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沂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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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

满 延期 工作 ,进一 步 提高 我 国建筑 施工 企 业安 全
生 产管理 水平 , 现通知 如下 :


延期工作指导原则
性 标 准 , 属 于第 ( ) 规 定 的应 当重新 审查 范 不 一 项
围的 建筑施 工企 业 , 经原 颁 发管 理机 关 同意 , 以 可
以科学 发展 观统 领全 局 . 照统筹 安 排 、 格 按 严
请 表 , 本地企 业使用 。 供 () 2 建筑 业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 质 证 书 、 安 全 资 原
效期 满准 予延期 后再 换领 新 的副本 。
( ) 五 监督 管理
对 于安全 生 产许 可证 有 效期 满未 办 理延 期手 续继 续 进 行 生 产 的 , 照 《 全 生产 许 可 证 条 例 》 按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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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务视窗 。 文件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许 可证 有效期满延期 工作 的通知
建质[0 72 1号 2 0 10
各省、 自治 区建设厅 。 辖 市建 委 , 直 江苏 省 、 东省 山
建 管局 :
3 在 安全 生 产 许 可 证有 效 期 内 , 到 各级 建 、 受
全 事故且 对事 故发生 负有责 任 的 : 2 在 安 全生 产 许 可 证有 效 期 内 , 被暂 扣 过 、 曾 安 全生产 许可证 的 :
( ) 一 申请 安 全生 产许 可 证有 效期 满前 三 个月 ,企 业应 当向原颁 发管 理机关 提 出延期 申请 。
l 需 要进 行 重 新 审 查 的 企业 , 提 交 以下 申 、 应
生产许 可证 , 本次延 期将 不再予 以受 理 。
结合 的基本 原则 ,认 真做 好 建筑 施工 企业 安 全生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为切实做好全国第一批以及今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通知如下:一、延期工作指导原则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统筹安排、严格条件、简化程序、方便企业的总体要求,坚持监督管理与服务企业并重、全面要求与差异化管理相结合的基本原则,认真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

要利用延期工作的契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安全生产条件,促使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减少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以利于推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延期企业审查范围(一)属于下列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以下简称颁发管理机关)应当重新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2、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3、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3次以上(含3次)处罚、通报批评或安全生产诚信不良记录的;4、未在原颁发管理机关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申请的;5、原颁发管理机关因其它原因认为有必要重新审查的。

(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属于第(一)项规定的应当重新审查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经原颁发管理机关同意,可以不再对其进行审查。

但此类企业仍需提交本通知规定的有关申请材料。

(三)对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园林绿化等不属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范围的企业,如部分地区此前向其发放过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延期将不再予以受理。

(四)对于已经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劳务分包企业,本次应依照有关规定予其延期;对于未对劳务分包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作出要求的地区,应统一要求本地劳务分包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建筑施工企业是一种特殊的企业类型,其施工过程中涉及到许多高风险作业,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尤为严格。

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正式开展工作。

为了帮助建筑施工企业顺利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下面将提供一份办事指南。

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据和程序1.依据: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2.办理程序:(1)企业申请:建筑施工企业首先需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管机关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2)审核备案:安全生产监管机关将对企业申请进行审核,包括企业资质、现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现场设施等方面的评估,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备案。

(3)现场核查:审核备案通过后,安全生产监管机关将进行现场核查,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设施、操作流程、员工培训及应急预案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4)初审:现场核查通过后,安全生产监管机关将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待审核结果确认无误后,签署初审意见,并移交给审批机关。

(5)审批:审批机关将对企业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批,并进行最终的评估和决定。

(6)颁发证书:审批通过后,安全生产许可证将由审批机关颁发给企业。

二、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所需材料2.企业所在地产权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建筑施工企业的相关资质证书;4.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及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5.企业的安全生产设施和现场照片;6.企业的员工培训记录及相关证书;7.公司注册证书及税务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1.办理时限:建筑施工企业在开展施工前必须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因此务必在实际施工前足够的时间提前办理。

2.合规性检查:企业在办理前需自行进行合规性检查,确保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相关设施符合要求,以免在审核过程中出现问题。

