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打借条微信的聊天记录算不算借钱的证据呢_条据书信
证据清单(民间借贷纠纷)
《委托代理合同》
证明原告为实现债权,为此聘请律师提起诉讼,实际支付律师代理费5000元。
6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律师费发票
7
招商银行电子回单
委托代理人:
2023年11月1日
4
《还款承诺书》
被告于2020年8月5日向原告出具《还款承诺书》,确认至2020年8月5日被告尚欠原告10万元本金,约定在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偿还,每月利息按2分计算,每月还款额为本金加利息,违约则承担仲裁费或起诉相关费用。证明被告有义务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逾期将承担违约责任及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起诉相关费用。
证据清单
(民间借贷纠纷)
提交人:张三
诉讼地位:原告
序号
证据名称
证明内容和证明目的
页码
1
《借据》
被告于2019年5月20日向原告出具《借据》确认收到原告借款20万元。
2
微信聊天记录
被告向原告发出指定收款账户,要求将案涉借款20万元汇入指定账户。
3
《银行专用回单》
原告于2019年5月20日向被告指定的收款账户支付借款本金20万元。证明原告实际支付案涉借款本金20万元给被告。
欠款证据清单及证明内容
欠款证据清单及证明内容
1. 借据或欠条,借据是一种借款人向贷款人签发的书面文件,证明借款人已经收到了一笔贷款。
欠条则是借款人向贷款人签发的书面文件,证明借款人欠款的金额和还款条件。
2. 账单或发票,如果欠款是由商品或服务产生的,相关的账单或发票可以作为欠款证据。
这些文件列明了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详细信息和欠款金额。
3. 银行对账单,银行对账单记录了账户的交易和余额,可以作为证据证明欠款人的支付情况和欠款金额。
4. 合同或协议,如果欠款是在合同或协议下产生的,相关的合同或协议文件可以作为证据,详细说明了欠款的金额、还款条件和期限。
5. 通讯记录,包括电子邮件、短信、书面信函等,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双方就欠款事项进行过沟通和协商。
6. 证人证言,如果有第三方可以提供证词,证明欠款的存在和
金额,其证言也可以作为欠款证据。
欠款证据清单及证明内容需要尽可能详细和全面,以确保能够清晰地证明欠款的存在和金额。
同时,这些文件需要是真实、可靠的,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被法律机构或其他相关方接受和认可。
法务学习: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问题和证明力问题
法务学习: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问题和证明力问题微信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传媒工具,它整合了电子邮件、网上聊天、博客、QQ聊天工具、网上购物、网络支付平台等功能。
微信平台上的信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显然属于证据的范围。
由于使用的普及性,目前在诉讼中作为证据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
下面谈一下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问题和证明力问题。
一、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问题。
一方提交对另一方不利的微信聊天记录后,另一方当事人惯用的伎俩是:自己没有发送过该信息,或自己没有收到过该信息。
本来认定真实性最直接的方法是,双方均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进行比对,但有的当事人事先已将微信聊天记录予以删除,这条路走不通。
微信聊天记录删除了,还能被提取吗?对此,微信运营商回应称,微信不留任何用户的聊天记录,聊天记录只存储在用户的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上。
所以,遇到上述情形,无法通过向微信运营商调查取证的方法予以再现,只能通过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采取必要的方法予以恢复。
据我了解,若安装了安卓系统,微信聊天记录删除时间不长,鉴定机构能通过技术手段予以恢复的;若安装了苹果系统,基本不可能恢复。
二、微信聊天记录的证明力问题。
对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证明力的大小,法律界一直存在争议。
有人认为,判断被采纳的电子数据的证明力大小,主要看它在实质上的可靠程度如何以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如何,即未实名认证的微信聊天记录必须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方有证明力。
从证据的证明力来讲,我们当然要尽可能地收集其他证据,以印证微信聊天记录的证明力度。
也就是说,微信聊天记录应当尽量与其他证据相结合使用。
但不是像某些人所鼓吹的那样,微信聊天记录单独就没有证明力,必须要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才有证明力。
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电子数据脱胎于视听资料,《刑事诉讼法》将电子数据与视听资料并列作为证据种类,也表明这两种证据具有很大程度上的相似。
没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单独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法院认定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裁判规则 (附最高法民一庭观点)
法院认定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裁判规则(附最高法民一庭观点)导读:微信聊天记录作为新型的电子证据与其他电子证据一样,都具有使用者身份隐蔽且信息易被篡改等特点,影响了微信证据的证明效力。
本期小编整理《人民司法·案例》2016年第8期相关案例,结合其他案例、观点及法条,对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证明效力作出了阐释,希望能够为读者提供参考与帮助。
