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取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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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定额

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定额

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一、说明(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厅根据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03)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作为编制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预算、标底和竣工结算时的依据,同时也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确定费用计算规则的依据、确定费用标准及部核算的参考。

(二)《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三) 适用围。

1、古典建筑与园林建设包工包料工程。

(1)适用于新建、扩建的殿、堂、楼、阁、榭、舫、斋、轩、廊、亭、塔、城墙等独立建造的单位古典建筑工程。

以及上述古建筑中的基础、墙体、油漆、彩画以及脚手架等工程。

(2)按照《营造法原》和具有我国民族风格传统做法设计、施工的仿古建筑工程。

(3)园林建设中的园路、园桥以及小品设施。

(4)城市、园林建设中的假山、湖假山、塑工程。

(5)城市、园林中的绿化工程。

(6)一般建筑土程中仿古部分的项目,执行《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按仿古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其他套用《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按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

计价表与费用计算规则应配套使用,用什么计价表,就配用什么费用计算规则。

(7)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以《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一、二册编制预(结)算的工程。

(8)园林工程:适用于以《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三册编制预(结)算的工程。

2、包工不包料、点工。

(1) 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建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建设单位认可的)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围的用工。

(四)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部分措施项目费(计价表项目)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

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说明及计算规则

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说明及计算规则

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说明及计算规则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 (2)总说明 (19)仿古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2)第一册通用项目 (23)第一章土石方、打桩、基础垫层工程 (24)第二章砌筑工程 (29)第三章砼及钢筋砼工程 (32)第四章木作工程 (38)第五章楼地面及屋面防水工程 (42)第六章抹灰工程 (44)第七章脚手架工程 (46)第八章模板工程 (49)第二册营造法原作法项目 (51)第一章砖细工程 (52)第二章石作工程 (53)第三章屋面工程 (55)第四章抹灰工程 (56)第五章木作工程 (57)第六章油漆工程 (62)第七章彩画工程 (66)第三册园林工程 (67)第一章绿化种植 (68)第二章绿化养护 (71)第三章堆砌假山及塑假石山工程 (74)第四章园路及园桥工程 (75)第五章园林小品工程 (76)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一、说明(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厅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作为编制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预算、标底和竣工结算时的依据,同时也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确定费用计算规则的依据、确定费用标准及内部核算的参考。

(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三) 适用范围。

1、古典建筑与园林建设包工包料工程。

(1)适用于新建、扩建的殿、堂、楼、阁、榭、舫、斋、轩、廊、亭、塔、城墙等独立建造的单位古典建筑工程。

以及上述古建筑中的基础、墙体、油漆、彩画以及脚手架等工程。

(2)按照《营造法原》和具有我国民族风格传统做法设计、施工的仿古建筑工程。

(3)园林建设中的园路、园桥以及小品设施。

(4)城市、园林建设中的黄石假山、湖石假山、塑石工程。

07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定额

07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定额

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一、说明(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厅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作为编制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预算、标底和竣工结算时的依据,同时也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确定费用计算规则的依据、确定费用标准及内部核算的参考。

(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三) 适用范围。

1、古典建筑与园林建设包工包料工程。

(1)适用于新建、扩建的殿、堂、楼、阁、榭、舫、斋、轩、廊、亭、塔、城墙等独立建造的单位古典建筑工程。

以及上述古建筑中的基础、墙体、油漆、彩画以及脚手架等工程。

(2)按照《营造法原》和具有我国民族风格传统做法设计、施工的仿古建筑工程。

(3)园林建设中的园路、园桥以及小品设施。

(4)城市、园林建设中的黄石假山、湖石假山、塑石工程。

(5)城市、园林中的绿化工程。

(6)一般建筑土程中仿古部分的项目,执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按仿古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其他套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按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

计价表与费用计算规则应配套使用,用什么计价表,就配用什么费用计算规则。

(7)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以《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一、二册编制预(结)算的工程。

(8)园林工程:适用于以《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三册编制预(结)算的工程。

2、包工不包料、点工。

(1) 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建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建设单位认可的)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四)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部分措施项目费(计价表项目)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

