有权仅得存在于各个独立之物之上(如每一本书,每一部打字机)。”因此,所谓集合物作为独立地位动摇了一物一权主义地位的观点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这是指物权的客体应限于独立物、特定物之上。所谓独立物是指能够单独、个别地存在的物。例如一幢房屋、一台机器。物权系以直接支配标的物为内容,只有是独立物,物权人才可以对之进行独立的支配,也才能用公示等形式公示物上的权利状态。
(二)一物之上不能同时并存数个互不相容的物权
这是有关物权客体的基本要求,即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或不相容的他物权。在罗马法中就已经确认了“所有权遍及全部,不得属于二人”的规则。如果一物之上可以并存多项所有权,则难以确定物的真正归属,而且容易发生各种产权纠纷。
(三)便于物权的公示,确保交易安全
权关系不独涉及当事人的利益,而且也涉及国家、社会及第三人的利益。因此,物权的发生、变更及消灭,以进行公示为必要。基于公示制度,当事人及第三人可直接从外部认识物权的客体范围、内容,使物权法律关系据此得以透明,从而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判断,决定是否交易。根据近现代各国物权变动的普遍规则,不动产以登记为公示方式,动产以对物的占有和交付为公示,不论是登记还是对动产的占有和交付,都要求物权的客体必须独立、特定。一物一权主义有助于划分权利边界,便于物权公示,从而减少交易中的不确定性,降低交易成本,最终确保交易安全。
(二)避免物权关系复杂化,以利于对物权的保护
物一权可以明确每一物权所作用的相应客体及每一客体所承受的物权,使法律关系清晰,避免物权关系的复杂化。相反,一物多权,无法划分每一权利所作用的相应客体,权利归属不明确,不利于对其保护。以房屋为例,若不采用一物一权主义,则势必导致房屋的梁柱归甲所有,屋顶归乙所有,墙壁归丙所有的十分复杂的物权关系,其结果是既不利于房屋经济效用的发挥,也使该房屋的物权关系陷于紊乱状态,不利于对物权的保护。
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9页。
崔建远:“我国物权法应选取的结构原则”,载《法制与社会发展》1995年第3期。
铃木禄弥:《物权法讲义》,创文社1994年版,第349页。
铃木禄弥:《物权法讲义》,创文社1994年版,第350页。
铃木禄弥:《物权法讲义》,创文社1994年版,第350页。
关键词:物权基本原则一物一权主义物权冲突
一、一物一权主义的含义与内容
物权在于支配其物,享受其利益,为使法律关系明确,避免物权关系不适当的复杂化,以便公示,以保护交易安全,近现代民法采取一物一权主义,或称物权客体特定主义,即一个物上应以存在一个物权为原则。我们认为,一物一权原则应具有以下内容。
(一)物权的客体须独立特定
注释:
房绍坤、叶军:“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载《安徽大学学报(哲社版)》1996年第4期。
参见川岛武宜:《所有权法的理论》,岩波书店1987年版,第161页。
钱明星:“论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载《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1998年第1期。
钱明星:“论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载《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1998年第1期。
(三)一物的部分或成分一般不得作为物权的客体
这是指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只能在整体上成立一个所有权,而一物的部分如尚未与该物完全分离,则不能成为单独所有权的客体。但日本民法认为,由于民法承认占有的时效取得(第162条),至少就取得时效来说,不得不承认一宗土地的一部分也可以成立物权。
(四)集合物原则上不能成立一个物权,尤其是所有权
二、一物一权主义的存在意义
(一)使物权支配范围明确化,便于物权的实现
物权为直接支配特定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人可依自己的意思,无须他人行为或意思的介入,即可对标的物为管领处分,所以,同一标的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内容相同的所有权,也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相悖的他物权,如地上权和典权,以便使物权支配的范围明确化,确定权利归属。如果一标的物上存在多个物权,各个物权人支配的方式不同,支配在时间上相冲突,那么物权的内容就难以实现,物权人的需要不易得到满足,这有违物尽其用的原则。
题目:论一物一权主义
姓名:徐盛
班级:法学11-3
学号:1113020321
摘要:传统的一物一权主义即指在一个物体之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然而,现代的社会经济环境较古罗马时代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许多现象也带给了一物一权一个又一个的突破。对于一物一权主义在现代社会究竟应当如何看待、会有怎样的发展,本文就此进行探讨。
我妻荣:《日本物权法》,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9年版,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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