《人民司法·案例》未实名认证微信聊天记录满足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条件的,可以成为定案证据——肖金平诉简时抡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案例要旨:网上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但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该如何采用及其证明力的大小,法律界一直存在争议,审判实践中法官在审查判断电子证据的可采性与证明力时必须进行全新的考虑。
既需要考虑电子证据的特殊性,又不得在可采性与证明力方面予以差别对待,但仍主要从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三个方面进行认定。
案情简介:原告肖金平诉至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称,被告简时抡因缺乏资金,从2014年12月30日起陆续向原告借款。
双方于2015年7月15日通过微信确认,被告尚欠原告人民币66000元。
原告经多次催讨未果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66000元及支付从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
裁判理由: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微信号(昵称嗳財宥導)于2015年7月13日与原告微信号(昵称快速刻章)在微信平台上互应对方要求进行银行转账,根据中国民生银行厦门东浦支行提供的个人对账单,该笔转账交易对方户名为简时抡;结合证人郑建国的证言,可以认定微信号(昵称嗳財肴導)使用人是被告简时抡。
从简时抡微信号(昵称嗳財宥導)于2015年7月15日。
在微信聊天平台上向原告微信号(昵称快速刻章)承认“之前不是还欠你35000,—共6万6”的事实,可以认定被告简时抡尚欠原告肖金平借款本金人民币66000元。
原告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于法有据,应予支持。
个人借条写范文
个人借条写范文案情:张三与李四是从小一起玩长大的朋友。
最近张三因为要买房,于是想通过李四借款5万元,基于信任,李四慷慨解囊,当天就去银行取出现金5万交付给张三,口头说到“都是好朋友,借条就不用了,半年之内偿还就行”,张三当时感激不尽,谁料到半年后经李四多次催还,张三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李四无可奈何起诉到法院。
律师分析:本案中李四基于信任借钱给张三,没料到张三拖着不给,无奈只能去起诉,殊不知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本案中有两点对张三很不利。
第一,没借条等相关证据证明张三与李四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第二,李四给的是现金,没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相关支付凭证证明张三收到李四多少钱。
就这样去起诉?悬啊!当然李四可以通过一些补救措施证明与张三之间的借贷关系,比如电话录音、短信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还款承诺书等,但如果遇上对方直接玩失踪,联系不上,那岂不麻烦了,就算不玩失踪,补救的证据证明力也没有借条大啊。
因此,律师告诫大家,借钱一定要写借条,借条很重要,它能直接证明借贷事实的存在,当然借条也要规范,否则可能血本无归!那么如何写一份规范的借条呢?下面为大家提供一份最新借条范本:借条兹有借款人_____( ___号码:____),因购买车辆,向______( ___号: ),借到人民币(大写_____)元,借期陆个月,月利率2%,于贰零壹捌年拾叁月捌日到期时本息一并还清。
该借款若借款人不如期还款,视为违约,应支付出借人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如到期未还清,愿承担____通过诉讼等方式追讨借款所支付的交通费、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保函费、保全费等其他费用。
并经双方约定,该借款发生纠纷时由XX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立此为据借款人: ___号:出借人: ___号:借款时间:年月日备注:借款人确认以省市区地址作为相关通知及诉讼等材料送达地址;若发生地址变更,应向出借人书面提供新的送达地址。
借款担保书兹有借款人:因用于之需要,于年月日向借款人借到人民币(大写)元整,情况属实,该借款若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本人愿意对该笔借款的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引起诉讼的,本人愿意承担因诉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具体包括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
借据书在法律诉讼中的作用与证明力借据书作为债权证据的法律效力与应用
借据书在法律诉讼中的作用与证明力借据书作为债权证据的法律效力与应用借据书在法律诉讼中的作用与证明力借据书作为债权证据的法律效力与应用在经济活动中,借据作为一种常见的债权凭证,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证明力。
本文将探讨借据书在法律诉讼中的作用以及其作为债权证据的法律效力与应用。
一、借据书的法律定义与要素根据我国《合同法》第306条的规定,借据是指借款人向出借人所开立的以其自己签名为证明的文件。
借据书作为一种书面凭证,必须具备以下要素:借款人的签名、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还款方式等信息。
二、借据书在法律诉讼中的作用1. 借据书作为债权证据借据书是债权凭证之一,可以证明债务关系的存在以及借款人应偿还借款的义务。
在法律诉讼中,当借款人未按期履行偿还义务时,出借人可以依据借据书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法院判决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借款。
2. 借据书作为合同证据借据书也可以作为一种合同证据,证明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存在着借款合同关系。