江苏定额取费文件

江苏定额取费文件

构件吊装 0.85
0.5
桩基工程 0.9

0.5 0.2/0.4 0.6
单独装饰
工程
0.9
安装工程 0.8
市政工程 1.1
仿古建筑
工程
1.5
园林绿化
工程
0.7
0.5 0.2/0.4 0.4 0.2/0.4 0.6 0.2/0.4
0.8 0.3/0.5
0.4
修缮工程 0.8
0.4 0.2/0.4
⑨税 金:指企业 按规定交纳 的房产税、 车船使用税 、土地使用 税、印花税 及土地使用 费等。
⑩其 他:包括技 术转让费、 技术开发费 、业务招待 费、绿化费 、广告费、 公证费、法 律顾问费、 审计费、咨 询费、联防 费等。
(2)现 场管理费: 指现场管理 人员组织工 程施工过程 中所发生的 费用。内容 包括:
8、脚 手架费:指 脚手架搭设 、加固、拆 除、周转材 料摊销等费 用。
9、已 完工程及设 备保护:指 对己施工完 成的工程和 设备采取保 护措施所发 生的费用。
10、施 工排水、降 水:指施工 过程中发生 的排水、降 水费用。
11、垂 直运输机械 费:指在合 理工期内完 成单位工程 全部项目所 需的垂直运 输机械台班 费用。
14、赶 工措施费: 若建设单位 对工期有特 殊要求,则 施工单位必 须增加的施 工成本费。
15、工 程按质论 价:指建设 单位要求施 工单位完成 的单位工程 质量达到经 有权部门鉴 定为优良工 程所必需增 加的施工成 本费。
16、特 殊条件下施 工增加费:
(1)地 下不明障碍 物、铁路、 航空、航运 等交通干扰 而发生的施 工降效费用 。
(三)不 可竞争费包 括:

(全)江苏省人工费调整文件苏建价定(2001)401号至苏建价定(2011年)812号文件(全)

(全)江苏省人工费调整文件苏建价定(2001)401号至苏建价定(2011年)812号文件(全)

江苏人工费调整文件汇总目录1.苏建定2001(401)2.苏建定2005(65)3.苏建定2006(276)4.苏建定2008(66)5. 苏建价〔2010〕494号6.苏建价〔2011〕812号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8〕66号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为推动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解决目前建设工程人工费及工人工资偏低的状况,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

具体调整办法通知如下:一、调整标准1、包工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建筑、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47.00元/工日,二类工44.00元/工日,三类工41.00元/工日;单独装饰工程:54.00~70.00元/工日;修缮工程:44.00元/工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执行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与第四册44.00元/工日、第二册与第三册53元/工日;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一册与第三册44元/工日,第二册53元/工日。

2、包工不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除单独装饰工程69.00~86.00元/工日、执行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与第三册和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69元/工日外,其余工程58.00元/工日。

3、点工调整为以下标准:除单独装饰工程60.00元/工日、执行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二与第三册和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56元/工日外,其余工程48.00元/工日。

二、调整办法1、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按本通知规定的相应工程标准执行。

2、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和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预算的工资单价确定,均按本通知规定标准执行。

3、本通知调整的工资标准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价合同。

合同有约定时,按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时,按本通知标准执行。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6-
凝土模板及安拆费用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混凝土清单中)。 单价措施项目中各措施项目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
工作内容均按现行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执行。 2.总价措施项目是指在现行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以总价(或计算基础乘
费率)计算的措施项目。其中各专业都可能发生的通用的总价措施项目如下: (1)安全文明施工:为满足施工安全、文明、绿色施工以及环境保护、职工健康生活所需要的各
项费用。本项为不可竞争费用。 ①环境保护包含范围: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降低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
一、总 则 (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 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 9 本计算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 44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 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标 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 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 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与江苏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 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表(定额)配套使用,原有关规定与本定额 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定额费用内容是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其 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标准计取。 (五)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和点工说明: 1.包工包料: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用工、材料、机械的方式。 2.包工不包料:指只承包工程用工的方式。施工企业自带施工机械和周转材料的工程按包工包 料标准执行。 3.点工:适用于在建设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定额范围内的用工。 4.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发包人)提供。 (六)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说明及计算规则.doc

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说明及计算规则.doc

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说明及计算规则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 (2)总说明 (19)仿古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2)第一册通用项目 (23)第一章土石方、打桩、基础垫层工程 (24)第二章砌筑工程 (29)第三章砼及钢筋砼工程 (32)第四章木作工程 (39)第五章楼地面及屋面防水工程 (43)第六章抹灰工程 (45)第七章脚手架工程 (47)第八章模板工程 (50)第二册营造法原作法项目 (52)第一章砖细工程 (53)第二章石作工程 (54)第三章屋面工程 (55)第四章抹灰工程 (56)第五章木作工程 (57)第六章油漆工程 (63)第七章彩画工程 (67)第三册园林工程 (68)第一章绿化种植 (69)第二章绿化养护 (72)第三章堆砌假山及塑假石山工程 (75)第四章园路及园桥工程 (76)第五章园林小品工程 (77)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一、说明(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厅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作为编制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预算、标底和竣工结算时的依据,同时也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确定费用计算规则的依据、确定费用标准及内部核算的参考。