3.协同配合:企业在办理过程中应与安全生产监管机关及审批机关保持密切沟通,配合提供所需文件和信息,并积极协助相关的现场检查和评估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08.06.30•【文号】建质[2008]121号•【施行日期】2008.06.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121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为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促进施工企业保持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我部制定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促进建筑施工企业保持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时,应当明确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三条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已经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处于暂扣期内进行审查,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暂扣期内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并加强对分包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查验承建工程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关“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持证情况,发现其持证情况不符合规定的或施工现场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为切实做好全国第一批以及今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通知如下:一、延期工作指导原则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统筹安排、严格条件、简化程序、方便企业的总体要求,坚持监督管理与服务企业并重、全面要求与差异化管理相结合的基本原则,认真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

要利用延期工作的契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安全生产条件,促使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减少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以利于推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延期企业审查范围(一)属于下列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以下简称颁发管理机关)应当重新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2、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3、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3次以上(含3次)处罚、通报批评或安全生产诚信不良记录的;4、未在原颁发管理机关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申请的;5、原颁发管理机关因其它原因认为有必要重新审查的。

(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属于第(一)项规定的应当重新审查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经原颁发管理机关同意,可以不再对其进行审查。

但此类企业仍需提交本通知规定的有关申请材料。

(三)对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园林绿化等不属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范围的企业,如部分地区此前向其发放过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延期将不再予以受理。

建筑施工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建筑施工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建筑施工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企业基本信息2.工程项目信息企业需要提供正在进行或计划进行的工程项目信息,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规模及施工范围等。

尤其是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3.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信息企业需提供安全管理机构设立的批准文件,同时提供安全管理机构的组织机构图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职务、姓名、聘用合同等相关信息。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需要提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包括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这些制度可通过与专业机构合作进行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5.工程技术文件企业需要提交已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以证明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6.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企业需要提供已购置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的清单,并提交相应的购置凭证。

7.工人培训证明企业需要提供工人的安全培训证明,包括参加过的安全培训课程及通过的考试、培训证书等。

8.安全生产监测和管理报告企业需要提交过去一年的安全生产监测和管理报告,用以证明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良好记录和管理能力。

9.各项评估及验收证明企业需要提交通过的各项评估和验收的证明文件,包括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安全生产专项验收证明等。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情况,企业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施工许可证、资质证书等。

以上是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提交的一些基本材料,这些材料的准备是为了验证企业具备进行施工项目的能力,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措施。

同时,在提交材料之前,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对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完善和改进,以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关于施工许可证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关系的说法

关于施工许可证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关系的说法

关于施工许可证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关系的说法
施工许可证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两个不同的许可证,具有不同的目的和职能。

施工许可证是指在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由主管部门对具备条件的施工企业进行审查、评定和核发的合法准入文件。

它主要用于确认施工企业是否具备从事特定施工项目的能力和资质,包括技术力量、经济实力、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要求。

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指依法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措施进行审查和把关,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生产环境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合法准入证件。

它主要着重于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包括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设备使用、应急预案制定等方面。

可以说,施工许可证是确认施工企业是否具备从事特定施工项目的能力和资质的准入证件,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则是对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进行审查和把关的准入证件。

两者有一定的联系,但是各自职能不同,目的也不同。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发文字号】建质[2004]148号【发布部门】建设部(已撤销)【发布日期】2004.08.27【实施日期】2004.08.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04]148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现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建设部二00四年八月二十七日为了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适用对象(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在办公场所、本机关网站上公示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申请所需提交的全部资料目录以及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三)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当按照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企业注册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应当向建设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部主管业务司局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是指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建筑施工类企业总部(名单见附件一)。

(五)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向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山东 安全生产许可证

山东 安全生产许可证

山东安全生产许可证山东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指在山东省范围内从事特定行业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具备的一种许可证件。

其目的是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山东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主体通常是从事危险化学品、煤矿、金属冶炼、建筑施工等高风险行业的单位。

这些单位在申请许可证之前需要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具备相关技术、安全设备和紧急救援措施。

申请山东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流程一般是:首先,申请单位根据山东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然后,经过内部培训和考核,确定一批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人员,组成安全生产管理团队。

接着,申请单位根据要求,准备必要的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设备、紧急救援预案等。

最后,将材料提交给山东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机构,进行审核和审批。

审核过程主要是检查申请单位是否具备适当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具备必要的技术设备和应急预案等。

审批结果通常在一定时间内出来,如符合要求,申请单位将获得山东省安全生产许可证。

获得山东省安全生产许可证后,申请单位需要遵守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同时,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单位在有效期内需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和复审,以确保继续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求。

总之,山东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为了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设立的一种许可证件。