借据书中所载明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以及双方签名等元素,都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合同的成立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3. 借据书作为支付凭证借据书在法律上还可以作为支付凭证使用。
借款人在归还借款时,可以凭借据书进行支付,出借人通过收取借据书,确认已收到借款人的归还款项,从而达到支付的目的。
三、借据书作为债权证据的法律效力与应用1. 借据书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据书是一种债权凭证,具有法律效力。
借据书一经签署,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确立,借据书所载明的债权债务事实不容否认。
2. 借据书的法律证明力借据书作为一种合同证据,具有一定的法律证明力。
在法律诉讼中,当借款人需要证明债权关系、还款义务等事实时,可以通过提交借据书作为证据来达到证明的目的。
3. 借据书的证明能力借据书所载明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条款,以及双方签名等元素,具有一定的证明能力。
这些条款可以确证借款的金额、期限等信息的真实性,证明借款人应该履行的还款义务。
收据和借条的区别
收据和借条的区别篇一:欠条、借条和收条的区别欠条、借条和收条的区别“借条”、“欠条”和“收条”是三种最基本的字据凭证,在日常生活、商业往来或经济活动中经常会使用到,这些字据相当于一纸合同,不能不慎重对待。
作为日后主张债务权利的凭证,实现债权、债务清偿的主要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它们分别代表着不同的含义,也具有不同的证明对象。
不过,因为人们各种不规范的做法,“借条”、“欠条”和“收条”经常会惹来麻烦,甚至惹来官司,事前预防优于事后解决,未雨绸缪远胜亡羊补牢。
条据只有规范、缜密、明确,才会最大限度地避免纠纷的产生。
一、“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
“借条”,又称为“借据”,“借据”是比较正式的叫法。
“借条”使用最多的是在借贷现金时,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往往会要求借款人开具“借条”,交由出借人收执,以证实借款的事实;在借用物品时,有时出借人也会要求对方打张“借条”。
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之债的必然凭据,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
一个“借”字,不但反应出借、贷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而且也反应出贷方已履行了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义务。
假如借款人不守诚信,不履行返还借款义务时,出借人可以凭着“借条”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借款人返还借款。
此时,“借条”就成了借贷纠纷案件中最重要证据,只要“借条”能够足以证实双方存在借款事实,法院会支持出借人的诉讼请求。
二、“欠条”又称为“欠据”,通常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
“欠”字与“借”字有很大的区别,欠反应的是一种“状态”,借表明了债权关系是因为借贷而形成,欠条则无法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真正原因。
欠条和借条性质不同,借条是用以确认借款的法律事实。
而欠条是欠款的凭证,是对欠款事实的确认,具有催款的性质。
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时,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别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要向法院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抵赖的话一般很困难。
微信聊天记录如何成为有效证据
微信聊天记录如何成为有效证据作为现代社会最为流行的社交工具之一,微信已经成为了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对于许多法律案件的解决来说,微信聊天记录往往被用作重要的证据来支持案件的结论。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微信聊天记录如何成为有效证据的相关问题。
1.微信聊天记录的形式化微信聊天记录通常是以文字或图片形式出现的,具有时间戳和对话人头像,当然也可能包含语音消息和视频通话等多种不同形式。
微信聊天记录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它可以被保存在手机或电脑上,并且有一个独立的文件管理系统,而且微信聊天记录的形式化很强。
这意味着我们可以轻松地调阅、打印或保存微信聊天记录,不需要过多的技术知识或专业软件。
2.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与其他证据形式相比,微信聊天记录常常因其真实性而受到争议。
因为微信聊天记录很容易被编辑和修改,所以在使用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时,需要注意保护证据的真实性。
为了确保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以下几点应注意:2.1 时间戳微信聊天记录的时间戳是验证证据真实性的关键点之一。
因此,在微信聊天记录被保存和提交给法庭之前,需要检查聊天记录中的时间戳是否精确,特别是对于后期添加或删除的聊天记录。
2.2 保存原始文件在提交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时,保留原始文件是非常重要的,这可以为日后的调查提供证据。
在当前移动设备不断升级的时代,必须确保微信聊天记录的原始状态不被丢失或被篡改。
2.3 包含详细的聊天过程微信聊天记录被认为是真实的关键,但也需要在聊天记录中包括了完整详细的聊天过程。
特别是在涉及法律案件时,法庭通常会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微信聊天记录,以确保证据的可靠性。
3.微信聊天记录的法律效力微信聊天记录在法律上的效力具有一定局限性。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的时候,有一些法律规定需要注意:3.1 公正性微信聊天记录作为法律证据,需要在公证机构进行公证,以保障证据的公正性和真实性,在公证机构公证的微信聊天记录具有法律效力。