(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三) 适用范围。

1、古典建筑与园林建设包工包料工程。

(1)适用于新建、扩建的殿、堂、楼、阁、榭、舫、斋、轩、廊、亭、塔、城墙等独立建造的单位古典建筑工程。

以及上述古建筑中的基础、墙体、油漆、彩画以及脚手架等工程。

(2)按照《营造法原》和具有我国民族风格传统做法设计、施工的仿古建筑工程。

(3)园林建设中的园路、园桥以及小品设施。

(4)城市、园林建设中的黄石假山、湖石假山、塑石工程。

2007江苏古建园林工程定额书说明

2007江苏古建园林工程定额书说明
(二)江苏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费用计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仿 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三)适用范围。 1.古典建筑及园林建设包工包料工程。 (1)适用于新建、扩建的亭、台、楼、阁、榭、舫、廊、寺、庙、殿、堂、斋、轩、塔等 独立建造的单位古典建筑工程。以及上述古建筑中的基础、墙体、油漆彩绘以及脚手架等工程。 (2)按照《营造法原》和具有我国民族风格传统做法设计、施工的仿古建筑工程。 (3)园林建设中的园路、园桥以及小品设施。 (4)城市、园林建设中的黄石假山、湖石假山、塑石工程。 (5)城市、园林绿化工程。 (6)一般建筑中,仿古部分的项目,执行《江苏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表》,按仿古 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其他套用《江苏省建筑及装饰工程计价表》,按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 准取费。计价表与费用计算规则应配套使用,用什么计价表,就配用什么费用计算规则。 (7)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以《江苏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一、二、三册编 制预(结)算的工程。 (8)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以《江苏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四册编制预(结) 算的工程。 2.包工不包料、点工。 (1)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建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建设单位认可的)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 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四)本计算规则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分部 分项工程费及部分措施项目费(计价表项目)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
一、说 明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人工费 调整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人工费 调整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10〕494号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为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合理确定和提高建筑业人工工资水平,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

具体调整办法通知如下:一、调整标准1、包工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建筑、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56元/工日,二类工53元/工日,三类工50元/工日;单独装饰工程:61~78元/工日;修缮加固工程:53元/工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一册53元/工日,第二册60元/工日,第三册50元/工日。

2、包工不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除单独装饰工程78~96元/工日、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77元/工日,其余工程70元/工日。

3、点工调整为以下标准:除单独装饰工程67元/工日、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63元/工日外,其余工程58元/工日。

4、机械台班定额中的预算工资单价按照53元/工日执行。

二、调整办法1、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按本通知规定的相应工程标准执行。

2、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招标控制价和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预算的工资单价确定,均按本通知规定标准执行。

3、本通知规定的工资标准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价合同。

4、本通知规定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按照费用定额(计算规则)规定,应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三、执行时间本通知中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自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

在此之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在建工程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未约定人工工资调价方法或未规定国家政策性调整不调整的工程,2010年11月1日之后完成的工程量部分按本通知中的标准执行;投标报价或签订施工合同时人工工资单价有让利的工程,在执行新工资标准时,应同比让利。

_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正式)

_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正式)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江苏省建设厅二○○九年四月目录一、总则 (3)二、工程费用的组成 (3)三、工程类别的划分 (8)(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15)(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四)规费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五)税金计算标准及规定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18)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二)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等工程。

本定额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我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计价表、房屋修缮预算定额配套使用,原相关关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定额费用内容是由分部分项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其中,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标准计取。

(四)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和点工说明:1、包工包料: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用工和材料供应的方式。

2、包工不包料:是指只承包工程计价表用工的方式。

施工企业自带施工机械和周转材料的工程按包工包料标准执行。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

附件一:《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一、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一)一般计税方法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规定的计价依据调整要求,营改增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中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企业管理费组成内容中增加第(19)条附加税: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3、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4、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是指根据建筑服务销售价格,按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简易计税方法1、营改增后,采用简易计税方式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的组成,均与《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原规定一致,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3、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包含增值税应纳税额、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二、取费标准调整(一)一般计税方法1、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单独装饰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表4-4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房屋修缮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表4-72、措施项目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措施项目费取费标准表表4-8注:本表中除临时设施、赶工措施、按质论价费率有调整外,其他费率不变。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表3、其他项目取费标准暂列金额、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中均不包括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4、规费取费标准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取费标准表表4-105、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税金以除税工程造价为计取基础,费率为11%。