它要求从事高风险行业的单位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设备和应急预案,并经过山东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和审批。

获得许可证后,单位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复审,以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文件鲁建管发〔2011〕1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建管局(处),有关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施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除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外,取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均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和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等活动。

第四条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省内除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延期换证和管理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煤炭工业局、省地矿局、省公安厅消防局、省冶金总公司、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山东黄河河务局等有关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其所属行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延期换证和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
产条件 的, 应依 法暂 扣 其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限 期整 改 。 并 四 、 得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建 筑 施 工企 业 在 本 地 区发 生伤 取
业承包 企业外 , 有施 工总承 包企 业、 所 专业承包企 业均 应依 法
申领 建 筑施 工 企 业 安全 生 产许 可 证 。
二 、 地 产 开 发 企 业 、 设 单 位 、 划 设 计 单 位 、 工 与 监 房 建 规 施
理企业 、 业管理企 业 、 筑产 品生产企业 , 遵照《 色建筑 物 建 要 绿 技术导则》 的内容 , 调整和 完善本 单位的发展思路 和工作重 点 , 树立绿 色建筑意 识 , 强化绿色建 筑导 向 , 立健全 实施绿 色建 建 筑 的运行管理机 制 , 培养骨 干技术人 才 , 逐步形 成本 单位开展
为进~步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许可证 条例》 《 和 建筑 施工企 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 ,严格 实施 建筑施工企 业安全生 产行政 许可 制度 , 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 :

限期整改 、 责令停工等处理 的 , 应于作 出最后一次处 理之 日起 3 个工作 日内报 告( 省施工 的 , 跨 通过省级人 民政府 建设 行政 主
电源开关 , 防止发 生短路 、 电等 事故 。 触
( ) 湿 水 电梯 试梯无异常后 , 方可恢复使用。
( ) 四 电梯恢 复使 用后 , 要详 细填 写湿水检 查报 告 , 对湿水 原 因、 处理方法 、 防范措施等记录清楚并存档。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建设部关 于严格 实施建筑施 工 企 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 制度 的若 干补 充规定
建 质 【 0 】1 2 6 8号 2 ( 0 0 6年 1月 2 日 ) 5 各省、 自治 区建 设 厅 , 辖 市 建 委 , 苏 省 、 直 江 山东 省 建 管 局 :

建质[2006]18号《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

建质[2006]18号《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

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建质[2006]18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一、除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企业和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企业外,所有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均应依法申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应当自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交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重新按有关规定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市、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承建工程项目的日常监督、巡查,因安全生产问题对同一企业三个以上(含三个)项目或同一项目二级以上(含二次)做出限期整改、责令停工等处理的,应于作出最后一次处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跨省施工的,通过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在接到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重新复核违法违规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发现其不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应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

四、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地区发生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其委托的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到事故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暂扣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和发生事故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外埠发生伤亡事故的,工程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事故基本情况、企业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询问笔录)和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议,书面通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通知

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通知

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5年10月09日
工企业在2005年7月14日后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停工整改,依法申领到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擅自施工的,要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加强监管。

三、要认真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工作,对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要严格审查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程序、时限和条件,对于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依法清除出建筑市场。

同时,应要求已经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当其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应主动向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建设部
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条件和材料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条件和材料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条件和材料申请条件:(一)建筑业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产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在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职工缴纳保险费;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服;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机构或者应急救援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人员的人数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经理(或分管工作的副经理)和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持证上岗);2、项目负责人人数最少应当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的项目经理人数(持b证),且必须持相应资质等级的注册建造师证;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的80%增加到100人,;4、三类人员数量要求参见资质标准中《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配备表》。

申请材料:一、延期申请的企业(不包括重新核查企业)根据闽建建,2021,61号文件要求,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交以下材料: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表由企业在“系统”中如实填写、生成、打印,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为切实做好全国第一批以及今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通知如下:一、延期工作指导原则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统筹安排、严格条件、简化程序、方便企业的总体要求,坚持监督管理与服务企业并重、全面要求与差异化管理相结合的基本原则,认真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

要利用延期工作的契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安全生产条件,促使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减少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以利于推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延期企业审查范围(一)属于下列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以下简称颁发管理机关)应当重新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2、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3、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3次以上(含3次)处罚、通报批评或安全生产诚信不良记录的;4、未在原颁发管理机关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申请的;5、原颁发管理机关因其它原因认为有必要重新审查的。