法官提醒:将微信记录作为证据,这些事项要注意!(附调取微信转账记录操作步骤)
法官提醒:将微信记录作为证据,这些事项要注意!(附调取微信转账记录操作步骤)来源:北京互联⽹法院导读近期《最⾼⼈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规定〉的决定》正式开始施⾏,这意味着今后微信、微博等记录也可以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
很多⽹友提出疑问?微信作为当下最为常⽤的通讯⼯具,什么样的微信记录,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呢?随便截⼏张图,就能当作呈堂证供吗?⼀、微信证据的表现形式根据微信记录形成的⽅式,微信证据分为⽂字微信记录、图⽚微信记录、语⾳微信记录、视频微信记录、⽹络连接和转账⽀付信息。
1. ⽂字微信记录包括微信好友聊天、微信朋友圈发布的⽂字、发送的⽂本⽂件以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章等以⽂字形式存在的信息。
此类记录是微信中最常见也是最多的内容,例如常见的“微信借条”。
2. 图⽚微信记录包括在与微信好友聊天、发布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时转载、制作、拍摄的图⽚以及使⽤的各类表情。
3. 语⾳微信记录包括与微信好友聊天、发布的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章中以语⾳形式存在的信息。
4. 视频微信记录包括与微信好友聊天过程中、发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时,转载、制作、拍摄的视频。
5. ⽹络链接记录包括与微信好友聊天过程中、发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时发送的⽹络链接,此类微信记录的最⼤不同是链接的内容是提前由第三⽅或者发送⽅制作的。
6. ⽀付转账信息使⽤⽀付、转账、红包功能时产⽣的⽀付转账信息,这⼀微信证据类型主要在使⽤微信⽀付功能时产⽣。
⼆、如何保存微信证据虽然收集证据的⽅式和程序已有较清晰的规定,但实际⽣活中,很多⼈并不熟悉具体操作步骤,仅提供打印件或截图,很可能不被法庭认可。
收集电⼦数据的程序、内容、⽅式等直接决定了这个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证明⼒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
(⼀)提交微信相关证据时,要注意什么?1. 提供使⽤终端设备登陆本⽅微信账户的过程演⽰。
⽤于证明其持有微信聊天记录的合法性和本⼈⾝份的真实性。
微信聊天记录可当证据(附9大电子证据取证、存证、举证指引
定了!微博微信聊天记录可当证据(附9大电子证据取证、存证、举证指引)法律唯你前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12月2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据该决定第十四条规定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此次决定的颁布标志着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正式在司法解释中确认了微信微博聊天记录的证据位。
目录一、手机短信二、传真件三、电子邮件四、网页证据五、电子聊天记录六、录音七、支付宝证据八、微信证据九、电子照片十、互联网电子数据证据举证指引▌一、手机短信1、如何在法庭上出示手机短信应当庭出示,并将短信内容、发(收)件人、发(收)时间、保存位置等相关信息予以书面摘录,作为庭审笔录的一部分。
举证方也可自愿申请短信公证,并将公证文书作为证据出示,此时手机短信可以不予出示。
2、审查手机短信应注意哪些情况经过法院审查核实符合证据"三性"要求的手机短信,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但因手机短信存在删改的特性,一般情况下不宜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应结合其他证据予以补强,短信证据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 审查发、收件人(姓名及手机号码)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发、收件人与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确定双方属于案涉当事人;2) 审查手机短信的位置是否出现变动,有无中间删减的情况;3) 审查手机短信的内容是否完整,与其他证据是否有矛盾,与待证事实是否有关联;4) 必要时可申请鉴定或向电信运营商作调查。
3、已删除的短信哪里找?1)搜索APP“手机数据恢复精灵”2)打开APP,点击“短信恢复” 3)APP会对手机进行扫描4)扫描完成后可以恢复查看了▌二、传真件由于传真件的真实性较难判断,采用某些技术性手段可以变造内容,同时传真件的保存时间不长,通常传真件经过两三年的时间,字迹会变淡、模糊,纸质会泛黄,故对其真实性及证明力应注意审查。
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
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一般来说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都应当立字据来确保自己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例如借条、欠条等凭据。
不过即使没有这些字据,还有一些其他的事项可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
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等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可以。
转账记录在法律上是被承认可以作为正式的法律证据存在的。
但是作为证据,必须具备“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转账证据一般是合法取得,与案件有一定关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证据证明。
被告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从法律条文的内容看,如果出借人仅有转账凭证的,出借人首先可以按民间借贷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钱,关键是看下一步借款人如何抗辩。
因为转账可以存在于各种法律关系中,例如买卖、租赁、投资等等都可能会产生转账。