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0.0-0.1
0.0-2.7 2.7-4.0
E1-63
E1-7 E1-8
缩短工期30%以内
材料二次搬运费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4.0-5.5
0.2-0.3 0.0-0.2
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二、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综合费用费率 定额编号 E2 E2-1 E2-11 E2-12 E2-2 E2-21 项目名称 综合费用 仿古建筑工程 企业管理费 利润 园林景区工程 企业管理费 计算基数 费率(%)
市区一般工程
市区临街工程 安全施工费 临时设施费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1.0-2.1
2.1-3.5 0.3-1.0 4.0-4.4
E1-5
E1-6 E1-61 E1-62
夜间施工增加费
缩短工期增加费 缩短工期10%以内 缩短工期20%以内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四、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税金费率
定额编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市区 E4 E4-1 E4-2 税金 税费 直接费+综合费用+规费 直接费+综合费用+规费 3.513 3.413 0.100 费率(%) 城(镇) 3.448 3.348 0.100 其他 3.320 3.220 0.100
水利建设基金 直接费+综合费用+规费
注: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一类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60-46 36-28 24-18 54-41 32-25

2014江苏费用定额(表格版)

2014江苏费用定额(表格版)
2014版措施项目及规费取费标准及规定
序号 工程名称 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 市政工程(费率%) 程(费率%) 单独装饰工 安装工程 程 通用项目、 桥梁、隧道 单独构件吊 打预制桩/ (费率%) (费率%) 给水、燃气 路灯及交通 仿古建筑工 园林绿化工 建筑工程 道路、排水 、水工构筑 装 制作兼打桩 与集中供热 设施工程 程 程 工程 物 建筑工程 (费率%)
0.05~0.1 0.05~0.1 0~0.1 0.3~1.2 0.5~2 1~3 0.1 0~0.05 0.6~1.5 0.5~2 1~3 0.1
0.05~0.2 0.05~0.2 0~0.1 1.5~2.5 0.5~ 1~2.5 0~0.1 0.3~ 2 基本费率 省级标化增加费 措施项目费 计费基础 1 2 3 4 5 6 7 8 夜间施工 非夜间施工照明 冬雨季施工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临时设施 赶工措施 按质论价费 住宅分户验收 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 计费基础 1 2 3 工程排污费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3 0.5 1.2(2.8) 0.22(0.5) 2.2 0.38 2.2 0.38 1.8 0.31 2.5 0.44 1.9 0.34 3 0.5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工程设备费 0~0.1 0.2 0.05~0.2 0~0.05 1~2.2 0.5~2 1~3 0.4 0~0.1 0.2 0~0.1 0.3 0.1~0.3 0~0.02 1~2 0.5~2 0.8~2.5 0.05~0.15 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 0~0.1 0.3 0~0.1 0.3 3.0 0.7 1.4 1.3/1.8 0.3/0.4 1.6 0.4 1.4 0.3 1.4 0.4 2.1 0.5 1.1 0.3 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 1.1 0.3 2.5 0.5 0.9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

附件一:《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一、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一)一般计税方法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规定的计价依据调整要求,营改增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中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企业管理费组成内容中增加第(19)条附加税: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3、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4、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是指根据建筑服务销售价格,按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简易计税方法1、营改增后,采用简易计税方式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的组成,均与《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原规定一致,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3、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包含增值税应纳税额、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二、取费标准调整(一)一般计税方法1、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单独装饰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房屋修缮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表4-72、措施项目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措施项目费取费标准表表4-8注:本表中除临时设施、赶工措施、按质论价费率有调整外,其他费率不变。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表3、其他项目取费标准暂列金额、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中均不包括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4、规费取费标准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取费标准表5、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税金以除税工程造价为计取基础,费率为11%。

297405-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苏建价【2014】299号】

297405-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苏建价【2014】299号】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14〕29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委)、省有关厅、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现予颁发。

本定额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原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6月18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人民政府。

目录一、二、三、总则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工程类别的划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八)各专业工程交叉时的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四)规费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五)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定额

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定额

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一、说明(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厅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作为编制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预算、标底和竣工结算时的依据,同时也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确定费用计算规则的依据、确定费用标准及内部核算的参考。

(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三) 适用范围。

1、古典建筑与园林建设包工包料工程。

(1)适用于新建、扩建的殿、堂、楼、阁、榭、舫、斋、轩、廊、亭、塔、城墙等独立建造的单位古典建筑工程。

以及上述古建筑中的基础、墙体、油漆、彩画以及脚手架等工程。

(2)按照《营造法原》和具有我国民族风格传统做法设计、施工的仿古建筑工程。

(3)园林建设中的园路、园桥以及小品设施。

(4)城市、园林建设中的黄石假山、湖石假山、塑石工程。

(5)城市、园林中的绿化工程。

(6)一般建筑土程中仿古部分的项目,执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按仿古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其他套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按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