(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属于第(一)项规定的应当重新审查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经原颁发管理机关同意,可以不再对其进行审查。

但此类企业仍需提交本通知规定的有关申请材料。

(三)对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园林绿化等不属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范围的企业,如部分地区此前向其发放过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延期将不再予以受理。

(四)对于已经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劳务分包企业,本次应依照有关规定予其延期;对于未对劳务分包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作出要求的地区,应统一要求本地劳务分包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

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临沂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临沂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以下简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是临沂市建设局(以下简称“市建设局”)对临沂市境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达到先进水平的工地授予的一种荣誉称号。

第三条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分为市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和市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

第四条市级文明工地评选工作由临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安质处”)组织实施,由市建设局审核公布。

第五条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评选实行申报制,即由企业申报,县区建设主管部门推荐并跟踪检查,市安质处具体组织检查考核、评审。

第六条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评选坚持“集中检查,分级管理,全过程监督”的原则,市安质处组织考核评审,县区跟踪检查,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实事求是,确保评选的工地真正达到先进水平,起到示范作用。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标准第七条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评选范围: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土建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含2000m2)。

安装工程、装饰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在建工程工地。

第八条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评选的主要依据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标准》)和省市有关规定。

第九条市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依照《标准》综合评分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土建工程建筑面积在3000m2以上(含3000m2),其他条件符合有关规定;市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依照《标准》综合评分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其他条件符合有关规定。

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

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

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施工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过资质审查和安全管理水平评定,由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该企业具备安全施工的条件和能力的许可证明。

办理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注册资本金:建筑施工企业应具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金,以确保企业在开展施工活动时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

2.专业技术人员: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具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技术人员,包括建筑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等,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和安全管理。

3.良好的企业信誉: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合同义务、无重大事故等方面的评价。

4.管理体系: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并有效运行一套完善的质量、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包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培训计划等管理文件和制度,并能够有效执行。

5.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具备一定的建筑施工资质证书,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

6.设备和工艺水平: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具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施工机械设备,并且具备一定的工艺技术水平,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7.安全教育培训: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8.现场安全措施: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合理布置安全设施,制定并有效执行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通过以上条件的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

主管部门将对企业的资质、管理水平和现场安全情况进行评估,以决定是否颁发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

办理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不仅能够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还可以在招投标和项目合同签订时提供依据,增加企业竞争力。

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重视和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和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的思考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的思考

实 施做 了大量 的前期 准备 工作 。 特别是普 遍组 织开
展 了建 筑施 工 企 业 “ 三类 人 员 ” 的培训 、 核工 作 , 考 对许 可证 制度 的实 施进 行 了周 密 的部署 , 为许可 证 制 度 的顺 利 实施奠 定 了基础 。在 此 阶段 , 大部分 特 级 、 级建 筑 施 工企 业 和部 分 二 级企 业 , 识 到 安 一 认 全 生产 许 可证 在 建 筑施 工 企 业 经 营活 动 中 的重 要
要 的许 可制 度 , 其有 效 期 为 三年 , 理机 关 的 职 责 管 绝 不应 该是 一许 了之 。二是 发 生事 故后 , 再去 暂扣
件, 向许 可证颁 发 管理 机关 申请 领 取安 全生 产许 可
证 。2 0 年 1 月2 0 5 2 5日, 国务 院办公 厅下 发 了关 于严
说 明建筑业 的安 全生 产存 在很 大差距 , 国家认 为有
必 要采取 更加 严 格 的措施 , 高建 筑 行业 的安 全生 提
产管理水 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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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盔 2 9 第1 金 0年 期 0
安全管 理
制约 , 多 企业 开 始从 消极 观 望 , 为 积极 创 造 条 许 变
阶段 , 并且 在管理 中不 断完善 。 0 8 , 国大部分 2 0年 全
建筑 施工 企业 安全 生产许 可证 陆续 有效 期满 , 地 各
都 在开展 许可 证 的延期 工作 。值此 之 际 , 者想 就 笔
近 几年 在 安全 生 产许 可 证 管理 中遇 到 的有 关 问题 和一 些思 考请 教 同行 , 同促 进安 全生 产许 可证 制 共 度 的进一 步完善

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办法.

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办法.