借款人认可是属于借款或借款人虽然主张是其它法律关系产生的转账凭证,但是不能有效证明的,则借贷关系成立,出借人主张还款会得到法院支持。
借款人不认可是借款,主张是其它法律关系产生的转账凭证,并能有效的证据证明的,则双方借贷关系不成立,法院不会支持。
二、借条的基本内容出借人的姓名、借款的金额(包括种类)、利息、还款的时间、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信息)、还款日期、违约条款等信息。
1、借款人与还款人的姓名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最好不用化名或者小名。
2、应当写清楚借款的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当写清楚借款的时间,包括了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借款的期限是多久。
4、应当写清楚具体的还款日期,如果未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还款,但是需要给债务人准备的时间。
5、写清楚借款的利息,明确借款的年利率或者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本金和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
微信聊天记录是否可以作为法院认定我有出轨的证据来使用
微信聊天记录是否可以作为法院认定我有出轨的证据来使⽤律师在办理离婚案件当中,有不少客户咨询,如果夫妻⼀⽅发现了另⼀⽅出轨的微信聊天记录,若仅凭这些微信聊天记录,能否证实对⽅存在着外遇出轨⾏为,这些微信聊天记录,到底有没有作⽤,法院是否会认可?⼀、微信聊天记录是否可以作为法院认定我有出轨的证据来使⽤微信聊天记录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微信聊天记录在提交法院的时候必须符合证据要求:1、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2、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和案件事实具有⼀定的关联性;3、微信聊天记录必须具有合法性。
⼆、微信聊天记录,是否有效⾸先,微信聊天记录,很难拿到原始载体,也就是说,很难拿到,对⽅的⼿机,直接找你证据提交,⼀般的微信聊天记录,都是,⼿机拍照所取得的,对⽅的⼿机,不可能⼀直由你拿着,所以,原是在⽓这⼀块,⽐较难办,当然了,现在对于这个真实性啊,法官,⼀个是要求,原告⾃⼰举证,另外⼀个是,早晚会询问被告,这个例⼦,内容,是不是被告?⾃⼰和别⼈聊天的内容真实内容。
其次,关联性,微信聊天记录上,是否能够反映,是属于夫妻⼀⽅,在聊天,如何表明夫妻⼀⽅的⾝份?昵称,还是说,微信账号,⼿机号,或者,聊天内容当中,提到了⼈的名字,因为微信的历史,是可以随意更改的,如果⼀个⼈,拿着两个⼿机,再弄两个不同的微信账号,是可以玩双簧游戏的,⼀个⼈在哪⾥?⾃⾔⾃语,冒充他⼈,⽽且⾮常的⽅便,所以,不能仅凭昵称,来认定,属于夫妻⼀⽅所有,在关联性,就⽐较难办,很多,法院案例当中,拿着打印下来的,微信聊天记录,提交给法院,虽然帮不到内容,很精彩,对⽅⽮⼝否认,说⾃⼰没有聊过,这个聊天记录不属于⾃⼰的,没有见过,在这个情况下,法院,你没有办法认定,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真实的。
三、如何获取微信聊天记录,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通常来说,如果在你发现,配偶⼀⽅,偷偷和他⼈的微信聊天记录之后,我们⼀般,⾸先要进⾏⼿机拍照,后要加,过程进⾏录像录下来,最好的,还是将该⼿机,直接进⾏保管,虽然说这个难度⽐较⼤,但是是最直接有效,也有⼈提出问题说,微信是由腾讯公司所开发的,能不能向法院申请调取,腾讯公司服务器上说保存的,微信聊天记录呢!理论上讲是存在这种可能性,但是,现实当中,法院根本不会去调取,可能所有的法院,都跑到深圳去找腾讯公司,要,该份记录,这是⾏不通的,对⽅的聊天记录之后,可以和对⽅进⾏谈话,将谈判过程进⾏录⾳,如果对⽅在,谈话过程当中,承认了,聊天记录的真实性,那么,该聊天记录,也会得到法院认可,这种形式也是可以。
没有借条的起诉状
没有借条的起诉状【正文】原告:某某被告:某某原告对被告提起以下诉讼请求:一、要求被告归还原告借款金额100,000元人民币及利息;二、被告支付原告的诉讼费用。
案件事实与理由:起诉原因:原告某某与被告某某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涉及的借款金额100,000元人民币。
原告出于友好借款目的,没有办理正式借条,但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地xx地点进行口头协议并共同确认借款事宜。
按约定,被告应在xxxx年xx月xx日归还借款,但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
借款事实:1. 原告于xxxx年xx月xx日将借款100,000元人民币以现金形式交付给被告;2. 借款属于原告个人合法资金,来源合法;3. 原告和被告根据当时的约定,被告应按照约定时间归还借款;4. 被告未按约定时间返还原告借款,且至今未有任何还款行为。
证据:1. 借款交付凭证:原告提供了xxxx年xx月xx日向被告支付借款的现金凭证;2. 证人证言:证人A、证人B等对借款事实进行证言;3. 通信记录:原告与被告之间的通信记录显示双方曾就借款事宜进行过沟通。
诉讼请求与事实依据:根据借款相关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原告依法要求被告归还借款及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口头协议亦可成立。
本案中,尽管原告和被告没有书面合同或借条,但双方的沟通记录、证人证言以及原告提供的借款交付凭证,证明了双方口头协议的存在及借款事实。
依法,原告拥有要求被告归还借款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原告享有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依法,原告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归还借款及利息,同时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诉讼请求:一、判决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金额100,000元人民币及利息;二、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的诉讼费用。
附:1. 原告证人A的身份证复印件;2. 原告证人B的身份证复印件;3. 原告提供的借款交付凭证复印件。
难以置信的典型案例之四,没有借条的民间借贷案件,也能胜诉?
