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流程管理制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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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流程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流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流程,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遵循“事前交底,过程监督,事后评价”为指导方针,制定《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公司安全生产流程管理制度》。
一、事前交底
事前交底分为常规工作交底、重大工作单项交底、外来人员工作逐项交底,交底方式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开展,具体如下:(一)常规工作交底:
员工以班组为一个整体,采取一年一次交底方式(表格见附件一),安全监督员必须每月对被交底人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记录在案,发往公司内网。常规工作包括:生产运行部日常巡查、设备管理部对机器设备维护保养、管网维护部巡查、清淤等等。
(二)重大工作单项交底:
安全监督员须对项目交底人进行安全培训,交底人须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在施工前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检查表》《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并通过部门主管审批及再上级领导审批后,方可施工。重大工作包括:①各个池体检修、清理、防腐;②各个设备大修项目;③提升泵及粗格栅下井检修;④消毒车间(加药间)管道更换及维护;配电房检修等等。
(三)外来人员工作逐项交底:对外来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教育,告之我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危险有害因素,如出现违背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需自行承担责任,签订《安全作业培训及安全作业要求》。
二、过程监督
为了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过程监督分为两种方式:
①常规监督:安全监督员必须每月一次将被监督人员安全工作检查结果上报至公司内网(表格见附件二);
②重大工作监督:安全监督员必须做到不定时、不定量的现场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及安全监督员的评论结果每月一次上报至公司内网(表格见附件三);
检查内容:检查现场技术装备、防护设施、措施、危险区域标识或防护、安全用电等。听取被检查人员关于安全管理和改善等方面的问题和意见,检查结束后,告之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期限,将检查的事件、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记录存档。
常规工作以被监督人提交月报(表格见附件二)和安全监督员适度现场抽查方式监督,重大工作和外来人员工作必须做到每日一次以现场抽查方式监督,抽查须留有记录。
三、事后评价
在项目已经完成并运行一段时间后,对项目的安全执行过程
进行系统的、客观的分析和总结,通过分析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根据施工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评价分为年度评价、安全检查评价、重大事项评价。所有评价结论必须记录在案并存档。
四、附件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