计价表与费用计算规则应配套使用,用什么计价表,就配用什么费用计算规则。

(7)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以《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一、二册编制预(结)算的工程。

(8)园林工程:适用于以《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三册编制预(结)算的工程。

2、包工不包料、点工。

(1) 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建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建设单位认可的)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四)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部分措施项目费(计价表项目)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

江苏定额取费文件

江苏定额取费文件

1、人 工费:指应 列入计价表 的直接从事 建筑与装饰 工程施工工 人(包括现 场内水平、 垂直运输等 辅助工人) 和附属辅助 生产单位 (非独立经 济核算单 位)工人的 基本工资、 工资性津贴 、流动施工 津贴、房租 补贴、职工 福利费、劳 动保护费。
2、材 料费:指应 列入计价表 的材料、构 件和半成品 材料的用量 以及周转材 料的摊销量 乘以相应的 预算价格计 算的费用。
江苏省的不同地区取费参照349号文对照如下
地区
费用文件名称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措施费(%) 工程排污费(%)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 费(%)
建筑工程 、仿古园
林 预制构件 制作、构 件吊装、 桩基工程
江苏省 苏建价 (2009)107号 见上表
0.19
南京市
常州市
宁建基字
常建
(2009)27
0号 〔2009〕116
⑥工会 经费及职工 教育经费: 工会经费是 指企业按职 工工资总额 计提的工会 经费;职工 教育经费是 指企业为职 工学习先进 技术和提高 文化水平按 职工工资总 额计提的费 用。
⑦职工 待业保险 费:指按规 定标准计提 的职工待业 保险费用。
⑧保险 费:指企业 财产保险、 管理用车辆 等保险费用 。
(二)为 了切实保护 人民生产生 活的安全, 保证安全和 文明施工措 施落实到 位,现场安 全文明施工 措施费作为 不可竞争费 用,建设单 位不得任意 压低费用标 准,施工单 位不得让利 。此项费用 的计取由各 市工程造价 管理部门根 据工程实际 情况予以核 定,并进行 监督,未经 核定不得计 取。
徐州市 徐建发
[2009]67号
同江苏省 同江苏省
0.1
同江苏省
同江苏省 同江苏省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目录一、 总则二、 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三、 工程类别的划分(一)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二) 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三) 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四) 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五) 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六) 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八) 各专业工程交叉时的类别划分及说明四、 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一) 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二) 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三) 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四) 规费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五) 税金计算标准及规定五、 工程造价计算程序一、总 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与江苏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表(定额)配套使用,原有关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定额费用内容是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标准计取。

(五)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和点工说明:1.包工包料: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用工、材料、机械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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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2 1.5~2.5 0~0.1 0.05~0.2 0~0.1 1.1 0.3 工程量* 单价 0.3 分部分项 工程费
0.26~0.7 0.3~0.7 0~0.1 0.05~0.2 0~0.1 1.1 0.06 工程量* 单价 0.06
1~2.5 1.5~2.5 1~2.5 -0.5~-1
临时设施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措施 已完工程及设备 费 保护 二次搬运费 检验 试验 费 赶工费 工程 优质工程 按质 一次、二次 论价 验收不合格 其他 项目 总承包服务费 费 工程排污费 规费 建筑安全管理费 社会保障费 公积金 11年2月1日前 税金 11年2月1日后 专业分包 工程造价 分部分项 工程费+ 措施项目 费+其他 项目费 分部分项 工程费+ 措施项目 费+其他 项目费+ 规费 分部分项 工程费
1~2.5 1~2 1~2.5 ——
2~3
1~3
专业分包 工程造价 分部分项 工程费+ 措施项目 费+其他 项目费 分部分项 工程费+ 措施项目 费+其他 项目费+ 规费
2~3
1~3
0.19 3 0.5 3.44 3.44 3.48
0.19 3 0.5 3.44 3.44 3.48
பைடு நூலகம்
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取费表
费率名称 一类工程 分部 管理 分项 费 二类工程 工程 三类工程 费 利润 安全 文明 施工 措施 费 基本费 现场考评费 奖励费(市 级/省级) 人工费+ 机械费 仿古建筑 园林工程 费率% 费率% 计算基础 计算基础 07.12.1起 09.7.1起 07.12.1起 09.7.1起 57 50 43 12 1.4 0.8 0.3/0.5 47 42 37 12 1.5 分部分项 0.3/0.5 工程费 0.8 人工费 30 24 18 14 0.7 0.4 —— 29 24 19 14 0.7 0.4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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