难以置信的典型案例(之四)
——没有借条的民间借贷案件,也能胜诉?
没有借条的民间借贷案件,也能胜诉?真的让人难以置信,但是确有这样的案例。
没有借条的民间借贷案件,只要当事人在庭审中或答辩中对事实认可,就无需原告提供证据。
【案例】有一个娘舅妈起诉外甥女借款5万元逾期未归还,她没有借条,只有自已写的一张便条,上面写有借款人,借款时间,借款理由等备忘录内容。
该案庭审中,外甥女答辩称,借款事实;但借款已全部归还。
而娘舅妈否认借款归还。
外甥女不能提供借款归还的相关证据。
该案理所当然的外甥女败诉。
【后话】一方当事人认可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就不必提供相关证据,法院就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作出有利于他方的判决。
自然,没有借条的民间借贷案件,被告认可了借贷事实,从法律上叫自认,原告起诉,被告认可,即无争议,原告没有或不能提借证据,当然也能胜诉的。
微信转账的民间借贷民事起诉状(成功范文)
民事起诉状
原告:伍某保,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邵阳县九公桥镇****,身份证号****,电话****。
被告:陈某平,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龙川县****,身份证号****,电话****。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
二、请求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20000元×4年×4.75%=3800元;
三、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含保险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是微信朋友,原告是一个心地善良、悲天悯人、容易动恻隐之心的人;被告在微信上说他女儿得了肺结核,需要大笔医疗费,原告一时就动了恻隐之心,想帮帮处于困境中的被告,于2018年8月7日借了20000元给被告做医疗费(详见银行转款凭证),没想到后来在微信上看到被告花天酒地,好像并不是一个被疾病折磨到穷困潦倒之人,于是向被告催促还钱,哪晓得被告不知感恩,以种种理由搪塞拒不归还借款。
另外,虽然原被告之间没有约定借款利息,但根据法律规定,在
出借人催促借款人还钱之日起,可以计算利息。
综上所述,原告起诉的诉讼请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依据充分;为了不让忘恩负义的人寒了悲天悯人的善良人的心,保护向上向善的公序良俗的形成,请贵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微信转账借钱给他人如何保留证据
微信转账借钱给他⼈如何保留证据现在我们向朋友借钱的话会⽐较⽅便了,因为我们可以进⾏⽹上⽀付,但是这样的话就没有借条和转账单,所以如果对⽅不还的话就很难有证据,所以我们需要避免这样的事情发⽣,店铺⼩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微信转账借钱给他⼈如何保留证据⾸先,⽹络聊天记录。
⽹络聊天记录的真实性需要经过双⽅当事⼈⾃认或由适合的证⼈证⾔作证确认。
借款时注意留存,诉讼时向法院提供完整的⽹络聊天记录截屏打印件或依靠相关软件提取出聊天记录。
但是,⽂字的证据效⼒⽐较弱,如果有语⾳聊天记录也是可作为⽐较有⼒的证据的。
平时应当注意收藏对将来可能有⽤的语⾳记录,保存原始记录,同时保证记载的内容应当尽量清晰、准确,双⽅就所谈论的问题及表态均有明⽰。
其次,微信⽀付、⽀付宝等转账记录的截图。
同时,微信、⽀付宝的转账记录都可以在⽹上查询,并打印出来,这些都是证明确实把钱转账给对⽅的证据。
最后,催款记录。
如果你没有了借款当时的聊天记录和转账截图,那么,通过微信等社交软件和对⽅交流还款事宜的相关聊天记录也可作为证据。
但此证据效⼒较弱,如果能有语⾳记录或电话录⾳会⽐较好。
微信、⽀付宝借钱的注意问题微信记录、⽀付宝转账记录等新形式的证据还是存在较⼤风险,所以不建议仅凭微信联系,就草率把钱借出去。
同时借款还要注意以下⽅⾯:(⼀)尽量通过转账少⽤现⾦,因为转账凭证是证明借款或还款时间、⾦额最直接最有⼒的证据。
(⼆)要有书⾯借据,否则⼀旦对⽅否认借款事实,尤其是现⾦借款,很容易败诉。
(三)现⾦还款⼀定要求对⽅出具收条。
否则出借⼈否认还款,借款⼈提出的已还款的主张可能⽆法得到⽀持。
(四)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债务履⾏期限届满之⽇起两年,超过两年起诉,⼀旦抗辩诉讼时效已过,出借⼈⼜⽆证据证明催要过,有可能败诉。
(五)要约定保证期间。
很多借款中有第三⼈提供保证,按照法律规定,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期限届满之⽇起6个⽉,⼀旦出借⼈⽆法举证证明在6个⽉内向保证⼈催要过,则保证⼈的保证责任免除。
微信欠款起诉申请书范本
微信欠款起诉申请书范本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被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案由:微信欠款纠纷法定代表人:(如原告或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注明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委托律师代理,应注明律师姓名、执业机构等)一、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通过微信借款的金额为人民币XXX元整;2.判令被告支付自借款之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的利息,按年利率XX%计算;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二、事实和理由1.原告与被告系朋友关系。
于XXXX年XX月XX日,被告通过微信向原告借款人民币XXX元整,约定借款期限为XX个月,月利率为XX%。
2.被告在借款期限内,未能按约定偿还借款。