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促进建筑施工企业保持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和《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煤炭工业局、省地矿局、省公安厅消防局、省冶金总公司、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山东黄河河务局等有关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其所属行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工作。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中的11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分解,形成《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标准》(附件1,以下简称《动态考核标准》)。

实行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动态双考核联动机制,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分别对应绿、黄、红三色动态监管,绿色为最高级别,红色为最低级别。

企业初始监管状态为绿色,上一年度考核不计入下一年度。

第五条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实行量化打分制,汇总分值作为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的依据,存在问题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第六条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汇总分值85分(含)以上,定为合格,列入绿色监管。

第七条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汇总分值70分(含)至85分(不含),定为基本合格,列入黄色监管。

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应立即与该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并至少抽查该企业30%以上施工现场。

整改后经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检查合格,解除黄色监管,转化为绿色监管。

第八条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汇总分值70分(不含)以下或定为基本合格后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定为不合格,列入红色监管。

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标准(1)

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标准(1)

附件1: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标准一、汇总表(格式):企业名称联系电话企业地址许可证编号一般安全生产条件考核1 2 3 4 5 6 7 8 9 10 1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考核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三类人员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办理工伤保施工起重机械职业危害危险性较大工程、分生产安全事项目考核(在对应项目管理制度投入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人员配备培训险及意外伤设备检测合格防治措施部分项工程及重大故应急救援合计实际打√)(10 分)(15 分)(5 分)(10 分)(5 分)(5 分)考核害保险证明危险源监控措施预案及演练得分得分(20 分)(10 分)(5 分)(10 分)记录(5 分)合格□100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结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在对应项目打√)姓名:(主管部门)执法证书编号:检查时受检(自查)单位负责人检查人受检(自查)时间姓名:间(签字)(主管部门)执法证书编号:- 10 -考核评分说明1、此表及以下表格可作为企业自查使用,也可作为主管部门抽查使用。

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对应11 个分表,考核结果汇总所得分值,作为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考核的依据。

结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结果,确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结果。

2、一般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汇总分值计算方法(考核计分采用百分制)(1)各分表中20 分(含)以上项目为主要评价项目,20 分以下项目为一般评价项目。

每个分表中有 2 项主要评价项目或 3 项一般评价项目得分为0,该分表不得分。

汇总表单项得0 分,一般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为0 分。

(2)汇总表中各分项实得分=该分项在考核分表中实得分之和乘以汇总表该分项应得分值/100。

(3)汇总表中企业考核实际得分=汇总表中分项合计总分。

(4)各分表中每项扣减分数总和超出该项应得分后,该项实得分数为零。

- 11 -二、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分表(格式)2-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序号评价项目检查评价方法应得分评分标准扣减分数实得分数1 本企业部门设置及管理人员花名册查有关文件 5 未根据企业管理特点设置部门的,扣 5 分;未建立管理人员档案的,扣 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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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沂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资料的有关说明为做好临沂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工作,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和《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要求,结合实际,现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资料说明如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1、企业须在建设部网站(WWW. cin. gov. cn)或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WWW. jzaq. net )下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用A4型纸打印,申请表内容须用计算机打印,不得涂改,不能和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

2、申请表第一项中必须填写企业主项资质和等级,如: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第六项“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载明的内容”栏目中必须填写“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单位地址、经济类型、主要负责人”。

3、申请表第五项“特种作业人员简况”中,需要把已持有山东省建管局颁发“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有效期内)的人员情况填入.申报材料(共十二项)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原件)。

二、各级安全生产资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企业须以文件的形式提供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操作规程目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应根据本企业机构设臵情况制定,可参照下列岗位设定)(1)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法定代表人、经理、安全生产副经理、总工、总会计师、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工程质检员、安全员、安全资料员、材料员、班组长等。

(2)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计划部门、技术质量部门、安全生产部门、设备部门、劳动教育部门、保卫消防部门、材料部门、财务部门、行政卫生部门等。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评价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统计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施工方案审批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3、操作规程:本施工企业主要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目录。

包括塔吊司机、架子工、电工、焊工、机械操作工、信号指挥、施工升降机司机、起重机械设备拆装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1、企业应以文件的形式提供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包括上一年度建筑施工产值(应与企业年度统计报表中所提供的建筑业总产值相符)及本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必须有具体金额)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建筑施工产值的1%。

2、此项资料中需装订上一年度的企业年度统计报表复印件。

3、实施情况:企业应如实填写本年度安全生产投入汇总表,最后一栏应有总计投入数额,格式如下:4、企业应提供资金投入的发票、凭证复印件,确实不能提供发票、凭证复印件的安全资金投入,应提供安全投入金额和用途的证明材料(装订在附件材料内)。