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至今未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3.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向贵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本案诉讼费用。
三、证据1.原告与被告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双方借款事实及约定;2.原告的银行转账记录,证明已向被告支付借款;3.被告的还款承诺,证明其承认借款事实并表示愿意还款;4.其他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相关证据。
四、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五、诉讼请求的具体计算方式1.借款本金:人民币XXX元整;2.利息计算:自借款之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按年利率XX%计算;3.其他费用:本案诉讼费用。
没有借条怎么起诉欠款人
没有借条怎么起诉欠款人没有借条怎么起诉欠款人?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以下由我为大家具体解答该问题,并带您了解“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和“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怎么讨债”等相关拓展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没有借条怎么起诉欠款人欠款没有借条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债权人应当想办法收集借款证据。
如银行汇款凭证、手机短信、录音录像、知道借款事实的证人证言等。
准备好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二、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
但原告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证据证明。
被告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三、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怎么讨债仅凭一张借条,并不足以证明存在借款事实。
根据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自出借人借款才生效,因此,借款关系的存在,仅仅以借条来证明是不够的,还需要有借款的交付事实。
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无效的。
通常,法官审理民间借贷纠纷,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也就是说,出借方对双方之间存在的借贷关系以及款项交付事实负有举证责任,而借款人则对自己履行还款义务负有举证责任。
所以,出借人必须说明款项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对于大额的借款,比如说上百万元的借款,一般要求有相应的转账记录,而且,转账记录要与借条相吻合。
如果仅仅借条,而没有支付凭证的,法院就要根据现金交付金额大小、出借人的支付能力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还有交易习惯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在债主未能举证证明借款事实的情况下,持巨额借条起诉讨债,就得不到法院判决支持。
以上就是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没有借条怎么起诉欠款人的相关知识,以及“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和“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怎么讨债”等相关拓展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我们会有法律为您解答疑惑。
个人以投资名义借钱没有借条合同
个人以投资名义借钱没有借条合同背景在生活中,我们往往会遇到一些紧急的资金问题,需要向朋友、亲戚或认识的人借钱。
有的人为了方便起见,会以投资名义在别人那里借钱,但往往没有签订借条合同。
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纠纷,会给双方造成很大的困扰。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分析这种情况下的法律责任和解决途径。
法律责任在我国,民事法律行为一般要求书面形式。
虽然口头协议或者其他可证明行为也可以作为证据,但是其证明力远不如书面合同。
因此,个人以投资名义借钱没有借条合同,从法律上来说是不太合规的。
如果发生纠纷,法律上也很难维护每个人的权益。
首先,如果出借人没有留下借款凭证或者其他可以证明的证据,那么在法律上就无法证明这种借款行为的存在。
如果借款人不还钱,出借人就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借款。
如果借款人不承认借款,出借人也无法举证证明,那么无法通过法律手段争取借款的归还。
其次,如果出借人留下了借款凭证或者其他证据,那么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
但是由于没有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所以借款人有可能在金额、期限、利息等方面拒不履行约定,导致出借人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而此时借款人却阻挠或拒不履行,那么就需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由于没有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法律依据和证据可能较少,使得维护自身权益的难度大大增加。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建议在借款时一定要签订正式的借条合同,以避免纠纷发生。
解决途径如果个人以投资名义借钱没有借条合同,那么在发生纠纷的情况下,有几种解决途径可以选择。
第一种是通过法律手段。
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借款人还款。
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借款人确实借过钱,那么按照法定程序,可以最终追回借款。
第二种是通过非诉讼手段。
可以尝试通过和解协议、和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
这种方式更加灵活,可以双方协商,减少不必要的时间和金钱成本。
第三种是自己认债认账。
如果借款人确实没有还款能力,可以和借款人协商并签订还款计划。
微信聊天属于书面形式吗
微信聊天属于书⾯形式吗微信是最常⽤的聊天⼯具,⽽微信的聊天内容在民事诉讼中,也是属于证据的⼀种,所以⽤微信聊天时要注意内容。
书⾯形式的合同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微信聊天内容是属于数据电⽂,属于书⾯形式的⼀种。
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微信聊天属于书⾯形式吗1、民法典规定,书⾯形式的合同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微信聊天内容是属于数据电⽂,属于书⾯形式的⼀种。
2、法律规定:《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九条【合同订⽴形式】当事⼈订⽴合同,可以采⽤书⾯形式、⼝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数据交换、电⼦邮件等⽅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的数据电⽂,视为书⾯形式。
⼆、⼝头合同和书⾯合同的区别有哪些1、⼝头合同,是以⼝头的(包括电话等)意思表⽰⽅式⽽建⽴的合同。
但发⽣纠纷时,难以举证和分清责任。
不少国家对于责任重⼤的或⼀定⾦额以上的合同,限制使⽤⼝头形式。
2、书⾯合同,即以⽂字的意思表⽰⽅式(包括书信、电报、契券等)⽽订⽴的合同,或者把⼝头的协议作成书契、备忘录等。
书⾯形式有利于分清是⾮责任、督促当事⼈履⾏合同。
中国法律要求法⼈之间的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应以书⾯形式签订。
其他国家也有适⽤书⾯合同的规定。
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订⽴合同,既可以采⽤书⾯形式,也可以采⽤⼝头形式。
⼝头合同和书⾯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的解答,民法典规定,书⾯形式的合同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微信聊天内容是属于数据电⽂,属于书⾯形式的⼀种。
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店铺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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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打借条微信的聊天记录算不算借钱的
证据呢
一般情况下借款是需要打借条的,那要是没有打借条微信的聊天记录算不算借钱的证据呢?下面橙子整理了相关案例,供你参考。
没有打借条微信的聊天记录算不算借钱的证据呢案例
【事件经过】
借出42万余元且没立字据,结果被赖账,中山朱女士去年底把李先生告上了法庭。
朱女士借出的款项,只有银行转账记录,没有最关键的借据,她能打赢这场官司吗?昨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通报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的判决,法院采信了朱女士微信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等证据,判令李先生归还款项和利息。
20xx年6月,朱女士在广州学习时认识了李先生,双方后来成了朋友关系。
朱女士说,李先生因资金周转,从20xx年1月开始向她借款。
当月,朱女士分三次共转账421259元到李先生的账户里。
20xx年11月5日,朱女士以李先生拒不还本付息为由,将李先生起诉到法院。
朱女士称,因碍于面子,当时借款给李先生时,双方并没有立据为证,只有自己曾在微信和电话里多次向李先生追讨借款的相关材料。
朱女士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李先生尚欠借款本金数额为421259元,李先生按照月息3%标准支付利息至20xx年6月30日。
朱女士提交的录音资料显示,朱女士多次向李先生催收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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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读】
今年1月,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时,李先生没有到庭应诉,也没有提交答辩状。
法院认为,李先生向朱女士借款的事实有朱女士的陈述以及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录音资料等证据证明,法院据此认定形成借款合同关系。
朱女士称双方经对账后,截至20xx年2月18日李先生尚欠借款本金数额为421259元。
朱女士提交的其与李先生的微信聊天记录内容印证了这一事实。
而李先生没有出庭应诉,法院据此采信了朱女士的主张,认定这42万余元借款是真实存在的。
法院一审判令李先生归还本金及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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