除正常的教育投入外,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既包括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施工现场与安全相关的资金投入,如临时设施、围挡、文明施工的投入等),也包括各种安全防护用品等实物投入,不包括机械设备投入及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用。

四、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臵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贵、安全机构负贵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1、有安全管理机构设臵文件,有负责人任命文件(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不得兼任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2、有安全管理机构工作职责;3、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应配臵具有电气、机械、土建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一、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应至少配备一名工程师资格以上人员。

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施工企业不少于5人,二级施工企业不少于4人,三级施工企业不少于3人。

格式如下: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五、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企业应提供在建工程汇总表,格式如下:2、根据企业机构设臵情况,至少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行政负责人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复印件需装订在申报材料内)。

格式如下:企业主要负责人3.原则上取得三级以上项目经理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的人员,均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具体人数至少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各类企业的项目经理人数要求。

格式如下:项目负责人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则上每个工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总人数应符合:施工总承包一级不少于45人,二级不少于24人,三级不少于10人.格式如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企业须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汇总表,格式同申请表第五项。

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山东省建管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特殊工种作业岗位安全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人数不得少于下表要求:七、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企业应以文件的形式提供本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注明培训效果、保证措施、培训师资、时间安排、受培训人员等内容).培训考核记录存放于企业以备随机抽查。

八、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企业应提供在建工程投保汇总表及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保单原件(工程投保汇总表中所列工程必须与企业提供的在建工程相一致)。

格式如下:九、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侧合格证明。

企业应提供所使用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出厂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及检测合格证明的原件且填写经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汇总表,格式如下:提供检测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施工起重机械汇总表中所有内容必须填写,不得缺项,所填内容与提供的原件必须相符。

十、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要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建议根据不同的工种,按照中家标准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包括: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2、个人防护措施;3、安全检查措施.要针对本企业施工特点(至少包括3-4种,粉尘、噪音、有毒气体、尘肺),对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例如由防水作业和地下管道有毒气体作业引起的职业中毒、水泥粉尘在封闭环境及电焊作业引起的尘肺等.十一、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五一节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可参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制定。

十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援预案(应本着事故发生后有效救援的原则,列出救援组织人员详细名单、救援器材、设备清单和救援演练记录)。

应提供企业总的应急预案和至少一个工地的应急预案。

注:申报材料的装订要求1、申报材料封面用苹果绿色,须编制页码(设于页面右下侧)及页码目录。

2、申报材料共十二项内容,每一项内容需有彩页目录,用A4型纸打印(复印件也须用A4型纸),统一装订成册。

3、申请与申报材料应放在一个牛皮纸袋盛装,不可分开装。

4、申请表及申报材料的所有内容须报送word打印的电子文档一份(存于U盘内)。

5、申报材料中要求企业提供的各种原件无需装订,需单独用一个牛皮纸袋盛装。

附件材料一、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文件.企业应提供文件原件,分类装订成册。

二、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企业提供的安全投入证明材料发票、凭证复印件应按汇总表登记顺序编号且装订成册。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

企业应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成人员的专业证书和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件单独装订,原件无须装订。

)四、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

企业需提供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并装订成册,且与申报表内的登记顺序相一致。

五、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

企业应提供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按工程投保汇总表中的顺序装订。

六、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施工起重机械汇总表所登记的每台设备均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出厂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及检测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无须装订,复印件应按汇总表登记顺序编好序号,一一对应,装订成册。

注:附件材料的装订要求附件材料共6项,分项装订成册,每册需设封皮,封皮需按黑体字标明的内容打印;附件材料需单独装入一个牛皮纸袋(材料复印件必须用A4型纸张)。

附:分目录格式(供参考):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1、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及目录2、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及目录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及目录4、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文件及目录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1、 xxx年度企业安全资金投入计划2、xxx年度企业统计报表3、xxx年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汇总表四、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1、安全管理机构设臵文件2、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任命文件3、安全管理机构工作职责4、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五、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1, xxx年在建工程汇总表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汇总表3、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汇总表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汇总表六、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汇总表七、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

1、 xxx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八、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1、工程投保汇总表九、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侧合格证明1、施工起重机械汇总表十、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十一、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童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2、土方开挖工程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3、模板工程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4、起重吊装工程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5、脚手架工程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6、拆除、爆破工程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十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x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救援演练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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